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岁!”
距东海岸三十几公里的梅林别墅内,欢呼声如山如海。
“梅林”只是一个统称,实则被称为梅林别墅的是一片占地百顷的豪华别墅群,归于尹氏名下。不少后路受阻的大佬就蛰居在此地避乱,白帮人脉四通八达,更有雄厚资金做保,于是成就了这个水深火热中的安全岛。
纵使安小标断定梅林藏虎,却要顾忌道上面子,不好大张旗鼓用枪炮砸开这幽静的豪宅群落。“梅林”二字,在浅水湾与当年上海滩的英法租界无异。
“四爷!您说好事成了请一桌年夜饭的——”那边厢监视屏里映出的尘灰还未散,赫连一头红发愣是从围观的脑袋堆里窜了出来,没头没脑往史世彬这儿一扎。他一脸喜笑颜开地忙邀功,待见了史世彬平稳的神色,却也兴奋不减,“爷你也高兴高兴,一窝端哪!——真他妈痛快。”
便见男人笑笑,哄小猫似地抬手揉了揉他头发。赫连正笑得开心呢,冷不防史世彬手上用劲,便被他顺掌推过脑袋,到一侧去凉快了,“都中了吗?”
“四爷您的手笔,哪里出的了一颗哑弹啊。”那守着稀奇古怪仪器的中年人笑道,“齐全了,保准三十三个兵工厂,没一个落下。”
“二佬这下可断了手咯。”
“枪械都没了,瞧他们拿什么来打——要是干赤膊战,咱们可不怕他。”
“也是,”史世彬这才露出笑颜,“那小子除了嘴上乖戾,也就手上那批洋枪洋炮真厉害。”
毒品是暴利生意,安小标手里最不缺的就是钱——他这人有三大嗜好,女人、房子、兵器。不过是遇上好房子可以卖掉女人,遇上好兵器可以卖掉房子。情愿将大笔钞票优先砸在精良的武器装备上,安小标这个小崽子,彻头彻尾就是个战争狂。
“是该和的时候了吧?”中年人留一把小撇山羊胡,捻须而道。
“太早啦,这才开打几天呢?别说二把子没打过瘾,连我们自个儿的身子都没活动透。”赫连边说边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扭扭胳膊甩甩腿,一脸苦相地瞧着史世彬,“四爷,老呆在这地方难受死了,什么时候才能放出去一展拳脚?这边的床软得我腰酸背疼,地方也忒大了,走动起来一点都不方便。”
“真不会享福,我看你就是穷小子的命了。你知不知道在这里住一夜要费多少钱?”
“三万块?”看史世彬伸出的三根手指,他好奇地猜测。
“噢,三万块一夜这儿还这么空,”史世彬不禁失笑,“照你这么小家子气,梅林早该变成闹哄哄的难民收容所了。”
“那……三十万?”
却看史世彬笑而不语的模样,大概这数目还得往上涨。
“——不长见识的,现下知道这房子的金贵了吧。还嫌床太软,你还真当自己是少爷中的少爷?”山羊胡见青年目瞪口呆地杵在那里,面有不屑,“知道是烧钱就好了,别在你四爷跟前唧唧歪歪。要是论打仗我比不过你们年轻人,可论见识,你还真别跟老人家争。”
枪打出头鸟,赫连领头冲锋受了打压,一群厉害的后生立即叫唤着替他帮腔,“打开来才好!再大战他三百回合,杀他个片甲不留!”
“我可怕了你们这群小崽子,还杀呢?可没见今朝一过,东海岸的水都要被人血染红了。”山羊胡这回没出声,接了话的是站在房角一个面善的中年男人。
“一群妓子,死便死了。”自有年轻气盛的不服,一撇嘴,鼻孔里还哼出一声,“谁让他们只有床上本事……”
“都是人,”中年人头发花白,面沉如水,“杀人总是造孽,对吧,二少。”
这是个不大寻常的称呼。如今只有跟着史世彬混的老资格叫他一声哥,赫连那一辈算是聪明机灵的,知道自己资历不够,主子扶摇直上后就立即改口叫爷,倒比当初“史哥”“史哥”地叫得更亲。唯独“二少”这两字,能叫的人屈指可数。
史世彬是史家排行第二的男丁。
山羊胡心下一惊:这一位,想必是史氏故人了吧。
“秦叔,”果然史世彬站起身来,答话时的语调竟是恭恭敬敬的,“抱歉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白头人抬眸望他一眼,他华发早生,半头银丝却反给他添了层精神气。挺直腰板,他用手杖在地板上掷了一下,以此借力转过身去,步步走向门外。
山羊胡扔下自己的宝贵仪盘表,“那我去抽跟烟。”
“我去给您买上好的。”赫连这个乖巧人儿,披上外套顺势开溜了。他手下一班小孩闻风而动,告辞的告辞,很快刚才人声鼎沸的大厅里就空无一人。
监视屏依然没有关上,史世彬看一眼屏幕,抬眼,再看向窗外迷蒙蒙的天际。
一样灰色的天空,他看见死亡的阴影徘徊在云端,沙尘和火硝一次次排成扭曲的骷髅,舞蹈着,雀跃欢腾。
他应该高兴的……这是他初战告捷的证明。
画出计划图是74年的事,76年他埋下第一颗炸弹,记得很清楚,埋在东海岸三十六号两楼的桑拿房。再然后他有越来越多的手替他种下罪孽,只等合适的那一天,那一瞬间,盛开。
大概是等得太久了,胜利的喜悦很淡。父亲,爷爷,太爷爷,祖爷爷……史氏一砖一瓦垒起来的好胜景,这么着,一下子就没了。
说不惋惜,那是假的。
订制计划的时候他还是个头脑狂热的热血青年,怎想得到践行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与父亲卓无两样的史氏当家了。程晓月对他这个未亡人下拜,既是尊崇,亦是嘲讽。
胜也好败也好,你终究是个人,总会死的。你死之后,史世彬,史家就算是真的亡了。
亡了……亡了……这句话回旋在他脑中,秦叔的叹息,回音久久低徊不去。秦叔老了,他喜欢男人有多么丢家门脸面,秦叔再管不了。史氏无后,信佛的老人将它归咎于“孽债”。
所谓报仇,不如说是雪耻,是活人为了死人,遗孤为了史氏争的那一口气。但争来了又怎样?终有一天史家不在,时代的风一吹,谁也不记得谁。
“都是人。”
贱人是人,贵人是人,化成枯骨一样碾落成尘。但在活着的时候,家世显赫的他比一般人能做更多。是造更多孽呢,还是让自己的心更舒坦些?
与其复仇——他最终想通了这一点——不如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