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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0 章

作者:周子亦 当前章节:11488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18:46

枪响的刹那安小标愣了愣神,多少年过去了,杀人如麻的他竟然会盯着中弹后摔倒扑地的肉身发呆。

“你的子弹……”

“会打弯是不是?”她得意地笑,晃得手里那把蔷薇枪跳起旋舞来,“秘密哦秘密,独门绝技概不外传。”

“喂,你这女人是不是太小气了点啊。”

“什么嘛。这样好了,看在我们很熟的份上,你只要承认自己是女人,我就把我妈传给我的秘诀透给你。”

“——我是女人哦!”冷不防一个带笑的声音插进。

“零姐姐!”她自有那番指鹿为马的本事,奔向身高一米七几的俊美少年,一样面不改色叫得亲热。

“五毛他不领情的啦,教给我好了。”

身高差距过大,仍然幼小的她踮起脚尖才能把枪口抵上少年脑门,脸上仍然是笑嘻嘻的,棉花糖一样腻得快要化了,“可是怎么办啊,老兄,我跟你实在是不太熟诶。”

“霍,原来是传老公不传兄弟,见色忘友么你。”

“食色性也!我就见绝色忘损友,怎么着了你?”

好热闹的记忆。

跳跃着的画面又是招呼不打地就灌进脑子里来,霸道得很。凉风来了,他晃晃脑袋,把刚收集起来的回忆封存沉淀下来。

子弹会打弯,他倒宁可相信自己看花眼了。明明之前笔直照着自己心脏飞来,临到近前,却轨迹突变折向一旁随从——还是正中心脏。

独门秘技么。

她会传给史世彬?安小标死都不信。

那么夏莫久……呵,夏莫久,谁是夏莫久?夏莫久是谁?

“标哥,追不追?”

他默然无话,只是拉过那具软绵绵的死人尸体,一个高抛扔进半人高的草丛里。然后转身拾起枪,沿着他最后看到两人背影的方向追过去。

他没有上车,因为知道走路更明智。

他没有走太快,因为知道有个人等在这里拦住他脚步,已经很久,很久。

“你的对手是我。”人影从树的顶端轻轻跳下,落地无声,只激起了一小阵凉凉的风。

“六少爷……”四处涌起的低低讶叹,好像夜的魔魅,嗔在少年唇畔那个若有似无的笑容里。

众人惊骇得不知所措时,唯有安小标的眼睛深眯。

今天是二月十四,除夕夜。他掐指算过之后确定了,不是孟兰鬼节也不是什么清明。

但为什么不散的阴魂一个接着一个?

少年起身亮刀,他则毫不犹豫地举枪。少年的速度似风,极烈的风,摧枯拉朽地卷过之处没有活人。他也知道子弹根本打不中风,徒劳地持续连发,他只是想早点把子弹用完,然后名正言顺地丢枪换更衬手的家伙。

这么快让对手看出来自己根本未受迷惑,不是明智选择。

这是个强敌,他得适当表现得惊慌无措一些,麻痹对手的同时,也表达一下对死去也不得安宁的彭洛的哀悼。

彭洛死了,他哀痛,因为他比谁都更认得清这个事实。

那孩子的死法跟史忆辰一摸一样。他从冰水里把所爱的人的尸首捞起来,不是一次而是两次!两次!忆辰死的时候他会哭,彭洛死的时候,他慢慢搽干少年细软的头发,吻了吻,发现自己连半滴眼泪都流不下来了。

他想陪着他们到最后,但他不能。

法格纳杀手残酷的自爆死亡,给不了送终人哪怕一点微小的慰藉。他至多只能隔着透明的玻璃窗,心焦欲死地等着一声突然的爆裂打碎亡者平静的睡容。身体、头颅,就算是一片碎皮,他最后都拿不到手。

他们死了!碎裂了!从骨到血都消失得干干净净了!

就他妈死在他的眼前……无论从前还是现在,一样无能为力的他的眼前。

“来杀死我吧。”安小标徒手格住少年一刀,血流如注,然而他如血的右眼冷漠不觉。

他早就急着想找一个人把自己杀了,为什么他爱的人都死了,唯有自己还活着?孤孤单单地活在这世上,甚至害怕见到会勾起回忆的阳光,还不如死来得痛快。

但所有人都怕,没有人能杀得了他。

这个少年也是一样,惊愕地注视他良久之后,细不可查地,少年的单脚后撤。

安小标的刀却直接刺入了他胸腹,以此填补两人之间刚刚拉开的距离。“为什么后退?”他之前还不想让战斗结束得这么快,但这家伙的退缩让他改变了主意,“为什么挡住我的去路,而又不敢干脆地把我杀死?”

少年似乎对他的问题不感兴趣,他专注地,几乎可说是着迷地低头看着那把穿透自己身体的刀——那原本是拿在自己手里的武器,从中上部被安小标齐齐折断,转刺入敌手躯体。

“器……”声音已经变了,重伤之下,杀手只能维持微笑而无法维持彭洛的嗓音,“找到你了……一定是你。”

“回答我的问题。”安小标面无表情地将刀刺入更深,几乎将整柄断刀埋入血肉。

没有呻吟叫痛,杀手只是笑着咳出一口血来,竟仍然能挣扎着说话,“……银石师傅很记挂你。”

银石,银色的,他想起记忆里满头银发的老师,不自觉地“嗯”了一声。这大概就是那个无良师傅的名字,他这么确定了。

仿佛是受到鼓励,濒死的少年回光返照般容光焕发起来,开口轻唤道,“五……”

于是安小标眸色骤冷,一个抬手割断了他喉管。从大动脉里喷出的血溅了他一脸,很热,流进睁开的眼睛里是刺痛的。

“唔什么唔,死了还这么多话。”

他一把推开尸体,挥手示意众人跟随他后撤,一撤再撤,直到退出尸体十米开外才方作罢。举枪瞄准,他眯起右眼,直直地把子弹打入死尸的头颅。

就像打中一枚雷弹,“轰隆”巨响,一颗子弹造成的小规模爆炸把尸体全然吞没。浅浅轮廓只是在火焰中恍惚一现,紧接着就破碎成了千万片不成形的碎渣。

你的名字是——

这是禁忌,不可说的秘密。

“死了。”

尹飞扬的神色万分恐怖,空无一物的掌心紧紧一拢,易寒衣觉得被捏碎的就好像是自己不堪重负的心脏,“这么狠……也对,那小子是不讲什么同门之情的。”

“杀死同门的器能被无条件赦免——这种不公平条规真的确实存在吗?”

“如果是一般的器,首领动私刑是没大关系啦。”易寒衣笑笑地答了一句,但至此话音忽地一冷,“不过那家伙是究极版的哦,这个不公平条款在当年之所以被制定,就是特别为了照顾不杀人就活不下去的他。不止是残杀同门被赦,他还有一张所谓“任何杀戮行为都被无条件赦免”的王牌。”

“Chanson到底宠他到了什么地步啊……”难得尹飞扬会露出这种无可奈何的表情。

“嫉妒吧。”易寒衣没心没肺地笑,“嫉妒也没办法啊,老佛爷登天了还是要罩住他的忠犬八公。”

不过再宠也只是条狗,不像人而是像兽一样活着,谁都不会愿意干到最后。

“猴头都壮烈牺牲了,我想也没人再愿去触疯狗的霉头,这样一来史世彬就危险了。”

“让他死。”

“诶?”易寒衣以为自己听错,不过忙一回首看,尹飞扬的人影已经不见了。

难不成那时候的话……竟然是当真讲的?

他还以为一定是气话,因为当时的尹飞扬刚拧断他一条胳膊,神情口吻也符合易寒衣多年观察得出的结论——越是平静无波,语声柔缓,少主他其实就越是生气,“就有这么痛。”

“什么?”那时易寒衣乍听还不明白。

“失去史世彬对我而言就有这么痛,就像断掉一条手,做什么都再也没有兴趣。”

“那您还真是名副其实的把兄弟当手足了……”易寒衣皱着眉头,实在是替自己那条被卸的胳膊不值,“不过只是相当于一条手臂吗?手臂断掉的话,人还是死不了的。”

“你以为什么人会是我的全部吗?”

尹飞扬这句神情淡漠的反问,不知为何,听起来悲哀得几欲让人潸然泪下。

能坚持到几时呢。纵然强大,一个人孤身行走在黑暗中的尹少主,也不见得就能永远这么走下去。

人是群居性动物,他在某本生物学杂志上读到这句话。

所以人只要活着,就总是在寻找至少是一个可以温暖自己的“那人”。朋友,恋人,仇敌,亲戚,称呼是假的,关系是缭乱人眼用的,复杂的人类,复杂的情绪,本质上都只从一个简单原核派生而出。

——火焰。

应该可以这么形容,普罗米修斯将天火盗来人间,从此我们戒不掉围拥取暖的本能行为。

“好像没有追上来。”

“老天……”夏莫久一下子瘫坐在地,“在我两腿跑断之前,我们总算暂时安全了。”

“这里也不能呆很久。”史世彬谨慎地前后看了看地形,这是个废弃的小型仓库,门只有一扇,位置掩映在林荫带下很隐蔽,“不过还是能用来休息一下。”

“我们要跑到什么时候?”

“不知道。”

“什么?”

“准确地来说是只要活着一天,就要跑一天。”

夏莫久总算听明白他话里隐意,绝望扑面而来,她强压痛哭的欲望,只是愤恨地看着脚下灰泥沙地问他,“我们到底干了什么天地不容的坏事,要落得非死不可的下场?”

“你问错了小夏,不是因为我们干了什么坏事,而是因为我们干了什么天地不容的好事。”

夏莫久一愣,随即释然而疲惫地一笑,“……精辟。”

创立商会,统一四家,了结纷争。史世彬功成名就,下一步就是飞鸟尽良弓藏,把他封进一个华丽不可言喻的墓穴里高高供奉而已。假惺惺地每年敬上三两柱清香,拉上妻儿徒孙,没事有事就训告他们向眼前这位英灵的仁将之风看齐。

“我要不死,哪来的天下太平?”史世彬自己也哼了一声,苦笑着点了支烟抽着,“功高盖主,到时候谁都提防着我这个危险人物,好不容易搭起来的和平架势就又要毁了。我若不死,最好的情况就是消失,去无人岛上住着直到老死,不过这样指不定还有人派杀手去暗杀我呢。”

“你以为自己是拿破仑啊?”

“说对了小夏,我在成为四家联盟的头号功臣之前,还背着一个响当当沉甸甸的称号叫前头号战犯。”

“那安小标屁点事没有岂不是不公……”夏莫久低首忿忿。

“死去的人会什么都没有。你记得我这句话,道上的活人总是把罪过往死人身上推。不过我本来就不怎么无辜就是了。”

“你怎么不无辜!”没想到夏莫久一拍地就站了起来。

“喂……”史世彬见她这么义愤填膺,不禁弯眉笑歪了,“行行,我领着你这份情,快别这么严肃了,我看不惯。”

“我可不是在跟你讲笑话!史世彬,你认真点听我说话行不行?行不行?你我心里都清楚得很,今天难保不是最后一次相谈!”夏莫久自己说着说着,泪水迅速涌出濡湿她眼帘。史世彬的脸影影绰绰都看不清楚了,她咬牙一抹到底,视线清楚了,可没一会儿又糊了,好像世界都在下雨。

其实她是一直在哭,停也停不下来,所以怎么抹也抹不干净。

“别抹脸了,像只猫一样,再抹眼睛都要瞎了。”史世彬看着她叹气。

“甭管我的事,我就是忍不住替你不值。”她说着又抬手抹了一次眼泪,抽抽鼻子,好让自己的话听起来顺畅点,“你不就为了这场和谈打的仗吗?压根你就不想杀什么人,地盘不要,老仇都既往不咎了,辛辛苦苦换他们这一团和气,怎么着最后非死不可的人也是你?”

“就是因为辛辛苦苦换到了,我才会想,即使是死也要保它长长久久。”他黑眸沉静,那一刻看起来笑得十分温柔,“我有没有说过我很喜欢你的名字?夏莫久,莫久是常理,是天命,人不可长生,和平不期永恒。而长久是人意,比如只能活十年的人活了二十年,比如没有一刻消停的浅水湾安宁了这么一天,一月,一年,我死亦无憾。”

“不会只有一年。”夏莫久流着眼泪笑了笑,“至少也要六十二年!补全你百岁寿命,那时再提什么死亦无憾吧。”

“这可是你说的。”

“我说的,怎么了?”

“夏莫久,”他认真道,“你要说到做到,替我看着浅水湾风平浪静走全这将来的六十二年。”

“怎么……”她脑中轰然一响,只觉得心房塌陷,“你不会是……要我单独逃命吧?”

“你这么聪明我就更放心了。我是主犯,你是帮凶。主犯难逃一死,帮凶落个死缓,表现良好再聪明点拖延拖延,你就捡回命了。”

“开什么国际玩笑……”夏莫久头脑嗡嗡地响,她不想再听这个满嘴死死死的男人讲话,大过年的多被运气,于是赶紧地从角落起身,奔到史世彬身旁,拉了他的手就往仓库门走,“我们继续逃,你比我聪明一百倍,死刑也能被你拖成一纸空文……”

“没有用了。”他语调沉得惊人,一手横出,挡在她开启门把的动作之前。

“我不信。”她喃喃地念着,抬头看着他。

“你最好……”

“我死都不信!”她从来没有这么大的力气,史世彬挡也挡不住她整个身子冲向前去够门把,“总有办法出……”

话未完,却是弦断音绝。

夏莫久不敢置信地松开手,再搭上去,轻轻地拧动了一下门把。

是锁住的,从外头。

“枪也弄不开,我刚才听见套锁链的声音了。”史世彬还是有双兔子一样的耳朵,亲耳听见了这么些恐怖至深的声响却从头到尾闷不作声,直到最后一股脑地倒出来,听得夏莫久头痛欲裂,“这会儿大概是在搬东西堵……还是用车装的呢,大卡车才有这等动静,装的东西一定死沉。”

“为什么不早说?”

“我听见的时候已经晚了。”他撑住她颤抖的双肩,“让你白白恐慌有什么用?我知道就行,你得蓄足力气打这儿逃出去。”

“怎么逃……?”

有什么该死的方法,只有我一个人逃得出去?

“杀了我。”他果然是这么说,平淡的语气,诚挚的眼眸。

夏莫久一手把他推开,然后跌跌撞撞地连退几步,直到后背贴到墙壁,“我……”她无力地扭过头去,连看都不敢再看史世彬,“我干不出来,这简直没有人性。”

“有你考虑的时间。等他们搬完东西走人了,你饿得想死了,可以一枪冲着我头打。彭洛死的时候你看见了,那玩意我脑子里也有一颗,打爆之后保准可以把铜墙铁壁穿出一个大洞。”

“我干不出来!!”她大哭着嘶吼出声,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这一下又开始汹涌直流。

“到时候再说吧。”史世彬笑着看她,“到时候。”

虽然是笑着,却无比地忧伤。

好像……这样的史世彬像极了彭洛,并不浓厚,清淡地忧伤含在笑容里,美丽得可以裱进画框,但美丽得不能存在于这个污浊的尘世上。

画框——她悲愤地握紧双拳,为这个设想暗自咒骂自己一千遍。

怎么会像裱在画框里的东西!他们怎么可以只是封在画框里的相片?死了就什么也没了……相片随经年流转一丝丝地褪色,那笑容,那脸孔,在生者的记忆里也在同时斑驳模糊。

怎么会变成这样?

怎么会变成这样!

“打扰一下你的思考,小夏,”他忽然出声,带着凄怆的笑意抬手用枪柄敲了敲后壁,“最好别再靠那上头,不然很快就会被烤焦了。”

夏莫久才感到烫,反射性跳开之后,绝望才一点一点地侵进上来,“他们竟然放火……”

那么靠车往这边运过来的,不是木柴就是一桶桶的汽油。

“老二的耐心果然是差,几天也等不及。”随即他深邃的眼眸望了过来,“你的考虑也要加速,被烧死的感觉比饿死难受,这我经验充足。”

如被逼入死角的困兽,夏莫久无路可走反而觉得心口的压抑稍稍消散一些,“我想起来了,”她决定找点题外话调剂情绪,总是纠结于杀和不杀的问题,她一定会在被烧死之前先被逼疯,“那时候我在化生池看见你两手烧伤,你还骗我是情感纠葛。”

“那是你太笨吧,这么拙劣的故事都信。”

夏莫久刚想笑一笑,但嘴角方牵又不免僵住——照如今再看当时的时间点,正好是战前不久。双手烧伤……十之八九是史世彬专心研究炸弹所就。

她不敢再想了。再想下去,每一点温馨的可爱的引人发笑的记忆内容,全都会冒出刺来扎痛她脑子!

“不过这个戒指的故事是真的。”史世彬言及行至,顺手就把左手上戴着的银戒褪了下来,凌空抛给她,“我看你头一次见这个就挺喜欢的样子,拿着吧。”

夏莫久捧着那枚戒指,想说什么说不出口,最后突然哇地一下又大哭起来。

怎么还是想到了,她要杀了史世彬!要杀了史世彬才好活下去!

她要的不是这个结果……她要活,也想他活着,大家都留在世上不行吗?

“不行啊,我跟老二有约,彭洛一死,我绝不独活超过一年。”言罢他自己摆手笑了笑,“真是大话,知道彭洛不在的那天晚上,我就想死了。”

“活着……”她小声地问,“你活着,很难受吗?”

“很难受,好像喘不过气来那样难受。”他张着眼睛仰头看向天花板,这句发自肺腑的埋怨,夏莫久记了一生,还想再记一世。

好像喘不过气来……那样地难受。

我们是投错胎了吧,你不该生在黑道,我不该被寄养在夏家。

高贵强大抑或卑微弱小,他们灵魂的投影如出一辙,不知出了什么该死的问题,竟然终其一生都无法适应周围人等处之泰然的空气。

六十二年。

2003年,27岁的夏莫久感觉自己累得快要倒下去了。全身陷入温软的床垫里,她一点一点掰动手指,慢慢地告诉自己说,还有五十一年。

还有半生年华,是她欠他,尚未还清的债啊。

“活不活得过三十还是问题。”真的不愿去想寒衣那些话,好刺耳,好尖锐。不笑的时候易寒衣一般不会骗人,说这些话时他就没有笑,半点笑意也难从平日总是弯折的嘴角觅到,“善自珍重吧久夫人,别把自己逼得太紧。四爷他在天上看着,一样也会心疼的吧。”

三十岁,她是依天命淡去,还是凭人意苦撑呢?

尾声

尾声

开在浅水湾姚桥路上的秦记面馆今日不知撞到什么彩头,打一大清早,一栋楼里的人陆陆续续醒来,睁开惺忪睡眼往楼下一瞧——嘿,这还是贫民窟了不是?

保时捷,宾利,劳斯莱斯……秦记门前要开名车展不成?一个五周年店庆而已,秦生买彩票中头奖啦?不对,中头奖也买不起这么贵的车,光是看,这些个豪车打太阳底下的反光就瞧得人心肝一颤一颤地。

“三姑她娘!还睡哪?起来下楼凑热闹啊!”正看得欢,薄门被大嗓门的邻居拍得震天响。

“诶诶,来了来了。”忙不迭一声应着,她慌慌忙忙卸下一头卷发筒,左右看看,也没什么体面的衣服可选了,撩起一快布单披上,下头着睡衣,拖着拖鞋,她将门一开,人便风风火火跟着古婶下去。等半天电梯不得劲,古婶性急,干脆拉着她一道跑楼梯。十六层一脚一脚地爬到底,两人是一路家长里短地唠叨着走,倒也不觉得累,“婶子,婶子,你是消息最灵通的了,这下头到底出甚喜事?”

“你也知是喜事?穿得又俗又素,真太不给秦生面子了。”

“果真是秦生的喜事?我还当他守着这家小店穷酸一辈子了嘿。”

“谁说不是呢,可算他人忠厚,风水转呀转的轮他发财了。”古婶说到这里压低了声音,悉悉索索地凑到她耳根子上说话,“还记得二月里投奔他的那小甥女不?漂亮赛天仙那个……”

“——哦,记得记得的。”一听“赛天仙”,三姑她娘的记性就回来了,“那可叫一个靓女多惹事,不是肚子偷偷地大了么?查出来是谁的野种没有?”

“还野种呢!”古婶又气又笑地拿胳膊肘捅她一下。

三姑她娘挨得是不明不白,“还不是你一口一个野种先叫起来的。”

“收声!三姑她娘,做人要凭良心,我古婶什么时候说过这么寒碜人的话了,说当妈的漂亮,小孩养出来一定也漂亮的倒不少,你全忘啦?”

她听后撇撇嘴,“知道了知道了。我也听出来了,喜事不是秦生的,是他小甥女怀的孩子吧。”

“嗳,对了。”古婶嘻嘻地与她咬耳朵道,“原是个遗腹子,她老公来头大嘞,你瞧那些个车,听说全是来接亲的。”

“奇怪,夫家都没了,接个寡妇回去干嘛?”

“你傻不傻!接的是她肚里那儿子啊!”言罢古婶脸上妒色一起,跟着又道,“要是没那争气的肚子,她再漂亮百倍也是穷死的命!你说这等好事怎就砸不到你我女儿头上?”

“就古丫头那姿色……”她一阵讪笑。

“喂喂喂,我丫头怎么了?你家三姑的男人倒是走马灯似地换,还不是到现在没个着落。”

“话别讲这么难听嘛,女儿家生得漂亮,漂亮就好办事儿了嘛。”三姑她娘悠悠地笑弯了眼睛。

两人这么着闲扯慢谈,走到底楼,推开秦记面馆门一看,那是个人山人海的热闹。也算她们来得巧,旁人左等右等没等到,她们一进门,正巧碰上话里的小甥女向秦生奉送别酒。

小姑娘几番周折寻亲不易,来投奔的时候灰头土脸,也难得秦生不嫌弃,和老婆一商量合计,就收下她当女儿养了。她人长得是水灵,大眼睛神气活现,头几月在店里帮忙时面馆生意兴隆不少,秦生进账多,待她更是和气。只是好景不长,姑娘的肚子渐渐大到瞒不住了,秦生老婆的脸色也就不那么好看了。最荒唐的,还背地里疑心起是老实巴交的秦生乱搞出来的。

这事闹得那个大,整栋楼多多少少都有点耳闻。后听人讲,有一回姑娘回来得晚了,店门锁着,秦婆不让开,秦生也不敢闹,就当没事人似地睡了。第二天才知小甥女压根没挪过地,就在店门外跪了一夜,上下邻里不忍,连来吃口面的食客也不忍,开口劝的人多了,事情才慢慢地平下来。

不过就此,前堂帮忙是帮不得了,秦婆暗地里丢给她多少脏盘子洗刷,这还真难说。楼里闲话也是一阵一阵的,难听好听,怎么着编的都有。

“女儿不孝,今后再不能侍奉二老——”而今听小甥女眼泪汪汪讲这通话,竟全然不记恨似地,倒是个知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好姑娘,“您二位是好人,不嫌弃我不明不白带了生孕,收留我住这么长时间。往后我虽不能亲自回来孝敬,只要得空,也一定差人稍上好东西聊表心意。”

“说这么见外做什么……”话是这么讲,秦生夫妇的脸都笑成两朵花了。秦婆还假意板起面孔道,“什么叫不明不白,孩子是大户人家出身,如今明媒正娶的人也来了,你羞个什么劲!”

小甥女脸一红头一低,轻轻嗳了一句,双手将酒碗端高过头,奉给高堂二老。秦生夫妇喜滋滋地喝下这碗水酒,白捡的女儿就算是又嫁出去了,一来一回,两笔横财哪。

围观人等看着人家喜庆,啧啧着有人便冒出一句,“说来道去,秦生!到底是什么好人家要了你家姑娘,排场竟能铺到这么大?”

“正是……”

“诶诶,要你碎嘴!”老实的秦生刚想说话,就被秦婆在桌底一脚踩中,不做声了。秦婆只给众人这么个不是交代的交代,“但凡大户总是要点面子,名号嘛就不便讲了。这样,到场各位的单我全包了,算是这点小小欺瞒的赔礼。”

小甥女拜在堂下,笑意隐隐地,像是画在那双娇美的唇上。

彼时尚是红颜黑发,岂知一回身之间,华发早生。

她的笑意一直维持到覆膜车窗完全摇上,光线渐黯,她脸容亦黯。

“怎么不笑了?”从后视镜里看到她渐渐低埋下来的脸,安小标自管自说话,“你笑起来真挺漂亮的,远看还以为是另一个人。”

从二月到八月,半年多未见,他口气倒是自来熟得很。

被上车前自己那一弯身甜甜叫出的“二哥”给恶心到了,夏莫久卡着自己喉咙,皱着眉作势干呕几下才坐正身体。再开口,她声音冷到令自己吃惊,“你怎么就认定我不是个活过来向你索命的鬼?”

“你是怎么活过来的,世上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只要再多一个人知道,你会怎么悲惨地死,这不用二哥提点了吧。”

夏莫久咬唇咬得太紧,不慎尝到了自己的血味,“不是我干的。”

“当然不是你干的,史世彬一个人被烧成了灰,你命大,下车后就跟他走不同道所以逃过一劫。”

她嘴唇一抿,本来还想说的话,就此全盘吞下。

都一样,结果都一样。他死,她活;他未走完的路,她带着将要出世的孩子替他走。

这条路会有多险,她想也不敢想。虽是被风光无限接回史氏,究其本源,她还是那个被判了“死缓”的犯人。史世彬的女人——并非夫妻,却要比他前三任妻室背着这个印戳更长更久,或许到死都洗不掉。

“我再提醒你一次,最后一次,是你自己决意要回圈里混,不是我没给你重新做人的机会。”

“我知道。”她昂起头,尽力骄傲地看着转过头来的安小标,“这是我自己选的路,我很清楚。”

“现在掉头还来得及。”

“别妄想了。”身体端正僵冷,神色冷漠俨然,笑也不会好好的笑,哭又挤不出多少像样的眼泪。她有时觉得自己是在一夕之间老了十岁,“你不想看到我,我也不想看到你,但“你们”需要这个孩子,我照你们意思提供子宫,多好的买卖。”

安小标藐着她隆起的肚子,“你以为生下孩子之后你还能活多久?”

“哪怕只有剩下的两个月!”她神色蓦然坚韧不可撼动,“赌也要赌赌看,我的肚子不是白白被你们这帮人搞大的,怀胎十月有多苦,到时候我慢慢地赚回来。”

“那个时候就有两个月大了吧……”他的笑凉意四起,有一种气氛叫风声鹤唳,“不至于毫无感觉的,像你这种看起来就精明的女人。那么,你在清楚一切的情况下还是把孩子他爸给射死了?”

夏莫久脸色苍白,“一条命换两条命,值了。”

“母亲的力量真是强大啊。”他口气凉薄地感慨道,“我还老是怀疑我老娘一个人在监狱马桶里把我生下来的可能性呢,这么看来,当了妈的为了把孩子生下,真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正是拜你们所赐。”夏莫久蒙了层冰霜的脸忽然消融,她绽开一个妍丽的笑,剧毒如风中摇曳的罂粟。

终于我变成了这样的人,你们,可算满意?

安小标琥珀色的眼睛笑起来其实很暖,也很温柔,因为接亲的关系他没戴那种会把良民吓到的彩隐,因而清秀小孩的伪装,简直完美,“所以我才说你笑起来比较好看嘛,别老绷着脸,人都死了,整天摆一副寡妇相给谁看哪。”

终是一句,人死,事事休。

然而这不是结束,而是一切伊始。

The End

作者有话要说: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接近60万的本作上部就此完结。借放假之便,本人早九晚九地码字,终于干净、利落地把无数次以为铁定是坑的大型作品(……我还没写过这么长的)填平了。虽然,摸头流汗,只是上部而已。基本上实现了自己日更的诺言,虽然每章字数不多,但坚持半年我实在是觉得自己够伟大了。在这里倒倒苦水,乃高二学生妹的本人学习期间只有每周一天的上网时间,为补全每章两千字的连载,就等于连续半年每周周六日码一万四……(中间有部分实在文荒,卡到不行所以有点小耽搁)

坏消息是,即将迈入高三,本人被迫搁笔。

高考无限大,为了谋求一份好工作回头再来悠闲地码字,作者我奋斗到高三去了。在紧张学业间隙硬撑着码字完全凭一股豪迈热情支撑,父母根本不支持,所以约没得签,吭吭哧哧地打字还要被误以为网瘾少女……这都不是主要的障碍,重要的是,这种一周一次的挤压式码字法严重影响我文文的质量。挑剔的大大应该会发现,本文有很多部分情节拖沓,而部分又跳跃过快,节奏不均的问题比较严重。那当然是因为我不能常常抚摸键盘的缘故,人脑不能和硬盘比啊,过了一周,两周,再回头看之前写的,完全就不在一个状态上。秉持追求完美的精神,我决定负责地完结上部后放下笔,闭关修炼。(丢这么一长串悬念还说负责地完结了……Pia飞!)

真的热爱写作,热爱白日做梦,热爱晋江这片阳光大好的园地。本人看淡一切,只对少的可怜的书评深表遗憾,不过,没关系哒,一年半后我会拿出更好的作品给大家,希望到时多多捧场。

鞠躬,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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