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关于她的前男友,她只在吃饭时略微提及:一个在意大利修理摩托车,待她非常恶劣;另一个,她完全像妈妈一样照顾他,最终因为藏毒而进了监狱;还有一个是伦敦大学的分析哲学家[“你不要像弗洛伊德那样认为他代表着我的恋父情结,不要以为我不会与他上床”];还有一个是路虎公司的试车员[“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为什么和他交往,估计是因为我喜欢他的伯明翰口音”]。但还是没有清晰的图像出现,因此我大脑中关于她的理想男子的图像随时需要调整。在谈论中她既有赞扬又有批评,迫使我疯狂地重新调整想要表现出来的自我。有一会她似乎在赞成感情的脆弱,而在下一刻她又在批评感情的脆弱,转而称赞性格的独立。有一会她认为忠诚是最高贵的品质,而在下一刻她又认为外遇合理,因为婚姻更虚伪。
13.她的观点复杂难辨,让我一定程度上人格分裂。我到底应该释放出我的哪一面?我怎样才能不与她生分,同时不显出令人讨厌的枯燥乏味?当我们一道接一道地吃着菜[年轻的瓦尔蒙子爵感到一道道的阻碍],我发现自己尝试性地提出一个观点,但一分钟以后又不动声色地改变了立场,来迎合她的观点。克洛艾的每一个问题都让人胆战心惊,因为它有可能包含一些惹恼她的东西。主菜[我的是鸭子,她的是三文鱼]是布满地雷的沼泽地——我是否认为两个人应该互相保持独立?我的童年苦涩吗?我有没有过真爱?那种感觉是怎么样的?我是一个感性的人,还是一个理性的人?上次选举的时候我投了谁的票?我喜欢什么颜色?我是否认为女人比男人更加善变?
14.由于害怕说出一些对方不赞同的话会使关系疏远,惊人之语对我而言毫无价值。我只是按照我认为的克洛艾的想法调整自己。如果她喜欢硬汉,那我就是硬汉,如果她喜欢冲浪,那我就是冲浪爱好者,如果她讨厌下棋,我就讨厌下棋。在我看来,她对恋人的看法可以比作是一件紧身衣,而我认为真实的自我却很肥胖,所以整个晚上就好像一个大胖子试图把自己套进一件太小的衣服里。我不顾一切地想把鼓出来的肥肉塞进过小的衣服,缩紧腹部,屏住呼吸,以免衣服的料子崩裂。如果我的姿态有点不像平时那样自然,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一个胖子穿着过小的衣服,怎么可能显得随意自然呢?由于害怕衣服破裂,他不得不一动不动,屏住呼吸,祈祷他能够安然度过此夜。爱情已让我瘫痪。
15.克洛艾现在面临着两难选择,到吃甜点的时候了,虽然她只能选择一样,却有着不止一种欲望。
“你认为我应该选择哪一个呢,巧克力还是卡拉梅尔糖[5]?”她问[她的前额上写满了内疚]。“或许你可以选择一个,我选择另一个,然后我们可以共享。”
两个我都不喜欢,我最近消化不好,不过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此。
“我只喜欢巧克力,难道你不喜欢?”克洛艾问。“我不理解居然有些人不喜欢巧克力。有一次我和一个家伙一起出去,就是那个我告诉过你的罗伯特,我跟他在一起从来都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我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有一天我明白了,原来他不喜欢吃巧克力。我的意思是他不仅仅是不喜欢,这个家伙简直是讨厌巧克力。你把一条巧克力棒放在他的面前,他连碰都不碰。他思想的怪异我简直都没法跟你说,你知道的。从那以后,你猜怎么着,很显然我们中断了往来。”
“这样的话,我们把两种甜品都点了吧,可以尝尝对方的。但是你想点哪一个呢?”
“我无所谓的,”克洛艾撒谎道。
“真的?如果你真的无所谓的话,我就选巧克力,我对它简直难以抗拒。你看见这里底下的双层巧克力蛋糕了吗?我想我应该点这个。它看起来巧克力含量很高。”
“你这样就不对了,”克洛艾说,咬着下嘴唇,流露出期待和惭愧的表情,“但为何不呢?你完全正确。生命苦短,想吃就吃。”
16.然而我又一次撒了谎[我开始听见厨房里公鸡的叫声[6]]。我一直以来对巧克力都有点过敏,但是对巧克力的喜欢已经确定为能够与克洛艾和谐共处的必要条件,此情此景,我怎么可能坦承自己的意愿呢?
17.尽管如此,我撒的谎还是有悖常情,因为它基于两个关于我的品味和习惯的假设:我的品味和习惯远没有克洛艾的品味和习惯重要;如果我的品味和习惯不同于她的品味和习惯,那么将会不可挽回地让她生气。其实我可以编造一个关于我和巧克力的动人故事[“我喜欢巧克力,胜过世上其他的任何东西,但是很多医生都警告我,如果我胆敢再吃巧克力,我就会一命呜呼。我接受治疗已经3年了”],或许我还能够获得克洛艾深深的同情——但这样做,风险太高了。
18.我的谎言,尽管被逼无奈,但还是令我羞惭不已,让我认清两种谎言:为了逃避的谎言和为了获得爱情的谎言。求爱的谎言和其他方面的谎言都截然不同。如果我向警察撒谎,隐瞒被拦住时的车速,我这样做有一个相当直接的动机,逃避罚款和坐牢。但为了求爱撒谎却有一个非常怪异的假设:如果我不撒谎,我将不会获得爱情。认为要诱惑意中人就得消除所有个性[因此也可能会事与愿违],认为真正的自我不可避免地会与意中人心目中的完美形象相冲突( 因而配不上意中人心目中的完美)。
19.我是撒了谎,但克洛艾是否因此多爱我一点呢?她是不是把手伸过来,拉着我的手,或者提议我们不吃甜点了[尽管我们有点贪心不足,点了太多甜点],直接回家?当然不是,她只是对卡拉梅尔糖的味道表示有些失望,认为我当初应该更加强烈地坚持点巧克力,然后又不经意地说,嗜好巧克力最终或许同讨厌巧克力一样成为问题。
20.诱惑意中人是一种表演行为,是从自主行为到采取符合观众要求的行为的一种转变。但是,如同一个演员必须了解观众的期待一样,求爱者也必须知道意中人想听什么——因此,如果有确凿的理由反对为被爱而撒谎,那么演员将不知道什么才能打动观众。与自主行为相较,表演行为的唯一正当理由就在于它的有效性。但是由于克洛艾性格的复杂性,以及对模仿行为是否具有吸引力的疑惑,如果我当初采取诚实的或自主的态度,我追求克洛艾的成功率并不会大大降低。不忠实于自我只是让我在性格和观点上来回摇摆,徒惹笑话。
21.目标的实现,往往是因为偶然性,而非事先计划。这对诱惑者来说无疑是个打击,诱惑者满心都是实证主义和理性主义,相信只要经过足够耐心和足够科学的研究,总可以发现坠入爱河的法则。诱惑者四处寻找爱情鱼钩,来钓住意中人——比如某种微笑、某种观点或某种持叉子的方式……但不幸的是,虽然爱情鱼钩对每个人而言的确存在,但如果我们在诱惑过程中上了钩,那也是因为巧合,而非计算。克洛艾究竟做了什么让我爱上了她?我爱她,很大程度上与她向侍者要黄油时的可爱样子密切相关,我爱她赞同我对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一书价值的理解。
22.爱情鱼钩具有一种极其独特的品性,难以用任何逻辑的因果原则进行界定。一些女性有时候用来诱惑我的积极的招数,很少成为我被吸引的原因。我爱上一个女人,往往是因为一些毫不相干的或意料之外的爱情鱼钩,那些诱惑者并没有意识到,不加以利用这富有价值的资本。我曾经爱上过一个女人,她上嘴唇长有淡淡的绒毛。换作平常我会感到很厌恶,但这次我却奇迹般被迷倒,我对她的欲望固执地源自于她的上嘴唇,而不是她甜蜜的笑容、金色长发或机智的谈吐。虽然我同朋友们谈论我为何被她吸引时,我试图表明是因为她具有的某种难以描述的“气场”——但我却无法掩盖一个事实,那就是我爱上了一片毛茸茸的上嘴唇,而不是别的什么。当我再次见到这位女士的时候,很显然有人向她推荐了电子除毛技术,因为她嘴唇上的绒毛不见了,同时[尽管她有众多的优点]我对她的欲望也随之消失。
23.当我们打道回伊斯灵顿的时候,尤斯顿路依然交通堵塞。我早就想好要送克洛艾回家,但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吻别,还是不吻别]沉重地压在心头。在诱惑的某个时刻,演员必须冒一定的风险,或许会因此失去自己的观众。诱惑的自我想通过模仿行为讨好意中人,但是这个游戏最终需要一个人或对方来定义成败,甚至在进行中得冒着意中人疏远我们的危险。一个亲吻能够改变一切,两个人皮肤的接触会永久性地改变两个人的关系,结束猜谜性的谈话,承认一定的潜台词。然而,当我们抵达利物浦路23a号房屋的门口时,因为害怕错误地解读了她的意图,我得出结论,提出喝一杯富有寓意的咖啡的时机尚未成熟。
24.但是在吃了这样一顿紧张而且富含巧克力的晚餐之后,我的肚子突然有了截然相反的需求,我不得不请求到克洛艾的房间去。我跟着克洛艾上了楼梯,进入客厅,在她的指引下进入卫生间。几分钟后从卫生间出来,由于想法没有发生变化,我伸手去拿外套,向我的意中人宣布,我度过了一个非常美好的夜晚,希望能够很快再见到她,在圣诞假期之后我会给她打电话,表明这个男人经过深思熟虑,认为节制是最佳选择、数周以来的魂牵梦萦依然应该维持原状。我对自己沉稳的告别感到相当满意,亲了亲她的双颊,祝她晚安,之后转身准备离开房间。
25.在当时的情形下,很幸运的是,克洛艾并没有那么容易被说服,她抓住我的围巾,不让我离开。她把我拉回房间,双臂搂着我,牢牢地盯着我的眼睛,先前说起巧克力时忍住的笑这时方才露出,她轻声地说,“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你知道。”
26.说完这些,她把嘴唇贴上了我的嘴唇,开始了人类历史上最长久最美妙的亲吻。
[1] Les Liaisons dangereuses(1782),是法国作家拉克洛(Choderlos de Laclos)的书信体小说,讲述梅尔特伊侯爵夫人和瓦尔蒙子爵两位情场高手的故事。
[2] Cosmo,全球著名、主要针对女性读者的时尚类杂志。——译者
[3] Ophelia,莎士比亚悲剧《哈姆雷特》中精神失常的女主角。——译者
[4] Job,基督教《圣经》故事人物,备历危难,仍坚信上帝。——译者
[5] caramel,一种焦糖味的耐嚼奶糖。——译者
[6] 《圣经》中耶稣被出卖时有一只公鸡叫起来,于是公鸡叫成为一切谎言、背叛和欺骗的标志。——译者
工作与幸福
现代工作场所最显著的特征与计算机、自动化或全球化并无多大关系,而是在于一种普遍的信念,即我们的工作应该让我们快乐。此前所有的社会都将工作置于核心地位;我们的社会首次提出,工作不仅仅是惩罚或忏悔,而应该包含更多的内容。我们的社会首次表明,一个心智健全之人即使没有经济压力,也会从事工作。我们的社会与以往的社会不同,还在于我们通过对工作的选择来定义自身,因此当我们刚认识一个人的时候,我们问他的核心问题不是他来自哪里,他的父母是谁,而是他们是干什么的——好像唯有这点才能够准确地揭示人生最明确的特征。
关于工作的看法并非一直如此。希腊罗马文明视工作为苦差,最好交由奴隶完成。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来说,人生的成就感唯有掌握一笔私人收入才能实现,他们可以借此逃避日常的劳作,从而自由地投身于伦理道德问题的思考。企业家和商人在古代对幸福生活的定义中并没有扮演重要的角色。早期的基督教也视工作为苦,不仅认为工作实际上是必须的负担,而且提出一种更加灰暗的观点,即人类被罚辛苦劳作,是为了弥补亚当之罪。工作条件,无论多差,都不可提高。工作之苦,绝非偶然。这种观点是人类社会早期苦难不可避免思想的依据之一。圣奥古斯丁要奴隶服从主人,接受他们的痛苦,视其为他在《上帝之城》中所称的“人类生存之苦”。
现代社会对工作持更为乐观态度的转折点,最初出现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城邦,从关于当时艺术家的传记中更能体现出这一点。对米开朗琪罗和达·芬奇等人的生活描述中,我们能够发现一些思想,与我们今天对理想工作的定义非常相似:工作是通往真诚和荣耀之路。艺术工作不仅不是负担和惩罚,而且能够让我们超越日常生活的局限。我们可以在一张纸上,在一张画布上表达自己的才能,采用一些我们日常生活中永远不会用到的方式。当然,这种新的观点仅仅适用于艺术家精英们(还没有人想过要告诉一个仆人,工作可以开发他的真正自我——这一观点有待现代管理理论去发掘),但它却被所有后人奉为圭臬,用来定义通过工作获得的幸福。
直到18世纪晚期,这一观点才走出了艺术领域。在本杰明·富兰克林、狄德罗或卢梭等资产阶级思想家的著作中,我们发现工作被重新定义,不仅是挣钱的方式,而且是“变成自我”的方式。这种观念使需要和幸福相一致,这是典型的资本主义观点,准确地反映在当代对婚姻的重新定义上。婚姻被描述为一种机构,能够同时带来实际的利益和性与感情的满足(这是一种相当便捷的合并,贵族阶级曾经认为不可能实现,他们认为一个男人同时需要一个情人和一个妻子),因此人们声称工作既能够提供生活所需的经济保障,又能够提供激励和自我表达,后者曾经一度被认为是有闲阶级的专属权利。
同时,人们开始对从事的工作产生一种新的自豪感,因为工作分配的方式体现了某种表面的公平原则。托马斯·杰斐逊在其《自传》中说,他最自豪的成就是建立了一个精英管理的美利坚合众国,在这里“美德与天才的新贵族”取代了享有不平等特权、往往既野蛮又愚蠢的旧贵族。精英制度赋予工作新的、准道德的品质。由于享有盛名的、薪水丰厚的工作往往只有具备真正智慧和能力的人才能得到,那么你的工作头衔或许能够更直接地揭示你的本质。现在已经很难把职业成就与内在素质截然分开,也很难说有钱有权者就一定是通过堕落的方式获得其地位。
在整个19世纪,很多基督教思想家,特别是在美国的基督教思想家,相应地改变了他们对金钱的看法。美国新教教派认为,上帝要求他的信奉者过上世俗和精神双重成功的生活;世俗世界的财富,是另一世界享有高位的证据——这一观点直接体现在托马斯·P·亨特牧师1836年发表的畅销书《财富之书:〈圣经〉证明每个人都有积累财富的责任》中。财富被描述为上帝对崇高的奖励。约翰·D·洛克菲勒在宣称是上帝让他富有时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而威廉·劳伦斯,马萨诸塞州的圣公会主教,在1892年写道:“长期而言,只有那些拥有美德之人才能获得财富。如同赞美诗作者一样,我们偶然也能够看到邪恶者得势,但仅仅是偶然而已。虔诚与财富同在。
在一个精英时代,卑微的工作不仅令人遗憾,而且就像它们的对立面——好工作更加激动人心一样,是理所应当。难怪人们开始询问彼此从事的工作——然后非常用心地倾听答案。
虽然这一切似乎都值得庆贺,但事实上,如同对婚姻的态度一样,现代人对工作的态度无意中给我们带来了麻烦——原因就是其纯粹的愿望和乐观。现在几乎任何工作都有人抱怨与现实应该提供的状态完全脱节。有些工作肯定能让人产生成就感,但大多数工作并非如此,而且永远都不会。所以,我们听一听现代社会之前的一些悲观的声音,或许是一种聪明的做法,如此一来,当我们在工作中并没有像人们告诉我们的那样开心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停止折磨自己。
威廉·詹姆斯曾经对幸福感和期望值的关系提出敏锐的观点。他认为自我满足感并非要求我们在任何一个努力的领域都很成功。我们通常并不会因为做事失败而深感耻辱,只有当我们把自豪和价值感寄托在特定的成就上,却没有实现目标的时候才感到耻辱。我们的目标决定我们定义何者为成功、何者为失败。
没有企图,就没有失败;没有失败,就没有耻辱。因此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自尊完全取决于我们决定做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自尊取决于我们的现状与我们所认为的潜力的比例。如下图:
自尊=成功/期望
工作中的幸福感现在如此难以获得,是因为我们的期望远远超出了现实。我们期待任何工作都能够像弗洛伊德或罗斯福的工作一样,能够让我们获得满足感。或许我们应该读读马克思。很显然,马克思对于如何达到理想社会所提出的种种设想或许并不正确,但他对工作为何经常让人痛苦有着一针见血的分析。康德在其《道德形而上学基础》(1785)中提出,对他人的道德行为要求一个人因为“他人本身”而尊重他人,而不是把他人当作自己发财致富或扬名显姓的手段。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及康德的这一论点时,做出了一个有名的论断:谴责资产阶级及其新科学、经济学在一个很大的范围内实施了“不道德行为”:“[经济学]把人训练成机器——工人变成了机器的单纯的附属品。”马克思说,付给工人的工资,就像涂在机器上的油一样,是为了让他们继续运转。工作的真正目的不再是人,而是钱。
马克思随意地把前工业社会理想化,过于严苛地批评资产阶级,或许不是一个称职的历史学家,但是他的理论却深刻而真实地揭示了资本家和工人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任何一个商业机构总是试图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获得原材料、劳动力和机器设备,将其结合,生产出产品,以尽可能高的价格进行出售。从经济学角度来说,这个等式中的每个因素本质上毫无差别。都是理性的机构试图以低价购进、有效运作、追求利润的商品。然而,问题是,在“劳动力”和其他因素之间存在一个差别,传统的经济学没有表达这种差异的方式,或没有重视这种差异,但这个差异却毫无疑问存在于这个世界:那就是劳动力会感觉到痛苦和快乐。当生产线变得非常昂贵难以承担时,将其关闭,它们也不会为其不公平的命运而哭泣。一个公司可以从使用煤炭更换为使用天然气,而被忽略的能源不会因此跳崖自杀。但劳动力却不同,面临降价或开除的时候,“它”就会产生强烈的情绪。“它”会在厕所隔间里啜泣,“它”会用酗酒来缓解对缺乏成就的恐惧,“它”会在被裁员时选择死亡。
这些情感反应向我们表明,在工作场同时存在两种或许相互冲突的需求:其一为经济需求,要求公司的首要目的是获取利润;其二为人性需求,即工人渴望经济安全、尊重和工作保障,如果日子不错的话,甚至使工人渴望快乐。虽然这两种需求或许能够在相当长的时间和平共处,没有明显的摩擦,但所有靠工资养家糊口的工人的生活中都隐藏着一种焦虑,因为他们明白,如果在这两种需求之间进行严肃的选择,根据商业系统的逻辑本身,肯定是经济需求最终占据上风。劳资斗争,最起码在发达国家,已经不再像马克思的时代那样赤裸裸地表现出来。但是尽管工作条件有所改善,雇佣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所完善,工人从本质上而言依然是实现利润的工具,他们自己的幸福或经济保障仅仅是附带的内容。不管在老板和雇员之间发展出何种同志般的友谊,不管工人表现出何种良好的意愿,也不管他们从事同一工作达到多长时间,他们都必须时刻明白,他们的地位并没有得到保证,他们因此而生活在随之而来的焦虑之中——他们的地位不仅取决于他们自己的工作表现,而且取决于他们机构的经济状况;他们也明白,他们只是实现利润的工具,因此他们永远都不会为自己而活着,虽然他们在感情层面非常渴望这样。
这一切都令人沮丧,但如果我们对现实视而不见,对工作的期待无限提高,那么我们的痛苦将会远超这一切。坚定地相信人生皆苦,是人类几百年来的宝贵财富,是对抗痛苦的壁垒,是梦想破碎的防线——然而人生皆苦的思想却被现代观念培育出的期望值无情地摧毁。
在我们度假结束时,如果我们想一想,当我们并不期待工作能够稳定地保证获得幸福,工作将会变得更容易忍受,如此一来,我们或许能够缓解自己的沮丧。
成人参观动物园的启迪
如果你去动物园参观,却不带小孩,人们会以奇怪的眼神看你。最理想的状态,莫过于带着一群小孩,并让他们吃着滴滴答答的冰激凌,手里还拿着一些气球。参观一个有东方小爪水獭或豹斑壁虎的动物园,似乎并非一个成年人度过下午的理想方式。当前伦敦的时髦话题是,你是否参观了国家美术馆举行的安格尔[1]画展,而不是摄政王公园里的伦敦动物园新来的倭河马。
但我5岁的侄子在最后一刻爽约(他突然想起当天是他最好朋友的生日),而我固执地决定按照原定计划度过这个下午。我的第一个想法——在我买了冰激凌之后,虽然我没有买气球——是动物看起来多么奇怪。除了奇怪的猫、狗或马,我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见过一只真正的动物,一只长相奇特、熟悉丛林法则的生物。拿骆驼为例:一个U形脖子、两个毛茸茸的驼峰、像涂着睫毛膏似的眼睑以及一口黄色龅牙。旁边有介绍资料:骆驼可以在沙漠行走10天,而无须喝水;它们的驼峰里装的不是水,而是脂肪;它们的眼睑如此设计是为了阻挡沙尘;它们的肝脏和肾脏能够从食物中吸干所有水分,使得它们的粪便又干又硬。介绍中还说,它们是世界上适应性最强的动物之一——对此我不由产生出一种幼稚的嫉妒,感叹人类的肝脏和肾脏有所不及,惋惜我们没有毛茸茸的驼峰,不然的话,可以让我们免去下午的茶点。
如果动物们如今看起来如此奇怪,那是它们适应自然环境的结果,达尔文如是说,身处摄政王公园,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斯里兰卡的懒熊长着长长的灵活的嘴唇,缺少两颗上门牙,这样它就可以从蚁窝里舔舐蚂蚁和白蚁,任何一个从熟食店里买午餐吃的人对这种独具特色的面部特征都会很困惑。我一边吃着冰激凌,一边看着在烂泥中打滚的像涂了焦油似的倭河马,不由悲从中来。“恐龙”一词浮现在我的心头,并非它们与恐龙相像,而是因为它们让人想起恐龙是极端缓慢地适应环境的代名词。它们在世界上已经为数不多,未来的非洲大自然,将是更加灵活、更喜欢交配、如同小羚羊一般的动物的栖息地。
参观动物园,可以证明一句老生常谈: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每一个动物似乎都完美地适应某些事物,却与其他类型的事物势不两立。马蹄蟹永远不会登上《时尚》杂志的封面(它看起来就像一个长着弯腿的缩小版的军用钢盔),也不会阅读吉本[2],但它却是深水生存的明星,从而不被鲨鱼吃掉。它安静地生活,偶尔在大洋底部滑动,去捕食软体动物。
当我们被迫参加饭后的“如果你必须成为一个动物,你想成为什么”游戏时(很可惜,这个作为晚上娱乐的游戏逐渐被看图猜词所代替),我们难免认同一些动物,而抨击另一些动物,只要能够叫得出名字。福楼拜喜欢这个游戏;在他的信中,他把自己比作不同的动物,如大蟒蛇(1841)、贝壳中的牡蛎(1845)、缩成一团来保护自己的豪猪(1853、1857)。而我则把自己比作马来貘、小霍加[3]、美洲鸵和乌龟(特别在周日晚上)。
动物园一边使动物看起来像人,一边使人看起来像动物,故而让人内心不安。“猿猴是人类的近亲,”猩猩笼子旁的图片说明文字里介绍说,“你能够发现多少相似点?”相似点当然太多了,超出了我们能够接受的程度。给它刮刮脸,穿上T恤和运动裤,那么坐在笼子一角挠着鼻子的那位就是我的表兄,只不过乔在白赛姿公园有一套大公寓房,而且这个夏天和他的孩子们在多塞特郡度过了两周的时光。1842年5月,维多利亚女王参观了摄政王公园里的伦敦动物园,她在日记里谈及一只刚刚来自印度加尔各答的猩猩:“他很棒,喝茶时自斟自饮,他虽然像人,却让人感到痛苦和难受。”(读到这里,我想象自己被抓住后,关在假日旅馆房间那样的笼子里,通过一个小门传送一日三餐,一天无所事事,只能看电视——旁边有一群长颈鹿前来参观我,喜笑颜开,拍照摄影,舔着冰激凌,说我的脖子多么短小。)
我走出动物园,手里拿着一个德斯蒙德·莫利斯[4]望远镜,这或许是难以避免的事情。打电话约莎拉一起吃饭有其特定目的,它只是人类求偶仪式的一部分,与秋日晚上美洲鸵开始朝彼此怪叫并无本质差异。
一个人的怪异行为从本质而言往往是简单的动物性目的——食品、居住和后代的繁衍——的复杂化体现,如果能够发现这点,人们将再次获得一丝安慰。我或许应该去申请一张摄政王公园里的伦敦动物园的年票。
[1] Jean-Auguste-Dominique Ingres (1780—1867),19世纪法国著名画家,是新古典主义画风的代表,其艺术风格典雅精美,善于运用曲线来加强画面的流动感。——译者
[2] Edward Gibbon(1737—1794),英国历史学家,其代表作《罗马帝国衰亡史》为世界名著。——译者
[3] okapi,源于中非土著语。产于非洲,类似长颈鹿而较小,无斑,其颈也较短。——译者
[4] Desmond Morris (1928— ),英国著名动物学家和人类行为学家,曾任伦敦动物园哺乳动物馆馆长。——译者
单身男人的白日梦
世上最浪漫的人无疑是那些无人与之浪漫的人。正是在我们身处孤独、没有工作或朋友来干扰内心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理解爱情的精髓和必要性。整整一周时间电话寂静无声,每顿饭都是罐装食品,一边吃一边听着BBC播音员沙哑的毫无慰藉作用的声音——这个声音在描绘肯尼亚羚羊的交配习惯——只有在这个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为什么柏拉图曾声称(《会饮篇》(Symposium,公元前416)》)没有爱的男人,就像一只仅有一半躯体的动物。
在这种遗世独立的时刻出现的白日梦很难说得上成熟,如果我们认为成熟意味着我们明了理想化和浪漫化的危害的话。在前往爱丁堡的一列火车上,我的对面坐着一个年轻女士,读着公司简报样的东西,一路吮吸着一盒苹果汁。当我们一路向北飞驰时,我假装在欣赏窗外的风景(干枯的田野和工业废墟),实际上却被眼前的天使牢牢吸引。栗色短发、苍白的皮肤、灰蓝色眼睛、鼻子上一簇雀斑,身穿条纹水手上衣,上面有一块小而明显的污渍,可能是午饭时吃通心粉留下的。列车过了曼彻斯特,朱丽叶放下手中的公司简报,拿起一本菜谱。《中东食品》。眉头透露出她很专注。夹心茄子。还有炸豆泥三明治、塔博勒色拉和古鲁可模样的东西,需要放入很多菠菜。她不时记下要点,笔迹弯弯曲曲的,但颇为认真。
陷入对一个人的爱真是太容易了。或者至少可以说陷入一种对另一个人的强烈的激情真是太容易了,你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称其为爱、迷恋、病态或幻觉。当列车经过纽卡斯尔的时候,我已经在想和她结婚,在长满樱桃树的道路旁有我们的屋子,周日晚上她躺在我身边,我用手指梳理她栗色的头发,我们会静静地享受她做的某种中东饭菜,然后我终于感觉自己在这个世上有了一块立足之地,为之满怀感激之情。
类似时刻点缀着单身男人的生活,在前往爱丁堡的列车上、吃三明治午餐的时候或在机场大厅,可能只是惊鸿一瞥,就会发生这种情况,而没有丝毫外在行动表现出来。真是哀婉动人的故事,但毫无疑问,对夫妻生活极为重要。女士们应该感谢单身男人的绝望,因为正是这种绝望构成了未来坚贞不渝、无私奉献的坚实基础——或许还因为,这些在浪漫生活方面极为成功的人应该受到质疑,他们应该是缺乏相应的魅力,都没来得及经历好几天思慕一个女人的悲喜过程,他们由于害羞而不敢跟一个女人打招呼,而这个女人却在下一站下了车,留给男人的只是一个空的苹果汁盒与一箩筐的结婚计划。
无聊地方的魅力
1.我的家乡是苏黎世,你对它最真诚的赞美,就是把它描绘成这个世界上的一个伟大的资产阶级城市。当然了,这似乎并不像一种赞美——自从19世纪初浪漫主义运动开始以来,“资产阶级”一词对很多人而言,是严重的侮辱。“对资产阶级的憎恨是智慧的开端,”古斯塔夫·福楼拜如是说,对一个19世纪中叶的法国作家来说,这是一个标准的表达,对福楼拜而言,这种蔑视是他职业的象征,如同与一个女演员有染,一起去东方旅游一样。根据至今依然统治西方想象的浪漫主义价值标准,成为资产阶级,就意味着拼命奋斗,追求金钱、安全、传统、清洁、家庭、责任、审慎,可能还有一边散步一边享受新鲜空气。结果,在过去两百年间,西方世界很少有别的城市像苏黎世这样如此缺乏魅力。
2.瑞士之外出生的漂亮女孩尤其反对前往苏黎世。这些女孩更钟情于洛杉矶或悉尼。即使她们想寻找一个与众不同和居家的地方,她们也会选择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或丹麦的哥本哈根。
我总是试图吸引苏黎世的女孩。我总是认为,一个喜欢苏黎世的女孩,必然会喜欢我最核心的内在世界。但这点很难。我还记得与萨莎的一次旅行。她是个艺术家,很有魅力,狡猾无比。我们激烈地争辩,且往往在深夜时分。有时候争吵这样展开:
她:你不喜欢聪明的女人,这就是为什么你不同意我的观点。
他:我的确喜欢聪明的女人,但可惜的是,你却不是她们中的一员。
我们两个都没有从这种争吵中得到好处。这也能提醒一个人(如果他需要这种提醒的话),恋人往往对彼此粗暴无礼,这种态度在公开的战争之外很难见到。
一个周末,我和萨莎飞往苏黎世。我试图证明苏黎世如何富有异国情调。有轨电车很异国情调,“米格罗”超市、公寓楼的亮灰色水泥、巨大坚实的窗户和小牛腿肉薄片均是如此。谈到“异国情调”,我们总是想到骆驼和金字塔。但或许任何不同的、让我们渴望的事物都配得上这个词语。我在此发现的最异国情调的事物,就是每件东西都非常出色地令人乏味。没有人被乱枪打死,大街非常安静,一切非常整齐,正如大家所说(虽然你并没有看到有人真的会这样去做),一切通常都很干净,你完全可以把午饭倒在人行道上去吃。
但萨莎感到无聊透顶。她想回到伦敦东部的哈克尼区。她无法忍受这种整洁的状态。穿越一个公园的时候,她告诉我她想在墙上乱涂一些脏话——就是想激励一下这个地方。她假意尖叫了几声,一个老太太从报纸上抬起了头。她的百无聊赖让我想起了我的朋友古斯塔夫·福楼拜,他在法国鲁昂长大,鲁昂或许有点像苏黎世,只是没有湖泊。“我好无聊,我好无聊,我好无聊,”福楼拜年轻时在日记中写道。他反复提到,生活在法国,特别是生活在鲁昂是多么无聊乏味。“今天极度无聊,”在一个糟糕的星期天即将结束的时候他说。“乡村是多么美丽,生活在那里的人多么高雅、多么惬意。他们的谈话关乎税收和道路建设。邻居是个多么美妙的称谓。如果真要表达出他全部的社会重要性,他应该用大写字母来表示:NEIGHBOUR。”萨莎觉得福楼拜很乏味(她尝试过阅读《情感教育》,读到中途便感到厌倦了),但她和福楼拜至少在一件事情上达成一致:在一个无聊的地方生活是何等地无聊。
然而,就像妈妈往往在学校假期即将结束时告诉你的一样,往往是那些无聊的人才会感到无聊——我开始对萨莎的无聊失去耐心。我需要一个内心有趣的人,她不会去要求一个城市必须“有趣”;我需要一个充满激情的人,当她的城市没“意思”的时候,她会毫不在意;我需要一个洞悉人类灵魂黑暗悲剧一面的人,她能够欣赏苏黎世周末的宁静。萨莎和我很快就不是恋人了。
3.但苏黎世对我的吸引依旧。苏黎世最吸引我的,是在那里过“普通”日子所蕴含的内容。在伦敦过普通日子通常不是一个令人眼红的提议:“普通”的医院、学校、住房或饭店几乎经常令人不寒而栗。当然也有好的设施,但仅仅面向富贵阶层。伦敦不是一个资产阶级城市。它是一个富人的城市和穷人的城市。
作为现代世俗社会里有影响力的一部分人群,最糟糕的命运,莫过于“像其他任何人一样”活着;因为“其他任何人”是这样一类人,它包含了平庸无能者、因循守旧者、乏味无聊者和土里土气者。所有思维正常人的目标,应该是在人群中标榜自己,用其能力许可的任何方式突出自己。但想要不同,必先了解何为普通。有一些国家,其集体提供的住房、交通、教育或医疗让居民自然地试图逃避与群体的交往,把自己封闭在高墙之后。如果做一个普通人,意味着过一种无法满足对尊严和舒适的正常需求的生活,那么对社会地位的追求必将无比强烈。
存在这样一些社区,数量更为稀少,很多都具有浓烈的(通常是新教的)基督教传统的色彩,其间的公共领域以其原则和建筑让人心生敬意,这里躲进私人空间的需求因此并不强烈。当公共空间和城市设施本身令人肃然起敬的时候,居民们可能会减少对个人名利的追求。仅仅做一名老百姓,就似乎让人感觉不虚此生。在瑞士最大的城市,想拥有汽车、避开与陌生人共乘公交车或火车的愿望,远不如在洛杉矶或伦敦那样强烈,因为苏黎世具有非常出色的有轨电车系统——干净、安全、暖和,其准时性和科技含量能够令人深受启迪。仅仅花上几个法郎,就能够乘坐高效、豪华的有轨电车穿越全市,享受到令一个皇帝眼红的待遇,自己独自开车的理由将微乎其微。
4.酷爱17世纪荷兰画家彼得·德·胡赫[1],将其列入历史上我最喜欢的画家之一,多少有点让人难为情。被认为是他创作的170多幅作品中,大多数非常平庸,属于早期的过于粗糙的作品,或属于晚期的矫揉造作的作品。他是个风俗画家,他的画作太漂亮,但还不够漂亮,漂亮程度不如拉斐尔[2]或普桑,与他自己的同胞相比,他缺乏扬·斯泰恩[3]的创新、弗美尔[4]的优雅,或雷斯达尔[5]的密度。他的作品所表达的主题似乎有点反动,赞美人类最平庸的活动:消灭虱子、打扫院落。他表现人物并不是很出色;仔细观察他绘画的面孔,就会发现这些面孔仅仅是一些模糊的轮廓。但是我长期以来一直喜欢他,其原因酷似我喜欢苏黎世的原因:因为他理解并赞美资产阶级的生活,且不会将其浪漫化。他绘画的世界,尽管存在差异,但本质上同我生长的苏黎世一般无二。
德·胡赫通常被归入荷兰赞美家庭美德的文学艺术传统。虽然德·胡赫的画作的确积极地看待家庭生活,虽然一个人在看了他的画以后不会受到鼓励去拆散自己的婚姻或让厨房一片狼藉,但把他简单地定义为家庭美德的说教者,未免有失公允。他从未告诉我们疼爱自己的孩子或保持房屋整洁有多么重要,他只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关于母爱和整洁家庭的例子,引人共鸣,动人心弦,我们根本无法反对这些场景。
而且,他的作品没有那些公开宣扬家庭美德的自鸣得意。家庭单纯的快乐表现为一种极其脆弱的成就。批评家或许会说,德·胡赫并没有按照本来面目来描绘17世纪的荷兰,他们或许会指出,很多妇女都被丈夫虐待,很多家庭都很肮脏和破落,德·胡赫蓄意地避免表达血腥、肮脏和痛苦,而是把现实理想化。但是他的艺术从未理想化,因为它深知黑暗力量的存在,知道黑暗力量会随时摧毁这种难得的宁静。我们无需被告知整个荷兰并非一尘不染,穿过德·胡赫画布上走廊尽头的窗户,我们对此已经深有感受。我们无需被告知女人在家里维持的秩序能够被战争或无理的丈夫摧毁,我们已经能够非常清楚地感受这种危险。
在《妇女为小男孩准备上学》中,一个母亲在给她儿子的面包上涂黄油,儿子乖乖地站在妈妈身边,一个矮个子男人拿着帽子、穿着干净的灰色大衣和锃亮的鞋子。如果这幅场景不煽情却很动人,那是因为它让我们感觉到母子间的亲密关系转瞬即逝。在画布的左边,一条走廊通向打开的门,一直通往大街,大街上有一栋巨大的建筑,上面写着“斯科尔”。这个男孩将很快把他欠母亲的恩情隐藏,而他母亲多年来为他涂抹面包,清理头上的虱子。
德·胡赫的作品能够帮助我们重新获得“资产阶级”一词所蕴含的正面意义,这个词我们或许有着各种根深蒂固的模糊联想。它似乎充满了负面含义,它暗示着墨守成规、缺乏想象、拘谨呆板、迂腐固执、自命不凡。但在德·胡赫的世界里,做一个资产阶级,意味着身穿简单却很吸引人的衣服,既不庸俗,也不骄矜,与自己的孩子关系自然,享受肉体快感却不耽于淫乱。它似乎就是亚里士多德想法的完美体现。德·胡赫的作品功德无量,让我们关注平凡环境的魅力和价值,控制虚妄的欲望,避免势利地试图脱离日常生活:晚餐、家务、与朋友共酌。通过关注砖砌建筑的美、抛光门的反射光线、女性裙子的皱褶,德·胡赫让我们在这些无所不在却被人忽略的世界角落找到快乐。
5.在德·胡赫开始创作其最伟大作品的70多年前,蒙田在其《随笔》中有一段落所表达的思想,似乎用语言体现了德·胡赫作品所传达的氛围——进而体现了我心目中苏黎世之所以伟大的品质。为了提醒读者关注日常生活的重要性,蒙田写道:
攻占一个要塞,担当一项重要使命,管理一个国家,这是威风显赫的事。指责训斥,开怀大笑,银钱往来,表达爱憎,持家有道——持身有道——既不放任自流,又不文过饰非,则更加难能可贵、更加非凡且更为困难,不管世人如何评说,在我看来,过这种归隐生活的人比之其他人肩负着同等的,甚至更加艰辛的责任。
很不幸,人们总是容易忘记这一点。我们总是忘记为小孩在面包上涂抹黄油、整理床铺这些行为本身蕴含着重要意义。乔舒亚·雷诺兹爵士[6]很显然对此无法理解。在一个世纪后评价扬·斯泰恩的时候,他认为斯泰恩的作品尽管很出色,但如果他当时生活在罗马——这个世界上对艺术家来说最重要的城市,那么“他就会被列入艺术领域的大师行列”,可惜他却生活在莱顿,像苏黎世那样令人压抑的一潭死水。身在罗马,他就会获得灵感,画出真正伟大的作品,他就不会把自己局限于乞丐和商人、乡下村镇和喧闹的日常生活。正是德·胡赫——这位荷兰17世纪艺术成就的杰出代表之一——证明了乔舒亚 · 雷诺兹爵士的大错特错,与斯泰恩、弗美尔一起,德·胡赫和他打扫庭院的家庭主妇们有资格享有更多的赞美。
6.苏黎世对世人具有鲜明的教育意义,它让我们明白,在一个无聊的资产阶级城市里,我们可以获得真正富有想象力和人性的生活。
[1] Pieter de Hooch (1629—1684),荷兰画家,后期作品多取材于市民中富裕阶层。——译者
[2] Raffaello Sanzio da Urbino (1483—1520),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画家。——译者
[3] Jan Steen (1626—1679),荷兰风俗画家。——译者
[4] Johannes Vermeer (1632—1675),荷兰画家,擅长描绘中产阶级家居生活。——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