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措施vs法律体系
有两种方式可以保护公民不受大公司那样的强大掠夺者的伤害。第一种是制定监管措施。不过,监管措施不仅会限制公民的个人自由,而且会带来另一种形式的掠夺。掠夺者包括州政府、州政府的代理人和代理人的亲信们。更糟糕的是,那些雇用优秀律师的人可以把监管体系玩弄于股掌之中,他们的办法就是雇用原先的监管者,支付给他们高额的报酬,并弄得尽人皆知,这就在无形之中给现任的监管者发出了隐含的贿赂信号。更糟糕的是,“请神容易送神难”,监管措施一旦开始实施就会被越搞越复杂,即使有证据表明某些监管法规荒谬透顶,但是在体制内受益者的压力下,政客们也不敢废除这些监管措施。于是,监管措施不断膨胀,其复杂程度超出想象。为了应付这些监管措施,企业丧失了创造力,人们失去了生活的乐趣。
总有寄生虫会从监管措施中获利。商人会利用政府,通过保护性监管和设置行业门槛使自己的生意获利。这种机制被称为“监管套利”,这种做法违背了监管的初衷.。
相较于让监管体制告诉人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另外一种保护公民的方法也许更有效。那就是把“风险共担”置于《合同法》的保护下进行,未能如约履行责任的一方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在盎格鲁–撒克逊人建立的英美普通法的世界里,自古就有“假如你伤害我,我就可以起诉你”的法律基石。普通法经过了多年实践和反复试错之后,操作性强,适用性广,已经以一种自下而上都接受的方式确立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人们在交易时,总是倾向于援引英美普通法作为仲裁的依据。在亚洲,中国香港,以及新加坡是首选的仲裁地,在西方则是英国伦敦和美国纽约。普通法早已深入人心,成了人们自觉的行动标准,而监管体系还停留在严格的文字上。
如果一家大公司在你居住的社区制造了污染,你就可以和邻居一起提起法律诉讼。在利益驱动下,律师会早早地为你准备好相关文件,这家公司的竞争对手也会很愿意帮助你们。而结案所需的巨额费用,足够震慑该公司以后不敢再犯。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永远都不要建立一个监管体系,有些会产生系统性影响的领域仍需要监管(比如环境被破坏以后隐含的尾部风险,需要很长时间才会显现)。只有在无法进行有效的法律诉讼的情况下,我们才考虑监管。 [12]
尽管监管体系可以为社会带来一小部分净收益,但是我还是希望选择法律体系而不是监管体系。只有这样,我才能尽可能地保持我的自由,但是我会履行作为公民的责任,接受命运的安排,如果我伤害了别人,我就应该接受惩罚。这种态度被称为“道义自由主义”(道义一词源于“责任”):监管会剥夺人的自由。而自由是人的第一要义,其中也包括犯错误的自由(只要你伤害的是你自己),这种自由的神圣之处在于我们绝不会为了经济利益而出卖自由。
将灵魂投入“风险共担”
最后,也是本书的核心部分,在“风险共担”的亲历者们看来:第一,得到的荣耀和付出的承诺是一体的;第二,勇于承担风险(某些特定类型的风险)事件的后果,不仅是人和机器的区别,而且是将人区分成不同等级的依据(有些人可能不爱听这句话)。
如果你不能为自己的言论承担后果,那么你等于什么都没说。
下文我还会提到,我对成功的定义就是过上一种挺直脊梁充满荣誉感的有尊严的生活,绝对不能让别人替我们去承担由我们的错误所造成的损失。
尊严就是有些事情你永远都不会去做,无论报酬有多么诱人。比如一位有尊严的女性,她不会为了500美元向浮士德出卖自己的身体,这同时也意味着即使给她100万、10亿甚至10 000亿美元,她也不会这样做。但是,尊严不仅是不去做什么,它还意味着你会无条件地去做某事,而且无论结果如何,比如决斗,伟大的俄国诗人普希金、法国数学家伽罗瓦,还有很多人都在决斗中英年早逝(伽罗瓦去世时实在是太年轻了),他们为了捍卫尊严,都不惜冒险决斗,将自己置于死地。他们不会选择像懦夫一样活着,他们宁可从容赴死,即使是伽罗瓦这样年少有为的数学家也是如此。 [13] 一位典型的斯巴达母亲会这样对即将奔赴战场的儿子说,“要么凯旋,要么捐躯”(当地的习俗是将战死英雄的尸体平放在他的盾牌上面,扛回来)。只有懦夫才会为了逃得更快,丢弃自己的盾牌。
如果你想了解现代化是如何摧毁人类价值观的,你就可以将上文中那些无条件牺牲自己的古代英雄与现在从事游说职业的人进行对比,那些令人作呕的游说者(假设他们代表的是沙特阿拉伯在美国的利益),还有那些学术不端的人,他们居然用“我还要供养孩子上大学”来为自己辩解。那些缺乏道德独立性的人,往往通过曲解道德标准来解释他们职业操守的正当性,而不是改变他们的职业操守使之符合道德标准。
还有另外一种尊严:和其他人一起参与到“风险共担”中去,并甘愿为共同的事业牺牲自己的利益。当然,还有一种荣誉感就如同手工匠人那样,自豪地传承着某种手艺,而无须做出巨大的牺牲。
手工匠人
如果你做一件事的时候总想着如何优化流程、寻找捷径、提高“效率”,那么这说明你今后迟早会讨厌这件事。而手工匠人则不会,因为:
手工匠人将自己的灵魂置于工作之中。
第一,手工匠人首先考虑的是他的生存,然后才是满足财务和商业需要,他们所做的决定并不全都以营利为目的。第二,他们的职业带有某种“艺术色彩”,置身于现代工业化社会之外,直接将艺术和商业相结合。第三,他们是有灵魂的。他们不会卖次品,在达到自己内心的艺术标准之前,他们不会对产品质量妥协和折中,因为这里有他们的尊严。第四,他们遵奉神圣的戒律,对有些事情,即使利润很高,他们也绝对不会去做。
拉丁语有句名言:品德低劣的人抄近路,品格高尚的人绕远路(Compendiaria res improbitas, virtusque tarda)。换句话说,“抄近路”就是一种不诚实。
以我自己的职业为例,显而易见,作家实际上也是手工匠人:销量不是最终动机,只是次要目标。你有强烈的动机去抵制那些粗俗的诱惑,以捍卫你作品的神圣。比如,21世纪初,珠宝连锁品牌宝格丽出资赞助作家菲·维尔登的新作品,让她把这个珠宝品牌植入小说中,借此推广该品牌。但此事最终演变成了作者的丑闻和赞助商的噩梦,公众普遍对此感到厌恶和抵触。
我还记得20世纪80年代,一些人试图免费派发图书,但是这些图书的正文会插有广告,就像杂志一样,整个活动最终失败了。
我们也无法将写作工业化。如果我为了提高效率而雇用其他作家“帮忙”,那么你一定会感到很失望。有些作家,比如约瑟·科辛斯基,曾尝试以分包的方法来写书,事情败露后,他被读者彻底抛弃了。知名作家担任总承包商然后分包给其他人完成的作品,很少能流传后世。但也有例外,比如大仲马,据说他开办了一个为自己代笔的作家工作室(有45个成员),这使得他的小说的产量高到了惊人的150多部。因此,有个笑话称,大仲马其实是他自己作品的读者。一般来说,作家的产量(而非销量)是不可扩充的,大仲马或许是个例外吧。
我们来谈一些实际的吧!尤素·瓦尔帝是一位成功且快乐的资深企业家,他曾建议我不要助理,这是我迄今为止收到过的最好的建议之一。哪怕只有一个助理,都会妨碍你的大脑去建立一种筛选过滤机制——没有助理会迫使你只去做你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并逐渐引导你的生活朝着快乐的方向发展。这里所说的助理不包括那些帮你完成某些特定工作的人,比如批改试卷、处理会计问题、浇灌植物,而是指那些充当守护天使、监视你一举一动的人。这需要一种逆向思维:你到底是想要更多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完成更多的工作?我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就是“他有多少自由支配的时间”。如果你雇用助理,那么最终的结果是你在协助你的助理工作,被迫向他“解释”怎么做事情,而这比做事情本身要累得多。事实证明,这个建议不仅对我的写作和研究工作很有帮助,而且在投资上也十分有效,因为我变得更自由,思维更敏锐,轻易不会决定去做某些事情。而我的同事们则每天都忙着开无用的会议,回无益的邮件。
助理(除非绝对必要),会把你的灵魂从“风险共担”中带走。
试想一下,你到访墨西哥,拿着一个手持式翻译器,而不是用娴熟的西班牙语和当地人交流,结果会怎样?助理就像这台手持设备一样,让你得不到真实的体验。
学者有时候也可以是匠人。然而,那些误解了亚当·斯密的经济学家一方面宣称人类会本能地追求“收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他们又在免费地表达自己的这个观点,还说自己并不寻求哪怕最低的酬劳。他们难道没有发现自己言行的矛盾之处吗?
对创业者的警告
创业者是我们社会的英雄。他们为其他人承担了失败的代价。但是在现有的融资和风险投资机制下,许多人相信创业者的目标无非是将其创立的公司出售给其他投资人来变现,或者通过上市来最终套现。因此,人们误认为创业者不会真正参与“风险共担”,公司创造的真实价值以及长期发展的前景,与这种创业者本人没有利害关系。这种人只是纯粹的融资专家,单纯追求上述目的的人,不属于风险承担型的“创业者”,这种人就像是(在古罗马奴隶市场上)圈养了一个容貌姣好、招人喜爱的孩子,其目的只是等他长到4岁时可以卖个好价钱。只要看到这些人展示给我的花里胡哨、激情澎湃、充满说服力的商业计划书,我就能很容易判断出他们不是真正的企业家。
过了创业阶段以后,企业就开始走下坡路。公司的消亡率几乎和癌症病人的死亡率一样高。其主要原因是,在成熟的大公司里,人们承担的责任都是有时效性的。一旦你完成了你的职责,转到其他岗位,或者跳槽到其他大公司时,你就会和罗伯特·鲁宾一样对隐约可见的风险说:“这事儿和我无关。”卖掉你创立的公司时,你的心态也是这样的。所以,请记住:
能够成功地创立一个好公司的人,和能够成功地把一个公司卖出好价钱的人,一定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
傲慢也行
如果某产品或公司的名称包含公司所有者的名字,那么这相当于大声告诉你,产品质量不仅和公司利润挂钩,而且和创始人的名誉紧密相连。公司的命名方式体现了创始人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以及对产品的信心。我的一位朋友保罗·威尔莫特(Paul Wilmott)经常被人称为“自大狂”,因为,他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了一份金融数学期刊Wil-mott,在我撰写本书时,他的这份期刊无疑办得很好。“自大狂”对产品和公司的发展是有好处的:你热爱这项事业,所以你会去捍卫它。如果你无法使自己变成“自大狂”,那么变得傲慢一些也行。
公民身份是一种荣誉
许多成功人士选择到美国定居,他们虽然在美国长期居住,但是避免成为美国公民。他们获得的永久居住许可是一项权利,而不是义务,个人可以通过简单的法律程序申请注销该许可。他们为什么不愿意在法官面前宣誓效忠美国宪法,然后在乡村俱乐部举行一场盛大的酒会庆祝自己成为美国公民?答案是:税。一旦你成为美国公民,你即使居住在其他国家,也要为你在其他国家取得的收入交税。而且公民身份几乎是不可逆转的(放弃美国公民身份远比放弃美国永久居留权困难得多)。这也就是说一旦成为公民,你就丧失了税收义务的灵活性。但其他西方国家,比如法国和英国,会允许居住在某避税天堂的公民获得纳税豁免权。这就吸引了一大批人来这些国家投资或在那里居住一个最短期限——相当于用钱来“购买”这些国家的公民身份,然后他们再搬去其他不用交税的地方定居。
一个国家不应该容忍那些“避税候鸟”型的公民或者居民。他们只享受拥有某国国籍所带来的权利,比如在不同国家间自由往来,却不亲身参与这些国家的“风险共担”,这种人的存在,对于热心参与国家发展并推动国家进步的其他公民来说,是一种冒犯。
我的父母都是法国公民,几十年前我就可以非常容易地加入法国国籍。但是,我觉得这样做不对,我甚至觉得这样的做法带给我的是屈辱或冒犯,除非我亲身参与法国的“风险共担”,对法国建立真情实感。一想到在法国护照上看到我那长满络腮胡子的脸,我就会觉得很不舒服。我唯一考虑过的是希腊(或塞浦路斯)的居住许可,因为我一直觉得自己与古希腊文化之间有一条紧密的纽带。
但是我来到了美国,拥抱了这个国家,并且把我的美国护照视作我对这个国家的承诺,无论它好与坏,无论缴不缴税,这就是我的身份。许多人嘲笑我的决定,因为我大部分的收入来自海外,如果我取得其他国家的身份,比如塞浦路斯或马耳他,而不是美国公民,我就可以缴更少的税,赚更多的钱。我确实也想(在税法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纳税义务,而且我也应该为此奋斗和抗争,不仅是为我自己,也是为我的同事以及客户,但是这是我应该承担而不能回避的义务,这是我的“风险共担”。
英雄不是书虫
你如果想要学习经典作品,学习其中的勇气或者斯多葛派的坚忍精神,就别去图书馆翻阅研究经典的学者们的作品——他们成了学者而不是伟人,其中不会没有原因。你不能指望从学者的解释性和介绍性的作品中学到先贤的品质。你应该去翻阅真正从事这项事业的人的作品,去了解该领域的原著,读那些真正践行古典主义价值观的英雄留下的作品,比如塞内加、恺撒或马可·奥勒留。或者你也可以阅读法国作家蒙田的作品,毕竟他在隐退著书之前,曾经亲身参与古典主义价值观的“风险共担”。尽量不要读别人转述的作品,而要读亲历者自己的著作,实在不行,你就自己凭着勇气去实践探索。
你在书本中学到的勇气并不会使你变得勇敢,就像吃牛肉不会让你变得像牛那样蠢一样,两者是一个道理。
由于某种难以理解的心理影响,人们未能意识到,你从教授身上学到的主要是如何成为一名教授,而在人生导师或激情澎湃的演讲家那里学到的,是如何成为人生导师或演讲家。古代的英雄不是古代的学者,更不是现代图书馆的书虫。他们并不生活在文字里,那些英雄为使命而生,他们的精神和意志只有当你和他们承担过相同的风险之后,你才能真正体会。因此,你并不需要什么教授来向你解释什么是坚忍刚毅的斯多葛 [14] 精神,他们几乎不能理解这种精神(事实上,他们从未理解过)。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那些和我打过交道的所谓的“古典主义学者”,总是能够在吃早餐的时候对那些英雄人物的传奇事迹如数家珍,比如亚历山大大帝、埃及艳后、恺撒、汉尼拔、朱利安、莱昂达斯和芝诺比娅等。但是,我们在学者身上根本找不到类似这些英雄人物的一丝一毫的勇气。本书最重要的一章是“承担风险的逻辑”,它就是最后一章,里面讲述了一些在实践者看来十分重要的风险因素,是如何被学者们整整忽视了两个多世纪的。
全球化和保护主义的兴起
现在让我们把这些观点应用到现代社会。我们再回想一下建筑师与实际住户需求相脱节的故事。我们把它推广到系统性效应上,比如保护主义和全球化。这样看来,保护主义的兴起可能有着深层次的原因,比如现实的经济利益。
我打算回避一些争议的话题,先不讨论全球化浪潮是否是人类建造巴比伦通天塔的又一次尝试。每个工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颗匠人之心。大型跨国公司收买了一批说客,想要让我们相信保护主义是错误的。但是,与此相反,针对这种匠人的保护主义和新古典经济学的思想并不矛盾,也符合经济决策所依赖的数学原理。这些匠人在做个体决策的时候,并不完全依据使其个体利润最大化的原则,他们有自己的理性和诉求,而且这些诉求并不伤害其他人的利益。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说的,在个人荣誉感和责任心的驱使下,我们即使做出某些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事情,也仍然是符合经济学所谓的“理性”的。如果把目光局限于经济利益,我们就无法理解为什么人们会有动机去追求其他方面的利益。这是因为人的诉求有许多方面,不仅只有经济利益。 [15]
仅从统计数字来看,将生产转移到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国家是正确的决定,也是有利可图的。打个比方,我写作是因为这就是我想要做的事情,我想要做的事情就是我的一部分,就像一把刀被生产出来就是用来切东西的。我是从亚里士多德所提倡的美德角度看待这个问题的:将我的研究和写作转包给中国或突尼斯(或许)能够提高我的劳动生产力,却会让我迷失自我,失去自我认同。
所以人总是想做点儿什么,有了一份工作他们才有身份认同感、社会认同感,才会感觉自己没有被社会抛弃,仍然被社会需要,自己仍然在参与“风险共担”。美国纽约州韦斯切斯特县的鞋匠就只想好好去做一名鞋匠,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看到自己的产品被陈列在商店橱窗里的时候,他就会感到很自豪。他不会把工作分包给一家中国工厂来代替他制作鞋子,然后去从事其他职业,即使这样做会改善他所谓的经济条件,这样做他就可以买得起平板电视、更多的全棉衬衫和更便宜的自行车。因为放弃鞋匠身份,他会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剥夺人们所从事的职业是残忍的,人们希望自己的工作中有自己的灵魂。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分散化和碎片化除了可以稳定系统以外,还可以增强人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
以身正法
让我们以一个历史故事来结束本章。
有人可能会问:法律确实有效,但如果主审法官腐败无能,我们该怎么办?他可能成为法律体系中的漏洞,而且可能免受惩罚,这样的法官会成为法治的阻碍吗?我的答案是未必,至少从历史上看,并非如此。我的一位朋友曾给我看过一幅荷兰画家的作品,名为《冈比西斯的审判》,这幅画取材于古希腊史学家希罗多德关于腐败的波斯法官西桑尼的故事。冈比西斯国王下令将西桑尼活活剥皮,作为他违背法律正义的惩罚。画中描绘的场景正是西桑尼的儿子继承父业,坐在他父亲曾经坐过的大法官座椅上,那把椅子上铺着用他父亲的皮做的垫子。这个故事提醒人们,执法者如果以身试法,那么他就得按照“风险共担”的规则,让自己“以身正法”。
[1] 《塔木德》是犹太人继《圣经》之后最重要的一部典籍,又被称为犹太智慧羊皮卷。——译者注
[2] 拉尔夫·纳德(1934年至今),美国著名社会活动家、作家、律师,积极投身于消费者保护法案、环保主义和政府改革。——译者注
[3] 1英尺≈0.30米。——编者注
[4]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字面直译为“不要以你不想被别人对待的方式去对待别人”。(伊索克拉底,希勒尔,《摩诃婆罗多》)“你自己厌恶的事情,就不要对你的同伴去做”。老拉比希勒尔引用《利未记》:“如果某事加诸你身会给你造成痛苦,那就不要将其加诸他人之身,这就是道德的本质。”
[5] 《新约》中恶仆逼债的寓言是一个违反对称性的例子(《马太福音》)。一位慷慨的债权人放弃了一位仆人欠他的巨款,而这个仆人却转而对另一个欠他一笔小钱的仆人施加惩罚。绝大多数评论者似乎都忽略了这个故事真正想要表达的意思并不是宽恕,而是“对称性应该是互动的”。
[6] 康德的道德律:“永远使你行动的准则能够同时符合任何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康德提出道德律以以下几个基本思想作为前提:(1)人生活在社会之中;(2)人有自由;(3)人人平等;(4)社会应该成为人性得以完满实现的共同体。——译者注
[7] 埃莉诺·奥斯特朗姆(Elinor Claire Ostrom,1933年8月—2012年6月),美国女经济学家,2009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译者注
[8] 这一段技术性很强,初读者可以跳过。
[9] 英文原文是“You may not know in your mind where you are going, but you know it by doing”,似乎在中文语境中更好的翻译是“草鞋没样,越打越像”,达雅之间,请读者度之。——译者注
[10] 事实上,那些将“理性”概念化的人,例如数学家、博弈论专家肯·宾默尔,后来更倾向于认为并不存在一种严谨的、自圆其说的“理性”,能够将一个活生生的人置于其中。在正统的新古典经济学中,你甚至都找不到这样的主张。我们在那些堆砌辞藻的文学作品中读到的“理性”,似乎不具有任何严谨性。
[11] 塞克斯都·恩披里柯(Sextus Empiricus),罗马帝国时期的希腊哲学家。——译者注
[12] 本书献给推动法律体系保护消费者和公民权利的拉尔夫·纳德,他偶尔也会呼吁建立监管体系。
[13] 有一种观点赞成决斗,称其用最小的代价解决了冲突,避免了更多人参与大规模战争,决斗把冲突局限在两个决心亲历“风险共担”的人之间。
[14] 令我感到惊奇的是,塞内加的思想主要是关于对称性和选择权的,我在另外一本书《反脆弱》中详细讲述过他的思想,但我惊讶地发现学者们完全忽略了他的主要思想。
[15] 瑞士的一些地方政府很早以前就通过民主投票的方法,立法限制外国人购买当地的房产,以防止那些从不参与当地“风险共担”但拥有私人飞机的外国富豪炒高当地房价,从而导致年轻人买不起房子。这难道不是违背了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吗?但这难道不是更理性的决定吗?可能只有当地的房产中介不这么想。
不确定性的共同基因
每次只读7页,这是最佳的阅读速度。这值得反复阅读,需要反复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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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大致介绍了本书的轮廓,那么本书和“不确定性”系列丛书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上帝从亚当身上取下一根肋骨创造了夏娃,这一系列丛书之间也存在着同样的关系。每一本书都传承了前一部作品的基因,《黑天鹅》的创作始于《随机漫步的傻瓜》中一次相关的讨论;《反脆弱》里面谈到的随机事件的凸性问题,在《黑天鹅》一书中亦有所论述;本书也如出一辙,在《反脆弱》一书中就有专门的一章讨论不能牺牲他人利益来增强自身的反脆弱的能力。简单说来,不同的市场参与者所承担的风险–收益极不匹配,风险在不同的承担主体中呈现极强的非对称性,久而久之这会导致系统的不平衡,进而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的爆发。
罗伯特·鲁宾式的勾当碰巧和我的交易员工作有些关联(当赚钱的时候,他们当然把利润装进自己的兜里;当遭遇亏损的时候,他们让别人替自己承担,而他们自己却将责任归咎于黑天鹅事件)。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因此也成了“不确定性”系列丛书的主要内容。比如,金融机构的奖金派发周期是一年一次,而统计显示的金融危机的周期差不多是10年一次,这两者存在差异。于是,代理人就会玩起罗伯特·鲁宾的勾当,把风险掩盖起来或者转移给其他人去承担,这样就不会影响他们每年的年终奖了。由于金融系统内有越来越多的人想要像罗伯特·鲁宾那样,搭上这班赚快钱的大巴,其结果便是系统内“黑天鹅”事件的风险迅速积累。然后,“砰”的一声,整个系统崩塌了。 [1]
我的探索之路
人们总是容易记住那些生动活泼的例子,就像胖子托尼和伊索克拉底所体现的巨大反差一样,非对称性在道德层面很好理解。我和能言善辩的哲学家康斯坦丁·桑迪斯(他也是我的散步伙伴)讨论之后,对这一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侵权责任法同样也很简单易懂,我本以为侵权法会占据本书的大量篇幅,谢天谢地,最终我没有这样做。为什么?
侵权责任法对于没有法学功底的人来说是枯燥乏味的。受拉尔夫·纳德的影响,我书房的咖啡桌上堆积了将近20本有关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方面的书,但我后来才发现读这些书需要大力神般的勇气,我每次坐下来,读不过7行,便开始浑身难受(上帝发明社交媒体和推特上的口水战,想必是出于仁慈想要解救我们)。法律不同于数学和科学的地方,不在于其严谨性,而是它从不会给人带来惊喜,毕竟法律不是儿戏。每次一看到这堆书,我就会想起曾经和美联储一位前任理事共进午餐的事,这真是我一生唯一的一次经历——这意味着我不希望此生再有一次这样的午餐了。接下来我把侵权法的问题一笔带过。
前文我们谈到过一些有趣话题(比如异教信仰、宗教仪式、系统复杂性原理、古代史和中世纪史、概率和风险),这些都能体现我所说的自然筛选机制,即你如果无法全身心地投入某件事,就趁早放弃让别人来做吧。
说到全身心地投入“风险共担”,我首先需要用一段忏悔来克服我内心的羞愧感。那个镌刻着《汉谟拉比法典》的黑色玄武岩石柱,就陈列在法国的卢浮宫博物馆,我伫立在它面前(周围都是举着自拍杆的韩国人),却无法读懂上面的内容,我不得不求助于专业人士,这让我感到很不自在。我还是个专家吗?我若只是来旅游的,那么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倒也无妨,但我来这里是为了写书的,而且在书里我提倡身临其境才能理解事物的本质,我还鼓励大家要全身心地投入一项事业。而我自己此刻却在无法直接阅读并理解法典内容的情况下,就直接写下有关它的内容,这让我感到愧疚,我感觉自己仿佛欺骗了读者。更何况我还自诩对闪米特人的哲学颇有兴趣,有一个念头曾经困扰着我,我是否应该去学习阿卡迪亚语 [2] ,然后用闪米特语 [3] 背诵《汉谟拉比法典》,这样才算是全身心地投入我的事业。这样做,也许或多或少地会拖延本书的完成,但每当提及汉谟拉比的时候,我就不会再感觉良心不安了。
一群牛对着我弹琴
本书的创作完全是我在漫无目的地思考有关数学问题时,突然灵光一闪,然后才开始写作的。本来,当我完成《反脆弱》之后,我决定短期内不再写作,我想活得惬意一些。我想到大学谋求一份兼职教授的工作,每天和美食家们一起享用美味的墨鱼汁面,和我的蓝领朋友们一起举重,每天下午打打桥牌,过上19世纪绅士们的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
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种平静的生活只持续了短短几周,无论是打桥牌、下象棋、猜乐透,还是去参观墨西哥金字塔,我发现我在退休生活中笨拙不堪,没有任何技巧。碰巧有一次,我试着解决一个数学方面的脑筋急转弯问题,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此后的5年我一直被一种内心的冲动驱使着去想数学问题,我抑制不住要在生活中找出问题来思考,以便用这种数学思考来获取心理的满足和片刻的宁静。就在这种密集思考的生活中,我发现有一件事令我越来越难以忍受了。每次我听到市场上有人(主要是专业学者)口若悬河地宣传一些荒谬却又广受欢迎的观念时,我就像是一只实验用的小白鼠,被科学家塞到一个密封的箱子里,被迫听各种刺激的声音(直至死亡)。我终于意识到了我最厌恶的事情并不是普通人听不懂我的话(无非是对牛弹琴),而是被迫听专家对着我胡说(一群牛对着我弹琴)。听心理学家斯蒂芬·平克谈论有关知识的问题,就像是在国家地质公园登山途中突然遇上了一家专供车主的汉堡王快餐店一样令人失望。
正是由于我实在受不了这群对着我弹琴的牛,我被迫提起笔写了这本书。
书评家们
结束本书的绪论部分之前,我来谈谈自己在读书写作方面的心得体会。虽然大多数书评家都是智慧、诚实且坦率的,他们也宣称自己代表大众读者,但书评家与公众之间还是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冲突。比如那些由风险承担者本人写的书,大众读者(和极少一部分书评家)多少都能从中读到对自己有价值的内容,但是由纸上谈兵的作者写的有关风险的书却根本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他们自己从未参与过繁忙而真实的交易,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无法理解风险。
书评家们读一遍书之后就发表评论是不恰当的,熟悉我之前的作品《反脆弱》的读者都知道其中的“非线性凸性效应”,把一本书读两遍的收获要远大于读两本不同的书,这就是“非线性凸性效应”(前提当然是这本书的内容是有深度的)。“凸性”一词在闪米特语中是“mishnah”,这个词在希伯来语有文字记载之前,口口相传的意思就是“重复”。犹太经典著作Midrash(《米德拉什》),该词本身就有“反复研磨”和“留下印记”的意思。与之对应的是,古代阿拉伯人的孩童学校“马德拉撒”(madrassa),这个词也有类似的含义。
一本书应该按照读者的需求来组织编写,同时也应该遵循作者的意图(即作者本人希望把问题解释到什么程度),而不是为书评家提供谋生的手段。书评家是很糟糕的中间人,在优步公司掀起的去中介化浪潮中,书评家这一职业很快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书评家和作者的关系与“风险共担”有关,很明显的是,职业书评家与读者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书评家认为他们有权指导作者应该如何写书,有权教育读者应该怎么看书。而读者只是出于个人爱好喜欢阅读而已。书评家宣称自己有不受约束的权力对作品进行主观解读。但读者只有亲自读过书以后才知道他们是一派胡言。由于可以不参加“风险共担”,可以不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像《纽约时报》的书评家角谷美智子(现已退休)和《卫报》的专栏作者大卫·朗西曼之流,他们以为可以用“捏造的事实”或者“连篇的废话”来糊弄读者(角谷美智子则两者兼备)。要写出一篇好的书评应该考虑的问题是,作品的内容是否符合逻辑,文字是否优美,而绝不是任由自己的臆断给书贴标签,除非书评家对自己的误读承担责任。 [4]
好在自“不确定性”丛书的第一部问世以来,已经有20年时间了,我也学会了如何直接与读者进行互动了。
本书的组织架构
第一卷绪论,共有三个部分:安泰俄斯之死;对称性;不确定性的共同基因。
第二卷,“初探代理人问题”。它深入阐述了对称性和代理人应该如何承担风险的问题,弥合了商业利益与道德伦理之间的冲突。本卷还简要介绍了扩展的概念以及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差异,进而展示了全球化和普世主义的局限性。
第三卷,“最大的非对称性”。其中主要提到了多数服从少数的现象,这使得少数人可以将自己的主张强加给大众。本书附录1展示了:(1)若干个体的集合为什么不能成为一个集体,而且这个集合其实还有一个自行其是的“头脑”;(2)研究社会问题时运用科学方法的后果和影响。
第四卷,“狗群中的狼”。它主要探讨依赖性问题。我们应当直言不讳,正视现代社会的奴隶制度。为什么雇员受害的可能性比承包商大得多?即使你很有钱很独立,但由于你所关心的人成了某些邪恶公司的目标,你也会被牵连受害。
第五卷,“活着就要承担风险”。第5章谈到了承担风险会使得你看起来更平凡,却更令人信服。本章澄清了真实的生活和臆想的生活的区别,解释了为什么耶稣是一个人,为什么唐纳德的不完美反而使他赢得了大选。第6章“聪明的白痴”,指出那些聪明人不理解亲身参与“风险共担”(包括骑自行车)会远比课堂更能够了解世界。第7章解释了风险的不平等和工资的不平等之间的区别,你完全可以变得更富裕,只要你去做一个真实的人并承担一定的风险。本章还提出动态地看待不平等的问题,而不是像知识分子那样静态地看待这个问题。不平等的根源来自我们社会中那些身居高位的公务员和享有终身职位的学者,而不是企业家。第8章向读者介绍了林迪效应,它使我们明白为什么专家中的专家认为管道工才是真正的专家,而临床心理医师和《纽约客》的评论员却算不上。林迪效应区分了被时间所成就的事业以及被时间所毁灭的事业。
第六卷,“再探代理人问题”。它探讨了隐含的非对称性。在第9章中,读者会发现,如果我们从实践角度来看世界,一切会变得简单且真实可靠,真正的专家不会像演员那样表演。本章还分享了如何辨别伪专家的经验。第10章讲述了富人如何掉进一个购买复杂金融产品的圈套,成了别人的猎物。第11章解释了口头的威胁和真实存在的威胁这两者之间的区别,这也许还能帮你化敌为友。第12章揭露了新闻记者这类代理人的动机,他们为了取悦读者或者震撼同行,不惜牺牲真相并虚构故事。第13章解释了美德需要承担风险,而在互联网扮演白衣骑士或者给某些可能毁灭世界的非政府组织捐款等行为,都不是美德。第14章谈到了地缘政治学者中的代理人问题,还有历史学家的问题,他们总是倾向于记载有关战争的消息,而对和平则惜墨如金。他们的主观判断塑造了我们对历史的认识,导致我们以为历史充满了各种可能的概率路径。我们如果抛弃这些专家,整个世界也许就会变得更加安全,很多冲突也许就能自然消解。
第七卷,“宗教、信仰和风险共担”。它解释了“风险共担”的各种信条,并揭示了无神论者与基督徒之间其实并没有区别(但是与萨拉菲派穆斯林还是有区别的)。宗教有时候并不仅仅是一种宗教信仰,而是一种哲学或者一套法律制度。
第八卷,“风险和理性”。它主要由两章组成,这是我特意留到最后的两章。如果离开了亲身参与的“风险共担”,我们就根本无法严格定义理性。理性只与行动有关,而不是脑子里的想法,更不是高谈阔论。第19章“承担风险的逻辑”,总结了我对风险的看法,也指出了人们在小概率事件上容易犯的错误。这一章还区分了个人层面和集体层面的风险,并试图证明当一个人为了集体利益而牺牲自己的时候,勇气和鲁莽并不矛盾。这一章还解释了一个悬而未决的话题:遍历性(ergodicity)。最后,本章还罗列了预防风险的原则。
日常生活中的非对称性
表2列出了《反脆弱》的遗留问题。
表2 社会中的非对称性
[1] 隐形的风险转移不仅仅发生在银行体系中,在普通人的生活中它也很常见。比如,住在海边的居民比住在内陆的居民更容易由受到飓风影响而蒙受损失。那些地方的居民在风灾过后的电视节目中尽管看起来像是可怜的受害者,但其实他们和当地的地产开发商都获得了政府的补贴,这也就意味着其他未受飓风影响的内陆州的纳税人替他们承担了损失。
[2] 阿卡迪亚语(Akkadian),公元前3 000年前在美索不达米亚一带使用的语言,后逐步演变成东闪米特人的语言。——译者注
[3] 闪米特语,西亚地区使用的一种古老语言。——译者注
[4] 我的第一本书《随机漫步的傻瓜》整整花了三年时间才被读者接受。一开始,书评家认为我说的内容是“如何误打误撞碰运气”,这本书最后能够在如此无知和苛刻的批评中生存下来,让我感到我的运气真是好极了。
第二卷 初探代理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