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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mplicissimus 当前章节:15433 字 更新时间:2026-7-8 20:51

“告别就是死掉一点点。”

那个万籁尽寂的早上,我被写字桌上传真机的嗒嗒声吵醒。我披着睡衣来到窗前,惊讶地发现上面爬满了漂亮的霜花,窗外的雪已经停了。在晨光中,我迟疑着,缓缓拿起传真机吐出的纸,横下心来扫了一眼,然后背靠着毫无温度的墙壁,浑身像被抽空了一般,滑坐到地上,把头深深埋进膝盖里。

那张纸被我捏在手中揉成一团,滚到桌下的死角里去了。我听着那阵刺耳的响动,感到有一个世界对我关闭了。

“已执行。阿尔。02.25.1947.”

那年春天我到波茨坦去,没想到会碰见布拉金斯基。我只是在将近一个月的浑浑噩噩过后,突然想起了基尔伯特的黑色牧羊犬。可怜的畜生留在波茨坦人去楼空的宫殿里,可能不会受到很好的照料,于是我想去将它接回来,或者自己养着,或者交给路德维希——虽然我不确定这小子现在是否愿意见我。

弗朗西斯透露说,这家伙近来好像老是憋着一股子劲儿,将战后重建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却更加少言寡语了:“真是非常不好伺候啊,那个阴沉沉的家伙……小亚瑟,全是你惹出来的麻烦,哥哥得找个机会跟你好好谈谈……”他在电话里滔滔不绝,语气轻松平静,听上去已经从老友离去的巨大悲恸中缓过神来了。

我没有知会在那里驻军的俄国人,只是穿了便服就过来了。花了整整一天在偌大的园子里乱逛,我一直没有找到基尔伯特的狗。可能它早就因了主人的离去郁郁寡欢,死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了吧。对于我来说,那座花园里没有了基尔伯特,也就没有了多做停留的必要。我毫不留恋地离开那地方,在夜幕降临时,来到城里一间看上去很不显眼的小酒馆,想碰碰运气,买杯威士忌喝。

酒馆里灯光昏暗,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俄国大兵。我来到吧台前坐下,脱下手套放在台子上。刚点完酒,就被一声大吼吓了一跳。

“亚瑟·柯克兰!你这个自以为是的杂种!”

我抬头向发出声音的吧台尽头看去,发现那里伏着一大团东西。它蠕动了一下,一个脑袋便抬了起来,那副令人作呕的面孔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布拉金斯基看上去醉得可以,亏他在这样昏暗的灯光下还认得出我来。我端起杯子一口气喝干,把零钱扔到桌上,抓起手套就准备离开。这家的威士忌真他妈地道,要不是因为懒得和这个俄国佬啰嗦,我好想多喝几杯。心中这样惋惜着,我快步朝门口走去。没想到,那个醉成一滩烂泥的无赖居然从吧台旁边跳将起来,冲到面前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

忍受着他喷过来的熏天酒气,我极力克制对这个人的厌恶,尽量好脾气地压低声音说道:“怎么了布拉金斯基,又想把我拿去关起来么?真是抱歉,这次你那脏兮兮的军营里可没有我想见的人了。恕我不愿奉陪啦,你赶紧给我放手吧!”

“你他妈,给我住嘴!”他拽着我的衣服,把我拖至角落,将我一把按进一张椅子,“不、不许走!不许!亚瑟、亚……亚瑟·柯克兰!你、这个……杀人凶手!”

我此刻最不想做的事,就是跟这个人讨论这个问题。

我不耐烦地甩开他的手——这个人喝得太多,已经聚不起什么力气了——冷冷说道:“怎么着?想把我就地正法?省省你那一无是处的力气,留着去你从基尔伯特手里夺来的土地上发泄吧!”我一时没有忍住,还是说出了那个人的名字。看着眼前的混账,我不可能不想到他。

我站起身,理好被他弄皱的衣领,打算离开。醉鬼垂头丧气地低着头,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嘶吼:“你以为,我他妈……稀罕那些土地?!”

即便面对的是这样神志不清的醉鬼,我还是忍不住想讽刺他:“是么?我还以为你稀罕得不得了呢!我还以为你稀罕到不惜逼死别人呢!滚去欢庆你的胜利吧,贪得无厌的混蛋!”

他推搡着将我按到墙上,大声咆哮:“他都已经、已经不在了,我、我跟谁欢庆去?啊!你要我……跟谁欢庆去?!”

他话音刚落,就打了个很响的酒嗝,刺鼻的味道扑面而来。我连忙闭上眼,低头躲避这股腥气。等我再次抬起头,发现俄国人那张被他自己弄得脏兮兮的脸上,竟挂着两行浑浊的泪水!

他竟然在难过!他竟然会难过?!

我沉浸在这个认知带来的巨大震撼中,站在原地动弹不得。伏特加味不停喷到我脸上,我听见他用古怪的哽咽嚅嗫道:“我、我知道,你这杂种,和你那琼斯小子……嗝!你们都、都看不上我……嗝!在暗地里嘲笑我,算计我!而现在……都是因为你!基尔也没了……嗝!我还能和谁一起欢庆?啊?……嗝!”

他舌头打着卷,连话都说不清楚,眼中却盈满了泪水,像春日破冰的河水,源源不断地流下来。我望着这个平日里刀枪不入的汉子,竟生出了莫名其妙的同情。他此刻软得像颗虾,以往那令人震怖的威严统统不复存在。

“他,基尔伯特,他也从来看不上我,嘿嘿!……嗝!”他不耐烦地摇摇头,提起手中的酒瓶灌了几大口,暂时压住了令人心烦的打嗝声。“我、我几百年前就喜欢他了……在我家结了冰的湖面上,是我从冰水里把他拉起来!从那时候我就、我就……我的心从来没有变过!”他冲我凶狠地捶着自己的胸脯,像一头突然发疯的大熊。

“可是他呢……从来就不愿正眼看我……他又有什么好骄傲的?哼!两百年前,要不是我宣布停战,他和他那个什么老爹,迟早玩完儿!是我、是我救了他的命……后来那些年,我们曾经那样要好,可他始终当我是野蛮人,连让我吻吻手指头都不肯……要不是我签字首肯,他和那个奥地利的伪君子能如此轻易地闯到菲利克斯家去?他、他不但毫无感激,到头来还为了你同我翻脸,这些年来更是对我拳打脚踢!三十年代那会儿,你们都不理他弟弟,这才又逼得他主动跑来同我订盟约,这个狡猾的贱货!后来还不是对我发兵了……”他拼命压抑着崩溃的情绪,他说不下去了。

出于突如其来的兴趣,我好整以暇地坐了下来,又叫了一杯威士忌,还给自己点了支烟。今天这场面实在难得一见,我得好好听听俄国熊那不为人知的感情——如果他真有感情的话。

“呵呵……你倒是爱他爱得紧,爱到把人关起来捆着虐待!”我咬牙切齿,一字一句地回应他。想到在波茨坦那间黑屋子中令人绝望的一夜,我就怒火中烧,恨不得直接掏出枪毙了这个魔鬼。

他朝我猛靠过来,喉咙里发出“嘶嘶”的声音:“那是他咎由自取!谁叫他瞧不起我?谁叫他不肯服软?我家的战士把国旗插到他在柏林的那个了不起的城门上,他竟然下令开炮!你能想象吗?为了表示对我的蔑视,他愿意炸掉自己的城门!我抓住他,把他的头踩在地上,让他好好看着,看着我的人射杀他家的士兵,玷污他家的女人……我当着他的面儿,亲手毙掉他和他弟弟养的那几只畜生!真可惜啊,不小心让其中一只逃掉了呢……”他说得轻描淡写,那口气就像在谈论他家的粮食收成,“我要让他明白,我很强,强到可以打败他,强到可以掌握他的一切——这样他就得乖乖听我的了!可是、可是他自己都伤成那样了,还是不愿低头,连卡车从他手上碾过去,都不肯开口向我求饶……你以为,看见他这样我心里好受?你以为我不想好好待他,就像我这几百年来一直想做的那样?他啊,他根本就是自作自受……自作自受!”这畜生说得兴起,浑浊的双眼死死盯着我,眼中像有一把熊熊火焰在燃烧。我知道,这股火焰已经将他的人性与理智烧得一点不剩了。

“哼。我猜那只剩下来的,现在也已经被你处理掉了吧。”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千疮百孔的心现在竟然如此麻木,就连听他提起基尔伯特曾经遭的那些罪,我都能做到不再发狂了……可是一想到那条无辜的狗,好不容易被我找到再交还给基尔伯特,最后竟要落得如此下场,我还是感到很抱歉。

“我才懒得去管!那畜生在他走后就开始绝食,现在该早死了吧!死了倒好,倒可以和他作伴去了……可是凭什么?凭什么他的感情丰富到可以成堆成堆倾泻在畜生身上,却吝啬于分那么一点点给我?还有对你!”他指着我的鼻子,在我脸上戳戳点点:“亚瑟·柯克兰,诡计多端的阴谋家!他凭什么跟你这么要好?难道我不如你强大吗?当初也许是这样——可现在呢?瞧瞧你这个落魄劲儿!不过,他都已经不在了……这都是因为你,因为你啊!你这心肠冷酷的伪君子!杀人凶手!杀人凶手!”大概对基尔伯特的死真心感到一丝遗憾,俄国熊一下子趴到面前的小圆桌上,竟嚎啕大哭起来。

你听,基尔伯特,这个爱你爱得要死的俄国佬,他正管我叫“杀人凶手”呢。

我没有再说什么,这场戏已经看够了。我将烟按熄在一旁的烟缸里,慢慢起身,戴上手套,带着怜悯瞅了瞅趴在桌上泣不成声的男人,在桌上留下酒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间昏暗的酒馆。你知道吗基尔伯特,我想我和这个人,恐怕永远都不会彼此原谅。

再见,二十世纪

Uulnerant omnes, ultima necat .*

基尔伯特·贝什米特死在二十世纪前半段的尾巴上,那是1947年的早春,他在波茨坦的花园已然冒出点点矢车菊的湛蓝,像个生意盎然的承诺。那时不论是我还是阿尔弗雷德,都不曾料到,二十世纪后半段会以前所未有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方式展开:我们侥幸逃过了一次又一次毁灭性的大战,却迎来了另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基尔伯特的人民则在这场争斗中沦为了牺牲品——然而谁又幸免了呢?

在东欧和世界其他地方,布拉金斯基正式划定了他自己的势力范围。基尔伯特死后不久,他就在柏林给我们搞出不少麻烦。我没有食言,同阿尔弗雷德他们一起,我尽最大努力保护了他的弟弟。直到今天,我的军队还驻扎在曾是普鲁士西部领土的莱茵兰呢。

然而,出于某种令人发指的隐秘目的,布拉金斯基竟然在当年属于基尔伯特的土地上,照着死者的模样造出了一个傀儡。为此,路德维希简直气疯了,可就连阿尔弗雷德也没能阻止这头疯狂的蠢熊胡来。直到1973年,我才第一次亲自见到那个人,虽然我家的情报人员始终在他的土地上潜伏,同他斡旋,从他那里探听布拉金斯基那帮人的所有情报。他确实如同他们所说的那样,长得跟基尔伯特一模一样;我甚至也一时恍惚,可还是很快反应过来——他并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人。除了那张同样帅气的面孔,他没有一个地方像他。我的基尔伯特死于1947年2月的某个寒冷清晨,我至今依然记得当时自家窗前挂起的霜花,它们在玻璃上缓慢爬行,我心中的某个地方顿时如同冻住一般僵硬。那一刻我深刻地感受到他的死亡,于是我知道,我们不再同时存活于世。这种认知让我产生了巨大的幻觉,仿佛他早就不在那里了,自从他的心被挖空,他的灵魂被否定,他就不在那里了。在这个世界上,我再也不可能找到第二个普鲁士了。

阿尔弗雷德·琼斯则在与布拉金斯基的争斗中乐此不疲,并将我们这些盟友,乃至整个西方世界拖入了看似没有尽头的漩涡。他把我们叫做“自由世界”,多么值得骄傲的称谓!我们所有人都为此兴奋不已,也都迷失在种种语焉不详的文字游戏当中了。不知不觉中,我把自己和他紧紧绑在一起,他却有着更加宏伟的计划。在关于孰是孰非的无休止辩证中,我们终于统统筋疲力竭。

弗朗西斯·波诺弗瓦始终有他自己的想法,总是刻意与美国人保持距离,不时还对我“与琼斯小子的勾勾搭搭”作出不正经的嘲弄。当他正经起来的时候,我发现他竟前嫌尽弃,与基尔伯特那个寡言少语的弟弟搅到一块儿去了。我差点儿忘了,这两个家伙都曾做过一统欧洲的美梦,这下他们可是睡到同一张床上重温起旧梦来了!对于他们理想中的那个欧洲,我竟然还成了个局外人!

路德维希大概依旧为了基尔伯特的事记恨我,整个六十年代,他总试图给我加入他们那个该死的共同体设置障碍——倒不是说自私的法国人就会乐意接受我的加入,不过对于这个老对手的抵制,我也算很有心理准备吧。

我自己呢,虽然羞于向阿尔弗雷德他们承认,不过我确实过得不好,很不好。家里的氛围被共产主义和没有梦想的年轻人搞得一塌糊涂,不时还要忍受布拉金斯基的核威慑,还得应对战后已有苗头的第三世界独立浪潮。当自由的代言人阿尔弗雷德自己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这股势头已经变得不可阻挡了。不管美国人当年如何信誓旦旦,现在的他终于承认,那些不够成熟便独立的民主国家简直比独裁还要坏。我们的英雄非常困扰,因为这帮小娃娃明明是受到了他那傻乎乎的理念鼓舞,自立门户之后却翻脸不认祖宗,开始有了亲近布拉金斯基的意思。所幸阿尔弗雷德总算比俄国佬有钱得多,如此他便能持续充当散财童子,而财富与军队双双保证了他的优势。话说回来,我现在也多少有点仰仗他的钱和军队啦。

我本以为,全世界这样如履薄冰的日子永远没个头,可它却以同样出人意料的方式突然结束了。就在离这个荒唐的世纪结束还有十年左右的时候,路德维希终于在众望所归之下,底气十足地推倒了一方铁幕,收回了他哥哥当年的一些土地。那个长得像基尔伯特的小子就此消失了,我怀疑布拉金斯基会不会因此再次大哭一场。不过我也没能证实这个猜想,我已经好久没有见过他啦。这个屹立了七十来年的红色巨人在长时间消耗自身的过程中内外交困,家里很快分崩离析。

美国人则被突如其来的己方胜利惊呆了,整个世界在那段荒谬的日子里,竟然难得地听不到他的吵闹声。等阿尔弗雷德终于反应过来,才掩饰着内心的震惊和狂喜,将这场兵不血刃的胜利归功于“民主、自由和上帝的恩典”,并宣布“一个美丽新世界的到来”。虽然他这样乐观的愿景在新世纪刚刚来临时就遭受了当头一棒,但我相信,勇敢、自信而富有的阿尔弗雷德,起码还能为了人类的自由再战一百年呢。

1991年在社会主义阵营的一片动乱中轻巧到来,距基尔伯特离开这个世界已有四十四个年头。时间在我们这样的人身上很难留下痕迹,尽管变化总会发生,有人获得新生,有人遍身伤痕。漫长的生命使我们早已学会淡化和消弭彼此的仇恨,然而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时间轻易洗刷掉的,它会越过人类乃至国家的一生,永远像钻石般熠熠闪光。

那年我回了一次波茨坦,为的是瞻仰基尔伯特称之为“亲父”的那位英雄。时隔那么久,这位大帝终于得偿夙愿,被移葬到他灵魂的家园——无忧宫。在我和基尔伯特非常要好的时代,我家的好多小旅馆都曾以“腓特烈大帝”命名——直到二十世纪的持续不断的灾难降临。

我再度踏进那漂亮的花园,拾级而下,周围疾风四起,还带着冬日的寒意。我定定站住,环视这片曾经属于那个人的国土。脚下有簇蓬勃生长的蒲公英,它们在风中摇曳,像他久违的银发,模糊了我的视线。有阵浩浩荡荡的情感翻涌而来,袭击了我的内心,凝结将近半个世纪的冰冻仿佛瞬间融化,因为这一刻我意识到,他是我用尽自己最好的年代去爱的人——只有他能让我的麻木的内心再次充满柔情。我眼前出现了从前那些无上荣光的日子,当时我们志得意满,仿佛坐拥全宇宙;当时太阳在我的国境内永不西沉,他的铁骑踏遍大半个欧洲平原……更重要的是,那时的我们深爱对方,连粘稠的血液都彼此相溶——那的确是我们最好的年代。诚然,走到巅峰的一刻本身就预示了下坡路的开始,这是我和基尔伯特都没能避免的宿命。

事到如今我却有点儿羡慕基尔伯特,也为他感到了些许庆幸。在最好的时候,他作为国家的使命就已结束,他的帝国以德意志为名,开启了一个新的纪元。后来的岁月里,我们经历了有史以来最为残酷的相互残杀,然而这并不是最可怕的——他生于战火,也在战火中毁灭了自身。可我们这些存活下来的人,却必须面对近半个世纪的信仰崩塌,被各种各样的主义与运动搅得不得安宁,一切都不再确信无疑,一切都可以任意解读。不光是我,就连弗朗西斯都变得百无聊赖,平生第一次抱怨起光阴漫长,岁月空虚。照耀世界千年之久的真理在我们的新世纪分崩离析,而随之而来的无所适从,大概就是我们为自身贪婪付出的代价吧。

在又一次对千禧年末日的惶恐中,我们迎来了下一个世纪,它会给我们的世界带来福祉还是灾祸尚属未知。对我来说,在这个新的千年里面,再也不会有基尔伯特·贝什米特其人了。对阿尔弗雷德来说,做一个超级英雄的麻烦还远远没有结束。当他难得露出一副天真的模样,可怜兮兮地问我:“他们为什么这么恨我?”时,我便怀念起二十世纪初那个雄心勃勃、一心要建立新秩序的孩子来。

这时我意识到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那就是当基尔伯特宣战时,从来没有像阿尔弗雷德那样扛起“自由”的大旗。到头来,这让他显得不如阿尔弗雷德那样正义,更不可能像阿尔弗雷德那样广受欢迎。也许自由原本就不是基尔伯特的天性和追求,自始至终,他不过是在为自己的性命而战。直到他死后很久,我才想明白这一点,而这一领悟实在令人心痛不已:其实基尔伯特一直想要活着,他一直想要好好活下去。这种信念支撑他在欧罗巴的大地上凭空出世,庇佑他幸免一场场濒临毁灭的浩劫;他的确带着与生俱来的顽固,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硬生生刻下了自身活过的印记……然而到头来,这个日益疯狂的世界还是杀死了他——我还是杀死了他。

事实是,我们对命运的恐惧从未终结。过去我们知道自己为什么恐惧,是为了灾疫还是为了饥荒,或是为了那该死的战争。可现在的我们并不知道,我们所了解的全部只是恐惧本身……这大概才是最可怕的事,就连阿尔弗雷德,都变得无法掩饰他的害怕。我们当中只有一人幸免于此。基尔伯特,这个似乎总是慢了别人半拍的愣头青,带着当时已经不合时宜了的勇气和决绝离我们而去,他始终不曾害怕——是对生命的渴望,对荣誉的忠诚,还有不顾一切去爱的能力拯救了他。那是种混合了中古的高贵与现代的朝气的奇妙品质——当他在那个寂静的春天死去,这样的品质也就随之不复存在。

我想起自己也曾嫌弃他,认为他过于张狂好斗。现在我才明白,始终保持这样的张狂好斗是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从身披白袍到处流窜的毛头小子,到不可一世睥睨欧洲的军事强人,他把勃兰登堡贫瘠的泥沼变成了浮士德的大都会,正如他把全欧洲最贫穷的国家发展成德意志人的帝国。在时刻为了生存而战斗的生命里,普鲁士最大限度地坚持了自身的信条,我们当中再没人能做到这点。这恐怕就是他必须牺牲自己的原因:在这个一切信条分崩离析的年代,他无法允许,也不能做到让自己苟存于世。

或许会这么说,全都只是因我爱他……然而不管我此刻说些什么都已经无补于事。他像河水那样奔流而去,我一直以为他来得比别人要迟,最后却怎么也追不上他了。最令我难过的始终是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在普鲁士存活于世的几百年中,明明有那么多时间可以好好相爱,我们却始终在东征西战。

*拉丁文:他们全都伤人,最后一个杀人。指“时间”。

番外:绅士与鸟

2012年,伦敦。

那鸽子最初是阿尔弗雷德发现的。

六月底,美国人就来到伦敦,用奥运会作借口开小差,说是要好好休闲一番。我们整天呆在一起,其实也没什么事可做。他对伦敦的熟悉程度一点也不亚于我——尽管我从来没当着他的面承认过。

难得的夏日时光毕竟不容浪费,更何况那几日我家的天气特别晴朗,简直就像那家伙大大咧咧的脾气。在这样的好日子,游荡在伦敦的大街小巷,总是件适意的美事。更何况,我虽然要为即将到来的盛典忙碌不停,心情倒是一直不错。

那天下午,我们心血来潮,趁着夕阳西下的光景,徜徉在永远不会令人感到厌倦的特拉法加广场。他往喷泉旁边一坐,说真想吃个冰激凌。正好我对隐藏在东南角的某家小店特别青睐,就从善如流,起身去给我们买冰激凌了。

我回来的时候,那家伙正双手撑地,抬头望天。橙红色的夕阳余光照亮他的一半面孔,空气中洋溢着温暖的祥和。阿尔弗雷德心安理得,吃着巧克力味冰激凌球,用懒散的语调开了口:“我说亚瑟,我原以为这广场上的鸽子早就被你赶尽杀绝了啊……”

“放你妈的屁。”要我哪怕一次不反驳他的揶揄,还不如要我跳进泰晤士河里裸泳,“你当他们是你家的印第安人么?我可演不出什么赶尽杀绝的戏码。不过是考虑到游客便利之类的因素罢了——等等,你是说这里还有鸽子?!”

他好脾气地“嘿嘿”两声,对我的指控不置可否。朝侧上方努努嘴,他再次专注地埋首于巧克力冰激凌。我顺他指示的方向看去,发现一只洁白的鸽子在纪念柱的基座上,正趾高气扬地正步走呢。

“哟嘿!”我兴奋地吹了个口哨,捅捅美国人的肩膀,“别说是你,我也有好几年没在这广场上见到过鸽子啦!”

像是受到我的口哨声感应,那雪白色的一小团晃了晃脑袋,扇着翅膀,从基座上腾空而起,朝我们这边飞来。这大胆的小东西,竟大大咧咧地落在了阿尔弗雷德的膝盖上。

美国人这下可来劲儿了,他望着摇头晃脑的小家伙,像遇到多年不见的儿时玩伴般激动。他不敢惊动鸽子,从手中的蛋卷上掰下一小片放在手心,小心翼翼地朝它伸过去。

鸽子毫不客气,血红的眼睛滴溜溜转了几圈,一口啄走他手心的蛋卷屑。阿尔弗雷德受到这样的鼓励,开始锲而不舍地摧毁自己的蛋卷,连融化的冰激凌滴到裤子上也浑然不觉。

广场上空回荡着车流和人群的声音,夕阳的光芒像阿尔弗雷德手中的冰激凌那样,淅淅沥沥地掉落下来。那的确是个迷人又快活的傍晚。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琢磨着懒虫美国人还能再做两个钟头大梦,便只身一人离开家,在微微发亮的天光中进行中断了好几天的晨跑。我顺着林荫路跑,不知不觉便来到广场南边。我朝喷泉跑去,在湿冷的晨露中站定,安静的呼气吐气,考虑是给床上那家伙买一份咖啡和羊角面包呢,还是回家亲自炮制香肠和煎蛋呢?

“扑啦啦”一声,一道白色的身影掠过眼前。我们昨天遇见的那只白鸽落在喷泉边缘,歪着脑袋盯着我看,同时发出“咕噜咕噜”的叫声。这鸽子远看是个纯白的家伙,得仔细观察,才能发现它颈部有一小撮黑色的羽毛,因此非常容易识别。昨晚它在阿尔弗雷德的膝盖上大吃一顿后便扬扬翅膀,满足地冲向空中,消失在夕阳中的某栋建筑后面了。

“嘿哟!你起得和我一样早嘛,小家伙。”我双手叉腰,饶有兴味地看它歪着脖子的蠢模样。

“咕咕咕。”它满不在乎地嘀咕着,算是回答了我。来回踱步两圈之后,它“扑哧”跃起,缓缓落在我的左肩上。

它一直在这广场上吗?什么时候来的?为什么我没见到其余的鸽子呢?对于这种群居生物来说,落单的个体可不多见。

我向它伸出一根友好的食指,它“咕咕”了两声,在上面轻轻啄了一下。

“喂,小东西,你也是一个人吗?”我见它这样不怕人,就用指头戳了戳它颈部那一抹黑色。它扑腾了一下翅膀,然后再次安静下来。

要是鸽子留在广场上,工作人员可能会来驱赶它。阿尔弗雷德昨天给它喂食的举动也算犯规,只不过我当时乐得自在,没有阻止而已。不知道这家伙今后会上哪儿去觅食呢?

“听着鸽子,你愿意去我家玩吗?我做早餐给你吃。”我仿佛征求意见似的这么一问,而它像真的听懂了一般,蓦地飞离了我的肩膀,落到远处的一片空地上去了。

我朝它挥挥手,歇了口气,起身往回跑——这通人性的东西竟然跟过来了!

跑在林荫道边上的大树下面,偶尔抬起头,就能看到那个小小的白色身影划过我头顶的树枝。就这样,我把这个稀奇的小家伙领回了家。

那天,我们为这个新房客忙得不亦乐乎。

我们在花园里一棵小树上给它搭了个巢,阿尔弗雷德将它设计成小木屋的模样,还亲自完成了所有的木工。为了保暖,我还在里头铺了零碎的布条和厚厚的棉絮。尽管生活条件极佳,我们的朋友也并非天天入住这个精心构筑的小窝。它始终是来去自由的。

每天清晨,我给阿尔弗雷德做布丁、豆子和煎蛋,他则负责给鸽子准备一天的食粮。他把玉米和麦片洒在花园里,把盛满清水的小盆端到石阶上。后来我随手在二楼主卧的窗台上撒了些面包屑,此后它便也经常在那里出现了。

有时它会飞到屋里来,只来书房,很少去卧房。这种时候并不多,而且往往发生在我一个人在房中的时候。从写字桌后面抬起头,会发现它不声不响地蜷在窗边的沙发床上,安逸地阖着眼睛,进行一场漫长的午睡。为了让它在上面蜷得更加舒服,我特地铺了好几个柔软的靠垫。

那张沙发床是基尔伯特送的,他本人当年就非常喜欢靠在上面小憩。或者他醒着,却假寐一般歪在上面,安静地听我读德文小说。要是我哪个地方的发音用他的话说显得“过于绅士”了,他就暗自“噗嗤”一笑,并不打断我。那些午后是我们之间难得的闲适时光。

后来他不在了,也就几乎没有人使用那个沙发床了。直到如今,我伏案太久之后猛地抬起头来,还会恍惚觉得有个一头银发的英俊男人躺在上面,似笑非笑地望着我。像这样,他始终占据着我内心的一块地方,就像他的沙发床占据着我工作室的一个角落。

有时我们的朋友会一连好几天失踪不见。它第一次这样做的时候可把我急坏了,不过它总会安然无恙地再次出现。阿尔弗雷德说,鸽子有种与生俱来的强大定位能力,只要它愿意,就永远找得到回家的路。

为了验证这一点,这个玩心极大的家伙做了件十分冒险的事。他因为一点小事要到弗朗西斯家去一趟,竟未事先同我商量,就揣着我们的鸽子离开了。我以为这小东西只是像往常一样离开家溜达几天,却接到了美国人从巴黎打来的电话。

“亚瑟注意了,我们的朋友会给你捎去来自巴黎的祝福哦!”电话那头乱哄哄的,听上去像是在什么派对上。

“等等,你什么意思?”我叼着一支烟站在花园里,丝毫没有反应过来他说的话。

“Salut!小亚瑟,你好吗?”弗朗西斯神经病似的声音传过来,接着是一堆杂音。

我耐心地握住电话等着,直到阿尔弗雷德的声音再次出现——这次他似乎跑到了安静一些的地方。“我是说,我们的鸽子先生,它现在正从巴黎往伦敦飞呢!”

“什么?!”这下我听明白了,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他妈开什么国际玩笑?”

我的语气十分不善,因此他再度开口时也显得有些心虚:“喂!那个,你知道的嘛,鸽子的定位功能很强大的……”

“操你的阿尔弗雷德!万一它回不来呢?那可是将近三百英里啊!还得跨过那个该死的海峡!”我气急败坏,简直想把手中的电话摔到那个蠢货头上,“你的脑子是被红酒浸坏了吧?!”

“嘿,嘿,亚瑟,你冷静一下……要是出什么问题,大不了我赔你一只好了嘛……”他似乎刚意识到自己做了件蠢事,听上去就像个犯错的孩子,带着不甘和委屈。

“好,好……好极了!你这蠢货!”我吼完这一句,便怒气冲冲地挂断了电话。他之后拨过来好几次,我都没有再去理会。整整一个晚上,我为那个可怜的小东西心急如焚,夜深时却转念想到,这或者便是它作为一只小鸟的命运吧,而我对此实在无能为力,思绪也稍微平息下来。发完再也不让美国人进门的毒誓,我灌下半瓶威士忌,昏昏沉沉地倒下睡了。

之后我就梦见了基尔伯特。他挽着裤脚,赤脚站在我家南部的某片海滩上,隔着很远的距离向我挥手。浪涛一下又一下涌上岸,淹没他的脚踝。

我喊着他的名字,兴奋地朝他跑去,像是跑了一个世纪。他一直站在那里,没有离去。他不停朝我挥手,可是海风的声音很大,我的声音传不到他那里。等到我终于抓住他的手,天空突然变得黑压压的。

我大声对他说:“要下雨啦,我们回家!”

他微笑望着我,抬手指指大海的方向:“我的船队就要来了啊,亚瑟。”

大风刮得我简直没法站稳,只好冲着他的耳朵大叫:“那可是将近三百英里啊!”

豆大的雨点开始落在我们身上,顺着基尔伯特银色的短发滑下来,在他的脸上流成无数股小溪,就像沉默的泪水,可他依旧是笑着的:“可是亚瑟,你封锁了海面,它们来不了啦!”

我望着他的眼睛,茫然地点点头,这时雨点变成了子弹,成堆成堆地落在海滩上,大海瞬间变成一片血红,像他双眼的颜色。

“保护好你自己,亚瑟。”他静静地看着我,说完就放开了我的手。这时一个大浪朝我们扑来,我在溺水般的窒息中拼命寻找他的手,却什么也没抓住。

我挣扎着从睡梦中逃出,发现自己的脸闷在枕头上,泪水已经将其浸湿。依然是午夜,我坐起身,使劲揉揉突突直跳的太阳穴。“保护好你自己”,那几十年前他临终时对我的最后一个要求。

我很好,基尔伯特……你好吗?

阿尔弗雷德第二天一早就出现在门口,应该是连夜乘坐“欧洲之星”快线赶回来的。他顶着像我一样浓重的黑眼圈,唯唯诺诺,叫我别担心。我瞧着他可怜兮兮的模样,顿时违背了昨晚的毒誓,将蔫头蔫脑的美国佬拖进屋,给他煮了壶浓咖啡。他捧着我递过去的杯子,一脸受宠若惊地说“谢谢”。我觉得应该跟他说点什么,可是当下又没这心情。

为了一只鸽子同他闹别扭,乍看是挺奇怪。他那副如临大敌的模样,也让我心里不太好受。我们都已经这样好了,他难道真的认为我会那么小气吗?毕竟在漫长的生命中,我早已学会往前看,尤其对于自己不能控制、无力挽回的事情,我更是不会拿来折磨自己。

不过我什么都没对他说,这微妙而沉闷的气氛一直维持到中午。美国人无精打采,坐在客厅里看报纸,我则心不在焉地对着洗碗池发呆。

他突如其来的叫声吓了我一大跳。

“亚瑟,亚瑟!快来!”阿尔弗雷德的声音来自花园。

我连忙擦干手,穿过客厅,冲进花园,看见他站在那里,傻乎乎冲我笑着,一团白色的东西正被他捏在手里。我长舒了一口气,跑过去从他手里接过那小家伙。它身上湿漉漉的,可能经过海峡时遇上了风雨。这可怜的小东西瘫在我手中,看上去只剩半口气,发出断断续续的“咕噜”声。它抬起眼皮瞅瞅我,努力仰起头,在我的食指上啄了一下。

我们打电话叫来了兽医,简直将它当成王子,好生照料了一番。不管怎么说,当我悬着的心在见到它的一刻扑通落下,我和阿尔弗雷德之间的气氛也恢复了正常。他此刻正腆着脸“嘿嘿”笑着,不停地同兽医聊天。我知道,他绷着的神经此刻也松弛下来了。绑在鸽子左脚上的小筒完好无损,里面的纸片也没有被雨水侵蚀。上面是美国佬潦草的笔迹:“From Paris with love.”

这个蠢货。我这样想着,心里却扫清了之前的尴尬,只剩下纯粹的愉悦。

我们的朋友用了不到一天时间便恢复了元气,第二天清早,就看见它在草地上闲庭信步了。

为了对阿尔弗雷德的冒失维持必要的惩罚,今天由他早起给大家做早餐。他将食物一股脑放在托盘里,端到花园中来——这是两个人和一只小鸟的早餐。在微风徐徐的晨光中,我悠然地给自己点了支烟。

“唔,亚瑟,你瞧见没有——”美国人嘴里塞满东西还要开口讲话的毛病永远改不了,“它有一对红色的眼睛。嗯,血红血红的。”他努力将吐司咽下去,做出科研工作者般的严肃嘴脸。

是啊,大多数鸽子的眼睛是黑色或棕黄色的。

我吐出一口烟,认真地点点头:“嗯,确实比较少见。”转头对着那小东西,我笑眯眯地对它说:“听见没有,说你是个稀有品种呢!”

“话说,你有没有这种感觉,我觉得它就像一个人呢……”阿尔弗雷德推了推眼镜,望着鸽子点点头,若有所思地说。

我花了两秒钟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然后僵住了。

小家伙正在扫荡它的麦片早餐,红眼睛滴溜溜转个不停,摇头摆尾的样子甚是神气。我想起我们第一次见到它时,它那副傲慢的德行。基尔伯特要是还活着,应该一直就是这副趾高气扬的模样,浅得发白的短发,血眸亮得令人灵魂震颤——是有那么一点相似吧。我看见他坐在书房里,我梦见他站在海滩上,精致得惊心动魄的眉眼,没心没肺却令人心安的笑容,他在花园一角站着,迎着清晨的微光朝我转过头。我记得他,我曾强迫自己狠狠地记住他,因为我不能忍受连关于他的回忆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我想起多年以前自己曾经问过耀的,关于来世的那一套说法。可惜他家的很多说法都太神秘,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

基尔伯特。基尔伯特。

烟掉在地上,我这才发现自己的手指正微微颤抖。一只手伸过来,抓住了它们,把我整只手握住,掌心传来一股令人安心的力量,它是如此熟悉,却又来自于如此不同的人。我心潮起伏,想到比起基尔伯特,自己无疑幸运至极。

我难过地垂下头,哑着嗓子问对面的人:“当时,你们处死那个人的时候……”

我哽咽着,却怎么也说不下去了。我从未问过处刑当天的情形,阿尔弗雷德也非常体贴地从未提起。

“亚瑟,是绞刑。我很抱歉……”

阿尔弗雷德的声音听上去竟无比沉痛,或许只因我自己沉浸在悲痛中。一大滴眼泪落在面前的盘子上——半个世纪过去了,我还是没有对此释然,可能我永远都不会了吧。

正在桌上跳来跳去啄食麦片的家伙茫然地抬起头来,冲我俩“咕咕”叫唤。我哭泣的狼狈模样倒映在它血红的眼珠中,就像某个滑稽剧的丑角。

火辣而令人期待的七月很快就来了。

二十七日那天,我整装待发,我的鸽子一整天来也蠢蠢欲动。

“你也想去开幕式吗?那就一起走吧。”

它优雅地啄啄我带着手套的食指,飞到我肩头。直到我在奥林匹克体育场内坐下,它也是一副好整以暇的正经模样。阿尔弗雷德看得乐了,忍不住伸出手去逗它。它显得非常兴奋,在我和美国人之间飞来飞去,轮流跳上我们的肩头。

等到扮成鸽子的自行车队出现的时候,这位货真价实的老兄突然展翅高飞,盘旋上晴朗的夜空。我猛地站起身,望着它结白的身影越来越小,变成墨蓝色天幕中一个小小的白点,直至消失不见。

偌大的体育场和欢腾的人群将我裹挟其中,就像进入了一个美妙的幻境。在幻境中,最后一个回忆清晰出现,那是基尔伯特在他的中国茶屋里给我泡茶。当时他垂着睫毛,模样专注又平静,用非常轻快的语调对我说:“等我死后干脆变成猎鹰,飞到你家去陪你打猎好了。”我听了这话之后曾经大为光火,还绝望地发了一通脾气——当然,到头来谁也没有办法改变的结局,他一定早就料到了。

结果却是这只鸽子找到了我……基尔伯特,真的是你吗?

我有些感慨地望着这场世纪的盛举,上次它在伦敦举办,离那个人离开这个世界仅仅一年;而这一次……呵,多么像一出意料之外的即兴曲,又多么像一个策划已久的完美隐喻。

于是比起猎杀,他还是选择了和平;而且我知道,他一直想让我明白这一点,并因此不再为他感到难过——生命的最后时刻,在他耳边响起的,一定是如同此刻一般,象征光明的和弦。

End Notes

谢谢你一直看到这里。

会写这个文章确是突发奇想,因为自己有一天梦见了普爷的死亡。

那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梦境,醒来之后我都不能确定是否真的见到了这样一个人。但是他在那个梦境里面死掉了这一点是确信无疑的,在朋友的指引下,我甚至看到了一个荒凉的绞刑架(我也不清楚为什么是绞刑,可能这样带给内心的冲击感会更大吧),那感觉就像是经过二战德军墓地一般,有一种遥远的悲壮。

于是一个历史普灭梗就成形了。

就算我这种跳坑很晚的人都知道,这个梗一定被演绎过很多次啦,不管对于路德维希还是伊万或者罗德里赫甚至伊丽莎白来说都是个好极了的虐梗。不过我估计普和英会比较少见,就像这对cp一如既往的冷感那样(要说下定决心写文的终极动力也是因为没有粮吃)。而“要死就死在你手上”这种感觉似乎又把虐提升了一个等级,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于是就有了以普和英为cp的普灭梗。

而不悯组就历史说来其实有不算少的点,这两个国家之间几乎没有发生过特别大的冲突和战争,这在十八十九世纪那个政治联盟瞬息万变的欧洲是相当难得的。尤其是普鲁士在欧洲风生水起的时间刚好和大不列颠雄霸世界的时间吻合,当然衰落也几乎是一起到来。另外这俩弟控都有非常强大的弟弟,而且他们两个的性格都那么有意思。

不管怎么说,要是钟意一对cp,就算他们再冷也总能够挖出基情来——甚至亲手杀死对方这种事情,也因此有了浓浓的情感作为后盾。

关于普鲁士,我想说的东西基本都透过英先生之口,在文中说得比较清楚了,因此不必在此赘述;但是英先生由于是第一人称,其同样爆表的帅气程度受到表述的限制,不得不在这里为他正名一下。虽然我特地加了两个我觉得超级帅气的小细节——吸烟和手套——但是由于太小可能会被忽略……不管怎么说,脑补英先生一个指头一个指头把手套扯下来的样子简直令我失眠了好几回呵呵,还有他吞云吐雾的样子……

不过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会把烟喷到爱人脸上的人——有关他的一切都是富有风度的,即便粗话都带有一种积淀许久的优雅。我希望我的文章把他这一点迷人的特质表达了出来。厚重的历史使他成为一个深沉而懂得生活的人,不会因为爱人的死亡而止步不前。纵使悲恸是真实的,也不可能阻挡他前进的步伐——不过我相信这一点适用于文中每一个人物。他没有恋物癖,因此他们的告别是短暂的,也没有什么东西给彼此留作纪念;他重生不重死,自己努力挽回过,最后也能够平静地接受一个可怕的结局;将死去的恋人留在记忆里,并不妨碍他继续乐观地生活。这是他除了谈吐和风格上的潇洒之外,另一个让我觉得迷人的地方。

其他的几个人物给我的感觉也顺带一说。我希望老米会是强大而洒脱的,成熟却又带有与生俱来的天真;弗朗西斯则非常真实,真实得简直带上了些许市井气,当然这并不代表他会在乎,也并不代表他就不让我着迷;路德维希出现的时候很少,就像阿普说的那样,他比较沉默,所以关于他的一切我表达得也很克制——不过我至少还是遵从了本家的设定,将土豆兄弟之间的感情表现得相当深重;万尼亚同志应该是这场冲突里面唯一一个“反派”,虽然最后一场戏中扭曲的情感给他加上了那么一点点儿值得同情的筹码,不, 他其实并不值得,起码不比路德维希更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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