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脸一红,“唐垣森,你就不能把脸转过去吗?”
“有什么关系。你现在身上那个地方我没见过?”
既然嘴上功夫赢不来,任可歌只好捉起手边的东西扔向他。
唐垣森笑着把扔到自己脸上的裙子拿下来,重新递给她。他这次乖乖的转过身,真的不再看她。
任可歌在被窝里套上裙子后,双脚便踩在那张柔软的米白色地毯上。她刚想站起身,双腿居然抖得都站不稳,险些就要跪在地上。
“我抱你?”他拦腰扶着她,在她耳边低声问她。
任可歌此时的状态真是由不得她逞强,只得点头。
唐垣森以公主抱的方式将她带到客厅去。在她又睡过去的那段时间里,他去了最近的百货公司给她买了一整套新衣服,而且还给她买了一堆她喜欢吃的东西。
房间里没有钟,任可歌也不知道现在是几点。只是窗外的景色隐约开始要暗下去,她才惊觉自己在这里呆了快一天一夜。
“我手机呢?”
“你放心。今天早上你哥给我打电话,我告诉他会把你安全送回家。”
这时任可歌才想起早上似乎真的有那一段被电话吵醒的记忆……虽然她不认为自家那个聪明又腹黑的哥哥会想不到他们昨晚到底干了些什么,但起码在父母那边,她相信他还是会帮着她掩护过去。
这么一想,体力消耗太厉害的任可歌飞快的就把桌上那一堆食物消灭干净。
吃到最后,她接过唐垣森不知从那里弄来的温牛奶“咕噜咕噜”的一口气喝光。然后,一个小药盒被推到她面前。
任可歌疑惑的拿过来一看。这货居然是……居然是——
见她又在害羞,唐垣森很正经的跟她解释说:“你可以选择吃或者不吃。不过我觉得,就算有了孩子也不错。”可以跟她组建一个家庭,毕竟是他这么多年来的终极梦想。
即使他话说的时候面无表情,但任可歌还是从他说话的语气里听出了一点期待又兴奋的感觉。她与这个坐在自己对面的男人对视着,她看着那张自己看了这么多年的脸。明明早已对他了若指掌,但当下她却还是捉摸不透他到底在想什么。
他从来就没有体现出对小孩子的偏爱。可现在他隐隐居然暗示自己想要一个孩子,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她无法想象,如果他们之间真的有了一个孩子,那他到底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爸爸。
任可歌在脑海里挣扎了很久,但最终还是把药盒推了回去。“那好啊。既然你想要个孩子那我就不吃。如果这次真的有了,那就是命中注定。”
作者有话要说: 事后神马的
感觉好玛丽苏啊= =
原谅我一直都是一个天泪滚滚的银
而且我昨晚临睡前发现多了一个收藏
今天更新的时候又多了一个
你们光收藏不给我带小红花我好桑心啊
CHAPTER.39 ...
跨过了这个年,任可歌就要迈进二十六岁的人生大关里。
二十六岁其实也是一个不温不火的年纪,刚好卡在二十到三十岁之间。或许还没有很丰富的人生经验,却还是体验到了社会的艰辛。如果要结婚吧,似乎又早了一点,更不要说要生个孩子之类的。
所以,那天之后。任可歌左思右想了很久,自己当时到底是为什么有了突然想给唐垣森生个孩子的念头?
她觉得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呢,当一个好妈妈似乎又太难了,她自己都还没有完全准备好。
幸好上天还是眷顾她这个孩子,没让她这么早就当上他孩子的妈。
虽然她很幸运的没中奖,但生活还在继续。
任可歌也一直在画画,偶尔上网的时候也会动了想要找工作的念头。可是仔细一想,自己本来的专业就挺难找到对口的工作。如果是做其他普通文员的工作,工资比她能拿到的稿费又差一点。而且时间上又会被限制得很死,想要一边工作一边画画就会变得无比辛苦。所以到了最后,她不得不放弃这个想法,继续忍受着任妈妈不定时的嫌弃,一边当一个快快乐乐的SOHO族。
春节一过,A市的夏天很快就到了。
明明现在才是五月初,天气就已经热得令人难受。
任可歌每次出门之后都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会被热出一堆汗,唯有穿着短裤短袖才会觉得凉快些。
到了六月初的时候,天气又热出了一个新高度。唐垣森准备到澳洲出差,要两个星期之后才能回来。他不在,养在他家里的猫就变得没人管。任可歌也懒得每天来回跑,便索性带着几套换洗的衣服在他家住几天。
在他临出发前的一个晚上,她又被他拉到床上捣弄了很久,直到凌晨才被放过。
房间里开着空调,厚重的窗帘被拉上,连一点光都没有透进来。唐垣森抱着体力不支晕过去的任可歌,把玩着黏在她脸颊上的头发。
没多久,任可歌悠悠的醒了过来。她迷迷糊糊的打掉了唐垣森的手,嘴里咕哝着:“……不要弄。”
见她醒了,唐垣森笑着把她抱得更紧些。“我弄你哪里了?”
“……”
“我弄得你舒服吗?”他声音慵懒得如同是草原上一头吃饱喝足的雄狮。
任可歌没忍住就在被窝下踢了他小腿一脚,“变态!”
“唔……既然你还有力气打人。不如我们就再来一次吧!”
“!!!”
经过这几个月来,任可歌在任家父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下多次夜宿不归。她当然知道挑起了某人的兴致后果到底有多严重。
趁他的手还在自己的背上游离,她就赶紧把他的手从自己背上捉了下来,然后紧紧的扣住他的大掌使他不能再动。
“你不要闹啦,我都累死了。”
“明明出力的都是我,你能有多累?”唐垣森轻而易举的反手将她的手握住,然后让她的手搭在自己腰上,让她更贴近自己。
见他停止了手上的动作,任可歌知道自己是暂时安全了。她把头靠在他胸前,低声说:“……我最近老感觉自己都睡不饱。”
其实唐垣森也发现了。最近带她吃出去吃饭的时候,她都是一副完全不在状态的样子。而且食量也比平时减少了很多,只是吃一点点就觉得没胃口。就算是带她去她平时很喜欢的餐厅,情况也没有改善。
“我都让你不要老是天天呆在家里,偶尔要出去运动一下,这样身体才会健康。”
“我有运动啊。”
他好笑的反问她,“那你都做了什么?”
“遛猫。”在唐垣森怀里调整了一个舒服的位置,任可歌带着困意继续说道:“其实遛猫也很累的。它每天都要走到好远的地方去,每次遛完它我都觉得自己快要热得虚脱了。”
“要不我再给你买条哈士奇吧。”他亲亲她的发顶,“反正你也遛猫了,多遛一只狗能充分的增加你的运动时间。”
“……我不喜欢哈士奇。我喜欢金毛犬,它又乖又聪明,牵出去多威风。”
唐垣森发誓,他真的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但没想到她真的是很认真的在跟他讨论,“好啊,既然你喜欢的话等我出差回来就一起去买条金毛犬吧。”
“……恩。”任可歌点了点头,很快就在他怀里睡着了。
***
第二天,唐垣森醒来的时候任可歌还在睡。
他蹑手蹑脚的将她从自己身上挪开,生怕自己动作太大就会吵醒她。
直到他拉着行李箱准备出发去机场,任可歌连睡姿都没变,一直安躺在床上。
唐垣森走过去,亲了一下她额头。这时她才有点醒了,一脸半梦半醒的看着他。
“我走了。我不在的时候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
“出门之后,记得要把门锁好。有事没事都记得要想我,如果出了什么意外要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知道吗?”
任可歌咂咂嘴,“……唐垣森,你怎么这么啰嗦。”
她居然敢嫌弃他?
唐垣森一挑眉,俯身就把她吻的娇喘连连,连反抗的余地都不给。
最后还是因为时间到了不得不出发去机场,她才被放过。
任可歌听着他关门的声音,浓厚的睡意再一次向她席卷而来。她也不知道最近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没有胃口吃饭、人也懒洋洋的什么事都不想做,就算每天睡上十多个小时都总觉得还不够。只要能够沾到枕头的地方,她不用几分钟就能入睡。
她一开始还以为是因为最近天气太热的缘故。
但这个想法只持续了一个星期。
在一个星期之后,她应邀去了距离A市搭飞机只要几个小时就能到的Z市,去为自己准备上市的新书签名。
Z市也是国内的一个大城市,一到晚上更是有不夜城的美名。
从早上跟着编辑封懿冉去印刷厂去参观新书的制作过程,然后下午开始在新书的内页上签名。整整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麦克笔也用光了两、三支,但签名的进度才进行了一半左右。
到了晚上的时候,封懿冉带她去Z市有名的夜市一条街。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美食,而且价钱也合理,两个人几百块钱下来就能撑得扶墙走。
任可歌跟着封懿冉来到她经常去的那家店坐下。她扭着自己酸痛的手腕,她感觉自己这辈子都没有签过这么多个名字。
“你快点吃,今晚好好回去休息。明天还要签剩下的部分,签完你才能到处玩!”封懿冉把老板刚刚端上来的烤鱼给她夹了一份。
Z市跟A市的天气差不多,坐在露天的地方吃东西,就算隔壁有一大把铁风扇在吹着。任可歌也还是觉得热得受不了,累了一天她更是头昏脑胀的。她刚抬起筷子把烤鱼夹到自己嘴里,却被鱼肉腥了一嘴,连忙把鱼肉吐在地上还干呕起来。
封懿冉被她的反应吓到了,马上放下手中的东西就给她顺背。见她也没吐出什么东西来,就给她递了杯温水让她喝下去。
“哎呀,你这是怎么了?不能吃鱼就不要勉强嘛。”
任可歌“咕噜咕噜”的把水喝光才觉得舒服些。“其实我是可以吃鱼的啊,不过这鱼真的好腥。”
封懿冉不相信,她都是这家店的老顾客了,她带着朋友来了这里无数次,从来就没有试过鱼腥的不能吃。她夹了一口到嘴里,味道还是跟一起一样没变,而且一点腥味也没有。
“没有啊。那里有腥味,我觉得很好吃啊?”
任可歌奇怪的看了她一眼,以为是自己的味觉吃了问题。她再吃了一口,可是依然觉得腥得都吃不下,不得不吐出来。
最后上来的一道菜是咕噜肉。任可歌本来对这道菜没什么偏爱,可今天她却一直吃个不停。而封懿冉觉得这菜放醋放太多,一吃下去味蕾都被酸味攻占。她本来就不能吃酸,这下更是酸得皱起眉头。
任可歌觉得自己最近的生活实在是太反常了,便无意间跟封懿冉谈起这件事。
“我觉得也没啥。”她给任可歌杯子装满雪碧,回忆起往事。“我姐姐跟我大嫂怀孕的时候都这样。”放下手中的瓶子,她打趣的看着她。“不过你连个某生活都没有怎么可能生孩子。”说完,她还哈哈的大笑了几声。
可任可歌完全笑不出来啊,她脸色刷的一下都发白了。
说到某生活她还真的有……而且……安全措施一直都是唐垣森在做……
封懿冉看着她一副要哭不哭的表情,隐隐觉得事情大条了。她推推她的手肘说:“喂。你该不会是……”
“那个……”她哭丧着一张脸,像是在捉住救命稻草一样捉住她的手,“你知道我住的那家酒店附近有什么大医院吗?”
封懿冉果然被惊悚到了!
这顿饭她们都没敢再这么悠闲的吃下去。
她迅速反应过来用手机帮任可歌查到了距离她酒店最近的妇婴医院,还把医院的地址存进她手机里。她在路边拦了辆的士,一路护送她回酒店。在任可歌下车之后,她还探出个头来跟她说:“虽然我明天一早还要上班不能陪你去医院。但是万一你出了什么是都可以给我打电话,我会马上飞奔过来。”
任可歌感动的点点头。
一晚上,她都紧张得在酒店的大床上辗转反侧。直到窗外的云层都出现了鱼肚白,一夜未眠的她赶紧起床,换了身衣服就到酒店楼下打的士去医院。
在挂号处买了病历,任可歌还挂了一个最贵的专家号。她坐在诊室外面等了一个多小时,在她周围都是有亲人陪着来产检的孕妇。她们的肚子都鼓得像个气球似的,像是一戳就会破掉;更有些孕妇手脚浮肿的利害,连走路都需要人扶着。
她忐忑不安的看着前方的电子显示屏,看到自己名字的时候,双脚都是软的。
给任可歌看病的医生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中年妇女,见她是一个人来,便也没多说什么,只是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接着给她把了一下脉,然后给她开了一张验血单,让她先去交钱,接着到门诊室找护士就可以了。
任可歌乖乖的交钱、找护士、抽了一小管血。
又是一轮漫长的等候之后,她拿着自己的化验单找到刚刚那个医生。
医生先让任可歌坐下,才接过她递过来的单子。
她看着医生和煦的笑脸,听着挂在墙壁上的时钟“滴答滴答”的响,竟然有种像要被人判刑的感觉。
“妊娠四周。恭喜你,任小姐。”
作者有话要说: 唐先森我也想给你生个猴子(*゜ロ゜)ノ
明天就要结文啦啦啦【明天那张会更苏,请自带铝合金双眼
周末放任锅锅的番外
然后星期一开新文o((≧▽≦o)
CHAPTER.40 ...
从医院里出来已经是中午。
太阳明晃晃的挂在头顶,晒得人仿佛有了晕眩的感觉。
任可歌手里拿着医院的检查单,摸着自己依然平坦的肚皮。她无法想象这里面已经有了一个小生命,接下来的日子她的肚子会变得越来越大,直到十个月之后她的孩子就会呱呱落地来到这个世界上。
忙碌了一整个上午,她不仅没有吃东西甚至连水都没喝过一口。饮料什么的她是不敢喝了,只能到医院附近的商场里面买了一瓶矿泉水还有三明治。她挑了就餐区里面一个最隐秘的座位,一边机械般的啃着吃不出味道的三明治,一边默默的流眼泪。
她想起了以前在上生物课的时候,那个老师曾经说过:千万不要惹怀孕中的女人。她现在还算深刻体会到了,因为身体内的荷尔蒙改变,害得她都莫名其妙的喷泪。她很害怕,害怕得不知所措。在陌生的城市里,身边连一个可以告诉她接下来要怎么办的人都没有。她唯一能想到的人就是孩子她爸。
任可歌掏出手机,连时差问题也不管了,直接就拨通唐垣森的电话。
现在澳洲进入了夏令时,比国内的时间快三个小时。
唐垣森接到任可歌电话的时候正好是旁晚五点多,他早上刚跟这里的公司签约成功,正准备从酒店出发去对方预定的庆祝地点。
“喂……”
任可歌紧握着手机,当听到他的声音的那一刻,突然就觉得无比安心。
唐垣森见她没说话,也是静静的听着她浅浅的呼吸声。许久之后,他忍不住先开口:“可歌,发生什么事了?”
他的声音这么温柔,方才难得止住的眼泪这下又没有骨气的流了下来。她哽咽着,“……怎么办?”
听着她颤抖的声线,唐垣森很快就察觉到她在哭。他心头一慌,连忙安慰她:“可歌,你怎么了?你先别哭,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好不好?”
“都是你的错……”
“恩?”
“医生说我怀孕了。”
“……”
“已经四周了。”
隔着越洋的线路,任可歌的话直接把唐垣森的魂魄都给震飞了!他拿着手机的手都抖了起来。喜悦、兴奋、震惊,所有的情绪一窝蜂的涌上心头。他开心到大脑缺氧,连呼吸都几乎停顿了。
跟在他身后的李特助也发现他不对劲,对方公司来接他们去会场的人更是向他投来一个询问的眼神。他轻咳了一声,可唐垣森也没有任何反应。最后他不得不在他耳边低声问:“BOSS,你怎么了?”
“……我要当爸爸了。”他像是不可置信般自言自语。
“哈?”他在说什么跟什么?
唐垣森没有理会他。他紧握着手机,对着电话那头的人几乎是小心翼翼的求证:“我真的要当爸爸了吗?”
李特助都要被他的态度搞糊涂了。
任可歌同样被他弄得哭笑不得,“是啊,你要当爸爸了。你开心吗?”
开心啊!他开心得都要疯掉了!那种心情要怎么形容才好?这个世界上出现了一个人,那人身上留在自己跟自己所爱的人的血。他会在他们陪伴之下成长,拥有属于自己的人格,感受这个世界给他带来的喜怒哀乐。这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
唐垣森迅速反应过来,转身就回房间收拾行李,真想下一秒就出现在她身边。“那你乖乖呆在家里不要乱走,我现在马上回来陪你!”
“可我现在在Z市。”
唐垣森连为什么她会在Z市这种事情也不问了。问她要了地址,挂了电话之后直接让自己的特助去预定最近一班飞往Z市的机票。
李特助还是头一回看到老板这么春风得意的样子,一颗心恨不得转眼间就能回到国内。但一想到合作公司的人还在等着,他又觉得头疼起来。
“BOSS,那晚上的聚会怎么办?”
“不去了!哪里都不去了!”
他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回到她身边,然后哪里都不去了,就这样一直陪着她。
***
任可歌吃完东西后昏昏沉沉的回到酒店。途中封懿冉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具体说了什么她也不太记得了。
她倒在酒店的床上一直睡,也不知道到底睡了多长时间。后来她是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的。她爬下床去开门,迎接她的是一个熟悉而又结实的怀抱。
唐垣森搭的是晚上十点多从澳洲起飞的班机,九个多小时的飞行时间里,他一直没有闭眼。时不时还抬手看表,心里倒数着还有多久就能看到她。他一下飞机,就直奔到任可歌所住下的酒店。
“可歌……可歌……”他紧抱着她,脸埋在了她的脖窝间。那样的力度如同是要将她镶在自己的身体里面,跟自己融为一体。
任可歌发现自己也很想他,就算被他抱得很疼,但她还是伸出手环住他的腰。
站在门口抱了一会。唐垣森就直接横抱着她,将她放在不远处的大床之上。
任可歌摸着他的脸,眼睛红红的,下巴还有一层青色的胡渣。她拉开被子,让他躺了进来。“你看起来很累的样子。我陪你睡一下好不好?”
唐垣森点头,很快就钻到被窝里去。
在陌生的床上,他看着她的脸,明明肉体真的很累,但他却还不想睡。唐垣森伸出手,大掌隔着衣服盖上任可歌的肚皮。
“这里面有我们的孩子呢。”他的语气中充满即将成为人父的骄傲。
任可歌什么都没说,只是将自己的手搭在他的手上。
很快,她又睡着了。梦里面她梦见一片一望无际的大海,在大海的中央出现了一条可爱的小白龙。它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自己,并在自己周围游来游去。然后天色一下子就暗了,在离开之前,那条小白龙还缠在自己身上要抱抱。它的眼神实在是太萌气了,任可歌完全没有抵抗的能力,不仅抱了它,还摸摸它的脑袋。被她温柔的对待之后,它还从喉咙里发出一阵似乎被摸得很舒服的声音。
后来小白龙消失了。但她感觉到有一股暖暖的东西驻扎在她的东西,像是给了她力量,又像是默默守护着她。
***
呆在Z市这几天里,任可歌俨然升级成了唐垣森的重点保护对象。无论她去到哪,他就要跟在哪。
好在她接下来继续留在Z市要处理的事不多,不然她都觉得丢脸死了。
在离开Z市之前,他们曾经为了到底要搭飞机回去还是火车吵了一架。最后实在没办法,任可歌只能拖着唐垣森到医院里去,让医生做决定。
他们还是去了她上次去的那家医院,医生还是当初的那个医生。
女医生见任可歌这次不是一个人来,心也宽了不少。
因为A市到Z市搭飞机只要几个小时,路程相对火车的时间要短。而且她现在月份还很轻,所以一般没有很大的问题。
医生的专业回答让唐垣森放心了不少,后来他还问了医生几个注意事项,才安心的在网上订了后天的机票,带着任可歌回A市。
留在Z市的最后一个晚上。
在吃过晚饭之后,唐垣森牵着任可歌的手在江边漫步回去。
入夜之后,有很多小孩在江边的广场里学溜冰。也不不少情侣带着自己的宠物来散步,有一些中年大叔在下象棋,甚至有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更是带着孙子在树下乘凉。
任可歌看着那些脸上笑得十分幸福又满足的老人家,有点羡慕的说:“你说我们以后也会过上这种日子吗?”
“我现在不敢确定我们会不会过上那样的日子。”
唐垣森把话说得十分严肃,搞得任可歌也悬起了一颗心。“为什么?”
他逗着她,“你想知道?”
任可歌脸一红,觉得自己好像一只落入猎人圈套里的小动物。“……你不说就算了!”
唐垣森拉着她的手,走到广场的中央。当七点一到,他们的四周喷起了一道彩色的水幕。而他们就被包围在直径不足三米的水幕内,耳边是游人们一阵阵的惊呼声。
“可歌,你知道吗?能够跟你在一起,生几个孩子,然后平平安安、携手到老一直都是存在我心里的幻想。直到你说你也爱我,我才觉得这不是一个幻想,而是一个有机会实现的可能。”
任可歌看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蓝色的小锦盒,她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那样前所未有的强烈感几乎将她吞噬。
“你看啊,你说的日子,光靠自己一个人是无法完成的。我知道现在的自己不够好,但我会在接下来有你在时光当中,慢慢的磨砺自己。我会学着如何成为一个称职的父亲,一个值得你依赖的、信任的丈夫。无论以后这个世界会变得怎样,我都会无时无刻陪在你们的身边,成为你们最大的依靠。我还会陪着你慢慢变老,直到七老八十。或许那时候我们都走不动了,孩子也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庭,但我还是会在我有限的时间当中,给你最大的爱,不会让你孤单一人。所以……”他打开锦盒,里面放着一枚没有多余修饰,样式非常普遍的六爪镶钻戒。
这样的求婚根本就不想电视剧里面经常演的那样,有豪车、有惊喜、有烛光晚餐,有玫瑰。他甚至连跪下都没有,只是满面春风,用吃定她的口吻说:“可歌,嫁给我。”
唐垣森这样深情的告白让任可歌的眼泪一下子不争气的掉了下来。
她突然记起以前红极一时的一段话:我在等一个人,一个愿意走进我的生命分享我的喜怒哀乐的人,一个知道我曾经无尽的等待因而更加珍惜我的人,一个也许没能参与我的昨天却愿意和我携手走过每一个明天的人,一个知道我不完美却依然喜欢我甚至连我得不完美也一并欣赏的人。
而今天,她终于等到了这个人。
任可歌胡乱地点头,左手的中指就被唐垣森套上戒指。
大小刚好,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买的。
当水幕散去,唐垣森还在搂着哭到停不下来的任可歌,大方的接受着路人羡慕或妒忌的目光。
远远的,他看到了长在树上的白兰花。
六月正好是白兰花的花期,但它的气味却不如夏花浓郁。
一朵又一朵的白兰花盛开在树上,迎风摇曳、委婉可人。偶尔还能见到几个贪玩的孩子爬到树上去摘花,然后把花别在耳后。
他还在哄着怀里的人,只想到一句话: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终于完结啦!撒花!*★,°*:.☆\( ̄▽ ̄)/$:*.°★* 。
其实我还有其他想要写出来的东西
但到了最后想想还是觉得算了吧
毕竟作者文笔各种烂、梗又老又狗血【哈哈
不过这两个人会永远在我脑子里,偶尔会冒出来,然后脑补一下
虽然不知道以后会不会重写一遍
但现在已经很好啦,起码今年我对自己承诺过的事已经做到了
#梦想这种东西,如果不迈出第一步,以后又怎么会有机会实现#
番外3.1 ...
把妹妹送到机场去,看着她进入了国际航班的登机口。任可蔚抬手看了看时间,指针刚好过了午夜十二点,换而言之现在已经是进入了全新的一天。
在开车回家的路上,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公司的电话,他一皱眉,不知道是哪个没人性的又在公司里加班。
“喂?”
“嘤嘤嘤嘤嘤,可蔚……你、嗝……你快来救我!”电话一头是安宁一边打着酒嗝一边哭泣的声音。
“不想来。”
“任可蔚!你这个冷血的家伙!我在公司里把腿给摔断了!”安宁对着电话大吼大叫,带着蓝牙耳机的任可蔚差点就要被她的高分贝刺破耳膜。
“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遇到紧急情况首先要打110。”虽然他嘴上这么说着,但手还是很老实的把方向盘一转,开往公司的方向。
安宁对于任可蔚这个感情智障简直都要气疯了。她心里悔恨着自己当初就不应该被他的花言巧语哄来加入他的工作室!她坐在办公桌底下,抱着电话。在酒劲的推动下哭得稀里哗啦,“你就不能可怜可怜我吗?我男朋友刚劈腿,明明那个女人才是小三,那个贱男人居然说是我缠着他不放!好啦,那我就到办公室里买醉,结果还摸黑摔下了楼梯。我第一个就想到你,结果连你也嫌弃我!”
“我没有嫌弃你。”
“你有!你有!你明明就有!”安宁一边怒骂着,又打了一个酒嗝。“为什么我身边净是一堆渣男啊……”
“只能说明你眼光太差。”
“啪——”安宁被任可蔚的毒舌刺激得把话筒都给摔了。
幸好午夜的路上没有太大的车流,任可蔚大概花了一个小时左右就到了公司。
他们的公司设立在某大型商业圈的大厦里,地下停车场有24小时保安看守着。保安一见是熟人来了,便很快给他放行。
夜里值班的保安是个四十岁出头的男人,他笑眯眯的跟任可蔚说:“任先生,这么晚还来公司呀?”
他点点头,算是回答了他。
按下电梯,直接去到十五楼。
公司的门是虚掩着的,任可蔚一进去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他用手扇了扇风,很快就发现了趴在转角处的安宁。
他走过去推了推她,她迷迷糊糊的醒了过来。但脸上的妆已经全部哭花了,这大晚上的看着她那张脸简直是活像鬼似的。
“摔断了那条腿?”
安宁指了指左边。
任可蔚将她怀里的电话放回了办公桌上,然后轻而易举的将她腾空抱起。
他将她带到了停车场,动作轻巧的把她放进了副驾驶座上。给她扣上了安全带,接着带她去了最近的医院。
看着路边一路倒退的风景,安宁闻到了他车上居然有一股女人香。任可蔚很久没有交女朋友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她以为他这是玩女人去了,忍不住就悲从中来。“任可蔚,为什么连你的车上都有女人香水的味道!”
任可蔚见她又在发酒疯,就索性没理她。可她却越演越厉害,甚至还活生生的上演了一出“为什么你们男人都这么犯贱”的戏码。
最后他都被她烦得想将她一脚踹出车外。眼见她还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他便缓缓的回了句嘴:“任可歌,22岁,单身,今晚回纽约继续学业。所以……你觉得这个被你说得水性杨花的女人到底是谁?”
***
任可蔚把安宁送到的是一家三甲医院的急诊室。
帮她挂了个号,接着扶着她到夜诊室。
今晚值班的工作人员不多,只有四五个护士以及两三个医生。
接待他们的是一个中年医生,身边还跟个年轻轻轻的女生,似乎是实习医生的样子。
她盯着安宁的脸看了一会,然后又看了看她的腿。嘴里忿忿不平的碎碎念着:“人渣,居然打女人。”
她只是在低语,说话的声音小的跟蚊子一样。但任可蔚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他抬头看向她。她瞬间也在反应过来,装作没事发生似的继续帮安宁处理伤口。
任可蔚扫了一眼她胸前的胸牌:盛夏。
恩。她的性格跟嘴巴确实很对得起这个名字。毕竟,同样是……骄阳似火。
***
后来,安宁当晚就被安排住进了医院。
任可蔚偶尔带着文件来看安宁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两次会遇到那个叫盛夏的女医生。
有时候她来巡房,如果见到他在病房里。她的脸上总会有一股傲气,感觉像是在给他下马威一样。表情更是十足的在鄙视他,还隐隐的透露出:我就是看不起你这种人面兽心的男人!有本事你来咬我呀!
任可蔚只是觉得很好笑。不知道她到底是那只眼睛看出来是他把安宁弄成这个样子的。
这个小插曲直到安宁出院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叫盛夏的人。
直到有一天,公司与合作方有一个签约仪式在某酒店的宴会大厅举行。
他从酒店里出来,明明还是下午的天,但却阴暗得像是晚上八、九点。明眼看着准备有一场暴风雨来袭,任可蔚加快脚步离开,心想最好赶着下雨之前回到家。
他路过咖啡厅的时候,眼角的余光恰好看到了盛夏,在她的对面还坐着一个雍拥华贵的妇人。任可蔚打量了一下她的行头,起码要等于一个实习医生一年的工资。但盛夏明明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坐在她面前的时候却十足是一个做错事的小学生,垂着头,捏着自己衣角。完全就是一只战败的公鸡。
距离太远,任可蔚也没有听到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当他路过她们身边的时候,那个妇人一手捉过了放在桌面上的玻璃杯,将里面的水全部泼到了盛夏脸上。她将杯子放回桌面的时候,玻璃敲击着大理石桌面,发出巨大的“咔”一声。
“你这个不要脸的婊子!以后不要让我知道你再缠着我老公!”烙下话,她扯高气扬的走了。
周围的人都以为这又是哪一出正宫抖小三的戏码,纷纷对盛夏评头论足。
但盛夏还是旁若无人的,依然维持着刚刚那个姿势。她额前的刘海被弄得全湿,胸前的衣服也被弄湿了一大片。她的手紧握着拳头,瘦弱的双肩却开始颤抖起来。
原本任可蔚也没兴趣八卦这种事。可看着她可怜得像被人抛弃在路边的小狗,他的脚不受控制的转了一个方向,还是没忍住上前帮她一把。
他蹲下身看着她,用着放在桌面上的餐巾纸帮她擦了擦头发,还有身上的水迹。
她虽然死咬着唇,但手背上接连出现的一颗又一颗黄豆大小的眼泪还是泄露了她此刻的心情。
“好了,你哭什么。”
“我哭是因为——明明她自己才是婊子!破坏人家家庭,抢走了我爸爸!现在我爸爸快要不行了,他想要见我一面都被她阻挠。我又不会要他们家那几个臭钱,她凭什么不让我见我爸!”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将盛夏写成是为了有钱读大学以及供养弟妹而成为了小三的人
后来想想……按照这样的套路我可以写好多章啊
然后……然后……还是算了吧【被揍
番外3.2 ...
也因为这件事,任可蔚彻底跟盛夏熟络起来。之前盛夏对他的误会也算是两清了。
偶尔他们也会像普通朋友那样约出来吃个饭。当盛夏因为她爸爸的事不开心去酒吧买醉的时候,他还会负责把她安全的送回家。
所以最近公司里都流传任总监红鸾星动,迟来的桃花终于要开满漫山遍野。连跟任可蔚最亲近的安宁也按耐不住,旁敲侧击的问起什么时候将女朋友带来给大家看看。
可任可蔚连一个笑容都不给她,迅速就将她打发出去。
午后被雨水洗刷过的天空蓝色像一轮宝石,在天边架起的彩虹更是美轮美奂。
他手里拿着助理刚刚泡好的咖啡,坐在椅子上悠闲的看着窗外的风景。这时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来电人显示的是盛夏的名字。
她一般都不会在这个时候给他打电话,所以他接起电话的时候语气都带着几分疑惑:“盛夏?”
“……任可蔚。”
“恩?”
“我爸爸他。”盛夏顿了一下,哽咽着嗓子说:“……去世了。”接着她身体一软,整个人靠着墙壁滑了下来。
任可蔚也是吓了一跳,连忙收拾好东西问她:“你现在在哪?我过来找你。”
“医院三楼的……后楼梯。”
***
任可蔚开车来到盛夏工作的那家医院,将车子随意停靠在路边的停车场。然后找到了那家医院的后楼梯,在三楼的一个拐角处发现了她。
她身上还穿着白色的大褂,乌黑的头发高高的梳起一条马尾。她抱着自己的膝盖,就像是在母亲子宫里的婴儿一样,以一个最能让自己安心的姿势保护着自己。
“盛夏。”他走过去半蹲下身,难得柔着嗓子说:“难过的时候就哭出来吧。”
盛夏抬起头看他,脸上已经是一堆乱七八糟的泪痕。她伸出手环住他的脖子,从抱腿的姿势变成双膝跪在地上。她在他宽厚的肩上,忍不住放声大哭。
任可蔚什么也没说,只是摸着她的头,偶尔还会用手拍着她的背。他不经常做这种事,所以安慰人的动作也很笨拙。但在他的安抚下,盛夏确实也很快平复了心情。从大哭的状态逐渐变成小声的抽噎。
“任可蔚。”
“……”
“怎么办?我爸爸死了。我唯一在这个世界上的亲人也没了。这下真的是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了。”
“不会的,不会的。你怎么会孤零零一个人呢?我会在你身边陪着你。”
“额……”盛夏看着他,发现自己哭得丑兮兮的样子正倒映在他深邃的瞳孔中。
任可蔚对她这副又蠢又呆的样子竟然心动了。他低头吻上她的唇,见她没反抗,更是用力的吮吸起来。
盛夏以前交男朋友的时候都纯情得不得了。普通的约会啊,牵牵小手啊,就算接吻也只是像蜻蜓点水般的在嘴唇上碰一下就光速分开。她头一回被男人这么吻着,觉得自己都快要不能呼吸了。
她还没来得及后悔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初吻给了一个不是自己男朋友的男人,然后就听到他说:“盛夏,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
就这样,盛夏稀里糊涂的做了他女朋友,也稀里糊涂的被他以照顾她的名义跟他同居起来。
一个月后,盛爸爸举行了葬礼。
那时候任可蔚才知道,原来盛夏的爸爸是A市盛氏集团的董事长。她妈妈是原配夫人,现在的夫人是他出轨的对象。在她父母离婚之后没多久,她妈妈就患了重病,在她十五岁那年撒手人寰。也在同一年,她的爸爸跟现任夫人曾经有过一个孩子。不过……可能是因为破坏别人的家庭遭到了报应,她的孩子还没出生就夭折了。
出殡的那天,天灰蒙蒙的,场外来了许多记者。
盛夏穿着一身纯黑色的纱裙,坐在任可蔚的车上远远的看着。她目送着灵车离开,然后任可蔚开车,一直跟在灵车的后面,直到来到火化场外。
他们看着装着她爸爸尸体的灵柩被工作人员从车上抬了下来,接着被送了进去。过了没多久,烟囱里面就冒出了一股浓浓的烟雾。在人间带不走的肉体,终究要成为一堆骨灰,被人深埋在地下。而上一代所有的纠葛,也将伴随着他的离开,不见天日、烟消云散。
在回程的路上,盛夏没说话,一直静静地看着窗外的风景。
趁着转灯的机会,任可蔚握着她的手,像是要给她力量一样。
而她也反握住他的手,修长的手指与他的五指紧紧的扣在一起。
***
在很多很多年之后。
那是一个一如他们相遇的那个夏季,阳光透过斑驳的树荫照落在地面上,树上的蝉鸣更是为这个午后增添了一丝靓丽的风景线。
盛夏怀着五个月身孕的肚皮隆起,戴在右手上的戒指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生辉。她半弯下腰,将一束白玫瑰放在墓碑前。然后合起双掌,默默的祈祷着。
白玫瑰是她爸爸最喜欢的花。至于那个害她失去爸爸的女人,终于被人骗光了财产,受不住打击的她从盛氏楼顶一跃而下。
她抬起眼,慢慢的往回走。
已经变成她丈夫的任可蔚就站在不远处,倚着车门,双手插在口袋里等着她过来。
在开车的时候,他忍不住问她:“你恨你爸爸吗?”
盛夏很认真的想了想,接着摇摇头。“如果不是我爸爸出轨。我妈妈或许不会这么早就离开我。而我也就不会一个人跑去考医学院,接着也不会在医院里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