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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羽病珏  第三话:

作者:翎丶轻剑一一 当前章节:2692 字 更新时间:2026-7-9 01:30

别的无法告知,我只能说:“人的一生总该追逐什么梦想,但学习它不会是什么梦想。”

“你真的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春夏秋冬不过是一种规律,春来花开,秋来叶落,不过也有针叶林,他们的叶子就不黄不落,说不定还可以进行光合作用。

人的一生还是要创造很多,如果你特别喜欢拷贝,那么最适合你的工作还是老师。

很奇怪,我这个人很喜欢逆境,迎风的时候我会笑,顺风的时候却恰巧哭了。

我怕逆境,但是我习惯了,我的人际很差,堕落使我更能体会到自己。

我不爱交流,我喜欢一个人蹲在手机里看笑话,笑话中潜藏哲理,你对人性也开始知点观面,当你被出卖的时候你一定会感同身受到一个笑话,于是第一反应就变成了开心。

曲单凌建了一个班群,那天我退了群,我不想和一群俗咖在一起,日后我成名了,我的□□也价值不菲,到时你自然还会加我。

我在手机上复制粘贴了一些笑话,我还要写给羽冰晴,原因是,她是我人生阴霾的一处晴天,我还是会给她祝上一首情歌:“天窗雨,洗问帘,常落水,得修檐,刚巧颜晕起落前,寥寥乡音娶梦洁。”梦洁是谁?梦洁是梦到的一个很单纯的人。

之后我和她的闲言闲语没有停过,我不会生气,在学校,都是别人生我的气,我不如一个混混,讨厌我的人太多了,就连我自己也讨厌我自己,可是我知道,她喜欢我,她就是喜欢一个别人不去喜欢的人。

我表现得像一个绅士,向着全世界脱帽鞠躬,我行礼:“至少在反对的时候可以听我一句。”我喜欢向世界宣战,战则三年,不堪回首,痛也一生,良目无辉。

曲单凌就很恨我,她是个坏女生,很高,一米七五,虽然精瘦,但是喜欢捏人,从上面往下捏,被她捏过的女生有很多,她的脾气暴躁,就像被拴着链子的家狗一样。

我从不理会她,我很倔,倔得像狼,我还没有咬过谁,不过我认为我的低吼至少可以吓退敌人。

我的□□就叫“狼绝鸣”,我无奈躺在床上看着自己的□□,有时候感觉那不像自己的□□,因为在上面没有一个人可以聊天。

在这里我只有一个朋友,别人喜欢叫他衡痴,和我相反,他对人太好了,有点痴呆。

他确实有点呆,经常帮别人提水、做值日、打饭甚至洗袜子,于是我和他在一起常常感觉丢人,不过他至少比我强一点,就是打篮球没有人肯给我传球但是却有人给他传球。

“他投不进的。”那个人唉声叹了口气。

我火起来了:“你来给我投个看看。”我用狼的低咛告诉他。

他甩开球:“怕你?!”

衡痴推着我。

事后我对他说:“你永远要被人欺负?”

他没有说话,因为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他和我一样,在班里也是多余的。

但是多余的人在一起起码不会形单影只,我告诉自己,于是我会早早地爬起床来,在别人没醒的时候跑到篮球场上练篮球,也叫上他一起,他来防我,他防人很硬。

秘密的地方是不藏天理的,比如说心,我希望它肆虐着大地,染败了天地,我和衡痴躲在学习室,偷吃着他家带来的肉。

“如果能给他们留点剩饭吃,那我真的就是浪费粮食了,那才是国难。”

不过太辣了,感觉嗓子在冒火。

“你老家是哪里的?”我问他。

“四川的啊。”

“四川的?!”我惊了:“用着不遗余力去辣?”

他说:“要不回宿舍喝点水吧?”

我摇摇头:“绝不能回去,如果我现在回去,脸红脖子粗的一定会被他们发现我偷腥了。”

他忸怩道:“但是我也……”

我指着他:“你也不能回。”

所以我就硬撑着把那些肉吃完了,在宿舍,吃肉真的像蹬蜀山路,难比上青天,因此我的脸颊被折磨得深陷下去,有些女生说我这样的脸型,长得真难看。

“我难看?”

“你不难看。”衡痴说。

其实很多女生对我的第一印象竟然都是一见钟情的,这是很难得的,这也是她们自己回忆到的,她们说我蛮标志,像个不死的神话,不过我忽冷忽热的让别人很害怕。

但是有什么关系,人生本来就是苦短,取悦一个人能让自己感觉不去害怕,于是这样成了习惯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脱了去的阴霾。

甚至有女生跑到我的面前哭诉,希望我能宽慰她些许,可是又能怎样,神话还是会死,死在时间和轮回的齿印之下,即使我安慰过的女生,也会对我嗤之以鼻,这就是最后每个精彩故事的统一结局。

可我还是那样,固执,唯一己见,我不想错,错是不堪回首的伤疤。

“有时候你真的该改一改你的脾气。”

我的最好的朋友衡痴对我说的,他不是个挑刺的人,但是他说了。

“我为什么要改脾气,呵呵,难道像你一样,做个佣人我会开心?我眉目间透露着不甘,来告诉你我上辈子是个冤魂。”

“可是很多喜欢你的人都厌恶你了,你到处乱惹人,你……”

“我就是要惹他们。”

我揉了揉眉毛,我也害怕,害怕哪天被K。

之后我再也没有理衡痴,真的好长时间,即使是火锅也有凉的那一天。

那段时间的我凄风冷雨,常常独自望着窗外,不过一个人一样,曲单凌,听说势力不从以往,我想逗她,于是我常对着她笑,她会瞪我一眼,我也想给她写一封信,上面写满SB。

但是我不会错的,我告诉自己,我不会像那些混混一样孤独,还是有人喜欢我。

我给羽冰写了封情书,是这样写的:“瑶语花香吻嗤落,棱角观光至字末,几千言笑死分批,别别羽成天撮,题目——我要娶你。”

我一拍手,把它放到了羽冰的抽屉里,最后却自嘲:语言太过激励,被大人看到要受大过,我又把它叠到书层里。

这次我看了看周围有没有人,我特地把两个门关上,再也不会有曲单凌这样的人闯进来了,我心满意足地去吃饭了。

现在的曲单凌孤独多了,她的化妆品一个都卖不出去,没有人肯买她的面子。

“你知道她哥哥现在有多水吗?”

“海水?”

宿舍的那位无奈:“不是。”

于是我问他:“你闲不闲(咸不咸)?”

他咬了下嘴唇,对我笑而不语。

我讨厌他们的卧谈会,多变没有中心,最重要的是没有忠心,国家需要的不只是人才,还需要的就是一曲孤胆与忠心,一味的聪明人说聪明话,会有很多人会为此而伤心,我是他们父母就伤心死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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