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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子亦 当前章节:9576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18:46

“……你仍然不相信那是你的孩子?”她苦笑一下,跌跌撞撞地退到楼梯口,扶着扶手才能勉强站定,“……孩子是上帝给的礼物,Siber,我一直坚信和你相遇是上帝的旨意,它赐给我们一个孩子,注定与你结婚会是我的幸福……我一直…都这么认为。”

“你连那个名字都打听得到?”Siber是他多年不用的教名,父母双亡后他就绝口不提,“伊林,你真是个恐怖的女人。”

不再……认得了么?

是啊,以他的个性,确实要全然忘却才足够冷酷无情。但无论曾经还是现在,她似乎都是被嘲讽和被抛弃的那一个——她变美了,她的家族辉煌了,她怀了他的孩子,他们结婚了,但他的心在哪里?

“你走吧……”仍然,她最后的骄傲是站直身子。这一次由她手指着大门的方向,表情冷淡态度坚决,“现在,马上从我的视线里消失。既然你一直想要离开这里,我成全你。”

蓝魔之森

他还是头一次头一次被女人赶出大门。但恐怕伊林本就不稳定的情绪会因为他的存在而更难平静,他适时地推门走了出去。上车后他就直接拨通了老二的内线电话,“二哥,”一出声他就不禁苦笑,“你给我出的馊主意,我被老婆扫地出门了。”

“看见了。”

“……呃?”

“向后转,南偏西37°,黑色奥迪。”

他依言转过头去,对面车里的安小标一手提着话机,一手向他挥手致意,“我只是来碰碰运气,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没成想真这么巧,看见你无家可归那我就给你个去处,一句话,干还是不干?”

史世彬一笑,“干,哪能不干。”

“好,地形和路线我现在就传给你,自个儿琢磨一晚上,明早七点的直升机。我还有事,就不陪你去了,不过我给了全权,到地方上你见机行事。”

“知道了。”

安小标离开的速度比资料传输还快,还真被他自己言中了,数量恐怖的巨额货品不是要走私,而是屯压,安小标要他帮忙看地。金三角的管道封锁得一年比一年更紧,从外国佬那里入手,到底要多付几笔转手费,他知道没有毒枭不想在本地开疆拓土,但种植罂粟是一件比贩毒风险更大的事,警察或许还会封锁留察,而你虎视眈眈的对手,恐怕一把火就能将你的苦心经营烧成一片焦土。这几年里安小标不时地谈到买地看地的问题,他一直在找合适的,当然他也有这个财力和胆识。从等高线图到建模成形还需要等待,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静静淌过,他看着那座在屏幕上逐渐成形的山脉,心下的不安越累越甚,高台一般摇摇欲坠。手边的电话好几次拿起又放下,他最后还是无奈地按了下去。

“四哥?”彭洛的声音一如往昔,清亮得恍同穿透层云的一缕晨光。

因为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所以才会如此执着,始终无法放下心头吧。

“六,”他干涩地开口,“你从前住的林子……叫什么名?”

电话那头静默了好久。他猜测着少年此时的神情,震惊或是平静,平静或是悲戚。他那么那么的聪明,决定打这通电话的时候史世彬就知道,他迟早会想明白背后的事情,“……我们管它叫蓝魔。”

“蓝、魔。”他甚至用手摩拭着电脑屏幕上的那两个字,希望它们不曾真真切切地出现在那里,“……为什么,要叫做蓝魔呢?”

“那里盛产蓝色的毒菇。”

“真有意思,麻烦你了,六。”

“知道么,”他略含笑意的嗓音,其实一直蒙有一层淡淡的哀愁,一种宿命的意味在无线电两头蔓延,“你一旦开始客气,就代表你心虚。四哥,你要是不想让我恨你一辈子,就带我走。”

他当然不能让小六跟着去,笑话,他一走了之就是为了躲人的。明知那个电话会坏事,他还是打了,明知彭洛真的会言出必行地把他当罪犯看待,他还是去了。他娶过仇人的女儿做妻子,夜夜共枕还是得温言软语地哄骗,一天二十四小时演戏不停,他宁可彭洛一辈子不再跟他说话,也别学自己那样,面上带笑地保持最远的距离。

恨就恨得彻底点吧,他干脆地想。

“明年再见。”送他上机时,安小标冷不丁又甩出来一颗重磅炸弹。他想过此行或许会很久,但想不到会有这么久,除非——“你那边的罂粟田不会才刚播种吧?”

“聪明。”他瞒到现在,无非就是想让他骑虎难下,“这会儿是冬天,果子夏熟,第一批还吃不准质量,你得给我呆上一年,保证出好品质。”

“……哟,那我还真得去当农夫了。”

“记得拔草除虫,这总比让你真刀真枪地干舒服。那里的土质很好,你要吃什么,带够了种子自己种就是,保证无公害。”

史世彬对这一点是无论如何不敢苟同,谁敢在长罂粟的田里种菜来吃?到地方上连野兔野猪都不能打,唯恐都是些瘾君子,毒钻进了皮肉里。

他挥手和安小标作别,同时也是挥手和都市纸醉金迷的生活告别。他没种过地,儿时度假的时候常去乡野疯玩,上过几年野外生存的培训课以防万一。到时候想来死是死不了,不过适应起来还需要点时间。安小标个人坚信智商代表一切,他把种植梗概都列在资料里,确定史世彬一夜之内能把这些背得滚瓜烂熟。

他确实是背熟了。其实这根本不急,他去是当地主的,手下有一群任劳任怨的真农夫。这些知识更大程度上是为了今后服务——安小标种这么多货,最后还是要卖出去的。接洽谈商这些事宜,史世彬舌生莲花,在商道上精明老道,知道什么时候该放,什么时候该收,这才是安小标用他的最大缘故。

盘算到这里,他该想到的似乎都想到了,但史世彬的心里还是总有那么一根弦不对,不去拨弄一下,怎么着都不会舒服,“马汾,你住的和六近,来的时候看见他人影了没。”

“没。”

多一个字都吝啬的回答,实在不像是和老五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他哥八面玲珑人脉发达,他却死心塌地地跟着安小标,决意一棵树上升天,一棵树上吊死。安小标遣来他跟着自己走,既是种表达信任的方式,同时也是变相的监视。

“你哥有提起过六的事么?”

“没。”

连碰两枚钉子,他想了又想,硬着头皮再问了一遭,“依你看,这飞机上有什么地方可以藏人?”

“确实是没看到他……”原来马汾只是迟钝,说到这个份上,他才算开始开窍了,随着史世彬一道琢磨开了,“按理说,彭洛这会儿没任务,他人又不在房子里——”

推理指向的方向愈发不妙,史世彬试探到这一句时,心里还在企盼他该死的推测不会成真,“你装货的时候,有没有哪一个箱子的分量不正常?”

“只有一个没查。”他忽然地转过头来,瞪大了眼睛看他,“那箱子是密封的。”

史世彬腾地一下从座位上弹了起来,“货仓钥匙!快!”

飞机没道理为这点意外耽搁行程,他们本来就在违规的空域飞,一落地就会招来盘问,麻烦透顶。开了舱门,里头低气压和骤低温将外部空气疯了似地往舱里鼓,马汾扒开四肢把在门口挡风,得咬紧牙关才能不被吹跑,“要快,我顶不住太久。”

“不用你说!”起飞到现在有五分多钟,算上箱内剩余的氧气,这个时间也差不多是极限了。他撬开箱子的时候早一秒或晚一秒都是性命攸关的事,幸而他是习惯拆弹的,越是紧急的场景就越是冷静,用最快的速度把箱盖掀起,一眼看见确实有人的脑袋歪在箱壁时,他不知应该松下一口气,还是应该提起一口气。

“六!六!”

他把少年的脸拨弄过来,白得没有颜色,嘴唇呈现缺氧的淡紫色。

……还好,这种模样到底还是有救的,大概刚昏过去不久。

“快点!”马汾催促道。

他没空再细细检查彭洛的情况了,只能先把人驮起来,急匆匆地往坐舱赶。门一合上,丢失的气压好似一时还没法补回来,史世彬觉得心脏跳动得十分剧烈,几乎呼吸困难。看看马汾,他也急出了一头汗,看样子比自己好不了几分。

货仓的气压在两千米低空就降得很低了,如果飞机再飞高点,光是跌至零下二三十度的极度严寒就能要人的命,缺氧而死或许还是种仁慈的手法,想想被低温缓慢地冻凝血液,每一寸脑细胞一点点地死掉,那感受才是当真的生不如死。

如果彭洛死在这里,负责装货的马汾罪责难逃,而他将自责终生。

约莫过了两个多小时,从舷窗里已经能看到大片大片的防护林,彭洛才睁开了眼睛,“……到了么。”差一点死在当场的人,乍一醒转却比谁都来得冷静自持。

“你的命跟林子连在一道么?”史世彬俯视着窗外的巨森,转身走近他身边,“为了回这里,你就可以连命都不要了?”

“我想回家。”彭洛扭过头来直直地盯着他,“要怪就怪那个梦,梦醒之后,我想回家想得快疯了。”

“那是我犯过的最大的、最不可饶恕的错。”他认真道,“我警告你,六,有我在一天,你一辈子别再想碰酒。”

“能回家的话,当然不需要再做梦。”少年轻轻地笑了起来。

“信不信我现在就让飞机掉头,送你回玄武老家。”

“好啊,那样你也就别想再接这笔生意了。”

他的眼光很犀利,一眼就瞧明白了,出了自己这档岔子,回去就等于认罪,认罪就得认罚,没有再出来做事的道理。还不如将错就错,起码能混上一年。

“我到底得拿你怎么办……”史世彬叹着气,旋即他伸手就盖住了彭洛的脸,“什么都不准说,给我好好休息,做个梦,醒来之后,你想要的就都有了。”

蓝魔之森2

这个世界里,总有一些地方艰险闭塞得无法在地图上找到。它们的由来成谜,驻民与世隔绝,守着令人匪夷所思的风俗和崇拜。即使身处在看似信仰崩毁殆尽的当世,总有那么一些神灵令人敬畏——大地无言,苍穹静默,自然力造就的奇迹,溶在山川百谷,落入迷雾晨光。

神在哪里?

埃及人向太阳跪拜祈祷,犹太教传诵着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救世主。久远之前的萨满教徒,则崇敬日与月,雨与风,冰与火。最原始的信仰源于最原始的生命元素,空气,树木,溪流,如若它流入了你的生命,神就在那里。

卫星定位系统上来看,巨顷林地被砍伐殆尽后留下的是一点深邃的幽蓝,流经的长河恍同系带,为群山戴上这枚哀恸的海蓝钻。

“疯了……”从醒来到现在,少年已经扒着飞机舷窗看了数个小时,直到他淡色的眼瞳隐约间一片深蓝。这是不洁的蓝,没有海与天的旷达,而只有妖异。凭空染上这种色泽,恍同其下埋藏着最为隐忍的愤恨,随时都酝酿着复仇,“这地方迟早什么东西都种不出来。”

“看样子已经什么都种不出来了。”史世彬瞥一眼那种颜色,就觉得刺眼又颇具嘲讽意味,“这就是你说的那种毒菇?繁殖过量得也太严重了。”

“蓝魔发怒了。”

“什么?”

“蓝魔——”少年的眼瞳愈发浸润了那种蓝,史世彬一眼都看不下去的刺目场景,他已经目不转睛地盯了数十分钟,仍然没有移开视线的意思,“他们……把蓝魔放出来了。”

飞机在一点一点地降落,那小小的蓝色逐渐在眼前铺开,扩展,直至占满整个视野。深浅一致的蓝汇成了海,史世彬微闭了闭眼,怎么努力都辨认不出这些其实只是大丛大丛的菌类植物,“这还真是个麻烦。”他不禁皱起眉,随口问马汾,“你们在哪开垦种罂粟?”

“没地种。”马汾叹了口气,“标哥十月就招人来除了,那会儿也没这么严重。可惜无论开多少价,当地人都不干。拖到现在已经没法再等了。”

“至多还有一个月吧?”

“这里开春早,只有半个月。”

“真当我神仙么……”史世彬瞥了一眼彭洛,“我知道了,这里盛产犟驴和硬骨头,我会尽力想法子,可是敲碎一个容易,敲掉一片可不是什么好干的事。”

“这个标哥清楚。这里的土是好,可地形也实在是怪,把他们的嘴撬开来就一切好办了。只要能干成,时间上无所谓。”

“那我要是呆在这儿一辈子呢?”

马汾一愣神的功夫,回神再看,史世彬已经不见了。

飞机刚停稳他就晃出去了,彭洛不做声地跟了上来,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史世彬偶尔弯身翻看着长相新奇的草叶看,少年就静静地停在不远处,既不说话,也不离开。

“你怕我被这些玩意吃了啊?”走了一阵,史世彬忍不住回头笑问。

他摇了摇头,“我怕你迷路。”

“笑话,我怎么可能……”他起身一看,大话说了半截就吹不下去了。到处都是一模一样的蓝菇,枯草堆里没有路,能原路返回才怪。

“那我回去了。”

“诶,等等!”什么叫人生地不熟,史世彬认栽了。同样是走,彭洛领他回去时一路低着头只看地下,走得漫不经心,也没见几弯几绕,轻轻松松地走了一小会儿,就能看见直升机巨大的螺旋桨了。

“彭洛!”

就在这时,忽地听到有人念少年的名字。史世彬驻住身形,扭头吃惊地看着一个小黑点由远及近,风一般的速度,实在是有那么几分似曾相识。“彭洛!真的是你!”他跑定后就地刹住,也不见有什么喘息。这个全身黝黑的精瘦小孩,只有一双眼睛又大又亮,直直地盯着彭洛不放。

“诶?”他其实挺乐于多发现几双这么干净的眼睛,便用胳膊肘顶了少年一下,示意他好歹吭个声,“你认识?”

“没见过。”彭洛果断地摇头,回身就拉着他继续往前走。

“你骗人!”当地的孩子跑得都出奇得快,一晃眼的功夫,小黑鬼旋风似地冲到他们前面,挡住了两人的去路。他说话也快,劈里啪啦地像放鞭炮,口音带着浓浓的地域特色,一两个字他还听得明白,一长串迸出来,他就听着迷糊了,“彭洛你不准走!你得给我说清楚,这几年你都上哪儿去了?大家都以为你死了,好不容易盼见你回来,你干嘛装成不认识我!”

“可是我真的没见过你。”少年还是这么坚持。

“你就是骗人!”

“我没骗你……”

论死缠烂打,性格温和的彭洛铁定吃亏。“小家伙,你仔细看看,是不是认错人了?”于是史世彬只得出言帮他的腔。

“你是哪里长出来的?”

“娘胎里出来的呗。”

“……你不是这里的人。”黑小孩的眼眸警戒起来,被刺到了似地向后退了一大步,“你这么白,是外头来的人!”

可是彭洛生得也挺白啊,怎么着就针对自己呢?

“我说……”

“算了,”他还来不及多问,只听那小孩低头喃喃了一声,“当我认错。”然后就不见人影了。

和来的时候一样,山中孩儿跑开得极快,一会儿浓缩成一个小点,再后来,就全然看不到了。

“走吧。”彭洛已经走到他前头去了,神情里有些许疲惫。

蓝魔之森3

再往前几步就回到了来时的地方。马汾在原处调度人员,忙得不亦乐乎。“大本营在那——”看见他们俩回来了,他便一手指向不远处的屋宇。史世彬打从一开始就没法不注意这片建筑,他着实从心眼里佩服安小标对豪宅的忠实热情,哪怕是落户山沟,哪怕是给手下置办的宿舍楼,他也非搞成规模宏大耗资不菲的联排别墅群不可。这让史世彬倍感压力,吃好的住好的,老二的钱可不是往黄河里扔的,他的投资从来就是冲着十倍收益而来。要不是对这笔生意期望很高,他不会下这么大的注。

“你,3号;你,5号……”从玄武过来的人不在少数,他们是第一批落地的,出去晃悠了一圈回来,小客机紧随其后载来了一群青壮劳力。听说今后还会有人翻山越岭地赶来增援,看起来老二真的没耐心等这群山地原住民开窍,宁可动用自己的精英队伍来鸟不生蛋鸡不拉屎的地方拔蘑菇。

“你,带上小孩,16号。”把人都调遣完毕了,马汾最末才分他的住处。看模样,16栋和平民阶级的没有区别,史世彬暗想马汾到底还是遗传了点老五的精明头脑,知道这么做能笼络人心,只是——“你就不能给小六单辟出一间来?他不是小孩,都快十七了。”

“单会惹事的,怎么着都是小孩。”马汾是很记仇的,他面上虽然说得不多,心里却难免为彭洛偷上飞机那事恨得咬牙切齿。这小孩要是真死了,他不明不白地就得偿命,“本来都算好了的,现下临时多出一个人来,你不带,我一样要分给别人。”

“算了……我带。”

彭洛几乎没有带行李,他带来的只有他这一个人——马汾不知道的是,他千方百计想要撬开的秘密,就在离他最近的地方——什么地方有菜,什么地方有果,哪些能吃哪些有毒,往哪儿走是断崖,激流浅滩有几处,哪条路上山最快最保险……都没有人比彭洛更清楚。他既然已经自己跟来了,把这些活资料用到本上才是最理想的办法,可惜的是他从头至尾一言不发。

这也是他所能做到的,对家乡最后的保护了。再往前走一步,那无疑就是背叛和出卖。

“就知道你不会好受,所以才不让你来。”史世彬边收拾东西边说,“家是得常回来看看,可是看也看过了,不如早点回玄武。”

话毕,他只觉得耳后掠过一阵风,回头一望,就不见彭洛了。

房子里还有大把大把的事等着他干,爬上屋顶布天线,安太阳能,爬下地下室拆接水管,安上喷头,把水引到屋后的小花园。他向马汾要了些罂粟籽,这会儿天寒地冻的不能种,再等个把时日,日头暖了就能下种了。他还是个无网不欢的人,这地方原始得连座像样的信号发射塔都没有,他用复杂的天线网临时组了一个,把从千里之外捕获到的微弱信号放大,忙活半天,网是终于接上了,不过是个龟速。想想总比没得上好,他叹着气合上了英雄无用武之地的高端笔记本,抬眼一看,火烧云燃起了大片天幕,夕阳西下,看样子很快就要天黑了。

他这才起身出门,找到彭洛并不很难,只是路过长,走到的时候,天色已经全然暗了下来。

如他所想,少年坐在西北山头,是从谷底的别墅所能看见的最高点。向下看是蓝菇丛生的幽垠山谷,偌大的别墅群淹没其中,不堪一提。还是抬眼看舒服些,一抬头,恍若梦中的星汉灿烂,几乎伸手可及。

没有亲眼见过的人,无法明白为什么有一种星空能让人一眼就铭记终生。蓝魔之森的苍穹广阔而无垠,没有摩天大楼的阻隔,杜绝光污染和废气遮蔽,这样的天才是真正的天。一望无际的巨幕将你环绕,星与星云是被谁洒落的银屑,一轮圆月的光,明亮得足以照遍山野,照亮河水中的斑斑光点。

“四哥,”星也在少年的眼底,隐约间闪烁着的晶莹,总让人误以为他快要流泪,“我真的不知道……我该站在哪一边?”

“站在你想站的那一边。这件事没有人能替你做决定,因为无论怎么选择,你好像都会后悔。”山头的风刮得紧,他拉高了衣领,迎风而立是年少人耍酷扮帅的专利,他想了想还是决定逞强,往前跟彭洛站在一道问,“诶,你真不认识那个小黑人?”

“认识又怎样?”他苦笑道,“不认识又怎样?还是不认识的好……反正我已经变了模样。”

“所以你就说谎?”深吸进喉口的凉风很畅快,似乎能荡涤多年以来积蓄的硫磺之苦,“六,做人要有担当,你要是总想着逃,那才真的什么事都逃不了。”

“我以为你到这里就是想逃开什么。”

“你也这么认为?”史世彬笑了笑,“是啊,人家说多了,有时候我自己也就这么想,该不会就是想逃才编出理由自欺欺人吧?可是那也是偶尔,回过神来,总不能忘了自己要办的正事是什么。”

“什么正事?”

他习惯性地摸了摸彭洛的头,“你太小了,说了也不懂。”然后手一滑下拎住了他的后领口,把人从迎风的山崖口拽了下来,“再吹要感冒了,回家,睡觉!”

蓝魔之怒

来到没有森林的蓝魔森林的第一个夜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这里的月光太亮,四处太静,他仿似身处在一个梦里,黑暗中洒满了银光,但那仅是虚幻,伸出手去,无论是光还是影,他都握不住。

此时的伊林过得如何呢?

暮然想起那个女人实在让他自己也觉得讶异,但他确实常常觉得可惜,可以预见,烟酒缠身会毁了一朵绽放的玫瑰,即使她曾如此娇艳。他已经毁掉过不少美丽的东西,但这是其中最美的一个,他有时也会不忍。

然而太过美丽的东西往往有毒,正如罂粟。

月上中天时,他已不知在床上碾转反侧了多久。因为一直都未睡着,一丝焦糊的气味飘进鼻孔,他就立即警觉起来。干燥的北方冬季常常出现林木自燃,这里的树虽然都已不在了,但还有木结构的房屋。

“你去哪儿?”

彭洛近来愈发地不听话,叫他好好睡,半夜里的眼睛依然瞪得有铜铃大,一听见动静就跟着起了身,看样子是要跟。

“没你的事。”他对火灼的气息向来格外敏感,已经能隐约嗅到烟气了。披上外套的时间足够他敏锐地意识到,这可能根本不是自燃,而是人为,因为火势蔓延的速度超乎想象,一氧化碳催人窒息的标志特性已经开始让人头晕目眩。

忽然只听“扑棱”一声,有人在房外扔下了东西。

史世彬冲过去,一摸门板就知道情势不好,它烫得惊人,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隔着木料应该就是一团火焰,那人扔下的十之八九是纵火用的烧棍。门是不能开了,除非是想引火自焚——事实上门被反锁,也根本无法打开。

“多穿点衣服。”他这会儿才开始感觉到累,打了个呵欠,可是该死的已经没法再睡。

“我不冷。”

“想被烧死还是被摔死,你自己选。”

老五说得没错,这个年纪的小孩确实会莫名其妙地别扭起来,好在彭洛只顶了他一句,还是很快乖乖地把自己裹严实了。

他拉开窗子,窗框已经被火烤得变了形,“跳!”说罢自己先跳了下去。三层小楼对常年玩特技的人而言,实属小菜一碟,彭洛很快也落了地。两人回首再看,别墅正面已经烧成了一片火海,因为是联排设计,火势自西向东顺风蔓延迅速,几乎畅通无阻。

“操!我他妈的惹着老天哪儿了,麻烦一个接一个!”骂脏话的是马汾,这于他一贯的冷漠淡定不符,想来他这包气也憋得够久的了,自从落地入户,就没有一件事让人安心过。

“马哥!抓到人了。”

“——给我都绑起来,赶进空院子!一个都不准漏!”

“是!”

史世彬摸了摸口袋,好巧,竟然还有一包皱巴巴的烟。他掏出一根,走上前去递给了忿怨难消的马汾,“二马,降降火。”因为他是马良的弟弟,熟人管他叫二马。

“我真不知得罪谁了……”就着他的打火机点上,马汾仍叨絮了一阵才算安静下来,“你瞧瞧,瞧瞧这个烂摊子,回头标哥能要了我的命!“

“他不就心疼钱嘛,这事儿也有我的份,我替你出钱消灾。“

“你要什么?”他倒是直接,一句套话都没,直楞楞地拿眼神和话一道刺了过来,挺让人心头一凛的。

“不多,问你要个说话的机会。”

马汾愣了愣,旋即笑开了,“这不用你要,标哥已经给了,他不是授你全权么?”

“可是权大总有边吧。你给,我才能用。”

马汾一听便收了笑,“你这家伙……”远处火光依稀,看来是被人扑救及时,没酿成大祸。他就着星星点点的残余火光,再次深深地打量眼前这个男人,不是第一次发现这对眸子暗得看不见底,不过是衬着亮色,看起来格外地悚然——纵然它时常是笑弯了的,“他们传得不错,你是挺聪明,也懂手段。”看多了他怕被吸进去,赶紧掉头。

“谬赞,谬赞。”史世彬没空耽搁,抬脚就往别墅的空地去,去晚了他怕出事。身后是轻轻的脚步,保持着不远也不近的距离,他快他也快,他慢他也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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