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温黎告诉李言风,李拂晓让他回家吃饭时,李言风甚至有那么一瞬间的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可能是他眼中的错愕太明显,温黎又强调一遍:“其实我妈早就知道了,这次回老家之后,她好像想通了很多事儿。”
李言风猜测:“关于你爸?”
“我也不知道,”温黎耸了耸肩,“可能突然明白了表面结婚其实没有什么意义吧。”
李言风抿了下唇,并没继续接话。
在李家村的事,温黎都发信息跟他说了,李言风不好评价温黎家里人的事,这些也轮不到他评价。
“反正我觉得我妈回来之后,整个人都变开朗了,今天我跟他忙活了一天,把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他又使劲抱了一下李言风,“反正我是挺高兴的。”
温黎高兴的话,李言风心情也跟着好。
隔天,两人去学校报道。
他们高三开学开得早,元宵节都还没过完,就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回校。
第一天报道没什么实事,剩下的时间都在自习。
放学后,李言风去医院给魏伯送饭,温黎先回了家。
李拂晓已经把菜做好了,四菜一汤,两荤两素,满满当当的摆在餐桌上。
“哇,”温黎长叹一声,“满汉全席。”
李拂晓在厨房盛饭,偏头瞥见只有温黎一人,便问道:“李言风呢?”
“他去医院送饭了,二十分钟后就过来。”
李拂晓点了下头,又有些不放心地问:“那家人是不是瘫了?”
温黎了“嗯”了一声:“不能走路了,但是最近在医院做康复训练。”
“那以后怎么办啊?”李拂晓忧心道,“他是不是让李言风留在南淮伺候一辈子?”
“没,”温黎说,“魏伯还是想让李言风出去念大学的,他的手跟腰还可以动,康复训练结束后应该能用轮椅走动。”
魏伯的情况温黎了解的也不多,李拂晓地问题其实也是他比较担心的问题。
“不过魏伯不会强行留下李言风的,”他的视线落在桌边,带着轻轻的叹息,“到时候可能就会有办法了吧。”
未来的事想想就头疼,不光是魏伯需要担心,温黎这边也同样担心李拂晓。
“妈,那以后,你希望我在南淮吗?或者离南淮近一点?”
“我?”李拂晓倒是没那么多顾虑,“你想去哪去哪,我出去自己找个班上。”
温黎抿出一丝笑来:“那妈,我以后毕业了你跟我一起吗?我想考一个好一点的大学,然后就留在那里。”
虽然现在的李拂晓看着非常正常,但温黎还是有点怕自己离开后他老妈想不开。
李拂晓手上动作一顿,像是思考片刻,最后摇摇头:“那都多久以后的事了。”
“你先想着,”温黎拿了筷子出去,“也就这几年吧。”
等了一会儿,门外传来动静。
温黎第一时间把门打开,跟只老鹅似的伸长脖子往外看。
李言风摘掉自己的手套,几步跨上了楼。
当初离开时没想过自己能再回来,看着门口等着他的温黎,美好的像在做梦一样。
“吃饭吃饭,”温黎笑着进屋,“今天做了好多菜呢。”
饭桌上,温黎跟个喇叭似的,嘚吧嘚吧没完没了。
李拂晓问了李言风一些有关魏伯的事,除此之外两人没说几句话。
饭后,三人一起收拾了碗筷,李拂晓早早进了房间,让他们也睡会儿。
觉自然要睡的,不仅睡,还要搂着睡。
时隔几月,温黎终于再一次在自己的小床上手脚并用地搂住李言风,他把脸闷进对方的怀里,长长舒了口气。
“李言风,我真的好开心。”
李言风把脸贴在温黎的发上,轻轻“嗯”了一声。
“我妈在饭前问我你的事情,我都没敢多说,怕哪句话惹着她不高兴,但是她好像也没不高兴,后来也问了你。”
温黎的声音越说越小,最后只剩轻微的哼哼。
李言风句句仍有回应,手指插进他的发间,轻轻揉了揉。
温黎睡得很熟,四十来分钟做了一个漫长而又平淡的梦。
李言风叫醒他时他还以为在梦里,伸手抱住对方,贴着温暖的皮肤蹭了蹭。
二月份的天还那么冷,可李言风是热的。
“醒醒,上课了。”
二月底,南淮一中举行了百日誓师大会。
高三整个年级组的学生都去了操场,乌泱泱的站成一片。
李言风作为高三学生代表上台致辞。
演讲稿是温黎从网上缝缝补补抄来的,他太忙了,没时间搞这些。
话筒交递时发出尖锐的声响,李言风穿着校服,微微躬身点头致谢。
少年身型颀长,面容英俊,刚一上台就听得场下一阵低声惊叹。
温黎正偷偷揣着手机,随时准备拍照,意外听得耳边惊呼,忍不住扭头去看。
“还是得李言风啊,帅得我脑壳疼。”
“听说学生代表本来是温黎的,被李言风抢走了。”
“都毕业了,他俩还在较劲呢?”
正说着,中间插进来一个知情人士:“他们俩不是认识吗?”
“啊?他俩认识?”
“兄弟俩啊。”
“……啊?”
温黎:“……”
他赶紧收回目光。
这事儿没什么抢不抢的,谁上去都一样。
只是朱老师为了给李言风申请补助,连带着申请了一堆荣誉,导致他好像更出彩一些。
不过这也是应该的,毕竟李言风是一班的班长,高一到高三没少管过芝麻大点的闲事,代表学生发言也是理所应当。
温黎从不在意这些。
而且,出于私心,他也希望李言风能被更多人看见,同时也看见更多的人。
这个世界很大很大,他们都应该把眼光放长远一些,走出去看看。
李言风发言的时间很短,估摸着一分钟都不到。
温黎找准时机“啪啪啪”一通乱拍,在老师发现之前赶紧收起手机。
一番激情宣誓后,学生们的情绪被调动得非常热烈。
温黎趁乱离场,在李言风走下主席台时当面给予响亮的掌声。
李言风扣住他的手腕,把人拖进教学楼里。
走廊最偏的窗口,摄像头的盲区。
高三学生们都不在教室,整层楼空荡荡的,只有他们二人。
李言风捧住温黎的侧脸,手指擦着耳廓,唇瓣稍稍分开。
“你写的演讲稿不适合我。”他还有点喘,声音非常低沉。
温黎被亲得脑子懵懵的:“什么?”
“读书,”李言风说,“我不是为了父母,也不是为了自己。”
温黎歪歪脑袋,不是很能理解:“不为了父母我理解,不为了自己?那你读书为了什么?为了我?不至于吧,李言风,那是你自己的未来,你别恋爱脑。”
李言风笑了笑:“我就是恋爱脑。”
李言风从未把自己当一回事。
他的前途,他的身体,好像都是轻飘飘的。
他这一条烂命,本该埋进土里。
就像小学学过的句子——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李言风就属于后者。
他一直觉得自己就像那灰尘野草一般,像垃圾场里的垃圾,被人抛弃、遗忘,没什么价值。
可偏偏有人把他当一回事,甚至当个宝贝,风尘仆仆地过来,拉着他的手带他回家。
那是他生命里唯一的光,他死死地抓住,像个贪婪的怪物,还想要索取更多。
他要那份独一无二,想要温黎的喜欢和爱。
竟然全都得到了。
温黎说“李言风,我不会抛下你的”,说“求你了,别放弃自己”,说“没有什么比你的前途更重要”。
于是李言风顺着他的意思,言听计从。
他就是为了温黎。
只要你别离开我。
高三下半学期开学后,时间简直就像飞的一样。
魏伯这个小老头干什么都不服输,康复训练进行得非常顺利,已经可以自己转着轮椅出门晒太阳了。
李言风每天只要把饭菜做好,大课间也不用特地回去照顾。
他们把大部分的时间都放在学习上,在教室一坐就是一天,从早到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