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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乔家小巴 当前章节:15054 字 更新时间:2026-7-9 18:12

“今年三岁半。”

等他说完,我又白了他一眼,脑子里突然想起了最近看到的一个很火的故事,便干脆把那个故事讲给他听了。

微风徐徐,吹打在我的脸上,原本如镜,平静如镜的湖面泛起了涟漪。

“这故事是我从网上看来的。从前,有一对恩爱的情侣,彼此相爱,大学一起去美国的某个城市留学。很不辛,有一天他们被那个城市的一个杀人狂抓住了,成了杀人狂的牺牲品。他们两个人被装在机器上,只要一分钟,位于他们腰部的尖刀就会撕裂他们的腹部,将他们同时杀死。那个杀人狂很变态,因为生还的方法只有一种,就是玩剪刀石头布的游戏机,胜者生存,败者死亡。于是,情侣决定一起摁拳,双双殉情。可是,最后男孩子除了剪刀,生还了,而女孩子出了布,被尖刀剖开了肚子,当场死亡。”

我简单的概述了这个故事,而阿秋的脸色很难看,嘴角抽搐着,对我说:

“在这么美好的洱海边,你居然和我说这么个故事。蔻蔻,你简直就是个变态啊。”

“呵。”我冷笑一声,耸肩摊手,然后抽出了嘴里的香烟,问着阿秋:

“对于那对情侣,你怎么看?”

“男孩为了救女孩,准备做自我牺牲,出了剪刀。可女孩偷偷使坏,想要活命,出了布,最后害人没成,害死了自己。这是男孩对女孩的爱啊。”

“阿秋,你个男人真狭隘。”我道,然后继续说:

“有可能女孩早就猜到男孩要自我牺牲,准备出剪刀,于是,她为了让男孩活着,自己出了布,从而成全了男孩。”

“所以说,你觉得是在感情里,女人比男人付出的多?”阿秋问着我。

话说,阿秋已经把这个问题上升到两性感情付出的方面上来了。

阿秋这么一问,我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毕竟,我一向认为,在爱情中,女方的牺牲,容忍和付出,往往是男方想象不到的。自古以来都是“痴心女子负心汉”,再加上刘先生背叛我的事,我那种想法已经根深蒂固了。

“蔻蔻,非也,其实我刚刚还想到一种结局。女孩为了保命,自私的出了布,男孩知道女孩一定会出布,所以出了剪刀。”

听到阿秋这么说,我挠了挠有些发痒的头皮,只道:“你这是在往最丑恶的方面去想。”

“在你眼里爱情是什么样的,这个故事的结局就是什么样的。”阿秋道。

听阿秋说了这么一番话,我一惊,用赞许的眼光看这阿秋。阿秋见我好像很钦佩他,尾巴便翘到了天上去,然后吐了吐舌头,跟我说:

“其实这故事我早就看过了。”

“那你干嘛还装一副没听过的样子?”

我顺手执起了一块石子,往洱海掷去,溅起一个小小的水花。

“想听听看你的见解。”阿秋这么说着,然后又是没素质的随地乱扔烟头,将其踩灭。

我淡淡的笑了两声,看着眼前偌大的洱海,感叹道:

“你瞧瞧,即便你我社会地位极高,钱赚的再多,在这山水之下,洱海之畔,我们不过都是渺小脆弱的草芥。”

“那是自然。以前,我坐在办公室里,天天和金钱打交道。可是,其实那些不过是过眼云烟。”阿秋说着,翘起了二郎腿,然后又道:

“在这个社会里,想要生活便要有钱。可是,我觉得,钱不在于多,够花就行。”

“你这算是看破红尘了,我觉得去了西藏,佛祖肯定会收你。”

我调侃着阿秋,可是阿秋没有像平时那样嬉皮笑脸的吐槽我,而是摇了摇头,喃喃道:

“不,不,我六根尚未清净。”

后来,我没有再追问下去,我想阿秋这个人,如果想倾诉,那他肯定会自己主动找我,然后倾诉一切。

再后来,我和阿秋随便找了个饭馆吃饭,老板是个健谈的白族人。最后,结束洱海之行的我们又搭顺风车去了丽江。

02

我们到丽江古镇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天还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正值一月份,还没到过年的时候,是丽江的旅游淡季。我和阿秋把房间打理好后,便背着包去镇上的小饭馆吃饭,吃的都是辛辣的纳西菜。由于我和阿秋是是不善于吃辣的江浙人,全程我和他都是流着眼泪和鼻涕吃完的,颇为滑稽。吃完晚饭,我们没有立刻回客栈,而是在丽江古城的老街上瞎逛,买买路边小吃,拍拍夜景。

后来,我们就钻进了传说中的丽江古城酒吧一条街,找了间火塘酒吧坐下。当酒吧的小哥儿把价目单递给我们时,我扫了一下价目单,说真的,我被各类酒水的价格吓到了,最后随便点了两瓶锐澳鸡尾酒。本来我和阿秋就打算小酌一杯,然后就回客栈休息,谁知道阿秋一进酒吧,就开始微信摇一摇了。手机的提示音不断的响起,阿秋见着漂亮妹子就加人家,然后开始跟人家聊骚。

坐在我身边的是一对男女,男人穿着干净休闲装,女人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穿着碎花小洋裙,我想这大概是一对出来旅游的情侣。阿秋跟人家聊骚聊的气劲,我便一边饮酒一边听着隔壁那对男女的对话。我一开始以为他们是情侣,言语之间,才知道那男的和那女的是刚刚才认识的。三言两语后,那男人便把身上的皮衣披在了那女人的身上,拉着那女人的手,走出了酒吧,消失在灯火之中。

我当时就那个震惊,阿秋看到我一脸惊愕便喝了一口酒,然后嘲讽道:

“丽江是中国首屈一指的约炮圣地,没什么奇怪的。”

“呵。”我冷笑一声。

我并不排斥床伴这样的关系,但是对于一夜激情,天亮分手这种事我始终是接受不了的。一来,我不是一个喜欢刺激的人,二来,我不愿意让一个我不信任,甚至不知道对方任何信息的人触摸我。阿秋握紧了手中的酒瓶,看着酒吧里来来往往的人,只道:

“别这么古板嘛,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快乐。”

“至少我懂什么叫慎独。”我反驳道,然后提起酒瓶,猛地喝了一口酒。

我绝非圣贤之人,但我也绝非作践自己,不自尊自爱之人。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正所谓,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阿秋解释道,然后眼光落在了一个坐在角落,手里捧着本书,穿着格子雪纺裙,黑色雪地靴的文艺女青年。

之前,阿秋和我形容过他喜欢的女孩类型,大抵就是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里,那种坐在灯火阑珊处,独自倚栏凭风,耐得住寂寞的貌美佳人。

我看了看那坐在角落里的那个女子,心想,看来那女子就是阿秋的款。

果不其然,阿秋放下了手里的酒瓶,用眼神示意我,离开了坐位,欢快的走到人家姑娘那边去,跟她搭讪。其间,我扫了那边几眼,由于酒吧的灯光过于昏暗,再加上我是个近视眼,以至于我看不见阿秋和那女子的表情。没过十分钟,阿秋便垂头丧气的回来里,嘴里还暗暗咒骂着。

我见他蹙着眉,一脸布满的样子,便问:“怎么,不是你的菜?”

“长相五分也就算了,表面是个文艺清高的女青年,实际就是个思维混乱的抠脚女汉。”阿秋说完,便扶了扶额,随即大口饮了一口酒。

“怎么说?”我瞥了那女子一眼,只见又有一个男人跟阿秋一样,屁颠屁颠的走上去跟她搭讪了。

“我看她在读普希金的诗集,普希金又正好是我最喜欢的诗人,就跟她开始攀谈。想着能不能从普希金的诗集,把她骗到手。可谁知道,她连普希金的全名是亚历山大。谢尔盖亚维奇。普希金都说不清楚,我想那就算了,毕竟老毛子的名字难念。后来,我再和她说起当年普希金和丹特士的决斗,她浑然不知。”

阿秋说道这里,气不打一处来,然后把酒瓶重重的放在桌子上,长叹了一口气,只道:

“唉,算了,与其找人约,炮,不如你这个大龄女青年来得舒畅。”

“阿秋先生,我是该生气还是该庆幸呢?”我问着阿秋,脸色阴沉的阿秋突然噗嗤一笑,然后挠了挠头,对我说:

“蔻蔻,你不觉得你冷静的让男人觉得不可高攀嘛?”

“是吗?”我喃喃道。

脑海里想着的是那样我捉刘先生和粥粥的奸,刘先生用力的摇着我的身体,问着我为什么不可能像一个娇弱的女孩子一样去讨好他,去夸赞他。我一直明白这是我的问题所在,可是,就像凯莉说的,总有人会欣赏茧形大衣的美的,总有人会欣赏我的冷静的,而我就在原地等那个人来。

“我知道,你不是随随便便的女孩子。蔻蔻,这样很好,继续保持。”

方才指出我的脾性过于高贵冷艳的阿秋,突然又夸赞我自律矜持,还叫我继续保持。我点了点头,想到他刚刚和那女子搭讪时,说起普希金,便问着:

“你也喜欢普希金?”

“对啊,最喜欢《我曾经爱过你》。”阿秋说着,用手转着手里的那个空酒瓶。

当我在大理的青年旅社,坐在篝火边看王海桑的诗集时,我觉得当时坐在我身边的阿秋是落寞的,而那一刻,当阿秋说完普希金的时候,他的眼里的黯淡,我一览无余。

阿秋平日里是个嘻嘻哈哈,不修边幅,痛快吃肉痛快喝酒,痛快找别的女人一夜共赴云雨的男人,但实际上,这阿秋一旦动了情,比任何人都陷得深。

“如果当时普希金不为了娜塔莉亚和丹特士决斗,那他应该能写出更多的诗,让我们这些后人品读。如果我是普希金,作为一个只会写诗写词,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我才不会为了一个出轨的娜塔莉亚和丹特士绝斗。”

阿秋解释完,我没有说话,只是轻微的摇了摇头,便是不赞同。

03

饮完了一瓶酒,我和阿秋便立刻了火塘酒吧,踩着古镇街上的青石瓦砾,在夜色之中,慢慢踱回了客栈。回到客栈已经是晚上十点,我和阿秋开了一间标间,阿秋去洗澡,我便盘着腿坐在自己的床上看电视。

随便按了按遥控器,我便看到电视台正在重播今天的娱乐节目。今天刘先生和粥粥大婚,是娱乐新闻的头条,恰好那个娱乐节目有记者去现场采访了,还拍了录像,我便抱了个枕头,看着那则报道。

今天,作为新娘的粥粥很美,穿着白色的婚纱,头上戴着蕾丝白纱,站在刘先生的右边,挽着刘先生的手,幸福的笑着。听记者说,她身上那件收腰鱼尾小拖尾的婚纱是王薇薇的,十分昂贵。刘先生亦是十分帅气,往常塌下来的刘海被梳到了一边,西装革履,笔挺的站在粥粥的旁边。

看到这里,孤身在丽江的我漂泊的我,喉头一酸,但一想到还有阿秋那个逗比在,我就努力忍着,不让自己哭。也不知道那个电视台的摄影师跟我作对还是什么,摄像机的机位放在了一个不错的观礼位置,在那个位置上可以清楚的拍到两个人的表情,交换戒指到最后拥吻的过程。神父念着祝词,然后问着刘先生和粥粥愿不愿意的时候,他们都毫不犹豫的说愿意。

如果可以,我真想跑进电视机里,推开大门,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我不同意,然后拉着刘先生走。可是此时,我一个人在云南流浪,而且如果我真的去拉刘先生,他也不会跟我走。

等阿秋洗完澡的时候,那个娱乐节目早就结束,而我依旧抱着枕头,坐在电视机前,盯着电视机木木的发呆。

刘先生和粥粥结婚了,刘先生是有夫之妇了,可是,他的妻子,陪他走完后半生的人,不是我。

我明明想哭,却对所有人都笑着,最后变成了一个表情狰狞的可笑的小丑。

“蔻蔻,去洗澡吧。”穿着睡衣的阿秋用毛巾擦着他的湿漉漉的头发,然后唤着我。

他见我愣愣的盯着电视,不动也不会打他,便走到我身边,戳了戳我的脑袋,看看我还有没有反应。

我转头看着他,他似乎看到了我眼眶里的泪,便往后一退,只道:

“草,你眼睛怎么红的跟兔子似的!我对你可什么都没做过!”

我吸了吸鼻子,抹了抹眼睛,笑着道:“刚刚眼睛里飞进了一只虫子。”

说完,我立刻从包里取出了自己的东西,往卫生间冲。快速将卫生间的门反锁,忍到极限的我终究是不争气的哭了。我打开了花洒,生怕自己的呜咽声被阿秋听去。看到镜子里那个全身发抖,哭到眼睛红肿,头发乱糟糟的自己,我捂着自己的眼睛,长呼一口气,身子贴在门背上,慢慢蹲了下去。

我绝非无病呻吟之人,可我还没有到那种说放手就放手,说不爱就不爱的程度。

我恨,我累,我的感情王国分崩离析,于是,毫无头绪,惊慌失措的我做了个逃兵。可是,我发现,其实我根本逃不出这一片灰色的阴霾,游不出这个无底的漩涡。

作者有话要说:  噗哈哈哈,阿秋就是个逗比~~~话说,求评论求收藏啊

☆、滨离宫(三)

01

等我洗完澡出来的时候,穿着干净的白体恤,翠绿色的中裤的阿秋盘腿坐在在电视机前,驼着背,活像个小老头。他手里执着遥控器,眼睛盯着液晶屏幕,不耐烦的转台。听见我的脚步声,他转过身咧嘴一笑。我知道我的眼睛有些微红,眼圈周围还在发烫。

为了转移话题,我指着他那条翠绿色的中裤,一脸鄙夷的说:“基佬裤。”

我这么一说,阿秋就不高兴了,白了我一眼,说:“蔻蔻,这你就不识货了吧,这可是名牌!”他见我不信,就急了,恨不得把那条裤子扒了,秀给我看他裤子上那个标签。我扑哧一笑,朝他摆了摆手,然后径直走到我的床上,踢掉脚上的拖鞋,翻上了床,倚着背后的墙,坐着不说话。阿秋把电视的音量调低了,亦是翻上他的床,靠着他身后的白墙,和我面对面坐着,不说话。

丽江的夜不是寂静的,不远处酒吧里的佳歌美曲穿透了单薄的墙壁,刺激着我的耳朵。这个酒店的隔音不是特别好,隔壁房里的女人今日似乎兴致很高,娇喘声又嗲又甜,配着男人的喘息声,让人脸红。我和阿秋尴尬的笑了笑,阿秋甚至还恶作剧的敲了敲他身后那面墙,警告他们声音小一些,不要打扰别人休息。这些日子我一个人游走在外面,在酒店这样的事当然是见怪不怪的了。

“要眼药水吗?”阿秋打破了房间的沉寂,问着我。我摸了摸那双布满了血丝,干涩疲惫的眼,但依旧是要强的摇了摇头。

“红的跟兔子一样了,你这么走出去,人家还以为哥对你干了什么呢!”

阿秋说完,就打开了自己的登山包,掏出了一瓶眼药水,一包烟和一只打火机。阿秋随手把眼药水往我身边一丢,把房间的窗户打开,开始抽烟。清凉的眼药水滋润了我那双充血的眼,滴完眼药水,渴求尼古丁的我在床上抓我的打火机。好不容易找到了打火机,才发现它已经没油了。

“借我打火机!”我朝着阿秋唤,命令他快点把打火机丢过来。坐在我对面床的阿秋扁了扁

嘴,把他那把最心爱的Zippo打火机丢给了我。点燃了香烟,我就像个犯了毒瘾的病患,深吸一口香烟,来抚慰腹中的饥饿。阿秋和我坐在床上吞云吐雾,我俩手里各有一个烟缸。我想,如果在古时候,我们可能就是一对老友,坐在高山下,流水旁,手里执着的不是烟,而是棋子,桌边还温着一炉清酒,聊家常,谈人生。

“平常跟老虎一样迅猛凶暴的你,居然会哭。”

阿秋一本正经的看着我,烟雾中的他有些朦胧有些迷离,甚至有些仙气。后来,阿秋和我说,那天他极度缺乏安全感,伴着隔壁那女的妖娆矫作的叫声,他生怕把持不住,以至于像个憋屈的小媳妇,缩在床上不敢近我身。

“今天,我最爱的男人,跟别的女人结婚了。”我简单的概括道。

说起这来,这句话简简单单,听着不痛不痒,可阿秋不知道,一字一句对我来说,都是割肉削骨,疼的厉害。听我这么说,阿秋没有说话,埋头抽烟。

“我的事特别狗血,比平日里电视上播的家庭伦理剧还狗血。”说完,我冷笑一声,将香烟搁在了烟缸上,让它燃尽,而我自己则朝着天花板吐了几个圆形的眼圈。

“家庭伦理剧还是从生活里取材,再狗血的事哥都碰到过。”

彼时的阿秋就像个抠脚老汉,抽着烟,翘着二郎腿,就少一瓶二锅头了。

“我真的很爱他,可是,你们男人啊,就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别的女人的香床罗枕总比自己女人的好。今儿,他就和那个三儿结婚了,我呢,落得孤身一人。”

“三儿?你居然能碰上三儿!你不挺好的么,那男人还不知足。”阿秋表示有些惊讶。

诚然,在所有人眼里,我是个好女朋友,将来也是个精明,顾家,能干的好妻子,可是,刘先生最后还是选择了年轻可爱的粥粥。当然,也不是长着花瓶脸,身材良好的粥粥不好。

“斯嘉丽约翰逊和盖尔加朵,你上哪一个?”

我呢,把宛若天仙的粥粥比喻成金发碧眼,窈窕靓丽的斯嘉丽约翰逊,而把自己当成那身材平板的盖尔加朵。

“当然斯嘉丽约翰逊啊,人家胸是胸,臀是臀。盖尔加朵虽然漂亮,但男人的话,一般都会选斯嘉丽约翰逊啊。男人嘛,你必须给他一种征服感和成就感。”说着,阿秋瞥了我那平板的身材一眼,笑着道:

“该不会因为你那小学生身材,人家才不要你吧。”

“滚!”我吼了一声,抄起床上的枕头往阿秋那边砸。

“我擦,你悠着点。”被香烟呛到的阿秋咳嗽了两声,然后见我蜷着身体不说话,便安慰道:

“别难过,这才多大的事。他不娶你,是他的损失。”

“我对他那么好。”我说着,脑袋里回忆着以前我和刘先生的曾经,扬起手抹了把脸,吸了吸鼻子:

“可是,为什么,到最后,他还是要走?”

“哎呀,你别哭啊,天底下好男人多得是!再不济,就把他给抢回来呗,反正结了婚也可以离婚。”

听到阿秋这么说,我摇了摇头,将身子躺平,然后把房间的灯都关了。顿时,房间

里一片漆黑,香烟上的火星子告诉我阿秋依旧盘腿坐在原地,靠着墙抽烟。

“离婚的话,是三个家庭的事了。不过,出来混,早晚都要还的。你那主意不错,我考虑考虑。”我盖上了被子,枕着柔软的枕头,侧着头问着还在抽烟的阿秋。

“傻货,别当真,我也是随便说说的。”阿秋掐灭了手上的烟头,起身喝了口水,然后躺到了床上,劝着我:

“那种瞎了眼的男人不值得你这么做,听见没?”

“听见了。”我应着,翻了个身,背对着阿秋。

良久,我用手指扣着眼前的白墙,也不知道身后的阿秋睡了没,就轻声问着:

“明天,我们去哪儿?”

阿秋一开始没应我,我以为他睡着了,就不打算说话了。谁知,那家伙长叹了一口气,平时散漫的声音里多了一份忧愁,说着:“蔻蔻,去西藏之前,和我拐个弯,去兰州吧。”

“兰州?”

印象里,貌似阿秋对兰州这个地方情有独钟,比如他特别喜欢抽兰州这种烟。

“嗯,算是故地重游。”

“好,姐陪你走一遭便是。”说完这一句,阿秋那头便传来了嬉笑声。

后来,我和阿秋再也没有说话,只是很平静的在丽江这个小酒店里渡过了一夜。后来,阿秋说,他后来那会还真没想着要把我扑倒,脑袋里一个净的想着怎么劝我不要干傻事。

02

第二天的清晨,我和阿秋办好了去兰州的手续,就早早的退了房,为黄河之都,兰州进发。一路上,我很想问阿秋为什么去兰州,可是,我始终问不出口。就像我之前说的,除非阿秋自己肯说,否则我问什么都是白搭。离飞机起飞还有一个小时,阿秋和我坐在候机室,低着头玩手机。玩了一会儿,我的脖子就开始酸痛了,于是我只能够站起来走动走动,活动筋骨。小小的机场里流动着各种人,有的是准备踏上旅途的离人,正同自己的亲朋好友诉说些什么。有的是回到丽江的归人,正同自己的亲朋好友拥抱,然后勾肩搭背的离开机场。

我和阿秋,两条从祖国东南部的沿海滩涂往西南部的高原雪山走的人,两个因为心中没有灯塔,在一场分不清东南西北的风雪中迷失的可怜虫。我和阿秋聊天聊得很投机,阿秋读过我喜欢的诗集,喜欢我最喜欢的诗人,说实在的,阿秋很合适做我男朋友。只是,我不希望因为做了恋人,从而失去一个好朋友。

“蔻蔻,别在哥面前瞎晃!”

认真的打着手游的阿秋恼了,朝我喊了一句,声音里带着浓浓的鼻音。寒冷的冬天,阿秋是个喜欢卖骚的男人,整天穿个短体恤,绿色中裤在酒店乱晃,以至于他成功的染上了感冒。

“以前我特别想去兰州,可是没有人陪我去。这回我第一次去兰州,我就特别高兴。”

说着,我又乖乖的坐回了阿秋的旁边。我对兰州这个地方的期待和憧憬是因为我喜欢的乐队,99年在兰州成立的低苦艾,所有歌曲当中,最喜欢他们的《兰州兰州》。

“看把你乐的。”阿秋放下了手里的手机,看着一脸雀跃的我,亦是笑了。

阿秋是个典型的浪子,我和他一起旅行的期间,极少有人打电话给他,他也不是个乐于玩社交网络的人,所以,他握着手机的时候,不是在游戏,就是在看电子书。用他那个逗比的一句话说的好,那些东西不过是束缚他这匹野马的缰绳,一旦拥有,哪天准备只身而退的时候,反而多了顾及。所以,与其拥有,不如敬而远之。虽然,他这番话在我眼里,就是他为他在天地之间,孤身一人,茕茕独立做的辩解。算了,他茕茕独立,我孜然一身,其实都一样。

后来,我们登上了飞机,俯瞰了一会祖国西南部的山水,便到了兰州。从小生在湿润的江南,一到兰州,我就觉得特别的干燥,感觉脸上那张脸皮已经脱水到可以撕下来一般。我和阿秋很快找了一家快捷酒店,然后确定了下路线,开始游玩。阿秋似乎对兰州特别的熟悉,他知道哪辆车通往哪儿,怎么去那个景点,还会说几句兰州话,好似他根本不是杭州人,而是个地地道道的兰州人。夜里,阿秋带我去了一条又名的小吃街吃东西。兰州也算是个多民族的地方,以前我在江南的时候,身边几乎都是汉族人,而当时我站在那条街时,才体会到什么是多民族杂居了。有带白帽的回族男子在面摊上擀面的,有带着头纱的回族妇女在面摊上切牛肉的,还有几个回族少年在摊子旁边玩耍的,当然,整条街上也有不少汉族人的摊子。

我和阿秋找了位子坐了下来,各自点了一碗兰州牛肉拉面,后来,阿秋一时兴起,便和我比起吃面来,说什么,如果我吃的比他快,他就答应我做件事。我的家乡向来兴吃面,以至于我能很快速的把手里的那碗面吃完,击败阿秋。

夜里,吃完那碗拉面的我肚子胀的鼓鼓的,就像个圆滚滚的皮球。走到一半,走不动的我干脆就拉着阿秋坐在路边的石阶上,稍作休息。小声的打了个饱嗝,阿秋就嘲笑了我半天,接着,他就自顾自的哼起调子,唱起歌来。

“兰州,总是在清晨里出走。”阿秋哼了这一句,我脑子里倏地空白一片。

这明明就是《兰州兰州》的调子和歌词,原来阿秋也听低苦艾这种小众乐队。

还没等他唱下一句,我便接着他唱:“兰州,夜晚温暖的醉酒。”

“咦,你也听低苦艾?”阿秋看着我,充满了不可思议的意味。

我莞尔一笑,点了点头。阿秋淡笑,从衣服的裤袋里抽出了那包兰州烟,点燃了一根,抽食着。

“刚吃完饭就抽烟啊!”我感叹道。

阿秋便吐了一口烟在我脸上,然后一副过来人的样子,教训着我,说:

“你们那不是有句话叫,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么。”

“你怎么知道?”我问着阿秋。

“唉,我有天去你家乡出差的时候,一炮友告诉我的。”

果然,阿秋就是个阅女无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花花君子。说他花花君子是因为,一来,他遇到过的女人和上过的女人,绝对是多到我数不过来。二来,虽然他某些方面散漫随意,但他绝对是个有文化有才华的君子。

“阿秋,你有没有真心爱过一个人过?”我随口一问。

阿秋先是被香烟呛了一口,大声的咳嗽,然后那副嬉皮笑脸,油嘴滑舌的样子全无,取而代之的是苍白无力,唉声叹气的样子。我想,我这句话是说到阿秋最深层的心坎儿里了。

03

“爱过,一个兰州女孩儿。”阿秋简单的回答着。

晚风吹乱了他额前的刘海,碎刘海将他那双眼遮掩住了,彼时,我看不见他眼里含着会是什么样的情愫。故地重游,物似人非,我猜,大概是百感交集。

“哦?想不到你还有这么一段,真真想不到。”兰州夜里的气温很低,我裹紧了自己,生怕自己和阿秋一样,感冒流鼻涕。

“别看我现在这样,我以前也是个痴情种。”阿秋在我脑袋上敲了个毛栗子,然后长叹了一口气,开始跟我回忆他之前和他那个兰州姑娘的爱情故事。

“我大三的时候,在学校的联谊会上遇到了她。我记得很清楚,她披着那头如风幡一样的长发,穿着一条碎花的连衣裙,身上带着淡淡的洗衣粉味,独身坐在角落里喝茶,整个人看上去很端庄秀气以及文艺。当时,我瞧她那副打扮,以为是本地的杭州小姑娘,便跟主动跟她搭讪,搭讪以后才知道她是兰州人。”

“很难想象你一副青涩秀气学生样的样子。”我听完阿秋的描述,便捂着嘴笑。阿秋白了我一眼,连连跟我辩解,只道:

“拜托,那会儿哥带着个眼镜,还是学生会的,一看就是品学兼优的优等生。”

“哥,您继续说。”我脑海里幻想着的是学生时期时,阿秋的样子。

其实阿秋的五官一看就是个典型的杭州奶油小生,肤质细腻,有两三点雀斑,脸蛋光泽红润,高高瘦瘦,虽然如今看上去有点像个懒散的烤串青年,但我想那会架个眼镜,手里捧着本书的他,怎么也算是个秀气书生。

“我勾搭女孩子从来没失败过,每每都是手到擒来,可是,我这个常胜将军就败给了她。她是个家教严格,中规中矩的中文系女生,和我认识的那些随随便便和人滚床单的女生不一样。我本是就是杭州人,大学又在杭州,以至于我可以开着我的小车带着女孩子去兜风。我记得,有一回我想载她去玩,谁知道她当着所有人的面,让我下不了台,很难堪。”

“那你还喜欢她做什么?”我好奇的问,昨天阿秋还和我说男人喜欢娇滴滴,顺从自己的女孩子,可他当时喜欢的兰州姑娘性子,在我看来,十分的高傲,甚至洁身自好。

“大抵是想要征服。”阿秋喃喃道,见我不解,便笑着解释道:

“游戏人间多年,找到一个非同寻常的女人,就勾起了征服她的念头。”

“噗,我觉得这种剧情就和我年轻时看过的言情小说一样。”我吐槽道,诚然,这种男主为了追求不一般的女主,最后被女主捕获的桥段,实在太常见了。

“她可不是一个布娃娃或者一束玫瑰解决的女人。她是中文系的,平日里就喜欢呆在图书馆或者阅览室看书。追她的时候,我干脆化身文艺男青年,读她读过的诗集,认真记下笔记,记下自己的读后感,和她从诗词歌赋慢慢交流,最后才追到她。和她谈了四年恋爱,我读完了一整个书店的书,后来,不看书就觉得浑身难受,所以,即便你读鲜为人知的王海桑,我也知晓

听完阿秋的话,我才明白他为什么会读那么多的书了。

我本来不是个喜欢读书的人,没什么耐心读书,后来进了大学,实在无事可做,便开始读书。久而久之,就喜欢上了那种纸张的厚实感,以及书里的墨香味。

自我救赎从读书开始,这句话是一点都没有错的。

“后来呢?”我问着阿秋。

阿秋如今依旧是单身一人,虽然身边的女人真的很多。但是,我想,那位兰州姑娘一定是他心目中重要的女人,所以,他才会避开西藏,从丽江特地赶到兰州来。

“后来我就追到她了。大学两年恋爱,我跟她,吵过架,分过手,和过好,但是,最后总算是熬到了毕业。我们穿上学士服,照了很多合照。当时,我们在学校里也算是被同学看好的一对,有人看见我俩,就催着赶紧结婚办酒席。毕业典礼和散伙饭一过,我在学校的篮球场上跟她谈过今后工作以及结婚的事。这一毕业,工作地点对我们两来说,就是一道坎。我跟她讲过结婚的问题,她是那种好强,不愿意做家庭主妇的女性,以至于我主张先工作后结婚,她万分同意。可是,我父母希望我留在杭州工作,毕竟杭州是大城市,像个我这种精算师很吃香。可是,她父母在兰州为她找好了一份语文老师的工作。”

阿秋回忆着,把手里的香烟丢在地上,然后踩灭。

“为了这个事情,我和她先是商量,后是争吵。当然,我父母一开始就希望我能找个本地姑娘,再因为这个工作额事情,对她印象也不是很好。可最后,我还是妥协了,违背了父母的意愿,放弃了杭州的高薪工作,跟着她来了兰州。在兰州,她在中学里教语文,我则在一家会计事务所做会计,还算不错。差不多在兰州生活了一年,我便跟她求婚,和他家人提起了结婚的事。”

阿秋说到这里,蹙着眉头。其实,我很想告诉他,他那种想笑又想哭的样子,很纠结很难看。

“可是,蔻蔻啊,谈恋爱是浪漫,结婚就是过日子,这根本就是两回事。”阿秋说完,双手捧着那张面色发白的脸,揉乱了自己的头发,一副似乎很痛苦很纠结的样子。

以前,我父亲不喜欢刘先生,当他知道我一开始是因为刘先生的美貌而喜欢他时,他跟我说,长得好看的男人能给我的是故事,而心地善良的男人能给我的是日子。当时,我还责怪父亲看人不准,说坏刘先生,现在想来,父亲果然是历经风雨,不会看错人。

作者有话要说:  求评论求收藏...阿秋么...唉,我也爱阿秋这个逗比啊...

☆、滨离宫(四)

01

讲到那里,我和阿秋都觉得有些口干舌燥,阿秋便去附近的烧烤摊上买来了烤串和啤酒,跟我在这个冬夜里狼吞虎咽起来。我大口将嘴里那口味辛辣的鱿鱼嚼烂,咽下入肚,再大口的饮了一口冰啤酒,享受啤酒的泡沫在嘴里爆炸的感觉,正所谓畅快淋漓。阿秋同我一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可微醺的我始终觉得风里似乎飘着几滴雨。或许,是我已经醉了,分不清彼时的天气是晴还是雨。阿秋给我递了串羊肉串,我不顾形象的撕扯着竹签上的羊肉,阿秋则笑着畅饮,不时还发出那种啧啧的赞美声。几杯啤酒下肚,阿秋握着手里的啤酒罐,然后继续和我说着他和他那位兰州姑娘的悲伤故事。

阿秋埋头喝了一口啤酒,又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烟,看着夹在指缝里的那根烟,他笑着问:

“哥刚才说到哪了,买个烤串给买忘了。”

冰凉的啤酒刺激着我的胃,似火在烧,我夺过了阿秋手里那根即将被他浪费的香烟,深吸一口,道:

“就你跟着那兰州姑娘求婚了,接下来,如何了?”

“跟她求了婚,她也欣然接受了。可是,当我们准备高高兴兴的去民政局领证时,现实里的一些问题把我们一步又一步的逼退,甚至让我和她分道扬镳。求婚后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我想带着她回杭州发展,而她那对本身就不希望她外嫁的父母坚持要她留在兰州做语文老师,于是她陷入了两难的地步。她当时和我说,她很为难,一边是深爱着的我,一边是血浓于水的双亲,她无从选择。为了这个事情,我们纠结了半个月,后来,不想她为难的我还是退步了,在她上班的学校附近买了房,付了首付。但是,为了这个事情,我父母特地连夜从杭州飞到兰州,制止了我,还和她的父母发生了一些摩擦。”

阿秋说着,便深吸了一口气,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苍白和无奈之色。诚然,我从来没有考虑过这样长远的问题,因为当时我和刘先生还没谈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就分手了,离开了对方。婚姻,一桩链接三个家庭的事情,我曾经是憧憬的,而我听着阿秋说着他的经历,反而让我觉得有些疲惫以及畏惧。

“难道不能妥协吗?”我天真的问着阿秋。

“结婚毕竟两家人的事情。我父母是为了让我发展的更好,可她父母希望女儿就在自己的身边。双方父母就像在拔河,互相拉扯着中间的那根绳子。眼看着绳子快要断了,我和她的压力越来越大,从甜蜜幸福发展到大吼大叫,争吵不断。”

阿秋说着,又嗤笑了一声,道:“可是,总有一个人要退一步。我爱她,所以我退了那一步。我说尽了千言万语,终于说服了我的父母。那天,我的父亲皱着眉头,低头抽烟,母亲则一直用手指戳着我的脑袋,说我不懂事说我傻。可是,爱都爱上了,我这辈子就朝着就条路跑到底了,没有后路可以选了。”

闻言,我摇了摇头,不言不语。脑子里突然想起了那个段子,好像是说,两个人的爱情里就如两个人在互相扯着一根橡皮筋,爱的深,先松开手的那个人注定会被橡皮筋弹到,会受伤,会流泪。我想了想,阿秋和兰州姑娘的感情里,阿秋大抵是那个被橡皮筋弹到泪腺干涸的人。

“房子和车子的钱我都挣来了,结婚的事情也全全是我一个人在打理,不让她为了这个事情操一份心。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到了快要订婚的时候,又出了件大事。本来我留在兰州当会计,我父母就不是很乐意,特别是我妈,总觉得我们家吃了亏,受了委屈,但是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她们家提出要我们家出六十万的彩礼,家宴上,我妈一气之下就把一杯酒泼到了她妈的脸上,说自家儿子几乎都是入赘了,彩礼钱居然还收六十万,呵斥她们家是市侩小民,霸道无礼,骂骂咧咧的。最后,两家人的脸皮干脆被撕得残破不堪。”

阿秋说完,就叹了口气,道:“其实我家也不是出不出这六十万,只是我父母憋了一肚子的火,终于在那天爆发了。说实在的,我那天看到我妈那副憋屈的样子,心里也不好受。那场家宴最后搞得不欢而散,自那以后,她父母就一直劝着她还是找个本地的嫁了,找了我这杭州人居然惹出了这么多事。”

“于是呢,你那兰州姑娘后悔了?”

我转过头,认真的端详着阿秋的轮廓。怎么说呢,往常他都是欢脱的逗比,笑的愉悦清爽,甚至没心没肺。我还是头一次看到他那样皱着眉头,抽着香烟屁股头,一副颓废萧瑟的样子。我想,阿秋此时的表情,再给他加上一个络腮胡,一头长头发,一把吉他,他就是那种带着忧郁气质的街头艺术家了。

“嗯,后悔了。那天夜里她枕着我的臂弯,说了很多心里话,说着说着就泪眼滂沱。她说她的压力很大,低沉沉的阴霾压的她就像快要窒息一般。她不能对不起生她养她的父母,她不能离开兰州,跟着我走。那一夜我没有回话,没有挽回没有责怪,只是抱着她,一夜未睡。第二天,我看着她收拾行李,把衣橱里属于她的衣服全部装箱,而把我们一起买的情侣杯,情侣衫都留给了我一个人。她走了,屋子里顿时空荡荡的,我都能听到楼上那孩子的一颗弹珠落在地板上的声音,清脆却又冷酷无情。”

阿秋说到这里,啃着手里那早就发凉的的鸡大腿,恶狠狠的咬下了一块肉,快速咀嚼,然后吞咽,语句模糊的说道:

“她走之前,不知道其实我背着她把婚房都布置好了,她走之后,不知道其实她看中的那件白色婚纱已经送到我家了。其实,后来,每每当我看着挂在我衣橱里的那件婚纱,我想,其实她是自私的。自私到从来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她不知道,每每她用泪眼看着我,求我宠爱她心疼她可怜她时,我的心里都在滴血。我也承受着我父母和她父母给我的压力,我也希望能讨她父母的欢心,早日让四位老人家的关系变好,迎娶她进门。可是,她说一句不要,就全部都不要了。”

顿时,我不知道怎么安慰阿秋,我突然想起了曾经的我,对一个人那么的爱,奉上一颗真诚的心任其践踏,到最后却是一片触碰不到的虚无。那种大梦初醒的感觉,那种独角戏演完了的感觉,可悲却又可笑。那会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大手勾住了阿秋的脖子,什么都没说,借了个肩膀给阿秋靠,而且我还能感受到空气中多了三分咸味的水汽。

“万里长征走到头,到会宁会师的时候,才发现没有友军在那里等我。我一个人在终点木木呆呆的守望,才发现到头来都是我自己的一场美梦。”

阿秋说完,把手里的竹签往一旁的垃圾桶里投掷,吟了一句李白的诗句,道:

“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02

“阿秋,没关系,你我都还年轻。”

说完,我拍了拍阿秋的肩膀,而阿秋只是举起了手里的啤酒,向我敬了一杯。

“我和她分手后,我们全家人都很开心,特别是我父母。我把兰州的房子和车子都转手了,收拾了包袱行礼,离开了兰州。临走前,我没有去见她,我想,与其相见,不如不念。我回到杭州后就开始精算的工作。至于她的那件婚纱,我一路从兰州带到了杭州,直到我发现,我真的释怀的时候,我把它送给了我一天天想嫁人的学妹。”

“释怀?怎么说?”我问着阿秋,想了想他当时一路向西,从杭州追到西北兰州,着实让人遗憾。

“倒也不是不爱她了。有时候,爱不爱,能不能和在不在一起不是一码子事儿。说实话,我很爱她,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我这样费尽心思,可是,若是从一起过活这个角度考虑,她绝非我的佳人,我也绝非她的良人。”

阿秋说完,便对着我大笑三声,捏着我那张他形容是苦瓜一样的脸,道:

“蔻蔻,你是成年人,这点事情你该懂才对。”

“懂是懂,听完你这经历,我只是觉得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爱到长相守,实在不容易。就像你说的,爱不爱和结婚不结婚是两码事儿,这世间有那么多人秉持着差不多,凑合这样的态度是结婚。今后,我要不我也找个差不多的算了,那种死生挈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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