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他身边的小书童都十分不高兴:“阁主,为何取消行动?大好的机会,不继续跟踪下去吗?”
万爷,那个天下万人迷的男子,去了哪里,每天每时每刻干了些什么,都有人拿天价的赏金向他专门买万爷的八卦。高价买卖谁不做。但他白泽阁主并不缺钱。跟踪万爷只是觉得万爷身边肯定有趣的事儿发生。没想,真是被他逮到了。
活到现在,是第一次,第一次有人可以让他血脉喷张,勾起他前所未有的好奇心。
“小鸽子,你是笨啦你!”令狐京旭伸出的洁白玉指,在身后容貌清隽貌美的小书童额头上敲打了下,“万爷能和她比吗?”
怎不能比了?
小鸽子马上说出自己刚打听到的情报:“说她是被花家放逐到乡下的废物。”
花家,这个大名,在这个国家,白昌国,无人不知晓,白昌国三大名门望族之一。
“废物?!”因此听到这两个与花家名声截然相反的字,令狐京旭一骨碌坐正了身子,妖艳的眸瞳涟漪流光,发出强烈的信号。
小鸽子被他从来没有过的眼神吓了跳。
说是好奇心能毒死猫,但这世上的人说了,若能勾起白泽阁主好奇心的人,绝对不是凡人,可以栽入史册名垂千古,或遗臭万年,反正,不是凡人。
可一个废物,怎么能不是凡人了呢?
“你给我说清楚了。”一手毫不留情地往小书童手腕上抓紧了,不给他跑,令狐京旭用像要吃人的眼神逼到小书童鼻子前。
小书童鼻尖上爬满了密密麻麻惊颤的汗滴儿:“阁主,是花家的废物没错。你可能忘了,但当年你应该有听人说过的。花家与皇室订有婚约。结果太子爷听说了与其定亲的那位大小姐是个废物,单方面撕毁了婚约。这位未嫁先被夫家休了的女子想不开,不知跑到了哪里,回来时,清白的身子已被人玷污。她父母火冒三丈,将她和她孩子一块放逐到了乡下。这位名声俱毁的大小姐,就是刚你看到的那位。”
须臾,“哦。”令狐京旭好像是记起了很久之前有这样一个故事,但那时候这个故事并没有引起他多少注意,可能当时这位大小姐,真是一点都不吸引人的。
现在,他可能要后悔了,当初怎么不把这个故事跟踪下去。
这位花家废物大小姐,绝对不是个废物啊,据他今天亲眼见到的,除非他和万爷、云尘景都瞎了眼睛,还有那个被她阉了的县太子爷白被阉了。
撩起红袍,令狐京旭轻轻松松跳下了树,摆着两个宽大的袖袍,背交手,逍遥自在地迈着步子。
小书童立马尾随他身后,见他往村里的方向,又吓了跳:“阁主,你真不打算继续跟踪万爷了?”
“当然。万爷怎能比得上她?”
“可是,阁主,一个废物,一个弃妇,你认为她比得上万爷哪儿了?搞到她的消息,又不能卖给人。没人愿意出高价钱买她的新闻的。”小书童更不理解的是,“阁主,你连天下第一美人都看不上眼,怎么,会对一个半张脸都被烧成坑的女子起了心思?”
他家阁主看多了俊男美女,养成了极为挑剔的目光。难道,正因为美女看的太多,麻木了,阁主在这方面的喜好变成了变态?
小书童越想,越全身起一遍鸡皮疙瘩。
丑吗?
确实有些让人恶心反胃的容貌。可云尘景不是喊着要她劫自己的色吗?闹得他心里一块痒痒了。
那么丑的容貌,却只是出奇的,令人益发想知道,一张倾世美颜之所以变成倾世最丑的缘故。
这底下,究竟藏了什么故事和秘密。
快好奇死他了!
火红妖冶的须眉扬到了刀削的眉梢上,很不屑的,鄙视的冲着小书童这话:“要不,我们来打个赌。到时候,恐怕她一条消息,我会在万爷的价上加十倍的卖。”
小书童哪跟和他赌。不,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敢和令狐京旭打赌的。令狐京旭之所以能成为逢赌必胜的赌王,是由于这世上没有白泽阁主不知道的事。
小书童不禁挠了挠眉头:这个花家废物大小姐,难道真有什么不平凡的来路?
花夕颜,走到了自家小院门前。
残缺不全的院墙,墙角墙头长满了青苔,家门的两块门板,一推,沉重的嘎吱声,只要稍微不小心,马上碎成四分五裂。
在这样一个,谁也没有注意的,被人遗弃的,破烂不堪的世间角落里,她和儿子,还有一头猪,一齐住了快六年了。
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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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开的最冷的一篇…。真是人都不知道上哪里去了,,>_
【7】谁敢偷看她娘洗澡
说起儿子身边那只巴掌大的粉嫩小猪仔,花夕颜只有一个词:头大。
体积虽小,养了六年个头从没有长大过,唯有食量……
推门迈进门槛,听屋里一声声的:
哒哒哒,
嘎子嘎吱嘎吱,
哼唧哼唧哼唧。
花夕颜扶了下脑袋,闭了下眼睛,再敢往屋里张开眼。
她儿子一只手拿筷子,花木容的小手拿筷子还不是很灵活,筷子抓起来一只长一只短,但丝毫不阻碍筷子像是扫把样,将碗里的米饭往小嘴里头塞。不会儿,那张妖孽绝世的小脸蛋,沾满了一颗颗的米粒,嘴巴边,鼻子上,眉毛头,都有。
乱渣渣的样子,和个小乞丐差不多。
桌子上另一个滚起来的瓷碗里,只见碗口露出半截粉嫩的猪身和一条卷曲的猪尾巴,猪头自然是塞在碗里头了。这猪吃饭的速度,只要看碗口堆积的米山在瞬间被狂风吸入的景象,可以想象。
花夕颜在看到桌上叠满了十几二十个空碗时,大惊失色,冲回厨房掀开煮饭的大锅。
妈呀。
她中午先做好的,足够二十个人吃的饭量,如今锅底只剩一层金黄的锅巴。
花夕颜双腿打了一丝的软。
刚塞了袋银子让五婶她们逃路,要知道家里银子本就短缺,本是该勒紧裤袋过日子的时候,儿子和猪的食粮反而变本加厉。不过,花夕颜本就强烈怀疑,她赚再多银两,只要有儿子和那头猪这两个大胃王存在,一辈子他们家都别想发财致富。
“娘。”两只小手捧着小碗想进厨房添饭的一孩一猪,看到花夕颜在门口,齐齐脸色一怔。
花夕颜伸手,在儿子沾了米粒好像米老鼠的小鼻头上捏了起来:“你好意思,木木,把饭都吃了,明儿我们吃什么?娘说的话你都听成耳边风是不是?”
“不,不是这样的。妮妮,妮妮它吃的多,我看着肚子就饿。”被娘捏了鼻子的声音瓮声瓮气。
粉嫩的宠物猪,听到小主子这话,两只水润的猪眼睛张得大大的,猪眼睛目瞪,猪嘴巴口呆:你吃的多,关我什么事!
花夕颜能怎么办,吃都吃了,又不是被谁偷吃了,是自己儿子。
放了手。
花木容顶着个被娘捏红的小鼻子,跑进厨房里,从角落里的稻草堆里扒出一个土锅来,两只小手端着跑到娘亲面前讨好:“娘,我给你留了饭,怕被老鼠吃了,我们将它藏了起来。”
厨房里能有什么老鼠?老鼠都怕了她儿子和那头猪,因为她儿子和那头猪饿起来啥都能吃,老鼠都被吓死了。
接过儿子手里的土锅,花夕颜把儿子一抱,抱进怀里,儿子暖暖柔柔的小身躯,让她抱起来像枕头似的:“木木,吃的饱吗?”
“娘吃,木木吃饱了。”
养个孩子,最高兴的,莫过于听到孩子这句话。
“走吧,娘先带你洗澡,瞧你这一身脏,脸吃成这样。”
古代没有冲凉房,茅房太烂。花夕颜煲了热水,提了只大木桶,到房间里给儿子清洗。
花木容爬到凳子上关窗,见窗户上的糊纸薄薄的,像是从外头能依稀看得见里面,小手往椅子底下的小猪招呼:“妮妮,你上来。”
小猪跳到椅子上,再跳到他肩头上,再顺从他小指头,跳到了窗台上。
小手指挥猪崽把猪屁股对准窗外院墙,妖孽小脸正言厉色:
“妮妮,你在这里看着,如果谁敢偷看我和我娘洗澡,你冲他们放屁。”
趴在院墙头上的令狐京旭,被这话一惊,没能坐稳。
在他底下护驾的小书童手忙脚乱托住他滑下来的脚,头顶冒着热汗:“阁主,有人袭击了?”
令狐京旭往院墙上头再努力伸出个头,见到窗口上的小猪屁股正面朝自己,摇摇晃晃的猪屁股眼睛,像是随时奉行小主子命令发出一泡黄色气体。
两只玉指用力捏紧了自己鼻梁,冒着极大的会被熏死的危险,往窗口里的人影睁大眼睛。
听,屋里花木容脱了衣服,钻进了木桶里泡澡,两只小手抓起了花夕颜的脸:“娘,这儿没人,你快把脸皮弄下来。”
他要看娘亲美美的脸。
是废物,是丑八怪的花家大小姐,莫非另有其颜?
大红锦袍不顾危险往窗口伸。可那猪崽虽小,猪屁股却那么大,将他视野遮盖到严严密密,密不透风,中邪了。
“看什么看,你娘就长这个样。”花夕颜拍打儿子不安分的小手。
她这不是蒙了脸皮,是吃了易容丹。闹出了这个事,她若不小心掉了脸皮,惹人怀疑,那就事大了。至少要忍几天,等风波过去风平浪静。
花木容把小脑袋沉入木桶的水里头吐泡泡:什么时候娘才可以以真面孔见人呢。
花夕颜在要解开自己衣裙和儿子一块冲澡时,随手掀了一张黑色的床单,抛上窗户上的木梁,垂落下的全黑屏障,把窗外头的一切视线,包括令狐京旭和小猪仔的,全都隔了个严实。
小猪仔不知是不是被女主子的不信任给气的,猪屁股眼,噗,喷出了气体。
臭!
捏住了鼻梁,依旧抵不住,大红锦袍从院墙头上摔了下来,与下面的小书童叠在了一块儿。
乌鸦,呱呱呱,从花夕颜家头顶上飞过。
夜晚,娘儿俩窝在被坑里。花夕颜用把小梳子给儿子梳理头发。儿子这头发真好,漂亮,柔顺,不用发油,都不打叉。让她眼睛一眨,忽然又想起那拥有三千乌丝的白衣万爷。
怎么,会一再想起这个人了呢?
“娘。”或许感到一点点不安,做梦的小手揪住娘亲的衣服都不放手。
娘亲是他的,不可以是其他人的。
谁都不能分开他们母子。
隔日,县上派人下来了。捕快来到五婶家,见没有一个人。走到隔壁花夕颜家,到门口,底下的人提醒捕头:“是花家的别院。”
花夕颜在屋里躺着,听门口一阵骚动后,始终没有人敢踏进这里一步。接着,到了午后,搜了村里村外都没果,捕头带着一群人走了。
【8】花府来人
过两日,花夕颜拽了儿子的小手刚要出门,迎面走来两位大妈大婶。
“大小姐这是要出门?”有个快嘴的大妈问。
花夕颜脸上对生人,素来挂的都是一抹不冷不热浅浅的笑意。
这个快嘴的大妈像打开的水龙头自己往下说了起来:“大小姐出门要小心。可能大小姐不知道,前两天有捕头带人下来,说是县里出了个采花贼。”
采花贼?
“是呢。据说这采花贼专找男子下手。可怜我们县老爷的儿子,被那采花贼看中了,中了招。”
袖口被儿子的小手扯了扯:娘亲,他们说的采花大盗是我们吗?
花夕颜:o(╯□╰)o
姐儿死活才不承认呢,姐儿这是行侠仗义。
可怎么会变成采花贼了呢?
“说是那采花贼,先是瞄上了另一辆马车,想劫那两个男子。后来说是嫌弃那两个男子不好,改为我们县老爷儿子为目标。我们县老爷儿子,如今遭了这个劫,美名远播,可以说是我们白昌国的第一美男子了。”
花夕颜和儿子一块儿:(⊙o⊙)
这谣言忒讹人了点吧。
见出门忘了带银子,花夕颜转身回屋内取。
小木木站在门口等娘亲。
两个大妈见着眼前绝色的孩子脸蛋,魔手怎会放过,伸来要揪一揪小木木的妖孽小脸。
大妈的指头在快掐到粉嫩出炉的包子脸蛋,倏一道寒意,让大妈的指尖犹如闪电缩了回来。
粉嫩的妖孽小脸,对娘亲傻呵呵的标志傻瓜笑容,如过眼烟云刹那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余下的是一双冷冷的墨黑小眸,冷冷的寒意,在失去了笑容的小脸上迸发出来,竟有一股骇人的气势。更让人畏惧的是,这股气势好像才是这张小脸与生俱来的,天生的,拥有不可侵犯的高贵。
两个大妈觉得是被头顶的烈日晒晕了脑袋。这孩子跟着花夕颜,花夕颜是废物,这孩子是野种,是小废物。没有村民怀疑过这点。
可如今,她们在这双生人勿近,如两汪深潭冷冷寒意的小眸子下,步步后退。
花夕颜揣上了钱袋子到门口一看,见两个大妈如临大敌似地对着自家门口,低头,儿子小爪子抓到她衣摆,白白嫩嫩的小脸蹭着她衣服撒娇:“娘,娘——”
卖萌成这样,每次儿子这样卖萌,肯定做出什么事了。
花夕颜掐把儿子小脸。没想这个动作,是让两位大妈像看到了世界末日似的,惊慌地叫了声啊。花夕颜再抬头,两位大妈摆着脑袋撒腿就撤。
“木木,你怎欺负人了?”
“娘,她们高大,我人小,我能欺负她们吗?”
儿子欺负人本事多着呢。知子莫若母。手指头又拉了把儿子小脸:“你少跟我装蒜。”
“娘。”花木容委屈了,抬高小下巴颌,咋呼委屈的眼珠,“她们想捏我的脸,我没让她们捏。”
听是他人想毒手摧花,委屈了儿子,花夕颜往儿子脸蛋左右啪嗒啪嗒湿吻两个补偿,追加教育:“好儿子,以后谁敢捏你的脸,你要学会先发制人,把她们的头都打成大猪头。”
这是哪门子教育方式?!
趴在院墙听墙角的大红锦袍,又差点儿跌了下来。小书童使力托着他脚底,满头大汗。
花夕颜带儿子在外头转了一圈回来,买了儿子爱吃的包子,放在锅里热了会儿,再用大碗装上。母子俩搬了竹椅坐在院子里。
凉风习习,花夕颜如以往一般督促起儿子念书。
午后,一辆大马车从村口来到花家别院。
这马车一看,即知道是大户人家的,两匹褐色骏马牵拉,座驾上坐着个衣冠整齐的小厮,车顶上插有一面迎风飘扬的威武锦旗,旗面上绣了个恢弘的大字:花。
好气派。
村民们躲进自己家,在自家窗户伸头探脑。
豪华的马车停在了花家别院。
小厮掀开车帘,从里头下来的不是老爷少爷夫人小姐,不过是个嬷嬷。可就这个嬷嬷的派头,足以让人大开眼界。
穿的是青缎掐花对襟外裳,梳到整齐油黑的乌髻上插了一支溜银喜鹊珠花。双手一对绞丝银镯,年约三四十岁的仆妇,正是最精明能干的年纪,脑子灵活,狡计内藏,里外能跑。
一个梳着双环髻俏丽精灵的小丫鬟尾随其后跳下马车,提了个小包袱,俨是个小跟班。
众人见花家的一个仆妇都如此用度,是闪瞎了狗眼。再看花家大小姐住的别院,村里最破落的屋子。不知情的人,可能连谁才是主子都分不清。
花家派来的这位仆妇,确实不是普通身份,是花夕颜的继母杨氏身边的一等仆妇,人称王氏。跟随杨氏久了,可能是第一次到这种乡村僻野里来,王氏在走进花家别院门时,拿帕子捂住鼻口,一脸子表情嫌脏嫌臭。
在环顾了一圈什么都没有的小院子之后,王氏的目光落到了在院子里弄了两张竹椅坐着的花夕颜母子。花家这么多年来,对这对遗弃的母子不闻不问。今见着花夕颜母子身上穿的,都不如跟在自己身边的小丫鬟,王氏面上划过一道微妙,施施然走到了花夕颜面前:“大小姐,夫人让我下来带些东西给大小姐,顺便看看大小姐和小少爷过的怎么样了。”
听见话声,被娘亲鞭策着背书的小木木,从书本里抬起小脑瓜。
王氏的视线落到小木木的妖孽小脸,心头大惊:记得当年这个野种出生时,像只活不了多久的小猫咪,声气虚弱,连啼哭声都听不见。未想只过了六年,这外貌,这长相,是她生来见过的,最好看不过的孩子了。
花夕颜像是对王氏视而不见,手里拿了个包子对儿子说:“木木,如果你今儿再给我背错一个字,今晚你想吃的包子我都给妮妮吃了。”
对吃的问题最敏感,小吃货花木容鼓起了腮帮子:“妮妮它敢吃我的吗?!”
母子俩个自个儿说话,明摆是把她晾到了边上当空气。王氏面色稍恙,暗中咬牙:你真以为你是主子吗?一个弃妇,一个野种。花家早把你们当成垃圾一样想处置掉了。要不是……
【9】果然是不凡的大人物
花家对他们母子不理不睬长达六年,今突然派了个人过来,是什么事花夕颜不知道,但八成不会是什么好事。因此,自是不想理睬这个继母派来的女代表。
“既然我父亲母亲说带了东西给我,就搁在那吧。”指了张桌子让那小丫鬟放包袱,花夕颜摆明了遣客的意味。
有东西拿,不要白不要。
王氏想到来时杨氏的仔细叮嘱,内中隐忍:“大小姐,夫人说了,老夫人从齐云山修德圆满,即将出山,老夫人说下山来后,希望能看见子孙满堂,在世的子孙都要回去给老人家恭祝。因此让大小姐带上小少爷回去。”
花家老夫人又称为花家的太上老君,是个不得了的人物。据说今统治白昌国的皇族,都对这位花家太上老君尤其尊敬。
当年,花夕颜怀上花木容,得以不被浸猪笼,又把孩子平安生了出来,都是亏了花家老夫人的一个字:留。
之后,花老夫人上齐云山闭关修炼。花家由花夕颜的父亲花宗桂这个长房长子接管。花夕颜的母亲难产死的早,现今的杨氏是填房,嫁过来,对不是亲生的花夕颜自然看不顺眼。想方设法,在花老夫人离开以后,把当时产后虚弱的花夕颜母子流放到了这里来,时间一晃,六年。
杨氏没有想到的是,以花老夫人那年纪,居然六年间没有死,还修炼得道圆满了,下山要见孙女孙子。
花夕颜对这位花老夫人印象却是有一点深的,可能是由于她那会儿穿来时,刚好产后大出血命悬一线。记得那时候,一只满是皱纹的手,牢牢地紧握住处在昏迷中她的手,慈祥的声音在她耳畔旋绕着:夕颜,只要奶奶活在这世上一天,奶奶绝不会让你死的。
“奶奶下山,想见我和木木,我带木木回去见奶奶就是。”花夕颜素来是个爽快的,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
对这个花家老奶奶有感情有恩情,带儿子回去给老人家看看是应该。至于花家那帮人?唇角微微地扯了上扬,一个诡秘的弧度。
趴在墙头听壁角的妖冶紫瞳,见她唇角微微那一扯,眼皮像蚱蜢似地狂跳:见过无数美人,竟是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她这一笑,美得诡异,让他全身哪处鸡皮疙瘩都冒起了。
好像是要出事了。
心口惶惶,眼皮直跳。
危机感,前所未有的危机感。
“阁主,你别晃啊——”小书童在下面当踏脚凳累的全身是汗。
王氏听到花夕颜答应要去,心头立马冒出了个主意,想这对母子被花家抛弃到这里后,落魄到要死,要怎么去京城呢?坐马车?恐怕这点银子都拿不出来吧。这时不得不佩服自己夫人料事如神,让她坐了花家仆妇坐的低等马车出来。
“大小姐,我是奉了夫人的命令,还要到其它地方去办事。回来时,可能老夫人都下山了。夫人又担心大小姐不回去,浪费了车马,因为老夫人回来时需要马车调度,家中马车紧俏。如果大小姐不嫌弃,和小少爷一块坐我来的这马车回花家。”
眉眼淡淡扫过停在院子门口的那辆花家马车。
这马车好虽好,但终究是仆妇坐过来的。如果她带儿子坐了仆妇的马车回去,不是正好中了某些人的意图。这点伎俩,她继母能拿得出来对付她,不知道是不是太看得起她花夕颜。
唇间冷冷地一笑。
“不用了。我自有办法。”
王氏拿帕子捂住嘴巴像是掩笑:“大小姐,这里到京城,若没有马车,徒步行走的话,需要一个多月的行程,到时候恐怕老夫人下了山又重新上山去了。”
“母亲如此关爱我,我怎能让母亲操心呢?”花夕颜眯眼,把另外半边脸朝向了王氏。
王氏终于见着她转过脸来露出的那半边伤疤,像是被一震,满面紧跟随露出来的惊恐,与其他人初次见到被诧异到的表情,又略有些不同。
什么缘故?
莫非这仆妇知道她当年这张脸是怎么被毁的故事?
妖艳的长眉皱了皱时,忽觉一道寒风袭来。这种感觉,可能就像云尘景当时被袭的那一刻一样。只见那双灵动的杏眸,转过来对着他,睫毛儿向上飞扬犹如轻舞飞扬的蝶翼。在他失神的瞬间,两枚袖针同时间无声无息穿墙而出,飙中给他托脚底的书童手腕。
小书童哇一声惨叫,他整个儿从墙头摔到了她家院子里。连忙在空中捞了一把,捞到了块墙土,不用嘴里啃泥巴落地,站稳了脚下。
可这样一来,他是在众目睽睽下原形毕露了。
想他堂堂白泽阁主,来无影去无踪,第一次狼狈到竟是被个女子抓了个现成的。
就是说嘛,她早就发现他了,却有意晾着他,直到这一刻让他在太阳底下扒了个精光。
好可怕好诡秘的功夫,只用两根袖针能穿墙而过。
好深沉的女子,这会儿才把他揪出来是想干什么!
抹了把鼻子,抚去袍子细角的沙土,妖冶狭长的眉下露出的鬼魅紫瞳,在王氏整张震呆的颜上像是危险的某种动物眯了眯。
王氏两只脚扎在土地里,从头发到脚底,没有一处不在寒瑟。
只看王氏这张脸,花夕颜杏眸流转,挽袖执起一杯茶来:看来,这位在她家听了两天墙角的间谍,非贵即富,归之是个大人物来着。
在一片静默之中,王氏恐怕是不能确定,不,不可能,花家的废物,花家的弃妇,怎么可能认识京中的贵人。如果她没有看错,这男子一袭华贵衣饰不说,单凭其腰间佩戴的玉佩,那不是一块普通的玉佩,是象征等级的玉佩。有这样一块通体莹绿,雕琢有十八环的佩饰,全白昌国不超过三个人。
【10】十二匹马的大马车
王氏吸口气,问:“大小姐,请问您与这位公子是?”
微微流转的暗光,像是不止怀疑这位公子的身份,并且暗指向了他在花夕颜家出现是否代表了不可告人的关系。
小木木鼓起大大的两个腮帮子:他娘和这些人,一点关系都没有呢。
讨厌的花美男,怎么又出来一个和他小木木争宠?
浓黑的小眸子斜射过去,与妖冶美男黑不见底的妖孽眸在空中相击。
火花四射。
花夕颜好像没有看见儿子的小动作,秀眉悠悠然地斜飞着:“你说他?他不过是来给我送马车的。”
送马车的?!
妖艳的紫眸眯成了两条弯弯的弧线,眼底犹如无底洞的一汪黑。
忙着拔掉手腕上中两枚暗针的小书童,听见这话,冲了上来,张口欲与花夕颜一争为快:我家阁主什么时候说要送你马车了!
王氏见之,暗里窃喜:看来,这两人关系不过是一般般。否则,这男子的书童怎会敢对花夕颜不敬。
“慢,小鸽子。”一只犹如红莲之火的妖艳袍子,轻轻盖住小书童的口,妖冶到过分的眉轻轻玄扬,声音出乎人意料的过分优雅和斯文,像极了教养良好的翩翩佳公子,与妖孽的长相和火袍完全不符,让人更觉其身份匪夷所思,只听这声音不紧不慢重复花夕颜的话道,“鄙人是来给大小姐送马车的。”
“阁主?!”小书童大惊一叫。
面对所有场内场外探头探脑的观众们,醇厚迷人的声线掷地有声:“鄙人预备送大小姐的是,一辆十二匹骏马牵拉的四轮大马车。”
四周,院内,一片爆炸般的哗。
俗话说,天子贵驾不过八匹。十二匹?这是什么人?
一大群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从没有听说花家废物认识家财万贯的人。何况,这不止是家财万贯的程度了。敢当着天子驾十二匹马的马车?
王氏的脸色像被闪电雷鸣一顿狂劈,身体摇摇晃晃。紧随之,带了小丫鬟转身疾走,飞快地出了破落的别院,跳上了马车。
要赶回去报信!
望着王氏逃窜的速度,花夕颜扬了扬眉。或许其他村民只当这美男在吹嘘,谁能相信真有人敢在天子底下驾十二匹马拉的马车。可是,王氏是相信了。为什么呢?
俨然是这来历不明的男子身份连王氏或花家都不敢保证了。
火红的袍子,像是一朵盛开的火辣海棠立在她院子里。如此仰望,这男子真是美,美到过分的妖艳,让人看得血脉贲张。
尤其那微微的鹰钩鼻,狭长到像狐狸眼的眼睛,艳红到火爆的唇,再有袍子,妖红的锦缎上绣的那一朵朵彼岸花,怎么看,怎么一个阴奸。
“大小姐。”妖冶的狐狸眼,触到她一抹射过来的目光,眯着向她示好。
活像一只摇尾巴的奸狗。
淡淡收回视线:“马车准备好了吗?”
清秀诚实相的小书童一脸愤青:我家阁主送你马车,你居然一句感激都没有。
花夕颜转回头,伸手往张头张脑想和妖冶美男干一架的儿子小脑瓜上拍了下:“今晚你再敢给我背错人之初如玉璞,我以后,包子馅都挖给妮妮吃,你只负责吃包子皮。”
小木木敢怒不敢言,埋头进三字经书。
“我儿子要背书,你马车准备好,再来通知我吧。”一句话,遣客。
凭什么!小书童义愤填膺,挽着袖口。
“慢!”令狐京旭的袍子又把小书童嘴巴一盖,笑盈盈的眯眯眼,深不可测,“请大小姐容我一日时间筹备,我定给大小姐准备最好的马车。”
“人之初,如猪猪!”稚嫩清脆的童声大声在小小的院子里回荡,要盖住花美男的声音。
叩!
“娘!”委屈。
“一个包子馅给妮妮。”
“娘!”小吃货犹如遇到了人生中最灾难的事件,尖叫。
火红两只袖袍划起闲逸有趣的弧度,往院子外慢吞吞走去。小书童在后面边跟边跳:阁主,你不能真从了她的意。你不能成为她的奴隶。
前面的主子突然回眸,妖冶的紫眸在光线下氤氤氲氲。
小书童双手捂住嘴巴,难按住心底的一片深骇。
不需二日,十二匹白马,整齐划一,分成六排,中间数道缰绳和车辕连接,最终,后面是接了一部像是个移动房子那么大的马车厢。
马车太大,进不了狭窄的村道。花夕颜带了儿子,挽上出外旅行的包袱,走出隐居了六年的别院。
村民们围观大马车,却不敢走近。
走到豪华的马车面前,挑剔的小木木都不得不瞪了瞪小眸子。
好夸张的马车,这花美男定是很有钱。
犹如红莲的美男对他们母子扬眉自夸自卖:“大小姐小少爷,鄙人送的这马车可否满意?”
“不赖。”
夸一句又不会少根毛。
小书童跳下车驾,将手里抽马的鞭子移交给花夕颜母子。
花夕颜让儿子上车后,自己轻轻一跳上去,手中马鞭一指,指到了随后想跟她跳上马车的红袍花美男鼻子上:“谁让你上车的?”
妖艳的紫眸怔了怔:好像没有。
不过这不是他送她的车吗?
“没有人让你上车你好意思上车?”鞋底横出去,在美得过分妖艳的男子俊颜上踩了个脚印。
鼻梁上被踹了个正中,红袍美男脸一甩,飞了出去。小书童伸手一抱,和主子一块摔落在了泥土里。
小书童愤愤不平地骂了起来:“这是我家阁主送你的车,我阁主想上车你凭什么不让上!”
“凭什么?”像是听了句好笑的话,微勾起的俏唇弧度,拧出一丝酷意让人看着能直打颤,“你家阁主送我马车是应该的。”
啥?
“我家阁主平白无故干嘛送你马车?!”
“这要问你们自己了。在人家家的院墙上趴了两天,偷窥良家妇女穿衣洗澡,若是绑起来送到衙门,只是一辆马车能了事?你们若不再对此心存感激,下次不止一辆马车,先抽死你们!”秀手中的马鞭一举,在阳光底下像是正义的神鞭。
吓得小书童闭紧了眼皮子。
不与这些登徒子废话了,马鞭一抽,十二匹骏马齐发,阵势赫赫,只是须臾,绝尘而去。
咳咳咳,啃了满口沙土的花美男慢慢撑起了一张沾满沙土的美颜。
小书童心疼啊,喊着:“阁主,你还好吧?”
“追,要追。”
“阁主,你说追?”
这种黑心肠的女子,这种像母老虎的丑妇。
小书童拿帕子给美男擦脸上的泥巴。
咳,终于把哽在喉咙里的土块吐了出来,花美男抹干净阴测测的唇角:“够黑心,够狠。这一脚踹的好。”
小书童傻目:惨了,他家主子被她这一踹,脑袋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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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重大人物出场了,(*^__^*)
【11】再相见
花溪城,白昌国除京城以外,第二大城镇。
每到三月份,满城的樱花树花开,绚烂似霞,被誉为东岚国最美的春城。
在大清早的时候,已有许多小贩云集东边的集市,搭起帐篷,设起摊位。花树下,各色手工编织品和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引诱无数的游客。
圆骨碌的小球,奇木制成的梳子,从纳戒里变出的各式各样小房子,体积之小,好像玩具屋。
花溪城的另一个名字叫玩具城。说的正是这些小玩具。
古灵古怪的玩具,不是给小孩子玩的,是给小孩子的宠物玩的。
在这片大陆上,养宠物,正确的说,养灵宠,是每个灵者自小都会开始做的事。
灵宠,是由灵者从异世界里召唤过来的生物。它们在外形上相似于动物,但是体内藏有灵力,服从于主人并服务于主人。所以说,要养一只灵宠,首先必须是灵者的身份。
比如小猪妮妮,别看只是一只巴掌大的宠物猪,却同时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灵宠,伴随花木容长大。若不是看在这点上,花夕颜早把这只吃东西堪比天下第一大胃王的宠物猪宰了。
十二匹骏马牵拉的大马车太过招摇,也没有必要,加上身上盘缠紧俏。花夕颜出了原先的贫困县,马上找到地方先卖马。卖掉了十一匹良驹只剩下一匹足以拉马车用。卖掉的银两七七八八凑起来,只勉强能凑够他们母子俩到京城路上所用的花费。
到达了京都的话,什么都要开销,又要用到银两。所谓钱多不是事,钱不多才是麻烦。进京都前,花夕颜必须想方设法再赚点银两。于是,主意不得不又打到这只小猪身上了。
“木木,在房里呆着,不要乱跑。”嘱咐了儿子乖乖呆在客栈的客房念书,花夕颜拿布包了块东西揣在口袋里走了出去。
为了让娘亲走的放心,花木容一开始,小手捧着三字经,朗朗的童声咬文啄字:“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听得花夕颜边走边不停地赞,自己儿子不是真的笨蛋,只要静下心来好好念书,能背出来的。
娘亲的脚步声走远了,竖着的三字经本子软塌了下来,两只小手枕着如花似玉的妖孽小脸,似有些无聊:“妮妮,你说娘亲笨不笨?明明这书里没有人之初如玉璞,可娘亲会背人之初如玉璞,还总是说我人之初如猪猪是错的。”
小猪妮妮圆溜溜的猪脑袋埋在瓷碗里,只发出老鼠啃米的声音。
粉嫩的包子脸,吸了一口快流下来的涎水。
小猪妮妮舔完瓷碗里最后一颗米粒,听到这吸气声,肥嘟嘟的小身躯抖了两抖。
猪眼睛慢动作往旁边瞧。
小主子的眼神:(ˉ﹃ˉ)
小猪妮妮:额!
拨开四蹄躲到了瓷碗后面。
花木容拿袖口抹干净嘴角的口水,吐道:“妮妮,你真是只猪。”
废话。我本来就是只猪。
小猪妮妮吃饱喝足打个饱嗝。
事实证明,太过得意的宠物,要遭天谴的。一只小手,宛如天打雷劈,一掌拍在小猪妮妮头顶。
“说你是猪,你真以为自己是猪!”
难道我不是猪?
小猪妮妮被小主子一掌打得晕头转向,紧接,它的小脑瓜被小主子使劲儿地揉。
“你是猪也好,你不是猪也好,你都是我的宠物。你竟敢当着你的主人吃东西,害得我肚子也饿了。怎么办?娘没回来,我这《三字经》只看了一页。”
快被小手蹂躏成猪饼的小粉猪,呜呜呜,抗议:我只是吃我的早餐。你不是刚吃完早餐不到半个时辰吗?怎么会饿了?
不用想,肯定又是拿它当借口。
“我不读了。娘问起,说是你害的。你害的我肚子饿,我要出去找吃的。”
果断地把《三字经》一扔,跳下椅子。
往外走两步,看着小猪崽瑟瑟地趴在桌子上不敢下来。
小猪妮妮怕小主子,但也怕小主子的娘。
小脸往回一扭,一抹邪恶掠过宛似天真的桃花眼:“妮妮,我肚子如果饿的不行了,只能把你吃了哦。”
小猪妮妮猪脸上的血色快速变为零,如耗子似地唧唧,跃下桌子,跳到了小男孩的肩头。
小手要拉开门出去前,终于良心地记起,要给娘留个字条。
“不能害娘亲担心。”小脸一本正经地对小猪崽说,“可是写什么呢?如果不先找个借口,回来被娘亲发现,娘亲会把我宰了的。”
小猪妮妮点点猪鼻子:小主子的娘很恐怖!
“有了!”灵光一动,毛笔指住小猪崽,“就说你饿了,一直闹着要吃。我没有办法,只能带你出去找吃的。娘亲如果要宰的话,先宰你。”
小猪妮妮脸上:~o(>_
反正它就是只任人宰割的猪。
一人一猪溜出了客栈。
春风暖暖地吹过花溪城市道。一人一猪往东行。花夕颜往西行。
走进一家地下药材交易所,花夕颜轻咳嗓子,对门口的药童说:“我想给我的药材找个买主。”
“什么药材?”药童见她衣着打扮一般,也就不看在眼里。
花夕颜道:“天魔地脉神丸。”
天魔地脉神丸,是小猪妮妮粪便的学名。但是,极少人知道那是猪的粪便,只知道学名,所以,连当初告诉花夕颜的药师,都不知道天魔地脉神丸是猪粪的真相。
听见天魔地脉神丸出现,交易所门口来往的客人,都停驻了脚。
人声鼎沸,可见天魔地脉神丸,名声之大。
天魔地脉神丸,在稀有药材榜上赫赫有名。许多人只闻过其声不见过其影。
无数人围过来把花夕颜围在了中间。这里面的人身份复杂了,什么样的人都有。药师、医师,四处收藏顶级药材的王公贵族与武林高手。
人群中,一抹紫色身影,在认出花夕颜那半边丑疤时,吃了一惊,之后飞速往外面飞了出去。
【12】遇到前未婚夫
花夕颜坐在那,轻轻磕着手里的茶碗盖子。
在她面前,体态偏福,年纪中年的药材师傅,在光线下,仔细研究了番她送来的那颗药丸子后,与另外一位年纪古稀的老药师相互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