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网这种事,是我一日躲在水中,看白天出现在湖边的学生玩手机发现的,他们中的一个人不小心让手机掉在了水中,正正滚到了我藏的水附近,于是我便得到了属于我的手机。
人的发明很了不起,怪不得我总是看见从教学楼里逃课出来的学生躲在外面玩手机,因为手机真的很好玩啊!
水中没有信号,我只好去岸上上网,新大陆就此被我发现了。
在遇到向晨之前,我已经度过了半个月有手机的日子了。我用浅薄的法术抽走手机进的水,再用法术给它充电。
这种有手机的生活真是滋润,比一到点就和湖中的鱼虾蟹相拥而眠有趣多了。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湖面被太阳烤得很暖,湖水周边的水草散发出草腥味,来湖边散步的人也变多了。
阳光折射进水中,我很早就被光线晃醒,抬头看向水面,平日浑浊的湖面被照得透明。我不能出去,只能往更深的湖底游去。
游动的过程中,我抓到了几只虾,它们在我手中挣扎,我捏住坚硬的虾壳边缘用力一撬,青白色的虾肉暴露出来,我低头把它含进口中。生的虾肉很爽脆,只可惜吃虾的同时我也吃进了不少湖水,只能像那些鱼一样往外吐水和多余的空气,虾的味道也被稀释干净。
我不太喜欢这种早餐,比起湖鲜,我还是喜欢手机里的网络美食。这也是我那么向往离开这里的原因。虽然我无需进食,但这样就好像我是人类一样。
等到正午,烈日当空,照得地面滚烫,那些学生回宿舍午休了。我从湖水里出来,溜进了小屋里。
我看见昨夜放在角落的外套被扔到了一边,手机不见了。这才想起小屋没有门锁,任何人都可以进来,我竟然忘了这件事,就因为和一个新认识的人聊了天,把那么重要的事情忘到了九霄云外。我骗向晨手机没有湿掉的原因是藏在了小屋,但也不能真的藏在这里啊。
我的生活一下子回到了半个月前,心情变得很差,我看到角落的外套,泄气地重新叠好。
外套上有向晨的味道,白天小屋的潮气没那么大,外套摸起来很干爽,我把它放回昨晚的位置,然后瞥见了衣服上自己的手。
我很少仔细观察自己的身体,苍白的皮肤永远冰凉,指甲缝里残留着湖中的淤泥,搭在这件外套上格外显眼,提醒着我不是人类的事实。
我突然觉得周围的空气过于干燥,仿佛缺氧一般挤压着我的肺,今天的阳光太灿烂了。
天色变暗,学校的学生都下课了,三三两两地往小卖部走,湖边的灯很少,因此除了小情侣来寻找刺激,一般不会有人靠近。我弄丢了我的手机,便没有去小屋蹭网的理由。
我像从前那样趴在湖边的土坡往上窥视,这里视野很好,摆一个舒服的姿势,就像那些学生在饭堂里看电视剧一样。湖水很静,正好泡到我的脚,我踩着凉凉的水,仿佛找到了自己的根。
然而今晚没有小情侣来湖边的密林约会,我只能听见草丛里的蟋蟀在不停地叫,如果它们跳到我脸上,我会把它们抓住吃掉。蟋蟀吃起来有种草的味道,咀嚼的口感应该就和网上所说的爆浆是一样的,很粘稠。
我等了很久,久到开始犯困,我不知道这时候是几点,湖边的灯都灭了,便打算回去睡觉。
这时候有人穿过密林——其实就是小树林罢了,那人走得很小心,但我听得很清楚。一簇灯光亮起,映亮了一小片草丛,那是手机的灯光,顺着灯光我看见了向晨。
向晨靠近了小屋,我听见推门的声音,但他并没有进去,他在门口张望了一下,又退了出来。我猜他看见了我放在角落里的外套,但他并没有拿走,而是坐在了门口台阶上,看起了手机。
真是沉迷啊,都这个点了还蹭网吗?我忍不住想笑,身体随之往下滑,激起了小片的水声,“唰——”的一声,在夜晚格外明显。
向晨猛地抬头,往我的方向看过来。
不好!他可是看得见我的人!我转身,在他起身走来时跳进了水中。
我拼命往湖底游去,生怕被他发现。游出很大一段距离,我停下了,突然发现自己的行为很好笑。湖里那么黑,再加上是夜晚,向晨怎么可能看得见我。
我低头看自己身下的尾,往上,鳞片一直蔓延到腰部,稀稀落落的,像得了皮肤病一样恶心。
抬起头,没有阳光照射的湖水浑浊漆黑,什么也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