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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章 咬嘴.2

作者:丹尼斯·勒翰 当前章节:14154 字 更新时间:2026-5-15 00:45

车终于停了。

她直直坐着,摇了几下头,一些玻璃碎屑也跟着飞了出去,听声音大概不下几十片吧。她原地坐着不动好一会儿,安全气囊成了枕头,让她可以把下巴靠在上面,感觉一下自己的伤势,还好没哪里痛,骨头没断,除了舌头咬到之外,也没出血的地方。后脑勺阵阵抽痛,脖子也有点僵硬,脊椎附近的肌肉硬得像石头。除此之外,她应该没事。放在中央操控区和置物箱的东西全掉了出来,四散在仪表板、副驾驶座、座位前放脚的空间——有一堆地图、几张保险会员卡、行照、几包面纸、零钱、笔,还有一把钥匙。

她打开安全带扣锁。

她从驾驶座弯身去看,拨开一副已经摔裂的墨镜,拾起地垫上那把钥匙。钥匙又小又薄,银色的。不是房门钥匙,也不是车钥匙,也许是置物柜钥匙、挂锁的钥匙,也可能是保管箱钥匙。

这就是大家在找的那把钥匙吗?这代表它一直跟着迦勒,不是布莱恩。这也代表,迦勒宁死也不想放手。

那也很可能就是把钥匙而已。

她把钥匙放进口袋,爬出那辆休旅车。它停在路正中央。绵羊(或山羊)早不知去向。轮胎滑纹从路中央到路边划出一道黑色弧线,消失在她开下马路之处。从她开回路面的地方到车现在的位置,撒满了透明与红色的碎玻璃,还有金属和黑色硬塑胶的碎片、一根断了的门把。

她回到车内试着发动引擎,所幸顺利发动,只是随即车内响起叮—叮—叮声,提醒她系上安全带。她用水果刀割下安全气囊,掀开引擎盖检查一番,没找到什么明显的问题,接着又看了轮胎,没事。然后她开灯试试——问题来了,右头灯碎了;左头灯裂了,但还能用。尾灯的情况正好相反——驾驶侧煞车灯的位置,只剩一个金属空洞。副驾驶侧的煞车灯完好无损,要拍广告都成。

她思忖,眼前尽是农地,背后是森林,前面还有一座。若有人来帮忙,恐怕得等好几小时,也可能几分钟,她无从得知。

她上一次看短期里程表,距贝克湖还有七十哩,那是车祸前十分钟的事。所以就算六十五哩吧。布莱恩雇安德鲁.盖提斯到那晚的派对来闹场,故意留一连串线索给她。他存心要她知道贝克湖这地方,很可能是为了引她过来、干掉她。这件事她已经思前想后许多遍,然而假如他真想干掉她,大可在船上就动手。他非但没这么做,还假装自己死在她手上。她每次望着地图上的贝克湖,都觉得它像一扇门。你过了湖,就进入另一个国度。布莱恩是想引她到那扇门吗?

不管他是否有此意,她已毫无躲过牢狱之灾的变通方案。走到这一步,一定得在缅因州找到布莱恩,否则就玩完了。

“来吧。”她低语,回到车上,驶离现场。

她头顶上的艳阳也疾驰着。

她在一个叫“多岔路”的地方下了二〇一号公路。这地名不是“岔路”,而是“多岔路”。她猜会这样命名,应该是因为若要从此地往东北方越野健行,从二〇一号公路分支出去的路,到了另一条路上会岔开,那岔路又会再分支出去。从地图上看那些路线,简直像X光片上的血管模糊不清。到最后你会觉得,要折返八成只能靠嗅觉,要不只能靠祷告。此时天已全黑,日耳曼童话和日食的那种黑法。

她转上格兰杰磨坊道,又开了几哩(也可能只开了两哩,因为这条路开不快),才发现她肯定错过了通往老磨坊巷的岔路。她掉头回去,开过伸手不见五指的路段,最后发现左方有一条窄到不能再窄的小路。至于路名为何,通往何处,完全没有标示。她转上小路,开了约四百码就没路了。她打开唯一的远光灯,透过车头护栅射出的光束,只见约四呎高的土墙,另一边是田。原来这条路根本不是路,应该是原本想开成一条路,但很快就放弃了。

四下没有可以回转的空间,她只好把这辆伤痕累累又一路哀鸣的休旅车打到倒档,用仅余的煞车灯帮她在黑暗中指路,有两度还开上路肩。等回到格兰杰磨坊道,她顺着来时路开了大约三哩,才找到某片农田旁有块空地。她在那边停车,熄了火。

她坐在黑暗中。今晚到此为止,不开车了。她坐在黑暗中,暗祷他今晚不会有任何行动,至少到天亮前都不要。

她坐在黑暗中,发现自己已超过三十六小时没阖眼。

她爬到后座,拿出背包里的外套,把自己裹起来,用背包当枕头。

现在,她卧在黑暗中,不是坐着了。她闭上眼。

阳光照醒了她。

她看看表,早上六点半。田野上方低垂着一层雾,阳光越来越强,那层雾的上缘逐渐冒起烟来。十呎外的铁丝网围篱外有头牛,一边用尾巴赶着一小群苍蝇,一边盯着她瞧。她坐起身,立时想到真应该带牙刷的。她喝光了一瓶水,吃了条能量棒,下车来伸展一下筋骨,发现路对面田里的牛更多,蒸腾的雾气也更浓。太阳出来了,却仍有凉意,她把外套拉紧了点,大口吸进清新的空气,又在车旁撒了泡尿,那头牛依然不动如山,漠然瞪着她,尾巴如节拍器左右摇摆。一切就绪后,她回到车上,回转,上路。

距贝克湖只有二十五哩路,却花了她三小时。原本叫“路”的路,成了“小径”(这还算是客气的说法),她真是庆幸自己昨晚决定停车休兵,否则她可能三两下就栽进水沟,或是开进池中。上路没多久,她就驶进荒野深处,小径已没有名字,地图上的某些小路已长满杂草或树丛。她靠车上的导航继续往东北方开。石头路满是泥泞,车开在上面喀啦喀啦响,底盘也跟着摇来晃去,像小孩游乐园坐的云霄飞车,也是常常害她想吐的那种晃法。她牢牢握着方向盘,死命盯着窗外有没有发夹弯或突然冒出的岩层之类,所幸感觉还好。

过了农地,就是令人目不暇给、长满各种农作物的田,然后终于又出现了林地,正是布莱恩常对外说的,他的家族史与他继承的家业,靠的就是这种森林。现在她懂了,布莱恩选了一种和他本性完全相反的东西代表自己。木头可靠、稳固,能让你世世代代信赖。

而布莱恩呢?她这辈子还没看过这么会说谎的骗子。她可是记者,看过的人难道还少吗。

那,他怎么有办法骗过你?

因为我任由他这么做。

你干么这样?

因为我想要安全感。

安全感只是幻觉,我们拿这个哄小孩,他们才会睡着。

那,我想当小孩。

小径通到一小块空地后就是尽头,后面没路了。只有一小片椭圆形的地,布满杂草与沙,四下都是树林。她查了地图,但地图没画到这么小的地方。她又查卫星照片,倘若她没看错,她已经开到照片锁定范围里的某个点,也就代表离狩猎营地南边三哩左右,这给了她一点信心。她换上健行靴,检查那把P380,确定关了保险,才塞进后腰。但枪跟着她的脚步上下移动,走不到十呎,她觉得越走越不舒服,于是改把枪放进外套口袋。

这些树长得真是高大无比,树荫完全遮蔽了阳光。她想林中应该有熊吧,却想不起最近一次生理期是何时,顿时心慌起来,不过后来想到了——大概是十天前,所以至少不会有血的气味把野兽引来。不过看这片森林的样子,光有她身体的气味应该也够了。她走的这条路应该很久没人走过。无论多年前是谁在这儿打猎,她很肯定那人发出的声音比她小得多。她向前移动的模样,完全就是笨手笨脚的都市女生,把落叶踩得嗤嗤响不说,还不时“啪”地弄断小树枝,呼吸声更大到谁都听得见。

她先听到湖的声音,然后才看见湖。那湖并非流水潺潺,也没有浪涛拍岸,它自己就是一块小小的独立区域,少了拥挤多了空旷,她左耳内的压力顿时消散,她也因此发现原来左耳一直塞着,再走了一会儿,湖水的片片蓝影便在树干间忽隐忽现。她转向蓝影而行,不消一刻钟便到了湖边。这儿并没有空旷的湖岸,而是直接连着树林最外缘,距湖面落差约有六呎。她沿着湖边继续走了半小时,光线在她眼前变化,浴着阳光的树干闪闪发亮。她逐渐找到合适的步调,穿过接近外缘的树林,走到一块空地。

她看到的第一间小屋,所有的窗子和一半屋顶早已不知去向,一面墙凹了个洞。不过隔壁的那间,也就是盖提斯说过的那间——绿漆褪色了,红门斑驳了,但显然有人整理,没有长出杂草的痕迹,地基也没裂痕,门前的台阶扫得干干净净,窗户蒙了尘,但都完整无损。

她走上门前的四级台阶,木板为之低鸣。她掏出口袋里的枪,一边看门是否可开。门把在她掌心转动。她推开门,一股湿霉味袭来,但不是长霉,也不是腐臭味,而是森林的味道,松木、青苔、树皮的气息。壁炉打扫得很干净,不像近来有人用过的气味。厨房很小,流理台积著薄薄一层灰,冰箱里摆着水,三大罐健力士啤酒,三罐间还套着塑胶包装环,外加一些调味料,都在有效期限内。

起居间也很小(整间小屋不到五百平方呎),摆着有裂纹的棕色皮椅和一个小书架,架上满是冒险小说和正向思考的实战手册。这是布莱恩的地方,没错。她在浴室找到牙膏和洗发精,是他喜欢的牌子。卧室有一张铜架双人床,她一坐便发出声音。她又绕室走了一阵,却找不到有人最近来过这儿的证据。她走到屋外,绕着小屋看有没有脚印,却无所获。

她已经累得无法思考,索性坐在门廊上,用掌根抹去夺眶而出的一滴泪,然后又抹去一滴,再使劲吸鼻,站起身把头摇了又摇,活像猝不及防淋了雨的狗儿。不单是因为她得一路走回车子,驶回文明世界,但还不到目的地天就会黑,所以八成又得用一个头灯找路,停在路边睡一晚。问题是,她没有可以回去的地方了。这会儿他们想必已找到迦勒,断定妮可.艾尔登遇害时,她也同样在普罗维登斯。这间接证据或许还不足以在审判时定她的罪,却可以拘留她到受审为止。搞不好要一年,甚至更久。而且,谁敢说间接证据不足以定她的罪?就说迦勒的死吧,有个警察大可以在纪录上写,被害人明明已经在她住处气绝,她却谎称他还活着。而警方一旦有你扯谎的正式纪录,不管是什么谎,他们就能说服陪审团,你的话没一句是真的。

这下子,她无家可归,也没有未来等着她。她有两千元现金,车里的包包有换洗衣物,只是等她一找到有巴士总站的城镇,就得弃车。

不过,搭巴士去哪儿呢?

无论去哪儿,她的照片已经遍布全国电视与网络新闻了,靠两千元要怎么活?

她有气无力穿过林子往回走,想了各种可能方案,最后得到一个悲惨的结论:她只有两条路,一是自首;二是现在就拿出口袋里那把枪,朝自己开。

她找到一块石头坐下。这时她已从湖边出发走了一小时,触目所及都是树。她拿出枪来,在手里掂掂重量。布莱恩这时八成已经到了另一个大陆,或许在两个大陆之外也说不定。无论他假艾尔登矿业和那个巴纽矿区之名,搞的是什么勾当,他已经完事,带着大把银子跑路。

她被耍了。这大概是整件事最不堪的一面。她任人利用,用完即弃。为了什么目的?她毫无概念,也不明白自己在整件事里到底扮演什么角色。她就是个轻易上钩的呆瓜、涉世未深的傻子、无知得没药救的小卒。

她要是自杀了,尸体要躺在林间多久才会有人发现?几天?几季?会有动物来吃她吗?不定过几年,会有人发现一两根骨头,再由州警来搜寻残骸。涉嫌谋害两命的记者失踪之谜,至此终于解开。做父母的会藉此劝诫不听话的青春期子女说,你看,她终究还是逃不掉。这是活生生的例子:正义必得伸张,是她恶有恶报。

小薇站在五十呎外对她微笑。身上的衣裙并无血迹,喉咙也完好。她讲话并不开口,瑞秋却听得很清楚,比鸟叫声还清晰。

你尽力了。

“我还不够努力。”

他们有可能杀掉你。

“那我早该死了。”

那谁来把我的故事说给别人听?

“没人在乎你的故事。”

可是我活过啊。

瑞秋的泪一滴滴落在泥地上、枯叶间。“你之前那么穷,又是黑人,还住在一个没人鸟的岛上。”

没人鸟,可是你鸟啊。

她的视线越过林间,定定望着小薇。“你会死,是因为我劝你躲起来。你说得没错。他们要是早一点找到你,会强暴你,但不会割你喉咙,不会的,他们会留你一条命。”

什么命?

“一条人命啊!”瑞秋大叫。

我不想要那条命。

“可是我要你活着。”瑞秋恳求。“我需要你活着。”

可是我已经走了。让我走吧,瑞秋小姐。让我走。

瑞秋凝望着她,然后才发现自己凝望的是树。她拿袖子擦了擦眼睛鼻子,清清喉咙,用力吸了口林间的空气。

然后她居然听见母亲的声音,天啊。肯定是因为脱水、过劳、血糖过低,要不就是她已经对自己脑袋开枪,一命呜呼。但伊莉莎白.柴尔兹出现了,带着浸满尼古丁的嗓音。

躺下吧,母亲的语气明显带着不耐的和蔼,我们很快就会团聚了。就像你病得下不了床那周,我一直守在你身边。我会准备所有你爱吃的菜。

瑞秋发现自己猛摇头,仿佛母亲真的看得见她,树也看得见她,仿佛她根本不是孤伶伶一个人。人就是这样疯的吗?沦落到在街角自言自语、夜宿大楼门前、全身长满了疮?

去他的。

她把枪放回口袋,站起身来,环视周遭的林木,心里很清楚,她不能死,不能便宜了布莱恩或凯斯勒,也不能让以为她弱小可欺的人称心如意。

“我没疯。”她对着母亲、对着树说:“下辈子我可不想和你在一起,妈。”她望向天空。“跟你过一辈子已经够久了。”

她走回车子时已是下午一点,开回二〇一号公路得花两小时,然后还要在那条路上开三小时,才会碰上设有巴士站的镇。她得指望晚上六点以后还有巴士会经过那个镇,而且前提是她能顺利从这里开到目的地。因为她开的车简直像被吊车吊到高空再往下摔,若没被警方拦下算她走运。

她发动引擎,把车开上泥土路。过了约莫一哩路,躺在后座的男人忽地开口:“哇靠迦勒的车怎么啦?喔对了,你气色不错。”

他坐起身,在后照镜中对着她微笑。

布莱恩。

第三十章 原始的自我她猛力踩下煞车、打到停车档、松开安全带。布莱恩才从后座半起身,她已钻进前座中央的空隙,朝他侧脸就是一拳。她从没揍过人,尤其是握拳揍(想不到指节会这么痛),不过她听得出是否正中目标。她击中布莱恩脸颊那瞬间,发出空前尖锐又结实的一声。她眼睁睁看着他被打得眼中含泪,头昏眼花。

于是她再补上一拳,跟着用双膝压住他肩头,朝着他耳朵和眼睛猛挥拳,并再次攻向脸颊。他用上半身奋力抵挡,她力量显然不如他,她心知此时的唯一法则就是继续猛攻,打到被迫停手为止。她听见他叫她别打了,也听见自己不断骂他操你妈的王八蛋,看到他的眼在她频频出拳间皱了起来。他奋力挣脱右肩,害她倒向左侧,他又使劲蹬着座位前放脚的空间和后座,想让自己坐起来。她跌回前座中央的空隙,他随即起身,朝她逼近。

她用力踹他脸。

这一踹的杀伤力比她刚刚的第一拳还厉害,只听得骨头或韧带喀啦一声,他后脑袋撞上后车窗,嘴开阖了几次,仿佛小口小口吞下空气,随即白眼一翻,昏了过去。

我。把。人。踹。昏。了。

她看着布莱恩的双眼在浮肿的眼皮下闪动,不禁轻轻噗哧一笑。她右手已经肿了,沾着血,滑滑的。他的血。她惊觉他的脸被揍得很惨,也意外自己为何生出关切之情。她很肯定,那张脸五分钟前还好好的。

是我揍的?

她拔下车钥匙,拿了枪,下车站在马路上。七年前戒烟以来,她从没像现在这么渴望一根烟,只好改吸新鲜得不可思议的林间空气,完全无法想像自己才一小时前的模样。一小时前的她还想过要自杀,想过放弃。

去你妈的放弃。我死了才叫放弃。要死,也不会是我自己动手。

他那侧的车门喀一声开了,车窗上方出现他的双掌,人则躲在车顶轮廓线下。“你够了没?”

“什么够了没?”

“扁我扁够了没?”

她右手痛得要命,却还是握紧了枪。“嗯,我想够了吧。”

他的头冒出车窗上缘,她立时拿枪对准他。

“老天爷!”他又蹲下身去。

她三大步便走到他旁边,枪仍对准他。“空包弹吗?”

他放下抱头的手,站直了身子,忽地决定认命。“什么?”

“你这支枪也装了空包弹对不对?”

他摇头。

她把枪对准他胸膛。

“不是,真的!”他又举起双手,嗯,或许他还没完全认命。“那里面妈的是真子弹啦。”

“喔?”

他双眼圆睁,因为他骤然看见她的眼,看得出那眼中闪动着什么。

她扣下扳机。

布莱恩倒地。嗯,应该说他倒到车上又反弹,奋力往左扑,好躲那颗子弹。他从车弹开仆倒在地,双手依然高举全天下通用的“别开枪”手势,只是在这当下没什么用。

“你起来。”她说。

他站起身,望着被她一枪打碎的树皮,他右方一颗瘦削的松树遭了殃。他鼻子淌着血,从唇上一路滑落至下巴。他用前臂一抹,啐了口鲜血在路旁青草丛中。

“这血看样子倒是真的。你船上满嘴假血是怎么弄的?”

“要不要猜?”他眼中闪着浅浅的微笑,嘴角却没动。

她回想自己在船上,回想两人的对话。又见到那一幕:她质问他另一个老婆、另一种人生,而他只是一派泰然坐在那儿,吃着。

“花生。”她说。

他朝她竖起两根拇指,但不像真心夸赞的样子。“里面有两颗花生装了血,对。”他小心翼翼瞄了那枪一眼。“你现在打算怎样,瑞秋?”

“我还没决定,布莱恩。”她加重了“布莱恩”三字的语气,把枪放低了些。

他随之放下双手。“要是你杀了我——我不会怪你,不过你也玩完了。你身上没钱,又没办法弄到钱,警方还因为一件谋杀案通缉你,再加上——”

“是两件谋杀案。”

“两件?”

她点头。

他思索一阵,又说下去:“你还被坏到极点的坏蛋追杀。要是你杀了我,你大概只有两天、也许三天吧,能呼吸到自由的空气,挑自己的衣服穿。我很清楚你喜欢时髦的打扮,亲爱的。”

她再次举起枪,他也跟着举起手来;他对她挑起一边眉毛,她也同样回敬。就在那一刻——怎么搞的?她居然觉得与他心灵相契,忍不住想大笑。当然,她依然满腔怒火,依然痛恨背叛,依然气他毁掉她的信赖、她的人生……却就在那么一瞬,这感觉与所有之前的情绪纠缠在一起。

她得竭力控制自己每吋肌肉,才能忍住笑意。

“时髦是吧。”她接他的话。“你现在的样子可一点都不时髦。”

他摸摸自己的脸,发现手指上沾了血,随即拿车窗当镜子照了一下。“我想你打断了我的鼻子。”

“听那个声音应该是断了。”

他把T恤下摆撩到胸口,轻按了几下脸。“我有个急救包藏在这附近,我们可以回去拿吗?”

“我干么要帮你,亲爱的?”

“因为我那儿也放了一辆休旅车,状况很好,不像某人开的车,像是开车冲下桥,亲爱的。”

他们开回林间的空地,走进树丛,不到二十呎就到了藏车地,一辆森林绿的荒原路华,完美的伪装。九〇年代初的老款式,轮舱有点锈,车尾的面板有些凹洞,但轮胎很新,看这车的模样,再跑个二十年不成问题。布莱恩从车后的帆布收纳箱拿出急救包,她的枪则始终对着他。他坐在掀开的车背下,在收纳箱中翻弄一阵,找到一面刮胡镜,又拿酒精棉片轻擦伤口,身体不时忽地一缩,脸也因阵阵疼痛皱了起来。

“我该从哪儿说起?”他问。

“你能从哪儿说起?”

“噢,这简单。你加入的时候已经晚了。这件事我很早就开始行动了。”

“‘这件事’是什么事?”

“用我这行的术语来说,就是在矿里加料的骗局。”

“那你到底干哪行?”

他抬眼望她,略带受伤与惊愕的表情,像个她没认出的过气电影明星。“我是老千。”

“骗子。”

“我比较喜欢老千这个词儿,感觉比较有分量。‘骗子’听着就像……不知道,像卖你垃圾股,或那个什么鬼安丽。”

“好,所以你是老千。”

他点点头,递了些酒精棉片给她,让她擦指关节的伤口。她颔首表示谢意,把枪塞进裤腰,边擦指关节边后退几步,拉开和他的距离。

“大概五年前吧,我碰巧看到巴布亚纽几内亚那边有个矿区破产,我就开了公司,把那里买下来。”

“你懂采矿吗?”

“一点都不懂。”他拿棉花棒擦鼻中的血。“天哪。”他轻呼,语气中竟流露某种近似钦佩之情。“你还真的痛扁我一顿耶,小姐。”

“讲回那个矿区。”她又得强忍住笑。

“好,我们买下那个矿区。同时呢,迦勒成立了一间顾问公司,帮公司写好背景历史,设定在拉丁美洲,深耕好几代的事业喔,反正全是假的,但要是你不细看的话,还真的很像那么回事。过了三年,那间公司,就是‘博究工程’啦,针对那个矿区展开一项‘独立’的研究。那时我们就已经在矿里面加料了。”

“加料是什么意思?”

“就是把金子搀到矿区里,而且要选容易进去开采的地方,但也不是想进去就能进去。换句话说,就是去推断,如果在这里找到某个百分比的金矿,就可以假设整个矿区所含金矿的比例。这就是我们那独立顾问——”

“博究工程。”

他假装朝她抬了下帽沿表示佩服。“这就是他们研究后确定的——我们手上的资源,价值是四亿金衡盎司的金,不是四百万。”

“这样你的股票就会涨。”

“我们有股票就好喽,问题是没有。这样一来,同一区的竞争对手会把我们当成潜在的威胁。”

“维特曼。”

“你还真做了功课啊。”

“我十年记者不是干假的。”

“真的。你还查到什么?”

“你还可能跟一间叫卡特—麦肯的创投公司借了钱。”

他点头。“他们干么借钱给我们?”

“表面上是帮你们公司不被维特曼恶意收购,但你同时又从那边变出够分量的金,这样公司就有足够的资金,可以免于收购。”

他又点点头。

“不过,”她说:“外面都在传,说卡特—麦肯很狠,吃人不吐骨头。”

“是很狠没错。”他以过来人经验发言。

“所以他们横竖都要吞掉你的小矿坑,连本带利全拿走。”

“对。”

“可是那边根本没获利啊。”

他定睛望着她,一边轻按着最后一道待处理的伤口。

“你跟他们借了多少钱?”她问。

他笑笑。“七千万。”

“现金吗?”她得逼自己压低嗓门。

他点点头。“还有四亿五千万的股票选择权。”

“可是选择权一毛都不值。”

“答对了。”

她小圈踱步,踩得落叶和松针嗤嗤作响,忽地豁然开朗,这才停步。“你从头到尾要的就是那七千万。”

“对。”

“那你拿到那七千万了吗?”

他把最后一批沾血的棉片扔进塑胶袋,又把袋子拿到她面前。“哎哟,那还用说吗!它就放在开曼群岛的银行,等我过去领哩。”

她把自己擦伤口的棉片也丢进袋中。“那,你这个伟大的计划,到底出了什么状况?”

他顿时脸一沉。“状况就是,我们一把钱汇出罗德岛的帐号,就没什么时间了。转这种帐很快就会引人注意,尤其是卡特—麦肯这种公司。我们犯了两个错——一是低估了他们,想不到他们这么快就会发现钱汇了出去,因为,我们哪里知道他们在国土安全部有眼线,把我们这笔帐标上SAR。”

“这是什么意思?”

“可疑活动报告(SuspiciousActivityReport)。我们早就知道会被盯上,可是从标示为SAR到付款人听到消息之间,通常会拖一段时间。”

“还有什么事你没料到?”

“你有一小时听我讲吗?”他语带苦涩。“要干这种事,可能有五百件事会出错,只有一件事照计划进行。我们没料到的是,他们居然在我车上放追踪器,而且根本不是因为他们那时起了疑心。他们标准作业流程就是这样。”

“他们一路跟踪你到哪儿?”

“你跟踪我去的那个地方。妮可家。”他忽地哽咽。倘若她浑然不知他演技一流,会以为那是发自内心的伤痛。“他们大概晚我十分钟到,没见到我,却看到她,还杀了她。”他双唇微启,不断吐气,倏地走出车背掀起的顶篷,拉下车背关上,双手一拍。“还有什么是你真的、真的现在就要知道的?不能待会儿再谈的?”

“大概有一百件事吧。”

“不能待会儿再谈的。”他又强调一次。

“你怎么能真的像死了一样?在港湾底下?你的血一直流出来,而且……”她挥挥手,说不下去了。

“都是布置好的道具。”他说:“血很简单,都是血浆包。有一些放在我胸口,那早在你上船之前就接好线。我嘴里也有几个,之前放在装花生的袋子里,这你已经知道了。氧气筒早就摆在那块石头边,只要我及时赶过去就好。喔对了,你动作很快,马上就潜下来。靠。我差点来不及就定位咧。”

“那个表情。”她语带不耐。“你用死人眼盯着我,还有一张死人脸。”

“像这样吗?”

那表情的变化,宛如有人把整支针管的剧毒打进他脑干。光芒一点一滴自他眼中流失,再逐渐从脸庞消褪。他的脸不仅纹风不动,已超出常人极限,脸上的神采与活力也像被彻底掏空。

她在他眼前挥挥手,那双眸却只是望向虚空,眨也没眨。

“你这样能撑多久?”她问。

他吁出一口气。“大概再二十秒吧。”

“要是当时我没上去,一直待在那儿盯着你呢?”

“噢,我应该还能撑四十几秒,最多一分钟。不过你没那么多时间。厉害的老千就是靠这个——人的行动其实都料得到。”

“卡特—麦肯例外。”

“被你说中了。”他又拍了下手,原本盘踞脸庞的阴森之气一扫而空。“嗯,我们时间还是很赶,得走了,剩下的我路上再跟你说好不好?”

“走去哪儿?”

他指向北方。“加拿大。迦勒早上会跟我们会合。”

“迦勒?”她问。

“对啊。你在哪里放下他的,安全屋吗?”

她回望他,不知该说什么。

“瑞秋。”他忽地停了动作,手放在驾驶座的门上。“等等。你们下船之后,就直接去了安全屋吧?”

“我们没去成。”

他的脸顿时没了血色。“迦勒人呢?”

“他死了,布莱恩。”

他双手掩面又放下,手掌紧贴车窗撑住身子,低下头,仿佛整整一分钟没了呼吸。

“他怎么死的?”

“他们朝他脸开了一枪。”

他放开按着车窗的手,望着她。

她只点点头。

“谁?”

“不认识。两个男的,要找什么钥匙。”

他一脸茫然无措。她意识到比茫然更严重,那是痛失至亲的表情。他激动望向林间,仿佛就要再次晕厥,随后沿着车侧颓然滑坐在地,浑身簌簌颤抖,失声痛哭。

三年来,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布莱恩,连一点类似的状况都不曾有过。布莱恩不会退缩,布莱恩不会崩溃,布莱恩不需要别人帮忙。她亲眼看着他变成另一个模样,他最中心、最重要的组成元件,被硬生生拔除、夺走。她关上手枪的保险,把枪塞到背后,坐在他对面的地上。他擦擦眼,用力吸口气,尽管鼻子里一团湿,还闪着点点血光。

他开口,手和唇都在颤抖:“你看着他死的?”

她点头。“他当时跟我的距离,和现在我跟你的距离差不多。那个男的就这样一枪打死他。”

“那两个到底是什么人?”他连吐出好几口气。

“不认识。样子像卖保险的,而且不是高档路线,像你在一般商店街会碰到的那种业务员。”

“你怎么甩掉他们的?”

她就一五一十说了,边说边察觉他略略回过神来。手不抖了,双眼的迷濛也褪去。

“钥匙在他身上。”他说:“完了。妈的全完了。”

“什么钥匙?”

“银行保管箱的钥匙。”

她摸了一下口袋里那把钥匙。“开曼群岛的银行?”

从她睡的卧室,可以听见他在墙另一面的动静。他先是在床上翻来复去,之后便打起鼾来,她想他一定是仰躺着,因为他仰躺会打鼾,侧睡就不会。既然仰躺,也代表他应该张着嘴。以前她碰上这状况都会推推他——当然动作很轻,通常也不必费力,他就会翻身侧卧。此刻的她想像自己轻推他的画面,可是那就代表她会爬上他的床。她信不过自己可以与他同床而不宽衣。

某个角度来说,这不摆明是疯了吗——她这条命,不定明天,甚至今晚便可能不保,都是因为这个男人,没有别的理由。他放出了关在他们地牢中的恶魔,若不见她死或坐牢,恶魔绝不停手。她居然会对他生出“性”趣?真是荒唐至极。

不过,换个角度想,她这条命或许明天,甚至今晚便可能不保,知道这一点,反而打开她浑身毛孔,启动所有的感应器。她所见、所闻、所感,无不因此转化,变得更加敏锐。她听见水在管线里哗啦哗啦流,嗅到河水中的金属味,也听得到老鼠在地底肆虐。从头到脚的肌肤仿佛一早才裹上身。她敢赌,若要她猜这些床单被单的针数,她也能猜得八九不离十。血液在血管中飞窜,如夜里穿越沙漠的火车。她闭上眼,想着自己有次醒来的经过,那是她和布莱恩刚交往的头几个月,醒时发现他的头埋在自己大腿间,唇舌顺着她的皱折,以前所未有的轻柔缓缓挪移,而她早已濡湿,一如她在梦中舒服泡着的澡。那天早晨,高潮一来,她左脚跟狠踹他体部,留下一块瘀青。他欣然接受这伤痕,嘴仍不断使出各种花招,模样傻得可以,却又如此撩人。她娇笑之余仍因高潮颤抖。她为那一踹致歉,体内其实还留着阵阵电流般的余波荡漾。他嘴上留着她的痕迹,她擦也没擦便吻了他,这一吻势不可挡,到她不得不深吸一口气才停,贪婪的一大口气。这几年间布莱恩偶尔提起那个吻,说那是他这辈子最棒的一吻,说她借由那吻深深爬进他内里,他可以感觉她在他暗黑之处泅泳。她也让他高潮后,两人躺在凌乱的床上,带着傻笑与大战后的汗水。瑞秋说她在想,性是不是有自己的小小生命周期。

“怎么说?”他问。

“这个嘛,性的开始可能是一个念头,一种颤动,某个小东西,然后慢慢变大。”

他垂眼瞄了下自己。“或缩小。”

“嗯,对,之后会缩小。不过先回到我之前说的,它慢慢变大、变大,累积力量,然后爆发,爆发后就是某种死亡状态,或走向死亡的状态,期待也渐渐消失,通常你会闭上眼,失去意识。”

她在这陌生的床上睁开眼。她居然幻想和此时痛恨的男人上床,想是因为自知死期不远。即使对他的愤怒就要穿破皮肤而出,还是努力压下冲动,不让自己溜下床、光脚绕过屋角进他房间、用那天早晨他叫醒她的方式对他。

接着她才恍然大悟,她要的不是性。完全不是。连抚触都不是。

她沿着通道走,迳自开了他的房门,再轻轻带上,他呼吸的韵律为之一变。她知道他醒了,让眼睛适应一室漆黑。她趁这时脱了T恤和内裤,放在门边,爬上床,只是方向相反,背朝床脚板,脚在他肘边。

“你看得到我吗?”她问。

“算清楚。”他把一只手搁在她脚尖,身体其他地方没动。

“我要你看得到我。我现在只要这个,别的都不要。”

“好。”

她花了一点时间整理自己,其实不太清楚自己到底在这儿做什么,只知道这件事非做不可,至关重要。“我跟你提过小薇。”

“海地的那个女生。对。”

“我害死的那个。”

“你没——”

“是我害死她。不是我动的手。”瑞秋说:“可是她说得对——假如我早四小时,甚至两小时,让那些人带走她,他们不会那么丧心病狂,搞不好还能留她一条小命。”

“可是,那算哪门子的命?”

“她就是这么说的。”

“什么?”

“没事。”她深吸一口气,发现他的手轻抚着自己的脚,传来阵阵暖意。“别这样。”

“哪样?”

“摸我。”

他停了动作,手却没移开,如她暗盼。

“我跟你提过,她想去找那些人,是我劝她不要去,但后来他们还是找到她了。”

“对。”他说。

“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我人在哪呢?”

他开口想说什么,却吐不出一个字。“你从来没跟我说。”他想讲的话终于出口。“我一直以为你们俩不知怎的失散了。”

“我们一直没分开,到最后都没有。他们找到她的时候,我就在她旁边。”

“那……?”他稍稍坐直身子。

她清清喉咙。“那群……禽兽,嗯,我没别的词可以形容那帮人。那群禽兽的头头叫荷苏耶.达西勒斯。其实他现在算是大哥大,我是这么听说,不过当时他只是个小混混。”她望向床那端的丈夫。老屋的窗框在夜里格格作响。“天快亮的时候,那帮人找到我们,一把拉走小薇。我死命反抗,可是他们把我推到地上,对我吐痰,又踹我的背,砸我头,好几下。小薇没有叫,只是一直哭,那个年纪的女生发现宠物死掉的那种哭法,你懂吗?像看到仓鼠死掉那样。我记得我那时候还想,这才是十一岁女生该有的哭法。我又起来拼命阻止他们,结果反而把他们惹火了。我是白人,又是记者,理论上,奸杀我,比奸杀海地女生和修女的风险更高,但要是我一直这样反抗,他们也准备豁出去就是了。我看着小薇,看他们把她拖走。接着荷苏耶.达西勒斯拿出他那把脏兮兮的点四五,把枪管塞到我嘴里,把它当老二,进进出出磨我的舌头和牙齿。他问我:‘你是想当好人?还是想活命?’”

她有一会儿说不下去,只是坐着,泪不断滑落身上。

“老天爷。”布莱恩轻声道:“你知道,你其实可以不——”

“他逼我说的。”

“什么?”

她点头。“他把枪抽出来,逼我看着那几个男的拖她走,还逼我说那几个字。”

她抹抹脸颊,顺手把盖到脸上的发丝往后拨。“我。想。活。命。”她低下头,任发丝又向前盖住脸。“而且我说得很大声。”

待她过了一两分钟抬起头来,布莱恩仍维持原来的姿势不动。

“我不知什么原因,就是想跟你说这件事。”她说:“我还没想通到底为什么。”

她抽回他握着的脚,下了床。他看着她穿上内裤和T恤。她离开房间之际,最后听到的,是他的低语:“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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