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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VS奈保尔/译者:蔡安洁 当前章节:15426 字 更新时间:2026-7-12 10:27

杰克体验到的滋味、喧闹以及他身上的韧性是皮通父子不曾有的。皮通儿子的那种喧闹,无异于我在牛津大学上学那会儿本科生于晚餐前在地窖里的胡闹,是一种群体行为的表现,后天习得,像拘泥于礼节一样不自然。

皮通大概看不上杰克粗鲁而狭小的生活圈——不过是方圆几英里之内的农场、小屋、花园和酒馆。皮通更聪明,见识更广。他有榜样,杰克却没有。皮通对自己的期许更多,想给予妻子更多,他为妻子的美貌而自豪(虽然我从来没有听他提起或者暗示)。但是更高的智商和更广的见识让皮通雄心勃勃,也让他顺服和脆弱,让他把自己的生活放在别人手中。

①P.G.沃德豪斯(1881-1975),英国小说家。

*

因而,每天早上九点看着皮通从白门进庄园,他给我的初步印象不是那么简单。

他不像个园丁。头戴毡帽、身穿粗花呢西装的他更像一名访客,一个过路人。事实上他是去花棚,那也是他的更衣室。他穿着西装进去,像个访客;走出来已是一身工作装,已是园丁。但是他不知道自己是传说中十六个园丁中的最后留守者。他对自己有别的看法,一种浪漫的想法。虽然他重视庄园的这份工作(正如后来我们看到的)以及工作的自由:他不受人监督,可以自主选择工作时间。虽然他有权对偷猎人甚至是那些在周六下午来打猎的乡绅视而不见,虽然庄园的气派和特权与他多少有点儿关系,但皮通脑中的浪漫与庄园无关。

这让我失望:在庄园里,皮通和菲利普斯夫妇、和我无异,都是废墟里的露营者,为发现旧时生活的痕迹而欣喜——像野蛮人在格洛斯特郡的古罗马别墅里发现供暖系统而不禁欣喜,虽然不懂它有什么用并且不需要它;像北非野蛮人拂去嵌有神像的马赛克地板上的沙子,地板是早年带着赌摊、石头和地毯的商人兜售的,现如今却变得和其上镶嵌的神明一般神秘——但皮通不会因想象那种生活的浪漫气息而受到折磨,不会希望去重新创造或者“恢复”它。

皮通在果园和林地的矮树丛间修剪出一条通往花园“庇护所”的路,之后,他向我展示了茅草顶的两层儿童屋。这是庄园的精品之一,看上去不像有孩子待过,更像是大人赏玩用的,是一件精美雅致的作品。皮通明白这些,觉得儿童屋值得展示。但皮通几年间创造的花园庇护所就在儿童屋之后。庇护所一地的落花和弃花让人感伤——不仅仅是庄园扔的,有的是小教堂葬礼上用过的——代表着死亡和告别仪式。带有高耸的圆锥形屋顶的儿童屋遮掩了花堆,倒更像个“庇护所”。

但假使皮通的性情不那么温和,假使他对毁灭这一概念不是那么无所谓,假使他真是十六名园丁之一,并且悼念过往,他也许就没法做到现在这个样子。

我在庄园的头一个夏天,听房东说“秘密花园”要打开整修。秘密?庄园除了房东独享的草坪、树丛和宅子对面的小径外,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吗?有。原来“秘密花园”藏得非常隐秘,我其实每天都路过,竟从未起疑。它在主车库后面,看上去像是车库后的菜园围墙,实则是秘密花园的外墙。

在外墙和菜园围墙之后,是秘密花园。它被团团包围,只开了一扇木门。这扇门我每天都经过,一直紧闭着。从外面看不像是唯一一扇通向菜地的门,随着员工数目减少,随着十六名园丁的消失,门被永远地锁上了。如今这扇门被打开,皮通进去工作,用手推车运走堆积压平的潮湿的陈年枯叶,它们和泥土及老山毛榉果实混在一起。(我那时注意到他在推满满的手推车之前那地道的样子。他小心地站好,垂下胳膊,然后屈膝握住推车把手接着抬起来,这个过程中他的背几乎保持挺直。这让我想到,也许十八世纪的人抬轿子时就是这样的姿势,防止受伤。)皮通把枯叶一车一车地送到庇护所,秘密花园中高大盘结的树枝下出现了一个几乎崭新的瓷砖砌的小喷泉,浅蓝瓷砖还贴着金边,这额外之笔显得轻佻而多余,是二三十年代的印迹。

菲利普斯让我过去看。皮通也叫我过去看。我们都尽责地惊呼这花园太隐秘。菲利普斯夫妇惊叹这么美丽的地方却不为人知。我们惊叹这么多人走过这里却浑然不觉。看着眼前的花园,我们还觉得自己享有了一点特权。但没有人知道此后怎么处理这座秘密花园。门关上了,花园和瓷砖喷泉又隐蔽起来,无疑很快又要被落叶、山毛榉果实和枯死的山毛榉树枝覆盖。

这是我房东幻想的夏日。有一天,不知什么东西——光线的某种质感,屋里的某样物品,某些信件——可能让他想起童年的花园。他想看到它。他下了一道指令。皮通于是忙了一个星期。但当他看过之后,又忘了花园这码事。(他到底去看了没有?他在平时受保护的节奏里走远了吗?他有没有走近我的小屋,走近他视为庄园公共区域的地方?我从未从菲利普斯夫妇那里听说房东真的去看了。)

曾经让我失望的不再让我失望。如果老庄园花园和土地的荣耀是皮通的一点浪漫,如果他是传说中十六名园丁中的一员,他就没法做这事,他要是知道自己的辛劳最终会换来嘲笑或忽视,知道他不能保持一种秩序,不能阻止菜蔬的腐烂,他就没法做这事。皮通还能守着这份工作全是因为他幻想着外界的事物,军队或者军队军官。

不知是因为厌恶皮通这种来自外界生活的自给自足,还是因为厌恶他的举止和自负,大家认为皮通“不懂”园艺。他根据庄园雇主的要求种蔬菜和花果。尽管这样,他并不通晓园艺,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园丁,不是行家。

在这种对皮通的指摘中,我觉得掺杂着对园丁的古老理解,超越了我在牛津大学对园丁的所见所感,上溯到崇拜的源头和丰饶的概念,甚至茎节之神的概念:园丁让不起眼的种子萌芽,长成茎、叶、枝、花、果实,让这些从微小的种子里长出,园丁是魔术师,是草药医生,与种子、根茎和嫁接的奥秘相关,这奥秘(同烹饪一样)是孩子最早发现的秘密——这确是我和妹妹、表兄妹们最早发现的奥秘,那时,在西班牙港我们家的院子里那坚硬的黄土上,我们有模有样地在一个浅坑里种下三粒坚硬的干玉米,用小棍子在坑边围起栅栏,保护玉米不被院子里的鸡啄食。三天后的早晨,我们出门上学前发现了奇迹:玉米苗破土而出,绿芽迅速长成了一片卷曲的叶子,像一丛草,像甘蔗。玉米苗再长大一点,孩子们便开始厌倦,不再观察和保护它。鸡群撞翻了棍子篱笆,把鲜嫩的植株啄食得一点不剩。

我在镇边铁轨旁看到菜地的时候很受感动,那正是我孩提时代有过的激动:让东西生长的童年快乐。我觉得这些在菜地上耕种的人体验着我儿时种下玉米籽的心情。这种在英国这第一个工业化国家存活下来的老式感情和需要,存活在最丑陋单调的维多利亚时代风格的工业镇上居民的心中,像铁道旁于灯光和受污染空气间幸存的野草一样,它们在铁轨间油污重重的碎石上长得快要和缓冲器一般高了。

种植然后看着植物生长的本能似乎是永恒的,是人之本心渴望回归的地方。但是,在我走出来的那片种植园殖民地——一片开辟成农业区、专门种植某种作物的殖民地,其上是大片广袤的甘蔗田,它解释了周边的一切:房屋、政府的做派与混杂的人口——在工业英国的权力和财富创造的殖民地,这种本能已经被根除了。

特立尼达岛阿兰胡埃斯庄园的菜地位于美国人修建的高速公路两边,它们的存在是偶然的,是皇家热带农业学院的知识在劳工中间偶然扩散的结果。它们看上去像英国的自耕地,与知识和科学关联。但是西班牙港边缘的阿兰胡埃斯和英国镇郊的菜地如今体现的却是不同的本能、需要和不同的心意。种植和丰饶的旧世界,最初的世界,也许短暂地存在于殖民地,存在于孩子的心里。在成人眼中,农业并不神奇,而是奴役和丑陋。这就是为什么英国的菜地触动了我遥远模糊的幼年回忆,使我想起我在西班牙港家里的院子中种下的三粒玉米种子。

*

皮通“不懂”园艺的说法在庄园里传开了。这是我借由对周围的了解慢慢形成的看法。印象里菲利普斯夫妇没跟我提过这件事,所以我觉得这说法是我在这儿落脚后还没学会观察周围并做出自己的判断时,菲利普斯夫妇通过各种间接的方式向我传达的。

比如说我猜想正是因为皮通“不懂”这个说法,菲利普斯太太才会在我来这儿后的那年秋天(事实上,如我后来了解到的,是在她到庄园工作和生活后不久)剪掉了花园里茂盛的玫瑰丛,使它们沦为蔓生的荆棘。

当春天到来,那荆棘般的梗上净是七瓣形的叶子,并没长出真正的玫瑰花叶,带刺的玫瑰花苞也没有出现,对此她一言不发,绝口不提玫瑰和修剪。这是我在山谷里学到的关于变化的最早一课,事物在我眼中由完美走向衰败。之后我还在那里的几年中,尽管每个五月我都会在荆棘间寻找花苞,期待奇迹的出现,这关于玫瑰的沉默对我来说倒不失为承受玫瑰消失的办法。我眼中的完美对前人而言也许是没落,在第一个设计者或者园丁看来简直不堪想象。

以后玫瑰就销声匿迹了。但皮通从此“定性”了。渐渐地我也开始奇怪,菲利普斯夫妇和皮通的邻居布雷何以不满皮通没能通晓园艺,毕竟他没有正儿八经的职业。他们都没有职业或手艺,也因此,在英格兰没有什么工业的农业地区,人们不可思议地漂泊着。

我觉得菲利普斯夫妇是那种得过且过的人。我有抱负并为此焦虑,因而在发现他们对未来没有安排后印象深刻。他们对未来几乎没有概念,没有丝毫计划,万一有什么不顺利的,总会有别的办法、别的安身之地。这种欣然接受变化的态度让我佩服,我这样说并无讽刺之意。但它与职业或成就绝缘,有的只是过一天算一天,浑浑噩噩。

皮通的邻居布雷也是如此,他是个租车的。虽然他与山谷渊源深厚,超过这里其他的人——他父亲以前在庄园工作过——虽然他指责皮通不懂园艺,但他本人对花园,甚至对他生活的这个山谷没有感情,他给屋前的土地都铺上了混凝土,停放各种车辆。

每天给皮通茶喝的菲利普斯夫妇没有当着我的面指摘皮通。菲利普斯先生喊“弗雷德!”时语气里是威严而不是友情。布雷不这样,他比较没遮没拦的。这是他的“自成一格”,他为此骄傲。他在房东的事情上也没遮没拦,且希望这点能引起大家注意。他主动讲道:“不想载他。像只啼血的鸟嘀咕不休,一会儿想坐在前排,一会儿又想坐到后排,片刻之后又想坐到前排。”布雷不止一次说皮通“是个非常傲慢的人”。

“傲慢”和“平凡”一样,是布雷的用词,“傲慢”指“无知”,但也有“傲慢”的意思。当布雷用这个词的时候,这双层含义和挑衅的语调非常强烈。

皮通和布雷住在公路边两栋相接的小屋中。小屋是石板屋顶,燧石和红砖墙,砌砖方式是最常见的那种。两座小屋原先都属于庄园,它们和不远处“风景如画”的茅草屋、和庄园本身一样,是在一战前建的。皮通的小屋现在仍是庄园的资产,是随工作配给他的。而布雷住的小屋则是他自己的,是他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他父亲在庄园工作了一辈子,趁庄园开始衰落,庄园主一家在别处兴盛起来的时候,低价买下了小屋,其实这笔买卖可谓是馈赠。

屋子狭小而坚固,其线条和使用的材料(红或橘色的砖及燧石)让我觉得它们是近郊的风格。但是细想后发现,我在方圆几公里范围内倒是常常看到这种风格的旧农场建筑,况且燧石是本地特色建材。我开始把这两座小屋视为实验性的改良农舍,它们和路上的茅草屋相比,是真正的“时代”的产物。茅草屋仍是乡间建筑风格,这项技艺没有失传的危险,盖屋顶的人在威尔特郡的山谷随处可见。但当地石匠不再建造改良的燧石屋,燧石工艺有难度,并且改善农业劳工住所的想法不再有意义。

布雷和皮通住着类似的房子,它们的过去明明白白。但布雷这边的墙和栅栏有着所有权的意味。布雷拥有这座房子,他想让人知道。此外他还强调自己是自由人,一个为自己工作的人。而皮通这边则是在突显风格。皮通将一个带有篱笆、一块草坪和小花树的花园拾掇好了。布雷的花园更多是用来停车的混凝土院子。这是两个人矛盾的由来。

皮通没有对我提起过布雷。两人的恩怨我都是听布雷说的——我用他的车。布雷的讲述很有一套。他隐瞒了自己的行为和挑衅,只说皮通的所作所为,将人前衣着光鲜、举止稳重的皮通塑造成一个疯子。

在开车带我去火车站的路上,布雷会说:“我们的朋友这几天正拿房子消遣呢。凌晨三点在界墙上钻洞。你怎么看这事?”

这时布雷会停下话头,让人玩味一番皮通像个疯子般用电钻的画面:大半夜的,皮通在房里发泄着,活像装备现代激光枪的邪恶的海德先生①,但早上九点,他必定会改头换面,以杰克博士的面貌出现在草坪边的白门口。

直到快要下车或者下次再塔车时我才得知,布雷会因种种原因在水泥院子里调试汽车引擎到午夜之后。这种种原因包括工作热情,以及他的自力更生和对闲散的憎恶,正是这种闲散导致乡村衰败,人变得不可靠。

在布雷身上有乖张因子。他知道他油迹斑斑的水泥院子和半旧的汽车让人不高兴,尤其冒犯了住在隔壁的皮通,他也知道自己急迫地想让乘客看到山谷明显的丑陋并不合适。布雷也会否认故意惹怒皮通的行为和做派是可取的。他觉得自己在庄园可以随心所欲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片地和房子是他的,他是个自由人,这点与皮通以及他认识的几乎每个劳工都不一样。

自由对布雷而言不可或缺。他把人送到各个机场的航站楼,从机场接外国孩子。虽然他表现得好像出租车这营生是一项高技术活,乃至一份职业,而不是他父亲曾从事的“服务”工作,一个仆从。

服务——一个消亡并逝去的世界。但是对布雷来说并非如此。他的童年存在于那里,正像我的童年存在于那个已经消逝的甘蔗田、小茅屋和打赤脚的孩子的世界中,存在于沟渠和木槿丛、我接受却不理解的宗教仪式中,存在于夜间祷告的美丽灯盏和对朗姆酒馆、争吵和恶斗的恐惧中。正如“庄园”、“劳工”、“园丁”唤起我脑海中的某些画面,布雷活在我只能隐约想见的那个山谷中。

他经常跟我讲起过去。讲收割时节,讲孩子们给田里劳作的父亲送饭,讲牧羊人和山丘上他们的小屋,讲劳工每天有喝不完的啤酒以及如今已被拆毁的劳工小屋曾经有多美。他不掩饰自己的出身,还不时提起,以提醒自己(以及我或者任何听他说话的人)他走了多远。

布雷的父亲当时是做什么的?他说一开始是“园丁长”,传说中十六名园丁的领头人。也许只有这样的人才有权低价买下小屋。但是后来他又说父亲是管家,是司机,有时候甚至是马车夫——在爬满常春藤的老旧谷仓边的棚子里有马车。所以,布雷所谓的“父亲是十六名园丁之首”,有可能只是他将“傲慢”的皮通比下去的方式。

无论父亲在庄园是什么身份,布雷都为他骄傲。他不排斥父亲。但是回忆中父亲在庄园服务的身影会触动布雷,让他痛苦。

他开始跟我讲述有一回村里学校放假期间(现在学校已是人去屋空,只适合居住了)他在庄园工作的经历。这是一段抹不去的回忆,至今仍然让他痛苦。他会告诉我是因为我是个陌生人,因为我能理解并感兴趣。我从一九五○年起进步不小,学会了怎么说话、提问,并且不再像当初在哥伦比亚号轮船上或者寄居伯爵府时那样,仅仅因为自己是作家且生性敏感才期待捕捉到事实。我终于发现,作为一个自幼漂泊在外的异乡人,我开始对别人产生浓厚的兴趣,希望看到他们生活的细节和规律,通过他们的眼睛看这个世界。伴随这种兴趣而来的是,在某个阶段,我会萌生一种感受力——几乎是第六感——捕捉到一个人思想里最重要的东西。

于是,布雷开始说起他假期在庄园干活的一天,这时不巧出了些事情——也许是遇到红灯停下了车,也许是和其他司机发生口角或者相互问好。然后回忆的痛苦压倒了布雷向我讲述的意愿;他在庄园做仆人的时日依旧封存在他心底。也许是他在角色里的顺从让他痛苦,也许他觉得那是对他的天真和孩子气的利用。孩子的经历毕竟有限,容易逆来顺受。甚至一项游戏都能怂恿孩子忍受被虐待的境况,能促使人成为受虐狂。

回想起我自己的过去、我的童年——理解他人境况的唯一办法是通过我们自己、我们的经历和情感去感受——我发现自己常把虐待视为理所应当。我轻易地接受了贫困,习惯了镇上和乡间路上孩子们赤裸着身子乱跑。我并不觉得嘲弄畸形人有何不妥;我们印度家庭与我们农业殖民地的种族体系中展现的等级观念我照样轻易地接受了。

没有人生来是叛逆的。叛逆精神是训练出来的。甚至在我父亲愤懑的鼓励下——对政治、对家庭和雇主的愤懑——我大体接受了我们的家庭生活、种种态度和我们那个岛,这让我日后感到痛心与羞耻。

我的所有冲动中最崇高的当数立志成为作家,这个支配着我的生活的冲动也是最具束缚力,最阴险,某种程度上最具腐蚀力的。因为经过非正规英语之非正规教育的改造,我的志向不再是纯粹的欲望,它使我有了一种关于大脑活动的错误想法。在那种殖民地背景下,最高尚的欲望成了最束手束脚的欲望。为了得偿所愿,我必须摒弃过去的自己。为了成为作家,有必要摆脱我对这个抱负的早期想法,以及不着调的教育使我形成的对作家的理解。

于是过去之于我——作为殖民地的人和作家——充满了羞耻和屈辱。不过身为作家,我能训练自己面对它们。的确,它们成了我的主题。

布雷没有经过这样的训练,没有这样的需要。战前萧条、战争、战后改革和繁荣,这些处在他和他的过去之间。他离过去越远,世界改变越多,他越痛苦。

政治上他是保守派。“你知道我的,”他会说,“我是个穷困潦倒的保守党人。”“明明白白”又“彻彻底底”。他所谓的身为一名保守党人,其实指的是他为自己工作,是个自由人。他对缺乏自由意识的人(比如皮通)以及打工者缺乏敬意。他对庄园的寄生虫没有丝毫敬意,并且憎恶要缴税支持这些人的想法。伴随着这种保守主义以及他对工党和“普通人”的痛恨,他身上洋溢着强烈的拥护共和政体的气息。他的生计仰赖有钱人,他喜欢有钱人古怪的行为并对此评头论足。但同时他憎恨坐劳斯莱斯的人,他恨地产业主、有头衔的人、君主以及一切不用为生计奔走的人。

他痛恨有头有脸的古老家族及其继承者,我想象不到这种恨会在一个英国人身上出现,直到我读了威廉·科贝特②。他的作品反映出一百五十年前的偏见、执拗和激进主义,一种由法国革命(在科贝特生动流畅的行文中仍能真切感受到)滋长出的激进主义,我在其中看到了布雷的影子。一个帝国崛起,一场财富和权力的角逐随之上演。但是布雷的激情令人匪夷所思,它像纯粹的农业社会的激情,只不过关系到庄园、大农场和依附其上的劳工。对布雷而言,假期在庄园“服务”虽然很大程度上根植于他自己的家庭与庄园的联系,还是让他感到痛苦与羞耻。

租住在小屋的园丁皮通衣着讲究,标准大概是乡绅派头。布雷这个自由人则戴一顶鸭舌帽。他说(我们因几个月的租车往来发展成了熟人),他戴帽子是为了在警察那里讨方便。他做得不错。我多次证实,尤其是在机场。穿制服的警察看到鸭舌帽会有所反应,看到司机这一行的标志会表现得友好一些。

又有一回他说,他戴这帽子是为了和其他出租车司机区分开。那帮人嘻嘻哈哈地停个车都要花很多时间。但那些出租车司机觉得鸭舌帽显得奴性,为此嘲笑布雷,一如嘲笑他收费低廉(觉得这也是奴性的表现)。正是布雷的“奴性”和老派的作风,他的守时、可靠和公道,才助他建立起庞大的客户群,使得他都忙不过来。这同时也是布雷不能雇一个司机的原因。他要求太高,会希望对方和自己一样一心扑在工作上,希望他们衣着正式,甚至要穿制服。

布雷自己的穿着并不正式。他头戴鸭舌帽,但其余着装的风格都与这帽子不搭。他经常穿羊毛开衫,很少穿外套。开衫可以不扣扣子,或者以多种方式扣上;可以代表正式、随意或漠不关心。看着它会令人想到有人叫车时布雷正穿着拖鞋在火炉边看电视。而鸭舌帽的戴法也有学问,可表示尊敬或者不敬。摆正的帽子和扣好的开衫表示一个把自己照顾好的男人,而不是顺从:一个尊重自己而非他人的人。

这顶帽子帮助布雷相信自己,向跟他打交道的人表述观点和判断。要是没了帽子他会觉得困难;他需要绞尽脑汁地想词,摆出各种表情,结果还是困难重重(租车生意就是这样)。而鸭舌帽和开衫的多种穿戴法使布雷得以做出一系列微妙的判断。

事实上,正是因为反对父亲的服务态度,布雷才有仆从的那种捉摸不定的性格:多种口音、嗓音和措辞。布雷和皮通不同,他没有可效仿的对象。他独立自主,给人以明显奇怪的印象。布雷多变又热情的性格,那种多面的性格,也许从根本上就不稳定。他不为庄园服务。(也许有过一些我不了解的争吵:菲利普斯夫妇从没谈起过,那也许是他们来之前的事。)然而他对皮通的憎恨部分也是对入侵者的憎恨。因为布雷觉得并且也声称,他对庄园和我们房东的了解远远超过皮通。

相似的房子,改造过的农舍,都有工作,两个人虽然有差别和过结,却是向着同一样东西努力:尊严。

于是,无论在住所还是在工作的地方,紧张的情绪纠缠着皮通。布雷说他是异乡人和入侵者,他愤愤不平,但把怒气都发泄出来了,发泄在菲利普斯夫妇身上。皮通平日寡言少语,但他有传达“情绪”的办法;正如菲利普斯夫妇会暗示他他不懂,他能反驳说他们是镇上的人,也是新到庄园来的。

于是这三组人,外形上如此相像,也都从事服务工作,却生活在一张互相憎恨的网中。怪的是他们迥异的穿着。能买到的衣服很有限,不过是索尔兹伯里商店里时髦衣裳的廉价仿制品。我很快知道皮通买乡绅款式衣服的商店或“男装店”,以及菲利普斯夫妇买厚夹克或者带拉链套头衫的“运动衣”商店(价格便宜得多)。我当然忍不住把这些衣服看作商品,认为它们并不真正属于穿着它们的人,而只是一大堆货品中的一件或几件,虽然索尔兹伯里的商店彼此离得很近,但衣着的“区别”对他们每个人都很重要。

这些人都坚强——或者是反应迟钝,看不清自己的处境;他们需要如此。布雷挣来了他如此引以为豪的自由。他从来不拒绝活计,工作很长时间;他没和什么人有私交,很少能好好睡一晚上觉。菲利普斯夫妇很坚强,甚至犯神经紧张、容易头痛的菲利普斯太太都是如此。他们没有积蓄,知道自己随时要搬到别处去,认识别的人,建立别的社会关系,适应别的环境。

皮通活在布雷和菲利普斯夫妇的刺激下,也知道菜地以外的工作——不是像杰克那样自愿帮忙的,他是领薪水的——蕴含在庄园的荒芜之中:艰辛的重复性劳动,几乎没有人在意,比如秋天清扫落叶;无意义的劳作,比如清理秘密花园,花园后来又被锁起来;庄园的劳作在等待一个后继者。

他改造了农舍、花园棚屋、庄园的土地。这是他的小地盘——倘若这是他的全部,那么这压抑的空间可谓可怕。他需要其他的信念,坚持乡绅做派的信念。没人监督,没有固定工作时间,要不是抱有这个信念以及由此而来的“脾性”,他也许会成为一个懒人,会堕落成流浪汉,成为另一个杰克,但又没有杰克的热情、粗糙与生活。

我来这儿的第二个夏天体会了一把皮通的性格。我去旅行了一段时间,回到庄园时差不多是夏末。我发现我不在的日子里,我小屋边的草没有修剪。小屋边一小圈的草地原则上归我打理,我接受。但割草机修剪这一片只消五分钟,皮通愣是按原则办事,即使影响了草坪的美观也不顾。

菲利普斯太太说:“人真是好笑。”好像我终于明白了他们一直忍受的事。

我出门那段时间,她看着这片草疯长,饶有兴致地等着看我回来时的反应。

我不想被卷入庄园的明争暗斗中。我在庭院里看到皮通,走过去向他借割草机。他显得局促不安,做好了争辩的准备,蓄势待发。几周以来,他应该是在菲利普斯夫妇的注视下这么做的,现在应该是剑拔弩张的时刻,他倒局促起来。他是在菲利普斯夫妇的眼皮下这么做的。但是他不知道怎么跟我吵,我是一个陌生人。这触动了我。他开始含混地作一些解释,但终究作罢,直接走进棚子拿出割草机和一罐子燃料。他热心起来,甚至给我一块抹布,给割草机加油后用来擦拭外壳。

我修剪完草坪后,小心地把割草机和油罐放在花园棚屋锁上的门外——仿佛是用默剧的方式告诉他(我之前用割草机从来没有这么小心),我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他以出其不意的方式回应了我的做法。周四下午,他把我的垃圾桶送到庭院来,方便周五收垃圾。他只用一只手提着满当当的铁桶的一只手柄,保持一种姿势和步伐——显示出他力气大,尽管他并非盛年,腆着肚子,行动明显迟缓。

于是我们成了朋友。一个夏末秋初的下午,草地上光影斑驳,我们一起劳作。他允许我帮忙修剪草坪——我一直喜欢修剪草坪。我还帮忙收集落叶,算是宜人的下午活动(大约花一个小时):把树叶堆进一辆粗糙的两轮木推车,推着车子穿过果园和儿童屋,来到“庇护所”,移开推车前挡板,把树叶倾倒在蓬松光滑的叶子山上,整个过程令人感到静谧。

圣诞节前夕我去了一趟皮通家,送给他一瓶威士忌。天气潮湿寒冷,路上湿漉漉的,仿佛光秃秃的山毛榉和梧桐树仍遮着阳光。皮通屋子的院门和通向前门的小径比布雷家的状态要好,不过到了门口,我才注意到门和周围的木头亟须粉刷,窗框有一半朽烂了。

过了好一会儿皮通才来开门。也许是在整理着装。他面露尴尬,脸发紧,我便知道他不喜欢在家里“被抓个正着”。

这房子比我想象的还要破旧。六十年的老舍经过改造后外面看起来是坚固了,里面仍旧破破烂烂。厅很窄,擦得锃亮,几乎分辨不出颜色。这间小前厅的布置也是七拼八凑的。

朴素的家具虽然旧了,还是让人想到售卖它的商店;朴素的电视和音响也让人想到廉价商品店;廉价的没有绲边的窗帘。只有那几张照片——一张皮通和妻子年轻时的合照,一张皮通太太二十年前的单人照(她一定很喜欢这张照片,上面的她头扭向一边),一张儿子的照片——只有照片让这栋早就“属于”皮通的房子有了点个性。

从里面更清楚地看到窗框弯曲了;房间通风很好。为什么皮通不装修一下呢?我知道他会说什么。装修是庄园的事;房子又不是他的。他等着庄园装修他的整个房子;他心甘情愿地在乏味中度日。这让人沮丧。这是这个男人真正的奴性与顺从的表现,他平日里的严肃态度与一板一眼的动作,他的自重,与这奴性格格不入。他挣的钱都花在了他们夫妻二人的着装上,那是外人能看到的体面。

我把威士忌给他,他道了声谢谢,但看上去不是很高兴,仍旧是那副紧张的表情。我提起他的音响,好弥补我来拜访的错误,他这才放松下来,脸上的肌肉不再紧绷。我说我没有那样的东西,皮通荒谬而得意地笑了。他高兴了——这让人吃惊——因为他的财产让我惊讶。

皮通荒谬的笑带我回到童年——也和在山谷、在皮通的小屋里这样如梦一场——勾起我痛苦的回忆。在大家族中,我们这一支很贫困;我记得有一两次,富有的远亲来拜访我们,我们发自本能地强烈地想要炫耀,装作很富有。这是一种奇怪的本能:不向和我们一样穷的人炫耀,倒向富有的人吹嘘,而他们能一眼看透我们的虚荣。这一点我在别人身上也看到过;我孩童时期最早的观察是关于贫苦的谎言,贫困迫使人撒谎。我们那儿是一个处在世界大萧条末端的极度贫困的农业殖民地,有钱人很少;气派的庄园被迫低价出售,钱稀缺;劳工遭受的是深重的苦难。但我从小就看见大家向老板、向每周付工钱的人装出一副有钱的样子;每天或每周领工钱的人,每天工作八小时甚至更久换来一块钱不到,同时假装自己有秘密的收入,乃至整个秘密的生活。

童年时期棚屋里的风、潮湿和沼泽的气息在圣诞节前夕浮现在我眼前,在威尔特郡的山谷里,在皮通改造过的农舍中。他是贫穷的。我现在发现,他被贫困伤了自尊,因贫困而羞耻。我现在发现他比菲利普斯或者布雷都更敏感、更容易受伤害。他比他们都更脆弱。

①小说《化身博士》中邪恶的化身。亨利·杰克博士是位体面温雅的绅士,因为内心深处恶与善双重人格的斗争而痛苦。他尝试配制药水来压抑自己心中的恶,出乎意料的是服下药水之后他竟然变成了自己体内邪恶的化身。

②威廉·科贝特(1762-1835),英国散文作家、记者、政治活动家和政论家,小资产阶级激进派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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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下午三点,庄园传出“弗雷德!”的喊声。我花了些时间才明白这是喊声,它一开始听着像是乡间的声响:动物的叫声;远处牧牛人赶着牛从湿草甸回到挤奶棚时发出布谷鸟般的叫声(他只是叫着“走!走!”);农用机器;鸟;鸽子在栖身的地方、在旧谷仓墙上浓密的常春藤间扑腾着翅膀;墓地后面农场上古老的挤奶机——它在关掉前发出一声尖叫,在相对的寂静中,你会意识到前两个小时忍受的噪音像铃声或蝉鸣一样在耳边挥之不去,像军用飞机的轰鸣。

我分辨出来之后,菲利普斯喊的“弗莱德!”听着就清晰多了;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由来已久的老习惯。但我很快发现事实并不是这样。我能辨认出叫喊者的性格和情绪,体会到环绕周围的紧张。我后来意识到,皮通从不回应这呼喊。

呼喊发生在下午。但是有时候,尤其是春天,早晨也能听见。这意味着菲利普斯先生在我的房东和皮通之间调停。春天,我的房东想去看花或购物,有时候两者兼顾。他不想拜访其他花园(踏入别人的领地会让他非常不安)。他愿意去花店和花市;他要皮通和他一起去。

皮通被叫去一同出门的时候,他坐在车子的哪里?在前排另一个仆人菲利普斯先生边上,还是独自坐在后排,一个以另一种方式被隔开的人?

我觉得皮通是去给房东做伴和提供保护的(还有菲利普斯先生)。皮通之所以被邀请同行,不仅仅是要以园丁的身份提供建议,因为买来的植物——需要皮通照看——不总是合适。我记得有一次买的杜鹃花不适合我们这里的土质,皮通只好把它们种在装沙土的盆里。我问他为什么,他支支吾吾地说不上来,直到灵光一闪说了句“矿物质”。把杜鹃花种到沙土里之后,每天都用一种昂贵的铁矿物溶液“喂”它们,直到它们死掉。“喂”字用在这儿很贴切,因为小杜鹃花需要用滴管喂,像喂失去母亲的鸟儿等小动物那样。

我来这里的第三年,第三个春天,这呼喊声比以往更频繁了,大概和我房东的状况有关。严重的病情一度让他几乎无法行动——也就是菲利普斯夫妇来照看他和宅子期间——后来他开始缓慢地恢复。据说某些药物可以抵消他的倦怠病,他摒弃隐退和单调,恢复生气。一台手术多少恢复了他的视力。

我房东得以重获生机,回到他的特殊世界,多亏了菲利普斯夫妇。菲利普斯先生专业又善解人意,是强壮的保护者,作为患病的雇主同时仰赖他人照顾的房东能够信任他。菲利普斯太太则在丈夫的力量外增加了温柔,她还能欣赏房东的艺术特质。房东起初写诗,视力恢复后便开始画画。他的画流畅、熟练、简单得让人诧异,仿佛以前画过很多遍,尽管它们取材自他刚恢复的生活:来自另一个时代,比尔兹利①的风格,藤蔓般的长线条和细小点描,反衬大片留白。

有些画印成了复制品:是他一如既往的或者觉醒的奢侈——他让菲利普斯太太送到我这里,代替了第一年的诗歌。

房东在这次苏醒和重生中向菲利普斯夫妇作了妥协。据菲利普斯夫妇说,他对他们的态度变得温和。他们成了他以为自己已经告别的生活的一部分。菲利普斯夫妇因而感到自己被需要;也许之前没有哪一份工作让他们有如此感觉。于是他们也变得温柔,不再急躁,也能更安稳地在庄园待下去。对于他们的强硬,现在得以解释一二:人一旦发现这个世界是冷酷的,便也想用冷酷武装自己,好直面命运的安排。在庄园变得自信的菲利普斯夫妇快乐起来了,因为他们不再是异乡人;和他们的雇主在夏天里一样高兴。早晨一遍又一遍的“弗雷德!”的呼喊说明了一切,如同我上一回瞥见快乐的菲利普斯先生——像个经理——开着庄园的车载着他的雇主,驶过老山毛榉树下的路。

这种情绪一直持续到来年夏天。皮通经常要出门,回来后不时会有些新闻告诉我。“我今天几乎什么都没做。我今天一大早就被叫走了。”他不再抱怨;他喜欢被“叫走”的感觉;他近来很悠闲,和雇主发展出新的亲密关系,这亲近让他的生活几乎奢侈起来:乘车,购物与观光行,都是在工作日的早晨。“他说,‘皮通’——他是这么叫我的,你知道,他不叫我皮通先生。”他作这样的解释是因为我叫他皮通先生。“皮通,我觉得我们今早该去沃尔沃斯百货公司。我听说那里有不错的园艺部。”“沃尔沃斯,”皮通说,语气调侃中带着尊敬,“想象他在沃尔沃斯的情景。”

有时,我会听到菲利普斯先生对这一趟趟夏日出行的重复描述,偶尔还会听上三遍。不过那是艾伦,一个伦敦文人说的了。艾伦是房东的远亲,有时候来庄园度周末,他说孩提时就来庄园拜访过,那时战争刚开始。

艾伦年近四十,小个子,和我差不多。他为自己的身高所苦。他差不多一见着我面就告诉我——好像是要抢在我之前提这事——学校有个老师叫他“小矮子”。艾伦对自己身材的忧虑也许可以解释他可笑的行为、突兀的笑声和在伦敦聚会上剪裁与色彩夸张的着装,我时常在那些聚会上看见他。花哨的穿着和轻佻的举止,同他神经质得有点狡诈的眼神形成对比,同他拜访庄园时衣着举止的持重形成对比,在庄园里,人们有时能意外地在他脸上看到老太太的神情,那种一脸的皱纹成为愉快的皱纹之前的神情。

艾伦在庄园里很多时候似乎是独处的。他常在庄园游荡,穿着讲究,经常一身乡间风格——但是没有人留意他的衣服或者情绪。他为什么来这儿?他说他喜欢这宅子,这氛围;而且他为我的房东着迷,觉得他非常有“时代感”,这个时代按艾伦的说法是在“大洪水之前”,是“古风”。

他从房东那儿听说了和皮通去沃尔沃斯的事。他跟我提这事的时候大笑不已。“他说皮通不好意思进门,一定要被拖进去才行。”

皮通不是觉得去沃尔沃斯的园艺部很有趣吗?是谁添油加醋了?是我的房东,这个苏醒的隐士,还是艾伦?

艾伦没有出过书。他偶尔写写书评,上电台评论书、电影和其他文化事件。他做的电台节目比他的文字好,他的声音和言语中透着智慧和热情。一个年近四十的人,名气小,成就也不大,他的性格、发展道路和志向算是定型了。

在电台节目中,他的声音、攻击性和智慧向人暗示,在演播室的几分钟仅仅是一种忙碌、充实、圆满、可能让人羡慕的生活的插曲。听他说话让人觉得这个人真有内涵,敏锐,渊博,有风度;要是时间允许,他能说更多。这也是他的文字给人的印象,虽然轻微些:读者看到的文字不过是一个有着广博生活、艺术和历史知识的人所了解的九牛一毛,他本人对书和剧本有更深刻、多面的理解。但是这些简短的评论,电台短评和快速讨论——常常被主持人突然打断,然后开始播放新闻节目——便是艾伦的全部工作。他没有其他工作。

知道他的名字,提起他做过的一些小事情,不会让他发窘并转换话题,这不是文人雅士的做派。相反,他会顺势说起他的作品。他对自己的遣词造句记得一清二楚,他在电台漫不经心迸出的话写在纸上会显得莫名其妙。他会说:“如我就那本关于蒙哥马利的书所作的评论,作者好像婴儿一样被一个军人头朝下拎着——。”他会转而狂笑起来,就像自己说完或者听我房东讲完那个皮通在沃尔沃斯门口畏缩不前,被一个长发隐士拖进商店的笑话时的表现。

“有富人朋友真是不错?”艾伦在某个周末说。他觉得自己一针见血又不乏幽默,眨巴起眼睛;这种卖弄出人意料,展露了他不满和残缺的一面。

说起富人朋友,艾伦把自己想成了作家,有赞助者和豪宅供他使用。但是那个夏天我们都被房东突然的觉醒弄蒙了,他开始了奢侈作风,想抓住每一分每一秒尽情享受每一种体验。这就像是为了解释艾伦所谓的“大洪水之前”的做派。

如今菲利普斯太太上门给我送来新印出的画,还有购物篮和鲜花——这是让我难以消受的优雅礼物。因为送礼的人和礼物似乎要求一种相称的优雅,于是,我发现自己在给他写信的时候朝这个方向努力。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约莫在喝咖啡的时候,我看见皮通站在草坪边茂盛的树篱圈起来的围场外。我听布雷说,从围场那儿过去是一座房子(也许曾住着老迈、虔诚的先人)。

围篱中的野草长得很高,白花点缀其间。但皮通在草丛中修剪出一条通到果园的路,从这儿剪过去,又从那儿剪过来,小径上的草被修得低矮,平而密实,一条往这边倒,另一条往反方向倒,于是显出不同的颜色,一条绿色,一条几乎是灰色。

这会儿,中午,皮通在围篱外的草坪上站定,低头看着草。茂盛的树丛在围篱入口处堆出一个拱门。皮通定在这个绿色拱门下;他身后是两岔小径,在开着白花的野草间像迷宫走道。他身子前倾,眼睛看着地,腿奇怪地分开,像是站在斜坡或是不平的路上。他的羊毛领带——皮通在冬夏两季打领带——直直地垂下,没有贴着肚子。

他让我想起十三年前见过的一个人,一个森林里的印第安人,在南美圭亚那高地一个新开辟的传教地。传教地在河岸,不是平地上的大江,而是高地上狭窄的河,河岸有巨石和小而光滑的石头,河床里有的石头几乎要裂开。

那是一个周日早晨,印第安人像皮通这样穿戴正式:蓝色哔叽裤和白衬衫。他来教堂参加布道。传教地在一块新开辟的土地上,被砍的树桩痕迹很新鲜,三面仍被森林环绕。布道过后,他返回林中的村落,沿着空地边缘的小道走,就在河的上方,河水在阳光的照耀下呈现出浅淡的葡萄酒般的颜色,到了黄昏就变黑了。这里的黑夜让人焦虑,日光总让人宽慰。

路上有个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警觉起来;他停下来想一探究竟,那东西不该在路上——也许是一根树枝、一片叶子、一朵花——这点也许暗示了可怕的危险。对印第安人而言,没有什么死亡是自然的。总有杀手在周围,一个恶鬼,一个看上去正常、永远不会被疑心或者看出是杀手的人,而就是他最后杀了所有人。这个穿着蓝裤子和白衬衫的印第安人从教堂回家,半路上站在河的上方,沐浴着晨光静静地站着,想着路上的东西是不是恶鬼来捉他的迹象(顾不上传教士和同伴对他说的话)。那是一条处于巨石间的狭窄小径;印第安人在我走向他的时候没有让路。我从他身边绕过去时他没有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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