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条几笔画成的小鱼,周围是波浪形海水,右上角是一个金色的太阳
于尽醒来时天还未亮,窗外传来遥远却清晰的犬吠声,寝室内一片寂静。连睡觉打呼的肖潜也安安静静,但于尽一点睡意也没有了。
昨晚睡得早,但一晚上迷迷糊糊醒来好几次,做了一整夜混乱的梦,现在一个也想不起来。喉咙干涩,身体疲惫,像是被无形藤曼束缚住,四肢酸麻,整具身体像被拖入沼泽,不断下坠。
但睡着了就是好事。起码。
点亮手机屏幕,还停留在和1000的聊天界面。一长串都是对面发过来的,最后是一张简笔画。幼儿园水平那种。
一条几笔画成的小鱼,周围是波浪形海水,右上角是一个金色的太阳。
1000说,这是送给他的头像。
于尽盯着屏幕看了许久,开始怀疑对面的年龄。
话多,自来熟,热情,言辞间藏不住的天真,再加上这幅幼稚园简笔画。很完美的展现了初次接触社交网络的初小学生情态,最多,刚上高中。
于尽在心中暗自猜测。
此时天际已经露白,不绝的犬吠声也已经停息。黑夜真正要替换成黎明。
清晨是一天中真正让尘世歇息的时间。晨间安宁的气息包裹身心,新一天的忙碌还没来,昨夜的劳累被洗尽。于尽站在洒满阳光的阳台上刷牙,看着镜子里满嘴泡沫的自己,心中一片宁和,好像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无力、灰暗只是一阵错觉。或者,是失眠的后遗症。心绪偶然的紊乱,平淡岁月里短暂的插曲。
而现在,一切又会回到正轨。
水龙头里的自来水在十月的清晨已经有一点儿凉了,但让人清醒,恰到好处的冰冷让人充满活力。
于尽随手摸了一把脸,水珠顺着额角从侧脸滑下。他点开聊天框,存下那张图片,并发出 了第一句回复——
【小鱼:谢谢你,很可爱】
陆千煦时常日夜颠倒,醒来时已经傍晚,拿起手机看见那条小鱼终于回复他了。
陆千煦轻笑了一声,很快回复——
【1000:嗯,确实可爱,是我今年画过的最可爱的小鱼】
【1000:那你快换上】
【1000:这个空白光头人像看得我怪难受的】
他回复完后点了份外卖,把手机扔到一边,简单洗漱后坐到落地窗前的懒人沙发上等晚餐。胡远还没回来,胡说不知道躲哪去了,窗外是成片的火红的朝霞,一时有点过于安静。
陆千煦受不了这么安静。
他回到房间,把自己带过来的吉他拿了出来。
修长的手指在上面随意拨弄了几下,发出一串不成调的音。他想了想,又拿起手机,点开“窗”。小鱼没有回复,但小鱼换上了头像。
都说与人在网上聊天时,对方的头像会影响与他聊天时的感觉。
好像确实是这样,顶着空白光头人像的小鱼显得冷漠又疏离,一换上陆千煦画的简笔画,瞬间就变得可爱亲近了几分。
很快门铃就响了,外卖到了。
刚打开外卖,电话响了。陆千煦接完电话,随意扒了两口饭,换了身衣服急匆匆地出门,融进了城市的夜色与灯光中。
于尽去图书馆呆了一天,吃过晚饭不想回宿舍。
狭小寂静的地方,让他有些忌惮,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缘由的畏惧。他害怕那种一个人往下沉的感觉。
但站在路边,他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十月的风还不冷,但于尽站在风中心中萧索。他拿出手机翻了翻,除了几个群里永不停歇的热闹,并没有人找他。连话多的1000也没有新的消息。
他不想再停留,随意选了个方向就走。
这里离校门口很近,校门外是一条繁华的街,不远处是热闹的商圈。走在外面,好像风都停了。
在一定程度上,热闹的人群对飘忽不定的心绪是有效的,至少于尽现在感觉是这样。
他在校门口买了一包糖炒栗子,握在掌心里,暖意让人感到舒适。然后他继续朝着更热闹的方向走去。
离校门只有一百多米的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新开了一家酒吧。比起它低调的招牌以及里面隐约传来的音乐,门口聚集的年轻人们更能彰显这家酒吧生意的兴盛。年轻的男男女女们打扮精致,有的在交谈,有的在笑闹,等待更多朋友的到来。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于尽站在路边,无声地望着他们。
孙韵芳没有很多时间看管他,但他一直规规矩矩地成长。连网吧都只去过一次。
小学六年级,学校旁边那条小巷子里开了一家网吧。有一次放学,他也像现在这样,站在门口望着那些偷摸着来上网的学生们兴奋地走进去。他看不见里面,但每个人进去开心又激动的样子让他对里面充满了好奇。
但他不敢再踏近一步。
然后杨峰明领着他进去走了一圈。还顺带抓了几个来上网的学生。
于尽现在也不知道那天杨峰明是什么时候看见他的。只记得他领着他进去时,心里说不出的高兴。他牵着那双手,像是去未知境地探险,怀着隐秘的兴奋,却牵着一份可靠。
杨峰明很多时候像一位父亲。于尽一边往酒吧里面走一边想道。
酒吧里面并无想象中的喧闹,可能是开在学校门口的缘故,这里更像一间清吧。
更多人好像是冲着台上唱歌的那个男人来的。
“你快来!今天一千A炸了,脸上不知道哪来的伤,但真的好帅啊!”比如旁边这位就是。电话那边好像笑骂了一句她没良心,女孩子又继续大声感叹。
于尽默默换了个位置坐,在酒单上随意点了一杯,然后拿出一颗栗子,一边剥一边把目光放到正在弹唱的男人身上。
昏暗的灯光让人有点看不清他的样子,但看他线条凌厉的轮廓也可以感觉到是个帅气的男人。他正在唱一首曲调舒缓的老歌,原唱本来是女声,但他的声音低哑磁性,迷人又浪漫。
是于尽喜欢的声音。甚至,有点儿着迷。
他就着那杯颜色漂亮、味道清甜的酒,吃完了一整袋糖炒栗子。
最后台上的男人唱完一首歌的最后一句,站起来准备离场,台上的灯光稍微亮了一点,打在他的脸上,映照着那道张狂的伤痕。眉目深邃张扬的男人一笑,稍显稚气,还有说不尽的温暖。
于尽觉得自己有点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