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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学校教师

作者:约瑟夫·奥康纳 当前章节:13415 字 更新时间:2026-5-10 20:26

庇乌斯·穆尔维接下来的邪恶罪行,他被称为“纽盖特的恶魔”。他对守法的嘲讽与其他见不得光的事情。

各大报纸刊登了那桩暴行的报道。大部分内容都被编辑过或严格审查过,细节被一带而过,因为那实在是太恐怖了,不宜被妇女和儿童读到。有几篇文章将他的受害者描述为“一个有家室的已婚男子”,还有些文章形容他是“经验丰富的长官”或“滴酒不沾的卫斯理教派的虔诚信徒,投身公共服务帮助不幸的人”。穆尔维心想:他无疑符合所有那些描述,同时还有许多侧面。好几篇文章讲述,他是一个乐善好施之人——这并不令穆尔维感到惊讶。许多目光猥琐的狗东西肯扔给你一便士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想见到你卑躬屈膝的样子。

报纸上还刊登了对穆尔维的描述,就像对死者的描述那般准确,但并不完整:一个冷酷狡猾的恶棍、无可救药的堕落者、一头咬住那个不加提防的死者咽喉的独狼。他对这种种描述并不感到气愤。他自己曾经这么想过自己,反正每个故事都需要有反派和主角。只是这个故事不止有一个反派,而是两个。那些描述不仅适用于凶手,也适用于被害人。

伦敦街头贴上了海报,悬赏二十英镑,生死勿论。海报上的素描是一个杀人凶手的脸,眯着眼睛,长着猿猴般的下巴,咧嘴狞笑的别西卜[1],但穆尔维在海报里看到了他自己的灵魂。那个画师只是做了民谣创作者、历史学家、将军与政客们所做的事情,任何想自己的良心能好受些睡个安稳觉的人都会这么做。他已经润色了部分细节,低调地省略了其他。你不能因为他履行自己的职责而责备他。

全国上下都收到了“纽盖特的恶魔弗雷德里克·赫尔”的目击报告——来自每一个都市圈,除了伦敦东区之外,在那里,揍死一个监狱长官会为你赢得怀特查佩尔的自由。那个杀人犯回到了这个喧闹的老地方,溜回到这里的迷宫与地下墓穴。现在他的名字是阿纳格利瓦的庇乌斯·穆尔维。

每天他都会偷报纸了解那个恶魔的最新行踪。在传闻中,有人在北方的苏格兰荒原、利物浦的贫民窟和多佛附近的坟场见过他,拿着铁匠的凿子想要砸开他的手铐。六个穷人因为他的罪行被逮捕了,令警方大为尴尬,而警方本已遭到穷人的忌恨,其中五个被捕者在连番拷问下招供了。(第六个犯人伪装成牧师的情妇从曼彻斯特监狱逃脱,成了一桩丑闻。)

渐渐地,那天晚上所发生的事情的细节被“泄露”给了小报。以谴责那些发行量广阅读量大的竞争对象为幌子,几份有分量的日报也刊登了。以受害者的鲜血书写的那两行诗句这个恐怖细节引起了热烈的猜测,穆尔维煞费苦心写这两句诗正是要达到这个效果。一个半疯半癫的男人从监狱里逃脱,为什么会花时间去做这种事情呢?那两行诡异的诗句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故事的那个部分是真的吗?还是捏造出来的?伦敦东区开始流传“弗雷德里克·赫尔”一定是化名。这桩罪行是别人干的。那个狱卒是被同事杀害的,因为他让那个同事戴了绿帽。凶手是一位巡视监狱的皇室成员,一个患了梅毒的年轻公爵,他突然间发疯了。凶案是一个共济会邪教分子所为。而被杀害的狱卒曾经是其中的一员。(当死者的遗孀出面接受报纸采访,证实她的丈夫确实曾经是一间共济会会所的成员后,这则传闻更是传得沸沸扬扬。当该会所的会长在随后的采访中予以否认后,大家对这个说法更是深信不疑。)

“弗雷迪·赫尔”是听命于王室的密探。宗教狂热分子。宪章派的密探。“弗雷迪·赫尔”曾住进典狱长的房子里。劳动时获准不用戴面罩。可以读书。可以开口说话,可以在纽盖特监狱里四处走动,就像住在酒店里的客人。更加阴森的谣言开始传播。几份受欢迎的报纸在火上浇油。现在那座监狱被形容为魔鬼的巢穴。如果你为那头恶魔的名字中的每一个字母分配一个相应的数值,并将所有的数字加在一起,你会得到“66”这个总数。如果你再加上“F”这个大写字母所代表的数字“6”,你便会得出代表《圣经》中的那个兽的数字[2]。《战斧》这份杂志首先指出,把“弗雷迪·赫尔”这个名字的字母打乱重组会拼出“地狱火之父”![3]

成功逃脱令穆尔维的胆子变大了,他开始把这个如今臭名昭著的名字用作动词去造句,就像一个小男生会在一便士的硬币上刻下自己的名字缩写,想看看得过多久它才会回到自己手里。没过多久,它真的回来了。“弗雷迪某人”的意思是揍得他不省人事。全国上下到处都有人被“弗雷迪”;牛津大学在一年一度的划船比赛中“弗雷迪”了剑桥大学。终有一天那帮忘恩负义的爱尔兰畜生会被狠狠地“弗雷迪”,那是他们罪有应得。[4]

每次他听说一则关于那个恶魔的谣言,穆尔维会尽最大的努力装出不以为然的样子,知道这将会鼓励那个散布谣言的人再讲述一遍,而且讲述时更富于想象力。酒馆里的客人会悄悄地对他说,他们知道谁才是犯下这桩可怕凶案的凶手。他们遇见过他,或和他有过交往,或曾经和他喝过酒。他老婆的弟弟有个朋友在纽盖特监狱里,他说整件事情是犹太人干的,想要掩饰什么真相,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自己去问他。

最后,持自由主义立场的《晨报》的一位严谨认真的年轻记者访问了许多曾经在纽盖特监狱里与那个囚犯相处过的人,了解到弗雷德里克·赫尔,纽盖特的恶魔,其实是一个狡猾的爱尔兰人,姓墨菲或玛尔维[5],他故意令罪行看上去像是一个疯子所为。庇乌斯·穆尔维离开了这座城市,匆匆前往北方。《笨拙周刊》对这个说法不屑一顾。爱尔兰佬可没有那么聪明,能想出这么一个计划。他们当中大部分人不久前刚从树上下来。

穆尔维在英国北方和苏格兰的边境地带游荡了十八个月,从贝尔威克来到格雷特纳·格林,然后来到中部地区和威尔士的东部地区,然后南下来到西德文,进入康沃尔,兰斯洛特与梅林曾在这里与天选之子同行[6]。在庄稼收割与耕种的时节,这个逃亡者总是能够找到活儿干。摘苹果或种庄稼是令人愉悦的伪装,跟那个时候遍布英格兰田间的爱尔兰移民混迹在一起很容易。他们的口音勾起了他努力想要摈除的回忆。从前引吭高歌的夜晚。与玛丽·杜安共度的夜晚。一想起她就会令他感到内疚,觉得心里难受。当那帮爱尔兰人开始唱歌时,他无法忍受与他们待在一起。

有一个月的时间他去当苦力,为铁路挖掘地基。一整个冬天他在谢菲尔德的周边地带度过,那儿的一个谷物商人正在修建一座哥特式的城堡,那个地方就像一处没有屋顶的大谷仓,面积足有韦斯特波特教堂那么大。那个商人和他的家人在宅邸里睡觉,穆尔维和其他工人睡在工地的帐篷里。春天一到他就悄然上路。他从不会在一个地方久待。

他曾加入了约翰尼·丹杰勋爵的旅行马戏团,工作是搭起和拆下帐篷。那是他喜欢的工作,简单而开心,却需要理性的头脑。帐篷是一个三维几何定理的范例,一个由绳索、搭扣、柱子、接头、螺栓、铆钉构成的庞然大物,将它们组装起来的正确方式只有一种。穆尔维搭帐篷比谁都快,因此,心怀感激的马戏团领班安排他负责带领男孩子们搭帐篷。在这个瘦小的爱尔兰流浪汉的指导下,他们学会了在两个小时内就把整个框架搭起来。他喜欢坐在那儿看着光秃秃的帐篷,像亚瑟王用长矛刺死的巨龙的骨架。

奇怪的是,和那帮怪人、长胡须的女人、侏儒小丑与猪头猪脑的摔跤手们在一起让他觉得很自在。在艰难困苦的情况下谋生对穆尔维来说似乎是一个勇敢的举动,需要具备真正的适应能力,现在那是他最看重的品质。表演过后他可以和许多姑娘在一起,有时候会喝酒直到天亮。但快乐时光总是短暂的。有一天,在拆笼子时,他被一只狮子咬了,左脚被啃掉一大块。给动物治病的小丑为他的伤口烧灼消毒,一个玩空中飞人的小哥为他削制了一只木屐,用的是一块破碎的招牌,上面写着“世界上最丑陋的野兽”。上下颠倒的“W”[7]看上去就像大写的字母“M”。那个飞人小哥笑着说:“‘M’代表穆尔维嘛。”

他们收留了他几个月,但他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一个负累。他再也没办法负责搭帐篷的工作,而且现在并不需要他进行指导。其他人已经从他那里学会了怎么干,事实上,他们还找到了改进的方法。他也干不了铲土、打扫或擦地的工作,而且他不敢走到那只咬伤他的老迈狮子身边。一个来自皮蒙埃特的杂技演员帮他再度学会走路,教他如何调整平衡和改变重心。他们让他担任先遣人员这个职位,他的任务是走在大篷车的前头,先进入下一个城镇派发传单或免费赠票。有一天在约克郡,他干完了自己的工作,坐在桥上俯瞰着乌兹河,等候着其他人缓缓走进视野。直到夜幕降临他们还没来,他知道他们不会来了。他们不忍心开口对他说不想留下他,他们至少有这份心意,他对此还是挺感激的。但这并不能带给他多少帮助,他知道这一点。再一次,他孤独地生活在一个尽是陌生人的世界。

1842年的冬天严寒彻骨,在他有生以来的记忆中是最糟糕的。11月初就开始下雪,接着是连场霜冻,树上只剩下几片叶子,像坚硬的钢刃。英国的乡间道路被埋在几码厚的坚冰与冻泥下。穆尔维尝试乞讨,但要到东西并不容易,乡下人并不可怜他这个穷苦的瘸子。在1842年的冬天,瘸腿根本不算什么。他们自己也差不多成了乞丐,没什么东西可以被偷。

新年来了,但天气没有改变。很快就到2月了。天气变得更加恶劣。有一天,在斯托克附近,他遇到一个温和的威尔士人,一个瘦得吓人的麻秆,他那两条腿看上去似乎用手轻轻一拧就断了。威廉·斯维尔斯是一个可怜的学校教师,与穆尔维同龄,正要去利兹附近的柯克斯托尔村履职。他自己没有多少吃喝,却愿意把那一丁点东西拿出来分享。他对穆尔维说他喜欢爱尔兰人,因为他的母亲曾在都柏林对面的港口安格尔西附近的圣岛经营一间寄宿旅馆。她一直觉得爱尔兰人谨慎清白。斯维尔斯本人并不是很相信,但那些爱尔兰人是他的衣食父母,还为他提供教育,因此他觉得自己亏欠了他们的同胞,无论他们有多邋遢或粗鲁。

他们一起度过了十九天,沿着道路朝北方而去,在谷仓或牛棚度过了十九个寒夜。他们总是走在泥泞的偏僻小路上,一边走一边聊起学问。穆尔维惊讶地发现这些对话为他带来喜悦。虽然他这个新结识的同伴学问渊博辩才无碍,但穆尔维总算还能跟上,有时候甚至能占得上风。

斯维尔斯是一个古典主义者,一个作风老派的男人。他了解音乐、地理、诗歌与历史:各种古时候的传奇故事。但他最喜欢的是数学。数字是如此神秘,却又如此简单美丽。他会说:“举个例子,如果没有‘9’这个数字,我们怎么办呢?穆尔维,你琢磨琢磨这件事情,我们怎么办呢?它是那么精巧,伙计。它是终极的完美。它和‘10’不一样,我跟你说吧。归根结底,‘10’是数字的皇帝。但它比可怜的老‘8’更了不起,当然,‘8’是一个可爱的数字,一个让人觉得舒服的数字,但比不上‘9’。你可以和‘8’上床,但你会娶的是‘9’。纯粹的、狡黠的、了不起的、奇迹般的、讨人喜欢的、要命的‘9’。”

穆尔维觉得这番扯淡很有意思,但总是抬杠,纯粹是为了打发时间。他会说“9”和任何数字其实差不多,但不像大部分数字那么有用。你不能用它计算每周的日子,也不能用它计算一年的月份,不能形容万恶的罪孽,不能在念《玫瑰经》时数念珠,不是爱尔兰各郡的数字,就连你那威尔士榆木疙瘩脑袋里的牙齿也不是这个数。斯维尔斯会冷笑和翻白眼。“9”是奇妙的有神性的数字。如果用“9”乘以任何数字,然后将所得结果的各个数位上的数字一直相加,最终总会得到“9”这个数字。(一整天就这么过去了,从伍德豪斯到唐卡斯特,穆尔维努力想推翻这个观点,但未能成功,到最后不得不诉诸分数或百分比,斯维尔斯认为这些数字是邪恶的。“分数是私生子,”他总是声称,“异域数学的杂种。”[8])

他唱歌时声线比男中音更动听,这么一个瘦削的男人竟有这样的歌喉,令穆尔维很惊讶。当他唱起歌时,就像一架古旧的大提琴般发出隆隆的声响。他教庇乌斯·穆尔维唱他最喜欢的歌曲,一首无厘头的水手号子,你可以当作进行曲唱出来,他们在积雪的小径上艰难跋涉时会一起引吭高歌,这位学者的浑厚歌声为穆尔维荒腔走板的尖利男高音增添了必要的庄严。

一天晚上他因为发烧早早睡觉,真是太可怜,

他说我是一个帅哥,我是快乐的老千。

十二点刚到,他的蜡烛开始黯淡欲灭,

一个幽灵来到他的床头,开口说:

“看哪!贝利小姐!”

他们会以最大的嗓门吼出最后那几个字。这成了一场较劲,看谁能唱得最热烈起劲。庇乌斯·穆尔维总是让他的伙伴获胜,纯粹是因为他喜欢斯维尔斯,希望让他开心。这个瘦骨伶仃的学校教师一点也不霸道。他这辈子从未赢过任何较量。

唱歌是保持精神亢奋的一种方式,但穆尔维发现要保持心境平和更加困难。他的残脚疼得抽搐不止。他的背痛日渐严重。一天早上,他醒来时发现身上被露水打湿了,指尖麻木,眼泪鼻涕流个不停。他的头皮有一种奇怪的搔痒感觉。他伸手去挠,指甲上沾着血迹。庇乌斯·穆尔维似乎被一根恐怖之箭射穿身体:他的头发里长虱子了。

怀着羞愧与厌恶,他失声痛哭,斯维尔斯给他剃了个光头,然后他把脑袋栽进路边冰冷的小溪里。要是有可以轻松死掉的方式,他会毫不犹豫地执行。接下来的两天里,他一言不发。

斯维尔斯会微笑着说:“我们快到利兹了。”等他们到了利兹,一切就会好起来的,似乎他们正走在通往天堂的金光大道上。这个约克郡男人是英国最体面的伙伴,他总是在温和地鞭策激励同伴。他说到做到,约克郡人都说到做到,不是斯维尔斯有时提到的骗子或无赖。到了利兹,穆尔维就能找到工作。

“或许我们还能认识两个好姑娘,是吧,我亲爱的穆尔维?安顿下来。我们将过上王子般的生活。早餐可以吃到甜糕和猪排,还能喝点红酒。午饭吃的是女王布丁,噢,天哪!”

与此同时,他们沿路找到什么吃什么:树根、树叶、野草和水芹,从发黑的灌木丛上采摘鸟儿都不吃的浆果。有时候他们还会捕猎瘦骨伶仃的鸟儿将其吃掉;运气好的时候,他们偶尔能捕猎到挨饿的松鸡。一天早上,在阿克沃斯附近,他们在路边发现一只死猫,于是他们在一条长着荨麻的沟渠里生起火堆,然后他们都说出了对方的心声:宁肯挨饿也不愿吃猫肉。

对斯维尔斯来说,谈论食物几乎就等同于享用食物,穆尔维觉得这真是太了不起了。那似乎给予了他真正的营养,奇怪的是,穆尔维从不觉得这么做惹他心烦。到后来,他甚至开始期盼今天的盛宴,当他们在霜冻的田野和湿滑的运河河道里跋涉时,等着享用他的同伴用语言烹饪的美食。“烤天鹅噢,穆尔维,外加一大盘热气腾腾的牛排。一根根的芹菜和煮芦笋。足有你的爱尔兰脑袋那么大的土豆。还有奶酪,天哪,还有托斯卡纳的肉豆蔻,配上一大壶热苹果酒将那些统统灌下去。”

“那只是前菜罢了,”穆尔维会说,“主菜吃什么?”

“就要上了,就要上了。悠着点,伙计。野猪肉排配烤青苹果。浸泡在肉汤里,再配上一杯红葡萄酒。用白兰地酱腌制的塞维利亚橘子。由特洛伊的海伦上菜,在她的闺房里用餐!”

“嗯,我自己吃得够饱了。可你不吃点吗,威利?”

他们就这样度过挨饿的每一天。英语里有“吃掉你自己说过的话”这句俗语,意即把你说过的蠢话收回去。但可怜的威廉·斯维尔斯似乎真的能把话当饭吃。他的学生也学会了这个本事。

有时候穆尔维觉得这位老师病得十分厉害,撑不过那个晚上,更别说活着见到利兹。他咳出带着血丝的痰沫。他剧烈地打摆子,连杯子都拿不稳。尽管如此,他仍然妙语连珠,还表演腹语术,似乎他知道如果他不再哈哈大笑,哪怕只是一小会儿,那他就会死掉。

1843年3月1日,他们在凌晨五点离开吉尔德萨姆镇。三个小时后,黎明初升,清冷的太阳将雪原染成了黄色。威廉·斯维尔斯开始唱起《贺三纳》圣咏诗。他碰了碰正拖着步子的穆尔维,指着他们前头,远处出现了利兹的烟囱和黑色尖顶。斯维尔斯老师指出那天是圣大卫节。遍布各地的威尔士人的圣雄。

他们就像疲倦的士兵跋涉了一整天,但路很难走,行程缓慢。他们在某个地方迷路了,似乎还走了冤枉路。下午四点,黄昏开始将大地蒙上影子。他们在卡斯尔福德附近遇到一个起了布拉姆博·普伦蒂这个怪名的流浪汉,他奉劝他们要当心。他说当地的警察都是一帮狗娘养的该死的家伙,他们一看见你就会以流浪罪的名义把你抓进拘留所,或许还会踢打一顿,纯粹只是为了找点乐子。过夜的最好方式是躲到树林深处。里头树木茂密,地面干燥,警察从来不会进去搜查。两个小伙子带上一姆尺肯[9]的杜松子酒,可以尽情纵酒作乐,不会有不速之客惹人心烦。穆尔维觉得那个人是想要酒喝,说他们没酒可以分给他,真是遗憾。那个流浪汉咧嘴一笑,从大衣里掏出一个陶制酒壶。他露出贪婪的眼神,说道:“十先令。”这比市场价贵了九先令六便士,但他们以一双鞋和他达成了交易。

夜幕降临时,他们找到了一个地方扎营。地上的木头太潮湿了,没办法烧着,于是斯维尔斯用自己的衬衣生火,穆尔维去找水。天气太冷了,树木都被冻裂。等他回到营地时,他的同伴冷得瑟瑟发抖,正把自己的哲学书扔进火堆里。

“赫拉克利特[10]说这个世界上每一样该死的东西都是由火构成的。现在他知道了,那个愚蠢的希腊鸡奸者。”

“威利——太可怕了。那些书你会用得着的。”

“浮士德博士烧了他的书。对他没什么不好。至少我的书能让你我神圣的屁股暖和一些,是吧?”他审视自己的背包,轻声笑着说,“您怎么说,陛下?[11]莎士比亚抑或乔叟?”

“莎士比亚能烧得更久些。”穆尔维说。

“啊,大兄弟,”斯维尔斯叹息道,“但乔叟会烧得更旺些。”他把那本《坎特伯雷故事集》丢进熊熊燃烧的火堆中。“烧死你的灵魂,你这个婊子养的废物。”[12]

他们平分了与那个流浪汉物物交易得来的那瓶劣酒,但穆尔维将自己的一口酒留给了斯维尔斯。毕竟那是用斯维尔斯的星期天鞋子换来的。除了这瓶酒和穆尔维在迪斯伯里偷来的一点茶叶和几个小面包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用以御寒。

他们将英国文学的历史从头到尾烧了个遍,从《十字架之梦》一直烧到济慈的《恩底弥翁》,只有莎士比亚的作品幸免于火刑处决。(但当杜松子酒浇入斯维尔斯饥肠辘辘的肚子里时,《李尔王》第三幕被用于并非出自作者本意的用途。“吹吧,风啊,吹吧,”他蹲坐在地上惨笑着说,“涨破了你的脸颊。”[13]穆尔维干笑着应了一句。)

到了午夜,酒都喝光了,但它并没有带来穆尔维所期盼的效果。他还是很清醒,能够思考,他的想法变得阴郁,他早知会是这样。那是他与威廉·斯维尔斯共同度过的最后一夜。虽然他们在大谈利兹的种种美妙,但穆尔维知道那个地方并不会为他带来什么好处。之前他已经来过英国的这处地方,了解在这些城市生存需要什么本领。去磨坊工作或当苦力都得有一身好气力,可他已不再拥有。他见过成群的脸色阴沉的男人大清早围在工厂的门口,希望被工头选中干一个班次。他们是强壮的男人,家里有饥肠辘辘的亲人。他们肯一连工作十二个小时,甚至不用停下来喝口水。工头会像军曹一样在那排应聘者面前大摇大摆地走动,见到比较强壮的应聘者会点头示意要人,其他可怜巴巴的哀求者一概不加理会。他们并非没有人性,他们只是务实的人。从布莱顿到纽卡斯尔,没有哪个工头会聘用一个瘸子。

到了利兹只会遭遇另外一系列苦难,这里的气候比伦敦更加寒冷多雨。斯维尔斯会到柯克斯托尔履职,穆尔维只能以自己的小聪明在一个无法从事工作的城市里挣扎求存。现在重拾窃贼的行当似乎成了无法克服的障碍,一堵他再也没有心气去翻越的高墙。当他凝视着那团喷吐火星的篝火时,他阴郁地想:要是他留在纽盖特,情况会比现在更好些。

“你还有钱吗,大兄弟?”斯维尔斯问道。

“没钱。”穆尔维回答。

那个学者抬头张望,他的脸庞被火光映红了。

“9乘以0,”穆尔维说,“你得到的还是0。”

斯维尔斯悲伤地点了点头,似乎承认了。“确实如此,我的过命兄弟,那真是遗憾。”

“明天我会和你道别,威利。我想你知道我会这么做。”

“别犯傻气,伙计。我们还要一起发财呢。”

“我在利兹发不了财,斯维尔斯老师。”

“友谊就是财富。我们现在是朋友,不是吗?”

“我们的确是朋友,但是——我不知道。我现在对自己非常失望,威利。”

“好好睡一觉,明天会更好。好不好,等着瞧。”

两人在一棵梣树的树荫下蜷起身子睡觉,斯维尔斯裹着毛毯,穆尔维穿着大衣,一起平静地唱起歌,直到在雨中睡着了。

天亮时穆尔维醒来,发现威廉·斯维尔斯正在煮昨晚剩下的茶渣。那天早上一片静谧,起了薄雾,天气寒冷。他一瘸一拐地走到一条小溪边,溪水潺潺地从黑色的岩石上流过。他跪下来洗脸洗手。等他洗完时,天开始下起纷纷扬扬的鹅毛大雪。他的脑海里回荡着“别无选择”这四个字。他曾濒临死亡,但从未像这一次那么接近。要是他尝试走回伦敦,他会死在路上。下雪了。乳白色的结晶。溪里没有石头,或者说他搬得动的石头,因此,他用的是一根橡树的断枝。

9乘以0等于0。

他把威廉·斯维尔斯葬于他在林地里挖的一个土坑里,用树枝和碎蕨盖住他,尽可能体面地将坟墓填满,为这个在英国唯一向他展现出善意的、完全不懂世故的男人而哭泣。他不知道这个死难者有什么信仰——如果有的话——于是他念了一遍《圣母颂》,念了一遍《玫瑰经》,唱了他能记住的《皇皇圣体》的其中一段。是时候竖起那个小小的木十字架了,他刻下“戈尔韦人与窃贼庇乌斯·穆尔维”这几个字。然后他喝了茶,收拾了自己的包裹,上路前往利兹。

十八个月来,穆尔维穿着另一个男人的衣服。他发现当老师给他带来了宁静和令人满足的生活,那帮孩子的岁数介乎五岁到十一岁之间,因此不需要有神学博士学位才能教导他们。只要你装出淡定的样子,没有人会察觉到你在知识上的缺陷。不管怎样,他在教导他们重要的课程:阅读、算术和写字的能力,这能够在他最消沉的日子里为他带来光明。穆尔维也学到了重要的一课。人们只想见到他们想见到的事情。匿藏的最佳地点就是公然露面。

那是他成年生活中最快乐的时刻,他总是想:或许那是他真正快乐过的日子。那座随教职分配的石砌小屋冬暖夏凉。他有一张床,有屋顶遮风挡雨,每个星期挣五先令,而且不愁吃喝,因为当地人会给他带各种食物。他们总是同情单身汉。

晚上有时候他会环顾整洁的小屋。这里本会是一座天堂,要不是少了一样东西。但他不愿说出那样东西是什么。

这个杀人凶手发现他喜欢小孩子们陪着他。他发现他们的好奇心和淳朴很感人,他们对普通事物怀有热烈的好奇。一块石头、一根羽毛、一片碎帆布——这些都能被写成一篇精彩的故事。他们这群流着鼻涕的小男孩和衣衫褴褛的小女孩,穿着哥哥姐姐的旧衣服拖拖拉拉地走进学校。在他们当中,他最喜欢的是那个最可怜的小家伙。他们对学习并不感兴趣,穆尔维并不因此而责备他们,但他总是坚持要求他们上课。其实他们真心想要的,是一个可以暂时取暖的地方,一个不用在家里受苦和挨饿的避难所,还有早上能够喝到的那杯热牛奶,或许还有他们的冒牌老师嘴里的一句善意的话。穆尔维学到了有用的一课:有时候你不得不摆出威严的面孔去实现心中的想法。他认为从某种客观意义上说,所有的老师都是冒牌货,但他们时不时需要维护自己的权威。在这一点上,他并不觉得自己对那些孩子拥有权威。他自己是穷苦人家出身,他从亲身经历中学到了知识,他只是希望把自己的所学传承下去。

他们有时候无法无天肆意妄为,有几个顽皮点的孩子还会惹他生气,以此为乐。但他从不动用挂在校舍墙壁上的那根教鞭。一天晚上,他拗断教鞭,将其丢进小凸肚炉子里。对穆尔维来说,体罚小孩似乎是一种荒谬的恶行,这意味着承认你是个彻底懦弱无能的家伙。他的确很无能,他已经知道这一点,但有些底线绝对不应该逾越。一个孩子不会故意伤害你,以施加伤害作为对这个现实的回应无异于声称长大成人毫无意义。

他自己也是一位父亲,他的血脉正在另一个活生生的人的身体里流淌,而他却没有勇气去爱那个人,这个念头开始折磨着杀人凶手。在他来到英国之前,这个念头就已经折磨着他,但他总是能想办法将它们摆脱。被孩子们包围,要做到这一点更加困难。每个他教导的孩子都似乎是他自己孩子的幽灵。

他的孩子在下一个生日时就到十三岁了:可怕的年纪,在这个时候需要父亲加以引导。人生中有某些时刻在考验你的本性。当那个时刻展现在庇乌斯·穆尔维眼前时,他就像吸血鬼躲避阳光那般逃之夭夭。想到自己父亲的坚韧品质和母亲照顾两个儿子的忠诚与辛劳,他做梦也觉得难过。灾祸来了又过去了,但他的父母从未离开过他。可他是如何报答双亲的慈爱呢?抛弃了他们唯一的将会继承家族姓氏的孙子。他是如何报答玛丽·杜安的爱情呢?他抛妻弃子,那不只是背叛,更是迫害。他知道那会是怎么一回事,他见过了太多的例子。未婚母亲背负着耻辱,就好比当了寡妇。爱尔兰没有哪个男人愿意当野种的父亲。(“谁会去买一个破了壳的鸡蛋呢?”他曾听过一位牧师这么说。)他彻底毁了玛丽嫁人或找到人生伴侣的机会。他所做出的事情令人不齿,根本无法原谅。但这个罪孽也是一个怯懦的谎言,他知道这一点。想到她要嫁给别人,他就觉得受不了。

为什么他要离开呢?他在逃避什么呢?是害怕挨饿吗?还是说,他只是想伤害玛丽·杜安?在他的灵魂中真的潜伏着可耻的劣根性吗?他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一想到那可能是个女孩,恐惧令他有如芒刺在背。一个没有父亲予以指导和保护的女孩。一个年轻女人,生活在尽是庇乌斯·穆尔维这种男人的世界里。当他们在克利夫登的街头见到她时,会骂她是“贱货”。庇乌斯·穆尔维一手造成的贱货。一个婊子的女儿,而那个婊子也是他一手造成的。

他总是梦见他走出康尼马拉那天晚上,那个飓风肆虐的可怕夜晚。多少回,他本想转身往回走,但每往前走一步都令回头更加无望。他不可以挨饿。他不可以死。他爱玛丽·杜安,但他实在是太害怕了。他的自私击败了爱情,而他由得这种事情发生,那个耻辱无从逃避。他看见自己奔跑穿过成片倒伏的森林,穿过倒伏的接骨木和暴风雪般的落叶。桥梁在坍塌,被冲走。他对孩子和母亲做出了可怕的事情。犯下这等弥天大罪还能回头吗?桥梁一旦倒塌,还能再重建起来吗?冰冷水面下的碎石瓦砾还在吗?那堆废墟能成为踏脚石吗?

1844年9月1日,他坐在桌旁给玛丽·杜安写信。那是他写过的最长的一篇东西,二十一页纸的道歉与哀求,他下定决心,不会让哪怕一个谎言将其玷污。他年轻时爱过她,并希望两人能拥有未来。他在英国生活的这些年里,从来没有爱上别的女人。他不会为自己做过的那件残忍的事情寻找借口。他只是一时惊慌,屈服于自己的怯懦。如果她肯接纳他,他保证不会再伤害她。他在英国出事了——可怕的事情。他在英国做过可怕的事情。他之所以能忍受不得不面对的最恐怖的事情纯粹是因为他知道她曾爱过他。他每天都在思念她,已经快有十三个年头了。在他最黑暗的日子里,他一直记得自己曾经被爱过。

直到午夜他才停笔,将信件阅读了一遍。但他知道这么做是错的,彻头彻尾地错了。文字无法掩盖事情的真相。他抛弃了唯一想要得到的女人,只是因为他软弱无能。他把那封信撕成碎片,看着它化为灰烬。

下个星期的一天早上,穆尔维从自己的小屋里走过来打开学校大门时,管理委员会的主席在门廊里等候。他说有一件小事发生:他收到威廉·斯维尔斯的母亲寄来的信件,信中询问为什么她的儿子从来不给她回信。她的儿子还好吗?他是不是出事了?那头怪物的目光在这位寡妇充满焦虑的信纸上掠过,好不容易才保持沉默。最后他附和说那是因为母亲太担心他了。他眼里的泪水被理解为对母亲的孝悌。

“威廉,你就给她回封信吧,当个好儿子,好吗?毕竟,我们都只有一个母亲。”

“我一定会的,先生。谢谢您,先生。”

那天晚上,他收拾行囊,离开柯克斯托尔前往利物浦,走了四天才到。他在那里把从学校里偷来的书还有从曼彻斯特一间小酒馆外面偷来的那匹马给卖掉。

现在他四处漂泊的日子结束了。他会回到卡纳,回到玛丽·杜安和孩子的身边。他会向玛丽倾诉发生了什么事情,解释为什么那时候他不敢留下来。要是他当面向玛丽解释,或许会得到原谅。哪怕现在得不到原谅,总会有被原谅的一天。他会去打工,他愿意为玛丽与孩子做牛做马。现在他只想和孩子在一起。为了证明他不是禽兽,只是那时候他太害怕了。

他在威灵顿码头上了一艘蒸汽轮船,趁一位公爵睡着时偷了他的钱包;第二天早上,他来到了都柏林。一辆邮政马车正要出发去戈尔韦,他付钱给车夫,请他捎他一程。接着他从城里走到康尼马拉南边,天还没黑就到了卡纳村。

他一度以为觉得自己肯定是弄错了,肯定是来错了地方。他看着那间漆黑倒塌的小木屋、破碎的墙壁,屋顶长满了马先蒿,破碎的家具躺在地板上,似乎它们曾被当作刑具。

一堆堆发潮的灰烬、石板上的焦痕、一把铲子的手柄插在长满苔藓的窗户上。

从湖畔飘来的轻风出奇地暖和,还带来了灯芯草和夏季的淡淡芬芳。但现在他看见的情状令他感到身子发冷。小木屋的门被锯成两半,他知道这表示什么。是逼迁团伙干的。

附近一个人也没有。田地荒弃了。一个渔夫的小船在门柱边发腐,帆布已经烂掉,横肋开始泛白。

他离开那座被捣毁的小屋,准备到庄园去。他会问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大家都到哪儿去了?走在路上时,他察觉到自己心中惶恐不安。又是一间破屋。一间被焚毁的猪圈。沼泽地拉着铁丝网。一只山羊被打断的胫骨。一张被捣毁的生锈床架倒置在一条界渠里。一张脏兮兮的桌板被当作告示板,钉在一口垃圾箱上。

此地乃塔利的亨利·布雷克老爷之产业。

擅入者死,勿谓言之不预也。

小路那头出现了一个老头儿,牵着一匹毛发凌乱的小马。

“愿上帝保佑您。”穆尔维说的是爱尔兰语。

“愿圣母玛利亚保佑您。”老头儿应道。

“您是本地人吧,先生?如果您不介意我这么问的话。”

“约翰尼·德伯卡。我曾为上面的庄园干过活儿。”

“我在找玛丽·杜安这个人,她原本住在下面的湾边。”

“杜安家的人不在这儿住了,先生。这里没人住了。”

他心里一阵难过,或许她已经带着孩子移民了。但老头儿说不是,她仍住在戈尔韦。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如果他们说的是同一个女人的话。

“玛丽·杜安。”穆尔维说,“她一家人住在卡纳村。”

“你是说玛丽·穆尔维,住在阿纳格利瓦附近。”

“你说什么?”

“嫁给牧师的玛丽·穆尔维,先生。十二年前的事情了,我想是的。”

“——牧师?”

“尼古拉斯·穆尔维,对,没错。以前曾当过牧师。他弟弟搞大了她的肚子,跑到美国去了。”

政府如何对待囚犯和移民,如何对付穷人和没有权势的人:这就是政府暗地里希望对付我们所有人的方式。

出自一份未完成的关于监狱改革宣传册的笔记,戴维·梅瑞狄斯,1840年

注解:

[1] 别西卜(Beelzebub),出现在《圣经》与《失乐园》中的鬼王与堕落天使。

[2] 在《新约·启示录》中,666是代表为祸人间的兽的数字。

[3] “弗雷迪·赫尔”的英文拼写是“Freddie Hall”,“地狱火之父”的英文拼写是“Hellfire Dad”。

[4] 参阅亨利·梅休的专著《伦敦穷人的口头语和语言》(1856年)。“弗雷迪”,作名词用:致命的暴力行为;作动词用:攻击或谋杀;作形容词用:罪犯以及某一类女人之间骂人的脏话。很快这个词语就进入了文学用语里。“弗雷迪”某位作者,意思是给他苛刻而无谓的评论。——G. G. 迪克森

[5] 墨菲(Murphy)与玛尔维(Malvey)这两个姓氏的拼写与穆尔维(Mulvey)相近。

[6] 兰斯洛特(Lancelot)是英国传说中辅佐亚瑟王建功立业的圆桌骑士之一。梅林(Merlin)是为亚瑟王出计献策的传奇魔法师。

[7] “W”这个字母出自“世界”(world)一词。

[8] 分数据说起源于古埃及。

[9] 姆尺肯(mutchkin),苏格兰容量单位,约合424毫升。

[10] 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公元前540年至前480年),古希腊哲学家,认为火为万物本原。

[11] 此句出自莎士比亚的《李尔王》。

[12] 此句出自莎士比亚的《李尔王》。

[13] 此句出自莎士比亚的《李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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