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再一次明白,他两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其实,她很理解林扬,站在他的位置上,她大概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就像当初她同意对车祸秘而不宣一样。她虽然学的是法律,却从来不相信公平。
她没有再理会高旗胜,转身就走。高旗胜却忽地使劲拽住他,像头要发怒的小狮子,“我卑鄙?我什么也没说,是他自己不肯坚持,你说我卑鄙?”
夏虫不可语于冰。他大概从来没有面临过这样的选择,在他眼里,赋闲在家估计和度假休养也没什么区别吧!
果然,他冷笑,“不过是一份工作而已,他连这点都不肯为你付出,有什么资格来追你!”
陆岚已懒得再和他争辩了,挣扎着抽了抽胳膊,“有没有资格我说了算,你放开我!”
“我不放!”高旗胜加大了手上的力度,目眦欲裂,“我不管,我就是不放!”
陆岚放弃了挣扎,“高旗胜,你能抓着我多久?”声音很平静,却有一种厌弃,高旗胜一惊,手不自觉松了。
还是初秋,他却觉得寒风直往脖子里窜,银杏叶被吹地飒飒飒响。他一时怔了,攥着的手指已松了,手臂却仍维持着原来的姿势,僵直着。陆岚的影子越来越小,他忽然无措的蹲下来,抱住头。
陆岚从二楼的窗口望出去,心里竟然觉得莫名的解气。然而这种解气却像伤口上结的痂,撕开来的那一瞬会有种自虐的过瘾,可是会流血,会痛。
高旗胜这次是真的消失了,连带他送的花,也一起消失了。
陆岚的生活又恢复到原来图书馆食堂寝室的两点一线。其实,之前高旗胜死乞白赖粘着她的时候生活也是一样,可又不一样。他会每天早上凑巧在楼下出现,又凑巧多买了一份早饭,还凑巧也去图书馆自习,看他那副吊儿郎当的文盲德行鬼才相信。不过也好,凭他和管理员阿姨的关系他从来不愁没有位置,陆岚也沾光地不用早起排队占座。那时候陆岚是嫌过他烦的,他在旁边的时候无非是抱着个PSP打游戏,要么就是拿陆岚的法学课本当枕头,从没见他看过书。可是真的再一个人了,又无端觉得少了点什么。
就像一颗石子投进水里,会激起一圈一圈的涟漪。这波纹总归会再度平静下去,可是水里却仍沉甸甸的装着一颗石头,再不如从前那样的清澈无痕。
作者有话要说:
☆、你不爱我
陆岚病了,虽然不过是发烧,可来的急势头猛。寝室里顾晓风已经搬去和岳颂鸣同居了,沈桥又凑巧回了家,陈凝是赶场子一样的奔波在各种招聘会上,等她觉得头晕目眩想要喝口水的时候,已经叫不到人了。
人生病的时候心的免疫力也会变弱,容易脆弱,会特别想家,想一些有的没的不着边际的事。
手机压在枕头底下,安静地像休克了一样。陆岚伸手摸了一下,又拿出来。她想打电话,却又不知道该打给谁。
她想到一个人,却又马上摇了摇头。
然而,就在此刻,手机像受到感应了一样,震动了起来。陆岚一惊,胳膊一颤,好半天才想起来要去看手机。
是高旗胜。
陆岚也不知道为什么,拿起电话的那一刻突然就抽噎了起来。不知道是庆幸终于有人来找她了,还是气他这么晚才来找自己,抑或者是自怜,长时间的孤独终于有了爆发,她的呜咽声从听筒传到彼端,高旗胜一慌,“陆岚——陆岚你怎么了?”
“陆岚——你没事吧?”高旗胜连声音也柔了,“我知道是我不对,不过我真没跟林扬说什么。我现在就去找他让他来给你道歉!”
“你别——不是这个事,”陆岚知道他冲动,赶紧喝止住他,“你找我什么事?”
“啊?”,高旗胜一愣,才想起是自己打电话来找她的,被她这么一哭,顿时方寸大乱,想好的台词也忘了,“恩——额——”
“陆岚你先别挂电话,”高旗胜知道陆岚的性格,从不拖泥带水,一旦自己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绝没那个耐心听自己支支吾吾半天,一时着急,更想不起要说什么,脱口而出。
陆岚轻笑,人一慌张起来是毫无逻辑可言的,他在为她紧张,她感觉得到,竟然有些享受,“你慢慢说,我不挂。”
高旗胜没想到她会对自己这么温和,一时怔然,好半天才回过神来,“陆岚,我这段时间想——想了很久——”
第一句话出口,后面的便容易多了。又得了她的保证,他无端便安下了心。
“我知道在你眼里我就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只会靠我老爸。我承认我确实有点不思进取,而且在遇上你之前我从没觉得这是不对的。可是,每次看到你一个人默默承受辛苦,我就很想站在你旁边给你依靠,这段时间我想过了,你要的依靠也许不是这样的,我如果一直缩在老爸的荫庇下也给不起你依靠,所以我改!你不喜欢的毛病我都改,请你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承认林扬的事情我也很生气,而且我就是讨厌林扬这个人!可我真的什么也没跟他说,是他自己怕我老爸!我也明白这样不公平,要是你真的——真的那么喜欢他,我去跟他说清楚——”他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声音很小,仿佛有私心,不想让她听清楚。人经常会这样,明明不舍得,却还要故作大方。
陆岚在心里叹了口气,他还像个小孩,根本看不清他两的问题,和无法逾越的鸿沟。林扬从来不是他们之间的阻碍,她也从来没对他的终日无所事事有过微词,因为这不是她应关心和关心得了的事,他怒不努力发不发奋也与她无关。然而,这话,她却说不出口。
她静默了一会,然后说,“你在学校吗?能送我去医院吗?”
高旗胜果然洗心革面了,连一向对他嗤之以鼻恨他败坏他们纯洁的资产阶级队伍的小公子也大叹“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陈凝更是摇摇头感慨“这个世界我真是越来越不懂了”!高旗胜再也不“凑巧”出现在图书馆了,而是宣告性地永久占有了陆岚身边的位置,自然,他看的书也从汽车、电玩杂志720度大逆转,不过看着他在旁边孙猴子一样不安生的多动症德行,陆岚恨不得一砖头书把他敲晕。
他还是坚持每天送花,只是不再像之前那样花样百变了。他说,“只有红玫瑰才能表达我如火的热情!”说的深情款款,让怀里的一大束玫瑰都堪堪含恨而死。
于是,陆岚寝室的红玫瑰泛滥成灾,除了招来一堆小虫外没有任何益处。
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抱怨了句“玫瑰花这玩意又不能吃又不能用,一点都不经济实用,还老套没有新意,无趣!”
不知道这话怎么辗转传到了高公子耳里。总之,他在大受挫折休整三日顺带思过疗伤了之后,再度重磅出击。
陆岚差点没给他第一磅炸弹炸死。
她还没来及为高公子放弃鲜花攻势松一口气,就看到他提着一摞包装精美的书兴冲冲地跑来找自己,那口气差点没背过去,因为,那摞书是——
王泽鉴的民法天龙八部。
“陆岚,我在BBS法学院版上泡了三天,听说你们法院的人都喜欢这套书,马上就去书店搬了一套,你看这下实用了吧?”他一脸邀功讨赏的样子。
是的,实用,很实用,实用到可以用到天荒地老了!
陆岚努力忍住在他那张嬉皮笑脸上来上一记玄冥神掌的冲动。
为了防止他下次把司考三大本和各类法典汇编什么的都给自己搬过来,陆岚临走前还不忘告诉他,“你不用送我书了,我要考研,最近没时间看其他书!”
“没事没事,你可以搁着以后看嘛!”高公子尤沉浸在自我陶醉的氛围中。
“高旗胜,你听不懂人话是吧!”
显然,第一磅炸弹半路熄火了。然而,高公子才不会这么轻易气馁,他逢人便说,“诺贝尔发明炸药之前还把自家房子给炸了呢,我这点小失败算什么!”
于是,一计不成,更生一计。常规炸弹不行,精确制导炸弹还不成嘛!
上次玫瑰花陆岚说“既不能吃又不能用,”既然实用的东西她不喜欢,那就来点能吃的?
“陆岚,你还好吧?不会被我感动哭了吧?”陆岚在看到他那份惊世骇俗的爱心便当之后便呆在当场,在她愣住的几秒时间里,她脑中闪过好几个不伤害他又避免被他这份便当伤害的办法,“高旗胜,我——我刚吃过了,谢谢你的好意,你还是自己吃吧!”
“陆岚,这是我花了一个早上做的,你就尝一口就尝一口嘛!”
陆岚看他那副泫然欲泣的样子实在于心不忍,视死如归地伸出手,接过勺子,小心翼翼地绕过面目全非完全看不出原材料的配菜,深深地从饭盒底部挖出一勺干净的白米饭,“嗯,还不错,手艺还可以,再接再厉!”
高旗胜脸上乌云一片。
所有人都低估了高公子的毅力和层出不穷的创意,陆岚嘴上不说,可心里也不是没为他的坚持所动摇过。从玫瑰、巧克力、书、到娃娃、便当,乃至自己手糊的变形金刚和DIY的星云锁链,连沈桥她们都不止一次地笑纳过高公子绵绵不绝的恩情。只要陆岚开了口,哪怕是横穿整个A市,他也会把她想要的东西买回来。甚至一度他车被乃父征用,他骑着一辆半旧的永久却仍风里来雨里去任劳任怨地为陆岚奔命。那辆永久是张敏全出于“江湖道义”借给他的,光租金就够他们三“贱”客搓好几顿。
陈凝在享受福利之余,还不忘偶尔良心发个现,谴责下陆岚负心薄幸的行为,然而她尽毕义务,却忍不住啧啧叹道:“你说这人啊,犯起贱来可真是没有底线!”
是的,就是犯贱,这是人之本性,跟自己没什么关系,陆岚一直这么自我安慰。
可是,她的自欺欺人不过是纸糊的老虎,不堪一击。
“陆岚,你给我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高旗胜怒气冲冲,“我听说你报了北京的研究生,你不是要读我爸的研究生吗?!”
“你爸没告诉你,我没答应他吗?”陆岚就知道他会是这个反应,也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可真来了,还是没办法心平气和。
“没关系,你不读他的就不读他的,我爸是个老古董,严的很,你读别人的也好,我陪你考研,你看我爸隔壁办公室的林教授就不错,他从小看着我长大,我帮你跟他说说——”他仍抱着一丝希望,语气中有哀求。
“高旗胜,我已经决定要去北京了。”陆岚说,声音听起来很平静。
“为什么?!”高旗胜大吼。
“高旗胜,你不要这样!”陆岚低声求他。
“为什么!”他这一次根本就不想听到答案,“别跟我说什么金粉世家银粉世家,我才不管什么齐大非偶,笑话,我的未来怎么可能被一部电视剧所左右!”
怎么可能不管?这是她和顾晓风说的话。三年多来,她身边,要说偶尔能知心谈上两句的,只有顾晓风。她的原话是:“人心都是肉长的,我怎么可能不知道高旗胜对我的好,只不过,再好,我两也是不可能的,我们分明是两个世界的人。他热衷的热闹,我参与不了。我在意的东西,他不屑一顾。尽管他现在可能会小心翼翼地捧到我面前,可难保有一天,他会嗤之以鼻。说到底,他还是不能打心眼里理解我,理解我的世界。有些话说起来很老套,可确实是这个理。齐大非偶、门当户对,连古人都明白的道理,我们又何必叛逆、挣扎、飞蛾扑火呢!记得以前跟你说过我很喜欢那部《金粉世家》的电视剧,我一直在想,冷清秋要是没嫁给金燕西会怎样?我不想我们到最后会恨上了彼此,会互相撕咬,体无完肤。”
“高旗胜,你要不要这么天真,这样的话你也会信?你把我爸撞成那样,我怎么可能还会跟你在一起。这么多天看你求着我的样子,我真开心,痛快!痛快你知道吗?没想到你也会这样!我就是在报复你,在报复你!”陆岚不知道自己怎么说出这段话的,她听到声音从自己的牙齿间一个字一个字蹦出来,异常陌生。她就像被抽尽了水分的干尸,在空中漂浮,摇摇晃晃。
她知道这句话一击必中。奇怪,人对自己狠的时候也会有种痛快的感觉。
果然,高旗胜一愣,突然安静下来。他脸上是前所未有的黯淡,和绝望。她有种莫名的感觉,好像他一瞬之间成熟了起来。
他成熟了,便是真的离开她了。
她觉得她的心在朝着一个无尽的深渊落下去。
“你终究还是不爱我”,他说,“你还是不爱我,不在乎我。”
爱,不爱?
陆岚后来想,她似乎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从一开始,她就在想着此种或彼种的障碍,她一直在逃避。她最初便为自己划定了太过清晰的界限,不许高旗胜逾界,也不准自己跨到界外去。高旗胜说的对,她是没有在乎过他。后来她常常做梦梦到,那天她从楼上下来要去修电脑,高旗胜一脸跃跃欲试地说“我来帮你吧”,她说,“别,你懂什么!”她记得他那一刻的脸色,是失望,和落寞。然后他笑说,“陆岚,看来你真没关心过我,你大概不知道我是计算机系的吧!”
她怎么会老想到这个呢?
作者有话要说:
☆、思前想后 差一点忘记了怎么投诉
“你到底想说什么?”岳颂鸣放开她,问。
“我听敏全说你们今天的聚会庄舒也去了?”
“嗯,”岳颂鸣沉吟,半晌,忽然抬眼,“晓风,你在吃醋?”
这应该是个陈述句,可他还是拿不准,他都不知道自己心里是怎么想的。
果然,她的回答是,“没有。”
那天晚上,她睡得很晚,岳颂鸣躺在她身边,呼吸平稳。她细细观察他的脸,俊眉修目,肤色偏白,鼻梁上有眼镜架的小小印记,月牙状的,就像——可也留不长久。
就连最亲近的时候,她都不能感觉他是属于自己的。
她靠在他耳边,轻轻地说:“颂鸣,是不是你也觉得庄舒和你比较配?”
她刚搬进来的时候,他们是有过磕磕绊绊的。她口味偏清淡,他却爱吃辣。刚开始几天,他一坐到饭桌边就开始透着一股哀怨的气息,西芹百合、清炒西兰花、干煸四季豆、笋片豆腐汤、清蒸鲈鱼,岳颂鸣一一扫过这些菜,终于有一天,实在忍不住嘴里寡淡的味道,说:“晓风,明天还是我来做饭吧?”
他说喜欢看她洗手作羹汤,喜欢的却不过只是那样的姿态。
他衣服从来不自己手洗,都是攒够了送去店里干洗。顾晓风一次实在看不过去,动手替他洗掉了,然而她屋子里里外外翻了个遍也没能找到熨斗,几件笔挺的衬衫硬是被她洗成了皱皱巴巴的抹布。
岳颂鸣笑笑说“没事”,却是连夜打车出去买了几件衬衫。
他第二天要面试。
自此以后,她便不大敢碰他东西。他有轻微洁癖,东西所放之处皆坚壁清野。顾晓风却有些懒散,回来后高跟鞋随便踢,外套也随手搁,都是岳颂鸣一一收到鞋柜里或挂起来。他做这事的时候从来不多话,却有一种无声的影响力,让她有种被绑在刑柱上的羞耻感。
他们仿佛有一种默契,即使在一些事情上对对方不满,也不愿当面锣对面鼓的争执,不愿点破。
岳颂鸣自实习以来便常常加班,陪着顾晓风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有时候活做不完还带回家来做。其实,实习生的工作大多清闲,不过郑父特别关照好友,要给儿子好好历练的机会,于是副院长亲自点将,找了个辣手摧草、人际关系差到所向披靡的铁面阎王来带他,加上岳颂鸣本身又勤勉细心,一项活在连夜赶出来之余还能让人找不出错误。
可这样,就苦了顾晓风了。
顾晓风很独立,可说到底她也是个女人,总需要有个人多陪陪她、让她依赖。
她并非清闲的家庭主妇,到了大四,兵荒马乱、硝烟四起,除了保研的同学,没有人能独善其身。前三年除了学校安排的个把月检察院实习外,她基本没什么校外的实践经验,因而简历投出去往往石沉大海、没有音讯。系里屡屡传来捷报,年底前已经有好多同学签下了工作,陈凝也基本敲定了一家中等规模的律所,陆岚要读研,沈桥则被她财大气粗的老爸逼去国外深造。她无奈,只得退而求其次,先在一家律所实习,伺机而动。
处于这段时期的大四学生心态是很微妙的,peer pressure(同辈压力)在这个时候表现的最为明显。这时的他们半只脚堪堪踏入社会,充满着对未来的好奇,和破茧前的兴奋,带着自以为是的世故,拼命把自己往成熟里打扮,同时又贪恋蚕蛹里的温暖,不舍昔日的韶光,为赋新词、无伤大雅地感伤和对得手的一切挑剔、满腹牢骚。
所有转型期的东西都是混乱的、躁动的、不稳定的。顾晓风也是如此。
顾晓风实习的律所规模不小,可因为是实习生,她的活没什么技术含量,无非是端茶倒水输名片,下班的时间也早。经常回到家一个人,做好了饭岳颂鸣还没回来,有时索性发个短信说加班或应酬不回来吃饭了。顾晓风只得把饭菜热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倒掉。岳颂鸣也并非看不出她近来的情绪,总以为她不过是找工作心急,因此安慰她之余也提起“跟我爸说一下,让他帮帮忙吧”,然而从来不发脾气的顾晓风却突然恼怒,拂开他胳膊,一声不响地出了门。
她没有走远,她从来不敢走地离他远一点,怕一转身,人已经不在了。她不是在玩欲擒故纵,可下楼的时候还是不经意回了下头,他没有追出来。
“你怎么来了?”因而再看到岳颂鸣,她有些惊讶。
“你手机、钱包都没带,外套都没穿一件——”岳颂鸣胳膊上搭着她的黑大衣。吵架都是这样,吵着吵着就忘了是在争执什么,只等着一方低头。
岳颂鸣替她披上外套,她裹在他怀里,突然小声地问:“你刚为什么不追我?”
岳颂鸣一愣,她从不用这样埋怨的口气和自己说话。方才,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本能地生了一股执拗,他想,他又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谁都要给他压力?!家里那边、庄舒、连她也这样!
可还是忍不住打了她手机,听到熟悉的手机铃声从他身旁的大衣口袋中发出来时,他心里咯噔一下,连鞋子都忘了换,抓起她那件黑大衣就出了门。
“我知道你舍不得我——,”岳颂鸣笑着搂住她,右手摩挲着她头发。
他的笃定让她忽然泄气,原来,他早就吃定她了。恋爱中总有一方是弱势,谁爱的多点,谁便输了。可她不知道,他也不过是纸老虎,外强中干,他需要一种判断来稳定自己的心神,来自欺欺人。
他们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可顾晓风的发作不是偶然的。她从对自己职业的否定到对自我的否定。每次看到岳颂鸣忙碌,她心里都会忽生出一分茫然。他的世界永远都是丰满的,事业、恋人、好友、红颜知己、富足的家境——而自己,却似乎圈子越来越小。和他同居以来,与室友的联系渐渐少了,最近的张敏全,也不知道在忙什么,除了隔三差五的短信外,在她面前蹦跶的频率越来越低了。陈凝开始了朝九晚五的小白领生活,只偶尔拉她出去吐一滩苦水。
她有次去书店买书,无意中听到一首歌叫《越长大越孤单》,听到那段“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也不得不看梦想的翅膀被折断,也不得不收回曾经的话问自己——”她突然觉得无力。几乎所有法学专业的学生都曾心怀天下过,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曾憧憬过“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未来,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岂知是骨感,简直是骨瘦如柴。
每天重复地输名片、对未来一无所知的顾晓风,重重地叹一口气。
她只有岳颂鸣了,可就连他,也一直让她处于等待中。
她就像害怕深夜独处的小孩,所有人都睡得很安稳,只有她盯着天花板,一声一声地数着闹钟滴答的声音,不敢合眼。不时会有个人过来帮她盖下被子,然后说“嘘”,可就连这个人,都越来越久才出现一次了。
岳颂鸣很喜欢送她东西。他有些雅痞的嗜好,喜欢的东西大多精美却奢侈。他知道顾晓风喜欢看书藏书,便花大价钱拍了一套74年庚辰本的红楼梦,还觉得抱歉,说更早的版本没找到,只好将就。
她父亲做的是宋词研究,自然知道这样一套书意味着什么,价格岂知不菲,她笑笑,可真是低调奢华高冷艳。
她平时有些小迷糊,一日手机忘记了充电,出门看不了时间,面试整整迟到了十分钟,考官意兴阑珊地问了她几个无关紧要的问题,便将她扫地出门。她回来的时候抱怨了几句,没过几天,岳颂鸣便送了她一只手表,卡迪尔最新款的仕女表,动物系列,表盘上盘着一只白金的豹子,两只绿油油的眼睛,精光发亮,他笑说像她。
她倒吸了口冷气。在卫婉有意无意的浸淫和熏陶以及小公子和陈凝的耳提面命下,她对这类奢饰品是有些模模糊糊的了解的。因而,乍看到那个张扬跋扈的斜体字母时,她下意识的反应便是:“不要。”
“晓风,”岳颂鸣有些难堪,就好像满怀热血张饱了弓却闷生生撞在一堵石墙上,“这只是我的一点心意,我怕你下次没法看时间再错过面试。”他低声说。
他那么用心良苦的讨好她怎么会不知道,只是,这样一种施予却让她无形中倍感压力。她能回报他什么呢,除了每日做好饭等在家中?幸福真的是“你耕田来我织布”吗?何况,即便如此,她做的饭菜,也大多是不合他口味的。
可是,在这样的角力中,没有谁应当被苛责。岳颂鸣没错,他只是想要对她好。他的好是将他所有拥有的东西均与她分享。而她呢,错了么?也没有,她不过是企图固守自己最后的那点自我,眼下的她,除了拥有镜花水月般的岳颂鸣,余下的,便只有那可怜兮兮残破不堪的自我了。
无论是小吵小闹还是大动干戈,所有情侣间争执的结局无非三种:一拍两散、搁置争议或一方妥协。他们两自然也不例外。这次妥协的是顾晓风。
她收下手表,笑说:“颂鸣,以后不要送我这么贵重的东西了,下次再送我超过500块的东西我就捐给希望工程了。”她说的半真半假。“真”是,顾晓风确实不愿他再送自己奢侈品了,而“假”却是,只怕岳颂鸣执意送了,她下次还是会妥协。
这次,是立下了规矩。虽然她粉面含春,说的轻描淡写,岳颂鸣心里却埋下了一根鱼刺。她从不直面与他起冲突,然而她的不满与抵触却像化骨绵掌一样,慢慢地,慢慢的瓦解掉他的防线。有时候,他宁可他们在正面战场交锋,少林武当,伏虎太极,哪怕是伤人伤己的七伤拳,也好过这样销蚀于无骨。
岳颂鸣还是会送她礼物,不过小心翼翼了很多,不再像以往那样锋芒毕露,而且都没有价签。譬如月底实习结薪的时候他送了她一只银簪子,银饰值不了多少钱,可是这设计,绝非出自一般的银店之手,顾晓风了然于心,可也无可奈何,他已明里给足了自己面子了,若再执意拒收,只怕两相生难。
男人若足够富裕,是极喜欢给自己心爱的女人买礼物的,这是爱、是占有,甚至是存在感的表现。
女人喜欢收礼物,没错,可这样单向的馈赠久了,感情的天平便会失衡,会向一方倾斜,压得人闯不过气来。
顾晓风也想回赠他礼物,可有上次的兰草为鉴,她多少有些兴致悒悒。他喜欢的,她送不起,她送的,又大多不值一提。
作者有话要说:
☆、嫉妒是一种缺陷
他们间的雷区又何止这一桩。两人一旦一起开始生活了,便会发现很多东西和想象中不一样,需要磨合与妥协。而顾晓风直到事过境迁才后知后觉的明白,电视电影中那些关于家长里短、柴米油盐的争执并非危言耸听。
岳颂鸣喜欢早起,顾晓风却是回笼教虔诚的信徒;岳颂鸣喜欢吃辣,顾晓风却口味清淡;岳颂鸣长于应酬,顾晓风却性格孤僻、多数时候都窝在家中与电脑和自己的影子对峙;再后来,顾晓风养成了没完没了刷连续剧的习惯,而这种“低俗”的喜好,却无论如何都入不了岳颂鸣的眼……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不过这些东西,说起来都只是可一笑置之的寻常小事,若不是时间推波助澜,终将会被妥协、谅解甚至是婚姻所掩埋。
然而有些事,却谅解不了,不是谅解不了对方,而是无法与自己和解。
他们的矛盾到底是怎么开始再变得不可调和的?顾晓风后来细细回想过,怎么也梳理不出个是非对错。
那样一场狼狈不堪,绝非偶然,而是老天蓄谋已久的兴风作浪。
故事应该是从沈桥和江河的婚礼开始的,或者更早,在婚礼之前。任何一场婚礼,都是一场考验人心的大浩劫,无论是酒席的预定,请帖的发放,还是其他,都是双方斗智斗勇、拉锯与妥协的结果。不过这场婚礼当中,江河是没有多少发言权的。
没错,沈桥和江河结婚了。曾经立志要为学术献身就差削发明志的沈桥竟然最早向婚姻的家长里短琐屑绵长投诚了。
婚礼订在N市腐败的最令人发指的酒店锦都,沈父出手,那绝非“奢华”两个字可以简单概括,而沈桥,也在此刻第一次充分展现了其矜贵小姐的难伺候与大排场。
不过,这都是外话。对沈桥和江河来说,这许或是他们一生仅有一次的典藏,而对于其他人,无论多亲近,也不过是捧个热闹的场。
只是有句话说,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有时候这场捧着捧着,就把自己捧成了另一幕剧的主角。
这场婚礼,寝室里其他的姑娘,顾晓风、陈凝、陆岚都是伴娘。
沈桥替她们张罗了礼服,香槟色的短裙,落落大方,却也价值不菲,都是定制。
“啧啧啧,看的我都肉疼,最不齿你们这种压榨老百姓的吸血鬼了!”陈凝嗷嗷嗷叫嚣着,却接过礼服,试的比谁都勤快。
其实,除了陈凝,寝室其他姑娘最多只能算的上中等偏上的姿色,可礼服一上身,却个个都像镶了一层玉色,莹润光泽,弄得沈桥都忍不住哀悼,“早知道就给你们选最丑的那款了,完了现在个个都比我漂亮。”
这话是在顾晓风从洗手间出来之前说的,因为顾晓风那件,整整大了一个号。
三位姑娘抱着胳膊皱眉斟酌了半晌,终于,还是“小公子”指点江山地下令,“换了,赶紧拿去换了,我要真让你这么春光大泄的出场,岳少爷得掀了我婚礼。”
就这样,决定了要去换礼服。
顾晓风约了岳颂鸣一起。
他那天下午正巧没事,答应了陪她去,但说之前可能要回趟家。
不知道最近怎么了,岳颂鸣与家里的联系越发少了,别说回家,就连电话都半月没有一个。而在之前,岳母几乎天天都要打电话过来问个好,有几次是顾晓风接的,电话那头口气有点奇怪,礼貌,却分明很生硬,还透着几分刻意的疏离。
不过,想来也是,面对儿子素未谋面的女朋友,感觉自然是有些复杂的,态度半明半昧也很正常。
“颂鸣,那我在婚纱店等你,换完一起去看场电影吧?我们好长时间都没一起看过电影了。”
“嗯?什么?”岳颂鸣心不在焉,“哦,看电影,好的,我们换完一起看电影。”
他像在急于掩饰什么,电话那头的语速很快,说完便立刻把电话挂了。
顾晓风自然生疑。心细如她,很早便感觉出他的异样。然而,如同之前的很多次一样,她强自按捺下自己的好奇心,不闻、不问、不干涉。
若非她这样被动且别扭的性格,也许,她便不会轻易让人推向他的对立面。
那天下午,顾晓风等了很久,约好的一点,直到华灯初上,岳颂鸣也没有来。
等到最后实在是饿了,她就独自一人回了公寓。打开门,对着清锅冷灶,她忽然没来由地觉得心慌,还有恶心。她踢掉鞋子,冲到厕所,对着马桶干呕的那一刻,她心里警铃一片,天啊!
她定了定神,准备下楼去买点东西。路过小区门口川菜馆的时候,她突然觉得里面飘出来的泡椒味特别香,斟酌了片刻,便走了进去。
后来她想,那一刻的她,一定可以用“鬼使神差”四个字来形容。她就像电视剧中那些吵架冲出去一定会被车撞、出门逛街一定会碰见老公和小三的炮灰一样。
真令人哭笑不得啊!
她在婚纱店等了岳松鸣一个下午,水喝了十多杯,那些唯美的图册翻了几十本,要不是沈桥是店里的VVVVVIP,营业员一定觉得她是成心砸场子来的。
可是,却在这里碰到了岳颂鸣。
还有庄舒。
在见到他们的那一瞬,她都不知道自己心里浮起了什么样的情绪,惊讶?愤怒?伤心?
好像还不止这些。五味杂陈。
这个世界是不是很荒唐,顾晓风想,她前一刻还在忐忑另一桩事,这一刻就好像什么都不那么重要了。
“颂鸣,庄舒,”她笑着上前,“你们也在?”
“晓风,”岳颂鸣忙起身,似乎有些紧张,神色莫辨,可能是心虚,“我手机摔了,刚借别人手机给你发了条短信。”他已急着辩解。
顾晓风在心中冷笑,没做亏心事的人怎么会这么着急辩解。她没看手机,浑不在意的摆摆手,“没事,我下午有点累,换完礼服就回来了,刚睡起。”
“你还没吃晚饭吧,那刚好,一起吃吧,”庄舒笑着拉开身边的椅子。
“她不吃辣,”岳颂鸣有点担心的看向她,不知道是担心她误解,还是担心她看出什么,“我还是出去给你买点别的吃吧!”
顾晓风却就势落座,拉拉岳颂鸣,“没事,也没那么娇气,随便吃点吧,我真的饿了。”说着,就招呼服务员添碗筷。
一顿饭吃的不尴不尬。顾晓风不知是味觉真的发生了变化,还是赌气,尽挑辣的往自己碗里拣,岳颂鸣看的心惊胆战,几次要拦,却被她拗了回去。庄舒也看出了几分端倪,只得假装有事,讪讪离开。
回来的路上顾晓风不置一词,气氛比寒冬腊月还冷,岳颂鸣几番要开口,都不知从何说起。
终于,他还是抵受不住这化骨绵掌的威力,搭腔道:“礼服换好了?”
“嗯。”
“吃饱了没?没吃饱我回去再给你下点面。”
“饱了。”
“那现在还觉得累吗?”
“不了。”
……
然后便是沉默。
良久,也不知是多久,岳颂鸣终于再次开口,“下午家里发生了点事,没来得急赶回来。我刚下火车,碰巧遇上了庄舒。”
“哦。”
“给你发的短信看见了吗?”
“没,我先回来了,没等你。”
“恩,那就好。”他其实不知道她这话真假,以顾晓风的性格,若提前回来了,必然会给他发个短信。可是,他手机砸了,呈堂证供尽毁。
“我……那你……没事了吧。”岳颂鸣问,小心翼翼。
“没事,我能有什么事,快回去吧。”
后来,顾晓风一条一条删过去信息的时候才发现,岳颂鸣那天确实给她发过短信,中午12点45,是陌生号码。
可是,却被她手机强大的抗骚扰功能自动识别为了垃圾信息。
而这功能,当初还是岳颂鸣替她设的。那段时间她找工作四处投简历,有些无良的网页泄露了她的个人信息,导致她手机源源不断地收到卖房卖车甚至无痛人流的广告。岳颂鸣见她烦躁的恨不得发短信回骂那些广告,却又功能性文盲地不知所措,便神不知鬼不觉地帮她设置了这个功能。
谁曾想有一天,它会拦截掉自己的短信。
再后来回想起这事,她都开始相信张敏全的话了,“我有时候觉得老天爷一定是个姑娘,这也太他妈捉摸不定了!”
谁知道呢,有时候连那些被拦截的广告都有可能会派上用场。
而那天川菜馆“大快朵颐”的后果是,顾晓风晚上闹胃病了。她回公寓之后就开始胃痛,差不多折腾了半宿,好不容易半明半昧地睡着了,没一会,肚子却又开始绞痛。
她本想叫醒岳颂鸣给自己倒杯水喝,摸摸旁边,却发现,是空的。
她挣扎着起身,走到客厅门口的时候,发现有断断续续的说话声从阳台传来,是岳颂鸣。
估计又是哪个不着调的客户,顾晓风无奈,径自便要去厨房,却在迈开步子的那一刻,突然想起些什么。
岳颂鸣这两天很不对劲!
怎么大半夜还在打电话?打个电话去客厅就算了,特意躲去阳台做什么?难道是在避着她吗?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两很信奉相互信任那一套,一般很少窥探彼此的隐私。可此时,她却分明感觉到岳颂鸣有什么事在瞒着她。
她留了心,踢掉拖鞋,赤着脚走进客厅,站在阳台的窗帘边。
“庄舒,我知道,你说得这些我都知道。”
顾晓风承认,她心理并没那么强大。在听见庄舒名字的时候她的心就开始闷声作响,就好像被钝物重击了一样。
她甚至有股冲动,想冲回房间,躲进被窝里,不要再听下去了。她不知道他们在讨论什么事,不过凭直觉,对她来说应该算不上什么好事。
可是她挪不动脚。看着岳颂鸣的侧影,她突然想到昆明到大理那晚车窗外黑黢黢的山,像神话中的巨兽,那么不真实。
然后她听见他说,“庄舒,你知道,我是真的很想去英国……”这后面的话,顾晓风就听不清了,不知是听不进,还是真的听不清。
果然,果不其然,多么显而易见的事情啊!
她早就听说庄舒在申请爱丁堡的硕士,再文盲,她也知道爱丁堡就在他刚才说出的那个国家。原来,他两已经开始在盘算双宿双飞了。多会挑地方啊,隔了整个亚欧大陆和英吉利海峡的日不落帝国,有诗,有梦,有光鲜的未来。
最重要的是,他们还有彼此。
顾晓风突然觉得肚子不疼了,可是身上很冷,冷的她忍不住蹲下身去,抱住自己。
只是,若彼时她听说过那句Nothing counts until “but” appears(“但是”没出现前,什么都是白搭),是否之后便不会这么鲁莽?
恐怕不会。灰姑娘会在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敲响时离开王子,岂不是也武断地认为王子不会爱上她。
顾晓风那晚睡得很好,不知道是前半夜折腾地太厉害、真的累了,还是要拿睡眠来溺毙自己。总之,直到日上三竿,直到门铃声响彻邻里,才把她迷迷糊糊的从被窝里拉出来。而这一醒,不仅脑子醒了,连心也被扯动了神经,慢慢地苏醒。
只是,老天似乎看腻了韩剧,对她这慢节奏的游戏不大感冒,忍不住就给她心脏来了记电击,好让她醒的透透的,醒的彻底点。
可这一下,也太彻底了,彻底地她都快心肌梗塞了。
因为,一打开门,她就看到了门外站着的亭亭玉立的庄舒。
“晓风,颂鸣在家吗?”庄舒笑容可亲,像她所有的时候一样,端庄、娴雅,进退有度。
罗素说,嫉妒是一种缺陷,部分是道德上的,部分是智力上的,它永远看不见事物的本身,而只看到事物间的关系。
罗大师的话不尽然全对,就像这一刻的顾晓风,既能看到光彩照人的庄舒,又能看到她与岳颂鸣之间若隐若现、欲语还休的关系。
“颂鸣不在,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乔阿姨说颂鸣昨天把申请学校的材料忘在家里了,让我给他捎过来。”
“申请什么……”顾晓风本想问她申请什么东西,突然想起昨晚的电话,便住了口。怪道总觉得颂鸣有什么事在瞒着自己,原来已经在有条不紊地在张罗这件事了。他预备什么时候告诉自己?等一切都落定了,再难挽回的时候么?他以为,他所做的决定,她真的有力气、有决心去挽回吗?
顾晓风刚想接过材料,想晚些时候再转交给颂鸣,却不知怎么,忽生了一分与己无关的颓败感,然后说:“他应该去设计院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你还是自己交给他吧。”
“恩,谢谢了。”庄舒转身告辞。可就在顾晓风刚要关上门的那一刻,她突然伸手扶住门框,“晓风,你应该知道,颂鸣一直很想去剑桥的吧?”
呵,她还真不知道!
笑话,她怎么会知道,岳颂鸣的想法,一向不是只对你知根知底的吗?
真是笑话!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你一脸无辜,不代表你懵懂
三月末,最春光烂漫的时候,沈桥的婚礼如期在锦都举行。
不论之前有多少烦累、争执,仅为了这一刻的圆满,或许也是值得的。可到底值与不值,也只有当事人心里才最清楚。然而,即便是当事人,他们也未必明白那一刻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感。这是沈桥很久以后才敢正视的道理。
彼时,她以为,那便是幸福。
一场婚礼能够拉动多大内需,他们不知;而一场婚礼能带来多大的感情震动,他们亦是不知。
只知道,红毯的尽头,在新郎新娘互换戒指的时候,岳颂鸣突然拉住顾晓风的手,说:“晓风,我们结婚吧。”
那一刻的震动她不知道花了多久的时间才消化掉,也许是几分钟,也许是几小时,也许是几天,也许,直到她的故事走向完结,也始终没能消化掉。她愣愣地看着岳颂鸣,忽而戏谑地一笑,“别开玩笑了。”
岳颂鸣一脸认真的盯着她,握紧她手,“我没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