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立尼达的情况也适用于其他地方。在西班牙港殖民百货商店的图书区有一两个书架的战时企鹅平装书(狭窄的页边空白,装订粗糙,书钉在潮湿的气候中迅速生锈,但是纸张的颜色、质地和气味都很好),企鹅丛书的封底有时印着英国商品的广告——巧克力、鞋子、剃须膏,我没有觉得奇怪。这些商品从未在特立尼达出售,当时也没有生产(广告上说是因为战争的缘故)。这些广告先前被制造商投放,为的是在战时保持品牌知名度,希望战争能有好结果。这些广告——其商品和现实的可能性相去遥远——我从不觉得它们奇怪。对我而言它们是我所追求的世界的浪漫,是承诺中的承诺,非常浪漫。
于是,我准备想象我此刻身处的伦敦并不是我所追求的那个完美世界。我孩提时在特立尼达,把这个世界放在远方,也许就放在伦敦。如今在伦敦,我能够把这个完美的世界置于另一个时代,一个更早的时代。这种精神或情感上的转变过程是一样的。
地铁站还有老式笨重的自动贩卖机,带有凸起的金属字母。里面已经没有糖果和巧克力,但十多年来没有人把它们拖走。它们像是房子里破损或者废弃的东西,却迟迟没被丢弃。离伯爵府两户远的地方有一片轰炸后的废墟,路上的一块裂口,此处的砾石原本是地下室所在,是房子的餐厅,就像我住的地方一样。这种废墟布满了整座城市。一开始我能看见它们,后来就不再留意了。圣保罗大教堂边上的主祷文街几乎不复存在;但它的名字依然作为很多出版商在伦敦的地址出现在书的扉页上。
我在伦敦的游荡无知亦无趣。我期待这座伟大的城市扑向我并占有我。我那么渴望身在其中。很快,在一周甚至更短的时间内,我变得很孤独。如果不那么孤独,如果过着类似船上的生活,我也许会对伦敦和住所有不同的情感。但是我孤独,没有能力找到在穿越大西洋的五天中所经历的社会。
英国文化委员会为我这样的留学生组织聚会。但我第一次去的那个晚上,发现自己和一个百无聊赖的女孩说着说着,就谈起了身体的疼痛。这是让我感到害怕与困扰的话题,随着战争的推进变得更加可怕(这进一步解释了我在各个时期对自己的严厉)。我开始谈论折磨,虽然知道这不对,还是一直谈论下去(这比我在飞往纽约的路途上的行为还要扭曲,先是对波多黎各的黑人,接着是坐在我边上的英国女人)。我羞愧难当,没有再去那个地方。
我只有寄宿处和那些奇怪、混杂而沉默的房客:英国人、流亡的欧洲人、几个英语差劲的亚洲人。如果我当时看过更多当代英文书,寄宿屋的生活也许会对我有更大的意义。比如说,我读过的《醉汉广场》①中的故事,就发生在仅仅十一年前的这里。这样的书总是会把这一区域变得浪漫,吸引来不少人。而我,总需要书中的证据,某种更尖锐的自我感知。
我虽然受过教育,但是阅读量不够。我对伦敦了解多少?学校课本里有一篇查尔斯·兰姆的随笔,讲的是去剧院的事。另一本教材里有两三个关于筑堤的妙句,来自《亚瑟·萨维尔勋爵的罪行》②。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贝克街只是个名字而已;萨默塞特·毛姆和伊夫林·沃之类的作家无法在我的脑海中创造画面,因为他们假定读者有足够的知识储备。我了解的伦敦或是想象的伦敦来自狄更斯。狄更斯和他的插画师给了我有关这个城市的幻觉。因此不知情的我,像我即将听说(并为此惊奇)的那些俄罗斯人一样,仍然相信狄更斯的那个伦敦。
几年后,当我以作家的身份审视狄更斯,我觉得自己更多地了解了狄更斯描写伦敦的独特能力,以及他和其他书写伦敦的作家的区别。我还是个远在他方的孩子时读了狄更斯早期的小说,能够跟随他进入伦敦这座黑暗的城市。这部分是因为我把自己的简单交给他,把自己的幻想带入他的幻想中。他对一百三十年前的城市一定和我一样陌生。作为成人,他天才地从孩子的视角来描述。他不卖弄建筑知识或者品位,不炫耀技巧,只用简单的“老式”之类的词语来描述整条街,不用会干扰不成熟抑或没知识的读者的词语。他没有用会让一个远方的孩子不安的词语,在那里屋顶是瓦楞铁皮,墙是木头的,顶上悬着百叶窗挡雨水,让阳光和空气进来。狄更斯只用简单的词语和概念,为光影创造了简单的层次和表面。他就这样创造出一座城市或是幻想空间,每个人都能用自己的材料重建它,用自己所知的材料来重建描述中他未知的事物。
对于狄更斯而言,用想象去丰富一个人所熟悉的周围环境,是小说的美好之处。我本身就有孩子的思想,受过抽象的教育,对自己的职业有浅薄的理解,狄更斯模仿儿童的视角大约给了我一些幻觉,让我误以为我完全了解这座城市,并期待写作生涯在那里得以发展。想象的部分归想象,同时还留下空间体会维多利亚时代的伟大工程,我对于十九世纪晚期的格局和帝国之辉煌的理解,并非源自白金汉宫、西敏寺或白厅,而是帕丁顿和滑铁卢车站,霍尔本高架桥和堤岸。
我来到伦敦,本以为对它很熟悉,却发现了一座陌生而未知的城市——房子的风格,甚至区域名都陌生;和我的寄宿处一样奇怪,这点非常出人意料。这座城市和《南风》中的英国气息一样陌生——我未曾读过这本书,在纽约时因为它的文化内涵才买下它的。面对这样的陌生,我内心的烦扰非常强烈,比我初到纽约迈进那家书店时更甚,那时我本以为进入了理应属于我的地方,结果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抵达后头几天发生了一些别的事。我失去了多年以来我所拥有的宝贵之物。我失去了想象的天赋,对未来的梦想以及我将去的远方。我在家时几乎生活在电影院,我在那里打杂,在固定的放映时间前,关上双层门、松开高大木窗的绳索以阻挡天光或街头的灯光。在黑暗的放映厅中,我梦想着别处的生活。如今身处那些年里的“别处”,我丧失了进一步做梦的可能。我在伦敦的第一晚就想去影院看不间断放映的电影,去体验大都市的繁忙。很快,影院的概念和进入黑暗的放映厅看电影的念头变得压抑。
我曾觉得看电影这一消遣是我对成人生活的预先体验。如今充斥在我脑海中的羞耻感,让我觉得这是幻想。我没有读过《醉汉广场》,甚至不知道这是一本书,但是我看过电影。好莱坞式的伦敦在我脑海浮现(也许是由名字联想到的),继而转换到《房客》中的伦敦。现在我知道那个伦敦是凭空想象的,对我毫无价值。我曾深深地觉得电影是一种享受,是我进行抽象学习的贫乏岁月里的巨大支持,如今这种乐趣仿佛被生生割走了。当我十或十二年后回到剧院,我所熟悉的好莱坞已死,它繁荣的条件已不存在。美国电影变得和法国或英国电影一样本土化,我和电影间的距离与我和书籍或者绘画一样远。不再可能幻想。我去影院不再做梦或幻想,而是有了评论者的立场。
我没有什么值得记录。我在伦敦的流浪没有产生历险记,没有提高对建筑或是人的鉴别力。我的生活局限于伯爵府的房子。那里有一种特别的生活,但是我不曾发现。因为虽然感到才思枯竭,我却仍把自己想成作家,以作家的身份,不断寻找合适的大都会素材,这很讽刺。
大都会——我的定义是什么?我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我设想中的素材能让我和某些作家一比高下或是平分秋色。这种素材也能展现我的写作个性:比如J.R.阿克利的《印度假期》,也许是在印度的餐桌下记录的素材;毛姆,不论何时都是疏远的、超然的,又洞察世事;奥尔德斯·赫胥黎则见多识广,包括两性的体验;伊夫林·沃是那么优雅自然。我想成为这样的作家,而在伯爵府大楼里的流亡者身上,我找不到素材。
①英国剧作家、小说家帕特里克·汉密尔顿(1904-1962)发表于1941年的小说。
②爱尔兰剧作家、小说家、诗人奥斯卡·王尔德(1854-1900)所著短篇小说。
*
我到伦敦不久,收到哈丁夫妇周日午餐的邀请。哈丁先生是寄宿房的经理,但是我没怎么见过他或他夫人。我更常看到的是安吉拉,我鲜少称呼她的姓,因而最终忘记了。安吉拉是意大利南方人。她二十多或者快三十岁的样子,具体我说不上来,只知道她比我年长,至少大十岁,我觉得她非常成熟。她战时待在意大利,像她的很多朋友一样突然就来到了伦敦。
安吉拉在这座宅子里有一间房,也有一定职务,不过我不确定她是做什么的。她有时在地下室的餐厅提供早餐;有时晚间在那里。有些晚上又在一家“威尼斯”之类的意大利餐馆做招待,离伯爵府不远。她提供两先令六便士或者三先令六便士的晚餐。我在那里吃过几次饭。认识就餐餐馆的女招待带给我难以言喻的快乐,虽然我读不懂菜单,也不太喜欢意大利菜。
除了家人,安吉拉是我了解的第一个女人。打一开始她就容易接近。我觉得她很迷人——我仍是个处子——几乎爱上了她。和安吉拉的结识带给我短暂的大都会的激动,让我觉得自己远离家乡,身处欧洲的一座大城市。寄宿房,房子后的地铁,街角通向很多站台的车站的人流,意大利餐馆,我认识的女招待。我喜欢这背景和道具,它们是戏剧的一部分,给了我片刻做大都市人的感觉。
安吉拉给了我一定程度的鼓励。她告诉我她喜欢我;她说我的肤色和她祖国有些人的肤色很像。但是她的生命中有个男人,一个战时在意大利相识的英国人。他粗俗,有暴力倾向。我从未见过他。安吉拉描述她的情人的方式,会让你既谴责这个男人,同时又同情她,她口中的这段恋情似乎注定有如此的命运。
她说有一晚他们争吵,他变得异常暴力,以致她跑出房间,身上除了逃出来时抓过来的一件大衣外一丝不挂。之后她决定独自生活,于是搬到了伯爵府的房子里。她的情人不在;至少我从未见过他。他是在国外吗?我从别人的谈论中推测他在监狱。但是我没有和安吉拉提起这件事,她也没有说起。我应该问她的,但是因为我对她有好感,也就不想问。尽管如此,她还是忠诚于那个男人。奇怪的是,她对我的鼓励是纯洁的。她的房间任由我出入。我能打趣她,但是只在有别人在场的时候——仿佛这样我的轻浮就合理了。我们俩独处的时候,她会比较疏远而谨慎。
正是因为安吉拉——事实上是作为安吉拉的朋友——我被邀请去参加经理哈丁夫妇的周日午餐。我几乎不曾和哈丁先生打照面。这顿午餐是我“大都会”素材的一部分,我痴迷地写了几个月,不光夏天在伦敦写,到了秋天在牛津也写。我做了改动,让它成为恰当的写作素材。甚至在这顿午餐之后,在这些写作之后,我对那个人和他妻子的相貌依旧没有什么印象。
午餐在一楼的一个大房间中进行。房间前部很少使用,堆满了棕色家具,是“休息室”。后部家具没有那么多,但是墙面和其他房间一般空白,仿佛战争光临过此处,发生了一些灾难和掠夺。我觉得房间后部是哈丁夫妇作为经理而享用的。
高大的窗户冲着花园,更准确地说是冲着疏于打理的土地。花园通向地铁的高墙。那里有棵树,还能看见附近土地上的树。地铁站砖墙的阴影投在地上,那块地更显得光秃秃的。这还算合我意,我喜欢那种色彩,喜欢封闭且荫蔽的凉爽空间。
哈丁的午餐桌上还有其他朋友。哈丁先生是餐间的明星。我觉得他醉了。他酒量不好,却一直在喝。哈丁太太——我也不记得她的容貌——和安吉拉负责上菜。哈丁先生负责说话。他不仅是明星,也是喜剧演员。他深知自己是谁,同认识的人说话带着自信。那些人会对他的笑话报以大笑,非常欣赏他的举止。
他之前是在家里哪个房间喝酒了还是去了酒馆?我对伦敦的酒文化没有了解,没有人可询问,也不知道该作何猜想。我对酒馆一无所知。我不喜欢酒馆的概念;我不喜欢人们去一个地方只是为了喝酒。我把它和家乡朗姆酒店铺的耍酒疯联系起来。普通人觉得伦敦街头的醉汉好笑而不是可恶,这让我惊异。同样,哈丁先生在餐桌上的醉意没有遭到客人鄙夷,反而得到容忍甚至尊敬,这让我有点惊讶。大伙儿听他说话。我分不清他操的是哪种口音,我觉得听上去不错,像是电影里的。
午餐最难忘的一刻是哈丁先生讲故事。我记得哈丁先生说话的时候安吉拉咯咯笑,还记得哈丁太太面无表情。
我不记得哈丁先生讲了什么故事。但是有一刻他缓缓地说,刻意的醉酒的口音充满了房间:“我的一个老婆——奥德丽,对了奥德丽。”然后他直接对哈丁太太说:“你记得奥德丽吗?”哈丁太太没有大笑,没有微笑,没有直视哈丁先生,她面无表情,说:“我喜欢奥德丽。她那么甜美。”
这对话让我着迷。对我而言过于复杂,是大城市才有的对话,像是电影、戏剧或者书里的内容——正是我到伦敦来寻找的东西,正是那种助我成为作家的素材。后来,不论是在伦敦的寄宿房,还是在牛津大学的学期或假期里,我在写很多篇文章的时候都带上了那个片段。虽然我因缺乏社交知识而无法对此加以渲染,简单来说,我不知道哈丁先生那天早晨做了什么,不知道他去过哪里,下午要去何处;虽然我没怎么见过这个人,也无法判断他说的话;虽然我甚至从未想过打听一下他是否上过战场,或者是否一直在伯爵府喝酒打发时光。
我为哈丁先生和那段对话设了个背景:伦敦一栋大房子里的周日午餐。在我写的有些篇目中,我有意改善了每个人的处境。我也改善了自己的境况(没有明显吹嘘),因为听到并且记录那段对话让我觉得自己像个我所认为的体察人情世故的作家。那段话给了我,一个作家,极大的乐趣,丝毫不输于当时哈丁夫妇所得的乐趣。
但是哈丁先生是个怎样的人?我还有其他线索来还原一个更完整的人吗?他真的从我的记忆中消失了吗?我除了记得一个中年秃顶的白人,一种慵懒做作的讲话方式之外,还记得什么?他知道这桌客人中这个十八岁的人是个作家,知道这个作家珍视他的话,还回到房间记下来了吗?他无从知晓。这世故,这表演,是为了桌上的人;这是哈丁先生可以挥霍的东西。事后看来,那点推理令他比我当时记录下的更有趣。我搜集大都会经历和素材的激情,打造自己作家声望的激情,对解读从其他作家那里获取的一知半解的素材的过度热情,以及全身心的投入,这些阻碍了我记录事实。如果我的脑子不是那么满满当当,如果我没有受那么多教育,我会将事实看得更清晰。
在写哈丁夫妇的对话时,正如我所言,我经常改善每个人的处境。但是现在,因为我在庄园和菲利普斯夫妇的交集,以及和租车人布雷的接触,我把伯爵府的午餐看得比当时更轻了。我把参与者视为出身卑微的仆人,那些受仆人服侍的上流人士因战争而离开,留下一栋被洗劫的房子,如今里面净是外国人。因而很有可能,哈丁先生字斟句酌的演讲不仅是酗酒者酒后的刻意表现,也是仆人对文雅的精准模仿,他的元音发音会在行家面前露出破绽。但在午餐中,哈丁先生是安全的。对他的英国朋友来说,他的世故和机智是熟悉和受喜爱的表演。他的英国派头在外国人面前,在安吉拉和我面前,完美地取得了预期效果。
如果说哈丁先生的形象远不是我笔下描绘的那个样子,那么也可以说我捕捉的还不够。为了让他在我的文章中突显地位,和他的机智相匹配,我压下了住所的背景,更回避了不少事实:我抑制了回忆。直到我开始为了写这个章节而努力回想那顿午餐时,我才记起它其实是有意安排的。我从未在文章中提起这个原因。那是哈丁夫妇在那座房子里的最后一顿午餐:他们被解雇了。被安吉拉顶替。这饮酒,这机智,“我的一个老婆”的逢场作戏,以及哈丁太太的“我喜欢奥德丽”,有让人佩服的虚张声势。但这不是我寻找的素材,不是我记下的素材。
关于安吉拉,我重点写她在夜间逃离暴力的情人,除了一件皮毛大衣外一丝不挂。我知道那件大衣。我说不上来它的质量如何,直到现在也不能。但是它在我眼里演化出一种诱人的性感(倾诉近乎赤裸的夜间逃亡的安吉拉本人无疑也这么认为)。谈论有关性的细节暗示了两性知识,掩盖了作者的单纯。但是对这一素材我没法作什么处理。身为作家,我不愿编造自己一无所知的事情,觉得这是一种冒犯,很快安吉拉的素材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同样地,我不知道安吉拉从何而来。她在伦敦的过去,她在伯爵府寄宿房之外的生活对我来说都是谜。初到伦敦,我甚至想象不出有关她的情人的事情,比如房间或是公寓的装饰,他的家庭背景,他的地理背景,更不必说言谈举止了。安吉拉在意大利的时光也一样神秘。有一个办法可以一探究竟:直接问她。但是我从没想过问她。我还没到那个地步。
她是如何遇见情人的?战时意大利的生活是怎样的?她的家人呢?那么多欧洲血统的人,意大利人、马耳他人、西班牙人和摩洛哥人去过她的房间,是她的朋友——他们有什么样的故事?这些人在英国和在伯爵府所在地区有怎样的感受?
可怕的战争结束后不久,大批欧洲游民住进了伦敦的一栋楼房,这座宅子对这些人来说足够大——这是寄宿房真实的素材。但是我没有看到。也许我觉得身为作家不该提问;也许我觉得身为作家,一个敏感而世故的人,观察对我而言足够,或者应该足够。但是那里还有一个关于我自己的主题,我本可以用我的不可擦铅笔写出点什么。
自一九五○年起,也就是二十世纪下半叶,在伦敦上演了一场超越美国的移民与文化融合运动的运动,其实是欧洲人对新世界的运动。这是一场跨各大陆的运动。我在这一运动的初始阶段来到伦敦。十年内,伯爵府将失去它战前或战初在《醉汉广场》中的面貌。它将成为伦敦城中的一块飞地,一块白人殖民地,一个小澳洲或一个小南非,混居着各个种族的人。像伦敦这样的城市将改变。或多或少地,它们将不再是某一国的城市,而将成为世界的城市、当代的罗马,在我这样的岛国人乃至语言和文化更边缘的人看来,它们是伟大城市的模板。它们将成为全球野蛮人、丛林人、沙漠人、阿拉伯人、非洲人和马来西亚人前来求学、获取精美物资、体验礼仪和自由的城市。
离家两周,我想的是这里没有什么值得一个作家记录的东西,但倘若当时就有发现的眼睛,那么十八岁的我便已找到了伟大主题。小闹剧中最能挖掘出好的主题。在伯爵府安吉拉的客人或者朋友中,至少有十个从欧洲和北非漂泊至此的人。这些男男女女任我观察,有的人在战时目睹过可怕的事情,如今在伦敦过着平静的生活,他们是孤独的异乡人,有时游手好闲,有时做点见不得人的勾当。这些人所拥有的就是他们的故事,它们经常被轻易吐露出来。但是我什么都没有记下来。我没有提问。我对他们不屑一顾。他们的样貌、衣着、姓名、口音都消失在我的记忆中,不可能再回想起来。
如果我的观察直接一点,再少一点成见;如果我仅仅记录所见;如果那些日子我拥有后来(通过写作)获得的自信,能够对眼前的男女感兴趣,能学会和他们交谈;如果有那么一点点的自信,如实记下我眼前发生的事,什么样的素材是我得不到的!很快,我会为写一本关于我在伦敦那段时间的书而专门去找素材,却发现所获不多。
存留在我记忆中的,是我在头几天痴迷地写下的那些东西,绝大部分是关于安吉拉的性感:在她房间里她或坐或躺在我身边时她乳房的感觉,当时我们背靠着墙,屋里坐满了她奇怪的朋友们,她允许我把手压在她胸口。她的嘴形,嘴唇上战时流行的鲜红色,她皮毛大衣的触感,以及在餐馆我激动而意外地看到的她围着围裙的样子。
我没有记下安吉拉的过去和她在意大利的时光,也从没想到问问她。我只记下了她抱怨意大利南方的牧师,她说战时人人挨饿,牧师却变胖了。我现在想起来,我记下这一内容是因为这是“反教权”的表现。“反教权主义”是我学到的抽象的欧洲史的一部分,是从特立尼达女王皇家学院的教师笔记和推荐教材中得知的。历史对我而言和法国或俄国电影一样抽象,但我能写有关它们的论文,正如能够在没有掌握法国历史,不了解其国王、侍臣和宗教教派,不了解这个历史悠久而伟大的国家的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情况下,写出有关法国历史的论文。
我十八岁时对世界的了解,不过是奥里诺科河入海口附近的那个殖民地小岛,是岛上的亚洲-印度社区,是社区中我的家族:小世界中的小世界;我对世界的认识怎能不抽象。我连对自己生活的社区都一知半解,更遑论其他社区。我对历史没有概念——很难把历史这么宏大的概念和我们的小岛联系起来。我对政府没有概念,只知道有殖民总督、立法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警力。所以,我读过的有关历史和其他社会的内容都带着抽象色彩。我只能将其同我的所知相联系,因而我阅读的每一份资料都带给我幻想。
一九五○年,我像是向新世界进发的西班牙旅行者,像是带着崇高信念的中世纪人:远行是为了见证上帝创造的另一部分世界的奇迹,但是很快觉得奇迹稀松平常,只保留了一种探寻,探寻他们离开西班牙前就知晓能淘到的东西:黄金。真正的探险出现在有所发展的后期。我当时在英国恰似处于前期的中世纪西班牙的阶段,而我的教育、文学抱负和学业求索恰似西班牙探险家的信念和旅途的磨炼。像西班牙人一样,费大劲儿到达后,我见到的很少。像西班牙人沿着奥里诺科河或者亚马孙河,完成了一段漫长而艰险的旅行一样,能作为素材让我记录下来的很少。
我能记录的安吉拉的情况有很多,却单单记下了她“反教权”的态度。这是对抽象知识的证实。我感到激动,因为这正是我之前期望找到的东西。
战后欧洲人的流亡是我错过的一个主题。还有一个错过和它相关。
安吉拉从哈丁夫妇那里接手工作后不久,某个周六下午她带我去了一个房间,说给我看“一些东西”。看她的表现,这“东西”似乎是她刚发现的,是被解雇的哈丁夫妇应该负责的东西。虽然这不会是真的:安吉拉在这栋楼里住了有段时间了。
她带我去了三楼或者四楼的一个房间。这房间大而暗,比我的大多了。窗帘紧闭,房间里散发出尘土、尿液、经久不洗的衣服以及经久不洗的衰老身体的气味。仿佛这气味就挂在房间的黑暗中,仿佛黑暗是这气味的表达。有个老人躺在床上,他是气味的来源。有一根拐杖平放在床上。安吉拉对床上的人说:“我带人来看你了。”
他恍若未闻,开玩笑地拿起床上的拐杖掀起安吉拉的裙子,逗得安吉拉笑起来。她让我看个老人和他怪异的调情癖好;这是我的理解。她没有告诉我老人的其他情况,我也没问。现在我才萌生了疑问。他是不是战前就住到这里了,那时休息室还是休息室,餐厅也许是个真正的餐厅?战时他一直待在这里,然后老得搬不走了吗?之前哈丁夫妇给他送食物,现在由安吉拉代劳?他完全依赖这里的经营者吗?
我觉得他八十岁左右(虽然十八岁的我判断不出人的年龄),这意味着他出生于一八七○年。他出生在狄更斯逝世那年,阿尔弗雷德·道格拉斯①出生那年,普鲁士人打败法国人那年。换个角度来看,是莫罕达斯·甘地出生一年后。他年轻的时候可能认识可以忆及十九世纪初期的人;他可能活在那些刚经历了印度叛乱②的人中间。如今在两次破坏性的战争之后,在甘地和尼赫鲁之后,他在伦敦维多利亚时代建的一栋大宅子里终了人生。如今这栋逃过战火的楼房对住户来说太大;黑暗房间里的老人对现在的住户而言是陌生人。这栋楼房引来一批新住户——我、其他亚洲人、安吉拉和其他地中海人,这些人仍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后来我又见过这个老人。那次他拖着脚在楼梯上走,脸上有一种古怪又有点好笑的不安。这一定是他脸上的肌肉长期维持某种状态而导致的;仿佛他的脸随着年龄轻微地抽动。他没认出我来,脸上保持着笑容。他专注于台阶,他要走很长一段路到大厅,然后到街上。那是夏季,八月末,但是他穿着大衣。大衣是深蓝色的,看上去很重,也许是以前定做的。他个子高,用来保暖的外套仿佛压得肩膀不堪重负。他拄着拐杖,身上的气味萦绕着他。我觉得他是要出门去散会儿步,这需要他准备很久。
有人来探望他吗?他的收入从哪儿来?我从未问起过。牛津大学第一学期结束后,我在圣诞节期间回到这里,也从未问起这个老人。安吉拉从没说起他。之后我从未见过他。我觉得在我那次看见他穿着厚重的蓝外套下楼梯后的这段时间,差不多十二周,他在某天死去了。我需要寻找过去,而这个人是一条线索,对我而言如此珍贵。但是我没有问起这个老人。
①阿尔弗雷德·道格拉斯(1870-1945),英国诗人、作家和翻译家,曾是英国文豪王尔德的恋人。
②指1857年到1858年在印度北部和中部,英属东印度公司服役的印度士兵发动的反对英国统治的民族起义,英国人则称其为印军哗变或印度叛乱。
*
究其原因,不光是我当时太稚嫩,不知道该写什么。主要还是因为我所受的教育(其中最有“文化”、最美好的一部分)赋予我一个想法:作家是拥有细腻情感的人,记录或者展现内心的成长变化。于是,虽然看似荒唐,我在特立尼达岛被传输了十九世纪末美学运动和布鲁姆斯伯里①的观念,从帝国、财富和帝国安全中滋生的观念。成为那种我理解中的作家,我需要虚伪,需要假装自己是别人,是另一种背景孕育的人。通过把出身于殖民地的印度人的自我隐藏在写作者的人格之下,我损害了素材也损害了自我。
为了提出问题,为了让真正的创作好奇心保持活跃(创造力,而不是对过耳即忘的绯闻那种心不在焉的好奇心),有必要梳理一下我已经掌握的知识。一九五○年,我的知识仍无章法可循。因为我对作家的有限理解,我觉得所见的一切都理所应当。我觉得自己早就知道,像个聪明的学生。我觉得身为作家,我只需要找到读过的和已知的。很快,写完《狂欢夜》以及哈丁夫妇和安吉拉之后,就没有什么值得记录的了,我只好停下。
有的东西很耐用。我带着泛美航空的小笔记本——特立尼达五分店里的廉价货,廉价的带横线的纸夹在一个夹子里,内页夹着信封。我一直带着这个小笔记本,还有那支不可擦铅笔。但第一天过后,纸页上没有记录真正的兴奋事,而是记下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虚假的事;可以说本子上什么都没记下;后来被放到一边。铅笔幸存下来,一直在用。写作工具,无论是钢笔还是铅笔,那时候都没有丢弃。那支遇水颜色变亮的不可擦铅笔越来越短,在文学任务之外还用了很久。我用它写信,在书的扉页上写自己的名字。我买了很多《南风》之类的和英国“文化”相关的书,要么是我在特立尼达时就读到过的,要么是老师向那个要去英国当作家的男孩推荐的。
从特立尼达到纽约的长途航班上开始的那种人和作家的分离,最后变得彻底。人和作家都缩小了——多年的准备好像在几周内变得无用。接着,非常缓慢地,人和作家又走到一起。将近五年后——我从牛津大学毕业一年后,当时安吉拉和伯爵府早已淡出我的视野——我才得以摆脱抽象教育带给我的幻想。我一直渴求找到自己作为一个作家需要的素材,五年后突然有一天,我豁然开朗。
我简单而迅速地写下记忆中最平常的事物。我写西班牙港的街道——在那里我度过了部分童年时光,那段岁月我带着对自己家庭生活和居所的安全感与距离感,曾专注地研究过那条街道。在写作过程中,我迅速地理解了。带着这样的理解、这样的自我认同(之前如此艰难,后来变得如此轻易),我的好奇心飞快成长。我做了其他工作,通过这种具体的方式,它轻易地降临,因为它本就唾手可得。我对自己有了明确的认识,我的主题不再是感性或者内心的成长变化,而是我自己的世界,是我置身其中的世界:在我还不知道的时候,我的主题就已经悄然降临,那时我离家两周,来到伯爵府的寄宿房,发现自己在一栋过大的楼房里,身处战后流亡的欧洲人之中。
直到那次顿悟后,我才知道了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是普通人还是作家——两者其实是一样的。简单地说,我是滑稽的还是一本正经的?对于同一个素材,有那么多语调和态度去表现。在思想的浓雾中,我想起了那条街道。突然,几天之内,素材、语调和写作技巧连在了一起,开始齐头并进。
我终于及时获得了第一个灵感。一九五六年,离家六年后,我可以回去了。六年!这符合人们对漂洋过海的旅行的时间想象。出国的确是道别。在特立尼达机场的大家庭送别,虽然很多方面都很传统,但的确暗示了我将展开的旅程的性质。在英国待六年!
如今我频繁出行,旅行变得稀松平常。然而每次回家之旅、每次返英之旅,都在修正上一次的旅行,一个回应覆盖另一个回应。
一九五六年,我直接从英国出发乘汽船回去,为的是体验天气的缓慢变化。我惊喜地意识到起风时没必要戒备,因为风和煦温暖。我体验着船上生活的日常和印刷奢华的菜单,看着工作人员从暖和的黑制服换成了单薄一点的白制服。在大西洋上漂了十三天后,我在清晨的寂静中醒来。十三天来汽船引擎的轰鸣声日夜不绝于耳,此刻四下里一片寂静。
我们停在了巴巴多斯。每个舷窗都框起一幅美艳惊人的图景:蓝天白云,植被郁郁葱葱。这是我第一次回家途中的第一次停留,我暂时像个游客那样欣赏着通过广告宣传被期待的美景。这情况正如孩提时我被教着画下我们岛屿和当地景致并上色,正如西班牙港弗雷迪克街和海事广场的黑白混血小贩卖假古董,正如骑楼地板下方的人行道上摆摊的人为下了摩尔·麦考马克号游船、在镇上逛上一个小时的游客画当地的景色。
我不相信以这种方式观察到的东西。我觉得这是美国杂志中的广告宣传惯用的方式。的确,当和美丽的舷窗图景无关的我们上岸时,这座岛向我展示了它自己。巴巴多斯岛是平坦的,由于甘蔗田和人群而显得破败。虽然人们在这座岛屿上生活、耕种了数百年,这里仍道路狭窄,木房子非常小,仿佛轻轻地坐在平坦的地面上,显得脆弱。岛上到处都是小孩子。
孩子们是黑肤色。不是特立尼达岛上的那种混血肤色;巴巴多斯没有印度人或亚洲人。但在英国待了六年之后,在海上漂了十三天之后,突然遇见这样的巴巴多斯,我觉得眼前的与其说是风景,不如说是清楚地看见了自己和本以为已经埋葬的过去。过去的渺小,渺小的羞耻:它们不是身为作家的我可以轻易承认的。它们是写《狂欢夜》《安吉拉》和《伦敦生活》的作家以为永远抛在了脑后的事物。我很高兴早晨(与人合搭一辆出租车)的游览结束,我得以回到船上。
仿佛船是一个庇护所。第二天早上船把我带回我自己的那座岛。上岸后,我发现一切都缩小了,和巴巴多斯一个尺寸。但是比巴巴多斯更沉重的是,我看到的鲜少是风景,而是个人旧痛。六年前(在那个年纪,成年人的六年可以算是半辈子),西班牙港的一切都染上了告别的光华:弧形街道,木屋,大叶子树,低矮的商店,北部山岭在清晨和下午的光线中一成不变的风景。一切都染上了离开的兴奋,以及长途旅行去胜地的兴奋:纽约、南安普顿、伦敦和牛津。一切都染上了写作生涯和大都会生活的希望和幻想。如今时隔六年,我想到曾被抛下的生活正等待着我。它缩小了,我觉得自己也随之缩小。
我已经开始了写作生涯。但是我写的两本书都还没出版;我看不到前方的路,看不到其他的书。六年前,我只是个男孩,追随着梦想,没有背负什么责任。如今我父亲已去世,留下了债务和家庭责任。但是我没有办法帮助任何人,我连自己都很难扶持。我只有一种新发现的才能。我唯一能做的事,唯一能照顾自己的方式得在英国才能实现,英国也不再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国家,而仅仅是一个作家能糊口的地方。我在等待书出版的同时,写电台文稿和新闻。
六周后我离开了。一九五○年带我去英国的奖学金给了我回程船票。第二次去英国的旅费是我自己付的,从我微薄的存款中取出的珍贵钱。我乘另一艘香蕉船离开,经过牙买加。我从金斯顿下船,三天后在安东尼奥港上船。船在港口装运香蕉——记忆中海岸线是绿色的,深绿的植物仿佛在悬于墨绿大海的湖之中。我的心痛起来,因为担心自己的安全以致无法欣赏风景。接着船带我北上,驶向英国冬天正日益变短的白昼。
空荡荡的船航行在冬天翻腾的灰色海面上,我并没有介意这环境。其实我还算喜欢冬天,喜欢这戏剧性,喜欢它和我热带童年的对比。是另一端的不确定性让我不安;知道自己在两端的“地盘”都不一定靠得住也让我不安。没有了奖学金;旅途结束时没有了模糊而温暖的牛津和写作;没有记笔记。没有了安吉拉和伯爵府的住所;没有了带着地铁噪声的大城市中心的感觉。我不再住在宏伟的伯爵府,搬到了基尔伯恩工薪阶级的房子里,那儿灰蒙蒙的几乎泛黑。我住在一套两居室的公寓里,和其他人共用厕所和浴室。
船上有一个英国酿酒商,魁梧的老人。我知道他是酿酒的,因为听到他对别人说起。当他在香蕉船上的小图书馆借书时,我也听到他向事务长报上名字和头衔。虽然船上就我们几个人,他还是报上了头衔。酿酒商、三四个英国女士、一个牙买加黑白混血儿和我。女士们一起打牌。
若是六年前,我一定会仔细观察酿酒商和那几位女士。但现在不会了。不是因为他们陌生,离我的经历太遥远;而是我已经知道作为作家我要写哪些主题,我不再对纯粹的英国人感兴趣,不再寻求事实去肯定书上的内容,不再寻找那些放在一九五○年我会觉得是大都会的素材的事物。船上有一位女士是英国南安一家供膳寄宿处的管理者。她给了自己一趟加勒比邮轮之旅!我听见她在谈话中用这个词,在她眼中看到这个词,能想见她回去后和朋友们说这个词:体验本身似乎不如她要做的描述重要。这个词的价值对我们两个来说多么不同!虽然我们有可能乘坐了相同的几班法伊夫香蕉船,卡维纳号、戈尔菲托号、卡米尼托号,但我们经历的旅程如此迥异!
四年后,对我而言,一切都改变了:这个世界、我的情绪、我的眼界和大西洋。我回到英国的那个冬天,内心惊惶,于是那四年我拼命写作,完成了一本自认为重要的书。这是一种全新的安全感,一种终于实现了抱负的安全感。在我第一次离开那座岛的十年后,我又一次回去了。
这次我看见的、感受到的一切都带着庆祝的色彩:山丘、散落的棚屋、热浪、电台节目、电台广告、噪音和出租车。这一幅幅风景——连带它的殖民地或假期的主题:海滩、赶集的女人、椰子树、橡胶树、太阳、大叶子树——从我认识它们开始,就是焦虑甚至惊惶和牺牲的风景。塑造了我的那种教育总是像一场竞争,一场赛跑,身在其中的人视失败如毁灭般可怕。我是个孩子的时候,从未感到过自由。如今在一九六○年,在这样的下午,我能开车转转或者悠闲地去吃午饭,换作以前只能埋头看书。在这样的夜晚,我能游览或是聊天,不再为了拿奖学金而被迫学习或背诵至深夜。我抽象的学识便是在如此的代价下获得的!
在我职业生涯的这个阶段,如果说有什么地方正好可以庆祝我的自由,庆祝我成为作家并过着作家的生活,那么非这儿,非这座岛莫属。是这座岛滋养了我的惊惶和抱负,滋养了我最初的幻想。正如一九五六年第一次归来后,我从一处地方走到另一处地方,看到我自幼熟悉的地方缩小,现在我从一处地方走到另一处地方,则带着庆祝的心情,并抹消了我在这里不同时刻因种种原因体验过的恐惧。在遥远的英国,我在书中重建了这景色,书中的景观并没有那么准确或是完整——虽然我假装是那样的;但是现在,因为我的创作加工,我珍视这里本来的模样。
当时,在我取得一定成就、终于告别了某种特殊的恐惧之后,我脱离了和这座岛的关系。因为那之后我再也没有需要特意回岛的愿望了。当我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真的回去时,我发觉自己也没有了恐惧或是庆祝的愿望,我对这座岛的兴趣在一天之内得到了满足,甚至产生了厌倦。早晨到了机场,回家路上我也许为夺目的色彩所震撼,心想愿意待上几天甚至几个星期。但是一天一夜过后,在倒了时差后的第一个黎明,头一眼看到花园中的蜂鸟,我变得坐立不安,盼着离开。
这里的人没有什么好打听的;他们太快地暴露了自己。他们曾经能打动我的强烈的种族情绪,让他们成为简单的人。我孩童时期发展出的对毁灭的恐惧和这种情绪有一定关系:害怕被任何一派,我的一派或者非我的一派吞下或者消灭。
说来奇怪,这地方本身、这座小岛和岛上的人不再能吸引我。但是曾经,这座岛不但唤醒了我对广阔世界的好奇心、对文明和古老的理解,还在我身上施加了焦虑——它给了我作家的世界,给了我在二十世纪下半叶的重要主题,还让我变得都市化,不过这种“都市化”和我最初对这个词的理解截然不同,我是指写下《狂欢夜》《伦敦生活》和《安吉拉》的时候。
一九六○年,怀着庆祝自己当上作家的心情(正如我所描述的),我开始写第一本游记。不论从心理上还是地理上,我都是从小小的殖民岛开始写。这本书其实具有使命的性质:我将经过加勒比和南美圭亚那的殖民地,也就是帝国残存的碎片。我很高兴地意识到我是从欧洲出发的宗主国人士。这是我仅有的范本。但我跟他们一样是殖民地人,他们离我很近,我不可能成为那种旅行家。即使我也许具备那种旅行家的教育和文化背景以及探险精神。尤其我意识到自己并不需要向某个宗主国的读者汇报。我想象中游记作家的光鲜,在各殖民地间旅行的殖民地人的紧张和生疏,两者之间产生了冲突,令写作困难重重。旅行结束后,我带着笔记和日记回到伦敦写作,问题仍悬而未决。我以幽默回避,不论在写作还是在生活中,经常用喜剧效果、玩笑和讽刺来掩饰困惑。
为了更多地进行这样的写作,我需要多认识自己。很快我有了这种机会。写完第一本游记不久,我去了印度写第二本。这次从英国出发。印度对英国而言是特殊的,两百年来滋生了不少英国旅行家的游记和小说。我成不了那种行者。我去印度,是去追寻一个非英国人的幻想,一个在印度的印度人所不知道的幻想。我去我的印度祖辈们努力在特立尼达岛上重建的农民的印度,部分意义上也是我成长其中的印度,它像是我脑海里未了结的一部分,我们的过去在那里突然中断了。在这场探索中我没有范本;福斯特、阿克利或是吉卜林都帮不上忙。为了在写作上取得进展,我首先需要清楚地认识自己。
所以,我的知识和自我认知是以特立尼达为起点发展的。我度过部分童年的西班牙港街道;我的印度家庭在特立尼达的重建;去加勒比和南美殖民地的旅行;后来去印度的寻根之旅。我的好奇心向各个方向发散。每一次探索、每一本书都增长了我的见识,修正了我之前对自我和世界的认识。
但是作为起点与中心的特立尼达自身无法再留住我。在我心里,它不再和这些事情相连:横穿大西洋,为时两周的海上航行,船上的生活,天气的变化,每隔一个早晨就把钟表拨后一次,海天的色彩,浪花和漩涡,溅起的水花中的彩虹,海豚和飞鱼。一旦进入加勒比水域,夜间就有飞鱼冲着轮船的灯光飞,早上有时会在滑溜溜的甲板上看到它们窒息而死。载客的轮船不再去特立尼达或者周边地区。特立尼达是航空中转站,机场一幅起飞、降落的景象。偶尔,当我向往童年故地时,我的脑海中会浮现真的回家后的情绪,而后马上打消这一念头,因为回家后不过一天我就会感到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