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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初临 当前章节:14739 字 更新时间:2026-7-9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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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杳杳之景

作者:初临

文案

初见时,他温朗干净,夕阳下认真的神情迷了她的眼。

她原是清冷安然的,为了他却那般无畏。

一次次告白需要多大的勇气?

穆杳:赵安临,我那么喜欢你,可你从来不在乎。

意外重生,她发现原来有一个人一直在她身旁守候。

“穆杳,只有你不知道陆景笙有多爱你。”

此后,她只愿执起他的手,

相悦相随。

内容标签:因缘邂逅 重生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穆杳,陆景笙 ┃ 配角:赵安临,林卿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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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重生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发文,谢谢支持。

穆杳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一个报道,一个男的不满自己20多岁还没交过女朋友,心理扭曲,仇视女生,就决定持刀杀人 ,造成7死8伤。一开始看到这个报道的时候,穆杳只觉得荒唐可笑,这世上竟有这样不可理喻的人,那些伤亡的人真无辜。而后她想世界这么大,什么人都有,说不定自己哪天就遇上这样可笑可恨的人了。

于是穆杳同学戳了戳旁边正在玩网游的死党陈欣曼一脸小忧郁地说:“曼曼,要是哪天我很无辜地挂了怎么办?” 陈欣曼转过头上下打量了她一番,鄙夷地说:“我说杳杳,人家说祸害遗千年,就你这种祸水就不必担心了,去去,别打扰我。”

穆杳确实算得上祸水,165的身高,身材凹凸有致,长长的大波浪卷,柔顺有光泽,皮肤白皙细腻,五官精致,双眼大而清澈,举手投足间似有千种风情,而她却是内心清宁安然的,只有对自己熟悉的人才会热情些,于是一种妖娆与沉静结合的诡异气质就在她身上出现了,无疑,穆杳是很吸引人的。

而这样祸水级别的杳杳却真的无辜地挂了,十分无辜。

那天,穆杳去超市买东西,林卿给她打来电话,声音中有隐藏不住的骄傲得意与讽刺。“穆杳,我要和安临结婚了。”

手机滑落,刹那间,穆杳泪水溢出,在她呆滞了十几秒后,“碰,碰!”一辆私家车冲上人行道,周围有尖叫声传来,穆杳只觉得自己在飞,然后落下,浑身尖锐的痛,来不及多想,她眼前一黑,失去意识。

醒来的时候,穆杳觉得自己全身轻飘飘的,而当她看到地上浑身是血的自己时,心里是说不出的惊惧。

不久,她看到了陆景笙,那个向来冷静自持的男人,跪在她身前失声痛哭,看到他疯了一样殴打肇事司机,她想安慰他,而他却根本不知道她其实就在旁边。

后来穆杳发现她总会徘徊在自己的身体的周围,不能走远。

在她的身体将要火化的时候,她看着那个她一直认为是哥哥的男人,俯身在她耳边压抑而低声地说:“杳杳,我爱你 。” 眼里满是痛楚。

那一刻,杳杳忽然觉得她似乎错过了很重要的东西。

恍惚间,她记起陈欣曼曾认真地对她说:“杳杳,只有你不知道陆景笙有多爱你。”

然后穆杳彻底失去意识,二十三岁的穆杳就这样死了,死在一个因为做生意失败,老婆跟人偷情而决定报复社会的人手中。

穆杳再次醒来是被闹钟吵醒的,伸手把闹钟按停,下一秒她动作一僵,她记得自己是死了的,还记得被车撞倒时的痛苦,可现在自己全身只有手掌上贴了ok邦的地方传来些痛感外,感觉一切良好。还有这再次获得的脚踏实地的感觉是怎么回事。穆杳又被刺激到了,最近发生的一切实在超乎穆杳的认知。

穆杳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环顾自己身处的地方。这地方很熟悉,是穆杳和陈欣曼大学前两年在学校附近租的房子。只是大二的暑假因为欣曼的爸爸工作调动,他们家搬回本市,欣曼决定搬回家住 ,穆杳也只能回家了。

那现在她为什么会在这里。难道一切都是一场梦,穆杳全身发凉,只觉得前所未有的无助。

“穆杳,你快起床,再晚就迟到了。”陈欣曼的吼声传来,穆杳一惊,清醒了些,快速把自己收拾好,陈欣曼已经开始吃早餐了,穆杳吃了一点,偷偷打开手机,看着屏幕上显示的时间,穆杳神色一变,眼底有惊疑,拿着手机的手微微颤抖。那是两年前的时间,那时,她二十一岁。

“杳杳,你从昨天下午回来就有些不对劲哦,遇到什么事可以跟我说。”欣曼有些担忧的声音传来。

“没事。”穆杳看着她微笑着说,脸色有些苍白。

清晨,阳光轻吻大地,周围的树木苍翠,有鸟的絮语,空气里有草木的芬芳,穆杳和陈欣曼骑着自行车前往学校,也许是这场景足够熟悉美好,穆杳的心情稍稍放松了些。

接下来三天的大学生活,穆杳根本不能投入学习,她想了很多。想到上辈子四年惨淡的爱情,想到陆景笙眉宇的悲怆。说到底,穆杳不是傻瓜,相反,她很聪明。她觉得若是犯傻,上辈子就该够了。

“穆杳,如果你倾尽全力都不能让他爱上你,何必再糟蹋自己。”穆杳是这样想的。

“叮——呤!”下课铃声响起。穆杳收拾好东西。

看到林荫道上挽着手走来的男女,男的清秀温润,女的清纯柔弱,看起来很配。而穆杳只觉得讽刺。

赵安临,无论前世今生,挽着你的人都是林卿,从来都不是我。有一瞬间,穆杳觉得心痛到难以呼吸。

“穆杳。”林卿轻柔的叫了她一声,有些害怕与委屈。

穆杳强迫自己平静地看了她一眼,只一眼便擦身而过。至始至终,她都没望向赵安临。

有些事,早就该结束的。

☆、初见钟情

穆杳不是个冲动的人,很多时候她足够冷静。中学时期,虽然有不少男生明里暗里表露过对她的喜欢,但穆杳从来都干脆地拒绝,没有例外,纯粹欣赏的有,却没有动心的。

但她一动心却是坚定非常的。

遇上赵安临,或许是个美丽而残酷的意外。

那是大一开学没多久的一个傍晚,穆杳骑着自行车回去。陈欣曼跟她不同系,傍晚大多数时候都不在一起回家。

穆杳借了点书,回去晚了些。

今天,穆杳穿了藏青色的裤裙,一不小心,悲剧就发生了。

她的裙摆卷车链里了。

自己弄了五分钟,实在弄不出来,而这条路平常也不太多人,穆杳正想给林欣曼打电话。

忽然有一辆自行车停在身边。

“请问,我有什么可以帮到你吗?”一道清朗的声音传来,让人听起来很舒服。

“呃,裙摆卷车链里了。”穆杳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然后她抬起头,那是她第一次看到赵安临。

不是那种让人一见就惊艳的长相,清清秀秀,却不女气,通身有股温润的气质,眉眼间淡定温和,让人忍不住去相信他。

“我帮你吧。”他看着她说道,穆杳莫名的点了点头。

于是他蹲下身子,认真而从容地把穆杳的裙摆一点一点地弄出来,修长干净的双手染上油污,却不介意。

那时候,穆杳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的眉头微皱,眼底认真的神色仿佛在做什么了不得的事。傍晚金黄色的阳光抹在他柔软的发丝上,闪动着莫名的光泽,微醺的阳光有些醉人。

穆杳忽然想起《小王子》里的那个有着金黄色头发的王子,想起那只狐狸。

它说:“请你,驯养我吧。”

穆杳觉得她变成了那只狐狸,有些奇怪,可那时她心底就有这样一个单纯的声音,它说:“请你驯养我。”

没几分钟,他已经把穆杳从这个窘迫的境况中解救出来。

他站起来勾起嘴角笑了笑,“好了。”

“谢谢。”穆杳有些呆呆地说。

然后赵安临就骑着自行车在夕阳中穿行,穆杳望着他干净温朗的背影,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渴望从她心头升起,她听到自己怦然心动的声音,爱情的种子在她心里发芽滋长,转眼就花团锦簇了。

手机铃声响起,穆杳接起电话。

“杳杳,你怎么还没回来?没事吧。”陈欣曼着急的声音传来。

“曼曼,我好像动心了。”穆杳的声音有些缥缈,飘散在空气中,十九岁的穆杳第一次清楚的感受到爱情的心跳。强烈到无法忽视。

很多时候,你我都说不明白究竟是哪一个瞬间让自己从此死心踏地。

爱情来得太快,让她无力抗拒。

可是在他身边,她觉得岁月安宁,觉得一辈子这样也是好的。

是了,驯养是什么呢?

狐狸说:“就是建立感情联系。”

“对我来说,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只不过是一只狐狸,就跟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来说,你就是宇宙间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她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她想成为他的唯一。

只是她居然发现自己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真疯狂。

穆杳是个果断的人,优柔寡断不是她的性格。既然喜欢上了,她就尽力争取,暗恋的清苦不是她愿品尝的。生命中有那么多变数,她害怕在她犹豫不前间他就是别人的了,这样的错过她难以接受。

追求赵安临恐怕是穆杳做过的最出格的事。

那时,她是爱情里初生的牛犊,大胆莽撞,她只知道喜欢就说,喜欢一个人就对他好,不懂得如何去吸引一个男人,猜不透其中的算计。从此磕磕绊绊就是四年。

当你开始在意一个人,你会发现他的身影忽然多了起来,而你总能在一群人中找到他的存在。

几天后,她看到他和几个男生走在校园里,一向冷静的穆杳就那样走到他们面前,定定地看着他,他穿着白衬衫,依旧清朗温和。

她伸出白皙的右手,说:“你好,我是工商管理系一年级的穆杳,请问?”

周围的男生开始骚动。

“赵安临,医学系一年级,很高兴认识你。”他轻轻地握了握她的手,手掌温热,话语礼貌,不热情也不让她难堪。

然后她居然说:“赵安临,我喜欢你。”有些紧张羞涩,更多的是坚定。

那些男生开始起哄。

“行啊你,赵安临,刚开学就勾搭上个大美女!”

“就是,赤|裸裸的奸|情啊!”

赵安临微愣,“我们刚认识,不是吗。”

他微微皱眉,低下头对她说:“对不起。”还是那样温和有礼的语气。

穆杳心中一窒,有些难受,却并不气馁,只说:“没关系。”

留下倩影而去。

第一次告白失败。

当你知道一个在意的人的名字,你会发现总会听到他的名字。

穆杳就是这样,在她有意无意的打听下。

慢慢的,她知道赵安临是医学系很优秀的学生,他还没有女朋友,他出生在医学世家,他对衣着要求不高,干净舒适就好,他学习很认真,他人缘很好 ……

越了解他,穆杳觉得自己越喜欢他。他像老家那条干净的小溪,清凉又温柔地流淌着,直流到人心坎里。这样的男人该是很多人喜欢的吧。

穆杳不喜欢拐弯抹角,她决定先下手为强。

自此她开始了漫长的告白之路。

作者有话要说:  

☆、赵安临的女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告白失败后,穆杳每次看到赵安临,除非是在特别的场合,她都要走到赵安临面前,咬字清晰的,一字一字地说:“赵安临,我喜欢你。”哪怕他每一次都只是礼貌地说:“对不起。”

她想尽办法找可以见到他的机会。

她原本一般的厨艺愈发精湛,她把精心准备的饭菜装在饭盒里给他,被他婉拒得多后,就让人带去宿舍给他。她也不知道赵安临有没有吃过她做的菜。

她专业学不好,却对一些医学知识很熟悉。

她一次次告白,一次次失败。大一就这样过去了。

在这场一厢情愿里,她倔得不可思议,也失败得一塌涂地。

在大二那年,她还是那样,固执地坚持最初的心动。

“赵安临,我喜欢你。”

“对不起,我有女朋友了。”略带歉意的温和。

她觉得哗啦一声,心就碎了。泪水涌出,模糊了视线。

“赵安临,为什么不可以是我?”有些哽咽。

“对不起。”有些慌乱却坚定的对不起。

赵安临有女朋友了。叫林卿,护理系的,清纯柔弱的林妹妹,和他很配。

说起林卿,其实穆杳也认识,她们是高中同班同学。

林卿和穆杳都是班里的美女,穆杳做人真诚,做事认真,有礼貌,也乐意帮别人,虽然平时话不多,有些清冷 ,却很受大家欢迎。林卿表面上对谁都好,却不知道为什么总让人觉得不大舒服,好像不够真,几乎没什么女性朋友。

林卿一直觉得她的高中因为穆杳而特别煎熬。

这世上有一种人,他们总爱和人比较,自己和自己较劲,在别人身上寻找存在感。

林卿就属于这种人。

起初她妒忌穆杳长得比她好看,身材比她好,后来她不满穆杳的人缘那么好,她觉得自己不比穆杳差,可自己就是事事不顺心。

穆杳和林卿成绩都在班里的中上游,林卿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爱关注穆杳的成绩,看到自己考得比她好就特别高兴,有底气。看到穆杳考得比她好就难受,觉得穆杳会在暗地里得意,嘲笑她。而因为穆杳在一些学科竞赛上拿的奖比她多,她就更加嫉妒了。

慢慢地,只要听到有老师同学称赞穆杳,林卿就觉得愤愤不平加不屑,“我也不比她差,你们难道看不到吗?”她想,眼里有些阴寒。

可怜的林卿同学就这样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内心一点一点变得扭曲,丑恶 。

其实林卿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她也有努力试过让自己不总和别人比较,提醒自己心态要平和些,她觉得穆杳也没对自己做过什么,她强迫自己用正常些的心态看待穆杳。

可是她发现这样太难了,她就在纠结得死去活来中心态越来越阴暗,扭曲。

最后她看穆杳是怎么看怎么不顺心,怎么看怎么恶心。高考前一段时间还怕穆杳考得比她好。幸亏她最后还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再加上平常成绩也不差,不然恐怕会发挥失常,而现在她还能考上和穆杳一样的学校。

有人说也许人生最大的痛苦不在于自己的失败,而在于别人的成功。

的确,嫉妒使人疯狂。

而穆杳就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别人的比较对象,成为了让林卿疯狂的动力。

林卿的煎熬,穆杳自然是不知道的,她只觉得她不大喜欢林卿。

穆杳平生最恨八点档里圣母般柔弱的女主,遇到事只会哭,一副苦情样。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等到她懂的事更多了后,她看到这样的女主,饶是一向冷静的她偶尔都有过拍其一巴掌的冲动。

她觉得女人有时候也需要果敢和魄力,要学会冷静思考,事情不是哭一哭就能解决的。

现实生活中哪有那么多又帅又多金,有权又有势的男人关键时候出来英雄救美呢?

穆杳曾隐隐觉得林卿没有表面上的那样善良,温柔,纯净。她有几次都发现林卿看她时恶狠阴寒的眼神,待她再看过去时,她的目光又变回如水般清灵,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穆杳的感觉并没有错,林卿的家世不错,她很早就表现出大小姐的脾性,还看不得别人比自己好,但她很在意自己的形象,觉得别人常常在关注自己的一举一动,总想表现的尽善尽美,她活在自己编织的有闪光灯照耀的世界里。

由于两人的不投机,穆杳和林卿高中时期实际的交往并不多。穆杳大多数时候和死党陈欣曼混在一起。她们初中开始就是朋友。

陈欣曼出生在军人家庭,身材高挑,有一头长长的直发,性情直率开朗,和穆杳也算是一热一冷,倒也很玩得来,是可以交心的朋友。

陈欣曼的感情之路很顺畅,不像穆杳。大学开始她就和钟子路在一起了,钟子路也是个军人,是陈爸的得意门生,生的高大健硕,一身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很健康,是个阳光坚毅的男人,他和欣曼在一起总是热热闹闹了,感情很好。

在穆杳经历那段暗淡无光的单恋生涯时,她常常很羡慕他们。

和赵安临在一起,被林卿看作是对抗穆杳的一大胜利。

她想做赵安临的女朋友确实与穆杳有点关系,但更是因为她也觉得赵安临是个好男人,很让人动心,而且这样的男朋友很拿得出手。

医学系的和护理系的交流总是比较多的,林卿也算近水楼台先得月,她总是选在合适的时候出现在赵安临身边,既不表现的过分热情,让人厌烦,又不太冷淡,让人觉得太清高,惹人反感,却能恰如其分地表现她对赵安临的好感。

而她刻意伪装的纯良温婉又是赵安临所喜的。慢慢地,两人开始熟悉,到了大二,赵安临接受了她,林卿如愿以偿地成为了赵安临名正言顺的女朋友。暗地里对她羡慕嫉妒恨的女生还不少。

☆、所谓苦恋

赵安临是个对待感情很认真的男人,不然他可能早就接受穆杳了。他虽然温和有礼,但其实真正让他有特殊好感的女生太少。

遇到林卿后,他觉得对方是自己喜欢的那种女生,身边的人都认为他们是一对璧人。自己是想对她好的,他想他是喜欢她了,当这种感觉强烈了些,他觉得他们应该在一起。

赵安临没想到穆杳会一次一次地向他告白,他以为她是那种明艳张扬的女生,他以为他们应是不合适的,也没怎么关注过她。

他觉得既然决定和林卿在一起,就一心一意地对她好,他讨厌暧昧。但穆杳知道他有女朋友后还要和他纠缠不清,他心里有些不喜。

所以他对穆杳依然有礼,但还是疏离冷淡了些。

所以他们一再错过。

可是穆杳不愿放弃。

她还是会不顾一切地站在他面前说喜欢他,还是会给他做吃的,不管他吃不吃。

尽管他只会冷淡而有礼地说对不起。

有一天,林卿来找她。

“穆杳,你可不可以不要再来找安临。”她一副无奈脆弱的模样,细白的双手在衣摆上扯着。

“我都没这样光明正大的叫过赵安临呢,安临,呵呵。”穆杳边想边觉得自己真悲凉。

她冷冷地望着她,说:“不可以。”

“你怎么可以这样,他是我男朋友!”林卿哽咽地说,眼泪在清纯的脸上滑落,真真是动人,让人有保护的冲动,没人看到她眼底的得意狠毒。

有人在旁边指指点点。

穆杳不再说什么,转身离去,身后林卿嘤嘤哭泣,有人过去安慰她。

此后,流言更凶猛。

以前,她倒追赵安临,别人说她仗着自己漂亮,骄傲自大,对他纠缠不休,说她张扬,不要脸,死缠烂打。

后来,走在校园里别人都给她白眼,说她抢人家男朋友,一副狐狸精的模样,犯贱。更难听的也是有的。

不是不难过,可是放不开手,一想起他会是别人的,心里就揪着,一抽一抽的疼。

而赵安临看到她,眼里的疏离更明显了些。

她看到他对林卿的体贴,看到他眼里的温柔和情意。她只觉身陷冰窟,有蚀骨的寒意。

可是,怎么办呢,赵安临?

我舍不得你这辈子跟别人过。

她想这就是爱了吧。

在她明白自己应是爱上了赵安临后,她的告白变了。

“赵安临,我爱你。”说完,羞涩,不安,惶恐,复杂的滋味涌上心头。

赵安临忽然愣住。

只是她等啊等,只等来那艰涩的对不起。

他身边的林卿紧紧抓着他的手,微微勾起嘴角,眼底的嘲讽和自得真刺眼。

大三的时候,她发现林卿跟郑少文玩暧昧,尽管她掩饰得很好。

可是穆杳就是发现了。

郑少文是赵安临关系很不错的一个朋友,一个有双桃花眼的男人。

穆杳是生气的,一个是他的好朋友,一个是他的女朋友,他们怎么可以这样,赵安临会难过的。

穆杳不希望他被欺瞒,再加上自己有点小私心,于是她决定告诉赵安临。可是最后伤心的还是她。

“穆杳,你真让我恶心,请你不要污蔑他们,你已经让我很困扰了。”那个下午他很生气,激动中还一把推倒了穆杳,穆杳的手掌都刮破了。后来穆杳才知道自己重生时原来是回到了那件事发生的第二天。

那是穆杳第一次看到一向温和的赵安临发怒。

后来大家都不愿帮她把饭盒给赵安临。没办法她不再给他做菜。

只是她有她的坚持。

而那个下午之后,面对她的告白,他连一句疏离有礼的对不起都不愿给了,眉眼间的那点厌恶神色穆杳捕捉到了。

什么时候起,在她面前,他不由自主地收起温润的气息了。

看来,他是真的厌烦了她。

往后的那一句句的“赵安临,我爱你。”

只是笑料罢了。

谁知道她内心的悲怆。

初见时升起的爱恋像湖里明亮的月光曾让一个清绝的女子鼓起坚不可摧的勇气一次次说出自己的喜欢。

在生命最美好的年华里,她觉得自己喜欢上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他温朗干净,有着最认真的神情,她愿变成狐狸,请求他将她驯养,从此天涯海角都随他去。

她愿为他洗手作羹汤。

她不顾一切说出对他的爱恋。

她以为有一天他们会在同样绚烂的夕阳里相携而笑。

可是从来都是她的一厢情愿。

到头来,他要娶别的女人,而她就那样死去。

陈欣曼不只一次又生气又心疼地抱着她说:“杳杳,你怎么这么傻,不要再糟蹋自己。”

是呀,怎么这么傻,一傻就是四年。

欣曼也曾怒气冲冲地去找赵安临,可是他有什么错呢?

叫他离杳杳远点?只怕他也是愿意的。

穆杳知道她的落落寡欢常让穆爸穆妈担心不已。

也看到陆景笙周末接她时那一身的落寞与眼里的黯淡。

只是那时她觉得连自己也控制不了自己。

有了重活一次的机会,穆杳不只一次感谢上苍。

当一切都还未太糟糕,穆杳决定不再一心扑在赵安临身上,这注定是一场苦恋,何必让自己重蹈覆辙。

一切早该结束,不是吗?

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和煦的阳光穿过树叶的空隙投映出一片片雪白的碎光,和风吹起她耳边的秀发,深吸一口气。

穆杳觉得,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穆杳决定过好余下两年的大学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  

☆、陆景笙的过往

今天是周五,穆杳下午没课,陆景笙放下手头的工作,早早就来接穆杳。

他的车停在校外,黑色的辉腾,在阳光下尽显低调的奢华。

黑色的衬衫加黑色的西裤,十分合身,勾勒出他修长挺拔的身形,他的五官深邃,线条明朗,薄薄的嘴唇紧抿,深黑的眼眸中透出些疲倦,长睫微垂,阴影映落在眼下。

一个大男人,皮肤却那么白。

他倚在车身,帅气的模样引来行人频频瞩目。

穆杳在校门处看着他。想起前世死去时,他在她身旁,如野兽受伤的悲泣,眼底浓得化不开的痛楚,想起他那句压抑似饱含无限深情的“我爱你。”

想起那些年他对她的好。忽然,泪水就模糊了视线。

他是爱她的吧,不是哥哥对妹妹的爱,她想。

快步跑到他跟前,穆杳小心执起他温暖宽厚的手。

“杳杳,你怎么哭了。”他焦急的声音传来。

她什么都没说。

听着他低沉而有磁性的声音,穆杳突然想抱抱他,而她也这么做了。

感觉到穆杳抱着他的腰,脑袋还在他胸膛蹭了蹭。陆景笙顿时僵住。

她突然的亲近让他的心加快跳动。

陆景笙一手轻轻地拍打她的背,一手缓缓放在她的腰际。低头看着这个自己早已放在心尖上的人,陆景笙的眼底有着深沉的爱意。

穆杳就这样靠在他宽阔结实的胸膛,心中说不出的安定。

她想,这辈子再也不能错过他了。

陆景笙是个被逼着长大的孩子。在别的男孩还在撒娇闹腾的时候,陆景笙就早早地成熟。

陆爸陆文成和穆爸穆君泽是发小,从小就是特好的哥们。

陆景笙七岁的时候,陆文成和穆君泽开始一起做生意,起初真的很难熬。等到陆景笙十岁,生意才有了起色。

可是有一次陆文成和老婆宋芳去应酬回来的路上不幸遇上了车祸。

那天晚上下了大雨,路面很滑,开车的是何叔,陆家的司机。

走过一段山路时,轿车被一辆大货车撞上,冲下山坡,夫妻两人双双撒手人寰,只留下十岁的陆景笙。

陆家剩下的亲戚和陆景笙家都不太亲,养一个孩子这么大的责任也没人愿负。一个推一个,说到底也没人愿收留他。

而穆君泽觉得照顾好陆景笙本就是他应该做的。于是他把陆景笙带回了家。

陆景笙十岁时来到陆家,父母双亡,举目无亲对他打击太大,他僵硬地站在穆家客厅,谁跟他说话都不理睬。眼神有些呆滞,空洞。

穆妈陈韵依本性善良温婉,平日里和陆文成夫妇关系也很好。看到陆景笙这么小,却那么遭罪,眼下还变成这个样子,当场就流泪了。穆君泽一向严肃,也不免流露哀伤神色,眼眶微红。

这个时候躲在妈妈背后的穆杳忽然探出小脑袋,然后慢慢走到陆景笙面前。

鼻头红红的,脸上还有泪痕,眼里泛着水光,她还不大懂爸妈眼里的哀伤,只知道眼前的这个哥哥家里发生了很不好的事,以后要和他的爸爸妈妈分开,只能住在他们家。

陆景笙至今记得那天的事。

那个穿着白色公主裙的女孩用她小小白嫩的右手紧紧抓住他冰冷的右手,很温暖。

她用另一只手放到他背后轻轻拍打。

用稚嫩的声音说:“别怕,以后杳杳家就是你的家。”

陆景笙觉得有一股暖流就那样猝不及防地涌入他的心房。让他空寂的眼中透出亮光。

那年穆杳七岁,陆景笙十岁。

那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却是一次难忘的相见。

来到穆家的小小年纪的陆景笙性子很冷,也不爱说话,但他对穆家的长辈是很尊重的。十岁的陆景笙还是一副小正太模样,但他很多时候表情是严肃,甚至有些冷漠的。他很懂事,自己的事总能处理的很好,只是他缺少这个年纪的孩子该有的天真,穆爸穆妈看到他这样也是心疼。

穆爸穆妈很喜欢陆家的这个孩子,他们把陆景笙当成自己的小孩,只是陆景笙和他们并没有多亲昵。还好,他对穆杳是特别的,他们看得出陆景笙是愿意和穆杳亲近的,不然,他们真该担心了。

七岁的杳杳上一年级,陆景笙是四年级。

他们的小学离家里不算远,走路的话,不用十分钟就可以到。穆杳喜欢安安静静地拉着陆景笙的手去上学,这样让她感觉很安全,尽管陆景笙也还是个小孩,但穆杳就是觉得他是可以信任的。

陆景笙觉得被一个人依赖信任的感觉很好,看着两人相握的小手,他觉得心里有一丝暖意。

穆家的生意越做越好,穆爸穆妈更忙了。家里的工人何妈自己有家人要顾,平常负责做饭和清扫,要照顾两个小孩也忙不过来。

陆景笙这个小大人就负起照顾穆杳的责任,但其实大多数时候杳杳是安静乖巧的,也懂事,不怎么让人操心。两人其实是相互陪伴。

何妈很喜欢陆景笙,有礼貌又聪明,十几岁的少年,周末时不像自己的小孙子,整天玩游戏,却愿意跟着她学做饭。

不多话,总是认真地听她说,细心记下需要注意的地方。而他学的都是穆杳喜欢吃的菜。陆景笙这样做有他的打算。

他的这些,穆爸穆妈看在眼里,内心都是欣慰的。偶尔相视一笑,眼里的意味大家都明白。只是谁也没料到最后一切都脱离了预想。

陆景笙上初中后,学校离得远些,要骑自行车去。穆杳还在念小学,陆景笙不骑那种特别能耍酷的变速自行车,而要带后座的,每天载穆杳回校。

陆景笙学习成绩很好,他本来就生的聪明,学习又认真踏实。

虽然穆家的人都对自己很好,但寄人篱下的那丝阴霾,不是说抹去就能抹去的。那时陆景笙最大的愿望是可以尽早独立。

有一年,他们全家到一个山谷野杏花林观光游玩,白的,粉的杏花热烈地开着,遍地是润泽青绿的草,一眼望去,花繁草盛,像世外桃源般。

休息时,他和穆杳坐在一棵杏树下,穆杳把头靠在他肩上睡着。

十六岁的陆景笙小心地把一片片飘落在穆杳头上的杏花取下,眼里盛满温柔。

他在穆杳头顶低喃:“杳杳,长大后嫁给我好不好?”

穆杳依旧睡得香甜,陆景笙听着她的呼吸声。

他忽然笑了起来,笑容温暖动人,眼角眉梢有幸福的影子在跳跃。

在那满树的杏花映衬下,一切美好得如画。

陆景笙在商业上也有天赋,他大学时就到穆爸的公司学习磨练,他的能力和态度大家有目共睹。

大学一毕业,他到公司正式上班,第一份工资他用来买了一枚Cartier的铂金钻戒,做工精细,样式简约大方。那个夜晚,他借着月光,把它翻来覆去看了好久,他的眼中有光芒闪动,是对未来的憧憬。

如果说在商界,他是一头猎豹,敏锐,犀利,那么在爱情里他像头老黄牛般踏实,甚至有些笨拙。

陆景笙不会花言巧语,也不会直接说明自己的心意。他想用行动证明,他以为自己苦心经营并为之奋斗的是两个人共同的未来。

当他知道穆杳对另一个男人一见倾心后,他觉得有一双手在撕扯他的心脏。

穆杳对那个男生一次次告白,他是知道的,他却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阻止她吗?他知她虽一向对什么都似乎不太在意,但只要是她在意的,她的内心会有种冲劲支撑着她,而他难以阻挡,强行阻止可能还会被她讨厌。

那么告诉她自己爱她?只怕会让她更困扰吧。

遇上穆杳,他是那么的小心翼翼。

陆景笙突然很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告诉她自己的心意。

知道她没被接受,开始是有些窃喜的,可当发现她慢慢变得消沉,痛苦。他苦笑,觉得那个男生和他在一起也是好的,这样自己还是能陪在她身边的。

只是他没想到有一天他的杳杳会毫无生气的躺在他面前。

有一瞬间,他想:“为什么死的不是我?”

在她的身体即将被火化时,他低声说:“杳杳,我爱你。”

我爱了你很多年。

我以为,你会是我的,我也会是你的。

可这噩梦般的结果,他无力承受。

当你离去,我忽然觉得自己一无所有。

作者有话要说:  

☆、穆杳的改变

坐在陆景笙的车里,穆杳没说话,刚刚在校门外抱着他的大胆行为让她现在都有些局促不安,真是太不好意思了。而陆景笙因着她突然的拥抱依然心潮澎湃。

陆景笙送她回家后直接回了公司,穆杳自己一个在家,看到熟悉的一切内心是激动的,她是死过一次的人,她更明白有些东西的珍贵。

回到房间,还是那个整洁舒适的样子。躺在床上,穆杳拿脸蹭了蹭被子软软的毛茸茸的被面,舒服得想要叹息。

床头上有个半人高的毛绒玩具熊,它有雪白细滑的绒毛,戴着绿白相间的格子领结,手掌和脚底的花纹也是格子的,很可爱。穆杳直直地望着它黑得发亮的圆眼睛,就想起陆景笙那黑夜般深沉的眼眸。

这只玩具熊是陆景笙送给她的十二岁生日礼物。

十五岁的少年,高高瘦瘦,还有些青涩的面容,沉稳的气度已然初露,他面无表情,怀里却抱着个可爱的玩具熊,奇怪的组合,有些别扭。惹得穆杳不由轻笑。她从他怀里抱过它,一脸喜悦满足,陆景笙的眼睛也亮亮的。

傍晚穆爸穆妈回家,一天的工作,让他们难掩疲倦,看着一如既往神情严肃的穆君泽和温柔慈爱的陈韵依,穆杳眼底湿湿的,她暗暗决定这次不能再让他们担心了。

晚上十点,穆杳拿着杯白开水到陆景笙房间。他还在看一些文件。他的房间干净整洁,就是风格冷了些。

“景笙哥,你喝点水吧,早点休息。”穆杳放下水杯说道。

“好,杳杳也早点休息。”他笑了笑说。

“嗯。”

房门关上,陆景笙望着透明的水杯,眼里明灭不定。

几天后,陆景笙站在办公室的窗前,穆杳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

“景笙哥,中午你有空吗?”

“有。”

“那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

“好。”他的眼里有柔和的光。

“那地点你定吧。”语气里似乎有些愉悦。

“嗯,等一下我过去接你。”

“嗯。”

陆景笙看着手机,不由漾起一个微笑,驱赶了脸上的寒霜。

沙发上的方舒奕一脸玩味地看着他。

“啧啧,真应该让女同事们看看她们的冷漠男神,陆总经理的这个样子,这笑都让我感受到春天的气息了。”

陆景笙瞥了他一眼,也不跟他废话。留下句“下次再约。”就拿起椅背上的外套要离开。

“唉,明明是先跟人家约好了一起吃饭的,这样重色轻友真让我寒心啊。”方舒奕摇头说道,戏谑的看着他走出去。

陆景笙就这样抛下合作伙伴兼好友方舒奕同志扬长而去。

陆景笙看着穆杳站在校门口,周围来往的人很多,他只定定地看着她。最近穆杳跟他亲近了些,他隐隐觉得好像有什么在无形中改变着。她竟然还主动疏远了赵安临。这样的改变让他有疑虑,但却是他很乐意见到的,他想把握好这个机会。

穆杳看到了陆景笙,她对他愉悦地笑了笑,主动挽起他的手,两人离得很近,陆景笙觉得手臂上的温度炽热,烫得他的心不停颤抖。

穆杳以前把他当大哥哥,依赖信任,年纪小一些时,比较亲昵的举动也是有的,但当她逐渐长大,特别是在有了喜欢的男生后就开始注意和他保持距离,把界限分得太清,像这样的举动都少,而这次的挽手又让他觉得和以前的略有不同,多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在餐厅里,穆杳拿起菜单,指了指一个较辣的菜说:“我们吃这个好不好?”

陆景笙看了看她指的菜,把头转到一边,有些不自然的说:“ 差不多是这个时候了,你吃这个对身体不好。”耳朵有些红。

穆杳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面颊发烫。她都忘了自己大姨妈刚造访没多久了。

这种事他怎么记得这么清楚,穆杳先是囧了囧,而后想到他对自己的关心又觉得心里头痒痒的,莫名感动。

“你来点吧。”她小声地说。

陆景笙点的基本上都是穆杳喜欢吃的菜。

他边吃边想,自己煮的好像也不比这个差。

陆景笙吃饭的样子很好看,沉默,不慌不忙。腰板挺直,姿势优雅。穆杳觉得看着他吃饭就是一种享受。

租房小客厅内,陈欣曼在看电视,穆杳刚吹干头发从房间走出来。

陈欣曼对着她勾了勾食指,挑了挑眉说:“杳杳,过来。”呃,穆杳顿时觉得她一脸猥琐。

“听说你今天跟陆大哥一起共进午餐?”

“嗯。”

“感觉怎么样--”你干嘛把尾音拖那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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