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你是什么时候喜欢跟人的?”这已经是今天第二回了,“不是叫你别跟了么?”.6
“怎么会。”三十岁的话,獠牙都应该长大了,“我很满意了呀,不过这是不是要很多的钱?”
“有人愿付,我怎么能不愿收。”他笑得人畜无害,忽然地起身,没有征兆可言,“我差不多得走了,很高兴认识你,彭洛。”
“我也是。”
“三天之后我会上门复查。”他的半个人已经出了门,一起身瞥见他的脚,忙不迭啰嗦道,“——少赤脚,多活命。”
“我记得啦,再见。”
“再见。”
访客2
回想新认识的这个人,说着自己只能再活十年的预言,明明应是死神一样的角色,给人的感觉,却如春风拂面那么自然亲切。彭洛不确定还会有谁真正欣赏他孤僻的生活方式,掀开窗帘,看一看窗外人的去向的举动说是一时兴起,其实偶然之中带着必然。
少年看见他提着之前放在地板上的药箱,只走了几步,便坐进了等在不远处的黑色小车。
那辆车——
果然……还是跟来了么。
“你就这么不放心我么,史先生?”
车里的男人五指交叉支着那张完美过分的脸,表情似笑非笑,“付这么多钱我也心痛啊,亲自监工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不遵医嘱的话,更没办法的是我吧。你还真是不安分呢,小姐那边,照理没这么容易摆平吧?”
“看上去你很明白自己造成的混乱有多大么。”史世彬现在能一脸淡定地说话,几小时前人在史家大宅的时候,可是有够灰头土脸的,“我用安眠药才让她不再作乱,手臂上被抓出三道血痕,险险就要破相了。易大夫,不然你也给我看看。”
“你么,皮糙肉厚的,就别浪费我的好药了——何况要价不菲。”
说服他的显然就是最后一句,讪讪笑过作罢,伸手过去,“给我。”
“什么?”
“装傻无用。”男人的手快,腕力更是压倒性的强,易寒衣根本想不到他说出手就出手,袖口被拽住后挣脱不得,很快就被他摸出了东西,“我还是第一次碰到不肯还窃听器的人。”
“这玩意做工不错啊,我还想带回去研究的。”他的眼睛还在跟着那个小小的器械走,懊丧满面。
“你真够古怪。”说话间男人的视线掠出窗外,瞥见小屋二楼的窗帘悄然被拉上,不免微微黯然,“他真的只能再活十年?”
“依我看,你们两个才是古怪。”易寒衣一针见血地点出不对,“自己对自己不管不顾就算了,你付这么大价替他诊病,得这个结果,平静得是不是有点过了?”
“你不是厉害么,易大夫,你猜猜我的心吧。”
他不说话了,盯着史世彬看了一阵,摇摇头,“不对……”
“什么不对?”
“你的心境和你本人矛盾。”他蹙着眉,“活着想死,快死了想活,你到底怎么搞的。”
“我总算放心那笔钱没投在长江里了。”史世彬笑起来,“伊林这么怕你,难道就是因为你能读人心的缘故?”
易寒衣虽是笑了笑,语气却暮然冷下来,“这是私人恩怨,也可以说,一场误会。”
“至少你熟悉她的从前。价码能再加,我必须知道前因后果。”
“你们做夫妻真是绝配。”他这话听来像是冷嘲热讽,“好奇害死猫,这么互相掘底调查,真的这么有意思?”
格尔特家会着手调查史氏的事,史世彬早就有料想,伊林恐怕就是最先发起人,“我们只是很难相信他人而已。”婚姻与阴谋双生,他们这一路走得步步惊心,若非他中途离开权利漩涡,一心一意替安小标打理毒品生意,这个地方的明争暗斗,纷纷扰扰恐怕还会有更多。
毕竟在婚礼当日,他们就曾遭到暗杀。
“算了。”易寒衣的嘴巴还真的很松,或者换个说法,他是很识时务的人,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放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我也不相信人心,相比而言钱比较可爱。虽然伏加威胁我说,若把这些漏出去就会在世界范围内追杀我,不过既然我已经被这么多仇家满世界追杀,多一个少一个也犯不着太计较。倒是你,故事不是白听的,今后要待小姐好一点。”
史世彬奇异地笑了,“别告诉我她很可怜。”
他却真的点头,“伊林?格尔特小姐,从出生起就必须接受治疗。狂躁基因是人格成形后才会显性的,缺陷的具体表象为,她罹患有先天性甲状腺亢奋,食欲惊人,睡眠极少,童年时代外界传言她有虐仆的习惯,不过在我看来,她只是个不懂如何表现孤独的孩子。砸摔东西,破口大骂之类的,对她就和我们说话一样自然,这是本能行为。”
史世彬伸手捂住了脸,“做她的家人一定很可怜。”
“这你倒不必担心,伏加的躁郁病史也很长了,他理解自己的女儿。”
“等等……”他忽然地想到什么,“你说伊林从出生开始就接受诊治,狂躁基因的遗传率应该不至于百分之百吧?当时谁能确定她一定有病?”
“你不知道么,史先生?”当易寒衣脸上浮现出高深莫测的笑,给人的感觉就会十分地不舒服,“小姐大概从来没有对你提起过,她母亲的事吧?”
“没有。”
“——玛丽昂?格尔特,这是她亲生母亲的名字。”
同样的姓氏,给出的惊骇如霹雳一般,当头砸中他。
“很明显了,小姐是近亲结合的产物,说是个被诅咒的孩子,也一点不为过。”
“她母亲的病严重么?”
“很遗憾,非常之严重。玛丽昂夫人在她两岁时第五次自杀成功,幸福地死去了。”这句听上去语病重重的话,内含深刻的哀恸,让人几欲笑着流泪。“为格尔特服务,是我个人行医生涯的顶点。见识到如此坚强繁衍着的异类,我感到很荣幸,但遗憾的是最终连我也不得不离开。”
“话说回来,你到底几岁?”
“我忘记了。”易寒衣一脸认真地说,“真的忘记了。”
“算了……当我没问。你什么时候负责伊林的诊治?”
“我第一次见到二小姐的时候,她十五岁了。”
十五岁?
史世彬诧异着,难道不应该更早些么?
“那之前我还没有出师呢。”易寒衣嗔怪道,“我也没你想的这么老。格尔特的人碾转找到我时,就是因为在庸医手里耽搁了太久,小姐的状况才会那么危险。她的体质非常特殊,一般治疗甲亢的药物,基本除了培养她的抗药性之外,起不到实效,电椅疗法、催眠治疗则根本是把她往疯癫的方向推。我那时见到的伊林小姐,看上去就和如今的她一样,极度苍白,极度消瘦,既戒备又敏锐。唯一不同的是她那时食欲很好,一顿能吞下一头大象。真是迷人的病例哪——抱歉,虽然你不爱听,但我比较喜欢挑战。”
“你治好她了么?”
“谈不上治疗,”他残忍地纠正道,“那只是控制。事实上,真正有效的限制手法必须实施长达十年,我们的分歧就在这里,小姐有重要的事要去做,她等不了那么久,那个年纪的孩子一般都这样……很心急,不考虑后果,总是一意孤行。”
史世彬直觉地意识到,关键点就要到了,“她做了什么?”
“她要那种危险的药品,我只是顺应她的意思,给了她而已。还没来得及解释副作用,小姐她就过河拆桥,急着和精神疗师、心理辅助之类撇清关系,我是被她辞退的。”易寒衣说罢摊了摊手,“美丽风光的时候总是短暂的。作为不遵医嘱的下场,如您所见,她年轻时的任性妄为现在已经得到了惩罚。病势卷土重来,而且更为严重。盲目抑制甲亢,她滥用药物过了头,现在应该正受着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水肿之苦。不过她看起来竟还这么瘦,真让人惊讶。”
他到底是娶了一个怎样的妻子啊……史世彬恐怕自己若不是这么多年来风雨皆经,当场不是单单面色发白的问题,而恐怕要像个女人那样晕厥过去。可是这又能怎么办?格尔特的势力今非昔比,在纽约黑帮只手遮天的伏加既然有本事把这么惊爆的丑闻压下,他若以伊林精神异常为理由提出离婚,一定会遭到疯狂的打压和报复。
“接受现实吧,先生。”易寒衣笑着说,“她从来只是个需要爱的孩子,只是那样而已。”
无罪1
这样一来,万物俱全的史家大宅,只因为住着那个女人的关系,他无论如何都不敢回。他是个缺乏同情心的人,最恨麻烦,骨子里的自私自利和伊林是一样的。
一出生就和别人不同确实是很可怜,可是娶了这样的她的自己,又有什么幸运可言?
“这一次不是你逼死老婆,换成你老婆逼死你了。”唯一能说上话的光头,一开口不是逆耳忠言,而皆是幸灾乐祸,“我再厉害也对精神病没辙啊,你缠住那个姓易的去。”
“装什么呢,老五!你是心理系科班毕业的,以为我健忘啊?”
“这种陈芝麻烂谷子还拿出来晒——”他摸了摸光溜的脑门,挠了挠眼皮上的纹身,还不好意思了,“摸枪那么多年,全还给学校了。你就耐心点,她不是对你死心塌地么,又不是没得救了。”
“我回去也只能对着一扇锁起来的门说话。你没瞧见她认出易寒衣的模样,太吓人了,这一次又不知道要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几天。”
“她习惯把自己锁在房里?”马良忽然诧异道。
“对啊,怎么了?”
“很不寻常……”才说把心理课程忘光了,这会子又拾起了老本行,“这分明是和躁狂症相反的表现,就算是躁郁症,一动一静间隔也要好几个月,不可能一天之内同时出现这么明显的抑郁和狂躁。我说,你老婆的人看起来怎么样?”
“瘦。”这是他第一个能想到的词。
“多瘦?”
“很瘦,非常非常的瘦。”
“这就更奇怪了,甲衰应该让人发胖的。”老五皱着眉抽烟,连想了几个来回,脑子里电光火石地,面上却还不动声色,“这样吧,你回去就做一件事,看看她的牙齿。”
“诶?你改行做牙医了?”
“照做就是!”他难得有这么急躁的时候,一句话就冷声,连个玩笑都开不起。
这样史世彬还是没听进他的话,又在外头晃了好几天,反正有的是生意可谈。彭洛这几天老躲他,想想他趁这机会一心养病也是好的,易寒衣生起气来更是惹不起,他也就少上门骚扰了。
催他不得不马不停蹄赶回宅邸的,到头来是女佣玛丽一个惊慌失措的来电,哭得声音断断续续,一段英文连说了三次他才勉强听懂:伊林出事了,“——夫人两天半没有开门了……我叫了也没人答……怎么办,我打不开门!”
史家大宅的门锁是特制的,从里间上锁,一般的锁匠都弄不太开。好在这到底是他的老家,回去后找来铁丝左突右弄,这么多年没再拆弹,手指头僵是僵了点,比常人总是灵活,一小时后只听“咔哒”一声,门被打开了。
还是那身白裙。她穿着六天之前的衣服,仍然赤着脚,仰面躺倒在地板上。
上前去试过呼吸,有些偏弱,但没什么大碍。她的体温正如易寒衣所说,显然地偏低,呈现出甲衰的典型体征。搂着她时手里轻得好像没有东西,好似正搂着一具死尸的触感,比只是接触到指尖时,要浓烈得多。
这样的一个人,竟然还能算是活着的么?
“醒来看看我,好吗?”他匆匆吻过她的额头之后,偶然地想起老五的话,翻开女人的嘴唇看了一眼,却着实被吓了一跳——她一边的犬齿只剩一半,剩下的都是种泛黄发黑的颜色,□的牙龈充血肿胀着。
这几年里她抽了多少烟?
实在无暇多呆,转身虚掩上房门,便看见Mary黑亮的眼睛正盯着他,“您不多呆一会儿吗?”
“我给她找杯水。”他说着急急地下楼,闪进厨房,快速地锁门,同时摸出手机来给马良拨了一通电话。他觉得光头一定知道什么,伊林的问题可能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在事情未呈现一派明朗之前,他已经开始深重的不安。
“看她的左臂。”听完了牙齿的情况,马良的声音更深沉,冷静之中,有什么就要爆发了,“现在就去,要快,尤其注意上臂三角肌是不是发硬。”
话说到这里,只差一步,就要最后点破了。史世彬到底是混道上的,听着这话再不变脸,就是傻了,“你是要我找针眼吧——”如果他之前还对毒品这块不熟,去原料地操作了四年,不知道的也都补齐全了,“老五,你怀疑她吸毒是不是?”
“为什么不用自己的眼睛看。”他最后嗤笑一声,“你怕了么,太子?”
史世彬听后扔下手机,三步并作两步,直接上楼了。
楼上很吵,闹腾得厉害。他听见玛丽的尖叫声,想要推门,却真的被老五言中,他在那一刹那,真的不敢往里面看。
“小姐……你不能——已经快过去了!马上就会好了!”
“滚开。”
这是伊林的声音,冷酷而空洞,不带语调的喃喃,“滚,讨人厌的东西……给我滚。”
“小姐!”她哭着,拉扯着女人的衣角,“你清醒一点啊,那东西只会害人而已……”
“——你要我死吗?你要我死给你看吗?!”她突然地就激动起来,毒瘾发作的人根本没有力气,与其说她拽着玛丽的领子,不如说是她整个人都趴在了玛丽身上,脸上挂满绝望的泪水,反复地哀求着,“给我吧,亲爱的,是你把它们藏起来了不是么?你这样才会真的害死我……我很痛啊,你知道我有多痛苦吗?”
玛丽的嘴唇哆嗦着,已经说不出话来。
因为她看见了站在伊林身后的史世彬。如此悚然的面容不单单是愤怒罢了,他神色的苍惨,几乎像是有一把刀穿插过心口,流尽了全身的血,“拿去。”更叫人害怕的是他的动作,当着颤抖畏缩的妻子的面,他从口袋里掏出什么,直接扔在了她面前的地板上。
“上帝啊……”
女人下意识地伸手去抓,眼里只有那包粉,什么人也看不见了。骷髅一样的人,骨瘦如柴的爪子,看得他的眼眶都在发痛。如果此时此刻他还不离开这里,他恐怕自己会开枪直接杀了她。
“果然,一片混乱啊。”
楼下的手机一直没有掐断,马良隔着听筒把动静听了个一清二楚,出了什么事,大致也不用史世彬废话了——他本来就没有力气说话。
无罪2
“果然,一片混乱啊。”
楼下的手机一直没有掐断,马良隔着听筒把动静听了个一清二楚,出了什么事,大致也不用史世彬废话了——他本来就没有力气说话。
“吸食过后短暂嗜睡,人一醒,一定会找东西抽。别说我残忍,你还是直接看到比较好。我现在说你老婆没救了,你信不信?”
“离婚。”冷静过来后的第一个念头,除了这两字之外,再也没有别的了,“我一定会离婚。”
“你少激动。想想你姓什么,她又姓什么。”
“那你叫我怎么办?”他的一腔忿恨实在不知该往何处发,忽然暴躁地咆哮起来,“又抽又疯,这样的女人别说是当妻子,做玩物也任性过头了!我要忍她到什么时候?”
“你以为人家没有忍你?”
光头老五是少数几个不为他发飙所动的人,从年轻时就这样,他的嗓门越大,老五的嗓门越小,但话里的冷反而加了倍,一分分刺进骨头里的疼,“小六的事没有她替你挡着,伏加?格尔特一旦得到消息,两年前你就成了纽约通缉的头号悬赏人头。”
“你什么意思?”
“变傻了么,你这小子,到时候就算捡回了命,格尔特家也有本事让你的千万订单泡汤!记着,你们俩都不是好人,到底是黑吃黑窝里斗还是你侬我侬,我都看不大明白。谁欠谁的现在已经分不清了,走到这步谁都不愿看,你就算看在钱的份上,养着她,供完她这一生,你也就功德圆满了史世彬!”
这番话后,过了足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他想过很多很多,从婚礼上披着白纱的美丽新娘,到现在形同鬼魅的丑恶游魂,她咬伤过他,狠狠地几乎揪出他的心肺来,但一转眼她又像个天使那样无辜地掉泪,“——知道吗,无论你打算怎样对待我,也无论你是否相信我,我爱你。”
哪一个是真,哪一个才是假?
“替我找二哥——”他的头好痛,痛得全身脱力,却始终无法将这煎熬公之于众。
“换一个吧。”老五却叹着气说,“懂戒毒的多得是,他不合适。”
剧痛之时,神经总是异乎寻常的敏感。史世彬在想到的同时不禁以为自己疯了,但既然周围的一切都不正常,疯了也就疯了,“伊林的货从哪里来的?你说实话,她到底是个学医的,是不是老二教唆她吸上的?”
沉默了片刻,只听光头挫了一口,“该装傻的时候,你这么聪明又是何必……我只知道小标最近心情不错,总说钓到了大鱼,但我没敢往你这边想……”
他脑中轰鸣阵阵,已经听不大清马良之后都说了些什么。他只记得自己反复地在说,不停地告诉他同一句话,“替我找他……安小标,安小标……你非得给我找到他。”
“你冷静一点,人也得分能杀不能杀。”
“你他妈的管这么多?我让你先找人!我要看到他的人!!”
“不用找了——”
房门大开,冷风倒灌。
这气场是天生的,隔了一扇门,照样感受得到。史世彬搁下电话,深吸一口气出去,一眼就看见自家大厅里站满了黑西装。坐着的只有一个人,支起一腿,另一腿懒洋洋垂在下头,明摆着的大佬气派,脸容却异乎寻常地年轻。
“愣站着做什么,坐啊。”安小标一眯眼,拍了拍身边的空座,邪邪地在冲他笑,“你不是想杀人么,好啊,我送上门来给你杀。你要枪呢还是要刀?肉搏也行,不过你体格好,得让我三招。”
“你听岔了吧,二哥。”碍着人在,男人坐得离他有些远,话语平静之中更显生疏。可是与片刻之前的那个戾气冲天的史世彬相比,实在是从头到脚找不出一处相同,“我就是想找你谈谈,没别的意思。”
“谈?那多没意思,你看看我,不是白带了那么多人来看热闹嘛——罢了,都散了吧,我们兄弟说话,没你们的事了。”
呼啦啦一下,屋里又只剩了他们两个。
“哟,这就翻脸?”
被黑洞洞的枪口抵着喉咙,青年被迫抬高了头,然而语调戏谑依然,往下斜瞟的眼神镇定不改,
空旷的大厅回音漫射,一个卸保险的动作,声音响得夸张。
“你要来真的我也没意见,”他更深地笑开道,“多少年没正经吃枪子了,怀念得紧。”
“你以为我不知道光头就在附近?他这会儿也把枪口对着我脑门吧——”男人冷定的视线扫了出去,随手一指,“是这里,这里,还是那里?反正差得都不多,到时一枪两伤,难做的是他。”
“算你还有点脑子。一个女人么,我还以为你真疯了呢。她早死不是对你有好没坏么?你这么巴望这个疯子长命百岁,难不成真是爱上她了?”
“我要是真的爱她,就不会让你奸计得逞。”史世彬冷哼一声,果断地收了枪,“我欠她的东西还没还,道义不结清,她化成鬼岂不是还要缠着我?”
“哎哟,稀奇了,你良心回来了啊,牡丹鬼。来我摸摸——”
他本来就是在强压火气,这种时候安小标还玩,他再有定力也绷不住要发飙,“有病啊你!回去摸你的女人!”
“千娇百媚百依百顺的,我腻了。”安小标一手卡着他的脖子,笑着,姿势诡异地仰倒在他腿上,“我懂你想玩点刺激的,可你心上的,可是玩不起呢。”
“你玩够了没?”
“早着呢。”他在自己脖颈上的手没有半分松,头侧过去,牢牢地贴着自己的胸膛,“你听听看,这颗心啊,早就该停了才对的。现在响着的是谁的频率呢?”
“你在胡说什么东西?”
“——我说,史世彬,是谁把他的心,分给了你呢?”
忽然凝固了神情,忽然之间,连心跳也骤停下来。
无罪3
“——我说,史世彬,是谁把他的心,分给了你呢?”
忽然凝固了神情,忽然之间,连心跳也骤停下来。
“我很替那小子不值啊……这么讨人喜欢的孩子,我多么不容易才盼来一个,倒被你下手狠准地抢走了?”颈间虎口的力道一加再加,已经威胁到了呼吸,“你说你想杀我,实话告诉你,姓史的,我也想杀你想得疯掉了。看在彭洛亲近你的份上,我大方地把人让你,待他好也就算了,你给我的又是个什么交代?”
他咳嗽了几声,冷笑道,“看不出来您老好这口。”
“你猥琐透了!”被一个众口一词称作猥琐之王的小孩指着骂猥琐,史世彬很想笑,但他看着安小标危险的神色,无论如何笑不出,“小六心里有林子,你心里有那块玉,我的心里何尝没有东西?”这样的安小标,竟已能用悲切两字加以形容了,“只有他能让我觉得我还是个人。有些人看着就够了,知道有这么个人在,也够了。姓史的你不懂没关系,反正你俗么。我今天跟你算一笔账,你害得我要紧的宝贝只有十年可活,我只从那女人身上讨回约莫二十年的寿,你说我是不是太便宜你了?”
“我害的?”史世彬眯了眯眼。
“师傅跟徒弟的话,哪一个更可信呢?”
“易先生是被你藏起来了?”
“原想把这个出馊主意的一道做了的,但惹恼了白帮不好办,现下已经放了。知道他怎么跟我说的么?他说彭洛这样,是因为帮你过毒。没有他你活不下来,你也够可以啊,姓史的,身子里流着别人的血,吸着别人的气,你还真一点自觉都没有?”
没有自觉?
怎么可能,他已经奇怪了这么久,为什么会如此突然地需要一个人?缺失了他就像自己的本身不再完整,原来身体里一直有这样一个声音叫嚣着,说要把另一半找回来。靠近他,拥抱他,占有他,害怕失去的恐惧从□来临的那一刻就开始占满思绪,无论如何他们是两个独立的个体,靠得再怎么近,也无法溶为初生时的同一个生命。
“那你要我怎样,把这些还给他?”感觉到喉间的手忽然紧得逼人窒息,史世彬咬牙继续说话,“他愿给我收下,动手之前,先最好先想清楚你现在是在杀我,还是在杀彭洛!”
“卑鄙无耻。”安小标轻快地挪开手,嫌恶的表情像是怕弄脏了手指。
“彼此彼此了,这道上活下去就是真理。不过你尽可以放心,这条命我是从你这里赊着的,彭洛哪一天不在了,我绝不比他多活一年。”
过了四年,狠劲更甚的安小标连一个眼神都杀机毕露,“你这种人,让我怎么信你?给我片肉,还是根手指,我大可以放你一马。”
“这个,拿去。”
成色晶莹润泽的翡翠坠子,轻轻地落了下来。
安小标一把从头上抓过来,一看,愣过之后却是笑了,“行,这还有点诚意。”
“不送,慢走。”
“——你这个乌烟瘴气的地方,以后不会来了!”
说到做到的安小标,当真到史世彬入土的那天,也没再踏进史家大宅一步。
这一天过得有够惊险。他不是坐着云霄飞车忽上忽下,而是活像跳了不下三次楼,一把年纪了,心脏都受不太住。安小标那把年轻人的手劲,掐得他脖子青紫一块,仨月才见好,可见这小孩当时真有拧断他喉管的意思。
不过,道是“孩儿面,三月天”,安小标变脸如变天,见面还是老模样,不近不远。要真演,也能当场上一出哥俩好,就是恶心的慌。
“这小子,忒阴了。”连老五也愣没看出来他有这么看重彭洛,“藏也没见能藏这么深的……这么多年,你想想他们俩说过几句话?见过几次面?彭洛是见了他就逃,小标他呢,还记得彭洛离家出走那回,怎么叫他去接都不肯,推说这忙那忙的。”
“谁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史世彬叹着气,“我们俩都是俗人,俗到底吧,想不明白的。”
“你说小标入继那会儿,交出来的会是什么东西?”
“我还想问你呢,包打听,你都不灵,还想指望谁灵?”
“——这么要紧的事情,不知道麻烦就大了。”老五这天格外地多话,他向来深谋远虑,一放开思绪,墨镜后的绿豆眼就看过了一年又一年。天地尽在掌握,他是个成了神的角色,所说的话在十数年后,竟然一一成真,“这偌大玄武,有朝一日总会变成他的天下。那时再想挖出答案来,就更不容易了。”
“笑话,你放着我这个正牌继承人不说,连萧芒月都撇开了?安小标又不是安老头亲生的。”
“你不要活啦?”老五当下变了脸色。虽是玩笑,这么开也有点过了。安炎最忌惮这点,怕就怕史世彬羽翼丰满后重揽大权,今天说的开心,明晨就被枪子崩了也说不准,“阿大是女人——不是我看不起女人,她不够格。真正像老头的人,除了二佬没第二个了。”
史世彬当真后背一阵恶寒。
玄武要是由他当家,那才叫真正的腥风血雨,暗无天日了。
暖春
混乱的深冬转眼过去,开春的时候,小鸟婉啼,百花盛放,是彭洛一年里心情最好的时节。
他就是个和自然息息相系的人,冬天困倦嗜睡,盛夏精力旺盛。小时候,早春里寒风还刮得料峭,就拉着光头的手,缠着要出去看化雪养成的春梅。一年一轮回,如果生命也能像这样,每四年重头再来,该有多好。
第一个四年,他把彭洛从孩子养到少年。第二个四年,阴郁的蓝色罩满青葱岁月,蓝魔,故乡,死亡,纠缠着命里的诅咒,把他们从天堂之颠,一步拉入地狱最深处去。
如今的彭洛,看上去仍然是四年之前的模样,只是更瘦一些,也有了一双和体征表象不符的眼。还是黑眼睛好些,深深的眸色,像暗夜一般罩住了他不想见的一切。每当那剔透润泽的蓝瞳映入眼帘,他怀疑就算自己失忆,也会因为剧痛而想起最沉重的那些过往。
“要醒过来。”
“记得我在等你。”
迷蒙的表情,温柔的话语。他是为了谁才醒过来的,谁又将是为他而永远睡过去的,已经在生命中留下了刻痕,怎么都去不掉了。
“我有时也会后悔,牺牲自己救回四哥你,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我那时可没想到要替你死啊,一点准备也没有,突然知道我就只有这么些日子可过,换了谁都会恨的,对吧?”
他看着少年沉静的脸,忽然地笑了,“你这像是要向我索命的表情吗?”
“我只是在发牢骚嘛。既然时间已经这么少了,再不好好地过,到死的时候都愁眉苦脸,才想到这一生也来不及开心,岂不更是可怜?”
“太温柔了,彭洛。”他挑起一口薄粥,吹凉了,小心翼翼地送进少年嘴里,“别说违心的话来让我觉得好受,你其实一点都不恨我吧。”
“唔?”正巧在吞咽之中,连反驳也无法。
“我知道,就算时光倒转一回,你知道后果如何,只要我就要死在你面前,你还是会救我的。”
他直愣愣地看着对面的男人,抹抹嘴,最后只能傻笑,“你干嘛要这么聪明,聪明人活得比较累啊。”
“脑子是天生的,我想充迷糊也不行。再来一口,这一顿一定要吃完一碗。”
“……半碗吧?”
“三分之二,不然不准出去看梅花。”
少年举到一半的勺子停在半空,讶异地大睁眼睛,“已经……开了么?”
“气候在逐年变暖。我们砍了太多树,这个世界都越来越不对劲了。”
“真是……”他低着头,意兴阑珊地捣着小碗里的粥,“再怎么厉害的人,到底和天比起来,也是渺小的存在啊。有这么多值得争抢的么……有这么多的仇,非要用杀戮才能解决么。”
“你说的话简直像僧侣,六。”
“——诶,哪有。”
“憋太久了吧。”史世彬还是拿过碗来,彭洛的速度太慢,还是他喂吃起来比较快,“早点吃完,你再不出去转转就要发霉了。亏我还特意叫老五把阿七带过来。”
“阿七会来?”看他一下子瞪大的眼睛,都在放光了。
这熠熠生辉的容颜不再为他,而反倒是为一个关系不大的小女孩,史世彬也只能无奈,“是啊,老五新教了她爬树,说要和你比比看呢。”
“再给我一碗!”少年兴奋地笑弯了眼,“我要吃饱一点,不然会被她蹬着肩膀踩到下面去的。”
那年春天,花未全开,却是人比花艳。
獠牙那会儿子有一张白里透红的苹果脸,看了的想捏,捏了的想亲,不过被她杀死人的眼神一扫,方圆五米的人全部见光死,没死的也仰头看天。光头和他一把年纪,不好趁着春季乱发花痴,只有顶着一张孩子脸的彭洛占到便宜,牵着她的小手在林子里晃了一圈,还没找到合适的树。总是这棵太矮,那棵也太矮,诶,好不容易有了一棵像样的,却是根独苗,干子也不粗,先不说能不能承住两个人的分量,单单爬上去的时候,就难免你踩我一下我还你一脚。
“再找找吧。”这一点他和老五两个老人是一个意思,谨慎起见。
但这俩小孩不听。彭洛一从屋里出来,整个人就精神焕发了起来,几个月里病怏怏的腔调一扫而空。和獠牙玩在一道的时候,笑得那么开心,实在就是个十四五岁的孩子。跑跑跳跳地走了些路,他一向苍白的脸色也返上了些许红晕,看起来有人气多了,“四哥,五哥,求求你们了嘛,就这棵好不好?我快走不动了。”
“算了,小心点就是。”
“谢谢四哥!”
有多久,多久没再看见这样的笑颜了呢?
干净、纯粹,不加装饰的东西,在他眼中就是最美。从小活在尔虞我诈的世界里,他在一个又一个面具里疲于奔命了太长时间,还有一个彭洛在,这好像就是他继续下去的全部勇气。
所以才会说出,这个孩子若死了的话,自己也一定撑不到一年的话吧?
实在是……失去他的话,整个世界都黯淡无光,再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
“要开始咯。”计时的事交给马良,光头抬手看着腕表,一本正经地倒数发令,“三,二,一,上!”
远远地看着那两道年轻的影子,他和光头的视线在错乱的树影中交汇,似乎都看见对方笑了笑,再而转首,想到的应该是同一件事。
所谓变老,不是哪一根早生的华发,也不是哪一道平添的褶皱。当越发地回忆从前,越发地习惯把眼前所见,和自己的过往重叠起来,这就是变老了。
曾几何时他们也这样长大,在未名溪的清水之畔,在伙伴们响彻谷地的哄声里窜上李树。光着脊背的男孩们赤脚蹦跳着,光下闪亮的眸子,一辈子也无法忘怀。那些普普通通的场景,在多年后滚打于血腥之中,猜忌之里的时候,才突然发觉有多珍贵。
在水里是泥鳅,在树上是属狸猫的孩子们,业已一去不复返了。新的一代庇荫在摩天大楼的影子里,开始擅用智谋的年纪越来越小,竞争越发地惨烈。他做过万人之上的史家大少,也当过臭水沟里扒骨头的流浪狗,最能懂那种受辱的不甘,以及出人头地、把鄙视自己的那些头颅斩下的欲望。成千上万怀着同样信念的年轻人,汇成这个地下社会持续进化的推动力。成王败寇的年代,不择手段的天下,他们只是希望凭借自己这点微不足道的力量,把最珍视的人,完好地保存在浅水湾江阴别墅群,这小小的、虚伪的天堂里。
即使这两个孩子在抵达自己视线的时候,就已经免不了伤痕累累。
至少他们此刻看来如此幸福,幸福得甚至让史世彬错以为,杀过这么多人的自己,竟也能担当起“救赎”的角色来。
暖春2
即使这两个孩子在抵达自己视线的时候,就已经免不了伤痕累累。
至少他们此刻看来如此幸福,幸福得甚至让史世彬错以为,杀过这么多人的自己,竟也能担当起“救赎”的角色来。
“啊啊,阿七,你落后了哦。”
他随着老五的话向上看去,一转眼,两人已经爬得很高,模模糊糊只见得着两个黑点,也只有马良的眼力才能辨认出谁是谁。
这个结果是在情理之中的,彭洛的腿长,熟悉这一带的树木长势,又是男孩子,论速度论力量,才九岁的獠牙恐怕没有胜算。
“诶——”光头知道他看不清,摘了墨镜,用多变的神情让他搞清状况,“追上去了,这小子真不服输呢。彭洛!加油啊,你输给阿七就太丢脸了!”
“我不会输的!”话音携着爽朗的笑声传下来。
折枝的脆响就来得这么突然,才笑着呢,树下的两人脸色忽然都变了,几乎异口同声地问:
“没事吧?”
“还好吗?”
“——没事,我抓住她了。”
两人都松了口气,空中那个晃晃悠悠的小身影着实吓人,老五对着上头吼,“差不多了就下来!说了要小心,你把她拉上去然后——”
话未说完,只一阵清风掠过,半空里摇摇欲坠的影子直线跌落下来。
“阿七!”彭洛在上面着急得大喊,可他跳下去也来不及了,只得转而叫了下头身手最快的,“四哥!”
“接住了。”哪用得着他提醒,史世彬暗想要是高空接物这条都不过关,还出来混什么呢。不过也亏得是他,要是爬树的时候周围没人,这一下岂不要摔出事来?“怎么搞的,叫你拉住怎么会掉下来?”
“是我不好……”
“我自己放手的。”史世彬怀里的孩子一咬唇,脚在他手臂上一蹬,人已像猫一样轻灵地落在前方空地。为了缓冲,姿势是蹲踞。阿七总穿成一身黑,回过头来的神情,实在太像一只敏感又要强的黑猫,“我不要人帮,自己会爬得上去。”
“你再出事怎么办?”
“啰嗦!”
当师傅的老五大概已经习惯被她的臭脾气顶撞,无奈笑笑,只得向史世彬道,“你劝劝她,什么德行。天天把自己弄成一身伤,我是没办法了。”
“让她去。”
老五险些吐血,“你再说一次?”
“我说让她去,大不了我再接一次。”
“真是……你们一家的,我不对头,好了吧。”
摆平了老五,史世彬笑嘻嘻的,看着獠牙飞快地重爬上去,还有心情仰头对顶上的彭洛喊话,“难得爬这么高,记得给她介绍风景名胜啊!”
说是风景,不过是玄武境内,用建筑和绿化拼成的一个巨大图腾——凶神恶煞的巨龟驮着一条同样凶神恶煞的蛇,这种景致也是适合孩子看的么?
“你要是养了孩子,一准地被你教坏。”
“我哪里会有孩子啊——”一边笑着,史世彬心念一到,神情立时凝固了,“伊林出来了?”
光头点点头,“头出戒毒所,今后复不复吸,这是关键。”
“我已经很累了。”他的语气冷漠,“我有更多的事去做,没空取悦她。”
“与其让她人不人,鬼不鬼地赖在你身边,不如帮她一把,重新做人吧。毕竟全是为了你呀。”
“——又是我?”对无时无刻都会冒出来的自我牺牲者,史世彬真是哭笑不得了,又不是他逼着这些人自残的,照顾小六已经耗尽他所有的心力,哪里还有功夫去管这么多人?
“还记得那个夭折的孩子么。”
被逼着结婚的筹码,当然记忆深刻。即使和这个女人有过这么些或许美妙的时段,但她做的错事太多,他只是本着还债的态度,而不再愿给出情感。
“因为孩子流掉的关系,才会吸上的……”语焉不详的话,史世彬听过了,但听不进心里去。
“光头,你什么时候也这么啰嗦了,嚼我舌根么?”
其实马良也没能说几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史世彬回头一瞧,这人墙做的排场,独一无二的压迫式气场,不是别人,正是老二到了。
看今天这春风吹的,什么人都鬼使神差地出来溜达了。
“二哥,难得,你到这块来散步?”
“故地重游么。”他不说,基本没人记得老二从前住过这片偏僻的树林,“我来看看树都长什么样了。”
“您兴致真高啊。”这本来是好话,被史世彬笑着一说,味道怎么品怎么都不对。八年多前这小子是怎么趁着搬家的功夫,敲诈了他一大笔钱买水景别墅的,史世彬还替他记着呢。安小标会记挂这块当年兴冲冲逃走的地方,鬼才信。
“差不多了吧,小六!阿七!下来见人!”
史世彬听着便一皱眉。
——要说他睹物思人,这还有点道理。
老五当然知道彭洛怕老二,平日里净帮着他闪躲,这一回竟然主动叫彭洛下树来,原因很简单——好奇害死猫么,他不知道便罢,一旦知道老二挂心彭洛,不把背后隐情连根挖出来他是誓不罢休的。
史世彬当然也好奇,可他不是光头这样的情报疯子,相比而言他更担心彭洛的反应。
果然,女孩和少年一前一后地下来,前脚还拉着獠牙有说有笑的彭洛,一旦看见安小标的脸,整张脸“刷”地一下,白得没了血色。他一生都毁在毒枭手里,长到这么大,见了比自己还小半岁的安小标,就这副面无人色的样子还是进步了的。记得十六岁的时候,他远远地见到老二就会逃。
“好凉。”獠牙感到少年飞速下跌的手温,仰起脸来,奇怪地问,“六哥生病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