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走几步就该回头了。之后是另一条河,属于另一个主人。虽然很容易翻过临时的栅栏,但我不愿意这样做。
河流在此转弯。河对岸的丘陵上一个树木森森的陡峭断崖拔地而起,倒映在水面上。光秃秃的丘陵上有一条新水道,从白垩中流出的清泉很快成为一道喧闹的瀑布。在这片整洁平滑的地方,看着光秃秃的白绿相间的丘陵,看着几英尺深的河流利落地分成几支,我想到水不可预测的力量。旧的瓦楞铁皮盖在新河道上:这无人烟之境,意外显露出贫民窟的痕迹。
水道管理员在附近放养了鳟鱼,鱼没有游得很远。它们意外地不引人注目,颜色像老鼠,也像老鼠一样慌张,在水草中敏捷无声地来回藏身。
河边漫步不到十分钟,这对于一个习惯了一个半小时散步的人而言称不上是散步。但一路上总有新鲜事物,包括河在内的景致总是在改变。河边有我头一个春天见到的蓝色鸢尾,孤零零地立在湿草甸边缘的野草和荨麻中。看到此景我立刻萌生了一个愿望:倘若我自己有花园,一定也要种上这些。接着,在昏昏沉沉的康复中,我开始(直到我清醒)走过荨麻,走向鸢尾,仿佛我所见的美不在自然之中,而在这株鸢尾里。
这里有芬芳的玫瑰和野玫瑰花圃。我头一年夏天见到的玫瑰往后再没有开过花:我见证了它异常的死亡。那个秋天,菲利普斯太太修剪了它们,说是“把它们剪了回来”。那些老玫瑰花丛被迅速剪矮,全部变成了荆棘。
每年春夏之交,野草像碧蓝色的雾气一般,漂浮在点缀着雏菊的碧绿草坪上。还有河流。芦苇、野草、流水和变幻的倒影有着胜过一切的美丽。当年,我还未适应其他植物以及时节的时候,我说:“至少我度过了这样的一年。”接着我说:“至少我度过了这样的两年。”
在杰克的农舍过去的那片丘陵上散步,我一开始总是寻找野兔温暖的棕色皮毛。走到河边我又寻找河床的白垩中火山形状的三文鱼小巢穴。河水在芦苇投下的阴影中显得漆黑,黑色的狗鱼静静地等在深潭中。我也会寻找田鼠或者水老鼠,我知道有只水老鼠在甩干皮毛之后,喜欢在小树的低矮枝头上晒太阳。我经常看见它游过河。有一次它熟睡,我以为它死了,走过去跺了跺脚。我经常听见它的同伴们潜入河底洞中的扑通声,泥泞的水泡随之悄然上升。
每个冬天和春天都给庄园的花园和湿草甸添乱。水道上的桥日益腐朽。最后一架桥(或说第一架)上的门终于在敞了一年后倾倒。河道水位有了几英尺的变化,河水淹没了水道管理员留出的空地;水道间的木板浸在水中。两排木板桥建了起来,一排是空白木板,另一排覆着铁丝网,方便水道管理员推着车走。
正如杰克的农舍那儿丘陵上的路一样,我不觉得这条路有腐朽的意味——这是我短时间的体会——更多的是感到变化。我深知万物都处在变化中,学会了不为此悲伤,不因时过境迁而感伤。腐朽暗示了理想和完美的过去。但是我会喜欢住在有十六个园丁时的庄园吗?我会喜欢一花一木在焦虑、失败的痛苦和批评中生长吗?此地难道不是正处于巅峰吗?在那场久远的旅行之后来到此处,我觉得是一种福分。
某天,我悠闲地在庄园后面散步,走在毁坏的湿草甸和庄园荒芜的草坪间,很意外地见到了房东。
*
这是我第二次瞥见房东;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上次是瞅见他坐在汽车中菲利普斯先生旁边,正开过他父亲栽种的山毛榉树荫下的小道,而这两眼都让人困惑。早先那次他在车中,我很难打量他。车开过去后,我的脑海中留下了菲利普斯先生更清晰惊人的画面——他在主人的陪伴下是快乐的,一点都不暴躁,更像一个经理,像有了完整的自我,对自己的职责和价值有正确的理解。
第一次见到房东后,我的想象开始对他的形象玩起把戏,让他时而慈祥,时而上衣紧扣,戴着墨镜,长着隐居者霍华德·休斯那样的长发。而这一次,我一看见他他就扭过头去(我们两个一般紧张),再也没回头看,因此记忆中和第一次一样震惊。
我是在远处看到他的,差不多在走过老玫瑰花圃(花圃中现在没有了玫瑰,只剩荒芜的荆棘,头一个夏天芳香四溢的华贵的紫红色玫瑰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踩上布满雏菊的草坪的地方。
他坐在灿烂的阳光下,在魁梧的万年青投下的斑驳阴影中。这儿有大片万年青,草坪边、部分损坏的大温室旁以及屋子外的树丛里,树丛间有小路,但我从未探索过,怕打扰到房东,怕遭遇这样的场面。
他坐在帆布靠背的安乐椅中晒着太阳,面朝南,背对着我。他戴着宽檐帽,帽子遮住了他光秃秃的脑袋,正如椅子的帆布靠背遮住了他后背和身子的赘肉,让人辨不出形状。
我记得第一次瞥见他时他的姿态:在汽车仪表盘前轻轻挥手。这动作怯生生的,因疾病产生的羞怯,与很大的虚荣同时存在的羞怯(正如我所想)。并非不想被人看见的神情,而是希望被人认出、称赞。这挥手也透着仁慈。
这第二次的瞥见也留下了一个清晰的印象:盘着的腿和光溜溜的膝盖在阳光下发亮,短裤紧紧地包裹住圆滚滚的大腿。房东对裸露和爱护身体的渴望——菲利普斯先生和租车人布雷都告诉我房东年轻时长得一表人才,如今这皮囊成了相反的现实:自我放纵和缺乏活动导致的肥胖。
野地的阳光与肥胖的腿上闪耀的阳光这几个细节为我确定了季节。我当然知道天冷时他总是躲在房间里,好天气时才出门。他生来就拥有一栋豪宅和这个郡最潮湿地区的开阔视野,在河岸上、在山谷中(我从另一条散步路径的观景点往下看,发现整个山谷雾气弥漫)。但他的本能却是地中海式的,是热带的;他热爱阳光。怠情,习性,朋友圈,希望待在他的价值被知晓的地方——也许这几点令他留在了继承来的宅子中。如果他能带上朋友和社会关系,带上别人心目中他的社会价值以及一切保护他的东西,他也许会搬走。但他一直住在宅子里,他扎根在这里,同时梦想着身在别处,以自己的方式梦想着。
他送过我几首诗,在我做他房客的第一年——写的是克利须那神和湿婆神。菲利普斯太太用打字机打出来后亲自送到我小屋。这是房东欢迎我的表示,菲利普斯太太也对送诗这一行为表达了自己的敬意。她仿佛成了我和房东之间的联络人。我觉得这是一种客套,但实际上显得很殷勤,让我在小屋住得安心了。
克利须那神和湿婆神!居然出现在这条河边(康斯特勃和谢泼德笔下的),在这片土地上!房东写这些并不是因为这些神明一时风行,他浪漫的印度情怀其实由来已久,承袭自帝国荣耀的岁月,像他的房子一样。在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英帝国国力强盛,主宰世界,其后权力和荣耀开始从内部瓦解。拉斯金①主义摒弃了工业主义的粗俗,摒弃了上流社会或者说文雅的鉴赏力,一种差不多是有赖金钱、《黄皮书》、渐渐融化成知觉的哲学、感性养成的鉴赏力——房东对印度的情怀也是受这些驱使而形成的,植根于英国、财富、帝国、荣耀之观念、物质的餍足,以及巨大的安全感。
他的印度情怀和我、我的过去、我的生活或抱负没有什么关系,而是由他的生活环境所孕育。在他的诗中,克利须那神和湿婆神仿佛是希腊神明,被赋予古雕塑的色彩,蒙上夜蓝色这放纵的色彩与欢愉(以及美貌和济慈式的真实)的期许,让感觉变得真实。
诗中对彩绘雕塑的想象让人称道(我觉得这是首老诗)。我们知道蓝色是印度本土人某位神明的象征,即司性爱的善的克利须那神和吸毒的湿婆神(事实上,蓝色在印度原住民那里相当于黑色)。在后面的诗作中——有些是菲利普斯太太一句一句打出来的,有些是印刷的(单张带着插图)——出现了上世纪的意大利青年或是秘鲁、马来西亚或者巴西港口的康拉德式的水手们(明显也是上世纪的),营造的也是这样的感觉。
他的幻想(看诗作,是性感而非露骨的性欲)无约束也没有重点:一种温热的隐隐的感受,一种被亏欠的但又或许必然会消失的东西:某些在他自身之外的东西,最终成为他的痛楚,那么年轻就经历了灵魂的死亡真叫人感叹。他的安全感在宅子中,在他对自己社会价值的认识中。这些年来他的病痛起伏不定,但他对这一点的认知从未动摇。菲利普斯太太送来的每一首诗都签了名,大家的派头。字迹无论大小,都有小男孩学写字时的样子;这表明一个人仍旧欣赏自己的个性。
现在他坐在我面前,在宅子土地上的一洼阳光中。这栋靠近玻璃破碎、杂草丛生的温室的宅子,在他花园的废墟之中的宅子,他打生下来就熟悉了。他半裸着,盘着腿,肥胖的右腿(我看见的是他支起的腿)紧紧裹在短裤中。
菲利普斯先生鼓励我在后花园和河岸散步,觉得我沿湿草甸旁草坪边散步的小心翼翼没有必要。他们的访客没这么小心。他们告诉我房东有自己的散步路线,在宅子那头林间小道的尽头;我大可以自由地散步。于是几年来我确实这么做了。房东一定从窗口观察过我。我相信他每次现身一定都是安排过的。他走出宅子是桩大事件,比如需要有人为他搬出椅子。也许是想“展示”他自己——因为他的任性、他的暴脾气——菲利普斯夫妇那天都没有告诉我房东会坐在后花园。
他的宅子、他的花园、他的视野,他的名字。他看到了什么?他所看见的一定和我的不同。在认识和拥有那片风光、那条河流好几季之后,我猛地一惊,感觉自己像个入侵者。这正如某天租车人布雷怀旧起来(他刚和妻子及园丁皮通吵过架,皮通是他的邻居),向我展示一本一九二○年的联谊会杂志。我看到了一群英俊的年轻人坐在屋后草坪与河水间一座桥的栏杆上。那是另一番景色,另一个地方!
坐在帆布靠背椅上,他看到了什么?他看见结实的温室中高高的杂草了吗?他看见杂草因为顶到玻璃天花板而弯折下去了吗?他是否因为想整顿一下这儿,或者想到这儿日益朽败、缺乏照料而烦闷?他看到常春藤杀死了很多树吗?他一定看到了。菲利普斯太太有天告诉我,房东喜欢常春藤,要求任它们生长。
当一棵树倒下时,他是什么感受?树一棵接一棵倒下了。杂乱的树林、一株株倒下的柳树和大片被洪水冲倒的芦苇,这样的荒芜如今占领了湿草甸。洪水发生在冬天,总是持续一周,在对岸的草坪中冲出一条道。
他喜欢花。皮通在有围墙的菜园一角为他种花。据说一到天放晴,他就对花充满了热情。他总等不及皮通种的花开,坚持在冬季隐居之后,去索尔兹伯里和其他镇上的花店,有时大老远的去买盆栽。
皮通从买花的探险回来后告诉我,房东看见了我窗台下和紫杉树篱阴影中的牡丹,他对阴影中艳丽的牡丹的看法和我一致。
皮通主动向我诉说(为了取悦我),但又一副尴尬的样子,因为房东对“牡丹”的发音让他耿耿于怀。他不想表现得对雇主不忠诚。
皮通说:“他不像我们那样说‘牡丹’这个词,他说“‘牡欧丹’。”单词的后半部分发音跟‘马驹’似的。②
不知在哪里——在牛津,或者是在毛姆的小说中——我读到或听到过这种爱德华时代的说话腔调,有一种矫饰。皮通所说的腔调很奇怪。正如房东对自己名字价值的认识,这种腔调,这种特殊群体的勋章,这种另一个时代的阶级训诫,在他的病痛中幸存下来。
暂不提这种做作,他对花的喜爱与花园的荒废是否相称?从他的窗口能经常看见我散步经过的这片废墟。他究竟看到腐朽了吗?或者他只看到了繁茂,因为一直种着蔬菜?还是他钟爱这腐朽,从中看到自己倦怠的、让人安慰的写照?
这不太像是臆想。这像是我的愿望:来到他庄园的小屋,去适应我所看见的,不加干涉。渐渐地我变得快乐,不希望看见腐朽,不想为腐朽伤感,想看到改变,持续的改变。然后我体验到了值得珍惜的感觉:在庄园的荒废中看到了它的鼎盛时期,十六个园丁过度打理,让人紧张焦虑。这里的美在于不期然遇见的自然之物:紫杉深厚绿意中缓缓冒出的牡丹;高大的荨麻间的一支鸢尾;数月来栖息在水道上腐烂木桥边芦苇荡里的小鹿,暗示那里不常有人出现。
我抱着隐居的心态来到庄园,我知道人在那种情绪中免不了感到自己被嘲弄。这会削弱一个人的精神,让他的行为变得武断。为了避免武断,接受我所见的事物而不加干涉,我把小屋的房间漆成了淡紫色。这是我能想到的最不武断的颜色,来自我的童年。
我在西班牙港念的小学临街,在维多利亚大道上,大道尽头是墓地。每天下午放学后,我几乎都会看见马拉的灵车和送葬队伍走过填有石头的墓地高墙。拉彼鲁兹墓地是以十八世纪末法国探险家拉彼鲁兹的名字命名的(这些法国殖民者在海地和其他法国殖民岛屿的革命中逃离)。拉着灵车去墓地的马身上披着网状的黑色或淡紫色的棺罩。于是,在我眼中淡紫色和紫色从来不代表权力和浮华,而是死亡的颜色。以我来到小屋时的那种情绪,任何肯定和鼓励的色彩都不过是嘲弄。后来,这颜色与此地的美丽友善关联起来。既然人通过在他人身上找寻自己的影子来了解他人,我愿意把自己孤立的一面投射在房东身上。
但是也许他的情感、他的感官反应都无章可循,就像他在诗作中表现的那样。他喜爱夏天、阳光、花和常春藤。也许他无力让这儿变得井然有序。或许他只是没有兴致去这样做,觉得无论常春藤和狂风如何摧毁他的花园,他总是有东西可以看;夏日里总有阳光,废弃的花园总有什么地方让他坐一坐。
常春藤覆盖了某些树,让人分辨不出树的真容,尤其像我这样本身就不太了解树的人。某年有棵树倒下后,我才知道它是樱桃树,因为有零零星星的花从一层常春藤下探出来。皮通和菲利普斯先生合力把树干砍成了一片一片的;用锯子锯下的圆盘像玩具一样小巧,终于摆脱了常春藤的约束。他们送给我一些圆盘用来生火。我把它们放在外屋(靠着菜园墙的半座小屋)晾干,但终究不忍心把它们都烧掉。
我留下了一块木盘作为花园的纪念,把它磨光上了清漆。它干燥后树皮光亮,树皮和木头间只有一点点空隙,因为并未暴晒,木头没有开裂,只留下了锯痕和木纹理,颜色深浅不一,摆在外屋里渐渐蒙尘。抛光后的樱桃木很美。我数了数年轮,有四十七轮。
这棵樱桃树的头三年也许长在苗圃中。也许是在一九三○年的秋天种下的。头二十六年,树健康地生长;木盘中央是金色的。后来的二十一年里,生长速度减缓,年轮挤在一起;木盘外沿呈黑色。
花园里樱桃树秘密生长着,像是对传闻中房东生活的写照。一九五○年我离开故土,辗转抵达英国,寻找写作素材,把自己和自己真实的体验分离,我作为作家(通过我努力写的文章)表现得比其他时候的我要渊博。在一九四九年或一九五○年,房东因为看透了这个世界,开始离群索居。也许就是在这个时候,他不许人修剪常春藤了。那时候,花园还保留着他父辈的规划,无论发生什么事,哪怕在战争时期,这里都有人照料。通过木盘上的年轮判断,四五年后,常春藤占领了这棵樱桃树。二十一年过去,被覆盖和窒息的树倒下,成为花园里又一处废墟,一个生命的废墟。
有一天我突然想到,当年常春藤在樱桃树上安顿下来,年轻的房东的倦怠症也要伴他终身了,大概就在那时我离开了牛津。因为我需要做些事情,因为我离家时立志成为作家,我别无才华,一心追求作家梦。那个决定里没有欢愉,那是我人生最空虚恐惧的时候。某天在山谷,我走上山丘的观景点,路边有松树、山毛榉、山楂树和野玫瑰的防风林。没来由的(也许是激动的缘故,走在如此景色中我体会到了别样的快乐),我发觉我回想起自己二十五年前的性格来,再次感到了惶恐,我一度遗忘的惶恐,正是这种惶恐让我当年萌生逃跑和躲藏的念头。我没有钱,没有工作,没有发掘出任何才能,除了一个表兄租的黑暗潮湿的公寓,当晚没有地方可以回。自从我父亲前一年去世后,家人心理上都依赖我,而我却没有能力养活他们。
我想办法开始写作,想办法进入这个领域(二十年后看来,算是侥幸成功了),多好的运气。我这二十年过得与房东截然相反,这段生活将我带到他一片残败的花园、他残败的生活跟前,我从中得到慰藉。这片残败中自有一种无法磨灭的宏伟元素。
一个对自己不那么看重的人必定会看到他的地产的价值,也许会把这价值兑现,体面地去别处生活。但房东念旧。也许别人倒为他作了打算了。他自己没想过告别这座宅子和花园的生活,也许他对这儿一直有自己的理解,甚至觉得这儿无可挑剔,正如我们在一座房子里住久了,看不到它褪色。
①约翰·拉斯金(1819-1900),英国作家、艺术家、哲学家。著有《现代画家》,是维多利亚时代艺术趣味的代表人物。
②牡丹“peony”一般读作两个音节且重音在第一个元音音节eo上,此处皮通指房东把词拆分成三个音节,读作 pe-'ony,重音落在o上。
*
庄园乍看上去那么完整,风格也都完好,所以近来出现的残败让人觉得意外。学会了以这样的角度去观察,我在其他地方也看到了这种现象。我在小屋外那些冰冷的框架上就看到了。
这些木框玻璃罩是用来造育苗房的,有低矮的砖墙,北边的墙比南边的高一两英尺。屋顶是巨大的木框玻璃罩,悬在更高的北墙上方,沿墙体倾斜。这些罩子不容易提起来,一如庄园里其他东西那样,过分结实:沉重的玻璃和稳固的木框。某个阶段,冰冷的框架被弃用;厚重的玻璃罩被取下来靠在高高的菜园墙边。我在那里发现了它们。
它们看上去很旧,埋在野草丛中。但是夏天一到,我就推着割草机在门和墙之间割草(是庄园的割草机,皮通给它加了油),其实严格地讲,这片地不属于我生活的区域。那年夏天我初次割草,把割草机推到墙和玻璃罩边,所到之处发生了多么大的改变!这个长期被忽略的像是一片灌木丛的角落,修剪后显得平整。仿佛玻璃罩是几个月前刚被放在墙边的。
墙边的泥土部分是炭灰和红色的煤灰,也许来自我小屋的壁炉(也许先于皮通所说的“庇护所”而存在)。在混有杂质的泥土和外屋的边墙之间有一片地沟,上面架了铁栅栏:这是庄园中的一处渗滤坑,用来给丘陵、马路、人行道、草坪和车道排水。这里没有什么是天然的,一切都经过规划。草木间隐藏的工程堪比一个罗马广场。我小屋后门的杂草只修剪了一次,荒芜的模样就不见了,墙、土地、外屋的线条以及靠着墙的结实的木框玻璃罩就都显露出来。
玻璃罩的木框架仍然牢固,还能看出白漆。玻璃多少碎了点,有四五片从破裂的接缝中滑落。尽管菜园墙的北面土质贫瘠,且多数时间都被山毛榉遮蔽,野草还是从玻璃罩间冒出来,长得很繁茂。虽然砖墙结构(边上还是木框,好固定玻璃罩)中有山毛榉枝叶,黄沙地里长着荨麻、不知名的野草和多刺的黑莓树丛,但用割草机修剪了冰冷框架边的杂草后,也消除了衰败感。就像五六年后,倒下的那棵樱桃树成了一片片圆盘,也就不再有颓败感。
看见小屋后面的土地恢复生机竟让人有不安的感觉,想到荒弃是最近发生的事也让人不安。这片荒弃之地是我完美的逃避之所,我在其间得到如此的安慰。这地方在我来的一两年前就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状态。庄园萎缩的过程虽然早在二十几年前就开始了,但最近开始加速萎缩。我的出现是加速萎缩的一个因素。
菲利普斯夫妇也和我一样,我初次见到他们时,他们便似乎是这环境的一分子,对周围的寥落习以为常。我坐在他们的客厅里,往窗外斑驳的石砌阳台看去,能望见疏于照料的花园和魁梧的树,茂盛的湿草甸遮住了后面的景致。花园前部的灌木上挂了鸟食投放器,另一边是系在支撑竿上的孤零零的晾衣绳。
这一切似乎只是庄园的一个角落。因为我不了解宅子的内部陈设和生活情况,只是通过漫画和电影而非文学(我想不出哪本书的背景是这样的环境)来想象其中的样子。在英国的陌生环境中,我又以我旧有的方式去看待周围,把眼前所见看成英国生活的又一个例子,所以我觉得菲利普斯夫妇是英国大宅子中的仆人或雇工的代表。我觉得他们的生活方式就代表这类人。
几个月后,我失望地得知,菲利普斯夫妇比我早来庄园也就不到一年时间。他们的生活方式不能代表仆人或帮工,那是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是他们在这庄园中安之若素了。
他们在庄园里安心地生活着,虽然他们来自这个地区,却不是乡间人,而是镇上的人,品位也是城镇人的品位。虽然看似融入了庄园生活——在他们的一隅安稳地生活,对周围的荒废漠不关心,仿佛荒芜来得太过缓慢以致他们没有注意到——他们其实是没有根基的人,比山那边的杰克更没有根基。
他们没有房子,没有打算,借住在庄园某栋房子里。他们年近五十,却一点也不担心退休后要怎么办。正如他们的雇主一般,菲利普斯夫妇像是打心里知道自己总有栖身之处。
车、出游、在周围三四个镇上购物、一周两三次去镇上熟悉的酒吧——这些是他们的野趣:去镇上的乐趣,而非乡野乐趣。那种长久以来在他们的一隅(家具也多半是庄园的)过得安定舒适,在我来的第一天让我感到安心宽慰的样子,是没有根基的人的一项才能。就这份天赋而言,不能说不像杰克,虽然不是那么明显。
农场日渐荒芜,这份工作便不那么靠得住了,小屋也不知还能住多久,但杰克仍在精心照料花园,培育着蔬菜和花木,让那块地保持良好的状态。菲利普斯夫妇也面临这样的不安全感,他们的雇主随时会去世,到时候他们就必须搬家找另一份工作,饶是如此,他们仍把现在的住所当作温馨的家。杰克被季节和花园里相应的劳作所维系。菲利普斯夫妇的安定感又另有来源。他们的外出活动和节庆,给他们的小镇生活带来了韵律、规律和滋味:兜风,一周去三四次酒吧,一年一度在南部同一家酒店度假。
也许菲利普斯夫妇生活的这一面暴露了他们的底细。他们的社交生活并不是乡村式的;他们从本能或者性格而言,都不是宅子里的仆人;他们是镇上的人,来自外面的世界。要是没有人告诉我这些,菲利普斯太太修剪花园里的玫瑰这一行为会让我惊讶。那夏日野生玫瑰丛的玫瑰!秋天,花丛被修矮,只留下几英寸高的残株。菲利普斯太太经常谈起她的所为:“我把它们剪回去了。”她一语双关,夸耀自己的勤快,批评皮通的失职:这个孤独的园丁若是上心,做这事根本不在话下。
此后再也没有了玫瑰花。第二年夏天不见一朵花,只有一丛荆棘蔓延开来,吞下了菲利普斯太太修剪的证据。她再也不提此事,当皮通在的时候再也不自作主张。(也许当庄园的轮回真正结束,当所有了解此地的人消失,新来的人在长出新植物的庄园里散步,野生的荆棘丛会被当成玫瑰无人照料的证据。)
作为一个安之若素的新来者,我看到人们诠释着自己的角色,很快就对菲利普斯夫妇模棱两可的形象印象深刻。他们是外面世界的人,扮演着宅子仆人的角色。这含糊是真实的。菲利普斯先生原来在一家精神医院做护士,然后又到一家宾馆工作。在其中一处——医院或者宾馆——菲利普斯太太开始神经紧张。为此他们搬到庄园来照顾我的房东,过着算是与世隔绝的生活。
菲利普斯先生不像个仆人,他做着管束人的工作。人总是会吸引需要自己的人,坚强的菲利普斯先生吸引需要照顾的人,比如他神经紧张的妻子。也许服务房东有一种别样的快乐。这可以解释我看见他在河边山毛榉树下开车载着雇主时脸上快乐满足的神情。
菲利普斯先生中等个头,说小个子也不过分。他冬天穿的衣服——一件厚重的拉链套头衫——掩盖了他的体形。第二年夏天,不记得是我听说的还是他自己告诉我的,我注意到他强健的后背、宽阔的肩膀和有力的前臂,像个举重运动员。
每天下午三点左右,我都会听见他在菜园后头大喊。过了些时候,我知道他在喊什么了。他在喊:“弗雷德!”这是他喊皮通去喝茶。不知是受人之托还是朋友之邀,不知他们总是在菲利普斯夫妇的客厅或厨房喝茶还是皮通只拿了茶就走。那叫喊声中有恼怒和权威,让我想起菲利普斯先生先前工作的那个医院,菲利普斯太太在患上神经紧张之前也在那里工作过。
*
曾经有十六个园丁,如今只有皮通一个。我来这儿大约两周后,还没有认识他,但得知他不是庄园的访客。又过了些日子,我知道他是园丁,传说中的十六人的最后一个。他不是那么适合这个角色。皮通的外貌并没有沧桑和悲凉感。他年过半百,肯定不是原来十六人中的一员。他身体强健,有坚实的腹部,着装体面。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冬天,他戴着毡帽,穿着三件套花呢西装,打着领带。他无论冬夏总是打领带。
他不仅不像十六人中的一员,甚至不像园丁。至少不是合乎我想象的园丁。这是比较中肯的表述。因为花园和园丁唤起了我记忆中的特立尼达,唤醒了我的那个十九世纪末移民到那里的农民构建的印度社区的历史,这触动了我。
童年时期,我很少听闻什么园丁。印度人主要住在乡间,那里没有花园。土地上全种了甘蔗。旧时奴隶种植的甘蔗,仍然是我们种植且赖以谋生的作物。因此,奴隶制废除之后,亚洲农民出现在这个岛上。甘蔗解释了这儿为何净是穷困的印度风格的贫民窟和狭窄的沥青路边简陋的茅草屋。那些小房子和窝棚的平整土院子里没有花园。也许有篱笆,主要是木槿,沿着臭水沟生长。也许有花——长春花、龙船花、百日菊、金盏花、凤仙花,以及一种偶尔开花的小树,我们叫它皇后花。除此之外很少有其他花。
西班牙港有花园,但仅仅在富人区。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会看见一个花园里有光脚的园丁。他不太像是了解土壤、植物和肥料的真正的园丁,他不过是花园中的工人,赤着脚把裤子卷到腿肚子,除除草、浇浇水。
这个赤脚园丁应该是印度人——印度人被公认为对植物和土地有特殊的能力。他也许生在印度,因一张五年的契约到了特立尼达,并被允诺回到印度或是在特立尼达岛会拥有一块地。印度这种合同劳工制在一九一七年废除——对一九四○年的我而言已是古董了。但对花园里赤脚的浇花人(也许还只懂印度的语言),那段时间的记忆很容易被唤醒。这一园艺工作是镇上的职业,和打杂工差不多。“打杂工”语带贬义,常是黑人的职业,没有技术含量。
战后,新型农业开始发展。西班牙港发展起来,离西班牙港不远的阿兰胡埃斯庄园的土地脱离了甘蔗种植(此庄园在十八世纪末由西班牙人以西班牙小镇阿兰胡埃斯命名,后者以皇室花园著称)。阿兰胡埃斯有不少建筑,但是当委内瑞拉的奥里诺科河上涨,南边沼泽地的边缘就很容易受帕里亚湾洪水的侵袭。美国人战前在这儿修建了堤坝,之后庄园的工人就向庄园主租上几亩堤坝两侧的地,开始种植,渐渐地把这片沼泽地开垦成了种植园。
他们种的蔬菜,包括茄子、豆角和秋葵等,比甘蔗的生长周期短,相应地也需要更下功夫。每到蔬菜种植季,人们纷纷除草、挖地、浇水或喷药。虽然当时西班牙港有赛马、国际板球赛事或者大型节庆,但种菜人就像在给自己工作那样尽心尽力地耕作。
种植可可树为丛林创造了效益;甘蔗是高大的禾本科植物。地里半人高的植株笔直的线条、深浅不一的绿色,给了我们新的农业理念,几乎是地形和自然之美的新理念。种地的是印度人,但菜地不像印度的。技巧和实践来自热带农业帝国学院的试验田——在大英帝国享有盛誉——离这里只有一两英里远。很多印度人在那里做过花园劳工。几年后我到英国,发现印度种地人在阿兰胡埃斯南部公路两边的田地创造出的景象——在特立尼达或印度都没有——像是我在英国坐火车沿途所见的小镇近郊的田地。热带和殖民地背景下的英国菜地!这是不自觉形成的,不是出于设计;它在帝国时代的尾声因旧甘蔗种植园的腐朽而被创造。
三十年后,阿兰胡埃斯菜地绵延数英里,沼泽改造成了田地,平坦而宽阔,像荷兰的农田,一直延伸到一片红树林沼泽那儿。有些菜地延伸到特立尼达北部山脉脚下,如今山上绿意无存,缓坡上遍布窝棚,是岛外的非法黑人移民的居所。我孩童时一直保持着原始特征的地形将被不可逆转地改变,人也是如此。
三十年后,很多种地人(或者他们的后代)靠石油致富,他们的孩子都去了加拿大或美国求学。但是一开始,在战后,还有潮湿的棕榈屋顶的小屋,建在美国人修的公路边沼泽的芦苇荡中。那些菜地劳工虽然有了科学的种植方法,却仍然粗野,报酬也少。这是种植园生活的延续,他们住潮湿的小屋,顶着太阳光着脚在泥土中劳作,被汗水浸湿的油腻帽子挂在背后,像是鸭舌帽。
人人都喜爱花。西班牙港有占地数英亩的皇家植物园,在英国占领特立尼达岛后建立,其中有莲花池和岩石花园。这儿是游览胜地。但是“花园”这一概念并不包含“园丁”;事实上,它与花园是相悖的。花园代表了西班牙港、舒适的生活、一份不错的办公室工作和周日在皇后公园附近兜风。园丁则属于种植园或者庄园的过去,这过去在西班牙港之外,在印度乡间、在田野中、在路上、在农舍中。
文学或电影(虽然我说不上是哪部电影)会赋予这个词不同的关联。但是关于沼泽、庄园和菜地的知识,是我到英国后才开始了解的。P.G.沃德豪斯①的作品中提到的园丁和《查理二世》中国王诗意地跟哭泣的皇后谈到的园丁,是我对园丁最初的印象,来英国后我不可避免地增长了见识。伦敦壮观的花园里有园丁。我在牛津的学院里有园丁,他温和幽默,抽着烟斗,举止有学者风范。正如我在铁路边的菜地看见阿兰胡埃斯菜地的原型,我来到庄园(带着庄园宅子和仆人的过往),看见我周围存留着的农业生活(遥远而扭曲的特立尼达岛的原型),之前接触到的知识在头脑中复苏。
但是传说中十六位园丁之一的皮通非常自我。他每天早晨九点出现在草坪尽头刷白漆的大门下,穿着三件套的花呢西装,不像园丁或体力劳动者。他努力不朝我的小屋看,小心地保持距离,沿着稍远处的小径走。我觉得他要穿过庄园后面,去做别的什么事情。打开那扇门仅仅是为了从那里过去。
庄园有不少人进进出出。若不是皮通出现的时间和频率,我会以为他只是一个访客,某个也从后面那条小路走向农场或者教堂院子的人;在一个像农舍的壁球场边有一个花棚,他会用花棚边的水龙头。
我们也有动物访客。有一只黑白斑纹的猫沿着皮通走的路走来,进了绿篱边高大的草丛,成了厉害的猎手。有一只拉布拉多犬走相反的路线。它是山谷里一户人家的;它的主人一周的工作日都在伦敦,早上,这条狗就独自在湿草甸遛弯。在阳光明媚的早晨,我从客厅看见它的尾巴远远地一上一下,然后消失不见。最后,它从湿草甸和茂密的果园里挤出身来,停在我小屋前,肚子和爪子又黑又湿。它和皮通一样,也从草坪的另一边靠近宅子。它弓着肩头,两眼直视(有点像皮通试图表明他在忙时的神情),仿佛在说它明白这块地不属于自己。这只优雅的黄褐色动物并不招所有人喜欢。它早晨遛弯的路线不仅仅是绕着湿草甸,还常出没于垃圾箱。对此菲利普斯夫妇抱怨,甚至皮通也表示失望。当我发现着装讲究、大腹便便、一本正经的皮通只不过是个园丁时,也有这样的失望。
黑白花猫和黄褐色的拉布拉多探索的野外,是让皮通沉迷并且作为园丁每天进入的野外。但是他从来不像拉布拉多那样又脏又湿地出来,他干净得像只猫。
这主要得益于他的稳健,他不愿让自己急急忙忙。皮通知道如何踱步。他在菜园或花园里干活的时候,绝不似杰克那般鲁莽、嘈杂。夏日午后,杰克偶尔会光着膀子干活。皮通永远不会这样,他太在意衣着。如果说杰克干活时的样子和各式衣着(我在他工作之外的花园里看到)像是童书里的插图,夸张而形象,那么皮通是个更现代、更时尚的人。
皮通谨慎却定期买应季的衣服,按季节更换服装,这种做法一直保持着,没有任何浪费。然而在皮通的时尚中有着仪式的意味。衣服和季节将皮通的一年程式化。什么时间段是毡帽、三件套西装和防刺粗呢,什么时间段是草帽,过一阵子三件套西装变成了两件套,然后添一件套头衫,接着是乡间风衬衫,再是轻薄的衬衫或带棉絮的衬衫,抑或深色的薄塑料雨衣。他的衣着一定同他的动作和时节合拍。对衣服和天气的准确判断,稳健的举止,以及不紧不慢的步伐,让皮通显得非常整洁。
他的衣着外表,以及他避免自己有园丁或者农场工人、劳力之类模样的刻意,其实反映了他的心理。我想皮通的虚荣有部分是受他妻子影响。她是个美丽的女人,容貌精致,对于她这样社会地位的人而言可以说是卓尔不群;她的脸色、五官和举止暗示着某种紧张。
皮通夫妇不善言辞。他们往往找不到合适的话表达自己,于是就会显得没什么好说。但是皮通妻子的美艳盖过了她智力以及社交上的不足。她让人赏心悦目,她不言不语的样子总是让人称奇。美就是美;而且美是稀少的;没有哪个拥有美的人能对此满不在乎。我觉得皮通的衣着——要不是皮通自己就是他妻子所为——是为了与他太太的容貌相称。
有一天,我的一位老友,一位中年英国作家来探望我。他提出了另一个想法。作家在社交上是小心谨慎的,知道在英国该如何区分模仿和自我模仿。
这位作家见到皮通时——那时是夏天,皮通穿着夏装,戴着草帽——他正慢慢走回白色的大门。皮通结束了早晨的工作,要回家吃午饭。他算好了在午饭时间收工,这样就能在一点左右走到白色大门那儿。皮通在草坪的那一侧,没有冲我的窗户看,而是像拉布拉多那样望着前方。
托尼问:“这是你的房东吗?”
“他是园丁。”
托尼说:“这证实了我长久以来的想法。人会长得像他们的雇主。”
我还称不上真正见过房东,不知道他长什么样。托尼也许在伦敦见过他,在房东的社交活跃时期,在退隐之前,他尽人皆知。
但是从皮通像房东——如果属实——不能推导出托尼所说的雇员会模仿雇主,而雇主出于惰性与受用,也会模仿他的雇员。皮通和我房东的相像是巧合。因为皮通是在我房东退隐的时候,在他抑郁的初始,来到庄园的。现在,我还从菲利普斯夫妇那里听说,房东只在天气好的时候才出门;皮通基本见不到他。在我的房东和园丁——更恰当地说是花园——之间走动的是菲利普斯夫妇。
我的房东不可能是皮通效仿的对象。但是我立刻察觉出托尼说到了点子上:皮通这风格是模仿一个上级的。听说皮通早年在军队里任职——我们住在军事区。在托尼来过后,我反复思考皮通的模仿行为——事实上,一见到皮通就想到这事——觉得皮通的榜样(在皮通太太的鼓励下)应该是一名军官,二十多年前皮通在他手下。这个人仍旧活在皮通的记忆中。
军队对皮通依旧很重要。他儿子在服役。这个男孩的进步或者升职是唯一能让皮通太太快速眨着眼说上一两句的话题,否则她只是微笑着一言不发。我们偶尔会在车站碰面,在紫杉和山毛榉浓重的树荫下。车不多,路上相当安静,车站里的声音回响着,仿佛是在一个房间里。我们谈起她的儿子,似乎他在什么学校上学,书念得不错,并且游泳和体育更好。
“学校”这个词确实在皮通太太谈起儿子的军营生活时提及过。有一天她在车站对我说:“他们把他送去了炮兵学校。”应该是在云雀山。“云雀山”这个名字本是恰如其分的:巨石阵边的丘陵在一定的季节里曾响彻云雀的歌声。但是现在,虽然绿油油的丘陵看上去未被开发,但“云雀山”成了炮兵学院的名字,白天乃至夜里轰隆声阵阵,要是有大规模演习,轰隆声便昼夜不绝于耳。
因为皮通的儿子在那里,也因为皮通告诉我有这样的盛事,我来这里的第一个夏天便去了炮兵学院的“开放日”。这像是牛津大学夏天举行的划船比赛,本科生的家人挤满了本学院的船。也像我在英属特立尼达的女王皇家学院的运动会。这场合让我感到似曾相识。师生换成了官兵,运动项目换成了射击和娴熟的军事技巧展示。但气氛是一样的:热闹,食物,女人穿着平日不常穿的鲜艳衣服,平时隐藏的家庭关系这时公开表露出来。半谐谑的广播也是一样的。还有各阶层的人混在一起的氛围也是一般无二。一个是男学生和老师们的体育竞技,而这里则是男人和军官们以及各自家人的自我展示,女人和女孩尽量打扮,穷人也硬撑着面子。
我能看出这个场合对皮通夫妇的吸引力。这也许是他们一年中最隆重的社交事件。另外,开放日的确不失为一个话题,使得皮通太太在车站碰到我时有话可说。
有一天她告诉我,她儿子结束了炮兵学院的训练。一切顺利。“他的朋友们给了他一个小小的纪念品。”她觉得也许“纪念品”这个词是军队用语,是有特殊意义的,我头一次听到一定和她头一次听到时那样感到新鲜而迷惑。她又解释了一遍:“一个和他们共度的日子的小纪念品。一个封在透明塑料里的老式黄铜炮,像颗钻石。”
一个廉价的纪念品。这个微笑着的女人说起儿子仿佛还在谈论一个孩子。所谓的纪念品实则是低劣的工艺品:军队,当兵的儿子,这样的现实与之应该是相称的。但现实大不相同。现实是严肃的。皮通家的男孩被训练成一个杀人的士兵,新型的英国士兵。他适合这个角色。他长得魁梧,一双脚很大。他没有遗传皮通太太的气质与容貌。
英帝国在十九世纪开始衰退,但仍是繁荣的,在经历成就和损耗都巨大的二战后终于没落,现在已没有大规模战争要打,英国军队却专注于培养这种精英士兵,这让人吃惊。索尔兹伯里平原周围的小镇上偶尔有风波,不过我们山谷里倒很少见到士兵或者军用车辆。仿佛军用车不被允许开到这里。我们在山谷里过着尘嚣之外的日子,就像十九世纪,实业家在镇上工作、发家,在周边的乡间宅子里居住。
一个周末,皮通的儿子带着他的“姑娘”回家来。周日下午,他带她去观景点,正巧我散步下山,碰见他们。娇小的女孩贴着这个大块头,仿佛把自己缠在他身上,这样外露的情感我在山谷里不曾见过。兴许是年纪到了,我能抽离地观察这些事情了。当年,我十八岁时,便想以这样的抽离和洞察写《狂欢夜》的初稿。男孩,女孩,父母的房子,下午茶之前的散步——如部落仪式一般,使观察者置身于一定距离之外。
但这个男孩的面容多么不安啊!尽管他的身量如此,还是能看出他母亲眼中那个孩子的影子。尚未定型的相貌,皮通夫妇两人温和的脸的结合。皮通夫妇不善言辞,却也有虚荣心。他们两人的容貌在危险的顺服中相会,生成一种新的士兵的虚荣。
皮通内心的顺服——他传给士兵儿子的顺服——令他和杰克不同。杰克在山上车道边类似荒地和半废弃农场的工作与皮通在庄园的荒芜里做事多少一样。但是杰克的自由是皮通不可及的。也许是杰克愚钝,他纯粹出卖体力,也便满足于其所有。这点并非微不足道。杰克的境遇比较幸运:他有小屋住,有地耕种,最重要的是他的孤立,他带入睡梦和醒来经历的寂静与孤独。这些境况加在一起,让他的愚钝变得无关紧要。杰克的境遇和天性让他的生活像一场持续的庆祝。在农场下班后就到花园里劳作,直到筋疲力竭,然后享用食物,开车去酒馆,慢悠悠地喝到醉,就这样年复一年地看到自己的辛劳浇灌出甜美且有利可图的果实。所以,大夏天为何就不能光着脊背呢,这不是和冬天生火炉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