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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小夭 当前章节:15048 字 更新时间:2026-7-9 21:54

可不管梦里怎么曲折,怎么辗转,梦的结局都如出一辙:顾晓风重重地摔上公寓的门,却不知怎么恰好撞在了迎上来的岳颂鸣脸上,撞的他顷刻间面目全非,血肉模糊。血液顺着门缝流出来,流到她脚边,再沿着她的脚背蜿蜒向上,漫过她的嘴巴、鼻孔、眼睛,漫过她的头顶,将她彻底淹没。

从走出岳颂鸣公寓的那一刻起,顾晓风就开始选择性失忆。这两年的片段,就像她从公寓里带出来的衣物一样,被她一一归整,收纳好,又连带储物盒一起丢进了垃圾箱中。就在垃圾车隆隆从她面前开走的时候,她突然有种冲动,想爬进那个巨大的车篓子里。她自己就是个巨大的垃圾,还留着做什么。

她如此做作地做着这些事,无非是怕自己反悔。就像张敏全曾经说过的,越是需要仪式性的行为来维持的人或事,越是没有自信,缺乏安全感的。

此刻,即便她把自己也扔掉了,她身上的每一处神经每一个细胞都仍残存着对岳颂鸣的依恋,无法连根拔除。

那年夏天,知了比任何时候都要聒噪,吵得几乎听不见周围的人声。顾晓风坐在父亲的床前,看着他一天天消瘦下去,心里像撞钟一样,一天一天的敲打,却越发沉静。

眼看,张敏全也要走了。自打他说清楚这事之后,便不大敢再来见她。尽管她经常能从厚重的窗帘缝隙间看见他没精打采踢着石子打他们家窗前过的影子。

顾晓风后来想,自己当时别扭什么呢,张敏全从小替她背黑锅挨棍子,好容易这回他认真追求自己的生活了,她却还往死里给他不痛快。

甚至到最后,她连他哪天走的都不知道。直到她们家要搬离家属院的前一天,她不情不愿地上门道别,才知道他们已经隔了个浩瀚无际的太平洋了。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自顾父病后,卫婉一夜间像变了个人,不再没心没肺的只顾玩乐,不再浓妆艳抹极尽妖娆,甚至从来闻不得油烟味的她也开始下厨,虽然被骄纵了这么些年做出来的东西确实有失当家主母的水准。并且,从来都一掷千金、比顾教授还视金钱如粪土的她已渐渐打算起如何将她那些百无一用只能显摆的名牌包和饰品变现。

只因顾父看病的开销着实不是个小数目。

可几近周折,就差在师大门口摆地摊了,她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依旧没什么市场。毕竟,对名牌有需求的人,断不会屈就买个二手货,还不如去义乌淘个高仿呢。

于是,到头来,依旧是一筹莫展。

可就在顾晓风几乎要伸手向沈桥借钱的时候,卫婉突然跟她说,“晓风,我跟你商量个事,也不是商量,就是跟你说一声,我打算把这房子卖了。”

“我们先租房子凑合过这段时间,等你爸好了,再想别的办法。”

她说“等你爸好了”,说的理所当然,好像这是再寻常不过的小病。顾晓风心里却一沉,她知道的卫婉几乎都知道,甚至知道的更多。虽然这么多年来聚少离多,可卫婉毕竟是她亲妈,她多少还是了解她些的。她独断、自我、自私,可也直接、勇敢、坚强。顾晓风甚至曾打趣地想,要搁在战时,她绝对是江姐秋瑾那一路的女英雄。

无论如何,断不会是眼前这样这个自欺欺人、无措却强作镇定的女人。

她们都明白,她父亲估计活不过今年了。

不过她没有开口,只是沉默的点点头,算是默许。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明天就去中介把房子挂出去。”

后来,直到房子过户的那一天,顾晓风才发现,原来早几年前,这房子就过到卫婉名下了。她想,“他们家老顾可真行啊,两人平时不吭不声不闻不问,一见面不是剑拔弩张就是阴阳怪气的,没想到到头来竟然为彼此牺牲了一把。”

那一年初秋,秋老虎的热气还凛凛生威的时候,顾教授去世了。葬礼办的一切从简,可还是有很多学生不远万里来参加,其中最早的一届都几乎和卫婉同岁了。没错,卫婉就是那一届学生中的一员。

孀居的卫婉变得特别话多,絮絮叨叨絮絮叨叨的,说的都是老早以前的事。顾晓风从她零零散散的叙述中才大致知道了他们的罗曼史。

青衫磊落、意气风发、诗情满腹的青年讲师,碰上了诗一般梦一样、爱写诗爱做梦的美貌女学生,这样的故事尽管老套,可在那样感情和物质同样贫瘠的年代,谁说不是出格又非凡的事呢?

可后来,像所有被葬入婚姻坟墓的爱情故事一样,他们终究还是落入了柴米油盐的俗套。玫瑰花受到了毒蛇的蛊惑,开始跟上帝抱怨自己的没用,上帝终于听从了它的心意,把它变成了可以吃的卷心菜。

这样的结局一点都不浪漫,可是,顾晓风想,总好过,生离,比如她和岳颂鸣,还有死别,比如她父母现在的境况。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陆岚自述

(一)

沈桥的婚礼上,我再次看到了他。也难怪,他们都是一个圈子的人,纵然沈桥碍着我不请他,沈父也会把这个请柬发出去。更何况,他出现,也不至于碍着我,毕竟该说的话都说清楚了,该下的决定也都下了。

可心里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有点打鼓。

月余没见,不知道是不是我恍惚的错觉,还是因为他比之前黑了,总觉得他瘦了好多,一身不菲的西装,竟然被他穿出了几分斯文气。不过,这多半也归功于他鼻梁上新添的那副眼镜,遮住了他原本带点邪气的桃花眼(估计这又是最新的流行,不近视还弄副平光镜带着,真做作!)可是,斯文又如何,还不是个败类,就像披着羊皮的灰太狼一样。

我远远地扫了他一眼,便转过头去继续和晓风聊天。可我眼角的余光看的很清楚,他在入口的台子那递了红包签了字,便径直朝这边过来了。

他跟沈桥打了声招呼,嬉皮笑脸的肉麻了几句,便走到我身边,说:“陆岚,你今天真好看!”

呵,这厮又要做什么,打算继续纠缠么,怎么还是这副牛皮糖的样子?我心里突生了几分嫌恶,想避开他,只冷淡地说了声谢谢,转身就要去洗手间。

可是转身的那一刻我发现,原来是我自作多情了,他这次应该只是为了纯粹了客套,并不是死皮赖脸重修旧好来的,因为此刻他身侧,还站着位花容月貌的姑娘。

只是仓促地扫了那姑娘一眼,我便明白,他已在迷失中找回了真正的自我。清粥小菜的体验生活已然告一段落,他又回到满汉全席那种繁华迤逦、应接不暇的喧闹世界中。

我之前说什么?他这种公子哥的新鲜感就是兔子的尾巴长不了。我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一位富翁让他的儿子到乡下去体验生活,好让他回来后明白自己的日子过的是有多么的舒坦。结果那儿子回来后说,“爸爸,我们只有一条狗,他们却有四条狗;我们只有一个游泳池,他们却有整条小溪……”看完这篇文章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多可笑啊,这作者一定没体验过贫穷,不过话说回来,这情节设定也不算太架空,毕竟那小孩子才体验了几天。要是他在乡下呆上一年,每天都得早起喂狗喂鸡喂猪喂鸭,结果发现自己吃的还不如城里家中养的一条狗,他就不会觉得拥有四条狗是多么幸福的事了。难听点说,之于高旗胜,我就是那四条狗,刚看到的时候多新鲜多有趣啊,可这感觉就像小孩子看见新玩具,还没等到上一个玩具坏掉呢,就将它弃之敝履了。

所幸我还没真的沦落到那步,我还是只行动自如的履,不用等到主人来抛弃我。

婚宴办得很隆重很热闹。沈家千金出嫁,没这个排场简直都不好意思出手。沈桥是我们寝室最有钱的,这我知道,我也明白她的生活和我的绝不一样,可心里尽管已有了这个预期,有些时候她的生活方式还是会出乎我的意料。和那个人,不用想我也知道,必然也会如此。

我为什么会老想这些有的没的?一定是昨晚和沈桥他们三夜聊聊太晚了。

我不知道一般人在婚礼上会是什么样的情绪?兴奋?激动?感动?还是其他?我只觉得,今天的情绪好像不大能提的起来,并不是我不为沈桥高兴,更不是我不愿恭喜她,到底是什么原因,我自己都说不上来。可能越热闹的繁华盛景越能反衬出我此刻的形单影只,沈桥有了江河,晓风有岳颂鸣,陈凝和张敏全虽然嘴上斗的不可开交水火不容,可勉勉强强也算个伴,就连一直被我嗤之以鼻的高旗胜,如今都佳人在怀。

就在我勉强挂着笑,尽量掩饰自己的疲惫和落寞,替沈桥张罗的时候,高旗胜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边,“北京的调档函来了你知道么?恭喜了!”

“你猜这个调档函现在在谁手里?”他阴阳怪气地说。

我一惊,却还是强作镇定,“我就不信教务的老师这么任你胡作非为。”

“你知道的吧,你们辅导员是我爸学生,再说了,我跟她说你是我女朋友。”

“你……”

“又要说卑鄙了是吧,这次我不冤枉,我承认,我就是小人。”

我突然觉得很无力,“高旗胜,我求求你,你别闹了。上次是我说话重了点,我给你道歉。你放过我行吗?”

这句话出口,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感觉高旗胜身体僵了一下;可我顾不上这么多,看见不远处和沈桥相谈甚欢的姑娘,突然间就有了底气。我顿了一顿,有意无意地补了句,“何况,你都有女朋友了……”

我想,这么明显的威胁他应该是能听得懂的。

可他没有接话,却反问道,“你就这么想去北京?”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见他认真凝重的表情,鬼使神差地就重重点了下头。我想,我当时的神色一定视死如归。

(二)

高旗胜走的很早,我也不知道他到底什么时候走的。可等我忙完一阵坐下来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无意间扫了下邻桌,发现那两个位子,已经空了。

我心里不知道什么感觉,一下子竟然也空了,就像被人扔到了空旷的山谷里,都能听得见回声。

可我还是埋下头继续吃,累了这么久,终于可以歇下来喘口气了。其余什么,都不是现在应该考虑的事,想再多能怎样,多想想能饱肚?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我品味的问题,怎么觉得这饭店星级越高,厨子的手艺越不过关?

可一旁的陈凝却吃的倍儿来劲,“啧啧啧,锦都就是锦都,这虾肉鲜美的……”

看样子果然是因为我是土鳖,难登大雅之堂,即便哪天真的登上去了,也是被人清蒸了摆上桌的。

恩,一定是这样,不会再有别的原因了。

(三)

就在我三心两意地和面前的蟹腿较劲之时,沈桥匆匆忙忙的跑过来将我拉出大厅,“陆岚,我有件事要告诉你。”

我一看她那火急火燎的神色,心里一凛,“你要逃婚?还是江河……”

沈桥抬手就给我一掌,“说什么呢!会不会说话啊你!”

“我被你吓得语无伦次了,见谅见谅。”我忙拱手求饶,“什么人命攸关的事值得你堂堂新娘连礼服都来不及换就火烧眉毛的跑来找我?”

沈桥正了正色,认真地看了我一眼,“你说的没错,确实是人命攸关的事。”

“陆岚,高旗胜刚回去的路上出车祸了,现在正送往医院抢救。”

这是幻觉,这一定是幻觉。我一定是因为昨晚没睡好,现在都出现幻听了。真是的,注意力不集中就是不行,沈桥刚才一定说了什么别的被我错过了。

可就在我要再次开口问的时候,沈桥又明明白白郑郑重重地重复了一遍,“陆岚,高旗胜出车祸了,现在生命垂危。”

这次没错了。

我突然觉得面前的人嘴巴在动,可听不见声音,一张一合,像一条在费力挣扎的鱼。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肺里有气体缓缓进出了,便听见自己说,“你告诉我这个干嘛,我跟他又没有关系,他女朋友呢?他家人呢?”那声音冰冷的简直呼口气就能把人冻住。

沈桥明显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亏我还斟酌该怎么告诉你这件事,陆岚啊陆岚,作为同一个屋檐下住了四年的室友我都忍不住要说你,你可真是铁石心肠啊!”

“你以为我为什么多此一举地要告诉你这件事。是高家人巴巴地打来电话说高旗胜临进手术室之前一直在叫你的名字,他迷迷糊糊命都快没了还在叫你的名字!”

“他到底怎么得罪你了值得你这么恨他?没错,他是撞了你爸,他吃点苦受点罪都是活该,可他喜不喜欢你、你喜不喜欢他和那都是两码事,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拧巴!”

我清楚地听见了沈桥说的每一个字,可奇怪,这些字就是怎么也串不成一句话,好半天我都没明白她到底在说什么?终于,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觉得她好像话说的快差不多了,就接了句,“快让人打电话给高旗胜女朋友吧,她一定会很着急的。我们快回去吧,你还要敬酒呢!”

说完我就要走,却被沈桥一把拖住,“今天就当我多管闲事一回,你是不是吃醋了?”

笑话?吃醋?吃高旗胜的醋?

我不可思议地白了沈桥一眼,却听她说,“以免你以后回过头来会哭天抢地的后悔,不管你承不承认我都得告诉你,刚那姑娘,就你看见站高旗胜旁边那个,跟他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别人我不清楚,刚那姑娘我可最了解了,我们差不多一起长大的,高旗胜跟她从小就不对盘。那姑娘现在在美国读电影编导,跟她吃醋你可真犯不着,她喜欢的是女人。”

“高旗胜那点小心思你还猜不透,不过是请个临时演员来试试你意思。也不知道他怎么把这姑奶奶请动的。不说别的,高旗胜上哪请不到一个正牌女友,还不是怕你真吃上了醋跟他秋后算账。”

沈桥说话跟连珠炮似的,我本能地想插话,却插不上,也不知道插什么。

她接着说,“我真不明白你怎么就那么别扭。你知道你们分手之后高公子是怎么过的吗?你倒好,分开来之后照旧泡你的图书馆,连时间都差不上一分钟舍不得浪费了。高公子呢,抱着个游戏机没日没夜地打游戏,不吃不喝也不肯放手柄,后来从我这借了一套《金粉世家》的碟,硬是把碟片看花了才肯还给我。你以为他近视是怎么回事?你以为他胃病是怎么落下的?”

“哦对了,他前段时间肠胃炎才动了手术你知道么?”

“这厮上了手术台还不停歇,你知道他跟医生说什么?他跟医生说,医生,你确定你没误诊,我怎么觉得压根就不是胃在疼呢。胃跟心脏隔的远么?你要不顺手给我把心脏摘了,我疼得厉害。”

“你担心齐大非偶什么的,那也是未来的事,现在看来,有没有未来那还真的难说。真到了这一刻了,你还在纠结那些子虚乌有的事,连见他一面都不肯?”

(四)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出酒店拦到出租车再奔向急诊部的,沈桥那句“现在看来,有没有未来那还真的难说”一直盘旋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第一次,我感觉到心脏的地方有种麻麻的抽搐的感觉,怪不得高旗胜会让医生把他心脏摘了,原来心疼起来真的会要命的。

我承认,我是个懦夫,还是个自以为是的懦夫。从婚礼上看到他的那一刻起,我的胃就开始痉挛,我恐惧、紧张、不安,皆因我不敢面对他,我不敢面对他对我的和我对他的感情。

以前他拼命三郎般追我的时候我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可当我撂狠话的那天猛然触及这个问题之后,它便会时不时跳出来,在毫无防备的时候扎我一下。

我没有受伤么?不,只是我反射弧太长,对于疼痛的感觉太后知后觉了而已。

高旗胜,你不能有事!

你简直太有本事,太卑鄙,太下作了,你怎么能用这种方式来阻止我去北京!

(五)

到了急诊部,我抓住前台的护士发疯般的穷追猛问,“高旗胜呢?高旗胜在哪?”在护士小姐第三遍不耐烦地回答我“没这个人”之后,我终于意识到什么不对劲,一抬头,走廊的尽头站着一个修长的影子,逆光,看不清人脸,可即便如此,还是一眼便能看出到底是谁?

“高,旗,胜!”那一刻,我的愤怒指数一定爆表,方圆百里之外都声声可闻。

“小姐,麻烦你别这么大声,这里可是医院,好多老年病人都在休息呢!”护士小姐不满地斥道。

高旗胜忙冲过来点头哈腰的道歉,真是天生一副奴颜媚骨的样子,“不好意思,我女朋友好久没见着我,太想我了,一时情动,给你添麻烦了,实在是抱歉!”

“你……”

“出去说出去说!”

老实说,这人贱是贱了点,可那张脸还是挺好用的。我分明看见他临走之前那个小护士冲她嫣然笑了一下,纯情羞涩的简直让奶茶妹妹都含恨而死;而对我却是全然相反的态度,就冲高贱人刚才那句话,她对他有多喜欢,自然对我就有多讨厌。

“高旗胜,你给我解释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高旗胜谄媚地笑了笑,说,“可算是来了,我都快把急诊部前面的那道玻璃门给望穿了,真怕你不来……”他高兴地搓了搓手,“陆岚,我就知道你还是在意我的。”

“你还没给我解释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避重就轻,其实来都来了,再在这个问题上掩耳盗铃还有什么意义?

看到他安然无事的站在面前,不愤怒是假的,可片刻的怒发冲冠之后,心里更多的却是深深地松了口气。若此时我看到的是一个满身插满管子的人或者索性一具冷冰冰的尸体,心里难道真的会觉得好过点吗?到此刻,我才明白仓央嘉措那句以前我一直觉得矫情的诗:世间事,除了生死,那桩不是闲事?我那没头没脑的坚持、那虚无缥缈的自尊还有眼前这荒诞可笑的欺骗,桩桩皆是。

他扭捏了片刻,可能我脸上太有山雨欲来的气势了,他慌慌张张地开了口,“我……你…… 别……别生气啊!”像犯了错误的小屁孩。

我突然觉得,能使人紧张也是一种不错的感觉,于是很乐在其中的得寸进尺道,“那要看你的解释合不合理了!”抱着胳膊,好整以暇。

“都……都是张敏全出的馊主意!”

“还要把脏水往别人身上泼?”

高旗胜泄气,有些委屈地垂首,“陆岚,就看在我为了你咒自己的份上你能别生气吗?”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句话,芜杂的心绪突然沉了下来,就像一只温暖宽厚的手抚在心上,一遍一遍地抚过。

“好,我不生气。”那一刻,我看到高旗胜的脸瞬间像被点亮了一般,熠熠生辉。

有人肯为了你的一句话而笑、而哭、而神伤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蝴蝶扇动翅膀之后发现自己引发了龙卷风会不会也觉得很奇妙?

“那你倒说说,张敏全怎么给你出馊招了?”

“他借了我一摞韩剧的碟让我开发灵感,我看的差点没呕心沥血。”我心中默默抖了一下,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呕心沥血哪里是这么用的,果然还是个文盲!”

却听他接着道:“我一想啊,这失忆和绝症都太容易穿帮了,要能失忆,我倒恨不得自己真失忆了!最后还是我老头子提醒了我,那天吃完饭他又骂骂咧咧地训我,说就你这冒冒失失的德行我迟早要把你车没收了!”

“我一想是啊,老头子老说我开车太癫狂了容易出事,我要么就真的出场事,就这么定了,韩剧当中不也老有车祸么?”

他说完还有些得意地看了我一眼。高旗胜一直是这样,他永远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该普天同庆什么时候该默哀祷祝,他要是哪天在人家葬礼上笑场被人乱棍打出来我一点都不惊讶。

“还有……”他顿了顿,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金粉世家》小说电视剧我都看过了,金燕西和冷清秋的状况和咱两不太一样。金燕西最初完全是因为看上了冷清秋的美貌,你看我像是这种人吗?再说了,你也没那么倾国倾城不是?”见我瞪眼,仍没有眼力见地继续往下说,“古人云,以色事人,能得几时好。要说咱两谁以色事人,貌似还是我吃亏一点……”“吧”字还没出口,见我伸手一副要打的样子,赶忙拉住,索性将我整个人都拽入怀中,“我错了我错了,夫人息怒。”说完就一个劲偷笑,我正在气头上,反射弧几乎被拉长了一倍(根据热胀冷缩的原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高旗胜却就势凑到我耳边,低声说:“要不,再给我一个机会,咱两试试看。”

说完,他就手忙脚乱地捂住了我嘴。正当我有些云里雾里,就听他急急忙忙地说,“你先别急着回答。跟你说个事,你不是要去北京读研么?我工作也签了,签了北京的百度。就为这事,我老头子差点没把我腿打折了。你看,不靠我老头子,我也还是能找到工作的。”

“怎么样,现在没障碍了吧?这下你可以回答了。”

我还能回答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好久不见

两年半的时光说快也快,说慢也慢。2012年阳历年末,顾晓风又回了N市。

说来也巧,那天正好是2012年12月21日,传说中的世界末日。可对于顾晓风来说,现在什么样的变故都算不上大惊小怪了,纵论世界末日。

她这两年过的不算坏。不知道是不是和N市的风水不大对盘,顾晓风一回H市之后,什么事都顺了很多,先是拿到H市电视台法务部的offer,再又跟了个很靠谱的师傅,事事都罩着她,让她这两年在工作上没受什么冤枉气,得心应手如鱼得水。

这一次回N市也不是为了怀旧,是跟着师傅洽谈买版权的一份合同。因此,她来的时候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其实,除了沈桥,这座城市里已没什么可以说得上话的熟悉人了,张敏全、陈凝出国,陆岚北上,至于岳颂鸣,更不知道在世界上的哪个角落。

到得时候已近中午,师傅有老友的饭局,让她自己一个人回宾馆。

两年多以来,要说她还有什么进展,那就是习惯了自处,能够对付陡然而生的寂寞了。她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哪怕前一秒中摔得跌跤马趴,赖在泥泞中不愿起来,下一秒钟却能漠然地拍拍身上的尘土,夸张地斜睨前一刻的那个自己,觉得匪夷所思。

自她父亲死后,她好像一次性把眼泪流了个干净,之后便再没哭过,也很少再想起那个人。

师傅说:“晓风,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姑娘,稳重,知道分寸,不像现在的年轻人,咋咋呼呼咋咋呼呼的。”

顾晓风想,他要是见过两年前离开岳颂鸣公寓后那个丧心病狂的自己,恐怕就不会这么说了。

可是,不管怎么说,这些事都过去了。就像小时候那个埋在众人心底的秘密,时间久了,还不是不再像最初那样的触目惊心,估计再过些年,也只有在告诫儿孙的时候,才会偶然想起这茬事了。

顾晓风理了理刘海,将压在线衫领子后面的头发拉出来,裹紧大衣,快步走到等出租车的队伍后面。一扫排在前面的人,大多都是她这样的小白领,尚未大牌到单位派专车接送,却又因为是出公差,不高兴委屈自己去挤公交地铁,间或还有几个阿姨,唧唧歪歪唧唧歪歪地说起出去玩的见闻和彼此儿女间那些芝麻绿豆点大的事。

顾晓风垂首,兀自掏出手机百无聊赖地看起了新闻。

“真没事哥们,就是去N大面个试,又不是考大学,用不着劳动您老人家大驾。”听到N大两个字,顾晓风好奇地回头望了眼,打电话的是站在她身后的男人,三十上下,一身西装,站姿却很随意,带着说不出的老流氓气。

又听他接着说,“要不这样,你一会直接到N大来接我,我刚拥抱亲爱的祖国母亲,对这还人生地不熟的,你带我兜兜风顺便找个靠谱点的饭馆。”他一抬眼,见顾晓风看他,突然促狭地笑了笑,很恶心的补了句,“你觉得怎样,honey?”

顾晓风忍不住白了白眼,现在的大学已经这么开放了吗?不是她歧视同志,只是她怎么突然有种洞中一日,世上千年的感觉?看样子,师傅那00后的小闺女教训的对,他们的时代已经over了。

就在她心中百转千回地感慨之际,身后排着的队伍当中忽然有人使大力推了一把,而正在打电话的Gay男被这么不经意一推,整个人都扑倒在顾晓风身上,她被这么突如其来的一下撞的重心不稳,身子踉踉跄跄向前摔了出去,接着,就听到“啪嗒”一声脆响,不是腿,是她的高跟鞋被整个折断了。

她有时候想,老天爷是不是特爱看狗血连续剧,怎么这种台湾偶像剧都嫌老掉牙的桥段还会发生在她身上。她这双鞋上个月才买的,穿了才没两次,虽然是打折的款,可折掉的也是她白花花的银子。

更重要的是,这还是一双长筒靴,她隐约觉得,自己的脚踝,好像扭伤了。

“哥们儿,”那男的一脸愕然,手机还握在耳边,“我觉得我好像惹事了。你现在在哪?要么还是过来接我一下吧。看样子祖国母亲貌似不是很欢迎我,我一来就伤到了位无辜的姑娘。”

顾晓风痛的龇牙咧嘴,手扶着地面,挣扎着要起来。她心想,这都什么别出心裁的状况啊,你们两要恩爱,要作,要玩欲拒还迎的那一套,干嘛拉了我做垫背!丘比特这小屁孩到底在搞什么!

那男的忙冲过来扶她,“小姐,你要紧吗?”

顾晓风勉强摇了摇头,“没什么,可能脚扭到了,你能拉我一把吗?”她不是喜欢小事闹大的人,素来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那男的依言拉她起来,“小姐,我们排到出租车还要一会,我朋友就在这附近,他马上过来,你稍等一会。实在是不好意思!”

他说的没错,顾晓风朝前面望去,确实还排了一大串人。火车站这种地方,无论什么时间点,都不会少排队的人。她现在一副铁拐李的样子,等拐到宾馆,估计脚肿了不说,师傅饭局都完了。

于是,她搭着那人的胳膊,步履维艰地走出了等车的大厅。

那人的朋友果然离得很近,五分钟之后就出现了,棕色的卡宴,不显山露水的秀着奢华。

“早说你这么近我还跟你客气个屁啊!”Gay男上前,朝着来人右肩作势重重捶了一拳,“可以啊,原来是个公子爷啊,可真够低调的,处了两年了都没看出来,说吧,怎么弥补我受伤的玻璃心honey?”

听到这声比蜂王浆还甜腻的honey,顾晓风眉毛不自觉跳了跳,她还是高估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为了避免直视这两个大男人当街腻歪秀恩爱,她低下头,假装在自己包里翻找东西。

可在听到来人回答的那一刻,她心跳突然漏了一拍,手就那么僵在包里,不知道要做什么,下了点小雨的N市顷刻间冷的不近人情。她想,这一刻她一定脸色苍白,跟丧尸一样。

来人说“正好在这附近看个工地,快上车吧。”随意中带着儒雅,一如往昔。

看见是她,那人显然也是一愣,手微颤着伸过来,声音极不自然地尽量平静,“晓风,好久不见。”

倘若顾晓风早一刻听清了Gay男电话那头的声音,估计就是大冬天赤着脚走回宾馆她都不会等在这里。

可是,到了这个境地,已是覆水难收,进退两难。

“好久不见,岳颂鸣。”

顾晓风想过很多种重逢的可能性,当然更多的时候她想,他们应该不会再相遇了。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想再见到他,她太害怕物是人非,却也忍不住思念。她已开始渐渐不再做那个梦了,即便是做,梦里岳颂鸣的脸也越来越模糊。才两年的功夫,她以为刻在心上的一张脸,却慢慢失落了形状。以前选修心理课的时候老师曾说过一句话,不管多深的痛苦,即便是战争所留下的创伤,两年的时间也都足以使其平复。

没错,那年的春夏她经历了那么多,可不管怎样撕心裂肺,挺一挺,还是就过去了。

只是,不痛了是一码事,思念又是另外一码事。

不过,无论顾晓风怎么想他,都决计想不到,会在这样的情况下猝不及防的与他重逢。他鲜衣怒马,她狼狈不堪。

车里的气氛很怪异。岳颂鸣的朋友吴恩几乎是生拉硬拽才强迫顾晓风坐了副驾驶的位置,他笑,“原来你就是顾晓风啊,久仰久仰!”

顾晓风点头,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又不想和岳颂鸣搭话,只能垂首不语。一时车厢里的气氛闷闷的,岳颂鸣伸手旋开了广播,这个点广告连番轰进来,热闹的有些勉强,有些不合时宜。

吴恩闭眼躺在后座上,识趣地塞上耳机,一副“你们说什么我都听不见的样子”,半天都没发出一丝声音,倒好像真的睡着了。

车开到一半,岳颂鸣才讷讷地开口,“师兄赶着面试,我先送他去N大行吗?”其实用不着他说,顾晓风毕竟在这里住了四年,车往哪个方向开她还是知道的。

“就在N大门口的地铁站放我下来吧。”顾晓风说,侧目望向窗外。后视镜里能看见他白色的衬衫。他还是这样,衬衫总是清一色最简单的白色款,不过会在细小处体现精致,譬如领口的刺绣,譬如精美的袖扣。

他没有接话,顾晓风以为他答应了。车开的很快,外面下着小雨,雨刷有一下没一下的刮过来刮过去,刮的顾晓风眼前越来越混乱,也许,真的只是因为,心是乱的。

N大没一会就到了,吴恩几乎是霍地从位子上跳起来的,临下车前他还不忘拍拍岳颂鸣的肩膀,一脸语重心长的说:“天晴,顾小姐就交给你了。她的腿伤都是因为我,你要好好替哥哥我照顾着。”

顾晓风也要下车,却怎么也打不开车门,岳颂鸣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车门锁上了。等吴恩一下车,他就立刻掉转车头,油门一踩,往来路疾驰而去。

顾晓风急的几乎要伸脚去踩他的刹车,可惜无奈,造化弄人,她的左脚眼下是残的。

“岳颂鸣,你到底要干什么?”她气急败坏,半分刚才装出来的冷静和修养都没有。

岳颂鸣却很平静,“住在哪?”

“前面地铁口放我下来,”顾晓风坚持,没想到他们重逢的第一次见面就这么剑拔弩张。

“别闹了,下这么大雨,你又没带伞。”她出门从来没有看天气预报的习惯,以前要么是岳颂鸣偷偷往她包里塞一把伞,要么就是他出来接她。

他看都没看她,专注地开车。只是她不说地址,他就只能这么漫无目的地开着。眼看着又一个地铁口从他们面前飞过去,她无奈,只能妥协,不软不硬地报出地址。

他嘴角上扬,似乎被她这故作生硬的态度逗笑了,“你不用对我这么戒备,别误会,我对你没什么企图。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我们也该一笑泯恩仇了。”

也是,确实是她太幼稚、太矫情了。两年多的时间,在这么速食化的社会里,早不知道翻过几次篇了。若不是这次不明不白的撞上,他能不能再想起自己这号人,都是难说。你看他,朋友换了,车换了,还有什么不能换的呢?

她附和的笑笑,表示赞同。可纵然这么想着,心却像被狠狠抽了一鞭,开始闷生生疼。看样子,她要戒备的不是他,而是自己。

“刚师兄也说了,你的腿受伤都是他害的,就当我是替他照顾你了,”他有意无意的顿了顿,接着说,“腿瘸的滋味我最了解了,你就这么走回去,估计一个礼拜都没法出门了。”

腿瘸的滋味我最了解了。

看似随意的一句话,却像在讽刺她彼时的丧尽天良。

她突然觉得天旋地转,血液的温度慢慢从身体里退出去,闷生生的痛开始从心口蔓延全身。

两年前,她将利剑插入他的死穴,如今他披甲归来,却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又何谈什么一笑泯恩仇!

他用眼角假装不经意的瞥了下她的反应,见她没有要开口的意思,以为她无动于衷,又接着说,“更何况,即便不能在一起,好歹还同学了四年,何必假装对面不相识,老死不相往来呢!”

“恩,”顾晓风仿佛失去了言语能力,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闷闷应道。

下雨天的午后已像是傍晚,暮霭沉沉,迎面打过来的车灯明晃晃的,在这水幕中显得尤为不真切,就像电影中主角临死前看到的那束强光。

作者有话要说:  

☆、人渐醉了夜渐深

到了宾馆门口,顾晓风道了声谢,便开门下车,没有片刻多做停留的意思。她一连串动作做的很急,几乎有几分仓皇逃离的味道。岳颂鸣没有阻拦,亦没有跟下来,只目送她进了宾馆大门,便一打方向盘,疾驰而去。

顾晓风走到宾馆玻璃门前,从玻璃中看见他没有跟过来,心中松了口气,却也隐约有些失望,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希冀什么,可那种眼睁睁看着珍视的东西从手中溜走的感觉,是那样的真切。

她听见身后哗啦一片声响,是车子驶过水淀的声音。她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受伤的左腿忽然觉得支持不住,她蹲下身去,疼痛的感觉一点一点从左脚踝爬上她的胸腔。

她就那么僵硬地蹲着,直到迎宾的小哥觉出异样走过来问她,“小姐,需要帮忙吗?”她才狼狈的起身,一瘸一拐的进大厅办登记。

半小时后,她脱了那双罪魁祸首的靴子,躺在宾馆的大床上,眼光涣散地盯着天花板,心想玛雅人可真有先见之明啊,今天不正是她世界末日吗?她原以为再没什么事能搅起她内心的波澜了,可现在,从火车站到N大再到宾馆这么短的距离,她已身心俱疲肝胆俱裂。岳颂鸣可真是她命中的劫啊,仅仅他的出现,无需做任何事无需说任何话,已足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击垮她所有的防御。

她起身打开空调,把温度调到最高,再掀开被子,爬进被窝里,两腿蜷在胸前,双臂紧紧抱住自己。就在她企图以这种姿态将自己哄骗入睡的时候,房间的电话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顾小姐,有位岳先生说要找您。”是前台小姐甜美的声音。

顾晓风愣了一愣,仿佛没听清楚她的话,又好像不明白她到底什么意思,“什么?”

而下一刻,还没由得她反应过来,电话已经从前台手中转到了另一人手里,“晓风,是我,天晴。”

“哦,那你上来吧。”

她讷讷地应答。那边嘟嘟嘟声传来好半天,她犹恍若未觉地握着听筒,如在梦中。

没过一会,门铃声便如约传来,她起床开门,果真是岳颂鸣。

“你怎么来了?”

“我……我看你脚扭了,”他吞吞吐吐,“我记得这附近有一家药房,就顺路给你买了瓶红花油。”其实,他对她方才的恶形恶状和故作疏离是有几分生气的,可是,车子开出去好远之后他却仍放不下心里的那一点点微弱的念想,于是,在与自己的暗暗较劲中他终于落败,掉转车头,在周围兜转了20多分钟才找到药房,巴巴的买了药给她送过来,只为了多见一面的借口。

顾晓风无论怎么辩解,也无法否认她此刻心中颤颤巍巍如履薄冰般的欣喜。可心里想归想,表现出来的却全然两样,她客气的笑了笑,跟他道谢,然后问,“还有什么其他的事吗?”

问完之后她就开始害怕,怕他说没有,怕他就这么跟她道别,然后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

女人啊,你的名字叫矫情。

所幸岳颂鸣在愣了一秒之后并没舍得那么决绝,他摸了摸下巴,有些无措地开口,“我……你……你现在号码是不是换了?能……能留个电话吗?”

顾晓风直直地盯着他,在理智与冲动之间逡巡了好久,终于,她还是不改到目前为止的冷淡态度,冷言冷语道,“不用了吧。”

末了,仿佛害怕自己反悔,又匆忙补道,“我们还是不要再联系了……再说,也没什么必要吧!”

“哦,”岳颂鸣答应,顾晓风可以清楚地在他身上看见他的和自己的失魂落魄,“好吧。”他闷闷地说。

“那……好吧,那你好好休息吧,我先走了,不打扰了。”“不打扰了”是一句残忍的话,而更残忍的是后面那个“嗯”字,每个说“不打扰”的人都希望对方的回答是“没关系,我也正想找你聊聊”,然而多数情况下,这种刻意的疏离换来的都是对方经意或不经意的冷淡。

果然,顾晓风答,“嗯,你也是,路上当心。”

“再见。”

“再见。”

顾晓风一直不明白人分别的时候为什么要说“再见”。分别的痛苦已经很沉重,若再加上期盼下次见面的坐立不安,岂不是铸成了双重的煎熬。更何况很多时候,这种期盼,都是无望的。就像顾晓风将要关上房门、阻断彼此面孔的这一刻。

可这一刻,却迟迟没有到来。因为岳颂鸣伸手,拦住了门框。

“晓风,一起吃个饭吧。”

顾晓风无奈,“岳颂鸣,何必呢?”她不是个意志坚定的人,因而更害怕他的举棋不定。

岳颂鸣低头,沉默了半晌,就当顾晓风要说出那句“我们别这么拖拖拉拉、别这么幼稚好么?”的时候,他终于再次抬头,有些勉强地说,“就当……就当一起庆祝世界末日吧!”

“庆祝?这有什么好庆祝的?”顾晓风好笑,他们已经不堪到连个冠冕堂皇的借口都找不到了吗?

岳颂鸣也笑了,却有几分自嘲的意味,“末日过后才能……重生啊。”

宾馆附近有个粤菜馆,顾晓风原想迁就岳颂鸣去吃川菜,岳颂鸣却主动要求换个清淡点的口味,说是也不知道怎么了,在国外待了两年,连辣都吃不惯了。她不知道这当中有几分真假,可既然他当先开了口,她若执意违拗,倒显得十分不识趣,闹得两相生难。

这个点出去吃饭,其实是有点奇怪的,午饭的点已经结束,却都还没开始翻晚餐的台子,说起来,倒有点像他们现在的尴尬境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青黄不接、进退两难。岳颂鸣笑说,外国人管早午饭叫“brunch”(breakfast+lunch),不知道这个点吃饭叫什么?Linner(lunch+dinner)?还是dunch?不过托刚才那个师兄的福这两年也没正点吃过饭,生物钟全乱套了。这个点不管是午饭还是晚饭,都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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