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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阿兰·德波顿/译者:刘凯芳 当前章节:15424 字 更新时间:2026-7-8 20:03

“对不起。我怎么跟你说呢?这件开襟毛衣体现出西方文明终于胜利地生产出完美无缺的毛线制品了。它达到设计的高峰,是时装业的精华,是开襟毛衣当中的蒙娜丽莎……”

“好了,那么你今天开车送我去好不好?”

埃里克同意了,不过,最后他们去的并不仅仅是坎顿。她说的那家商店里开襟毛衣没有她要的尺寸,不过店里一双凉鞋式样很新颖,他们既然一直往北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不买未免太可惜了。接着,在回去时,他们又顺路在诺丁山停了下来,那里可以买到各种各样时髦、适用的印度钮扣。然后,由于他们已经到了诺丁山,不往南去肯星顿大街未免太傻了,这一去自然就到了南肯星顿,从那里到国王大街只有几步路,最后呢他们匆匆在附近伦敦西区、邦德大街和科文特花园转了一圈。

这次旅行的结果不仅使艾丽丝得到了上面提到的她早就想买的开襟毛衣,而且还有一双凉鞋、一付耳环、三条紧身裤,各种各样的化妆品和一瓶香水。使艾丽丝高兴的是,她发现逛商店时埃里克是个极好的同伴,他不仅不像一般的男人那样不耐烦,而且在买开襟毛衣时还坚持由他付款,那本来是会花掉她一大笔钱的。信用卡用得顺顺当当,店员们十分巴结,在伦敦市中心来来去去时叫了出租车。他们在汉诺弗广场附近一家小咖啡馆里用了午餐,然后回到昂斯洛花园埃里克的住处,进门后便在沙发上热烈地做起爱来,在他们四周散落着伦敦五六家时髦的女装商店的购物袋。

1856年,当《包法利夫人》以连载的形式在《巴黎评论》上刊出时,人们认为居斯塔夫·福楼拜创作了世上第一部描写性和血拼的小说,或者至少是首次在小说中使这两种活动如此明白无误地在心理上紧密相连。虽然,使得那个时代的读者大为震惊的是爱玛的通奸,但是她的堕落也与她迷恋于购买时装有重要关系,正是这一点使她背上了无法偿清的债务。对包法利夫人来说,花钱成了性欲的发泄,它带有坐在拉上百叶窗的马车里的种种风险,并且给她带来许多相似的欢乐。

福楼拜是不是对性和血拼表示赞许呢?我们能不能说,他说“我就是包法利夫人”,不仅表现了他对浪漫的天性感到同情,而且还表明他对消费的诱惑具有深刻的理解呢?

或许不无意义的是,正是在工业资本主义经历如今历史学家称之为消费革命的那个时刻,在十九世纪清教徒生活准则的浪潮掩盖了妇女解放的某些进步某些成就的时刻,消费和性的快感使包法利夫人身败名裂。因此,当初想把此书列为禁书的企图可以理解为一种道德主义的做法,它企图禁止的不仅仅是性,更主要的是血拼。道学家反对不为传宗接代而性交,一旦这种呼声失去了它在宗教上的威慑力,反对不为需要而血拼的呼声也就更加强烈了(《包法利夫人》的出版只比1867年马克思的《资本论》的出版早十一年)。在道德上对不为需要而血拼进行的攻击和对不为传宗接代而性交进行的攻击之间的联系真是太明显了——在这两种情况下,受到严格审查的是“乐趣”,尤其是女性的乐趣,而审查的人都是一些头戴高顶黑色大礼帽、蓄着大胡子的男人。

表达艾丽丝的欲望的主要工具似乎是一大堆杂志,那是她每个月都要阅读的。这些杂志装帧华丽,其他书籍无法与之相比,它用的纸就像是上蜡的苹果那样上了光,每一页既挺刮又清新。她常常开玩笑说想要“消失在杂志里去”,这表达了一种道德上模糊不清的想法,就是希望能够“把她的世界杂志化”。

这些杂志共有的特点就是一种无法在日常生活中见到的清新感,在杂志上,十全十美的人儿不是站在长着苔藓的石墙前面,展示秋季的时装,就是身穿棉织品坐在米兰的咖啡馆里,介绍春季的流行款式。英俊的男人搂住噘起嘴巴、摆出挑逗姿势的漂亮女人;模特儿们若有所思地眺望大海,她们身穿最轻柔的织物、涂着大支的口红、披着华美的红色衣裙,身边是马力巨大的跑车和热带水果。

这种杂志是激发人们欲望的工具,但是却显得合乎道德规范,因为它似乎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解决的方案。尽管这类杂志声称其目的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需要,但其实只是完成了商业——与文字对立——上的任务,它只会使人在阅读过后感到苦恼,因为杂志上说的必须购买的成百种物品你一无所有。

这类杂志非得使艾丽丝感到难过不可。它决不会告诉她说她身上的衣服再过一年也很好,决不会告诉她外表其实并不见得有多重要,也不会告诉她说你认识什么人或者你的卧室以什么颜色布置其实并不要紧。着装专栏肯定得让她为自己衣橱里没有的那些衣服而难受;度假专栏肯定会让她想起世界上有那么多地方要比这儿阳光更加明媚;题为“生活方式”的专栏肯定会以婉转的方式提醒她说,她过的或许根本算不上什么生活,更谈不上什么方式,从而使她无地自容。

包法利夫人读的是浪漫的爱情小说,艾丽丝这个当代的空想家读的是杂志,但在这两种活动之间有一些重要的结构性联系。在这两种情况下,小说和杂志都起着(商店)橱窗的作用,它们通向另一个更加迷人的世界,诱使读者参与到一种特别设计出来的富有欺骗性的“现实主义”形式之中,从而刺激人们的欲望。

十九世纪的爱情小说尽管明显来自幻想,但它们不遗余力地在背景和外部细节上逼近生活,这一点同传统上那类逃避现实的小说不同。小说详尽地描写房子和风景、社会习俗和五官形状,由于一切都貌似真实,它所激发的欲望也就更为强烈。尽管情节的构思常常很不寻常(经常有在月光下昏厥过去或者突然继承到一大笔遗产的场面),但叙述技巧高明,给读者以足够的细节,使人相信这种事情在他们从未涉足过的大城市或者人迹罕至的村庄里确实存在。因为男女读者读到了马匹的颜色、读到了手上雀斑的数目或者日光在生锈的手枪上的反光,结果他们在读到各种离奇的情节时也就可能越发宽容,例如那匹马驮着女主角去了遥远的苏格兰古堡,那个手上长雀斑的正派的处女接受了一个为人好得难以置信的富有的地主的求婚,那把生锈的手枪开了火,击中了在真实爱情中作梗的嫉妒的对手。

杂志沿袭了同样的做法来吊起读者的胃口,去追求那些可能性不大的事,不过它对肮脏的现实主义却采取了漫画的手法;有的文章告诉你在毛里求斯带着水下呼吸器潜水时该用哪种指甲油;有的告诉你如何在伦敦南部后花园里重新创造出吉维尼[1];有的告诉你如何烹饪一些人人想吃的菜肴。但这些建议都太复杂,没有什么实用价值。

艾丽丝对这类文字的热爱并非出于偶然,这是她心理构成的一个部分。它反映了自我认同的一个深层次问题:由于对自我身份和自己的愿望没有把握,她自然容易接受别人的看法。对开襟毛衣的追求说明她打算将自己的困惑纳入到某种事先存在的模式之中,按照别人的意象来设计自己。这是一种高雅而昂贵的漫画形式,把原本有可能变化无穷的特点简化为几条基本的笔画,这简单的勾勒可以使她在为社会所承认的形式上找到立足点。

流行时尚存在于一种不断变化的颠三倒四的真伪次序之中,它在“时髦”与“过时”这个二元基础上运行。这一比喻很是重要——时尚就像是房子一样,你可以走进去,也可以给赶出来[2]。在某一特定的月份中,稍稍有些喇叭口的衣袖、低领口和柔软的衣料被认为是惟一真正有品位的时髦装束。带有复杂的印度图案的钮扣受到内行人谨慎的赞美,长发梳成髻用大发夹夹住也是如此。珠宝被认为已经过时,时髦的是女人戴男式手表;长连衣裙过时了,时髦的是牛仔布连衣裙;羊绒衫已经过时,时髦的是丝绸;使脸色红润的化妆品已经过时,时髦的是上色剂;紫色又时髦起来,橙色简直是大逆不道。时装设计师努力使人相信重要的是应该混穿式样不同的服装,如今仍可以看到这种穿法,其主要特点似乎就是在紧身长裤外面套上宽松的长衬衫或者紧身短上衣。

在这类问题上,结论并不是通过某个中心作出的,相反,通过成千上万条毛细管向它输送营养的是“品位”这一巨大的有机体,这是个无法预测的善变的妖魔,它手下的侏儒包括在一个时刻在变化的鸡尾酒会上那些年轻、著名、富有、创造力旺盛、美丽的人儿。所以不稳定是因为这些结论根据的并不是某一物体的特定品质,而是这一物体在一个更为广阔的货物链中的位置。某件开襟毛衫目前被公认为很高雅,但它在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下,很可能在市场上被新的款式所取代,老款式可能被斥之为不合潮流或者是骗人。某一特定的开襟毛衫究竟是重现了二十年代的风采,还是(最大的罪过)揭露了当代时装设计师照抄二十年代理念的企图呢?那个光彩夺目的时代的理念已经曝光过多了。

[1] 吉维尼,莫奈故居的后花园,位于巴黎西部偏北。

[2] 英语中“时髦”与“过时”分别用in fashion和out of fashion来表示。

洗涤周期

在不同的心境下,艾丽丝对人生的观点(要是我们可以使用这些大字眼的话)在两种流派中摇摆不定,一派以楼梯为代表,另一派以滚筒式烘干机为代表。

当她处在楼梯派的心境之中时,一切都似乎向她证明,人生就好比上楼梯,慢慢地但不可阻挡地一直往上,朝着顶部一个幸福安宁的楼梯口爬去。她自然懂得会有大段的平台要走,但却坚信尽管会历经痛苦、自我憎恨或者厌烦的时刻,但朝上这一基本方向是不会改变的。在她将目前和童年时期、和多愁善感的少年时期或者大学生时期相比较时,她觉得自己成功地扫除了过去的时光设置在她面前的障碍,增加了自信和对别人的理解。

埃里克的出现自然被认作是向上爬了一大步。

这里终于来了个使她觉得快乐的人。在他身边她觉得舒服;有了他,她不必再凄凉地消磨时光,不必再去出席那些晚会,不必整晚坐在电视机前。他们的关系似乎摆脱了她从前那些恋爱关系中显而易见的烦乱状态,他给人以一种符合人之常情的稳重感,这使她很是钦佩。埃里克仿佛完全清楚自己的需要和感情。他比她大(他三十多一点,她二十几岁),他对政治和经济的看法很有份量,他似乎对这个世界以及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都信心十足。

不过,在艾丽丝的这种楼梯式心境之中,也多少带有一种自卫的成分:她就像是一个多年来千方百计地想要发财的人,最后终于赚到了成千上万的钱,因此总忍不住要把这一点加以强调。

一种“新近获得的心满意足之情”,她在愁闷的日子里结交了几个可以互相给予安慰的朋友,她所以会同这些女人接近,是因为她们都吃过男人的亏。贝琳达和玛格丽特便是两个黑暗时代的朋友。她们三人经常在克拉彭区贝琳达家的厨房里一边喝咖啡一边交流彼此的事情,讲得哈哈大笑,吃掉了不知多少饼干。

但艾丽丝如今觉得自己已处在高人一等的地位,她找出种种借口不同她们见面,来了电话也让答录机去回应,免得多费口舌解释。她们代表了她不愿回想的过去,她们同她联系的基础如今看来是一段很不光彩的不幸经历。她回头朝下面的楼梯望去,心中涌起一种夸大的独立感,就像十几岁的少年人故意夸大自己同父母的分歧一样,企图以此抹去从前情感上和经济上对家庭百般依赖的痕迹,消除自己的内疚感。

另一种哲学上的可能性以滚筒式烘干机为代表。烘干机的主要特点在于它的内筒周而复始地不断旋转。把一定数量的衣物放置其中,随着内筒的转动,衣物会分布在它的边缘;透过钢化玻璃窗,你先看见的也许是条牛仔裤,接着看到的也许是袜子,接下来很可能是衬衫、洗碟布等等等等。你不可能一下子看到所有的衣物,内筒的转动使里面的东西每隔一段时间出现一次。假如牛仔裤代表幸福,袜子代表得意,衬衫代表厌倦,洗碟布代表伤心地大喊大叫,那么这一烘干的过程便可以比作人生的历程。在这一过程中,方才出现过的东西肯定会重复出现,这意味着在人的一生当中,各种情况是反复出现的,生存是一个周而复始的事件。

这会儿艾丽丝同埃里克在一起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这段时间恰好是初春。这是伦敦最美丽的时节,开满了鲜花的树和歪歪斜斜的古雅的房子衬托着淡蓝色的天空,城市看来仿佛是由东一堆西一堆可爱的小村庄组成。艾丽丝觉得她的人生终于真正开始了,她多年来苦苦追求的尘世间的欢乐终于被她抓住了。在她的感情生活之外,办公室里的工作也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由于她在推销一种毛织物柔顺剂时的出色表现,大家谣传她很可能得到提升。

上个周末尤其令她开心。她和埃里克星期五晚上在梅尔蒂姆餐厅吃饭,星期六一起去买开襟毛衣和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用品,晚上同埃里克的一个刚从纽约来的老朋友一起出去喝了点酒,然后又到皮卡迪利附近的夜总会跳舞。星期日上午,艾丽丝提议去塔桥附近参观博物馆,然后他们在附近一家酒吧的露台上用午餐,后来,由于气候宜人,他们尽可能沿着河边小路步行,走回议会广场。

她和埃里克回到他的住所后,不一会儿天空中就响起一阵震耳欲聋的雷声。乌云由西向东飞快地涌来,聚集在首都上空,大雨很快就倾盆而下。英国的天气就是这样,难得连续五天没有下雨,这会儿要一吐为快了。

“真叫人没法相信!”艾丽丝嚷道,她从起居室里望着窗外,昂斯洛广场看起来就像是水压很高的淋浴房里一样。“这简直是暴雨了。”

“这整个星期老是预报有雨,”埃里克说。

“真的吗?天气预报说有雨,我从来都不相信。你有没有这种感觉?我总认为,既然天气很好,那就会一直好下去。”

对不起,气候对此不会表示同意。由于6月22日的阳光偏斜了23.5度,直射北纬23.5度的北回归线,伦敦的夏天暖得可以晒日光浴,埃里克可以在晚上打网球,在他小小的后院吃早餐;可是到了12月22日,阳光直射南纬23.5度的南回归线,冬天树木就变得光秃秃的,夜晚很黑,在下班高峰期的毛毛雨中,很难叫到出租车。

“要是生活在整年温暖如春的地方该有多好,”艾丽丝若有所思地说道,“那一来,你只需要一套衣服就够了,还不用付暖气费,一天到晚心情舒畅……”

“你,一天到晚都心情舒畅?”

“干吗不呢?”

“你还会觉得自在吗?”

“对啊,在阳光明媚的天气我就自在得很。”

“天气对人的心情没那么大影响。”

“对我就有。”

“我忘了,你这个人生来就特别。”

“别挖苦啊。这一点已经得到了科学家的证明。”

艾丽丝儿时在墨西哥住过一年,自那之后,她一直对赤道地区情有独钟。气象学家告诉我们,在纬度15度和30度之间,整年都吹暖风,雨量充沛,但天气却十分稳定。温差极小,气温总保持在20度至30度之间,几乎看不出季节的变化。

但艾丽丝和埃里克的故事发生在北温带。那儿副热带和副极地的气团常常会激烈碰撞,一个又一个的气旋和低气压向东移动,带来了湿润的海洋气团。结果呢不断形成气象上的交会冲突,热锋和冷锋碰撞,形成了不稳定的锢囚锋。在艾丽丝望着倾盆大雨的那天,气象冲突的简图大致是这样:

埃里克对雨失去了兴趣,他走到起居室那头的角落处,打开电视机,正在播放的是财经节目,分析英格兰北部一家轴承公司的业务活动。一会儿后,艾丽丝也坐到了沙发边上,一只胳膊搂住了他,深情地望着他专注地凝视屏幕的面孔。

“你干吗呀?”他没有掉转头,语气生硬地问道。

“没什么,”她回答。

“那么,你干吗盯着我看呀?”

“没有什么原因,你这么专心地看电视,样子真可爱。”

“噢,哎别闹,我们正要同这些人做生意呢,别作声。”

“我静静地吻你一下,不打扰你,好不好?”艾丽丝老着脸皮问,接着身子滑下来,在他嘴唇上轻轻吻了一吻。

“艾丽丝,求求你了,不要烦我,好不好?我在看电视,要是你同我啰嗦,我就看不下去了。”

“对不起。”

“见鬼,你能不能替别人想一想,不要只顾自己,想怎样就怎样。”

“我说过对不起了。”

埃里克没有作声,艾丽丝站起身到厨房里去取水喝。她打开冰箱,倒了杯水,慢慢地咽下了几大口,把剩下的一大半倒在水槽里。她瞥了一眼时钟,坐在厨房里的凳子上,心事重重地把手沿着脸孔从上往下捋。她发觉在嘴唇左上方大约半寸处的皮肤突然出了毛病。这是怎么回事,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她不清楚,但就在这一天里(会不会更早一些呢?)一个皮脂腺堵塞了,这会儿,由于排泄不畅,它便逐渐发展成为脓疱。周围的皮肤显得异常起来,变得又紧又硬,显然到第二天早上便会像火山那样爆发出来。也许还会更糟,脓疱发不出来,而是转向里面挤压,要好几天才会消失,而且还有重新发作的可能。

就在她思索脸上的脓疱究竟是怎么回事的同时,她也以冷静的超脱态度想到,埃里克第一次对她这样粗暴。他平时总是彬彬有礼的,所谓有礼自然不是说生硬地握手致意,而是总在她面前掩饰自己的愤懑心情。“不要烦我”这句话表示“我”是第一位的,而在这之前,这个“我”总采取一种低声下气的顺从姿态,这表现在帮艾丽丝披上大衣啦,在旋转门前让她先走一步啦等等。

她无法说清理由,但是,坐在埃里克渐渐暗下来的厨房里,她突然感到一下子丧失了自信。只是在几分钟之前,她还对自己充满信心,认为自己有能力在这个成年人的世界里生存下去,能够扮演好自己必须扮演的角色,不至于摔跟斗,但这会儿一切都突然土崩瓦解了,她陷入到自责和憎厌的恶性循环之中。她的信心一向就说不上坚定,它必须依靠别的事情给它打气——假使她想要什么东西,并且得到了,假使她喜欢什么人,那个人也喜欢上了她,那么她对自己对别人的信心都会大大增强。可是这种自信就像是漏气的轮胎,需要不住地充气,要是做不到这一点,她就会很快垮下来,觉得以前的乐观心理仿佛是一种不可一世的假象。这件事,这场雨,她的真实处境,是上帝给她的教训,她绝不该掉以轻心。

“晚饭要不要叫人送比萨饼来,”埃里克在隔壁房里大声说,“我不想自己煮,也不想出去了。”

他躺在沙发上,一只手伸在裤子里面挠痒。

“你非得这个样子吗?”艾丽丝问。

“怎么样?”

“这个样子。”

“我身上痒痒,对啦,这有什么呢?”

“很让人高兴啊。”

“或者去叫中国菜怎么样?我们自然是不在乎来点咖喱的,你说呢?”

对这样一个问题,艾丽丝突然渴望对埃里克说“只要抱住我就行”,这种回答当然是极不适当的。她需要的不是比萨饼、不是咖喱或者面汤(以及许多更加不合情理的东西),她巴望能够不作任何解释地痛哭一场,她想说的只是“因为我难受”。她突然感到无比的脆弱,无法对外界的要求作出恰当的反应来。她巴不得能有个地方,让她摊开来,让她静静地躺在某个人的怀里,让她重新恢复过来。

“嗯,是这样,听着,我不能,我是说我真的不想吃晚饭。”

“什么?”

她无法鼓起勇气把她的感情说出来,她什么也没说,她巴不得他能仅仅是望着她,轻声告诉她说:“我明白,我明白了。”

相反,他只是说:“你干吗摆出这副面孔来呀,就像班比[1]的妈妈刚刚受了伤一样。我不过问你想吃什么而已。”

“对不起。”

“没有什么需要对不起的,这张面孔同你确实很相配。”

“听着,我想要回去了。我还有些事情要在明天上班前做好。好吗?”

“我无所谓,班比。”

一个小时之后,艾丽丝躺在床上,心酸地想自己的心境实在令人惶惑,那仿佛就是一连串的电视频道,一个任性的妖魔手握遥控器不断地在换来换去。

在她想“找到自己”时,她的意思首先是找到“一个”自我,一个频道,这个频道能够给她一点稳定和安宁,结束这种可恨的滚筒烘干机状态。

[1] 班比,迪斯尼动画片中的主人公,是一头小鹿,该片的情节十分悲惨动人。

价值体系

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第一次表明,艾丽丝理想化的情人同她心中向往的浪漫形象并不完全合拍。这倒不一定是说他配不上她的想象,只是说他同她的想象完全没有关系。

不过,假如说艾丽丝和埃里克相爱这么久之后,他们的关系出现了不协调的苗头,有点紧张起来的话,那么,这种冲突的根源是什么呢?

如果我们不以那种通常直来直去的推理方式来解读人和人之间的差异,那么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次要的事情来研究人的性格,因为这些细节很可能揭示出某些价值体系来,这些体系即使不无冲突,但也带有一种令人惊奇的连贯性。

(1)室内装修

埃里克在遇见艾丽丝前一个月,刚请建筑师把他的住房按照日本极简抽象派的风格重新装修了一番。他决心要实现自己的梦想,那是大约十年前他首次读到介绍东方室内布置的书籍时产生的,如今工作使他在经济上有可能把这一梦想付诸实施。

小橱和电灯都嵌到墙壁和天花板里去了,地板铺上漂白的日本栎木,装饰线条和踢脚板全部刨平,不用布窗帘,只是沿着窗框挂上白色的软百叶帘。各种设施完全不加装饰,门把手是镀铬的包豪斯[1]式样;厨房里的不锈钢用具都是食堂或者餐馆里使用的那种双料货色;浴室里铺白色瓷砖,中央的浴盆是柏木的,一边的脸盆是卡拉拉大理石雕成的,脸盆架则是由约克郡的砂岩板砌成;在卧室里,地板上铺着榻榻米席子,一个日式床垫可以在晚上拉出来,在白天则卷到小橱里去。墙壁漆成白色,只是挂了几件由黑色钢立方块和氧化铜螺旋构成的当代美国艺术品。

埃里克曾被银行派往日本进修货币市场知识,在那里待了一年,他曾利用周末时间研究日本文化。当然不能说他有多么深刻的理解,读书最多只能算大概的浏览:他呵欠连天地草草读了露丝·本尼迪克特[2]的《菊花与剑》,又似懂非懂地读了一点三岛由纪夫的书,还从克里希纳默蒂和阿伦·瓦茨[3]的著作中摸索了一番。假如说埃里克钟情于东方,那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本能,谈不上有多深厚的知识。

临近五月中旬时,他带艾丽丝到芬切莱路一家日本餐馆吃饭,在吃寿司的时候,他开口向她说明自己着迷的原因。

“看看这道菜的安排和设计,小鲑鱼片放置得整整齐齐,所有一切都细心地包好。我就喜欢日本人做事的方式,逻辑分明。”

“真是妙极了,”艾丽丝回答,“这块白的是什么?”

“是马鲛鱼。”

“中间这块粉红的呢?”

“是生姜。你瞧,这顿饭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你把整盘食物吃下去以后,会觉得清淡爽口,一点也不像西餐,所有东西弄得一团糟,油腻得要命。”

在说到东方时,埃里克老是会提到几个关键的字眼,即清清爽爽、有条有理、逻辑分明、干干净净、留有余地。他觉得吃的寿司、送菜肴上来的黑漆盒子、散发清香的木筷子、安静宜人的餐馆无不体现了这一切。他在京都的寺庙里,在禅宗大师的书法作品中,在他学写的几段俳句中,都发现了类似的特点。

在身穿和服的女侍者给他们倒茶时,他又说:

“这个世界太拥挤,太复杂了,我倾心于东方美学,因为它当中似乎有足够的空间,还有某种理性。我把自己的家装修成这样,是希望从乱糟糟的办公室回来以后,可以有一片自己的绿洲。一切以开敞式平面布置,这一来就不让灰尘、污垢和垃圾有容身之地了:一切都必须放得井井有条。我希望家里没有什么多余的物品。我小时候常常去航海,在赛艇上你会发现每一样东西都自有用途,因为船上没有地方放置垃圾或者无用的东西。”

埃里克对内部装修的兴趣扩展到了最小的物品上。为了买个称心如意的小闹钟、开瓶器或者计算器,他会在商店里逛上很长时间,他对浴室、厨房和卧室里一些日用品,对暖气片、电灯开关、刀和毛巾架的式样讲究得不得了。

怎样来解释这种挑选各种小东西的欲望(以现代的词语来说)呢?也许是企图在某一特定的环境中控制一切吧,这一来埃里克可以放心,他生活空间里的一切,从回形针盒子到酒瓶塞子,从电灯泡到排气扇,全都井井有条,无可挑剔。在大多数人的屋子里,抽屉里放的很多东西根本没有什么用处,这些东西你心里不会觉得美,要说有什么价值的话,也只是情感上的罢了。这意味着埃里克在生活中也有一些完全没有仔细规划的成分,这在他的屋子里是极其不合拍的。

家具的布置也像是一面镜子,从中可以看出主人的心理,不妨说它以非语言、非动作的方式反映了一个人的性格。在心理学发展到对儿童进行诊治时,以“谈话交际疗法”诊治语言能力很差的孩子,立即就出现了问题。像克莱因、安娜·弗洛伊德和温尼科特这样的心理学家很快就认识到儿童也能通过非语言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内心活动,尤其是通过玩具和其他物品来表示。一个无法用语言表达自己想法的孩子,可以借助一根木棒或者一个毛线球,“表演”出一场冲突给精神分析学家看。与此相似的是(尽管埃里克会极力反对这样解释他的美学思想),我们可以说一个人的品味也是将自己内在的自我表现出来的一种形式。

由于他在实用的基础上考虑人生,他希望自己的生活也能像住房一样安排得井井有条——他在社会、经济、爱情和性生活上的追求都能达到和谐一致的境界。

尽管在别人眼里,他的生活似乎井井有条,但不妨认为,他其实比别人更加害怕混乱,因此对混乱也就更加敏感。一个蜘蛛网,一篮子脏衣服,窗子上打破的玻璃或者打碎的盘子对他的影响都非常大,人们根本想不到一个在职业生涯中习惯于种种混乱现象的人会有这样的表现。要是艾丽丝把一叠报纸乱糟糟地放在他房里地板上,他肯定会大为恼火,冷言冷语地发表出一些刻毒的言论来。

“我把电视节目报放在那儿又有什么要紧呀?”有个星期天上午艾丽丝回应他说。

“当然要紧,因为看见报纸到处乱摊我就是受不了。”

“可是等晚上回来我会收拾好的呀。”

“你是说,你打算整整一天就让这地方乱糟糟的不像样子吗?”

“是啊,我是打算这样,不过照你的口气,这就像犯了什么弥天大罪要给送到纽伦堡法庭去受审一样,我来收拾吧。”

为了其他一些小事他也会同样生气,例如电话听筒线绕了三个圈圈,电视机的遥控器没有放回到机顶原处,或者他书架上的书没有放好(他以目录学的方法,根据开本的体积由大到小地排放图书——《罗浮宫的宝藏》旁边放的是《温布尔登的光辉时刻》,因为这两本书的开本看起来恰巧大小相仿)。

埃里克是在这样的家庭里成长起来的:它保持了布尔乔亚体面的外表,但鲜为人知的内幕却并不那么美好。他的父亲当过律师,但在埃里克很小的时候,不知为了什么神秘的原因不光彩地给除名了。然后他便卷入到一系列灾难性的商业冒险之中,这包括在爱尔兰炒地皮,使家庭背上了沉重的债务。他的母亲为人严厉,但足智多谋,做事一丝不苟,她想尽办法维持脸面,靠着她继承的一小笔遗产,让几个儿子进贵族学校去读书。他父亲又酗起酒来,而且常常乱发脾气,对他的暴力行为,他母亲极力加以掩饰,不但自欺欺人地尽可能不让儿子知道,而且在诺丁山半月形道高雅的邻居跟前也装出没事的样子来。

就这样,埃里克成人以后,尽可能希望能把地点、人和职业等各方面的不确定性掌握在自己手里。他原先从医,因为醉心于这一行当的稳定和威望,但是后来对它的薪金越来越觉得不满意。他从长计议,为了使自己能有个比较理想的稳定收入,决定投身银行界,结果大获成功。他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个赌徒,敢于冒险,但前提是他生活的主要方面必须绝对安全。

与此相反,艾丽丝的卧室除了面积太小之外,也许可以说是包罗万象,什么都不缺。里面塞满了各种各样的东西,房间装饰得花里胡哨。床边一个大书架上放着皱巴巴的平装书,文学名著的旁边就是封面艳丽的不那么经典的作品,书架旁有一台带有环形天线的黑白电视机,在电视机上方挂着一大块软木板,上面用图钉按上好些五颜六色的相片。既有艾丽丝小时候同家人一起在海边照的,又有她家的老房子、她养的狗盖茨比、她的朋友和从前的男友、姨妈和奶奶外婆的相片。软木板旁边是五斗柜,上面放着化妆品、发刷、喷雾剂、钥匙、一个圆筒状的黄色陶碗,那是她在波尔多买的,还有她在怀特却波尔市场购买的维多利亚时代的镜子。再旁边是书桌,上面放着一台旧打字机,打字机的“r”键和“y”键都失灵了,但她偶尔也还会用它打打信件。几个抽屉里塞满了她这几年收到的信,还有十五大本的日记,有五六年她把想说的话都记在里头了。靠对面墙有个气派不凡的衣橱,它里面装满了时尚变化的历史证据。床边上放着两摞杂志,杂志上放着一台收音机和乱七八糟好几盒磁带。

在埃里克第一次到艾丽丝那里过夜时,他把她的房间称作是废品回收站,这个外号他觉得再合适也没有,结果便变成了他固定的称呼。他特别讨厌艾丽丝床上的软垫子和绒毛玩具。尤其引起他反感的是一个粉红色心形绒毛垫子,上面写着“我爱罗马”几个字。每次他来她房里睡觉时,不是把这个垫子扔到房间另一头的字纸篓里去,就是把它放到书架顶上,让她够不着。

“你这家伙真讨厌,干吗不肯放过我的垫子呀?”在他又一次这样做时,艾丽丝问。

“因为这东西实在讨厌,难看得要命,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丑的东西,我可不想跟它同睡一张床。”

“嗯,你得作出选择来。要我就得跟罗马垫子在一起,要不就算数。”

艾丽丝决不会说那个垫子好看,也不会说它具有什么艺术价值,但她仍然喜欢它,十年来她一直带着它。因为她对室内布置的看法并不在“实用”上,而是在“感情”上,某件物品在她眼中的价值首先并不在于它有多么好用,而在于它附带引起的种种联想。

心形软垫是艾丽丝父亲的礼物,那是父母离异之前全家人最后一起外出旅行时父亲送给她的,那次他们沿意大利一侧的海岸一直前行,旅行给她留下了美好的回忆。自然,比这个垫子做工精致、材料讲究、设计高雅的软垫有的是,但没有一个垫子能有它这样特殊的历史,带有如此难忘的亲情,它令人回忆起多年前全家人最后一次一起度假那段异常幸福的日子。

(2)感情用事

艾丽丝和埃里克最近去她家附近一家西班牙小饭店吃饭,就在那里,因为埃里克点了兔肉,引发了一场争论。

“哦,埃里克,别点这个,难道你就不能点一些别的东西吗?”艾丽丝恳求他。

“你这人真是滑稽,这道兔肉是用白葡萄酒炖的,又配上新鲜蔬菜,看来味道不错……好吃呀。”

“一想起兔子上餐桌,我就受不了,”艾丽丝说,她童年时养过一只名叫帕奇的黄褐色兔子(自然不是供餐桌上用的),十分喜欢。

“你要吃素吧,真叫人弄不明白。”

“请问菜点好了吗?”侍者问。

“好了,可以了,”埃里克武断地回答。

一刻钟之后,一只直冒热气的兔子盛在一个大盘子里端上了桌,那位饥肠辘辘的食客拿起刀叉,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喔呀呀,可怜的小兔子给一只可恶的大灰狼吃了,”埃里克逗趣说,“瞧这条可恶的大灰狼,正张牙舞爪地啃这个可爱的小兔子又鲜又嫩的肉呢。”

“别说了,混蛋,我真不明白你干吗非要点兔子不可,菜单上别的东西有成千上万种呀。”

“听着,艾丽丝,见鬼,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为了一只兔子这样激动。你也同别人一样吃肉,为了只兔子这么起劲,我看这只是因为它的面孔碰巧比牛比羊逗人怜爱一些,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你在吃牛肉羊肉的时候有什么不安呀。你的道德标准可真伟大!达尔文应该把他的准则改成:最逗人喜爱的生存。”

埃里克继续在这个问题上逗她,第二天又漫不经心地问:“那么,吃素的,我们今儿个是不是要去再搭几个兔子窝呀?”

艾丽丝也许是有点伪善(干吗只是为兔子难受而对难看的老绵羊不理不睬呢?),可是埃里克对她的多愁善感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不满,这难免会使得她多少有点儿疑心。他反对感情用事并不仅仅出于逻辑上的原因(要是说羊可以吃,兔子干吗就不能吃呢?),还因为感情用事的人关心的事情使他反感。凡是有人眼泪汪汪地对病人、无助的人、失去一条腿的瘸子、残废人、伤心的情人、哭泣的儿童和患有关节炎的老奶奶表示同情时,他总忍不住要说上几句挖苦的话,他那些话意味着,他对那些人身上表现出来的可怕的弱势状态其实感到有些不知所措。

要是说,他取笑艾丽丝每次看《爱情故事》[4](她恐怕已经看了不下十次了)都要抹眼泪,那是因为他故意对她的泪水象征的悲伤心情视而不见。无怪在她想要告诉他自己心情不佳,或者觉得自己“臃肿不堪”时,他的反应都很生硬。他回话总是说她自然很好很漂亮,他们能不能找点别的事情谈谈,这其中的含义是:“你自然没问题。你一定得感觉很好——假使你不是这样的话我可受不了……”

小孩子是弱者,因此,艾丽丝和埃里克对待他们截然不同的态度意味深长:艾丽丝爱孩子,埃里克呢总是说:“假使我有孩子的话,我真恨不得他们快点长大,我就讨厌他们叽里哇啦乱吵乱闹。”他们有时回去看珍妮的儿子蒂姆,埃里克问了这个四岁孩子几个简单的问题,蒂姆听出他的口吻不很亲热,害怕起来,嘟哝了两句便局促不安地掉头张望别处去了——要不是他母亲此刻过来把他带走的话,他准会嚎啕大哭起来。

在埃里克心里,小孩子犹豫不决的嘟哝很不好理解,但艾丽丝却能毫不费力地运用自己的理解力来弥补小孩身上的不足,替他们说出他们自己无法表达清楚的话来。尽管埃里克在各个方面都显然很成熟,但奇怪的是,他在对待别人的要求方面却十分孩子气,他对别人的期望就像小孩子对父母那样——也就是永远正确。他无法以自己的力量来弥补别人的不足,无法像父亲那样宽容地对待身边人的过失。

有个周末,艾丽丝和埃里克应邀到住在牛津附近一个村子里的朋友那里去吃午饭,由于埃里克有事要先回伦敦,他和艾丽丝决定各自开车前去。艾丽丝路不熟,因此请埃里克在前面带路,她跟在后面。在高速公路上,他习惯开着他的宝马车在快车道上飞驶,在发现要是不让艾丽丝的大众牌甲壳虫小车拉下来的话,便只好放慢速度,心里因此老大不痛快。在道路交叉口,他总在后视镜里看到她小心翼翼地东张西望,然后才前进。“真是个老太婆,”他自言自语地低声咕哝。在离雷丁不远的环形道口,甲壳虫抛锚了,艾丽丝发现埃里克不见了踪影,不知道该从哪个路口出去。埃里克发觉艾丽丝没有跟在后面,便又咒起她来,但他并没有回到环形道口那儿去。他知道她那里有朋友的地址,她也知道方向,还有地图,因此最后肯定她是会找到那地方的。他管自往前加速,而不愿意对驾车不老练的艾丽丝多加关照了。

要是说,埃里克的为人恰恰与感情用事(即对弱者表示同情)相反,尊敬那些以性格的尊严和力量来克服各种障碍的人,那是合乎逻辑的。埃里克讲究实际,他瞧不起弱者,对强者则五体投地。

(3)一丝不挂

他们第一次共度良宵时,离相识才几个小时,埃里克把艾丽丝抱到餐桌上,扯掉她的内衣。对艾丽丝来说,从含情脉脉的注视到发生肉体关系,这一过程通常需要一个周末,也可能会要几个月时间,因此,她对自己欲望之强烈和进程如此之快大为惊异。尽管她内心会隐隐升起一种抗拒的愿望,但她在不知不觉之中还是不愿受到做规矩姑娘的传统道德教条的束缚。见鬼去吧!她想,任凭自己沉溺在当时的欢乐之中。她让埃里克急不可待地脱下她的衣服,解开她的乳罩。任凭自己赤身露体地给抱到沙发上,然后又抱到卧室里,这时候埃里克呢,兴高采烈地把自己的衣服也脱得精光,乱七八糟地扔在房间里。

在他们做爱之后,埃里克从床上爬起来到厨房里去取水,回来时手上拿着一个大水瓶和两只杯子。他一丝不挂地站在五斗柜旁边,就像高级饭店里的侍者那样小心地倒水,那副模样同周围很不协调。

“你不想披件睡衣吗?”艾丽丝问。

“不,那会把性交过后的色情感觉全给破坏掉的,”埃里克咧开嘴巴笑了笑。

“我想性交过后就谈不上什么色情感觉了。”

“啊,这是传统的看法,但是……”埃里克色迷迷地说。

从第一夜起就很明显,埃里克对自己的肉体满意得不得了。他以一种认为是理所当然而且直截了当的方式,得意地欣赏自己的肉体,而且认为别人也会同样如此,因此在他眼里睡衣和毛巾纯属多余。他在同女友缠在一起长吻时,很少觉得需要拉上窗帘遮住邻居的目光,在河边或者游泳池边上,或者在漩水浴缸旁,他随时都可以脱得精光跳下去。

艾丽丝对埃里克在肉体上如此坦率大胆很是钦佩,但是她觉得自己除了在激情时刻之外,平时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她的第一个冲动就是伸手去拿睡衣或者T恤衫,或者把灯光扭得暗一点,并且避开穿衣镜。肉体并不是什么可以在房间里随意展示的东西,只有在做爱时才有必要,那时候,为了充分挑起男方的热情,使他顾不上对你评头品足,那样做也还说得过去。

埃里克在这个问题上取笑她。“我真不明白,你马上要脱光衣服躺到我身边来了,干吗还要我闭上眼睛,”她脱衣上床的当儿非要他眼睛转过去,他同她说。“其实你的身体是什么样子我一清二楚,真弄不明白你干吗不让我看着你从房间那头走过来。”

对艾丽丝来说,将自己的裸体暴露在别人面前也就是让人看到自己觉得很难看的一些部位(“你这个也算是乳房吗?”“你真能断定这双脚不像是鸭子脚吗?”她老是以一种自怨自艾的态度问自己)。在脸上卸去化妆,衣服脱掉扔到地板上之后,她觉得自己身上没有了任何防卫,完全处在一种脆弱的境地,眼巴巴地指望情人能够保证不发笑或者不做出什么姿势来取笑她。她觉得自己的身体有缺憾,是个不利条件,只希望别人能够对它宽容一些。无论这是多么不合情理,她在裸体时总忍不住会感到不自在,她需要说服自己可以相信眼前这个男人——同时,她心里始终有一种按捺不住的冲动,想要一下子冲到浴室里去躲藏起来。

“你这个坏蛋,把我的东西还给我,”那天早上,埃里克存心恶作剧,把她的衣服藏到墙上一个暗柜里去了。“再过一分钟你不还我,我可要报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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