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堂旁栽种了许多竹子,沈维桢心中烦闷时,常去竹林中走走、坐一坐。
竹子侵略性极强,且不提春笋能顶开石头,生长迅速;竹根深蒂固,肆无忌惮地四下蔓延,盘根错节,但凡有一截根存活,一个不留意,便能迅速再生出一片。
茂密竹林,遮天蔽日,不给其他花草丝毫阳光,唯独不需日光的个别小草,同青苔一并在竹影下苟延残喘。
人人都称赞君子如竹,不蔓不枝,不曾见这清俊干净下,黑暗泥土中,尽是扭曲狰狞的竹根。
因此,沈维桢格外钟爱竹。
正如世间推崇谦谦君子,仁义礼智信廉,沈维桢不否认,只是,这些东西都该由强者述说。
倘若一点能力都没有,空谈什么仁义礼智信廉?不过是无能者的自我宽慰罢了。
他要做的君子,是不拘泥小节、稳稳掌控权力的君子。
权钱皆握在手,才可谈什么仁爱。
老祖宗和李夫人慈爱,俩叔叔整日闲云野鹤,不问世事,才令家产为人所觊觎,侯府日渐衰弱。
弱者泛滥的仁爱只会助长自身的不幸,地藏菩萨历经九曲十八折,不也悟到了“惩恶即是扬善”,方能立地成佛?
沈维桢习惯了这般处理,仁慈之心需配雷霆手段,屡试不爽,从未失手。
唯独情一字,着实由不得他。
他知道阿椿更希望他只是兄长。
就像沈维桢,更希望她能全心全意地爱他。
人人都有希望,沈维桢还希望自己步步高升,大权在握,先处理掉那些空长了脑袋的废物上司,再把那些大贪特贪、一件正事都不干的利欲熏心官僚统统打入天牢。
事得一样一样做。
他也要耐心等阿椿一点点爱上他,将他当作夫君。
沈维桢所能想的待阿椿好,很简单,除了离开他外,她想要什么,都给她。
精挑细选、为她锻造的剑,耐心教授她剑法;将随身的弓箭也送给她,只要阿椿多看一眼、提过一嘴的东西,无论多么麻烦,沈维桢都想办法给她弄来——包括她小时候那匹不得不卖掉的小红马。
他不满意的侍女秋霜,她喜欢,那就继续留着,不仅留,还多给些钱,免得阿椿再天天念叨、记挂着;阿椿不想一直在庭院中,沈维桢便想办法给她做男装、捏个表弟的身份,带她出去做事。
女子扮作男装,细看都能看得出来。
沈维桢连名声也不要了,每每带阿椿出去,总能瞧见异样眼光,以至于他晚上总觉脸火辣辣的。
可再见阿椿精神奕奕的模样,沈维桢又觉,脸辣便辣吧,辣习惯了,便好了。
更何况,他坚定心意要娶她,明媒正娶,风光大婚;待回了京城,辣脸的机会多的是。
彼时,沈维桢已经想好,若阿椿爱上了他,他便不再如此拘束。她爱南梧州,那每年都可以来南梧州小住。
他若不得空,还有严密的侍卫护着,再多请些经验丰富的镖师——
他已将家传剑法悉数教给阿椿,她自己也能有保护自己的本领。
只是还未想好该如何同阿椿说,她便失踪了。
那么冷的水。
沈维桢跳下去过,知道山中水多么凉,她肩膀中箭、还可能中了毒……该多痛。
仅仅是想一下,沈维桢便觉窒息。
他晚上睡不着,但必须要睡。
人的身体都有极限,他需养足精力,才能去找阿椿。
大夫开了安神汤,沈维桢每日入睡前皆会喝上一碗,直到天亮。
他从不往坏处想,空想无用,颓废抑或者自怨自艾,都没用,事情已然发生,该想的是如何解决,而非顾影自怜。
一日日找,一天天过去,沈维桢继续寻。
他的确向京中写了信,禀告圣上,民女沈椿,其母曾救过我父亲性命,我父亲为报恩,同她连宗,认作表妹。
今朝南梧州事端,奸人欲害臣性命,沈椿勇毅果敢,奋不顾身,挽救臣于性命攸关之际。臣仰慕沈椿一番赤诚之心,又同她有旧谊,想娶她为妻。此事仓促,不愿唐突沈椿,希望圣上金口玉言,赐言几句,准我求娶……
沈维桢想同阿椿成婚,无论她是死是活。
若她当真没了,他就守着她的牌位。未来过继孩子,在她名下,为她供奉香火,不叫她孤单。
百年后,他亦会与她同葬。
又隔一阵,圣上亲笔信送达。
很简单,赞沈椿才德兼备,沈维桢赈灾济贫有功,真乃珠联璧合、佳偶天成。
信中还择了两个吉日,因考虑到阿椿尚在孝期,虽说民间没那么讲究,但还是按照京中贵族礼法,两个吉日都在两年后。
李夫人听到这个消息时,差点昏厥。
“你你你你……”李夫人痛心疾首,指着他,“你疯了?我只当你是说说——你竟连圣上都敢欺瞒?你不怕掉脑袋吗?”
“我哪里欺骗了?”沈维桢仔细收好信,淡然,“难道不是阿椿的母亲救了我父亲生命?难道不是因为这个才连了宗?难道阿椿没有救我的命?”
李夫人惊骇。
“我不曾有半句虚言,恐怕也不会有人敢对圣上说他乱点鸳鸯谱,”沈维桢说,“如今圣上也称赞我与阿椿珠联璧合、佳偶天成,母亲大可放心了吧。”
李夫人很难放心了。
她不曾见过这么胆大妄为之人。
偏偏还是她儿子!
可见沈维桢如今这般疯魔,阿椿至今下落不明,李夫人不好多说什么,只是紧皱眉头,思考该如何同京城的老祖宗讲。
阿椿失踪的事情,不曾往京中说。
只是这般瞒下去……又如何交差。
沈维桢一刻不曾停歇。
尤其在剿匪一事上。
南梧州山多,容易藏匿匪贼,多处易守难攻。
沈维桢以利劝降、分化贼盟,挑拨离间,调虎离山,各个击破,。每成功捣毁一个贼窝,沈维桢都会亲赴现场,查探有关阿椿的线索。
直到找到阿椿。
失而复得的阿椿。
见到阿椿赤着脚、挽起裤腿在河里用铁剑刺鱼时,冷不丁,沈维桢想到京城中的一个炎夏,夜间蝉鸣阵阵,阿椿拉着秋霜偷偷去花园看萤火虫。
不顾秋霜阻拦,阿椿脱掉鞋袜,赤着脚踩在土地上,犹嫌不足,她竟俯身,趴在草地上,轻声对秋霜说:“我好久没有这般亲近过大地了。”
彼时沈维桢只当她是忆起家乡,如今才明白,她并非思乡,而是笼中雀在渴望翱翔。
她本就不该拘泥于后宅。
沈维桢真心想过,放她自由。
若她当真喜欢这种生活,他可以放她自由。
只是——
不要这样。
可以不做夫妻,但不要连兄妹也不做。
总要与他有些联系,别让他孤单一人。
这就是二人无血缘的最糟糕之处。
倘若两人当真是亲兄妹,打断骨头连着筋,若想毫无关系,须得剔掉这一身皮肉、流尽了血液、拆碎了骨头,才算毫无关系。
现今,没有血缘约束,什么表哥表妹,什么哥哥妹妹,什么……都不过是轻飘飘的称呼,她若离开,便什么都不是。
找到她的那日,沈维桢怀中揣着原本欲给她吃的糕点,但安静的观察,令他决心暂不出现,又揣着离开。
……
花中堂,深夜,骤雨歇。
“所以,”阿椿疑惑,“你当时预备着给我吃什么糕点?好吃吗?”
烛火下,沈维桢深深地叹口气。
“阿椿,”他正色,“我在同你剖心,你现如今应该抱抱我,或者亲一亲我,说几句好听的话,而不是问我糕点好不好吃。”
阿椿哦哦两声,麻利地抱住他。
刚大汗淋漓地来了一场,现在她大推内侧和根部都酸酸胀胀的,不是很舒适,但没关系,她紧紧地搂着沈维桢脖子,非常大声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一手按住他胸口,另一只手搂住他脖子,脸贴在他脖颈间,蹭了一下,开始出口成章。
“哥哥一番苦心,我都知道了,”阿椿搜肠刮肚地想四字词语,“我现在非常地感激涕零,铭感内心,没齿难忘……”
沈维桢怜惜:“真不错,别再想了,眉毛皱成这样,别为难你的脑子了,让它也休沐一日吧。”
阿椿凑过去,在他耳旁热切地问:“所以,你那时候打算给我带什么好吃的呀?明天去吃好不好?”
沈维桢双手握着她的腰,将人从自己身上举起,放在一旁,披衣起身,径直出去了。
不多时,从外间回来,拎着一个小木盒,沈维桢笑:“还好我早有预料,下午去差人买了些,就知道你会这么问——来,尝尝罢,是太史饼和状元糕,还有一份乳酪酥。”
阿椿胡乱披件外衣下床:“多谢哥哥!”
沈维桢无奈:“你这声叫的可比刚才那些还好听。”
他晚间不吃东西,饶有兴趣地看阿椿吃。
有时,瞧着她吃,沈维桢觉,远远比自己吃更舒爽得多。
看来今晚真饿到她了。
眼见阿椿吃点心,沈维桢倒了宁神的玫瑰花茶,问:“你更喜欢哪个点心?”
阿椿毫不犹豫:“状元糕。”
沈维桢说:“那我明日——”
话没说完,阿椿的唇贴上来,香甜绵软的糕点味儿。
亲了一下后,阿椿额头抵着他额头,说:“因为我喜欢状元糕的名字……状元,我喜欢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