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柏家知道我们过得不错,”卢斯轻描淡写,“他们请求援助,通过临冬城转递的信函。”
“恐怕不行,谁都不知道这个冬天会有多长,”我接道,“我们可以答应庇护最后壁炉城辖区内的百姓,只要他们来到恐怖堡。”
而这样的百姓会是正值壮年,没有老少,在寒风中,老人和孩子一般挺不过去太长的路程,这是老规律了。总之,逃难过来的人会是非常理想的劳动力,冬天一过,还会有不少人自愿留下,要么组建了新家,要么安居于更稳定的平原农场,属于恐怖堡的农场,“另外,我们可以和安柏共同组建狩猎队,这也是传统的方式,毕竟不能显得太功利。”
“那就拟一个回复,”卢斯下了决定,“我会亲自去临冬城解释,你们要跟着我去。”
我看着他,恰到好处地露出疑问的神色。
“你之前月事未至,所以耽误了婚事,”卢斯说出了他的目的,“而多米利克已经和曼德勒家的薇尔菲德订婚。”
还是我撮合的,我带多米利克前往白港,我故意留他们在一起,我促成他们约会,我把莱拉寄来的、多米寄去的所有信件都收集藏好,多米从没见过其中的任意一封,莱拉也一样。
我看得出来多米利克更喜欢莱拉·莫尔蒙,我怀疑他们已经相恋,甚至产生了真爱,我见过他们注视彼此的眼神,他们都高贵而英勇,他们剑术出色,他们惺惺相惜。
我读到过信,关于她和他说的话,还有他想要倾诉的衷肠,我为此动容,我辗转反侧,但是,波顿家族不需要莫尔蒙,熊岛没有军队,没有财产,没有港口,只有熊和近在咫尺的野人掠夺者。他们不适合。
我很遗憾,真的很遗憾,但是职责胜过爱情,多米别无选择,卢斯·波顿盯着我,盯着他,我知道。所以,我不会冒着失去莱拉的风险去鼓励什么爱情,我知道卢斯·波顿下得了手,哪怕是婚后,死了再让多米娶一个就完了,卢斯·波顿就是这样的人。
相比之下,薇尔菲德更加理想,曼德勒家是恐怖堡完美的联姻对象,他们俩相处时比较合拍,两人性格也并不冲突,他们互相包容。我能观察到薇尔菲德喜欢多米,所以不但有利于家族,于他们各人来说也非常合适,这一对很可能相伴终生,相濡以沫。
我知道,我对不起莱拉,莱拉和薇尔菲德都是我的朋友,我不该暗中操纵,我该让多米自行选择。但是,有卢斯·波顿在,有他冷酷的算计,我们都没有什么余地。
现在,轮到我了。
“你哥哥快结婚了,你却没有未婚夫?你该在合适的时候结成姻缘,否则,你就去拉拢所有需要被了解和影响的男人,这是你的义务和用途。”他盯着我,“所以,我会带你去临冬城看看。”
“恐怕你会失望,大人,”我直言不讳地分析道,卢斯·波顿会接受理智的建议,只要有利于波顿家族,“凯特琳·徒利夫人来自河间地,乃公爵之女,绝难接受传统的境内自婚自嫁,尤其是对自家的长子,她的眼界要高得多,眼光在北境之外。我怀疑她会更喜欢与劳勃国王结亲,那位弥塞菈公主。或者,一个更利于史塔克家族和盟友的策略:
罗柏·史塔克与提利尔家族的玛格丽结婚,珊莎·史塔克与乔佛里王子成亲。
河湾地及提利尔家族自从在‘簒夺者战争’中站错队以后,就一直希望回到君临的权力场,提利尔的首选联姻对象是乔佛里王子,但是,恐怕当年的联盟(史塔克、艾林、徒利和拜拉席恩)会更偏好彼此,这一点相信提利尔的“荆棘女王”会很清楚。
所以对提利尔来说,罗柏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这样一来,史塔克家族就能在七国政治中掌握更多的主动权,艾莉娅·史塔克与劳勃·艾林年纪相当,而弥塞菈可以许给艾德慕·徒利(年纪?相对于政治利益来说什么都不是),在将河湾地拉入到同盟当中的同时,巩固同盟和王权,可以更好的压制史塔克痛恨的兰尼斯特家族,并让多恩的亲王不敢轻举妄动。
在这样的婚配下,史塔克家族会成为联盟的中枢,王室之外的核心。他们的女儿将分别涉及王后和谷地,儿子是高庭之婿,相信史塔克会成为王室之外最令人瞩目的家族。”
“你不是凯特琳·徒利,我也无意让你嫁入史塔克,”卢斯·波顿说道,“不过奔狼还有瑞肯·史塔克和布兰登·史塔克。”
他看着多米利克,我知道他是要我说给多米听。
“年纪差太多了,对瑞肯和布兰登来说,有更合适的本地人选,例如曼德勒家族的小女儿,与之结合不但拉拢了曼德勒,更能中和我们的婚约给曼德勒造成的影响。相比之下,我只是个私生女,哪怕被君主承认为婚生,也抹不掉我的出身,他们不会乐意的。”我回应道。
多米利克·波顿明显对这种话题兴趣索然,他有些走神,卢斯冰一般的双眼盯着他,他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卢斯·波顿没有说话,示意多米递给了我几封信,我看到有亨得利·布雷肯写给我的,还有几个王领贵族写给卢斯·波顿的。“看来,我当年三叉戟没白去。”他说道,“君临没白去,送你去河间也算是好事一桩。”卢斯·波顿当然参加过“篡夺者战争”,参加北境大军一路南下。当年在三叉戟之战中劳勃国王打死了雷加,而卢斯则俘虏过一些王领贵族,他不会平白侮辱敌人,需要时就直接下杀手,否则他对贵族彬彬有礼,好聚好散。
显而易见,卢斯·波顿看过亨得利写给我的信,我习惯了,他看每一个异性给我的信,总有一天我得被他逼成百合,不过我也挺接受就是。
亨得利结婚了,我略过这件事,剩下的就是一个内容:国王北巡,终点是临冬城,他到了河间地时过得不错,美酒,音乐和女孩儿,尝过每一家贵族的水果。王领的信也是说的同一件。卢斯在君临的朋友还提到了琼恩·艾林的逝世,死于“胃病”,里斯之泪,毋庸置疑。
那也是我毒死蓓珊妮·莱斯威尔的药,我知道,卢斯·波顿肯定也猜到了。不过他和琼恩·艾林没有什么友谊,也不会想在蓓珊妮夫人的儿子面前说出这件事,让我们的关系产生裂痕,造成家族内耗。这一刻,我的内疚感又在胸腹里扭曲转动。
“国王的队伍要到了,里头会有御林铁卫、骑士、贵族子弟侍从,当然还有王室。你嫁不了王室,但是风暴地的贵族依然有可能,说到这个,你忘了拜拉席恩的蓝礼未婚,他如今领有风息堡,统辖风暴地,绝对是王国最受欢迎的未婚男士。”
我之所以没提蓝礼是因为他…出柜了呀!原著隐喻,电视剧直白,不管是哪边他都出柜了。
我自可以应付他指出的这点,“蓝礼或许会是河湾争取的重点之一,不过他不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王太子乔佛里更加名正言顺,还有托曼和所有人都讨厌的史坦尼斯,如果不出意外,”偏偏会有意外。
“他这个选项不比罗柏更好,甚至不太好,因为史坦尼斯可以对蓝礼风息堡公爵的头衔提出异议。史坦尼斯不讨人喜欢,但是相对于幼子蓝礼来说,他是次子,更加名正言顺。在新王登基之后,为了抑制自己的叔叔,新的国王完全可以在风暴地封君的权属问题上做手脚,引起二鹿争锋,以平衡拜拉席恩内部的皇亲国戚。”我回答道,宝冠雄鹿正是拜拉席恩之徽。
我没说的是,蓝礼和河湾地关系非常好,和远居龙石岛的史坦尼斯相比,支持他的人更多,这纯粹就是性格使然了,蓝礼讨人喜欢。
卢斯再懒得废话,“准备得当,我们月底出发,在国王过颈泽前我们会去临冬城,提前一些。”
我没去过临冬城,这还是我第一次去史塔克家的城堡,我将会带咕噜与洛克随行,好可惜,我想带上克蕾·菲林特,我有些习惯她的陪伴了。可惜,她是我自己找来的人,卢斯·波顿不信任她。
我估计这一趟要是谈的好,卢斯·波顿极有可能当场认我为女儿,甚至尝试合法化为婚生女,只要于他有利。
我其实对身份早已无所谓,毕竟出嫁一事很难说是好是坏,我会损失很多东西,包括野种庄园。而他的承认和君主对我身份的合法化,并不代表我和他之间的疏远会消失,也不代表我私生女的出身会被轻易遗忘,更不代表我会忘了撒拉的蓝眸,只会时刻提醒我他是个怎样的人渣恶棍。
因为,我是他的女儿只意味着一件事,我会嫁给一个合适的人选,可以是老头,可以是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