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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作者:雨中笠 当前章节:3122 字 更新时间:2026-7-12 01:56

“为什么,他本就不应存在!”凌云有些不可理喻,于暮雨摇摇头:

“可我也不是如此吗?我就应该存在吗?如果不是因为你,我就是一个空壳,没有思想,也不会有长久的生命。我们是一样的。”

“你们不一样。”凌云很执着,即使她如今的思维暴露在了于暮雨的视线下,但她仍可以保留如今的想法,于暮雨回忆了一下: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那么厌恶他,你的记忆里几乎没有他。”

“因为那是在我死后了。”凌云走近他,将手轻轻搭在他清瘦的肩膀上,“你知道宋以歌的大脑来自谁吗?琼斯.梅林。你也许不知道他,但我后来被人提起后我想到了,他是个疯子,因为他可怕的实验造成的失误,使三个地下城失陷,几乎无人生还!可他却假装无辜逃了出来!即使死在了逃亡的途中,却还是让人带回了他的大脑!他妄图让别人继承他那些思维!你应该庆幸宋以歌什么都不知道!”她的声音变得有些尖锐,听起来很气愤。

“科学中实验出现纰漏是很正常的,他是有错,但并不在此。”

“可他明明可以缩小范围,但他会死,所以他宁愿将实验废品排向地下城都不愿将它们在自己的实验室中杀死!你不知道其中的隐情,所以你才会这么说。如果不是因为他,污染不会渗透到这里,这里本来是一片比较干净的地方。因为他,你的父亲死了,我也死了,轴心塔上台了。我们不能说话了!”

“......”

在长久的沉默后,于暮雨突然想起:“我曾经,找到过一本日记,那好像就是琼斯的!”

“你在哪里找到的?”凌云神情严肃,她恨透了那个人。

“执法司的星际飞船......但后来,被宋以歌拿走了。”

“你看!”凌云面部表情开始无法控制,眼泪在她眼眶中打转,而后滚落在这茫然的思想世界中,“我们已经因他而死,你还要和他的继承人相处,去被他伤害?”

“可他没有伤害我。”

虽然他们偶有口角,但大多数时候相处地还是很和谐的,宋以歌已经将自己仅存的温柔给了他,宋以歌身后除了他,空无一物。

“你在可怜他,可他配吗?你应该也看到了,他身上的印记。如果你要为他辩解,那我告诉你。琼斯和我一样,也来到了这个时空,他和其他人说话时,我听到了。他说,他遇到了一只巨大的眼睛,但他当时已经快死了,那个巨眼对他闭上了眼睛,然后他的脖颈上也出现了和他相同的印记。他们简直一模一样。”

“可这不正说明了,他也心存善意吗?”

“那也只是那时。”

“巨眼可以看透本质,妈妈。你只是因为过不去自己那道坎儿吧。”

“.......”凌云沉默了。

“妈,都过去了啊。你也不了解他啊,他不是那个人的继承者,他也是他自己啊!”

梦醒了。

睁开眼,却发现周围什么都没有,只有那间屋子。

“宋以歌?”

没有回应。

“宋以歌!你在这里吗?”

还是无人回应。

他身旁有空的被子和药的壳子,以及,一张纸条。

“回家吧,于暮雨。”旁边还有宋以歌的指南针和背包。

枪不见了。

“宋以歌,你他妈回来啊!”于暮雨没看到人的影子,他不顾一切冲了出去,外面黄沙咄咄逼人,还有一些奇怪生物的尸体。

“不要......不要!”

宋以歌走了。

你为什么,又不要我了?

“你说过的,会和我一起的。”

于暮雨有些哽咽。

凌云的声音凉凉地想起:“你就不应该相信他,这样也好,你回去吧。”

于暮雨却用力地晃了晃头,他不顾一切地跑了出去,可风沙带走了所有痕迹。

他有些迷茫,他翻找着宋以歌的包,里面有一本他的日记,都很简单,只是记录工作的话,而在昨天,他写:

“我并不喜欢这里,我想让他离开。这里让我感到不舒服,像我的坟墓。”

“但我想留下,我讨厌那里。”

而夹在日记里的,是一个定位器,上面有两个圆点,一个不断移动着,一个就在这里。于暮雨确信那就是他——那是他给宋以歌保管的定位器,他随手拿了瓶水,便往哪里跑,他要找到他。

“你这么做,值得吗?”凌云不敢置信——他怎么这么傻?

于暮雨不回答他,他在黄沙里跑着——时间也就过了两个小时,宋以歌走不了太远。

等等,如果宋以歌看定位器里他也在移动,会不会扔了自己的这个?

于暮雨想到这里,就扔下了自己的这个定位器。从自己口袋里拿出另一个已经牺牲的同伴的定位器去找。

旁边有很多断垣残壁,他尽力避开障碍物,去找他,他看见,周围的一些植物枯萎了,他便主要沿着这些枯萎的植物跑——那很可能是宋以歌经过留下的。

“你在哪儿?”于暮雨喉中干涩,他很想哭,但这没用,他擦了擦快落下的泪水,扶着膝盖歇了下,又向前快步跑着。

你别丢下我。

我不是你的拖油瓶,总有一天,我会和你一样强大的!

你为什么不等等我?

不要在回忆中埋葬自己,宋以歌。

于暮雨的身体素质并不是很好,大约跑了二十多分钟,就很累了,他看着定位器的距离已经被拉近,宋以歌的坐标不动了。

他必须快点,不能被他发现自己在找他。

“咳咳。”他剧烈地干咳后,咳出了一些血,他很惊讶,但他没想太多,只是拉下面罩,喝了几口水,就继续想那个位置跑。

他忘了一切,他只想到那里。

当他走到一片“水洼”,发现水中流着血,有一颗黄铜子弹的弹壳,但水死了,于暮雨停下来,用一根枯枝去碰,水洼却翻了个身——那竟然是伪装成水的生物!

但它死了,水变得浑浊粘稠。黄铜子弹弹壳静静地在上面漂浮着。

它告诉于暮雨,他从这里经过。

他就这么走,循着死迹前行,他有些自嘲:自己竟然喜欢上了一个怪物。

没心没肺的怪物。

风沙进了他的眼睛,眼泪不自觉地流出,留下浅浅的痕。

他在防护服的保护下看着模糊的视线,防护服的电量还有二十多格,也只能让他撑够这一天了,而宋以歌......他几乎没怎么充过店,再过一个小时,估计就见底了。

因为它太笨重,让人走不快,但它调节了人体最合适的温度,于暮雨将它调为省电模式,只保证人不会中暑和防辐射其他的什么湿度、净化都不要了。

这里不是你的坟,宋以歌!

我是一个自私的人,我要你一直陪着我,死也要和我葬在一起。

你回来!

通讯器怎么样也拨不通,宋以歌挂断了。

于暮雨跑得一点都没力气了,但也不远了,他用通讯器给魏知赟发了消息——通讯号当然是从宋以歌那里看来的。

“宋以歌走了,找不到了。”

“你在找他?”

另一边回复地很快:“他告诉我,如果你来找我,就让你回去。”

“你就这么放弃他了?”

“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你不也在找他吗?”

“但我并不一定带得回来。”

“只要他还活着,他就会跟你回来。他厌恶地下城,想要逃离,他找到了合适的归宿。可没有心脏的归宿,只是破烂的房子。”

“我知道了。”于暮雨轻轻挂断了通讯,轻声说:“你会和我回来的,对吧。”

他站起来,向着那个方向赶去,他要去找他的心脏。

没有心脏的大脑是无法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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