“什么?”李卓曜闻讯立即过来,从咖啡屋老板手里接过那张照片,仔细端详起来。
这张照片的主角是他自己,笑容灿烂。但是相片左下角落的位置,有一个男人的身影,侧身站在观景台的角落里。如果摄影师想要拍下这一大片观景台的大全景的话,镜头是会收到那个位置的。
“你看看,是不是他?”老板指着照片上的人,又看向李卓曜和周楚澜。
李卓曜沉思不语。照片上的人虽然只有一个侧脸,但是隐约可以看见脸庞轮廓,跟周楚澜非常相似。
他看向周楚澜,周楚澜的回答立即迎上,斩钉截铁:“不是我”。
可是那人独自站在那里,周身的一股桀骜的气质,硬是透过照片很直观地呈现了出来。
还会有第二个这样的人吗?
脑海中好像有一条线,将那些混沌的东西渐渐串起,就像串珠子那样。李卓曜想到自己跟周楚澜相处的这些时日,满打满算,其实也就两个多月。
可是他们之间的那股熟稔感,根本不像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可以建立起来的。俩人在一起恋爱,也没有新情侣之间关于生活习惯或者性格脾气的磨合,周楚澜好像了解他的一切,知道他是广东人但爱吃辣,所以做饭的时候会多放一点贵州辣椒酱;知道他爱穿浅色的衣服,每次洗衣服的时候都把他们的分开洗;知道他倔强起来的时候谁的话也不听,每次都由着他。就连他们的亲密关系,也契合地仿佛灵肉合一,非常愉悦,愉悦到每做一次,李卓曜就要更爱周楚澜的身体一点。
甚至第一次在加油站见到他的时候,李卓曜便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怪感觉。是了,他并不是个对陌生人自来熟的人,但是当一眼瞥见周楚澜那张脸的时候,“必须要跟他搭上讪”这件事,跟饿了要吃,困了要睡一样,是一种本能。
俩人的脸庞一靠近,他便本能地想要接吻;身体一贴紧,他便本能地想跟他上床。之前他从来没觉得自己是个高欲望的人,但周楚澜仿佛对他下了情蛊,肌肤相亲的每个瞬间,他都变的非常想要、非常火热。
非常,不像自己。一直以来,李卓曜都是个头脑理智,逻辑分明的人,可是作为一个有钱又有名的综艺导演,在三十而立的成熟年纪,干起了一件听着就无药可救的恋爱脑的事儿:萍水相逢了一个大山里的穷小子,并且不可自拔地爱上了他。
爱上了这个杀过人、坐过牢的,世人眼中的危险分子,一个跌落在泥里的曾经耀眼过的苦命人。
而他们只在一起了两个多月。
况且,昨晚上周楚澜喝醉酒的那些话还萦绕在自己脑海。他为什么对自己七年前去美国的事情了解的这么清楚?
还有今天这张照片。这么多事,真的只是巧合吗?
“真不是你?你是不是之前来过,不记得了啊。”李卓曜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
“不是。”周楚澜摇头。透杜家出车祸
“这样吗?看到这张照片,我还以为你俩之前就来过这里呢,今天再来故地重游的。”
老板笑着说,但最后的四个字,却令周楚澜眸色越发黯淡,索性侧过脸去看向了远方。这个地方视角很好,可以俯瞰几乎一大半的苗寨,弯弯的屋脊隐在绿树与群山之中。
“没有。我们刚认识不久。”他静静地说,视线里有一只白色的鸟,从一户人家的屋檐下扑腾着想要起飞,却没飞起来,扇了两下翅膀,又站在了屋顶上。
李卓曜的手机这时候响了,是摄像导演打来的。
“诶林哥……好,我马上回去。”
“老板,今天麻烦你了。”李卓曜从钱夹里掏出几张百元钞票,硬塞到咖啡屋老板手里,不容他推脱。
“谢谢您今天的帮助。如果有一天,我可以想起来全部的记忆的话,再来这边光顾您生意啊。一言为定。”
李卓曜笑着跟老板挥别,老板伸手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东西,递给他。
“拿着,临别礼物。苗银做的如意锁,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我做的。”
李卓曜很惊喜地接过这个如意锁,手工很精细,锁体通体银白,在眼光下发着莹润的光泽。
“美满如意。下次再来啊。”
老板笑笑,转身走进店里。
李卓曜把这把如意锁放进了口袋,转身拉住周楚澜,目光很认真。
“周楚澜,你是不是在瞒着我什么事?”
他的目光很清亮,虽然依然带有迷茫,但已经不是之前那种提起回忆就一团混沌的眼神了,而是带着怀疑、征询和一股想要刨根问底的真挚。
周楚澜张了张嘴,终究没能说出来。
他低头想了想,有深呼吸两口,调整了下脸上的表情,笑着摆摆手:“没有瞒着你。而且,你不觉得这些巧合反而很神奇吗?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这样的缘分的。”
缘分,吗。他出事的同一年春天,村里来了个算命的,神神叨叨,在路上碰见他便一定要给他看手相,不要钱都行。周楚澜便伸出去了自己的右手,掌纹错乱,模糊不清。
算命的一看边说他这是天命,难预测,但目前的这一段缘分,是孽缘,那条线维度看得很清楚。
后来,他就入了狱。在监狱里的时候周楚澜无数次地想过,李卓曜是他命里的孽缘吗?自己现在已经是这个下场了。
可每天临睡前,他眼睛一闭,那张熟悉的脸依然会浮现在脑海里。
如今他们再次重逢了。在没有记忆的情况下,李卓曜依然爱上了自己。周楚澜一开始不愿相信,也不敢接受,但如今, 他们真的在一起了。
周楚澜不愿再掀起那些陈旧的往事来。
有些事,一个人背负足够了。
作者有话说:
呜呜呜呜周楚澜妈妈爱你~从这里开始进入关键剧情。感谢各位陪伴,祈求一些海星和收藏,这对新人来说是莫大的鼓励!阿里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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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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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甜蜜番外:玫瑰与南瓜
(作者有话说:三千字温馨番外献上!全糖去冰!欢迎吃糖!!!
祝大家七夕快乐!
每天开心,不止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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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楚澜下班回家的时候,见李卓曜整满院子追着富贵跑,食盆都被踢翻在地,狗粮撒了一地。
同样撒了一地的还有玫瑰花。好几朵花苞被撕烂在地,花瓣碎成一小片一小片,空气中带着甜腻的香。
“富贵你又乱咬东西!妈妈辛辛苦苦种了几个月的玫瑰花,好不容易才快开了,看你干的好事!”
院子里放着装满玉米的蛇皮袋,堆在墙角,留出一点缝隙,富贵夹着尾巴逃窜,挤着胖胖的身体就往那个缝里钻,只留下一半发抖的屁股露在外面。
找了半天,发现狗藏在这里,李卓曜冲上去就要揍它屁股。
“怎么?富贵又拆家了?”
周楚澜说。
李卓曜拎起富贵的后脖颈,一边数落着一边把它提起来,朝周楚澜走去:“你看,我们种的玫瑰,全让它糟蹋了。”
富贵叫了两声,流露出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周楚澜,此刻它是真诚的相信,爸爸会救自己的。
但爸爸却不像往常那样笑着从生气的妈妈手中接过自己安抚。而是抱臂站在原地,看了一圈院中的狼藉,眉头深锁。
尤其望向那撒了一地、还被踩得稀巴烂的玫瑰花苞的时候,眉毛蹙的更狠了。
“你悠着点打。下手别太重。”半晌,周楚澜才说了这么一句话,长叹一口气,走进了屋内。
那一天,富贵的天塌了。这是它狗生以来第一次,妈妈要打自己爸爸却不拦着的。
看来这次是祸闯大了。
不就是吃了几朵玫瑰花吗!
院子里之前是没有种花的,有一小块挨着厨房的地,一般种着辣椒和葱,炒菜的时候缺了调料,顺手一薅,拿回来放到水龙头下冲几下,切碎了就直接丢进锅里。很方便。不过过了一个冬天,这一小块地也荒着,暂时还没播种。
春节过后,气温回暖的很快。有一天,李卓曜挎着他的相机去村里转悠,顺便拍点素材回来剪vlog,走着走着,就到了王伯家门口。
王伯正在侍弄着门口的一小块地,地里已经出了苗,看起来似乎是某种花卉。李卓曜很感兴趣,便径自走了过去。
原来是玫瑰。他蹲在那看了一会儿,陪王伯拉了半天家常,走的时候王伯挖了两株玫瑰苗要送给他,李卓曜也没推辞,乐呵呵地提着苗回家了。
“你看,王伯给的玫瑰。是他自己培育的一个品种,很好活,开花也快。”李卓曜环顾四周,发现了院子角落的空地,指着那里说:“种那吧。”
“你会种吗?”周楚澜扯起嘴角,勾起一丝轻笑。
“怎么不会?你小瞧我?”李卓曜不服气。
周楚澜看着他,气定神闲地“嗯”了一声。
“那我们比赛种花怎么样?这两株苗,一人种一株,看谁的先开花。”
“行。如果我赢了呢”
“如果你赢了……我就……”李卓曜想了半天,然后一本正经地说:“穿着兔耳朵衣服给你洗一个月的澡。”
“……”
周楚澜嘴角以极小的幅度微微抽搐了一下:“你确定这是给我的奖励?而不是你自己想玩变装?”
“怎么不是?”李卓曜理直气壮:“有人给你洗澡,不用你自己动手,还扮成可爱的兔子逗你开心。”
“想奖励我……”周楚澜的步伐不紧不慢,却渐渐将李卓曜逼到墙角,勾起手指挑上他的下巴。
“要不穿才行。”
“不穿就不穿。”李卓曜红着脸,伸出手指比了个“1”:“如果我赢了……一个月,我要在上面。”
“想得美。”周楚澜头也不回的进屋去了,李卓曜只得跟上去,见他不睬自己,又讨价还价。
“半个月?”
“一星期?”
“一天!一天总可以了吧!”他咬牙切齿的说。
周楚澜停下脚步,转头看着他。
“看心情。”
角落的那块地改种了玫瑰。王伯培育的玫瑰确实好养,加上春天到了,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起来,玫瑰苗也一天天长大了,开始生出花苞来,李卓曜的那一株,甚至比周楚澜的那一株要多三个。
“看吧,我快赢了。”李卓曜站在边上,拿胳膊肘捅捅周楚澜。
“急什么,花还没开呢。”
花苞越长越大,一点点饱胀开来,玫瑰的甜香开始往外溢,还是鲜艳的红色,引起了富贵的兴趣。
它开始每天去那边转悠,玩皮球、叼骨头玩具撒欢……都围着这一片打转。因为这里的空气格外香,还很甜,是富贵喜欢的味道。
有两天它有点便秘,李卓曜便每顿切几块南瓜伴在狗粮里面喂它吃——家里有个很大的老南瓜,邻居送的,再不吃要坏了。那天富贵正在玫瑰花旁边玩皮球,忽然一阵便意袭来,没忍住,“噗”地一声全拉在了花苗底下。
还正好被妈妈看到,又挨了两下屁股。
那一堆黄色的东西堆在那里格外不忍直视,李卓曜捏着鼻子,从旁边铲起几锹土盖上去,又拍平。转身指着富贵的鼻子说:“以后不许在这里上厕所,听见没。”
富贵“嗷”了一声,心里还装着委屈——人家这不是忍不住了么。它把皮球踢到一旁,卧在地旁边休息,一只蝴蝶飞了过来,颤巍巍地落在了玫瑰花苞上。
这是今年富贵看到的第一只蝴蝶,它高兴起来,就要扑上去用嘴去够,不小心一口咬掉了那个花苞。
甜甜的,带着一点涩,居然味道还不错。富贵的情绪高涨起来,围着蝴蝶打转,把剩下的花苞都咬掉了,吃第一朵的时候还觉得有点甜,后面的越嚼越涩,咬了两口便吐在地上,反应过来的时候,所有的花苞撒了一地,两株玫瑰苗也被糟蹋的一片狼藉。
那天富贵数了数,自己的屁股挨了六下。一向护着自己的爸爸,也没有拦着妈妈揍自己。
李卓曜把两株已经枯萎的玫瑰苗唉声叹气地拔掉。过了几天,在原先长玫瑰的地方,伸出来一株植物来,嫩芽黄绿可爱,根茎微微卷曲。因为太小,连周楚澜也没看出来这是什么。
这株植物在这里长得很快,很快便绽出了手掌大小的叶子。原来是一株南瓜。
“这里怎么会长南瓜?你种了?”李卓曜问。
“没有。”周楚澜摇头。
李卓曜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看向正在一边追鸡玩的富贵。
“额……我好像知道了……前段时间富贵不是便秘吗,我每顿会切几块南瓜给它吃。有一天,它拉在了这里……所以这个南瓜,应该是……”
他跟周楚澜面面相觑,两人的脸上都呈现出了难以名状的表情。
但李卓曜还是好好地把南瓜种了起来,周楚澜还给它用木头做了一个架子,南瓜很快开始爬藤,没过多久,就顺着架子长满了,绿意盎然。
这段时间李卓曜不在家,回了趟广州看他爸妈。周楚澜工作忙,没陪他回,他便自己一个人走的。半个月以后李卓曜回来,一眼发现院子角落的南瓜开花了。
最大的那朵甚至比他的手掌张开都要大,六角形,明艳的黄色,中间伸出来一根细长的蕊子,风吹过来颤巍巍的。
“这是南瓜花?我第一次见。”
李卓曜惊喜地跑过去,用手小心翼翼地托起花瓣来,仔细端详着。
“好软,捏在手里像棉布。”他轻轻捻着南瓜花的一角。
“颜色也很漂亮。这个黄色好明艳,你觉得像不像梵高的那幅向日葵,就是一种向日葵黄。”
“你喜欢就好。”周楚澜轻笑,伸手掐下一朵来递到李卓曜手中。
“欢迎回家。”
一个绵长的吻弥漫上来。
今天的晚饭多了一道菜,鸡蛋煎南瓜花。李卓曜吃了三碗饭。
到了六月份的时候,藤蔓上挂上了好几只硕大的南瓜。跟橙黄色的老南瓜不一样,新结的南瓜是绿玉色,味道清甜。
炒南瓜丝、南瓜粑、烤南瓜、南瓜焖饭、南瓜烧鸡、南瓜馒头……后来这几只南瓜,被周楚澜花式烹饪,变成了令李卓曜念念不忘很久的美味。
“以后每年都种吧。”他说。
作者有话说:
祝大家七夕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