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到了树林后面的声响;看到了烟,树桩间是黑色,田野里火光一片,热浪像块老式玻璃般扭曲了景象。我感到了热度,接着很快被噪音包围,嘈杂声演变为响亮的噼啪声。我想起了二十五年前在南美洲东北部的高地听到的声响:大瀑布的声音。水与火,它们发出同样的骚动声。在巨大的噪声中以飞快的脚步走在丘陵上,一切都好像是一个样。
火很快灭了,树林后的田野里一片灰烬。在我散步回去的路上,在空荡的茅草屋的天窗下,是一层厚厚的苔藓,一种不自然的翠绿,那绿色曾经是茅草的美的一部分,代表的似乎不仅是植物之美。
如今茅草屋这般安静;花园边曾经围着整齐的篱笆,夏天点缀着小朵的玫瑰,如今一派破败。
山的另一边如此安静,谷底是一片荒草地,荒地那头是一座废弃的农舍,农舍在一块凹地中显得黑而锈。我在周末的下午,在空荡荡的丘陵的静谧中看到如此安静的景象:住在杰克的农舍的孩子们在碎石和轮胎堆中玩耍,周围是一些野草和黄花。
*
也许在那里,杰克眼中作为一个整体的山谷会延续;没有我视野中的衰败;那是一种在成年人脑海中延展的孩童视野。
还有人也觉得山谷和车道不曾衰败。有一天我走过旧农场建筑,走过白桦树下新鲜的落叶和燃着火的白垩坑,朝新树林的方向走去,看到远处有个人影。
我习惯了独自散步。在这样的距离外看到一个人,也就是再往前走十或十五分钟就能碰上那个人,这可能会毁了我往返的散步(因为他也可能往回走,通常走到停在车道尽头和高速公路交会处的一辆车那里)。因此,要是看见有人走近,我宁愿转身放弃散步。
然而这次我没有。这个人原来是个中年女人。她个子很小。从远处看,尤其是映衬着天空,她让人难忘;人在空旷中容易凸显出来。我们迎面碰上时,她对我打招呼,大大方方地。我们停下来聊天。她在什鲁顿工作。她说她住在埃姆斯伯里时经常在这条路上散步。她说自己找到了鹿活动的路线,知道它们大概在哪里穿过公路。鹿一家生活在一小块三面环绕着高速公路的空地上,周围还有军队进行射击训练的靶场,活得很不容易。
老农场经理的眼里也没有颓败。某天,我看见他骑着马走在树林和草地间的车道上,后面是那座有云雀和坟堆的山丘。以前他开着路虎倒很少来这么远的地方巡查。现在他退休了,能随意溜达。他骑着马,更是休闲的表现。
这是一匹大马,毛色漂亮,带着灰白或红棕色斑点。他说这是一匹难对付的马,是女儿送给他的,他女儿结婚后在格洛斯特郡生活。他谈话的内容:他女儿(很会和马相处),以及这匹作为礼物的马(这匹马很听她的话)。
他郊区的房子在老旧的车道边,花园规整。女儿长大离家了,如今他的日子很空虚。他的时光飞逝!人一辈子过得如此快!事实上,正常情况下只能见证、了解连续两三代的生命。
我见到他时不是这么想的。一开始我觉得人们说得有道理:那些精力充沛的人退休后老得快。当时他发现座下的马很难骑,于是下马放松放松,正好和我说话。他变老了,背驼了,步伐僵硬。我第一次看见他走路,觉得那是农夫走路的范本,我见到了“农夫的步伐”。
我后来又有了另一个想法。一个人活跃的周期、做事的时间是短暂的。想到这一点时我已离开了庄园和小屋,当那一段生活结束后,我开始觉得精力和行动有时不听使唤。每个人的精力是一定的,用完了就是用完了。在我看见经理骑着马,看见我们之间年龄、精力和前景上的差距之后没几年,这些念头就出现了。但是,中年或者与之相随的衰退会突然降临在一些人身上;正如老年降临在老农场经理身上一样,中年猝不及防地降临在我身上。
我想听老经理讲讲新来的农场工人。我会说自己更喜欢他的作风。这更多是出于对他,对一个来自我的过去的人的敬意,而不是因为我了解自己在农场的所见。但是他不感兴趣。看来拉拢感没有传达到。这样也没有大碍。因为最后,经过两个严重干旱的夏季,新的农业创新神秘地(至少对我而言)失败了。那两个夏天异常干旱,我小屋前的老橘树都枯死了。
干旱时期我听到人们谈论——在公交车上或是从租车人布雷那里——不是水被引到牛面前,而是牛被运到有水的地方,也许运到威尔士!这是新农业的规模、风格和声誉。我不知道是确有此事,还是当地人过于激动地夸张了。然而很快,这些都不重要了。创新失败了。虽然它声势浩大,影响到那么多人,影响到数英亩田地最终的面貌,但失败从来都是静悄悄地发生的。
失败刚出现时我是不知情的。有机器,有奶牛,人们开着车上上下下,大卡车从金属墙的谷仓中运走粮食。但是渐渐地,这失败,这中心的衰退,开始显露。
谷仓边的活动式牛棚被打开,前后门都敞着,粪便和稻草打扫干净了。门大开而干净(虽然留有污迹)的牛棚空荡荡的。栅栏,带水槽的水泥地,带木条的墙面割裂了阳光,向不同角度反射着光,照得牛棚内亮堂堂的。新挤奶厅拆了。新建的水泥平台还在,从山上看过去仍然崭新。像杰克的温室一样,也只留下了水泥地。
这里的房屋规模太大,对人来说太大。需求被夸大,被分化,留下的是一片废墟。空牛棚最后可能会被拆掉,卖到别处。挤奶机无疑已经卖出去了,只留下水泥地。在这片开阔中水泥地显得如此小。地板上曾有挤奶机轰鸣,仪表盘检测着各种东西,而沾着粪便的牛在牧人的呼喊中(挤奶中唯一留下的习俗)被引到山上,在特定的时间排队走进由铁栏杆围成的通道,以一种古怪的安静等着机器来挤奶。
一头头奶牛最终消失了。有些被卖了,无论被卖与否,它们终将在一定的时间接受命运:成批地被带篷货车运到屠宰场。
我见过奶牛在山坡上映衬着蓝天,低头吃草,或者怯生生地好奇地看着路人。它们像是我童年记忆中特立尼达的炼奶商标上的牛:对我而言产生了一种极度浪漫的效果,那是孩子对美好事物以及他方的幻想,后来我在丘陵上见到奶牛,就觉得似曾相识。我见过牛的大眼睛,偶有几次见过牛群温和地四散。在草地上,它们会跟着路人,以为他带来了好吃的,或者会带着它们去好地方。我见过湿润的大黑鼻子,夹着袋装驱蚊剂的耳朵,它们挥舞起来有如沉重的扇子。人们看见所看见的。很难想见看不到的不真实的事物。
我过了些时候才知道,奶是母牛生过小牛后才产的,但除了生病的小牛之外,其他的你都见不到。小病牛像黑白或棕白色装着液体的袋子那样趴在稻草上,看上去一副刚出生的样子。没有母牛带着小牛。没有格雷①《墓畔挽歌》中的“牛群在草原上迂回,哞声起落”;没有哥德史密斯②《荒村》中的“清醒的牛群在晚间呼唤着牛犊”。
曾经美丽的画面和那些诗句符合炼乳商标上牛的样子。这种美很特别,因为我们岛上没有这样的牛群(虽然我很了解那种“清醒”——美好而聪明的词——知道晚上给牛群铺草的仪式)。我们那里没有适宜的气候和草场;岛是为了种植甘蔗而开发的。但是那里有牛群。我的家族里有些人就跟乡里人一样喜欢养牛,养了一两头,为了牛奶,为了爱,为了宗教。
我们处在古老雅利安人奶牛崇拜的晚期,崇拜给予奶的牛,若是没了牛奶,人们的生活会更艰苦,在某些气候和地形中甚至无法生存。这种崇拜是我们的祖父从农耕的印度带来的。我小时候,我们仍敬重这一观念,以及它和远古的联系。对我们而言,牛初乳几乎是神圣的。牛的主人用这种浓稠的牛奶制成糖果,分成小份送给亲友,就像宗教仪式上的供奉之物一样。
我们的几头牛(也许像格雷或者哥德史密斯笔下的牛一样),和草场上健康高大的牛相比显得可怜。但是草场上的牛虽然美丽,却没有神圣感,没有得到人持续的关注。我孩提时觉得这种关注是牛所渴望的。草场上的牛臀部印上了数字。出生时没有神圣感,死亡时也没有,仅仅被装在带篷货车中。有时,杰克的农舍布满青苔的后院会留下人工授精工作的残余物。有时候,畸形的牛被关在那里,和正常的牛隔离开。它们多出来的那块肉和毛发(带着弗里西亚群岛图案的黑白斑块)从中间垂落,像是材料从两半造牛模子的合缝中漏了出去。
现在,随着牛群的消失,农场周围丘陵的新旧小径出现了一时的静止和停滞(在游客眼里,农场的生活一成不变,且具仪式性)。一度有很多活动,如今有更多的残迹。
我生活的庄园里很多房间关着门。庄园的花园、果园变得荒芜;带锥形茅草顶的儿童屋的茅草开始腐烂,一堆潮湿的芦苇从一处铁丝网上滑落。壁球场和农舍疏于打理,带双层金字塔顶的旧谷仓无人问津。
在翻新的教堂后,旧农场建筑被推倒,取而代之的是活动式棚子,现在空荡荡的。牛栏入口的圆形凸面镜令人想起这儿曾经也有车开过。粉红小屋的茅草屋顶绿意点点,屋顶上的稻草野鸡碎成一块块的。花园已成了一片垃圾场。山顶上有新谷仓和半板条牛棚,松树和山毛榉防风林相比我第一次见到时已长高了很多。谷底,青贮饲料窖配厚木板的墙,对着被挖开的山坡,木板上有木焦油。到处都是轮胎,是管事的人运来的,这些轮胎被漫漫长路磨光滑了。到处都是挖出来的碎石、成堆的白垩和野草。
这一切都在先前的废墟中。老农场建筑,也许是上世纪建的,离左边山脚下植被丛生的路有一点距离。老,也许很老的农场建筑在杰克的农舍后面。沿着车道有蜂箱和房屋形状的干草堆,有只剩下几面墙的老石头房子和周围遮蔽了废墟的高耸的树,这些树距我第一次见到已有十年时间了。植物生长着,石头岿然不动。
在这条小径的反方向,远离之前农场经理的路虎的巡查路线,瑞士卷形状的稻草仍堆在树林中。树林如此茂密!云雀山顶立着一座座古坟,像小丘疹般映衬着天空,稻草卷如今黑乎乎的,显出泥土的颜色,和车道对面的旧草堆一样。它们在破碎的塑料布的遮盖下变成了泥土。草变成干草,回归泥土。
①托马斯·格雷(1716-1771),英国18世纪重要抒情诗人。
②奥利弗·哥德史密斯(1730-1774),英国18世纪著名剧作家。
*
我在这里的时光告一段落,我在庄园小屋和山谷里的时光,我观察和学习的第二个童年,我的第二段生活,与第一段相差甚远。
我差不多一开始就让自己为结束作准备。河岸边的第一个春天壮丽而让人惊艳,初生的芦苇,清澈的河水(我学会了说“清爽”),但碧蓝幽深的水透着橄榄绿,倒映着河岸上葱翠树木的那片水看上去深邃得不真实,树下方的那片水尤其如此,在第一个春天过去后,我会说“至少我在这里度过了一个春天”,接着我会说“至少我在这里度过了春天和夏天”,然后是“至少我在这里度过了一年”。就这样,一年年过去。直到时间开始收缩,体验本身起变化了:新的季节不再新鲜,新的体验少了,更多的是对过去的回忆;你开始把年月堆积起来,数着它们,在数算和积累中获得快乐。
一个秋日下午,我走过杰克的农舍和废弃的农场,突然有点喘不上气了。我转过拐角,离开农场,走过山毛榉下的旧金属、扭曲的铁丝和废弃的木制品,呼吸又顺畅了。(不是火坑边的白桦树,它们在路的另一边。这些山毛榉树在农场的边缘,枝丫低垂,绿叶成荫,让我想起乔治·博罗①在《拉文格罗》和《罗曼·罗依》中的漫步。)穿过山毛榉和农场,在杂草丛生的路上熟悉的孤寂中,我开始轻松地呼吸。我觉得呼吸不畅是源于某种刺激,农场边的空气中有什么过敏源,回家后便没有做什么。晚上再次喘不上气来。这一次像是杰克的农舍边那一刻的延续,但却挥之不去,我病得不轻,过了两三个小时都没缓过来。
这场病带走了我体内留存的所有青春因子(本来留得还不少),削弱了我的精力,在痊愈的过程中,一周周,一月月,把我推向中年。
对我而言,这也是庄园小屋的终结。丘陵、高地、河流和河岸——这里的地形很简单。水从丘陵流向河中。雨后,我曾在防风林边铺筑的小路上凝视着流过卵石的小溪流在沥青和草地的夹缝中流向公路,流过路面和阴沟,流进河中。雨后,小溪流带着山毛榉果实(有的新鲜,有的不新鲜),经过我厨房的门,留下水流造成的残骸:一路上山毛榉果实都碎了。我的小屋冰冷。我喜爱的坚实的燧石墙——我尤其喜爱石头温暖的色调——保持了这阴冷。山毛榉树遮着小屋,挡住了阳光。这里即使夏天也暖不起来,甚至在干死了橘树的大旱天里,夜间我也需要取暖。
此处的美,以及我对它的钟爱,胜过其他所有地方,这让我在这里逗留过久。我的健康受到了损害,但是不论当时还是现在,我都不介意。总会有某种交换。对我而言,有了作家的天赋和自由,同时也要承受写作生涯的艰苦和失望,要背井离乡;承受了那种失落以及没有属于自己的地方的现实,但也在威尔特郡开启了第二段生活,仿佛是第二个幸福的童年,对自然有了第二次了解(以成人的角度),亦有了儿时梦寐以求的林中小屋。但是这里有小屋的冰冷,美丽河岸的潮湿和雾气,以及生来或者后天肺部孱弱的人容易得的疾病。
过了一段时间我才又开始散步。我在写一本大书。这种劳动到了某个阶段,精力合而为一:脑力和体力用了一样另一样也变少。完全康复后,我把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写作上。
我也伤感地准备离开。仅仅几英里远,在一片干燥的丘陵上,我把两间废弃的小屋改成了一栋房子。农舍是八十年前建的,在有着古老名字的农村。古村落消失了;除了一些平地,一些彼此挨着的绿色小平台之外,什么都没留下。在我自己动手修缮房子的过程中,上世纪的老砖墙和砖地基、老式公共厕所的黑土被挖起,周围是平滑的绿色坡地。我之前以为这里只有白垩。
工人居所的墙和地基:几代农业工人曾住在这儿。我翻新的农舍建于世纪之初,建在旧村庄的地基和废墟上,几代的工人,或者别的什么人曾在此居住。现在,我一个异乡人,稍稍改变了这里的地貌,做了我所意识到的他人的所为,制造出另一片潜在的废墟。
(后来我搬了过去,有些老人过来看这栋他们曾经居住或参观过的房子。有个行将就木的老太太由孙子领着过来,她曾和做牧羊人的爷爷在这里住过一个夏天。老人对农舍的变化感到困惑,以为走错了地方。我感到羞耻。那一次我假装不住在这儿。)
我本该去别处重新开始。但是自从我把自己和第一段生活割裂后,经过二十年,意外而幸运地找到第二段生活,我不愿意搬得太远。我想留在我有所发现的地方。只要有可能,我就想重建在庄园小屋里找到的一切。
某一天,也许是那次得病九或十个月后的一天,我沿着以前的路线散步。现在与过往有了新的联系。像是为了配合我的情绪,我刚沿着防风林开始下山,便看到山谷闻所未闻的巨大变化。
曾经并排的三栋农舍正被改造成一栋大房子,其中一栋是杰克的。改造的基本工作就绪。从外面看,这三栋农舍成了一间很大的客厅,还有新的空间或房间加入这个巨大的中央房间。屋顶也在盖,是崭新鲜红的房梁。房子的设计不够典雅。但是它会变得宽敞而舒适,每扇窗户外都有绿意盎然的景致,能看到山坡、白桦和山毛榉林,或者田畔的黑刺李和山楂树。
多数旧农场建筑都消失了。但是有些靠后一点的还在,其中有窗户开得很高的老谷仓,挂着滑轮和绳索的铁支架,后者用来提起麻袋或马车上的草捆,然后把它们摇进屋里。
建筑工们在房顶上忙活,石板被迅速吊起。印着建筑工名字的货车停在车道上,这里曾是杰克的鹅游荡的地方。收音机在修了一半的屋子里大声播放着,空洞而有回响。建筑工们是镇上人,比那时候从镇上来的农场工人更不友好。
当房子成了建筑工地,当曾经熟悉的房间成了空间,它们显得那么的暴露,被剥夺了尊严。杰克的农舍(我直到现在才看到它内部的样子)缩小了——没有了外墙或是地板——以增加建筑空间。在这一阶段,房子仍是纯粹的空间,就像车道下面那依着一棵梧桐的废弃石墙屋内部的空间一样。在这个空间的某处,杰克曾做出他最勇敢的决定:离开病床和朋友们过最后一个圣诞节,相聚在离车道不远的普通小酒馆。他回来后就在这个空间中死去。这里有疾病、神志不清、屈从,也许还有和解。
我看到新房子在夏天建起,建在白蒙蒙的白垩粉尘中。但是在冬天,据我所知,建筑工地陷在满谷的泥泞和水中,烂泥水有好几英寸深。就是这种潮湿让杰克得了支气管炎和肺炎。现在潮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原先的花园和养鹅的地方、另两座小屋的花园和长草的区域都铺上了水泥,做了大房子的前庭。
屋后温室的水泥地不见了。这里被划入大房子的新客厅。
所以终于,正如这座大房子抹除了杰克生活和死亡的痕迹,他照料的土地也消失了。然而,在花园的水泥地下,会有种子和根系存活下来,等到哪天水泥被橇掉(总有一天会被橇掉,因为很少有什么住宅是永恒的),关于杰克的记忆,保存在灌木、鲜花或藤蔓中的过往,也许会再次焕发生机。
那栋大房子一旦建成,农场劳工居住的小屋也就完成了一个轮回。
这里一度有很多小村落,农业工人和牧羊人沿着河岸居住。小村落随着机器的到来迅速缩减。不再需要那么多双手,人们渐渐不再养羊,也就不再需要牧羊人了。
庄园的花园和果园一部分坐落在一个消失的小村落中。这样的更迭经常发生。村落重复的名字——瓦尔登肖,两种部落语言中同一个词(“树林”之意)的重复,两种语言都早早地被其他语言吸收——诉说着来自海那边的入侵,诉说着如画的河流和湿草甸一带古老的战争和驱逐。
历史一再上演,并向外辐射:维多利亚和爱德华时代的宅子,它的花园和附属建筑,这些财富都来自帝国的海外掠夺。庄园曾经覆盖了我下午散步时走的数英亩土地。但是它的荣耀只维持了一代人。家族搬到别处,庄园只剩下宅子和园子,失去了农场和土地。外来人在山村或者曾经住满工人的村落建了新的大房子。如今车道边最后的农用小屋被征用。曾经只适合农用小屋的地方——靠近农场,远离公路和设施——又变得炙手可热。农场消失了,和公路的距离成了一桩幸事。就这样,这里的特性变了,过去被废弃。
来到山谷后不久,我便抱着变化的观念生活,意识到我所发现的完美即将消散。这赋予了我体验到的美和季节的变迁一种酸楚。每个春天,每个秋天,我一次次向自己承诺弄一部相机(至少学会用手头的那部),记录车道,记录梧桐树下废弃的小屋,吉卜赛大篷车,农用房屋,杰克的农舍、花园和鹅场。但是散步时我从没带上相机。也许由于我没有切实地记录下这些事物,它们很快便仅存于我的脑海中,平添了一种酸楚。
我曾觉得,因为我缺乏安全感的过去——印度农民,被殖民的特立尼达和家庭的境况,殖民地的狭隘满足不了我的志向,我把自己连根拔起,追求写作事业,带着微薄的资源来到英国,如今我仍旧必须依靠这份微薄——我曾觉得正是因为这样,我对这个不通融的世界有着一份特别温柔或者原始的感觉。
我觉得杰克坚实地扎根于他的土地。但我也觉得他是过去的一部分,一种遗留,在被我的相机捕捉前就荡然无存了。我对杰克的看法有失偏颇。他不是遗留;他创造了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世界,几乎可以说是自己的大陆。但是他所享用的周围的世界是如此珍贵,不会不被别人使用。当他去世后,当取代他的镇上工人离去后,我才看到在此处生活和工作的人的脆弱。
杰克本人无视自己对土地的无力把握,就像没有看见别人之所见,在沼泽和废弃农场边创造出一座花园。花园里四季分明,夺人眼球。他的周围都是废墟,更深层地来说,他的周围都是变化,对生长和创造周期的简要提醒。但是他体悟到生命和人是真正的谜;他以宗教般的情怀把它们置于首位。他生命中最勇敢、最虔诚的事情是他死去的方式:在生命的尽头,他把生命本身而非身外之物置于首位。
①乔治·博罗(1803-1881),英国作家,擅长写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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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山谷里的时光结束了,小屋、土地、时节特殊的符号以及在丘陵和河岸的散步,充满了韵律的独特时光。虽然我并没有走远,却感到我的第二段生活终结了。我翻新的小屋在同一条公交车线路上,车次越来越少,乘客越来越少,价格越来越贵。
有一天,一个中年女人和我说话。车上有人会和我说话,而有些人十二年来从没和我说过话。我不认得这个女人。
她说:“杰克。杰克的老婆。”
接着我记起了她的脸和憔悴,那双狡黠的眼睛和她父亲的很像。
她总是用疏远的口气谈起杰克,像是说起不相干的人,某个她认识而不是一起生活的人。
她说:“你没认出我是因为我的头发。”
她摸了摸头发。是短发。
她说:“杰克喜欢长发。他喜欢我把头发盘起来。”
这是我对杰克新的了解。从远处看,他的胡子和直立的身躯让他显得像个浪漫主义者,像是一个早期社会主义者(我想象中的)。也许他是从一个老人那里模仿了留胡须。也许他是有意识地过着某一种生活。也许他以自己的方式搞专制,强人所难,包括长发和盘发。他过着一种让妻子觉得厌烦的生活。
她现在住在另一个山谷小镇的公租房里。她喜欢那个地区、房子和邻居。她觉得在她住了几年的地方建大房子很奇怪。她说:“他们这么做不是很滑稽吗?”
对杰克的妻子来说,离开农舍是件好事。她觉得自己的生活小有成就,是个励志故事。父亲是护林人,某种猎场看守人;杰克是农场工人和园丁;现在她是半个镇上人。
对于我,在小屋和庄园是一个轮回;在农场和农舍间是另一个轮回;杰克妻子的生活又是另一个轮回。
旅程
要写下杰克、农舍和花园的故事,我有必要在山谷过我的第二段生活,对那里的自然世界第二次觉醒。但这个故事的另一个版本,出现在我到山谷的头几天,那时我才刚住进庄园小屋。
当时小屋里还有老住户的书籍和家具。书堆里有一个平装版小册子,比普通的平装书还要小,只有几页。这是“艺术小图书馆”系列书中的一册,介绍了乔治·德·基里科①早期的绘画,大约有十二幅超现实主义风格的画作。从技术角度而言,这些小小的画作显得无趣;它们单调而肤浅:随意的构图,半古典半现代的背景,没有关联的主题——高架渠、火车、拱廊、手套、水果、雕塑——带着偶得的一点儿简单的神秘感。比如在一幅画中,一个隐藏起来的人的巨大影子从角落走近。
但是其中一幅画吸引了我的注意,也许是因为它的名称:抵达之谜。我觉得这个标题以一种间接而诗意的方式触及我的经验。我后来知道基里科这幅超现实主义画作的名称不是他自己取的,而是出自诗人阿波利奈尔②。阿波利奈尔在战场上受伤而后患流感不治,英年早逝,令毕加索等人悲痛不已。
说来有趣,《抵达之谜》在我的记忆中发生了改变——也许还是标题的缘故。原作(或者“艺术小图书馆”系列的复制品)总是给我惊喜。古典场景,地中海沿岸,古罗马——或者我是这么看的。一个码头;背景中,在墙和通道(像裁剪的一般)之后有一艘古船桅杆的顶端。前部废弃的街道上有两个人,都包得严实,一个人也许刚到达,另一个也许是港口当地人。这景象荒凉而神秘:它传达了抵达的神秘。这就是它向我传达的信息,和传达给阿波利奈尔的一样。
在威尔特郡庄园灰蒙蒙的冬天,在头四天的雾和雨中,我能看清的少之又少,我突然萌生了有朝一日写写基里科那幅画中的景象的念头——这念头在我写作的时候轻轻地漂浮着。
我要写的故事发生在古典时期,在地中海。叙事者平铺直叙,没有试图用哪个时代的风格,或者用历史阐释他的时代。他将在那个古典的港口抵达,墙和通道仿佛是剪裁出来的。他抵达的由头我还没想出。他将走过码头边两个裹得严严实实的人。他将从静默和荒凉中走开,从空白中走向通道或门。他将走向一个拥挤的城市(我设想的是像印度集市的场景),被那里的生活和噪音吞没。他的使命——家族生意、调查、宗教启蒙——会带给他际遇和冒险。他会进入房子和神殿。渐渐地,他会产生毫无头绪之感,丧失使命感;他开始意识到自己迷失了。他的探索感被惊惶取代。他想逃跑,回到码头,回到船上。但他不知道怎么回去。我想到在某些善意的人的引领下,他不知不觉参与到宗教仪式中,却发现自己是注定的受害者。在危急时刻,他走向一扇门,打开门,发现自己回到了抵达的码头。他获救了,世界回到他记忆中的样子。只缺了一样东西。在剪裁出的墙和楼房之上,没有桅杆,没有风帆。古船开走了。旅人只能继续待下去。
我不觉得这是个历史故事,更多是想象的自由驰骋,不做什么研究。我会从维吉尔那里得到有关海洋、旅行和季节的启发,从福音书和使徒行传中获得罗马帝国市镇或者行省组织的概念。我会从阿普列尤斯③那儿获得古代宗教的情绪和概念,从贺拉斯④那里获得军事知识,从佩特罗尼乌斯⑤那里获得社会背景的提示。
活在想象中的古罗马世界的念头吸引了我。一个美丽、清晰而危险的世界,和我身处的背景相去甚远。这个故事更像是一种情绪,与我当时正在写的书非常不同。后者很棘手,它已占用了我八九个月的时间,初稿还没有完成。
这本书中的故事发生在一个非洲国家,那里曾是殖民地,有白人和亚洲人居住,如今独立了。故事讲的是一场部落战争期间,两个白人一整天开着车的旅程,殖民地的秩序和简单突然以不可阻挡之势迎面而来。非洲曾给那些白人机会,让他们更高大,挖出他们的潜能。如今,他们不再那么年轻,这机会正消耗着他们。这是一本暴力的书——暴力的不是事件,而是情感。
这是一本关于恐惧的书。所有的笑话都被恐惧消声。我写作的山谷云雾笼罩;夜来得早;我对身处之地缺乏了解——我把山谷中散发的一切不确定都转移到笔下的非洲。我没想到《抵达之谜》的故事——阳光照耀的航行结束在危险的古典城市——能够让我从自己创作的非洲故事的苛严和黑暗中解脱出来;我没想到这个地中海的故事不过是我正在书写的故事的另一个版本。
我同样没想到这也是一种尝试,为一个搅扰了我将近一年的梦或者梦魇寻找故事、提供连贯性。在梦中,一到关键时刻总是这样:我只能称其为我脑海中的爆炸。每个梦都如此结束,爆炸后我被扔下来平躺着,在人群中,在街上,在拥挤的房间,在任何地方,以尴尬的姿势被扔进站立的人群中,被扔成睡觉的姿势然后这样醒来。我感到我脑海中的这种爆炸如此响亮,震荡而缓慢,同时,奇迹般地,我的大脑还有一部分可以思考和推论,觉得自己挺不过去了,正向死亡靠近,虽然其他梦终究只是梦,但在这个梦中,爆炸是致命的,我觉得我正有意识地经历或者见证自己的死亡。醒来后,我感到头脑奇怪、颤抖、筋疲力尽;仿佛我的大脑真的爆炸了。
这梦或者梦魇抑或体内的戏剧困扰了我一年多。也许是脑中一时的骚动造就了瞬间的画面:街头、小餐馆、聚会、公交车,我在众人面前倒地。这是脑力不支和类似悲痛的情绪导致的梦。
我写得很艰难;自求学开始我便多少顶着压力工作。在开始写作之前,我在学习;慢慢地我开始写作。之前,我在牛津;更早的时候我在特立尼达的学校为争取牛津奖学金而努力。我的写作生涯有很长的准备阶段!接着我发现当作家并不是(如我之前所以为的)一种状态,并不是一旦当上作家,能力、成就、名誉或者满足就会常驻。从事这份职业要承受特殊的痛苦:任凭你为写作付出了多少辛劳,任凭它带给你多有创意的挑战和满足,时间总是能把它从你手中夺走。随着时间流逝,我觉得被自己以往的作品嘲笑;它们似乎属于精力旺盛的时期,如今那样的时期永远地消失了。空虚和不安又多了一点;有必要再次仅仅提取自己内部的能量,去写另一本书,让自己再次投入那个消耗的过程。
我终于衰弱了。我的精神破碎了;这发生在我去山谷前不久。两年间我在写一本有关我出生地的历史书。它发展成一本难写的大书(超过了一定篇幅),比短篇小说更费神,而我尽量控制篇幅。但是我开始对这个故事感到兴奋。历史学家从人类的事件中提炼法则。我的方式不同;两年以来我活在我搜寻来的文献中,以便尽可能重建人类的故事。
这是一项艰苦的工作。十或者十二份文件——从回忆录中搜集,几乎是私人的回忆——能给一个简短的段落提供细节。但是我受到自己所写的故事、它触及的主题的鼓舞:发现,新世界,发现的岛屿上人口锐减;奴隶制,种植园殖民地的建立;革命理念的到来;社会变革后的混乱。
那两年我接受了密集的教育。我相信自己所写的内容,相信存在于我故事中的宏大,我觉得能让读者看到我之前十二年的作品中所没有的东西。我表现得可笑。我没有等待回应,就拆除了我在英国的小生活,准备离开做一个自由的人。
在那个遥远的岛上,多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来英国。但是我在英国的生活索然无味,没有意义。我一直在发掘和书写那个岛上的人的历史。我把我的殖民地人的紧张全部带到了英国,那些紧张多少存留了下来,一开始它们很大程度上也是青涩,是肉体和性的不成熟,以及未及发展的才能带来的紧张。就像在家我梦想着来英国,在英国的多年我梦想着离开。现在,我来到这儿十八年后,我觉得时候到了。我拆除自己一点点建立起的生活,准备离开。我卖掉了之前买下并一点一点翻新的房子;家具、书和文件送到了仓库。
不幸发生在四个月后。我倾注了如此信念的书,让我精疲力尽的书,没能让出版商满意。我们误解了对方。他只知道我的名字,不清楚我作品的特点。我误解了他对我的兴趣所在。他用对待严肃作家的态度找到了我,但是他只想要一本给游客看的书,比我所写的简单很多;既要更浪漫又要不那么浪漫;既要更有人情味又要不那么有人情味。于是我发现自己悬在了空中。我只好回到英国。
归程——从我带着新视野打量的岛屿和大陆、从我所写的新世界的某个角落,到美国和加拿大,接着到英国——回英国的旅程和十九年前的那次旅行何其相似,那时一个几乎还是孩子的年轻人要去英国,去那个“作家”这一称谓有意义的国度成为一名作家。我不禁意识到这残酷的讽刺。
出于深深的、无法用泪水或愤怒表达的悲伤——通过梦中爆炸的头脑表现的悲伤——我着手写非洲的故事,三四年前我在非洲时就有过这一想法。
我作为作家每日忍受的关于非洲的恐惧;未知的威尔特郡;回到英国的残酷,对第二次失败的害怕;精神上的疲倦。这些汇聚到一起,压在那个走过杰克的农舍的人心头。他不仅仅是一个观察者,一个旅居者;而是一个被很多事情操纵着、不断工作的人。
正是出于这种情绪上的重负,《抵达之谜》唤起的那个轮船的故事,那个古老码头的故事,作为一种释放、一种田园生活来到了作家身边;这个想法的到来是无意识的,作家并没有去想这个遥远的故事(或者说一个故事的雏形)承载了他自己生活的多少成分与多少方面。但这就是某些故事或事件会启发或者影响作家的原因,是作家会受困扰的原因。
①乔治·德·基里科(1888-1978),意大利超现实主义画家。
②纪尧姆·阿波利奈尔(1880-1918),法国诗人、剧作家、艺术评论家。
③阿普列尤斯(约124 年-约 189年),古罗马作家、哲学家。
④贺拉斯(前65年-前8年),古罗马诗人、批评家。
⑤佩特罗尼乌斯(396年-455年 ),古罗马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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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个下午都散步。我写完了那本书。修改过程中没有再出现创作时的惶恐。我开始康复。不光是康复。对我来说,我的小屋所在的山谷和庄园创造了奇迹。在那种不太真实的背景下,在英国古老的腹地,虽然是个异乡人,但我发现自己被给予了第二次机会,第二次生命,比在别处的都更丰富饱满。在这里,我起初只是寻找远离尘嚣的藏身之所,结果却写下了我最好的一些作品。我旅行,写作;出门探索,把经历带回小屋,然后写作。这些年过去,我痊愈了。我周围的生活变了。我也变了。
一个下午,我路过去世很久的杰克的农舍,突然喘不过气来。几小时后,窒息预示的重病袭来。几个月后,我恢复了,感觉自己一下子成了中年人。工作变得更加辛苦。我发现自己不愿接手新工作,希望从工作中脱身。
到达山谷后,我的梦——爆炸头脑的梦,死亡的必然——受到疲惫和不幸的刺激,死亡的念头来到我梦中。死亡不再是最初梦中的景象或故事,而是事物的终结,像是在脆弱的沉睡之时乘机占领人身心的一种阴郁。对死亡,对让人的生活和努力化为虚有的死亡抱有的这一想法,使我在一个个早晨醒来后如此乏力,有时需要一整天的日光才能现实地看这个世界,再次成为一个人,一个实干者。
曾经的枯竭之梦,如今则是“终归一场空”的想法引发的衰弱。这也是发生在那个在山谷散步、见证其中人事的男人身上的事情。
仿佛那召唤,作家的使命,能且只能提供暂时的满足。再一次,在我看见基里科的画作、故事的构思向我走来的多年以后,一切重现,我自己的生活就是《抵达之谜》故事的另一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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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的确有一场旅行——旅行催化了其他一切,间接地促进了关于传统世界的幻想。曾经有一场旅行,以及一艘船。
这场旅行始于我将满十八岁之际。之前整整一年我都在担心不能成行。甚至在出发前夕我仍陷在焦虑之中。这场旅行把我带出特立尼达岛,经过委内瑞拉北部海岸,来到英国。
开始是一架小而窄的飞机,过道狭窄,低空飞行。这带给我最初的启示:在离地面不算太高的半空中我看见了童年的风景。路边的景况是那么混乱穷困,净是屋棚和下水沟,前院荒芜、树篱凌乱,后院寒酸。然而从空中俯瞰是有逻辑的、开阔的图案。直线、规律化分布,编织地毯般经纬分明的甘蔗田如此广阔,只给人类留下了那么小的空间,除了一些边角。辽阔而未知的沼泽地出奇平静,红树林和绿树丛在奶绿色的水面上投下阴影。郁郁葱葱的山峦和山谷;一片格局和轮廓都明晰的风景,弱化了路边的杂乱,一片墨绿和深棕交织的图案像是一种伪装,像书上的风景画,像真正的乡村风景。所以,在起飞那一刻,在离开的时刻,我像是错过了童年的风景,像是从未见过童年的风景。
几分钟后,飞机到了海上空。海面皱巴巴的,像丁尼生①诗中的片段。海波光粼粼,呈灰色和银色,而不是蓝色。正如丁尼生的诗句描述的那样,它的确在爬行。这是我活了十几年从未见过的世界。
接着小飞机升空入云,在云层之上翱翔,直到抵达波多黎各。五年前我就从一个坐飞机去牙买加的人那儿听说了半空中看到的云有多美,他也许坐在更小的飞机中。那是我所预期的美和体验,我陶醉其中。云彩之上总是阳光!云如此坚实,如此纯粹。我只能目不转睛地看着;真正占有那种美,感受那种特殊体验的极限是不可能的。我看见了少有人看见的景致!我所看见的云上的世界,即便在没有被看见的时候,也总是在那儿;在空中(有时在地上看日落的时候),人的思想能穿行到过去或未来——穿行过无数年代。
我们到了波多黎各。那是傍晚时分。才过了几个小时,我们就到了另一个国家。旅行啊!这里说另一种语言;有黑白混血儿,但是与我故乡的混血儿有细微差别。
飞机棚里有个黑人。(或者在我看来是这么个地方。这里没有候机楼。虽然当时坐飞机是种奢侈的行为,但总有些简陋的地方。)黑人是从小飞机上下来的。我问他是不是特立尼达人。我当然知道他是,我在飞机上看到他了。但是我还是问了那个问题。为什么?为了交朋友吗?不需要。我意识到自己的虚伪。在飞机棚里,有个从另一架飞机上下来或者在等另一架飞机的人,他在看当天的《纽约时报》。这个广阔的世界总是存在于我们小岛之外——像云朵之上的太阳,一直存在着,无论有没有被看到。这个广阔的世界如今触手可及!
八个小时,还是十三个小时?——我们在暗空中飞往纽约。几小时的路程之外是我的岛,那里没有什么值得品味,甚至连灯光都透出一种杀人的特质(我觉得)。我像是随便哪个初次进城的农民,置身于一个充满奇迹的世界。我一直知道这个世界的存在,但要接近它必得付出高额路费。然而正如在童话中那样,邪恶总是伴随奇迹而来。随着小飞机在夜色中飞行,想到纽约我就心生惧意。可怕的不是城市,而是抵达的时刻:我无法想象那一刻。这是我第一次体验旅行的恐慌。
坐我边上的是个英国女人,带着一个孩子。我只能这么看待他们:一个英国人和一个孩子。除此之外,我不知道把两人归于何处。
我要写日记。我带了个廉价记事本,封皮上有个口袋,里头装了几个信封。我还有一支淡紫色的“擦不掉”铅笔,是那时候的要人们——尤其是特立尼达的官员——使用的那种。舔一下铅笔,色彩就变得鲜艳;干燥时颜色暗淡。我随身带着本子和铅笔,因为我出门远行是为了成为作家,我需要迈出第一步。
我请空乘小姐帮我削铅笔。这样做有几分是为了体验乘飞机的奢侈。飞机小,但提供了不少小服务,航空公司的广告上是这么说的。我的要求是一种挑衅;让我吃惊的是,那个空乘小姐,一个白人,美国人,一个在我看来容光焕发、美丽动人且成熟的人,认真对待了我的要求,把削得漂漂亮亮的铅笔还给我。她称呼离十八岁还有两周的我“先生”。
于是我开始写日记。但是,它没有记录下很多值得记录的东西,多年后我会觉得很多没写下来的事情重要得多。我在飞机上所写的日记没有记录特立尼达机场家人的送别,没写机场楼像沥青跑道边带小花园的小木屋。
那次的家庭欢送是我最后一次参与大型的印度或亚洲家庭活动。这样的告别(来自另一个时代、另一片大陆、另一种旅行,旅行者极有可能再也不会回去,正如我们中的很多人和我们的祖父们从未回到印度那样)使人放弃一天的收入,走很远的路赶来。重要的不是告别,更多是让他们出现在一个宗族的大场面中,表明在宗族中的身份。事实上(或者正是因为这个事实),家族发展到后来,不同分支的差别已经很大,谈话间双方已有屈尊纡贵和紧张不安之分。
我没有用小飞机上优雅的泛美航空空乘小姐为我削的那支“擦不掉”铅笔记下这一场面。其中一个原因是这场面与我所写的魔幻神奇的背景格格不入。另一个原因是这种仪式化的告别场面——一小群人僵硬地游荡在飞机跑道边的木屋旁——和我想象中作家的日记或预期的作家体验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