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爱上浪漫(出版书)》作者:[英]阿兰·德波顿/译者:刘凯芳【完结】 > 《爱上浪漫》作者:[英]阿兰·德波顿.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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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阿兰·德波顿/译者:刘凯芳 当前章节:15428 字 更新时间:2026-7-8 20:03

“那么你是喜欢底下衬钢丝的那一种了?”埃里克问。

“嗯,我觉得衬钢丝的很有五十年代的风味,正是为了这点我才喜欢它,不过要知道,要是胸围超过了一定尺寸,我想你就不需要它了。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乳房很小,那么它会很有用,因为它可以使你的胸部凸现出来,显得你乳房很丰满。不过,对我来说,那就会有点儿太过分了。”

“这话是你自己说的吗?”埃里克同她调情说。

“别讨厌呀,这是真的。我的意思是,我的乳房大,我干吗不肯承认呢?我不在乎,这只是因为我有这种基因而已。”

“对,这绝对算不上什么罪过呀。”

“那当然,这是天生的。”

这时候,饭桌旁其余的人不是停住口就是竖起耳朵听他们这番话——只有艾丽丝独自一人一边把一块色拉沿着盘子边绕圈子,一边在想她何必为这事烦恼。

要是为埃里克找借口开脱的话,不妨说艾丽丝的偏执狂所以会愈演愈烈,正是因为她拒不肯谈出自己的恐惧,她怀疑把它谈出来是否合乎情理。

埃里克服务的那家银行计划在九月份召开一次重要的会议,会后安排有盛大的宴会。那天埃里克的秘书打来电话时,恰好只有艾丽丝一人在他家里,秘书在电话答录机上留下了有关这一安排的细节,并且通知说他出席时应该携带女伴。

艾丽丝处事谨慎,她在埃里克面前没有提这件事,但是心底里暗暗希望到时候他会请她一起去——但是他始终没有提。

“我才不在乎呢。我又不是他的奴隶,那天晚上电视正好放《流动陆军外科医院》[3],这样也好,”她自我安慰说,“我在家里也会过得很快活。我反正不想去参加什么无聊的会议宴会。”

但是,就在那次宴会前的一个星期,她总没法让自己不去想那件事。他会不会觉得,带我去会使他在同事和老板面前抬不起头来呢?他是不是想要带别人去呢?

可是她始终没有把这些担忧说出口来,因为她又想:我有什么权利为自己没有受到邀请而不安呢?我干吗这样自私?归根结底,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出席这个宴会?

一方面是强烈的失望,另一方面,又强烈地感觉到自己并没有理由抱怨,她内心的冲突可想而知。

就在宴会那天晚上,埃里克在动身赴宴之前打了个电话给她,兴冲冲地告诉她说他花了十分钟来系领结,听了这话,艾丽丝只是勉强笑了笑,祝他晚会快乐。

由于苏西不在家,她就到厨房里,从食品柜里拿来一大包饼干,坐到电视机前,《流动陆军外科医院》已经开始了。她望着片头字幕,又自言自语说:“晚上一个人在家里过有什么不好?我倒喜欢换换口味独自待着。”

节目播映了十分钟之后,她东张西望看了一圈,突然意识到厅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埃里克这样做实在对她不起,她只想尖声高叫。

“混账王八蛋,”她没有叫,只是低声咕哝,“他妈的混蛋,同他那该死的领结见鬼去吧。”

可是,她这个人对别人发起脾气来总不会长,于是她立刻怪到自己的头上:“你这个自怨自艾的小东西,只会可怜自己,他快活的事情多得很,哪里会带你这样一个讨嫌的女人出去。”

有几分钟功夫,她打起精神,在椅子上坐正,吃了几块饼干,以不屈不挠的决心盯着屏幕。接着,由于根本撑不下去,她关掉电视,嫌恶地把饼干扔进垃圾桶,跑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倒在一大堆垫子中间,像个五岁的小孩一样哭得伤心欲绝,最后睡着了。

偏执狂的发展轨迹是一出糟糕的悲喜剧,可分为五个场次:

1.艾丽丝爱埃里克。

2.他不请她出席宴会,使她有理由怀疑他是否爱她。

3.然而在现实世界中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来发出听似有理的抱怨。无法表达她的憎恨和失望之情……

4.她开始默默地恨起埃里克来。

5.由于无法承受自己对他会这样反感,她开始恨起自己来,于是上床去了。

情人偏执狂的神秘成分是一种相互作用。在心里,强压下去的恐惧,担心“你爱我不够”同本能的心理规范混在一起,产生了爆炸性的效果。这种规范告诫自己:“我绝对不能以我可笑的不安来麻烦你——结果呢,尽管我尽力使自己保持理性,显得成熟,但这一切还是迫使我默默地发了疯……”

[1] 作者原注:D·W·温尼科特《嬉戏与现实》,1991年鲁特尔奇出版社出版。

[2] 萨克大蛋糕是一种杏仁果酱馅巧克力奶油蛋糕。

[3] 这是七八十年代一部非常受欢迎的美国电视连续剧。

力和007

说来也许有些奇怪,艾丽丝一直说她希望在同男友的关系中,权利能够平均分摊。在她身边的一对对夫妇或者情人中,总会有一方处于支配或者统治地位。她希望在这种关系中,他俩的权利的天平能够维持在平衡的状态。

她同那个留胡子的生物学家的关系显然很不平等。他年纪比她大,也可能更有学问些,他的一举一动可以说活像是父亲的替身,不是责备她就是给她以鼓励,总是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对她发号施令。因此,在艾丽丝遇到埃里克后,就下定决心凡事总要两个人分摊。她再不能为了取悦自私的男友而受欺负,或者让别人对自己的需要不理不睬。有一次埃里克把衬衫放在她家里,半开玩笑地请她替他熨一熨,下次见面时带给他,谁知道艾丽丝气忿不平地数落了他五分钟,说他带着一肚子新石器时代的偏见,弄得埃里克下不来台,只好以请她吃饭来赔罪,饭是他自己做的。那天他亲手用植物油炸嫩鳟鱼片,为防止油溅到衬衫上,他还系了个颜色鲜艳的向日葵图案的围裙。

可是,无论鳟鱼多好吃,在男女关系中权利的问题要比谁系围裙谁熨烫衬衫复杂得多——这些都是权利不平等的明显但却已经过时的象征。人人都同意家务活应该更加平均地分担,一方殴打另一方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但只集中谈论一些突出的滥用权利的问题,就如搞医学的人只关注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危急病例,而不去研究许多不是那么引人注目的常见病一样。

能力这个词通常是指采取行动的可能。《牛津英语词典》对“能力”的解释是“做或促成某件事或任何事,或对某人或某事采取行动的可能”。强有力的人可以影响物质或社会环境,这类人一般掌握了高科技武器、金钱、石油,或者具有超人的智慧或强壮的肌肉。在战争中,我强有力,因为我可以炸毁你的城墙,在你的机场上扔炸弹;在金融界,我强有力,因为我可以买下你所有的股份,抢掉你的市场;在拳击比赛中,我强有力,因为我的老拳使你防不胜防,无法招架;可是在恋爱中,这个问题似乎取决于一个远不那么主动、远不那么积极的定义。能力在这里与其说是有可能做某事,倒不妨说是有可能啥事都不做。

在会议之后的那个周末,艾丽丝躺在长沙发上,依偎在他身边,一边抚弄他的手,一边说:“同你一起在这里,我觉得真舒服。”

你也许会指望他会用同样的话作答,但是他根本没有理睬这句话,他只是开口问:“今晚什么时候放邦德的片子呀?”

这里没有发生谁殴打谁的情况,也没有人鼻青脸肿,大声叫唤,但是力量的天平立刻毫不含糊地朝有利于埃里克的那方面倾斜了。在天平上,一头是艾丽丝的话,份量轻,没有力,另一头是埃里克的问题,份量重,力量强。

如果要改变这种不平衡的局面,埃里克本可以说:“同你在一起我也觉得很舒服。”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也许什么时候放映邦德的片子真是极其重要吧),结果艾丽丝一下子弄得不知所措了。

爱情中的权利在于有本事什么都不给对方。在你提到你同我在一起时感到多么舒服时,我可以不必对你的话多加理睬,转而去谈今晚的电视节目。爱情与其他领域不同,强有力的一方对另一方一无所求,什么都不需要。因为爱情的目的在于交流和理解,强势一方能以突然转换话题、回答两个小时之前打来的电话等方式来中断交流,这样立刻就毫不费力地对更忠实于感情、对爱情需要更大的弱势一方行使令人生畏的权利。

司汤达曾经悲观地提出,总是有一方爱得比较深,这就意味着恋爱关系中总会令人感觉到权利问题的存在。只有双方在天平的两端放上份量相同的砝码,只有在一方说“我爱你”而另一方也十分自然地回答“我也爱你”时,你才会忘记这种感觉。否则,只要稍有一点不同,这种感觉就又会冒出来。对于下面这段看似并不伤人的对话,谁会忽略其中存在的巨大不平衡呢:一方柔声耳语:“朱丽叶,要知道我是多么爱你呀,”而另一方回答:“我当然知道,罗密欧,我的傻瓜。你知道吗?我是多么喜欢你呀……”

艾丽丝六岁时,家隔壁住了一个跟她年龄相仿的十分机灵调皮的女孩。当年出于什么逻辑,她长大后已经不记得了,反正因为星期六下午闲得无聊,她俩冒出了一个很刺激的想法,就是跑到路对面一对十分体面势利的夫妇家的花园里,扯下裤子,伸伸舌头,然后再跑开。她俩为此进行了精心的策划和准备,等到那天下午,两个女孩跳过矮矮的木栅栏,跑到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上。

艾丽丝已经扯下裤子,突然发现朋友不在身旁,原来那个女孩已经溜到花园的另一头,裤子好好地穿在身上。只见她望着独自站在陌生人家花园中央的光屁股的艾丽丝,开心得咯咯直笑。那对体面势利的夫妇正坐在门廊里饮马提尼酒呢,看到这个场面简直吃惊得不知所措。

这个故事与眼下有什么关系呢?对比是这样的,艾丽丝躺在沙发上,依偎在埃里克身边(他这会儿正在看那个著名间谍的又一段冒险故事),觉得自己又有点像小时候那样。她跑到一个一无遮挡的区域,邻居的花园/欲望中最脆弱的敏感去处,扯下裤子/告诉男朋友说她觉得同他在一起很舒服,结果呢却发现自己那位六岁的小伙伴/情人并没有冒同样的风险或者作同样的投资。

要是希望人与人的关系超出陌生人之间那种彬彬有礼的交往阶段,那就需要有一方先举步迈入邻居的花园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一方得鼓起勇气问:“能不能请您过来一起喝杯咖啡?”或者,“那部电影您看了没有?”一方得清清嗓子说:“我爱跟你在一起,”或者,“我们干吗不结婚呢?”一方得把自己说的话放到权利的天平上,同时战战兢兢地希望另一方也会在天平的另一端放上同样份量的砝码。

然而,责任是很难分清的。假如有人偷汽车或者贩毒,触犯了法律,他的罪行是一清二楚的。但是,如果他彬彬有礼地回答:“谢谢,我没有时间喝咖啡,”或者,“你提出这个问题来真的很好,但我这个人不适于成家立业,”你不能指责他犯了什么罪,你至多只能说他不感兴趣,这并没有什么不能原谅的地方。

埃里克没有凑过去亲吻艾丽丝,同她说他当然也觉得十分舒服,你不能说他犯了什么罪过。他只是对电视屏幕上007的一举一动表现得更加关心。这种关心是人之常情,完全可以理解,也完全说得过去。因此,他尽管没有激光引导的枪弹或者喷气发动的太空舱,但他强而有力,完全可以同那个著名的间谍相媲美。

宗教关系

对于女朋友的“跟他在一起是多么舒服”这句话,埃里克的拒不回应最终还是带有一定目的(应该承认是不很健康的目的)的。这样说听起来也许有悖常情。艾丽丝虽然在口头上说她痛恨权利关系,但她还是希望找到一个可以得到她尊重的男子。她心中最为佩服的倒是对她并不表现出过分热情的男人,尽管这同她所声称的观点完全背道而驰。

在埃里克开会之后那个星期六,他俩在一起吃早饭。谈话间,埃里克不觉问起她童年时最为伤心的是哪件事。她还没有来得及把嘴里的烤面包片咽下去再开口,他的目光恰好落到堆在房门口的皱巴巴的西装衣裤上面,立刻万分震惊地大叫起来:“老天哪,我得在十二点之前把它送到干洗店去,要不然就来不及了,我星期一开会还得穿呢。”

问了这样一个难以说清的问题后,又完全不等人回答,有的人对此会生气,可是艾丽丝却不敢相信自己童年最为痛苦的经历会引起别人(即使是自己的情人)的兴趣,因此,她回答说:“别担心,在老布朗普顿路还有一家干洗店,要到下午五点钟才关门。”

在埃里克的目光转移到别处时,艾丽丝很少会生气地问他干吗不听她说话,她只是心甘情愿地相信他心里又想到了更加有趣的事情。令人惊奇的是,这一明显的不礼貌行为(在问了某人有关其个人的问题之后,又发觉一堆脏衣服比对方的回答更加有趣,这当然很不像话)却并没有怎样玷污埃里克在她眼中的形象。归根到底,他尽力作出感兴趣的样子来,而且问了几个很不错的问题,但她真的希望他有耐心倾听她含混不清的回答吗?他星期一要开会,把套装送去干洗确实很要紧呀。

埃里克心不在焉的眼神使她猜想他一定在考虑什么重大的事情。他注意力不集中,是因为有其他的事分了神,那是一些比她这个人更加要紧的大事。如果这个男人接触的是些更要紧的大事,那么他肯定是值得她爱的(即使这意味着他忘了要听她的故事)。这是爱情直角的一个典型例子:

爱情直角说明某人对某人一往情深,而那个恋爱对象的感情却集中在另一件事或者另一个人身上。A爱着B,但B更关心的却是C。有趣的是,B对C的迷恋非但没有对B造成不利的结果,它反而使B显得更加可爱了;结果呢,A“因为”B对C的分心而更爱B,因为B品位高,认为不值得多听A说话,因为C被认为具有A(很少会自我感觉良好)自己不具有的优点——但是由于有B作为中介,自己也会得到这些优点的润泽。

那么,这个取代了艾丽丝地位的C究竟是什么人或者是什么东西呢?埃里克是不是正在进行一项比自己的女朋友重要得多的业务策划?没有听他说起过他跟其他女人有什么关系。他感兴趣的事情多得很,这就使他老是显得分心——在宴会上很可能是坐在角落里的某个红头发女郎,在饭店里很可能是他的菜肴,在做爱时很可能是有人发来了传真。

这里突出的一点是,这种心不在焉的状态完全对埃里克有利。它似乎表明他能够接触到一些艾丽丝没法接触到的事物,尽管她更愿意倾听别人的意见,接受能力比他强得多。

这是爱情直角的一个糟糕的例子,它具有宗教关系的所有迹象。

在多数的语言和宗教中,同一个词“爱”都用来表示对神灵的崇拜和对人的依恋。自然这两种爱的性质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的,有大量的证据说明了宗教之爱和男女情爱的不同。不过,也还是存在着相当多的情况,与通常在敬神过程中的现象十分相似,因此,我们觉得在谈到男女结合的问题时,不妨借用宗教关系的说法,而不使用浪漫爱情的标签。

随着中世纪的结束,人们对神的崇拜逐渐淡漠下去,历史学家告诉我们,表现男女之情成了文学艺术的主要题材。十四和十五世纪横扫欧洲的文艺复兴人文主义强调个人的心灵,为社会价值重新规划了方向,结果间接地导致了十九世纪浪漫主义的繁荣,这是完全符合逻辑的。在人的情感生活中,神的位置被世间的理想人物所取代,性爱的观念中也掺杂了从前敬仰神灵时所含有的某些崇高的超越自我的期望。在十八和十九世纪中,找到合适的配偶(至少是对少数有知识、文化修养较高的人来说)不再是一件随便可以作出决定的平常事情,仅仅找一个能做出像样的鱼馅饼、摆出一桌菜、耕好一块地或者挣到足够的钱养家的人是不够的。因为你希望能够爱上世间一个完美无缺的人,你可以同这个人一起长时间默默祈祷、到乡间田野散步,把对方当作天使一样爱慕。

有意思的是,在小说史上,最热烈地追求幸福的女主角应该具有(在不同的阶段)三种最为重要的追求,那就是,对神、对购物和对爱情的追求。在关心的问题上,包法利夫人可说是现代人的典型,她希望所有这三种追求都能达到一种自我超越的方式。福楼拜在这部小说的开始阶段煞费苦心地告诉我们,艾玛在修道院学校里受了好些年的教育,她对上帝的爱强烈得带有某种色情的成分(当然这是用很艺术的手法暗示出来的)。尽管当时许多年轻女子都接受过修女的教育,但福楼拜在这一点上细加描述却绝非出于偶然。这说明了包法利夫人对待爱情的态度中一些至关重要的问题,因为某个人生经验只是间接来自于崇拜上帝的人,对亲吻和夫妇生活的看法同某个能够同尘世事物有较多接触的人完全不同(值得注意的是,艾玛的母亲是在分娩时去世的,这就使女儿的感情完全倒向父亲一边,这样在父亲和天父即上帝之间就有了证据充分的联系)。

可以预料到,艾玛从宗教中得到的爱使她对尘世间(与天国截然相反)的男人觉得难以忍受。她的丈夫查理坦然地属于今生,而不是来世,这不仅因为他谋生的职业是个常常为当地农民锯腿截肢的平庸的乡村医生,而且还因为他总是准时前来,直视艾玛的眼睛,完全没有宗教伴侣那种神秘的气氛,能够激发女方想起一系列令她牵肠挂肚的问题,例如“他有没有收到我的信”或者“他知不知道有我这个人”。同查理这样的人打交道心中总是很踏实的。

真奇妙。或者也许是——真乏味,真无聊。

查理希望能使艾玛幸福,她要什么他都从不拒绝,他听她说话,擦去她脑门上的汗珠,但是,如果说他的目的就是使她幸福的话,那么他采取的方式是再愚蠢不过了,因为她出于爱情的需要总希望他不在自己身边,不希望他陪她在一起。她的宗教之爱要求爱人和被爱的人之间保持距离,这样才会产生出甘苦交织的快乐。她的丈夫平静而稳定地爱她,但是却不能给她带来那些和她通奸的靠不住的男人给予她的那种扣人心弦的激情。她的宗教之爱恰好与《仲夏夜之梦》中拉山德那句名言相反:“真正的爱情过程从来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在艾玛的故事中,为爱情提供营养的(查理的失败在于他一直没有看到这一点)恰恰是这一并不顺畅的过程。

宗教之爱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它强调的是崇拜。但是一个凡夫俗子如何才能引起别人的崇拜呢?只有在一举一动上学着神灵的样子。那么神灵又是如何行事的呢?出名的任性,完全靠不住。尽管耶稣本身并不是神灵,但我们可以以他的举动为例。在耽误了成百上千年之后,他终于来到了“应许之地”,但是使迎接他的人们大惑不解的是,他的穿着相当差劲,随身所带的除了一套戏法之外很少有其他什么礼物,他所做的只是以一连串耸人听闻的方式和当权者一决雌雄。接着,在稍作停留之后,他又不见了,他答应很快就会再来,成千上万个信徒望眼欲穿地等着他的现身,但他却杳无踪影。

没有什么比耶稣这种“过上两千年再见”的做法更过分的了。不过,在同艾丽丝交往的过程中,埃里克也不是特别守时的。

“喂,我会议结束后再来找你,我们一起去吃晚饭,”星期二下午五点半她给他打电话时他说,“你今天过得可好?”

“嗯,可以呀,你呢?”艾丽丝问。

“就是忙。德国马克有很大的波动,不过我想我还是挺过来了。喂,是这样,我得挂断了,不过我等一会儿来找你,大约七点到七点一刻之间。我开车来接你,或许可以到索霍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去。”

那么,在那天到了九点钟艾丽丝怎么还守在电话机旁边呢?这一耽误使蛰伏在她心中的不同神学派别活跃起来,它们各自迅速作出一些互相矛盾的解释来:

传统基督教会:“他会来的,不过要等很长时间。”

不可知论:“要等我看见他才能相信他的话。”

再生基督教:“他想把手头的事快点结束掉,然后就直接来这儿,但是遇上了堵车。要是我盯着门上猫眼上方那块油漆变淡的地方看,他随时都有可能走进门来。也许他还会在半路停下来买束鲜花,为自己迟到道歉。”

无神论:“继续做梦吧,心肝。”

九点三刻了,他还是没有来,艾丽丝给他打了个电话。她原以为他一定会解释有什么复杂的原因使他失约了,但他的回应却使她很有些意外:

“喂,是你吗。嗯,能不能别挂断,等一下?门铃响了,我刚刚叫人送比萨饼来(电话里静了下来,接着传来有人脱下摩托车头盔和交钱的声音),刮刮叫,火腿看起来妙极了……”

“出了什么事啦?你不是说要来的吗?”

“哎,对不起,我脱不开身。比尔和杰夫里明天要给几个美国人陈述,他们要我帮忙准备,弄好后我们一起去喝了杯酒。我刚刚到家。”

“我们不是说好要出去吃饭的吗?”

“对呀,不错,不过你要知道,别人有事我不能不帮一把,我是说,他们也帮过我……对不起了,行吗?能原谅我吗?”

面对显然不合理性的狂热的奉献行为,一本正经的理性主义者常常企图把宗教解释为对人生的罪恶作出补偿的原始方式,它把恶放到善的这一更为广阔的理论框架中。恶只是一种考验,一个让人跳越的障碍,就像小孩必须先把软塌塌的、难看的绿花菜吃掉,然后才获准享用早就放在厨房里的令人馋涎欲滴的巧克力蛋糕。这是一种建立在延缓快意基础上的心理架构,人们深信好的东西要通过努力才能获得,人生中类似巧克力蛋糕的好东西价钱奇高,你想得到它就先得吃苦。

艾丽丝的脾气一向是,宁可坐着吃绿花菜,而不愿大吵大闹地叫喊,抱怨答应给她的巧克力蛋糕还不拿来。她并不相信她立刻就配进天堂,心中总存在着一种负罪感,使她有点相信生活中对她的某些惩罚是她活该遭受的。要是她去买东西时商店里店员少找了零钱,她很少会去要回来;要是她买的器具一用就坏,她也不会立刻怒气冲冲地打电话给制造商,要求退款——她会寻思也许是自己不懂正确的使用方法。

“我有个毛病,怎么也生不起气来,”艾丽丝承认着。她一次又一次受到朋友或者同事的伤害或者不公平的对待,但却不讨回公道。她常常违心地接受别人的要求,她借钱给别人,因为不好意思开口拒绝;她总是彬彬有礼,因为不喜欢把自己心里的气出到别人头上。

艾丽丝的母亲就没有这样的问题。“我要叫他知道我的厉害!”这是她在对别人发难时最喜欢用的口头禅,对倒霉的店员、丈夫或者理发师,一个都不放过。假如在饭店吃饭时,调味汁没有照她的吩咐浇在一边,而是浇到了肉上,她会叫侍者过来,盛气凌人地问:“你知不知道我有事要投诉?”

“太太,有什么不妥当的吗?”

“有什么不妥当的?先生,十分钟之前我怎么关照你来着?你做的完全相反,还问有什么不妥当?”

一阵慌乱立刻就出现了,几个侍者手忙脚乱地加以补救,一定按照太太的要求重新安排——这时候艾丽丝呢,却是满脸通红,尽量躲到花盆或者科林斯立柱[1]后面。

《圣经》中,不幸的非正统主角约伯的脾气无疑远比艾丽丝还要好。他经历过一连串难以置信的磨难。《圣经》中说他是个“公正的人,敬畏神,不近邪恶”。然而有多少灾难降临到他的头上!他失去了牛羊、仆役、骆驼、房屋、子女,身上长满了毒疮,吃了各种各样的苦头——可这个故事的要点则在于这个人(尽管也有一些绝望的时刻)仍然对神忠心耿耿。他没有生气,没有捶着桌子发脾气说:“我叫的扇贝,见鬼,调味汁应该浇在边上,”或者恶狠狠地大叫:“我捐出地皮来扩建教堂,想不到竟然会有这样的回报。”

约伯所以能够毫无怨言地经受磨难,是因为他始终坚信神是对的,错的是他自己——或者说,无论神加给他什么磨难,神都是最清楚的,因此像他这么一个小老头,完全没有什么理由举起手来责问天神(现代文学作品中也有个相仿的例子——约瑟夫·K[2],尽管他是个无神论者,但也遭受了同样无可置疑但却完全荒唐的折磨)。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少能有约伯那样的耐心,因为我们无法像他一样敬重伤害我们的人:那个偷去我的车位的人,那个在背后大说我坏话的同事是不配得到原谅的,我们对他们大发雷霆是完全应该的,因为他们愚蠢无比,根本不懂得做人的道理。

可是艾丽丝却没有还击,因为她就像约伯看待上帝一样,往往相信别人比自己高明,往往更加尊重别人。埃里克后来跟她说:“希望你不要因为我没有来而生气。我只是说,要是我有时间的话,我们‘或许可以’出去吃饭,嗯,结果呢,我没有时间,只好不出去了。”听了这话,她自己的气也消了。她从神学的立场来解释自己的苦恼,不把它看成是一个可悲的极可质疑的侮辱,而是看成某种形式的考验。

尽管她并不笃信宗教,但她的行为却表现出宗教冲动的基本结构,虽然其中没有圣书、管风琴和天使;这是一种禀性,认为对方(她的情人,上帝)管的是天上的事情,他/上帝比她更清楚自己做的一切,因此,不应该用她那些平凡的问题来打扰他。

天神的特点之一便是他们常常不在场,或者说,要是他们在场的话,至少也是高不可攀的,你只有通过祈祷或者梦境同他们取得联系,没法在厨房里一边用大杯子喝咖啡,一边同他们轻轻松松地谈心。

埃里克也创造了这种宗教上的距离,那是通过沉默达到的。他向来话就不多,在开会或者吃饭时,他常常从头到尾一言不发。他说上两句停顿下来时,要好的朋友总会开玩笑问他,今天说话的份额是不是超过了。但在那些不了解他或者比较敏感的人的眼里,他的行为很有些叫人害怕。这使人把交谈不热络的责任怪到自己身上,说话人往往这样来纾解自己的怀疑:“我怎么会这样乏味?”“他对我会有怎样的看法呢?”一个一言不发的人折射出种种令人不安的感觉来——面对着默默无语的人,心中有鬼的会以为自己的罪行已经被人觉察,愚笨的人会以为自己的无知已经尽人皆知,对自己外表缺乏信心的人会以为自己的丑陋难以置信地一览无余。

要是让一个一言不发的人坐到饭桌上谈笑风生的人中间,他的沉默(假如巧妙而又一丝不苟地表达出来的话)会慢慢地在不知不觉中使每一个正在讲话的人感到紧张起来。那个正在对美国的外交政策大发宏论的女士(那是她从早上报纸的社论中贩来的)突然触到那个不出一声的人无动于衷的目光,觉得自己仿佛给剥去外衣似地受到了无情的批评。“这个人一声不吭,会不会是他看出来了,我对自己说的话其实一窍不通?”其他在一旁的人可能会想:这个人也许懂得比我们都要多,因为他话这样少,有一句糟糕的格言不是这样说吗,你要让别人觉得自己高明,最好的办法就是免开尊口。

埃里克这样沉默寡言,逼得艾丽丝挖空心思找话说,她希望找到某个能使他感兴趣的话题。

要是他们在晚上去酒吧,她别无他法,只好把自己这天的事情和盘托出。

“我后来在下午时跟苏西打了个电话。”

“嗯。”

“你是知道的,她可能会跟几个朋友一起去诺丁山过圣诞节,如果她请得出假的话。”

“嗯。”

“我想我或许也应该在什么时候给约翰打个电话,问问他有没有得到布鲁塞尔的那个职位。”

“对啊。”

“不知道那个投标电视广告的家伙会不会给我回音。我跟他说了得在星期二之前告诉我,可是他还没有回话。你看我是不是该打个电话去?”

“也许应该吧。”

“你是累了吗?”

“有点儿。”

这样的场面可以持续整整一个晚上,可是她并没有朝这个不肯开口的家伙扔酒杯,朝他肚皮上打一拳,问问他舌头是不是烂掉了。艾丽丝回家时总是觉得,像自己这么乏味的人真是少见。

尽管人们通常欣赏以清晰明了的方式进行交流,但我们不应忘记,大家对于那些故弄玄虚、令人不得要领的人或事却怀有一种敬畏之情,这种现象实在令人费解。

在学术界的某些领域,一直对清晰流畅抱有偏见,同时对艰深的文字却佩服得五体投地。学者们对康德、黑格尔、胡塞尔或海德格尔的某些晦涩的文字苦思冥想,吸引他们的也许并不只是包含在其中的某些出色的思想,还有如何在那些文字中寻找含义的艰难历程,那种诘屈聱牙的表达方式,外行的读者根本无法弄明白。

黑格尔在他的《精神现象学》中有如下的一段话:

客体在部分意义上是“直觉”的存在,或者一般来说,是一件事物——相当于直观的知觉;在某种程度上,是自身的异化,它的关系或者“作为异体的存在”,和自身的存在,即限定性——相当于知觉;在某种程度上“本质”,或是以具体的普遍的形式——相当于知性。它在整体上是一种演绎推理或者具体的普遍通过限定达到个性的运动,同时也是个性通过被替代的个性,或者通过限定达到具体的普遍的反向运动。[3]

从晦涩难懂的哲学著作中随便选取一个段落也许有失公平,但毫无疑问的是,读者即使怀有最强烈的愿望以及灵活而热切的智力,也还是很难真正理解黑格尔论证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可是,一篇令人绞尽脑汁而不知所云的文章,往往显得比一篇文字流畅、内容显豁的文章来得更深刻、更有道理、更加令人信服。敏感的读者翻了翻海德格尔或者胡塞尔的书,很可能会想,这些文章多深奥啊;要是我没法理解,肯定是因为它比我高明。要是这些书很难懂,那无疑就更值得我们去钻研——很少有人会把它们扔到一边,大声宣称这些东西只是一些令人无法忍受的胡说八道。

学术界的受虐狂反映了形而上学的偏见,那就是,认为真理一定需要通过艰苦的努力才能获得,因此那些能够容易阅读或者容易学到手的东西一定无足轻重,靠不住。真理就像高山一样需要努力攀登,攀登的过程充满艰险,吉凶难卜,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在图书馆阅览室刺眼的灯光下,有这样一条给学者的警句:“文章越是使我痛苦,它所包含的真理一定越多。”

这种情况应用到人际交往上,其结果必然就是,越是难以相处的情人可能越是令人看重,而一个心胸开朗、容易交流、说话算数、准时来访的情人反而不行。对带有宗教-爱情心理的人来说,后一种人理应受到谴责或者干脆避而不见,他们就像是某些学者那样,对某个文章高手的东西嗤之以鼻,就因为他写的东西连十二岁的孩子也看得懂。

与此类似的是,艾丽丝完全不明白,埃里克沉默寡言,其实只表明他这个人非常乏味,她反而认为他为人深刻,志趣非凡。她就像一个终其一生孜孜不倦地研究黑格尔的学者,深信他是个天才——而一个不客气的批评家很可能指出,这位德国大哲学家其实只是一个很平常的思想者,他只不过有两三个出色的观点,而且根本不懂得如何将自己的观点表达清楚。

[1] 科林斯立柱,带叶形装饰,钟状柱顶,式样华丽。

[2] 约瑟夫·K是卡夫卡的名作《审判》中的主人公。

[3] 作者原注:见黑格尔《精神现象学》,A·V·密勒译,牛津大学出版社1977年出版。

埃里克的负担

在对埃里克冷酷的沉默寡言以及那次宴会事件进行谴责(无论是含蓄还是公开地)之前,我们觉得他的处境还是有值得同情之处。他或许因为有个女人这样倾心于自己而得意洋洋,但要扮演她心目中的那个被过分理想化的对象,这对他也是个负担。有人要求他(当然是用甜言蜜语)赋予另一个人的生活以意义,无怪他有时候会说错台词。

“你第一次遇见我时觉得我怎样呀?”艾丽丝问道。那是个夏夜,他们躺在床上,已经很晚了。

“觉得你妙极了,所以我才走上前来同你搭讪。”

艾丽丝嗬了一声,舒服得就像兔子被人抚摸时打呼噜一样。

“真是滑稽,”她又说,“我喜欢你,但是我以为你不会喜欢我。还记得你和另外一个女人说话的样子吗?我还以为你更加喜欢她呢。”

艾丽丝一会儿矜持得要命,一会儿又天真老实得像个十二岁的孩子。“你最后还是走了过来,这真是棒极了!”含糖量这么高的饮食,你非得有个不会感情用事的健壮的胃才能消受得起。你需要经验,才能对付脱口而出的这样一句天真率直得令人吃惊的恭维。它的意思实际上等于“我相信有许多女人追你,像你这样英俊的人肯定少不了追求者”。

埃里克的虚荣心也不比旁人差;你或许指望他听了这句话,也会像兔子一样打呼噜;可是别人的讨好却使他局促不安地扭来扭去。一个男人喜欢有女人在繁忙的大街上对他投过来倾慕的目光,但女友在他床上直截了当地表露出来的感情却会使他局促不安,这其中确实存在着矛盾之处。

如果说他常常心不在焉、很不耐烦,如果说他有时候不回艾丽丝的电话,那是因为(除掉确实是礼貌欠缺之外)他觉得自己不配成为爱恋的对象。他无法回应的那种感情使他害怕,因此他认为这种感情简直幼稚可笑,令他无法接受,甚至感到讨厌。

再回到他送衣服去干洗的那件事上来,他不愿意听艾丽丝回答,这使我们想到了思想不集中的两种表现:

——话题无法引起别人的兴趣,别人觉得乏味,因此心不在焉。

——所以会表现出心不在焉的样子,是因为不想再多谈自己已经注意到的事情,这是避免陷入到令人难以招架的局面中的一种可行的方法,在社交中这是可以接受的反应,在心理上就像是向门口跑去一样。

在艾丽丝正要准备谈自己童年的生活时,埃里克头掉转了过去,其原因主要还是后一个,而不是前一种。尽管问题是他自己提出来的,但什么是她童年最痛苦的经历这一问题会使他卷入到一些令人不快的敏感事情中去,最后可能需要掏出手绢或者其他更加麻烦的动作才能收场。

埃里克希望艾丽丝能对他苛刻一点,这样可以减轻由于她过分贬低自己、否定自己从而使他面临的责任。一个周末的上午,在他沉着脸一言不发地驱车去怀特却波尔时,她转过脸来问:“对不起,我还是要问一下,你是不是在生我的气?”

他根本没有什么理由要生她的气:仅仅十分钟之前,他们还在他的住所,坐在车里也还没有说上几句话。其实,他之所以不作声,是因为早餐时读到的报上的一篇文章令他忧心忡忡。文章提到上个星期的一桩交易很可能会失败,他在其中投了一大笔钱。

“不,我没有对你生气呀,”他生硬地回答。

“那么出了什么事?”

“我只是累了。”

“既然不是冲我,那就很好。”

“不,当然不是你,我一会儿就会好的。”

不错,在某种意义上,这要怪艾丽丝不好,或者说,她的做法助长了他的坏脾气。“你是不是在对我生气?”这个问题意味着她为人大度(或者,你也可以将它解释为顺从),对此他觉得不习惯——尤其是这句话出自一个毫无过错、脾气温顺善良的女子之口。他是故意为难,这是很不公平的,虽然他还没有成熟到进行自我批评的程度,但他却认识到需要有人将他痛斥一番。

他以前的女友在感情上都不如艾丽丝大度,对此他倒是习惯了。他以前也有过一些热烈的恋爱关系,但男女双方总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如果说因为报纸上恰好有篇文章使他在驱车去怀特却波尔时心情不佳,那么他应该向对方解释一下,消消气,或者高高兴兴的,免得与她发生口角。他以前遇到的都是心存疑虑的情人,她们根本不肯把错误揽在自己身上,从来不愿责怪自己——而艾丽丝呢,却随时随地准备作出牺牲,由着他任性胡来。

他害怕她毫无戒备地爱他的方式;他羞于接受别人的温情,总要等到上班时才会想自己是多么爱她,而这一点在面对她时他却无法理解,更不用说加以表达了;他需要时间来回应她的一片柔情,就好比一个人在打电话时张口结舌,非要等独自面对信纸时才能静下心来回复一样。

在他们初次见面时,艾丽丝发牢骚说,她巴不得能做一些更有创造性的工作;她很想再搞些绘画,她在中学时画画很出色,但之后就放弃了。有一次,埃里克突然满怀热情地想要讨好她,他耐心地把她保存在房里的一只盒子中的几张木炭画看了一遍,还看着她勾画的一盆放在窗台上的干花的轮廓。在这之后,他宣称她绘画上极富天分,她的技法使他有点想起了去年在巴黎一个画展中见到的几幅德加的素描。

“哪里话,你在骗我呢,把你心里的真实想法告诉我,”艾丽丝说。

“我不是在说吗?我真的觉得很好。你确实很有天分,我不会说违心的话。”

“真的吗?”她问,咬了咬下嘴唇。

“那当然,要是你全心全意去做的话,一定会大有进步。你在绘画上面很有天赋。”

那些涂得黑黑的缺乏想象力的素描,以及艾丽丝用铅笔在纸上轻轻勾画的神态,让埃里克忘乎所以了。这使他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因为在她眼里,他有些美术评论家的味道了。她把自己的画都拿给他看,问他是不是看出其中有所进步,要他指导她如何进一步提高。这使埃里克觉得她正要求他扮演传统的父亲的角色,这样的权威他既不想要,也相信自己并不具备。

一个周末,艾丽丝去给朋友的浴室画壁画。完工以后,她要他去看。她穿着一条溅满颜料的工装裤站在门口,满怀希望地笑着问他:“怎么样?你看呢?我还行吧?”

她使用的几个词儿自有深意;那并不是说“你喜欢吗”或者甚至是“你觉得画还行吧”,而是“你觉得‘我’还行吧”。这种带有个人色彩的口气暗示着对合法性的追求,就像孩子在叫喊:“我很不错吧?”

这种需要使埃里克处在不堪重负的境地:她为人十分敏感,这使他想要伤害她,告诉她说,他觉得那些可笑的壁画一个子儿也不值,从而希望她不再把他说的话、他做的事太当回事。

午饭时间,他和同事在银行附近一家熟食店用餐,讲话常常会集中到异性上。某个星期一,在吃熏牛肉三明治时,话题转到了女性的乳腺上。

“大当然好,不过,要知道,大的常常不如小的敏感,”罗杰若有所思地说。

“放屁,有的大乳房敏感得不得了。你记得以前跟我轧朋友的那个西班牙女人卡尔曼吧?嗯,我是说,她可以证明你这一套完全站不住脚,”比尔回答说。

“我不知道,裘迪的乳房很大,但是一点反应也没有。你看呢,埃里克?”罗杰问。

“嗯,我的看法是显而易见的,艾丽丝的乳房很小。既然我同艾丽丝轧朋友,我肯定觉得小的也不错。我是说,要是你不喜欢一个女人的乳房,那你干吗还要同她在一起呀?”

埃里克和他的同事都身穿金融区里的人常穿的套装,但其实既幼稚又过时;他们仍然沿袭千百年来的老规矩,把感情上的需要只看成是性的需要,以此来减轻男女之间互相依存的份量。

为了什么才爱你?

埃里克常常会提到女人的外貌;这个女人鼻子很好看,那个女人双腿修长,另一个女人脚踝优美。他也会指出他觉得难看的地方:这个女人的乳房松松地垂着,那个女人的大腿像树干,另一个女人走起路来歪歪斜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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