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然的脑子里面一时有点乱,没急着告诉陆阔,冷静想了几天,先去参加同学聚会,难免就会遇到陈霭。
没中彩票前陈霭就已经基本放弃学习,中完彩票有了三套房他就更放飞自我,压根不在乎高考成绩,随大流考完就伙同小短丰献南下去看海,这几天刚回来,人也黑了一个度,见着季然就赶紧解释是忘涂防晒霜,养十天半个月就能白回来。
季然用面无表情的脸告诉他,自己并不在乎他黑还是白。
陈霭嘻嘻嘻的,又问季然那海产吃了没好吃不,前两天送他家的时候他不在家。
季然不想理他,只好放弃默默坐角落的打算,转身去找别的同学说话。
同学三年,有很多还不止三年,再过不久就得各散东西了,都挺激动的,既对前程踟躇满志,又对好友依依不舍,玩着闹着唱着,就有人开始哭,这一哭感染了满包厢的人,有话筒没话筒都跟着音响里唱友谊天长地久唱长亭外古道边唱朋友啊朋友。
陈霭不凑这种热闹就不叫陈霭,跑遍全场,跟这个勾肩跟那个搭背,胸膛拍得砰砰响,和谁都有说不完的心里话,神经病。
季然觉得陈霭本身的存在就是一个巨大的槽点了,眼不见心不烦,偏偏这人形槽点满场跑,看哪个方向都能看到,季然就很烦,最后低头吃花生米。也没吃几颗花生就被人给推推搡搡着弄到唱台上让唱歌,让他今天别矜持了,矜持了这么多年,这都最后一天了,以后大家都见不到面了,更何况季然高考成绩不错,怎么的也没理由今天还闷着啊。
平心而论,无论是以前还是这一次重生之后,季然对这一班的同学都不讨厌。虽然这些人咋咋呼呼,但相处起来并不难,班级凝聚力也挺强的。
盛情难却,也不好扫兴,季然只好答应唱首歌。
问题出在,他平时喜欢听的是纯音乐和歌剧,能跟上调子歌词的流行歌曲不多,自然也不想唱得不好丢份儿,心里就开始想怎么蒙混过关。
季然正想着呢,大家就开始起哄,他回头一看,屏幕上在播一首合唱情歌,年代有些远了。这个他倒是会唱,结果刚拿起话筒就听见起哄,眼睁睁看着陈霭被人给起着哄、架上台来了。
陈霭追季然这件事就没遮掩过,当然,也没过于昭告天下,陈霭只敢在陆阔大飞他们这群狐朋狗友面前吹牛叫嚣,到了学校班上季然的眼皮子底下分分钟怂成一团,看在大家的眼里,也就是陈霭喜欢追着季然跑,而季然不爱搭理他的程度。
那年头大家普遍还比较单纯,有些风还未曾吹遍大地,就以为是朋友。后来逐渐的,大家发现朋友这词儿好像微妙了起来,逐渐的,“我拿你当朋友啊”这种话吧,都得考虑一下具体情境了……
现在反正都毕业了,不管是真的假的,两杯酒下肚,荷尔蒙起飞,集体哄了起来。
季然一看陈霭就喝得不少,估计是之前满场谈心的时候喝出来的,眼睛发亮地盯着自己看。旁边那些喝高了的同学见状就更兴奋了,之前已经哄成了一对,说不定今晚能拿第二杀。
季然不给他们这机会,果断地说:“我不会唱这首,换。”
“别啊,这首你都不会唱?这首大家都……会……”陈霭的声音在季然的注视下渐渐消失。
大家却笑得更起劲了:“我去!陈霭你出息点行不?”
“霭哥你别怂啊!”
“霭哥怂好几年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去,我以为我爸是最怕老婆的了,霭哥你让我失望,令我梦碎,我暗恋你这么多年男子气概,毁于一旦!啊!”
陈霭骂回去:“滚!”
季然不管他们闹闹哄哄的,自顾自选了一首《今夜你会不会来》。
歌名比较直白,但这也实在是没办法了,他会唱的流行歌不多,都是经典老歌,这还是因为陈霭喜欢听喜欢唱。
有时候两个人开个包厢,陈霭能一个人从六十年代唱到新世纪,中间留给季然的大多就是合唱了。陈霭特肉麻特无聊,首首点情歌,非得要拉着季然唱,所以季然为数不多唱得好的歌里面又以情歌对唱居多,这个时候唱是不可能的了。
至于最终选定的这首歌,是陈霭特喜欢的一首歌,从KTV里出来了回家了还在哼,三天两头哼,洗个澡都能听到他哼,季然被他哼得歌词都倒背如流了。
虽然起哄没成功,但大家见季然要唱这首歌,也就平复了心情,互相嘘着安静听他唱。
季然便唱了起来。他平时说话不多,唱歌更少,嗓子消磨得少,唱起歌来声音特别好听,还唱的是粤语,意外的标准,总有种格外的温柔错觉。
陈霭都要听傻了,被旁边的同学拿手肘杵了杵,递了一张餐巾纸。陈霭下意识地接了过来,还没明白。
大家就噗嗤笑了起来:“擦擦口水霭哥。”
陈霭没好气地把餐巾纸揉成一团,掰开这人的嘴塞进去,可是又坐立不安起来,半推半就地被同学们再次哄上唱台,手里也再次被塞上了另一只话筒,让他跟着一起唱。
季然都唱到这份上了,心想着这时候非得中止也太扫兴,就没搭理陈霭,继续唱自己的。
陈霭期期艾艾地看着他脸色,见他没反对就乐了,屁颠屁颠小声地陪着唱起来,没唱几句又被人推着朝季然身边去:“哎你俩隔这么远!”
陈霭默默地记下了一笔要请哪几个人吃夜宵的恩情债,又默默地边唱边偷窥季然脸色。
季然正假装不记得歌词,一双眼睛盯着提词器看。
酒壮怂人胆,陈霭咽了口唾沫,抖着手去搭季然的肩膀。
季然顿时一记冷眼看向肩头的爪子。
陈霭吓得立刻抬手在空中挥了挥,然后装作若无其事地回归自己脑袋上,抓了抓自己的脑袋毛。
同学们都要笑疯了,朝他扔零食的都有。
陈霭脸都红了,也不知道是酒意上了脸还是别的,一边坚持不懈地小声跟唱一边抓起零食砸回去。
季然不满他的气息不稳拖累了和音质量,边唱边看着他,正巧唱到主旋律那两句,和陈霭的目光撞到一起。
陈霭顿时就愣在了那里,一只手抓着话筒,另一只手抓着零食,全都忘了,就只顾看着季然。因为季然也在看着他,眼光格外的清澈,仍然没什么表情,却十分的专注,还在唱着这首他最喜欢的歌。
就算只是巧合一场,这巧合也够他心跳加速了。
如果可以的话,他就想吻一吻季然的嘴唇,像陆阔亲吻唐越那样。
他无意中撞见过陆阔和唐越在深夜黑漆漆的楼梯间里接吻,怪他夜视太好,看得太清楚。
陆阔那老狗逼就不说了,就连唐越也和平时有些不一样了,具体怎么不一样陈霭说不好,反正他就在寒风凛冽的大冬夜里躲了半小时的墙角,生无可恋地看看手表看看那俩居然还没缺氧的连体婴,又不好这时候去撞破人家,多尴尬啊。
他妈的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能玩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
不算上他回来之前的时间就已经半个小时了!
嘴巴不破皮啊?!
那上面有糖吃啊?!
有这么好玩吗?!
陈霭被他爸妈打了十几年,第一次后悔浪到半夜回家,那是真万念俱灰。
好几次他看着那俩人分开点,好像是要结束了吧,他终于又有了新生的希望了吧,其中一个人又能继续主动地亲上去。只要嘴皮子碰到了,得,他妈的,又没完没了了。
陈霭正无边无际地想着,就被人推醒了:“霭哥,别意淫了,歌都唱完了。”
陈霭没好气拿话筒敲他,又急着回头去看季然。季然仍然平平静静的,回去了沙发上坐着,跟班长聊着天,没看他了。
“霭哥你唱不唱?你不唱下来!”
“别啊,都上去了,霭哥唱个!”
“歌神!来!”
陈霭摆摆手,说唱就唱,毕竟霭哥什么人,从不知道怯场是什么玩意儿。他想了想,要跟季然唱同一首歌。
台下嘘声一片,嘘他这肉麻,嘘他这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季然听到耳熟的前奏音乐,抬头看了看他。
陈霭心虚地赶紧举着话筒隔空解释:“这本来就是我喜欢的歌!”
“哎哟~”又一片嘘声,嘘他酸,嘘他欲盖弥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