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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VS奈保尔/译者:蔡安洁 当前章节:15389 字 更新时间:2026-7-12 10:27

我也没写到表兄和他在机场的建议。我一定会写到,不是在很多年后,而是当我开始理解体验的本质之时。

我的这个表兄不是蠢就是傻,十五岁左右就长出了将军肚,并且再也没有消下去。他不谙语法知识,也不懂英语或其他语言,莫名其妙就当上了记者。他不是要对我表示友好。也许他甚至怀有恶意;也许他本来确实能对我做出“扎小人”之类的事(并非出于什么明确的恶意,而是半心半意地,受他的性格和家庭成员间相互嫉恨的天性的驱使。)

但是他被这场面感动,或是感到他需要有所表现。在机场拥挤的送别人群中,有几个人(有的我不认识)甚至哭了出来。这个记者表兄走向我,仿佛是要传授一个从别处得来的秘密——来自最高层,来自机场经理,来自泛美航空的总裁,或者来自上帝本人。他轻语:“坐到机尾,那里更安全。”旅行仍是一种探险,无论水路还是空路。也许表兄说的坐在机尾有道理。也许是的,尽管他的建议更有可能是基于儿童漫画里的坠机方式——飞机头向下俯冲坠毁——得出的。

在飞机上我没有把这位表兄和他的建议写进日记。因为这个无足轻重的建议——像家庭送别一样,是我生命中亚洲农民的残存——和我的工作不相称,我的工作是对这个世界更宏大的洞察,是更宏大的个人冒险。也许我甚至从未想起写一写这场送别或者表兄的建议;拒绝这个主题无可非议。

但是,由于个人冒险是我的主题,而我又无法写更重要的事情,旅行和孤独让我的个性发生了变化。这一变化的暗示非常细微。五年后,我很清楚地意识到那场家庭送别和表兄的建议是“素材”。但是这是多年后的事了,之前我先是看到了自己个性的改变或者改变的蛛丝马迹,它们是第一天冒险的小碎片,是会获得一定关注的。

波多黎各机场飞机棚里的那个黑人一直在。数小时后,傍晚时分,我们的小飞机第一次停下。光线已经变了,世界已经变了。对我而言,世界不再是殖民地。人们自身的价值变了,甚至包括这个黑人。他准备去哈莱姆区。几小时前在家,在他的伙伴中间,他还备受羡慕,他的旅行散射着难以言喻的魅力。现在他是一个黑人,穿着明显不是他自己的干草色外套,那举重运动员的肩膀(举重在我们那儿风靡)被勒得很紧。现在,穿着那件外套(在家这是旅行者去气候温和的北方的勋章),他正装腔作势,强调他的体面,强调自己不是一个美国黑人,不因乘飞机或者白人而紧张。

他没有受过教育,不是我在家时会结交的人。然而我已经和他结交,甚至和他攀亲。为什么?我觉得友情的姿态不无虚伪,甚至在我做出这一姿态的时候。穿着紧绷而体面的外套的他对我表现冷淡。我对此倒感到几分高兴,因为并不想和他有什么交情或攀谈。但是我做出姿态了。如果被问及是否觉得孤独而脆弱,我会说恰恰相反,我当时极度兴奋,见到什么都欢喜。我在那个重要日子的后半天,看见什么都觉得新鲜美好。

那个特立尼达人很冷漠,不说话,眼睛沉静,皮肤没有光泽,带着暗示紧张的暗淡或死寂的神情。我就随他去。我自己待着。天光变黄,变暗。接着我们又升到了空中。

小飞机飞行着。旅行中的这种重复是意料外的启示。虽然这是我经历过的最快速的旅程,虽然我知道和轮船相比用时已经非常短了,但我还是觉得“无聊”,这感受不夸张也不虚伪。

女人和她的孩子在我身边。正如我说过的,女人是英国人。我之前从未见过和她年龄相仿的英国人——事实上只见过一个英国女人——我无法判断她的性格、智商或是受教育情况。我对孩子不感兴趣,对带孩子的女人也不感兴趣。然而,对于这个全神贯注于孩子的女人,我发觉自己开始对她示好。

我带着些香蕉去纽约。它们装在一个纸袋中,也许就放在脚下。出行带上吃的是农民的旧习,有的印度人先是不信任飞机上提供的食物,接下来不信任纽约的宾馆提供的食物。此刻,香蕉散发出气味,在温暖的飞机上加速成熟。我递给女人一根香蕉。她把香蕉给孩子了吗?我不记得了。实际上,我示好了。但其实我不想攀谈,对孩子也没有兴趣。

虽然对这一天充满期待,虽然实实在在地激动着,但我是否同时也怀着旅行的恐惧?这样去接近别人是不是对孤独的一种回应?这是我人生第一次独行。是因为惧怕纽约吗?当然是。这座城市,我抵达时的举止,我无法想见抵达时各种具体细节的无力,我如何过夜、在哪儿过夜——这些使我在旅途中越来越焦虑。

我见证了自己个性的这一改变,但甚至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主题,没有在日记里记录下来。于是,在写日记的人和旅行者之间已经产生了隔阂,人和作家之间已然有了距离。

这个人和作家是同一个人。但这是身为作家最大的发现。需要时间和大量的写作来达成两者的合而为一。

那一天,冒险、自由、旅行和发现的第一天,这个人和这个作家在对体验的热切中合而为一了。但是那天种种经历的性质促使我个性中的两种元素分裂。这个作家,或者说这个旅行中的想成为作家的男孩,受过教育;他受过正规的教育;他对即将献身的事业有着崇高的理想。而这个人,作家只是他的一部分(主要而强劲),但他在最深刻的层面上——作为一个社会人——是蒙昧的。

他深知印度社会乡间的处事作风。他对各种约定俗成的东西有着本能的理解和同情,比如那天早晨在机场的送别。他深知那个社会的风俗——和农耕印度脱离,在新世界的一个种植园殖民地落脚后仅过了两三代人之久。然而这个人有另一面:他不参与那个社会的生活和各种仪式。这不仅是因为他受过的正规教育,还因为他所持的怀疑态度。他在大家庭中生活得并不快乐,他不信任大型的公共团体。

但那个半印度化的世界,那个在时间和空间上都与印度本土割裂的世界,对这个人而言充满神秘。虽然对它的语言不甚通晓,也无法领会它的宗教和宗教仪式,但那半印度化的世界是这个人所知的唯一的社会。这是学校以外,书和电影培养出的想象生活之外,他的所有。那个乡村世界给了他偏见和激情,他对印度独立前后的政治有兴趣,但对特立尼达岛上自己的社区了解甚少。他以为自己属于它就会了解它,他以为社区的生活像是家庭生活的延伸。他对其他社区一无所知。他有的只是对自己所处的各种族混杂的殖民地背景下的时代的种种偏见。他极其无知。他没有去过餐馆,一想到吃陌生人做的东西就觉得厌恶。同时他又梦想有朝一日在异国有所成就。

他寻找冒险。第一天他就找到了。但是他也面对着他的无知。这种无知削弱、嘲笑了这个作家或是他的雄心,令作家原本期许表现出的个性——优雅,老练,波澜不惊——显得荒唐。(像萨默塞特·毛姆,或者——更真实的参照——像那个前往哈莱姆区的波多黎各飞机棚里的黑人,穿着借来的紧绷的外套,是对魅力的另一番阐释。)

所以,我深夜抵达纽约的那段记忆模糊不清。我现在努力回想,有些细节开始浮现:一栋灯火通明的建筑,小空间里的一小群人,一位女工作人员操着刺耳的美国口音喊着某些乘客的名字。

那儿有一封给我的信。本来有个英国领事馆的人来接我,但因为飞机延误了很久,他已经回家了,留下这封信,只写了他为我订的宾馆的名称。他本该保护我的,却把我丢到带我进城的出租车司机手中。司机骗了我,收了很多钱。然后看我这么顺从,他又把我身上最后几美元以小费的名义骗走了(我在箱子里还藏了一点点钱)。我觉得这是奇耻大辱,于是很快淡忘,这么多年来彻底将它从记忆中抹去了。

我愿意记起那个出租车司机很健谈,因为所有出租车司机都这样。我努力回忆他说了什么。“我们卖给日本佬烂金属,他们对准我们打了回来。”我还记得那个黑人(一定是出现在宾馆里)说起话来像是书上或电影里的黑人(“这是不眠城”或“这城市不睡觉,伙计”),而我不能给他小费,因为我身上已经没钱了。

健谈的出租车司机,说话古怪的黑人——我珍视他们,因为我感觉自己认识他们,我觉得他们肯定了我之前读过的书,肯定了我之前了解的信息。他们让我确信我是在旅行,而且已经在纽约了。他们身上我熟悉的方面提供了写作的素材,对作家很合用。但是与他们各自相关的屈辱又形成阻碍(司机的欺诈,以及当黑人期待我也有模有样地给他小费时我没法做到);他们被驱逐出我的记忆达二十年之久。那晚我在宾馆用不可擦铅笔(已经有点钝)写日记时也没有提及他们(为了制造额外的戏剧效果,日记写在宾馆的信纸上)。

早晨几千里之外的家庭送别,是对我的过去,我在殖民地的过去和亚洲农民的过去的送别。很快,我便满心喜悦:我从未见过的田野和山丘;波澜起伏的海洋;空中的云彩;创世之初的念头,时间没有开端或结束的念头;对美的强烈体验。接着我有些惊慌,一种伪装的惊慌,然后是自我意识的缩小。一种压抑、恍惚而又强烈的真实感,在纽约惠灵顿宾馆黑暗的小房间里写下的日记。我已经产生了一种迷失感,因为没有完全面对真实,也因为一个我认识中庞大的世界在夜间变得很小。

我带着一些香蕉来纽约,在飞机上吃了点,把剩下的丢下了。我有负罪感,但这是正确的做法(否则过关的时候也会被拦下)。我还带了一只或半只烤鸡:我的家庭印度农民式的对食物的恐惧,害怕不干净,而这是远离不干净的一种方式,哪怕只有一天。但是我没有刀叉碟,也不知道宾馆哪里有这些东西。不知道怎么去问,尤其夜已这么深了。

我对着废纸篓吃烤鸡,意识到这气味、这油腻、这漫长一天的尾声的多余。我在日记里写下那些大事,那些对一个作家而言合用的事。但是这个作家像个农民,像个回到他的源头的人,于一天结束后,在黑暗的房间里偷偷吃着东西,过后还犯愁该怎么藏起这一餐强烈的气味。我把吃剩的都丢在了废纸篓中。然后我需要泡澡,或者淋浴。

浴室就在房间里,这可真奢侈。我怕去公共浴室。一个水龙头上写着“热”,这是我从未见过的周到。特立尼达气候炎热,我们总是直接打开水龙头用常温水洗澡。热水淋浴!我以为是温水,就像重要的日子里母亲为我准备的一桶加了芬芳、有药效的印度楝叶的温洗澡水。惠灵顿宾馆浴室的热水不是那样。热就是热。我差点被烫伤,闪出了淋浴间。

就这样,这重要的一天结束了。我倒在床上就睡着了,直到补足了觉才起来。这是我与生俱来的能力,近二十年来一直如此,帮我度过了很多危机。

我的记忆中没有保留宾馆房间白天的模样和我醒来时房间的模样。也许某些尴尬的事情抹除了这段记忆。离开我所属的地盘不到二十四小时,羞辱就堆积起来了:在我发达的自我意识之上又加了一层自我意识,一种生冷的神经和敏感,此后多年我的印象,哪怕是最让人欣喜的印象,都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关于那个早晨的印象,我仍保留的印象,以及我(在前一晚和抵达时的耻辱之后)恢复了一些浪漫的印象,都是如此。

惠灵顿宾馆楼下的报亭是其中一样浪漫:一个小小的店铺,住着人。这对我来说很新鲜,很迷人。我买了一包香烟,卖烟的人高大,头发灰白,衣着考究,像是受过教育,我觉得他是个老师。(不像我们村里的印度店主,刻意穿得破破烂烂,越脏越好,以防自傲,也防着忌妒和邪恶的眼睛。不像糕饼小店里的中国人,总是穿着无袖背心、卡其短裤和木屐待在室内,虽然面露菜色,干瘦干瘦的,像有大烟瘾,却跟乐呵呵的黑人情妇或者面无表情且平胸的中国妻子一个接一个地生孩子。)

我从这个头发花白的高个子那里买了一包“老金子”烟。我不是烟草行家,品不出不同牌子间的差异,主要是看名字买。在特立尼达岛,店里只卖本地烟或英国烟。因为有美国基地,美国烟也有售,通常是地下交易,决不在商店买卖。能从一系列美国牌子中买一包美国烟,感觉好极了。价格也很实惠,十五分一包,还配火柴。简直是白送的!

美国烟软包装的质感了不起!玻璃纸,商标品牌名,烟盒包出的香烟的形状。盒顶上细细的红纸带指引你打开玻璃纸:味道就出来了。香烟对我来说一直是种艺术体验。我一向不喜欢烟草燃烧的味道,也厌恶烟瘾——来了就很严重。如果说我在家已经戒烟很多次,那也是因为在过去那忧虑的一年里,我数月都克制自己,放弃了很多东西,甚至有个阶段暗暗节制饮食,只希望不要失去我的奖学金,带我去英国牛津的奖学金。我并不是那么想去牛津,而只是要逃离特立尼达岛,去见见世面并成为作家。这种激情,这种渴望,融入了这次旅程,不足一天的旅程!

我还从那个像是老师的白发男人那儿买了一份《纽约时报》。我前一天在波多黎各看了当天的报纸。我对报纸感兴趣,知道这份报纸是全世界最有名的。但是第一次看这份报纸像是看一部已经放映了一小时的电影。报纸就像连续剧,要看明白,你得有点知识储备,最好是由这份报纸提供的知识。这份报纸让我觉得陌生。但是首页底部的一则故事对我有所触动,因为它讲述的是我能分享的经验。是关于天气的。显然,在七月末这样的天气是不合时宜的,以至于需要写一篇故事。

没有这份报纸,我就不会知道天气的反常。但是不需要报纸来让我看到光线的迷人。宾馆内的光线和室外的光线相像。室外光线有种魔力。我觉得那是高楼大厦发出的光,我有些难为情,但还是停下脚步抬头看那些高楼以感知它们的高度。室内的光流到室外的光中:这里的光合而为一。在特立尼达岛,从早上七八点到下午五点都是高温天气;出门热浪灼肤,令人不适。而这里灰色的天空和光线,不刺眼的光线,象征着有篷子遮盖的、被保护的世界:没有必要出门去拥抱热浪和耀眼。这座城市给人以安全感,街道高楼有着奇异而柔和的色彩。我没有意料到这些,没有在照片或书中见过。要是在特立尼达,纽约街头的色彩就成了“死亡”的色彩,是死亡事物的色彩,干枯的草木,土地,沙子,死气沉沉的世界——几乎没有色彩。

我去散步。记忆里只有一次。但我现在觉得有两次,中间还搭了出租车(为了查下午带我起航的轮船的时刻表)。要不是箱子里的那点钱,我就身无分文了;至少预防措施发挥了效力。

我看见一家电影院在给雷姆出演的《马里尤斯》做广告。广告用了活动字母的形式。我一部法国电影也没看过,但很了解法国电影业。我读过相关书籍,从某种程度上说甚至“研究”过,好应付法国文化“常识”考卷。我所接受的教育大多如此,抽象的,对记忆力的测试:就像一个人被剥夺了游览著名城市的机会,只能硬背下城市的街道地图。我所接受的教育大多如此:僧侣式的,中世纪的,和日常生活无关。

《马里尤斯》,雷姆。若是不读“斯”,一个名字像是另一个的变位词。②这是我僧侣式的观察学习方式,方便记忆。要不是因为是下午,要不是要搭船,我就去看电影了。因为在家时,电影院是想象中我生活得最深刻的地方。除去那奇怪的文学抱负,我的性格的确有特别单纯的一面。我对自己的出生地,新世界农业殖民地了解甚少。在印度社区,一个自异国他乡移居而来的农民社区中,我只认得我的大家庭。我这一生,自打有了自我意识之后,就投入学习,学着去理解抽象。然后这种抽象学习的理念转化成了在异国过文学生涯的想法。这让我更投入,更孤注一掷,更费尽心神地学习,也让我进一步隐退。我真实的生活,我的文学生活,在别处。同时,在家时,我想象自己生活在影院里,提前尝试国外的生活。周六下午,在一点半假日特别播映之后(我们干脆叫“一点半”而不是常说的“日场演出”),在体验了黑暗的影院和鲜活了三个多小时的遥远国度后,回到自己的世界那鲜艳的色彩中是件非常痛苦的事。

但是我没看过法国电影,它们从来不在特立尼达上映。也许和英国电影一样,即使上映了也没有观众。它们来自某个国家,充满了地方色彩,不像好莱坞全球性的电影,能加速远方人群的想象力。我从书上,尤其是罗吉·曼威尔③的《电影》中了解法国电影,我认得那本书里所有定格的照片。他的文字充满敬意,他的热情让当时上中学的我觉得法国是文明国度。他让我在那些反光强烈、印刷粗糙的小照片中看到了出色的特质。

现在,在我的大冒险进行了不到一天的时候,看到《马里尤斯》和它的近似变位词雷姆印在电影院的宣传板上,我觉得我接近了按理说(考虑到我的教育、职业、训练、渴望和牺牲)属于我的东西。就好比《纽约时报》,当我买下它时吸引我的不是报纸本身,而是我只能填出一部分的填字游戏。

我发现了一家书店,然后走进去,产生了类似的感觉,对我本该拥有却不曾拥有的事物的失望。大城市有书店,正如它们有上映法国电影的电影院。如我故乡那样的殖民地没有书店。在西班牙港古老的殖民地主广场,有古老的屋顶和瓦楞铁皮的篷顶,曾经漆成红色或者红白相间色;老式木结构,带尖顶的格纹三角墙,装饰性的维多利亚时代风格的铁艺;建筑向我诉说着出口木材、铁艺和瓦楞铁皮的港口的遥远。在这个古老的殖民地广场上有商店出售教材,也许还有童书和填色书,或许也还有一两个小书架的企鹅丛书,少量书的有限几本,以及几册科林斯经典丛书(看上去像圣经)。商场非常无趣,就像殖民者的仓库,进口了必需品(也有少许特殊产品,比如蚊帐和科林斯经典丛书),摆放方式只讲实用、毫无美感。

在这里,纽约,有一家书店。一个我应该进去的地方,仿佛我旅行就是为了去书店。我喜欢看书,是个爱阅读的人——这是我在家里的名声。但是我知道的书非常少。有我父亲书架上的那些:“人人”系列书,宗教书,有关印度教和印度的书。这些书是从西班牙港一条小商业街上的印度书店买来的。买它们是印度民族主义的表现,我父亲没读过几本,而我一本都没读。有我在学校学习的书,有我在中央图书馆见到的书。事实上,我只知道那些经典的或者声名远扬的作品,我在学校学的法国、西班牙和英国的书,以及父亲向我介绍的名著。

我走进这家纽约书店,发现自己置身于没有光环的名字中间。我远行是为了成为作家,但是这个摩登的写作和出版界是我没有接触过的。在这些陌生、没有光环的名字中间,我寻找熟悉的、经典的、成套的书。我在西班牙港昏暗的殖民地商店(透着一种匮乏和不可触及的感觉)看到的那些书埋在纸张和一堆堆练习本中,挨着大批量的进口物品(衣服和煤锅),熏染上了周围香料、潮湿的原糖的温热香气,熏染上了南方码头——有驴车、马车和手推车穿梭在货车间——批发来的各种烹饪油温热的香气。

这是一家美国商店,英国书不是很多,我对英国书更熟悉。我找到“现代图书馆”系列,买了《南风》④。一位知晓我有写作抱负的英语老师向我推荐了这本书。在特立尼达买不到这本书。这里,纽约的一大财富就是这本书,触手可及。我付了一块二十八分。大概比我大十来岁的店员称我为“先生”。

《南风》!但是我一直没有把它看完。我第一次尝试去读,后来又一次次尝试,正如对阿道斯·赫胥黎⑤、劳伦斯之类我父亲或老师推荐的当代作家的作品那样。这本书中有个叫丹尼斯的年轻人和一个主教,一座叫忘忧的岛屿,这些都遥远而陌生,超出我的一切经验与了解。书中的陌生感虽然阻碍了我阅读(我从未读过《南风》第一章之后的内容),却没有阻碍我仰慕。这种陌生,这种不可触及,像是浪漫的承诺——一种日后成了作家就能得到的奖赏。

我接受了这么多抽象的教育,因而我能这样生活,这样思考和感受。比如,我学了古典戏剧,却一点不了解孕育它的法国或者法国宫廷。我无法把握法国历史,觉得简介或者教材中的国王、大臣、情妇和宗教战争都是童话,默默产生了抵触情绪。这些事物不在我的经验之中,我无从把握。我只知道我所在的岛屿和社区,以及我们殖民地的情况。我通过读书和论文写了关于法国和苏联电影的小论文。我用同样的方法记住了艺术和建筑界大名鼎鼎的人物。

现在,在纽约,我是个自由人,但这是我在一座大城市买的第一本书,因而这一时刻对我来说重要、有历史意义且浪漫。我带去了我所接受的学校教育的抽象姿态:聪明的男孩,拿奖学金的男孩,现在不再代表老师或者家庭,只代表自己。

伴着头二十四小时的旅程中的羞辱,伴着在这个伟大世界的头二十四小时里越来越深的孤独感,我意识到(现在没有家乡的观众,根本就没有了观众)自己没有感受到愉悦。在书店里我被称为“先生”,这真是出人意料而友善。但是我觉得这是一种欺骗,我觉得自己被推挤到不曾有过的卑微角落。

奇妙的地形、甘蔗田、郁郁葱葱的山丘和山谷,还有波澜起伏的海面、阳光照耀的云朵,距离见到这些不到二十四小时。但是我已经感到自己的两部分彼此分离,人和作家分离。我已感到自我怀疑的刺痛:也许作家只是一个接受了抽象教育的人,有专注和记忆的能力。我为了这一天和这次冒险曾如此拼命学习!带着我孤独的新的沉默,带着我对这场大冒险未曾预料到的孤寂,我看见自己的两部分彼此分离,在一天内同时缩小。

在纽约的那个下午,我从码头开启了一场长达多日的航行。那个码头的编号我牢记多年,如今却遗忘了,那个和羞辱及迷茫相关而和浪漫无缘的编号。乘飞机从西班牙港到波多黎各;乘船从纽约到南安普顿。

①阿尔弗雷德·丁尼生(1809-1892),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诗人代表,代表作《悼念》。

②电影名Marius去掉s后改换字母排列顺序就可以变成演员名字Raimu。

③罗吉·曼威尔(1909-1987),英国电影史学家。

④英国作家诺曼·道格拉斯(1868-1952)发表于1917年的小说。

⑤英国作家,著有《美丽新世界》。

*

长时间的海上航行——好几周,好几个月,对一个十八岁的男孩来说是很长的时间——成了我最珍贵的写作材料。或者我是这么想的。很长一段时间,在伦敦伯爵府的寄宿处,在牛津大学学院的沉闷中,在假期更加沉闷的卧室和客厅里,我用不可擦铅笔或者钢笔或者十英镑买来的旧打字机,写了一篇叫《狂欢夜》的文章。旧打字机花去我一周多的生活费,但当时处于战后不久,新打字机还不容易买到。

这是我第一篇大都市题材的文章。有见地,使人联想到经验和旅行者:也许是一个见识过很多狂欢夜的人写的;作者知道它是做什么的,明白这个名字中蕴含的价值。文章轻易地用了伟大的名字——纽约,大西洋,哥伦比亚游轮,美利坚航线,南安普顿(这最后一个名字尤其美丽)。

这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篇描述性的文章,为它提供素材的狂欢夜发生于我们在大西洋最后一整日的船上。早晨我们到了爱尔兰的科夫,下午停泊在南安普顿。多数乘客在南安普顿下船,其他人第二天早晨在勒阿弗尔下船。狂欢夜是晚餐后在游客舱一个厅里的舞会。我看见性冲动像酒精一样麻痹扭曲了我认识的男男女女,这让我觉得心烦。我仿佛在远处观察,像是在研究一种动物行为,因为我没有经历什么船上的艳遇。对于当时还是以纯洁天真的方式去爱慕女人的我来说,看到自己有所了解的女人异常的举止尤其让人不安。

船上有个娇小的女孩曾和我谈起诗歌。现在看见她和一个并没有什么特殊涵养的男人在一起,看见她眼眶湿润,仿佛被外部不知名的力量操控了,我觉得很奇怪。现在她一副认不出我的样子。之前那些热忱专注而友善的男人变得如此遥远,和我谈话时变得如此不耐烦,但之前类似的对话分明是受欢迎的。有个来自旧金山的亚美尼亚人,曾上欧洲战场作战,我们聊起过战争和士兵的生活。他告诉我唯一真实的战争电影是《白昼进攻》。现在他的心思在别处。

麻烦还在于狂欢夜是喝酒的场合,而那时我滴酒不沾。为了得到奖学金,我用学习来惩罚自己。我希望一切顺利,因而很克制。

我所写下的记录了我的无知和天真,我的匮乏(节制是虚伪的表现)和挫败。在十八岁男孩的写作意图中,《狂欢夜》是世故而无幻想色彩的。因而在写作中、在这个人身上,存在着断片。在一个真正世故的人眼中,这篇文章会露出破绽。

我在文章结尾着墨于轮船守夜人。他站在跳舞的休息室外,开始和身边忧郁不幸的人聊天。在如此肆无忌惮的场合,当优雅的姑娘变得梦幻而狂野,这个人却没有任何艳遇。他和我一样没有参与,也许那些在听守夜人说话的人也一样。他们的静默中有一种酸楚。守夜人很热情,谈吐像是见过世面的。他四十出头,身材算得上壮实;一副讲课的样子,两手伸出,抓紧倚靠的栏杆。他每说一句话就略停顿一下,好让人充分理解他描述的邪恶;先是眼神放空,抿着嘴唇;接着,又仿佛自言自语般说起话来。

他说在船上,人心三天就变样。忠诚的妻子和女友变得不忠。总是在三天之后。男人变得暴力,随时准备为女人打架,甚至包括一些刚刚和自己深爱的年轻妻子告别的男人。他说(或者在《狂欢夜》很多版本中我让他说):“我见过一个船长在这个地方试图杀一个家伙。”

“试图”“杀”“家伙”“这个地方”——除了他说的这些以外,他对男女缺乏幻想(一方面令人欣慰,它表现了幻灭和残酷的判断,但同时也令人非常痛苦,这几乎全体的放纵却没有我们的份),守夜人说话的腔调像是电影里的人。这是他何以对我而言是很珍贵的写作素材。这也是不可擦硬铅笔一次次留下浅色的字迹(湿润后会变亮变紫),记录下他说的话的原因。

我在狂欢夜寻找大都市的素材;我盯着那些看起来有相关特质的人。有个出身中东的人。现在除了穆斯林的名字外他的全部都美国化了,他说自己是演艺圈的人。他侃侃而谈地讲起明星,那些我在银幕上见过的影星。我从没去想为什么这个人会坐游客舱。三天后,他给我读了一些他的材料。“材料”(这是他的说法)是一些打印出来的短小简单的笑话。这让我称奇、印象深刻,在我眼里这一行为是“美国化”的:这么微不足道的“材料”需要打印出来,需要给人正式的感觉。他谈起他参与动画片制作的时候也让人印象深刻。他说:“我们制作了它们,我们让它们能。”“能”,我觉得这个词好笑,它这么世故、这么随意又这么专业。正如他的“材料”被加入我的材料中,他的语言也成了我写作素材的一部分。于是他对我有了两种作用:借他大都会的世故来写作,适当使用,但又让自己和他保持一定距离(不是在船上,只在“狂欢夜”)。他只是个跑龙套的(乘游客舱),是个可疑的美国人,是丑角(在我努力的写作方向中,这样的人应该成为丑角),相较远涉重洋、只受殖民地抽象教育支撑的我,还是我站在更坚实的土地上。

两个救世军女孩也进了我的写作素材储备。她们去欧洲某地参加会议,但是乐意调情。信教女孩的轻浮姿态让我觉得奇怪。匮乏的经历让我总是大惊小怪。还有个南方来的年轻人,和那个演员住同一个舱室。他长得胖,脸上有麻子,戴着眼镜。他在《狂欢夜》中出现,穿着背心和短裤,坐在上铺,在昏暗的灯光下边剥皮边吃橘子。他还谈论女孩们,也许谈论那两个救世军姑娘。我总是写起这一场景,以致他永远存留于我的想象中。

他低头盯着橘子,说:“我很勤奋。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一定会得到。明白吗?”

这就是我的写作素材:通过这样写作、这样观察,我能让这个世界知道我对它的了解。我能有效地说:“我也见识过这个。我也能写这个。”

但那是另一段回忆,和第一段不相关。我在《狂欢夜》的某些版本中使用它。在其他版本中忽略它。

那个年轻的南方人谈论起“有色人种”。他说:“现在他们想上你的床和你睡觉。”

我大吃一惊:他竟有如此强烈的种族情绪,能对我这样说话,仿佛他看不见我也是有色人种。但是这个种族话题——虽然是熟悉的好素材,能证明我认识世界——没法写进《狂欢夜》。它离我的不安、我的脆弱和分裂的自我太近。这不是作家想要呈现的个性,不是他会处理的素材。

因此,虽然我为了写作旅行,关注体验、渴望经验,但我把自己抽离,将体验从记忆中抹去。抹去了在机场讹诈我的出租车司机——那种羞辱尤为强烈;抹去了宾馆的黑人。

身为作家,我也不能承认那天在纽约萦绕在我心头的可怕的焦虑。在横穿大西洋的邮轮上应该是纯粹的浪漫;那个下午在纽约登船也应该是纯粹的浪漫。但浪漫只是我脑海中的一部分;其余的是其他东西。我对和别人共用船舱感到紧张。好几个月,我都在担心横渡大西洋旅程中的这部分。我担心要忍受好斗的、讨厌的或者性变态的人。矮个子的我觉察到自己体格的弱小。我害怕被攻击;我害怕招惹别人的恶意。

这对我来说是极其严重的焦虑。但登船后,焦虑神奇地消失了。然而要成为我理想中的作家,在《狂欢夜》中就不能写这种焦虑。

英国驻纽约的副领事为某个人定了舱位。很明显他不是英国人,当他从纽约码头上船时他令事务员不解。我现在才记起来这事,《狂欢夜》删除记忆之成功可见一斑。到了现在,我才把《狂欢夜》的素材放到一边,记起他们花了几个小时才决定把我安排在何处。我也许会没有位置,也许会一直站着,我担心自己的几件行李,甚至在轮船离岸时还在担心。纽约港口的景致和著名的天际线会因等待而变色。然后有人做出了决定,问题得到完美解决。

他们给了我一间完全由我独享的高级舱。我拿到了一把将那个舱和游客舱门隔开的钥匙。我白天在游客舱吃饭、打发时间。这真是好运气。很快,我的焦虑几乎烟消云散了。我觉得这是未来的好兆头。我觉得有“旅行者的好运”伴随着我。

但是那晚在睡梦中,我被一阵骚动吵醒。舱顶灯亮了,传来人的声音。然后我知道要发生什么了。有人要和我共用舱室。游客舱有人拿到了钥匙——之前几个小时里,我觉得那是自己独有的秘密空间。点亮的顶灯和抬高的嗓门是那么不体谅别人。我闭上眼睛,像个孩子,像个在施展魔法的人:如果我假装沉睡,假装一无所知,那么什么都不会发生,进来的人就会离开。

当然,事实并非如此。被带进来的男人在找麻烦。他不愿住这间舱室。他的嗓门越来越高。他说:“因为我是有色人种,你就把我和他安排在一起。”

有色人种!他是个黑人。所以我是被赋予了一点少数族裔的特权。但是我不希望那个黑人或者其他人和我共处一舱。我尤其不想和这个黑人待在一起,原因和他说的一样。

而他不会和我共享舱室。顶灯熄灭,舱门关闭;进来的人出去了。那个黑人无疑被带回了门那边的游客舱,塞进三四人一间的拥挤客舱,和白人共处一室。他是满意了;但这是怎样的代价,在横穿大西洋的整个旅程中都紧张兮兮的代价。瞥见另一个人的狭隘和动机让人恐惧。然而我为他们把黑人带进我的舱室而感到羞耻。我羞耻的是,我满腔抱负地投入这次探险,而人们眼中的我们却仅此而已,这与我的自我感觉、我的追求相去甚远。也是这羞耻,让我在他们进来时闭上了眼睛。

那个黑人第二天早上在游客舱的休息室找到了我,向我道歉。他高而瘦,衣冠楚楚,精致的夏装让他显得瘦骨嶙峋:多骨的膝盖和尖锐的胫骨。他谈吐优雅,比在那间高级舱时安静多了。他以为事务长办公室的人带他穿过游客舱的门,是真的要给他找一个更好的不拥挤的客舱。但看到我他就不那么想了。他知道我成了少数族裔保留地的核心。他说他了解美国人。他还告诉了我什么?除了种族热情之外,他还有什么?他这么狭隘吗?我都不记得了。我好像没再见过他。

一个女人——年纪不大,但比十八岁的我年长——某天在船舱里跟我讲了更多他的事:明显他给一些乘客留下印象。这女人说,他厌倦了美国的偏见;她带着理解和仰慕谈起他。她说他要去德国生活。他的妻子是德国人;他在德国军队服役时遇见了妻子。他渐渐地喜欢德国人了。真是奇怪的经历!

在波多黎各出现过去哈莱姆区的特立尼达黑人,穿着紧身外套。这会儿是个去德国的黑人,来自哈莱姆区或者美国其他黑人区。他们都有与我相像的一面。但是我的亚洲背景抗拒和他们作比较;而且我远行是为了成为作家。我因害怕而不愿接受或面对其他事物;不论作为普通人还是作家,这点都不太可取。种族问题不是我理想的作家的写作素材,我尘封了自己的经历。甚至当我成为作家多年以后,我都没有找到应对那种困扰的方法。

我用不可擦铅笔写作。我记下了对话。这个“我”是超然的,是个记录者,了解世情。

一个人日夜站在船头,盯着前方灰色的大海。当终于在南安普顿上岸时,我有一刻感到一种愉快的错觉,脚下的大地在移动,就像过去五天船的移动一样。

我乘船到了英国。旅客终点站是新建的。有着美丽名字的南安普顿,战时被炸毁。新终点站展望未来,但是轮船很快成为过去的事物。

*

在大西洋的黑暗之后是色彩。去往伦敦的火车上能看到鲜艳的色彩,傍晚的光线。这是延伸的黄昏:对习惯了热带日夜等长的人来说颇为新鲜、迷人。光线,黄昏,这个时间在家里会是夜晚了。

但我们到达滑铁卢车站的时候已是晚上了。我喜欢车站的格局,规模大,有很多站台和高大的屋顶。我喜欢那些灯。在家时我习惯了公共区域——或者那些我知道的学校、商店和办公室——只在自然光下工作,我喜欢火车站夜间这种繁忙的骚动以及灯火通明。在我眼里,在灯光下工作的车站工作人员和乘客仿佛是戏剧中的人物。车站灯光映照出(正如纽约街道给我的印象)一个有天篷的世界,一个巨大的内室。

在轮船上待了五天,我想出去。我尤其想去影院。我听说伦敦的影院不间断营业;在家我习惯了固定时间放映电影。“不间断”的概念非常吸引人——这正是大都会做事的方式,暗示了人的忙碌。但这会儿即使对伦敦,对伦敦这个大都会的人们而言,都太晚了。我直接去了伯爵府的家庭旅馆。我在这儿订了两个月的房间,然后去牛津。

小房间长而窄,庞大的黑色家具让它更暗,墙上光秃秃的。整个房间比我在哥伦比亚号轮船上的客舱还要空,比我在纽约住的惠灵顿宾馆的客房还要空。我心头一紧。但看到窗外的风景我又有几分喜悦,这是几层楼上,能看到街灯明艳的橘黄色亮光以及投射在树上的光影。

从温暖而充满橡胶味的轮船中走出来,告别密闭的船舱和走廊上空调的气味之后,这里的早晨尤为清新,弥漫着一种甜腻的牛奶味道——鲜牛奶我鲜少见到:我们都吃克林姆牌的奶粉和炼奶。浓郁的牛奶味混合着烟灰味,又被不通风处蟑螂似的陈灰味道盖过去。这是早晨的味道。

屋后像是花园、院子似的一片土地,连着一面高墙。高墙之后是地铁站。浪漫!总是有地铁的声响,从清晨起就不绝于耳!这是纽约宾馆的黑人直接对我说的:不眠城。

浴室和厕所在每层也许是每隔一层的尽头。下楼时,我从一个亚洲小伙子身边走过,他小个子小骨架,脸色浅黄,戴着眼镜,身上精致的亚洲浴袍的袖子太宽大,刺绣的袖口盖住了他的双手。他哼了一句“早上好”,快步走过。他是泰国人,缅甸人还是中国人?他看上去背井离乡,一副可怜相——而我还充满了对伦敦的惊奇,沉浸在到达这座城市的胜利之中,没有把自己想成和他一般。

我去地下室的餐厅。旅馆提供住宿和早餐,我下楼去吃早餐。餐厅在房子前部,听不到地铁的噪声,只会震动,坐了两三个人。有很多棕色的直背椅,墙和我房间的一样空白。这里牛奶和烟尘的味道很强烈。这是早餐时间,室外是亮堂的,但这里有一个微弱的电灯泡亮着;墙泛着黄色,闪着光。墙、灯光和气味——这些是伦敦美妙早晨的组成部分。我的视线随着陡而窄的台阶延伸到街头、地铁和人行道。我之前从未到过地下室。这是我们家乡没有的建筑;我只在书中读到过地下室。电灯在明媚的日光中亮着,显得浪漫。我像是一个进入小说世界的人。我进入了真正的世界。

我后来去看了上面的楼层,那里对客人开放。前面的房间摆满了椅子,直背椅和宽而矮的软垫椅,墙和别处一样空白。这是休息室(在楼下时别人这么告诉我);空气停滞。烟尘味从深色的地毯和高悬的旧窗帘上散出,我觉得这个房间没人用。我觉得房子没有按照建造者或者最初的主人的意图使用。我觉得也许在战前,这里曾是私宅;我对伦敦的建筑一无所知,但我感觉它衰落了。这是我对伦敦的柔情,或是我对伦敦的想法。我见到越来越多的房客,从欧洲大陆和北非来的欧洲人、亚洲人、非伦敦本地的英国人,住在便宜地方的朴素的人——我觉得我们都是这栋大房子里野营的人。

对伦敦进行游客式的探索之后,我每晚回到空荡荡的房子,受到相应情绪的影响。我把这种情绪带到所见的食物中。我不会欣赏建筑,在家乡没有什么建筑训练眼光。在伦敦我见到人行道、商店、商店的百叶窗(几乎每隔一扇就在底部印着“制造商J.迪恩,帕特尼”)、商店招牌、千篇一律的楼房。我游历探索时寻找宏大的气势。我来自一个小岛,气势是我旅行中要寻找的。我在霍尔本高架桥、堤岸和特拉法格广场周围发现了气势和权力。在这宏大之后才是伯爵府的寄宿房。我开始觉得宏大属于过去;我在错误的时间来到英国。我来英国寻找幻想的帝国之心(而我置身之处像是帝国偏远的边陲),却来得太晚。

我对才到达的城市做出如此判断!但是那是我由衷的感受。我们特立尼达的亚洲-印度社区的老人,尤其那些穷困的人,他们永远不会说英语,也不会去习惯其他族裔,只是回望着记忆中越来越辉煌的印度。他们生活在特立尼达岛,也准备在那里入土,但对他们而言那不是该待的地方。这种感情多少传递给了我。我没有向印度看去,我无法这样做;我的抱负让我向前看向外看,看向英国;但到底还是感到一种类似的谬误。在特立尼达岛,每当感到格格不入,我就克制自己,去关注眼前的生活。我童年的背景助长了那种等待和疏远的情绪。

我们生活在特立尼达,生活在因战争和运输困难而不再供应的物资的广告中。(那些美国杂志中克里斯游艇和斯塔特勒宾馆之类的广告属于另一个遥不可及的世界。)特立尼达很多广告是老派的药品和奎宁水,它们印在镀了一层釉的锡板上,挂在商店作为装饰,和出售的商品不相干,渐渐成为买卖的象征。后来在战时,当一座座简陋的小屋开始在西班牙港东部沼泽地建起,这些镀了釉的锡板广告时不时地被用作建筑材料。

于是,我习惯了在一个标牌失去了意义的世界生活。标牌和我所接受的教育一样带着抽象和武断的性质,如我没看过一部法国或者俄国电影却“研究”它们的能力一样,如我所说,这种能力就像是一个人试图仅通过街道示意图来了解一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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