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的法国巴黎,相比于S市,真是凉快得多了,秦朗下了飞机,刚出机场,就披上了提前准备好的外套,裹住了裸露在外的胳膊。
他来过巴黎很多次,无一例外都是出差,这次也一样,到酒店放好行李,喝了口水,秦朗就拨通了杜智宸的电话。
“智宸啊,我到了,今晚一起喝一杯吗?”
说是喝一杯,杜智宸也知道这工作狂是打算一到这里就跟自己谈工作。
“不是我说,秦朗,现在是巴黎时间下午三点四十四分,国内时间都快十一点了,你刚到不需要休息一下?”
秦朗用侧脸和肩膀夹住手机,给自己泡了一袋咖啡,“休息什么,这不得倒时差。”
“行,那你来我这里?还是我过去?”
“我去你那吧。”
“能找得到路吗?找不到的话我让我外甥去接你。”
“不用,我又不是第一次去你那儿,还能找不到?”
“行,那我等你。”
秦朗出门打了个的,用法语和司机说了地址,半个小时之后,车停在了一栋花园别墅门口,法国人爱养花,最开始他来这里,杜智宸还没这习惯,最近几次才开始入乡随俗了,而且每次看见的花种类都不同。
杜智宸估计从窗户就看见他了,没等他走到门口,已经打开了门,两个人碰了一下肩膀,秦朗进了门换鞋。
门口还有一双男鞋,想必就是杜智宸的外甥,杜智宸的外甥,秦朗也有所耳闻,20岁,在法国留学,据说因为身高腿长长得好看,已经被很多大牌看中了,想请他去走秀。
果然一进客厅,就看见一个男孩儿低着头在沙发上坐着,戴着蓝牙耳机,拿着iPad,头上扣着卫衣的帽子,两条长腿随意伸展开,确实够长。
杜智宸招呼他一声,“小野,叫叔叔。”
孟野这才懒懒地抬起头来,精致立体的一张脸,可能是因为秦朗是开经纪公司的,他一反应就是如果他经营的也是模特公司,看到孟野的第一眼,一定想的是——我要把他签下来。
太好看了。
秦朗和孟野对视片刻,微微挑了一下眉,孟野的眼神压迫感太强了,“叫什么叔,我也没比他大几岁,叫哥就行。”
杜智宸耸耸肩,“这可不是我占你便宜的嗷,小野,叫朗哥。”
孟野这回出声了,“朗哥。”
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字被面前的人冷冰冰叫出来的时候,那种感觉十分奇妙。
“我俩谈点事情,小野你去拿一瓶红酒。”
秦朗以为孟野不会去,他看起来就不像能被使唤动的人,然而让他意外的是,孟野二话没说就去做了。
秦朗和杜智宸去了书房,没一会儿孟野敲了敲门进来了,“舅,朗哥,红酒。”
他一只手拿着红酒,一直手指间夹着两个杯子,秦朗的目光不可控制地停留在他骨节分明的手指上,他真是个完美的人,手指也这么好看。
秦朗抬起头跟他说这谢谢,才发现他摘了帽子,可能是因为头发太长了,扎了一个小揪揪在后面。
孟野低头看他,一边看一边拔出红酒塞子,倒在醒酒器里,杜智宸一看就是常在书房里谈生意,醒酒器就摆在桌子上。
秦朗莫名被他看得发慌,偏了一下头躲开他的视线,这一躲,孟野才意识到自己眼神逾矩了,垂下头去,卷翘的睫毛盖住了棕色的眼眸。
孟野帮他们两个倒好了酒,就一声不吭地出去了,但是不知道是不是秦朗的错觉,他感觉孟野出门之前仍旧在看他。
少年人的爱意热烈且直白,明目张胆不加掩饰,在秦朗这里,初次见面孟野就露了马脚。
秦朗公司最近打算转战音乐领域,想要和杜智宸所在的娱乐公司合作推出一个中法混合乐团,他早就有这个想法,还是最近才开始着手来做。
两个人互相交流着看法,分析营销策略,制定选人要求,一晃儿外面的天就沉了下来,这个时间在国内已经是凌晨了,秦朗喝了咖啡,倒还没觉得特别困,就是两个人歇下来的时候整个人精神松懈便觉得有点疲惫,他靠在椅子上揉了揉眉心。
“累了吧,让小野送你回去。”
秦朗随口“嗯”了一声,答应完之后才反应过来杜智宸说的是让孟野送。
十分钟后,两个人并肩坐在车上,孟野的喉结上下滚动着,看着旁边偏着头闭着眼睛的人,心想他还真是放心,一上车就快睡着了,也不怕自己趁机做点坏事儿。
“朗哥?你住哪?”
“嗯?啊,我在海文科撒,中文是这么说吗?”
“嗯。那我知道了,你休息一会儿吧。”
孟野发动引擎,旁边人还真就这么放心地睡熟了,没一会儿就传来平稳的呼吸声,孟野在等红绿灯的时候一直在看他,秦朗和他小舅舅差不多大,那也就比自己大上六七岁,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小一点,但是却透着由内至外的成熟与沉稳。
孟野有私心,所以剩下的半条路他开得很慢。
他在法国很多年,思想和行为方式都逐渐偏法式,法国人是出了名的浪漫,所以孟野很平静地接受了自己对秦朗一见钟情了这件事情。
车马上要停到海文科撒门口的时候,秦朗才慢慢睁开了眼睛,“抱歉,我睡着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对着这个初次见面的男孩儿是怎么放下心来睡觉的,但是睡得竟然还挺踏实的。
“没关系,上去好好休息吧。”孟野把车停下来,转过头来看他,两个人莫名其妙的沉默着对视了几秒,秦朗实在受不了他灼热的目光,仓促地转过头来,拉开车门下车关门,车窗在自己面前降下来,孟野跟他说了再见。
秦朗长舒一口气,这孩子也不知道是不知道掩饰还是故意表现出来的,他的眼神快要把自己扒光了。
那一天的他还觉得孟野是个高冷的人,当然只有那一天他是这么觉得的。
为了方便打造一个跨国乐队,他把自己公司的员工带到法国培训,自己也来到这边工作。
虽然工作地点就在居住的酒店,但他还是会忙到忘记吃饭。
而且秦朗很不喜欢吃法餐,他每次来法国,回去的时候都会瘦上两三斤。
秦朗看了一眼时间,已经过了酒店的用餐时间了,他揉了揉肚子,仰靠在椅子上,打算小眯一会儿把饥饿挨过去,然而他刚闭上眼,就听见礼貌的敲门声。
似乎是怕打扰到他,敲得很轻,只敲了三下就停下了。
秦朗走到门口,问,“谁啊?”
门外传来让他意外的自报家门,“朗哥,我,孟野。”
“孟野?你怎么来了?”秦朗打开门,让开一点,让他进来。
孟野举了举手里的保温饭盒,“听我小舅说,你不爱吃法国菜,我做了点中餐,给你拿过来了。”
“正好,我还没吃呢。”
孟野在桌子上铺好餐布,打开饭盒,将里面的菜都拿出来,秦朗的视线再次被他的手指吸引,果然好看的手做什么事情都让他觉得性感。
“我刚来法国的时候,也不喜欢这边的口味,特地和我妈妈学的,味道应该还不错,你尝尝?”
这一句话快比他昨天说过的所有话都长了。
他把筷子递给秦朗,脸上带着一副小孩儿等待家长夸奖一样的表情。
秦朗尝了一口,真诚称赞道:“还不错哎,很好吃。”是真的不错,比他想象中好吃太多了,他根本不会觉得孟野是一个会做饭的人。
孟野坐在旁边看着他吃饭,秦朗一抬头就看见他热烈的目光,两个人的视线短暂交错,秦朗咳了一声低下头去,孟野丝毫不掩饰对他的兴趣,甚至都明晃晃地摆在了脸上。
孟野可能注意到他对视后的局促,站起身看了一圈房间,秦朗定的是套房,是有厨房的。不过他没时间出去买菜做菜,有厨房也相当于没有。
孟野看着齐全的做饭工具,挑了挑眉毛,在厨房喊他,“朗哥,以后我过来给你做饭吧。”
秦朗正低头咬锅包肉,下意识回了一个含含糊糊的“好。”
听到孟野出来的时候说:“那我明天再过来。”他才明白自己答应了什么。
答应都答应了,又不是什么过分的事情,再反悔也不好,所以秦朗就接受了孟野每天准时准点过来报道。
第一天拎着两包的水果蔬菜,让预备国际名模给自己买菜这种事听起来好像还蛮有成就感的,孟野在厨房做饭的时候,他就靠在门口看着。
也是从这时候他发现,孟野并不是一个话少的人,起码在他面前不是,和第一天那个冷漠寡言的男孩儿一点都不一样。
甚至时间久了,他还特别喜欢和秦朗开玩笑。
最开始还只是每天定时定点过来做一顿饭,后来干脆从早到晚都赖在秦朗这里,秦朗工作,他也不打扰,安安静静在一边戴着耳机打游戏。
老老实实等秦朗工作完给人家做饭。
“朗哥,你有女朋友吗?”
这是孟野第一次在秦朗工作的时候叫他,秦朗对于性向从来都不会做什么掩饰,所以直话直说:“没有,我不喜欢女人。”
孟野突然从床上弹起来,秦朗抬头看了他一眼,“怎么了?”
孟野眼睛里带着期待的光,“那……朗哥你看,我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