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记述了庇乌斯·穆尔维的贫贱少年时期,他卑微而清白的父母将其养大的努力。尽管如此,他很早便是忘恩负义的堕落败坏之人。
庇乌斯·穆尔维的父母是穷苦的小农,他的父亲是当地人,名叫迈克尔·丹尼斯·穆尔维,在塔利的布雷克老爷的庄园里出生。他是一个头大如斗、骨瘦如柴、力大如马的男人。他将祖先的墓碑作为小屋的地基。他娶了伊丽莎白·科斯蒂洛,她曾经在罗斯康芒郡的拉弗格林女修道院当过洗涤女仆。
穆尔维的母亲曾是从阿尔斯特被赶走的天主教难民的弃婴,被修女们抚养成人,从她们那儿学会了读书写字,她觉得这个技能很有用。事实上,她认为识字不单有用,也是一个标志,证明你认为这个世界在本质上是可以被认知的,你在其中的地位是明确的,而且是可以改变的。对伊丽莎白·科斯蒂洛而言,识字是体面的标志。她的丈夫却认为那是在浪费时间。
正如穆尔维的父亲所说,你不能拿书当饭吃。你也不能拿书当衣服穿,或用它给小屋盖屋顶。别人读书他不会干涉。(事实上,他为妻子读书识字感到骄傲,总是向他们的邻居透露这一点,这是可以原谅的,相爱的人总是会夸耀对方有多能干。)他只是觉得读书识字没什么实际用途,就像方阵舞、射箭或玩槌球,那是属于乡绅孩子们的无谓消遣。他的妻子并不同意。她不理会自己的丈夫。等她的两个孩子一到能走路和说话的年纪,她就开始教他们识字。
庇乌斯虽然年纪较小,但在两个孩子中识字能力更棒。他思维敏捷,逻辑清晰,一点儿也不像小孩,令人啧啧称奇。四岁时他就能读出祈祷书上比较简单的段落,六岁时他就能读懂租约上的条款。阅读成了他的拿手好戏。在家庭聚会、守灵或圣诞节派对上,别的孩子会上前唱儿歌或跳号笛舞,穆尔维则会打开他父亲从地主家屋后的垃圾堆里找到的一本破烂的英语字典,向瞠目结舌的大人们朗诵腐朽书页里的内容。他的父亲会轻声笑着说:“我的儿子是个学者。”然后庇乌斯会解释如何拼写“学者”这个单词。看到这一幕,他的母亲会开心得静静哭泣。
他哥哥的反应更为复杂。尼古拉斯·穆尔维比庇乌斯大一岁,更加强壮,更加英俊,更加讨人喜欢。虽然他没有继承母亲的聪慧,但他还是知道自己能力不足,而且他继承了父亲的决不言败的性格,当他了解到愚笨威胁到自己的地位时,他下定决心要以勤补拙。庇乌斯几分钟能学会的东西,他得花上许多个小时才能学会。但他不怕花费时间。他是一个严肃正经,做事有条不紊,而且有宗教情怀的男孩子,有身为长子瞎操心的保护欲,这份心意一直在与身为长子害怕被悄悄取代的恐惧做斗争。他与自己的弟弟在争夺母亲更多的爱,而最重要的武器就是读书识字的本领。
慢慢地,持之以恒地,以笨鸟先飞的顽强,尼古拉斯·穆尔维赶上了他天资聪颖的弟弟。最后,他终于超越了弟弟。他的词汇在增加,他的发音在改善,他对精妙语法的理解令人赞叹。或许那只是因为庇乌斯再也不在乎了,他满怀自信已经赢得了荣誉,对这场较量表示厌倦和不屑。到后来,尼古拉斯·穆尔维能像一位主教那样阅读。他不需要字典去解释单词如何拼写。
尼古拉斯十七岁的时候,他们的父亲被马踢伤,不治身亡。一年后,他们的母亲也去世了,许多人说她是死于悲痛。两兄弟从母亲的葬礼上回到自己的小屋里,彼此抱头痛哭,以母亲的回忆立誓,要创造她毕生奋斗想给予他们的体面生活。他们在父亲租来的土地上干了一年,耕种着那片遍布石子的农田,度过了一个累得背都快折断而且担惊受怕的冬天。他们挣不到多少钱。钱永远都不够花。他们的全副家当就只有几件木头家具,那些很快就当掉了,用于支付田租,只留下父母那张床。卖掉父母的床会招致厄运,当地人是这么说的。两兄弟并不需要那件家具,它只是一件继承下来的物品。
他们总是吃不上饱饭。酸痛的背上只有破破烂烂的衣裳。他们曾尝试保持小屋干净,但那是年轻的爱尔兰单身汉的干净,之前一直有他们的母亲在帮忙料理家务。被子没有拿去洗,而是翻过来盖。至于杯子,没有干净杯子的时候才会把它们拿去洗。他们一起睡在父母的床上,他们曾在这张暖和的床上被孕育,被生下来,还是婴儿时有人哺育他们,在蹒跚学步时有人安抚他们,在孩提时有人关怀他们,在青年时有人为他们祈祷。他们的父母就死在这张床上。
庇乌斯·穆尔维开始觉得他也会死在这张床上。
这比他变成现在这副模样更令他害怕,这个年轻人无法想象的角色:一个孤儿。想到他自己与他那个无比勇敢的哥哥渐渐老去,然后死在那座山边的小屋里,这比贫穷和饥饿更令他抓狂。没有人为他们哀悼,甚至不会察觉他们已经离开人世。除了彼此之外,永远没有枕边人做伴。康尼马拉的群山到处都是这种人。驼背弓腰、目光呆滞的年迈兄弟,背负着孤独的十字架度过一生。他们一瘸一拐地来到克利夫登,在圣诞节前夜参加午夜弥撒,被姑娘们嘲笑。驴子一般的老处男,却长着女人一般的面孔。他们身上散发着孤独的气息、陈年的尿臊味和错过机会的失落。庇乌斯·穆尔维并不觉得他们好笑。他几乎不忍心去想象他们的生活。
他永远无法体会抱着一个需要他们的孩子那种感觉;永远无法体会对一个妻子说她今天看上去很美,她的头发很漂亮,或她的眼睛很迷人的那种感觉;永远无法体会和妻子争吵,然后和解的那种感觉;永远无法体会将意中人拥在怀里,并感受到被爱的那种感觉。穆尔维太年轻了,并不懂得这些事情的滋味,但他见过这些事情,曾在它们洒下的温暖光芒中被抚养成人。这道光芒或许不会再照耀在他身上,这个事实令他陷入极其恐怖的黑暗中。
他渐渐对康尼马拉感到不安,这里只有黯淡的前景,萧瑟的沼泽景色和在月光下嶙峋的岩石,他身边所有的一切显得灰暗而荒凉,空气中弥漫着雨后的刺鼻味道。从大西洋刮来的风像鞭子在猛抽,树木向着一个角度生长,就是不肯长直。他一连几个小时坐在家里那扇破裂肮脏的窗户边,看着那些树木在风中扭曲变形,猜想何时狂风会刮得太猛烈,树木会被拦腰折断或被连根从地里拔起。但它们从不折断。它们只是在呻吟,只是弯曲着,在风暴肆虐过后仍然弯曲着立在那里。弓腰、驼背、扭曲、畸形:被主人讨厌的低三下四的奴仆。
他的父亲这辈子一直弯着腰。他的母亲和穆尔维认识的每一个人也是这样。但命运对他们的忠诚并没有给予回报。他的哥哥总是说起上帝的神秘。上帝永远不会做错事,上帝永远不会给你超出你的能力范畴之外的考验。在十字架上受难的时刻正是胜利的时刻,假如傲慢的人能理解这一点的话。但庇乌斯·穆尔维并不理解。他眼里的哥哥只是一个跪在地上的奴隶,称颂自己赤贫的真相,将那个事实诠释为一番说教式的无稽之谈,因为他没有勇气去解读其本义。信奉上帝需要勇气而不是懦弱,这是穆尔维永远无法认同的观点。那种想法只是在浪费时间:就像清洗你仅剩的几个盘子,心里知道第二天它们又会变脏。你只是很幸运,还有东西可以弄脏,仅此而已。
母亲的离世就像锋利的刀刃,可以感受到它的存在,即使从未被提及,却同样真切。它就像地下的水,在两兄弟之间流淌。他们一起绝望地、饥肠辘辘地耕种父亲那块农田,从黎明干到黄昏,从岸边拖着海草去滋润石头,用自己的血便当作肥料去浇灌庄稼,用尽全身力气去砸碎石头,但除了彼此之间的疏离感之外,什么东西也长不出。两人之间没有暴力相向,也没有愤怒的言语。现在两人相对无言。
买得起蜡烛或能从邻居那儿讨来蜡烛时,尼古拉斯会秉烛夜读。不能读书的时候,他会在漆黑中下跪祈祷,念着穆尔维不明白的拉丁文祷词。他哥哥虔诚的声音成为一种困扰,吵得穆尔维睡不着或想不了事情。
之前1月份苦寒的一天,地上结了一层大理石般惨白的霜。一个来自利物浦的征兵中士走在乡间小路上,讲述着军旅生涯的冒险故事。他的话令穆尔维深深着迷。哪怕是为国王效力的爱尔兰游骑兵里最卑微的小兵也能期盼过上美妙的日子。他会发现自己来到埃及、印度或贝鲁特,阳光照耀在葡萄藤和菠萝上,女人们就像传说中的女神。那些地方的红酒甘甜爽口。你可以大快朵颐,姑娘们由得你挑。制服令一个小伙子更有自信。“当你穿上红色制服时,你就长高了六英寸,小伙子们!”
如果想体验这个精彩的世界,当兵是适合勇敢的年轻小伙子的职业,而且这种体验还能带来不菲的酬劳。至于危险,它当然存在。但危险只是兴奋的另一种表述,是为艰苦生活加点佐料的刺激。危险无处不在。那个中士环顾严寒的荒野,似乎见到这一幕情景令他感到难过,似乎它见不得人,似乎看到穆尔维兄弟困顿于此是一件尴尬甚至羞耻的事情。至少在军队里,你接受训练,学会在危险中生存。效忠王室的士兵绝对不会挨饿。
“服役一年,十基尼到手,”中士说道,似乎他不相信天下竟有这等好事,“这会儿答应下来,就能领到一先令。”
他呼吸时哈出一缕缕的白气。他伸出戴着黑色皮手套的手掌,那个小小的硬币就像圣徒的眼睛一般闪闪发亮。
“在这里,用那个什么都买不到。”穆尔维的哥哥平静地说道。
“你什么意思,伙计?那可是国王的钱。”
“他最好把钱给留着,因为这里没人要钱。统治我们的不是国王,而是天国里的王。穆尔维家的人抛弃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是会下地狱受烈火之刑的,还会连累他受祝福的母亲。”
中士盯着他,困惑不解地皱眉。
“我——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我说的是英语,”尼古拉斯·穆尔维回答,“但如果你听不懂我并不会觉得奇怪。你对这个地方一无所知。你永远不会明白。”
一团积雪从旁边一根树枝上落下。两只老鼠从一棵断树的树干里窜了出来,跑进一条阴沟里。
“是的,”中士阴沉沉地说道,“我想我永远都不会明白。”他耸了耸肩膀,顺着原路走了回去,他那双镗亮的靴子在密布车辙的冰冻土路上打滑,他那件漂亮的猩红色军大衣就像一只知更鸟的胸膛。尼古拉斯一言不发,走进小屋里。他的弟弟久久地站在小路上,看着他的前途慢慢地离去,白茫茫的一片刺痛了他的眼睛。看着那个中士从视野里消失,回到他刚刚走来的那片苍茫之中。
几个星期后,穆尔维焦躁不安。思绪就像一群蜜蜂围着果酱罐子嗡嗡嗡地响。他在梦中见到自己在金字塔下打盹,他吃得饱饱的,靴子很暖和,他得意扬扬,就像咧着嘴笑的斯芬克斯。在金色的火光旁跳舞的美艳女子,她们修长的四肢晒得黝黑,涂着没药。烤肉在滴着油汁。葡萄就像一门新语言的元音,在他的舌尖上爆开。他在另一个康尼马拉诡异漆黑的早晨醒来,浑身颤抖,身边是他的哥哥,床的四周弥漫着夜壶的恶臭,伤痛与辛劳的一天在他面前展开,就像挨饿导致的噩梦中的一条道路。
就像一首歌里等候着爱人出海归来的女人,他会望着那条乡间小路盼望中士回来。但就像歌里所写的,那永远不会发生,不知为何,他知道现在中士永远不会回来了。
他的哥哥病了,穆尔维能看得出来。他的皮肤暗淡发黄,他的眼睛早上总是充血和流脓。那双眼睛看上去就像变幻不定的天气,像苍白死寂的天空中掠过的一团云朵。穆尔维会看着他在远处长满杂草的田里翻寻着,大口大口地吞食着叶子。乌鸦也在观望,似乎它们觉得他是个怪人。
虽然他自己也饿着肚子,穆尔维开始装作没有胃口的样子,希望尼古拉斯会吃掉他剩下的食物,但他一直不吃。饕餮是一宗罪行[1],尼古拉斯·穆尔维会这么说。管不住自己口腹之欲的男人枉为人,只是一头贪婪的野兽,必定会下地狱。我们的主自己已经表明斋戒是必须的,这个行为会令你更加接近上帝。他会收走剩饭,放进橱柜里,第二天又端上来,一而再再而三地端上来,直到最后庇乌斯把它吃掉,要不然就发馊了。这成了两人之间的一种竞争:看谁更能挨饿。
很快穆尔维就觉得无法忍受一直在尼古拉斯身边。他开始晚上在郊野游荡,来到小酒馆或十字路口的舞会,去参加康尼马拉的小镇集市日之后举行的同乐会和土豆酒畅饮庆祝。如果你等到晚上某个时段,你有时候能够找到一个还剩点酒的杯子,或瓶底还有几滴酒的酒瓶,可以让你挨过晚上剩下的时间。一个过路的吉普赛女人或四处流浪的民谣歌手会唱歌乞讨几便士,这是穆尔维喜欢的事情。它就像热潘趣酒,融化了孤独的坚冰。唱歌让他想起了童年时更快乐的时光,在一切改变之前的温馨家庭时光。
那些歌曲彼此交错融合,就像流经洼地的泉水。你见到某些元素在别的歌曲中出现。诗句被借鉴,字词被改善,诗句被加以润色和调换,事件被修改或完整保留,但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讲述。似乎从前只有一首伟大的歌曲,创作歌曲的人不停地从中汲取元素:一口隐藏的神圣之井。
他几乎不向任何人说起与歌手们在一起的事情,但他越来越熟悉在歌曲里出现的人物,就像一部仍在书写的传奇故事里的角色。那个娶了年轻姑娘却又无力满足她的虚弱愚蠢的老混蛋。因为爱上一个虚情假意的年轻人而被父亲逐出家门的少女。那个其实是湖畔幻影的女人。与从前的恋人再度邂逅,时光与经历揭示了那段逝去的爱情是多么刻骨铭心。惬意游玩的少年和轻松自在的姑娘。以折磨他人为乐的残忍地主和拐了他老婆的佃户。戏弄来骚扰他们的税吏的渔民、农夫、佃户和牧羊人们。
穆尔维总是觉得这些歌曲就像是一门秘密语言:在被占领的担惊受怕的国家里一种表达不可言说之事的方式。至少它们是暗地里承认不能言说之事很重要的方式,换作别的时候,或许可以更加直白地说出来。事实在伪装的表面之下得到陈述,就像埋在沼泽地里的古树,它们的树皮经过五百年之后仍然活着。如果你从整体层面去看待,它们就像经文,蕴藏着被掩埋的真相,康尼马拉的神圣证词。说到底,《圣经》本身是什么呢?支离破碎的寓言与依稀记得的故事,里面的人是渔民、农夫和税吏。他的漫步似乎成了对某个事物的遵从,但那究竟是什么,他说不出来。
有一次,与小提琴手和歌手们聚在马姆克罗斯时,庇乌斯·穆尔维开始偷东西。一个喝醉的农夫不省人事地倒在酒馆的露天厕所里,穆尔维已经饿了好几天,饿得头昏眼花,于是脱下那个农夫的靴子和帽子。只消一瞬间,他便摇身一变,从受害者变成施暴者,而他并不为跨出这一步感到内疚。他在街那头的当铺把靴子和帽子当了,回到小酒馆里把这笔意外之财花掉。当你享受着一瓶威士忌、一盘炖菜和一根香烟时,音乐似乎更加悦耳动听。那个困窘的农夫终于光着湿漉漉的脚从厕所蹒跚走回来,穆尔维甚至请他喝酒。他觉得亏欠了那个农夫很多,以波特酒和热烈的同情作为补偿。
那是穆尔维自己在公共场合唱歌的第一个晚上。小酒馆的老板在唱一首失恋的情歌,但他只知道两句歌词。他说他愿意付整整一先令学会剩下的内容,因为他不久前去世的母亲钟爱这首歌,一个来自罗斯康芒郡伊斯特斯诺的妇女。穆尔维平静地说他知道歌词,因为他自己的母亲也来自罗斯康芒。“唱来听听吧。”老板兴致勃勃地提出要求,穆尔维走进那帮衣着褴褛的人围成的圆圈中间,开口高歌。
那是残酷的寒冬,白雪将群山覆盖,
当山峰与谷地陷入黑暗,我的真爱他已离开。
我窥视着最美丽的女仆,她的眼中含着咸涩的泪珠,
她的怀里抱着一个婴儿,正在号啕痛哭。
亲爱的,我的父亲是那么残忍,把我赶出家门,
亲爱的,我的母亲是那么残忍,眼睁睁看着这桩罪行发生。
但更残忍的是我的甜心,他的变心只是为了黄金,
刺骨的寒风是那么残忍,冷冰冰地扎穿我的内心。
穆尔维的歌声并不好听,但他的记忆力特别好。他记得那首复杂长篇情歌的每一句歌词,那是他母亲以前总唱的老歌,有经典的典故和多重叙事手法。“双语混合体”是形容这类歌曲的术语,它的歌词在爱尔兰语和英语之间切换。但他不只是记住那些歌词,他还记得这首歌应该怎么唱:哪些地方你得把歌词稍微拖长,哪些地方你得陷入沉默,让歌词像树叶般凋落。那是一个诡异阴郁的故事,说的是一个女仆被贵族引诱,他答应会娶这个女仆为妻。他的母亲以前总是说那首歌就像一个咒语,如果你边唱边想着某个对不起你的敌人,唱完这首歌的时候他就会倒地身亡。即使在穆尔维的童年他也不相信有这种事情。(他尝试了许多遍,但他哥哥没死。)但歌曲里有一种他很喜欢的矛盾心态。有时候从歌词里很难判断是哪个恋人在开口说话,是谁遭到背叛。
第二天早上,在尼古拉斯醒来之前,穆尔维一路走到莱特弗拉克村,带着一篮卷心菜、一块熏肉、两根新鲜面包和一只肥美的烤鸡回来。他哥哥问他哪儿来的钱买了这么多吃的,穆尔维告诉哥哥他在路边捡到了一个钱包。尼古拉斯不喜欢酒馆和光顾那里的客人,恳求庇乌斯不要和他们扯上关系。
“那你应该把它交给警察。那是某个不幸的人丢失的。想想看,他现在有多着急。”
“我拿去交给警察了,尼古拉斯。我刚刚不是告诉过你了吗?丢了钱包的那位先生给警察留下了一笔奖金。”
“是真的吗?看着我,庇乌斯。”
“我就站在这里。如果不是真话,我立马气绝身亡。”
“你愿意发誓吗,庇乌斯?以老爸老妈的永恒灵魂宣誓?”
“我愿意,”庇乌斯·穆尔维说道,“我以他们的灵魂宣誓,这是真的。”
“那么,上帝是仁慈的,庇乌斯。”他哥哥说道,“我们不应该质疑他的仁慈,要不然他就不会再赐予我们恩典了。我曾祈祷奇迹,现在奇迹降临了。”
穆尔维表示同意。上帝是仁慈的。自助者,天必佑之。
注解:
[1] 根据天主教的教义,人类的七大罪分别是:傲慢、贪婪、色欲、嫉妒、饕餮、愤怒与怠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