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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子亦 当前章节:14972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18:46

彭洛不当着他的面拆糖,而是小心地塞进口袋,然后认认真真地盯着女人看,“漂亮。”

“那是你四哥的老婆。”

“她是死了吗?”

光头有点儿诧异,这么小的孩子竟张口就谈死,“是死了。”

“四哥,”彭洛的身高只到史世彬的腰,说话的时候,得一个仰起头来看,一个低下头来听,“嗯?”

“——你为什么不哭呢?”

这问题倒真把他问懵了,左右寻思着,半晌才扯到了个答案,“男人动不动流眼泪,要被人看不起的。”他不想教他冷漠,而只想教会他坚强。侧目看了看棺椁中的女尸,他的眼神总是有些黯然,不知不觉就扯起了题外话,“六,记着怎样都要活下去,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小时候的彭洛有一双很特别的眼睛,虽不见得有多大,但水汪汪的很惹人怜。黑多白少的瞳仁像极了他从前养过的拉布拉多,但彭洛不是家犬,他的眼神很亮,里头有倔强,也有绝地逢生的坚忍。就像长年游荡在陋巷的流浪狗,他瘦弱不堪的躯壳里,孕育着一个无比坚毅的灵魂。不用他教,那对眼睛时刻都好像在无声呐喊着,“我要活下去。”

至于彭洛的过去如何,谁都默契地没有提及。

陈洪偶尔略有透露,也只说是很苦。到底多苦,就跟史世彬绝口不提的从前一样,除了亲身经受过的自己,他甚至不愿让任何一个听众承担这份苦痛。

史氏是世家,是大族,是黑道名门。至于这背后需要担负的责任,就由他这个唯一的后人承继下去。——光是这一条,他便认定自己这一生没法真正爱上谁,因为谁也不会真正爱上他——史世彬,这个被家族光芒全然荫蔽的男人,其实宛若透明。

他能找回自己的时候,只有那些曾经轻狂的年少。不要命地穿梭在枪林弹雨里,高楼、写字间还是仓库,凡是有迷宫般的高墙的地方,就会溯回他十六岁那年的血色记忆。追缉他的不是敌人,不是枪炮,而是那那个挥之不去的梦魇,他只想奔跑,只能奔跑。活着时他发了疯似地想死,想让子弹洞穿身体,体味一下骄傲了一生的父亲在自裁之前的懦弱;垂危时他又拼了命似地想活,史氏尚未重振,他的责任未尽、大仇未报,所以他又总是能活过来。

看一看这个令人绝望而又无比美妙的世界,竟分不清到底是舍得,还是舍不得。

“大哥,你别死。”

他每回睁眼的时候,身边都围着一圈出生入死的兄弟。铁打的铮铮男儿,刀子下去都不哼一声,硬是彻夜盯着他几次走平的心电图熬红了眼睛,才说着话,眼泪就刷刷地下来了。

那时候没人管他的家世出身,带出一群死忠兄弟的法子,只有一次接一次地在任务中搏命。他和他们一样,是孤儿,是一群无家可归的流浪狗,啃骨头能活,但只有杀人才能吃到肉。他凶悍善斗有智有谋,这是安炎重用他的前提——他不仅懂得拆弹爆破张口骂粗,换个场景,还能西装笔挺地弹琴喝酒——这就让安炎动了领养他的念头。

但自此之后,史世彬就不再是史世彬了。

他首先是安炎的第四子,其次才是史家灭门之后的独苗。锋芒太露反落人口实,何况十年荏苒,那些真实而辛酸的流血几乎换来了一切:友谊、名誉和地位,还有大把大把的女人。回望过去,后来的史世彬自己都觉得陌生——这么不怕死的打拼法,当真是自己做过的事吗?

有一次中弹后跳下三层楼,脚不能动,他落地即翻身滚走,定时炸弹在距离他不足三米处爆炸,飞溅的碎片差些害他瞎了眼睛。回玄武送检时,取弹时才发现他中了十二枪,好在不是散弹,也都没伤在要害,肋骨断了四根,腕部脱臼外加颅脑淤血,足足静养了一个季度。

“你可以去干特技。”老五探病一向没人性。他是干狙击的,干掉的人最多,伤得却最少,说起风凉话来格外顺溜,要不是手断了脚也扭了,他真的很想拳脚相加,最好揍得光头满地找牙,才能感受到遍体鳞伤的苦。

曾几何时他这么羡慕无伤一身轻,还照样赚得盆满钵满的光头,没成想十年之后连光头都要抽空出去当当替补司机,真正吃闲饭的反倒成了自己。除了玩炸弹,他还有大把的剩余价值可供利用——比如联姻。

可惜他的风流成性名声在外,现下,又多了个自杀的妻子——下一次再有女人想扑上来,最起码也会几多思量,他想。

Go home 回家

“I just wanna go home.”

忘记了是哪里听来的歌,一把苍茫辽远的男声,像街头艺人背着把吉他静静地弹唱。或是电影结尾浪漫瑰丽的夕阳西下,恋人终成眷侣,煽情的曲调悠悠地烘托气氛。

但现实总是那样残酷,总有人说他残忍,却不论命运待他有多么不公,他的流浪节奏飞快色调单一,刺目的红与幽垠的黑,反复碎裂,拼凑,再碎裂,哪里会有闲情逸致回味儿时弹过的曲子,那个优雅地坐在钢琴前认真弹唱的小孩,从流弹打碎玻璃向着他的脑壳飞来时就已经不再做梦。

不必奢求了——这种家世,注定他的婚姻只会是一场又一场的笑话。

没有相恋,甚至没有交流,认识妻子的那一天,始于与陌生女子牵手走过神圣的教堂红毯。第二位妻子的手没有像司徒家的大小姐那样因为兴奋紧张而颤抖,隔着丝绸手套还是感觉得到,那只手传来的冰凉,寂如死尸。

有那么一瞬间他隔着白纱看着新娘,误以为那是死去的司徒尘燕附魂再生。

后来他看清了,不像。虽然也是漂亮的女人,但没有傲气,没有娇气,压根儿就不像。她叫李清元,人如其名,平日里活得浅淡恬适,出门时打扮得风韵独到,不争不求不念,真是完美的摆设。他有时惊讶于一个小女子能有这样的定力,直到有人告诉他,清元的心已死。她跟他一般几经转手,身上贴着家族的标签被买来卖去,爱过伤过痛过,伤到极处积成顽疾,一场大病,她的子宫被迫切除,人大概真的就此看开了,病愈后开始信佛,“青灯孤盏,聊此一生”,成了这个无法生育的女人最后的梦想。

他很珍惜这个得来不易的静心之人,他敬她的清雅,两人相敬如宾多年,相安无事。李家的来头不小,借着妻子的东风史世彬做成不少事,原是当真对她生了恻隐之心,想要护养终生的,可惜史家不能无后,三年之后两人就草草地协议离婚。史家给了不少补贴费,李家收够了回扣,不做声地把这个女人接了回去。

“世彬,”三年夫妻,临行之前她回首看他,安然地叹息,“你啊,大概是无心的。”

她原是有心的。

死心尚能活过来,贪恋红尘冷暖,那他大概是真的缺一颗爱人的心,白白蹉跎了多少好女子的岁月。萧芒月恨嫁,安小标无情,马良又太过精明,到头来,只有老实巴交的陈洪捧得娇妻宠儿,一家融融。他不知同道中人看着“家”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总之他那栋占地千亩的史家故宅,一个人住还一年到头常常奔波在外,偶尔回视,自然只是眼见着它一年盛比一年地冷清。

如果不是秦叔秦姨他们阻拦,他早就把这栋房子卖了,拿去给自己修墓。——他要和父母合葬,这是十六岁那年许下的愿望。

“I, just wanna go home.”

冷漠的,孤寂的,脆弱的那个少年,在记忆里埋下了卑小的梦想,直到如今掘开来看,竟还没有变。

“老四,回来看看,小六的房子着火了。”

没想到,他的房子想卖却不能卖,还有人的房子想留都留不住。这天下午刚接到了光头的电话,他最是消息灵通的一个,而一有动静,一定第一个通知死党,“全烧成灰了,一点儿东西都没落下。”

“六没事吧?”

“本来是没事……后来又冲进去抢他那台宝贝望远镜,就出事了。”

他微微蹙眉,“怎么烧起来的?”

“雷劈的。谁叫他把房子建在林子里。”

“那是小六做了亏心事,老天要他受过呢。”他笑道。

“别老没正经,换一把天雷劈了你的房子看你还笑,人先过来,我有事跟你商量。”

老五宠孩子,玄武上下是出了名的。他以为老五为了哄他过来又在夸大其词,但赶过去了才知道,彭洛的伤原来是被老五轻描淡写了。这也怪彭洛自己,背后烧掉了老大一块皮,套着件衣服就硬不吭声,老五看他背脊红了,一掀,才知道事情大了——那会儿化生池还没有,这种大面积的皮肉伤,虽不要命,但好起来很慢,还会留疤。更棘手的是他那双手,抱着望远镜出来的时候不知道疼,末了才发觉,烧糊的皮肉都黏在筒上,取都取不下来。

他去的时候,老五正对着小六那双手发愁。

“你心太软。”史世彬一看就笑歪了,光头和彭洛都被他明丽的笑晃着眼时,他手下却是不停的,一扯一拉,连皮带血地就把彭洛的左手撕了下来。

“你这个……”光头又想骂他心狠,被史世彬一手拦下,一边弯下身去问彭洛,“痛不痛?”

“不痛。”好家伙,嘴唇都咬出血来了,整张脸因为剧痛而褪尽了血色,反差强烈地一片惨白,却还睁眼说瞎话。

“不痛那就再来一回。”他眼也不眨地,当即打算照原样撕扯他的右手。

好在这孩子能忍,但也不傻,总算知道眼泪汪汪地喊停了,“四哥,别……”

“不是说不疼么?”

“疼。”他一闭眼,泪珠子噗噗地往下掉个不停,“很疼……太疼了。”

闭着眼哭的彭洛只感觉有一只大手揉着他的头发,传来令人安心的声音,“知道疼就好,四哥问你,下一回还干不干傻事?”

“不干了。”他的头摇得像拨浪鼓。

“那睁眼瞧瞧。”

他听话地睁开眼一看,惊得说不出话来。——右手是什么时候被分开的,他竟一点知觉都没有。

“别小看你四哥,他早年是玩爆破的一把好手,全身上下没块好皮,最知道怎么对付烧伤。”一提当年勇,两个上了年纪的男人都有点神伤。早在并肩出生入死的时候,老五就常这么捅他胳膊,“算你还有点人性。”

“我六弟这么可爱,谁不爱啊。”话不过三句,色狼的老本性就又来了。

难怪老五看着他就摇头叹息,“你这样真不让我放心…...我还打算把小六寄养在你那儿。”

“我那儿?”他不大不小地诧异了一下。其实这于情于理也都合适,彭洛的房子没了,总不见得露宿街头,他的别墅又是天下闻名的大且空,放着也是无用,拿来住人正合适。

“可不是,大姐说她不方便,二哥看着就不像个会照顾人的,三儿么,人家有老婆有孩子,忒不合适,我是有这份心,可我家寒碜得慌,又是一大佬爷们——想来想去,没人比你适合。正好你懂处理,小六跟着你,伤都能好得快些。”

“行。”这番分析在理,他也找不出理由来拒绝,“你让我准备准备,明早就送人过来吧。”

空置已久的别墅,一旦收作起来,入目的就都是回忆。他只要求把屋子打扫干净,那个临时请来的菲佣却很敬业,几乎每一小时就会搬来一箱整理完毕却又不适于擅作弃置的东西,不厌其烦地挨个举起来问他,“先生,请问这个您是否要留下?”

“不用。”

“这个呢?”

“不用,”他的眼睛没有时间转离企划书,从余光瞥见菲佣手中的大抵是一个相框,便这样指示,“除了主卧那张,所有的女人相片都可以拿去扔了,不用再问。”

难怪光头领着彭洛隔日登门的时候,一环顾起别墅就开始摸头,“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马良的眼睛是毒,可彭洛的眼睛还很清澈,感应门一开,他眸子里就写满了惊艳,左顾右盼个不停的模样,好像两只眼睛都不够用了。

“大房子,”他总算体会到了拥有巨型不动产的乐趣,偶尔放在别人面前显摆的优越感还竟然不错,“还好你没伤脚,这么大的地方,走一圈就能累死。”

“这是你爹的爹的爹的钱,你臭屁个啥。”马良永远鄙视不劳而获的贵族子弟,不过他忽略了一点,这处房产是在四代史家当家人手里不间断地扩大辐射,才会有如今这个规模的。史世彬也懒得花钱修缮这么个形象工程,可规矩逼着他,还是得每年几百万几百万地往里头砸钱,不知害他少抽多少条好烟。

他有时还不如光头——家里的钱多,可花起来不由自己。

“小六,”他每回见着这个华丽过头的会客厅就开始心疼自己的荷包,得赶紧地找个理由溜开,“我带你上去看看房间。”

“那我还有事,先走了。”老五是个大忙人,他接了个电话,转身就出去了。

史世彬领着彭洛上楼,走几步才发现,这孩子长高不少。彭洛到底是年轻,凡事做起来有股冲劲,走着走着往往就到了史世彬前头,两三级台阶一垫,俩人就是平齐。

“你等等,”史世彬看着早早上了二楼的少年苦笑,“你四哥老了,脚力不行。”

“四哥不老,”这孩子的嘴一向很甜,净捡人爱听的说,边说边还笑弯了眼,“您又帅又多金,和我刚见到的那时没两样。”

“婚都结了两次,还年轻呢。”

“那不是您条件好嘛。”

还怎么说怎么有理了。史世彬心里估摸着,敢情人大了,性子也会变,打小他倒没看出来这闷声不响的小孩会这么有口才。不过细想想,小时候的彭洛虽然话不多,但字字珠玑这一点,确是没错。“诶,到了,左拐右数第三间。”

他话音一落,少年的身形轻如飞燕,一晃就钻进走廊,没了踪影。

不过他是盘算好的,依旧慢悠悠地踱上二楼,方方站定,果然,那愣头小子又转身冲了出来,一手指着房里头,另一头,年轻脸庞上因为兴奋带起的潮红还未退却,那是真正的熠熠生辉——他失却已久的,热情、梦想、希冀,以及憧憬,却全然呈现在这个孩子的眸中,“窗……”他想说的话太多,一开口,反倒口拙得不知说什么好,“四哥,那窗!”

“眼睛够尖的。”史世彬笑笑地走上去推开了房门。房间不大,但因为摆设很少,一眼望过去竟也显得空旷。室内设计是错层的,有一道小楼梯直通阁楼,彭洛嘴里说的,就是斜房顶上的那口大天窗——大得都不太像窗,巨型的玻璃幕墙弯成拱形做成了屋顶,材质里夹了能变色的卤化银,见光是暗的,天一黑,就成了透明的,“本来也就这么一小块——”他笔画给彭洛看时,手指一划,只是一个普通天窗的大小,“想想你老爱看天,那索性,把顶上这窟窿凿凿大吧。”

他说得是挺没诗意,可那效果确实震人心魄。别墅建在山头上,昼有云雾,夜出星澜。此时正值日落,启明星隐约可见,早出的弯月与余日同辉,瑰丽的玫红云朵翻滚着如银的月辉,与镶金的轮廓,美得波澜壮阔。

“这得花多少钱哪……”诗意过了,欣赏也过了,彭洛冷不丁冒出一句煞风景的俗话。

“没花多少。不是说了么,就着原有的窟窿凿大嘛,能花多少?”

可彭洛长大了,懂事了,人就跟着变聪明了,“不对……这玻璃贵着呢,秦叔他们又该骂你……”

“这花的是我的钱,没动家里的,他们管不着。”偶尔地,年近三十的史世彬也会孩童般狡黠一把,“花都花出去了,你得给我安心地用,还得用的开心,不然我不是白花了?你不是也说我有钱么,那是,我就是挣得钱太多,把平日里投女人身上的那点儿香水钱挪过来,就能把你这小子哄到开心得掉渣。”

彭洛低下头去,长长的刘海儿遮住了眉眼,看不清表情,“……您别说了。”

“不高兴?”他忽而笑了起来,“四哥逗你玩呢,要说专程给你弄的,你还不该脸红啊?”

“真的?”

“假的。”史世彬摆摆手,转身出门,“你要再问,真的都成了假的。记着四哥的话,甭管什么伤,只要还留条命在,有个好心情,该好的总能好。”

他的人已经在楼下,彭洛愣愣地才回过神来,奔出房间追到了走廊,“谢谢四哥!”

“谢什么。”史世彬的心情已经很多年没这么好了,他送出过不少东西,有房有车甚至有女人,比这贵重得多的比比皆是,可收礼的人却从未有过这么衷心的欢喜。或许就因为他们要的是钱是欲,即使暂时拿到了心仪的数目,也永远不会满足——而这个少年想要的只有一片星空。

“我最想回家。”忽然有一天彭洛说起他的梦想,史世彬才发觉,他们不仅都当过流浪狗,还在体会过流离失所之后,都无比地渴求着一个家。

——“林区里看到的天,比这会儿还更漂亮。抬眼就能看清楚,什么望远镜啊,单筒双筒的,用都用不着。”

家是什么?

不是豪宅,不是那封在纯金相框里头,永不失色的家徽。

家是一个怀抱,一个港湾,一点可以依靠的人或物——凡是纯粹的、干净的东西,怎样都行。

作者有话要说:Linken的歌就是我发过的一篇帖子里讲的,商业化和个性化的完美结合体。以重摇滚的标准,他们的歌唱表达是含蓄的,听rap时却常常会有,啊,这就是我的心声这样的感觉,爽透了。觉得很适合内心压抑的人物角色。

这里另外推荐western life的Home,很有深意的歌,不过柔和过头,才被子亦out了。

Non lasciarmi 不要离开(意)

“阿飞,”

打通这个电话实属无奈,史世彬曾经发誓,一辈子不会再跟这个人联络,可惜撑不到半生就破了戒,“麻烦了,借你的池子用。”

彭洛的个子窜高得很快,史世彬常常出外,回来一看,人就又高了一节。背后的伤跟着他一道在长,烧伤愈合后,疯长的息肉凑成一道蜈蚣形的疤,从腰椎爬到肩头,正逐日逐日地凸显成形。十指更为可怜,包裹了两三个月,一拆绷带,伤是快好了,可照例肿得不成个形状,常常握不住东西。

——再不治就迟了,他清楚得很,彭洛可能一辈子都带着这样的印痕。植皮可以,但治好的仅是浮表,他要一个完整的彭洛,至少别像自己一样落下一身伤病:人还未老,一到阴雨天,那股酸疼劲叫他总忘不了自个儿的左腿里还镶着三枚钢钉,没了这做支撑固定,他连路都走不了。

这孩子的路还没铺开,还有好长好长的未来,不能毁得这样快。

他带着彭洛去白帮时,少年顾视着四周陌生的环境就缩起了头,一见着人来,干脆像小孩一样窜到他身后躲了个严实,只露出一对眼睛战战兢兢地打量着来人。

——这个男人的样貌,见过一次就很难忘记。

“真是稀客。”尹飞扬那会儿刚回国,长发还不及剪,微笑起来时宛如佛罗伦萨的油画,定格了哪一个十七世纪的绮丽美人。他的中性气质文艺又古典,一晃过了这么多年,岁月只能给其增色,而没有折损丝毫的菁华,这一点让史世彬看了就来气,“妖精,久违了。”

“有你这么夸人的么。”这个男人笑得越是无害,就代表后续报复越是严重,“我看你也没老多少嘛——诶,就是这个孩子吗?”

他点点头,把彭洛从身后拎了出来,嘱咐道,“叫尹叔。”

“不对啊,四哥。”不该多嘴的时候他就多嘴,“我都叫你四哥了,他看起来比您小啊。”

一句话,说得史世彬脸布黑线,“他比我老。”

而尹飞扬笑得更是面若春风,“挺好的孩子嘛,不然,我给你折个价,泡三天你给三个专利就行。”

“狼心狗肺的,你这是勒索。”

“——那就七天,不能再多了。”

“成交。”彼此都摸清了对方的脾气秉性,谈生意自然不必拖拉。他知道凭尹飞扬的精于算计,让步到这份上已经很给他面子了。因为同是世家,自小两家就多有交集,史家出事后才断了音讯的。从前打打闹闹的一点交情能撑到如今,他也该满足了,“今天方不方便?”

“不好吧,我的人不要用?”

“那我验货去,总不碍着你。”他做起事来其实早已不再雷厉风行,当天的事也并非要当天做完不可,不过在从小玩到大的旧识面前,绝不能掉了面子,“六,你先回去,我还得看看。”一边说着话,熟门熟路的,他就转向了去往化生池的路。

“少主……”随侍的男子不无担忧。

他却眼睁睁看着人走,只转首笑道,“没事,自己人。”

化生池最早的专利,其实不是在甄氏,而是牢牢握在白帮尹家的手里。但那时的配方远没有后来成熟,尹飞扬处心积虑地完善多年,还是没法彻底消除治疗的副作用。——至于这种后遗症是什么,史世彬一开始也不清楚,只知道化生池虽好,但不能长浸,更不能将其当做起死回生的万灵药。

白帮本部的人少得可怜,他一路长驱直入,见不着一个活人,也自然没有阻拦。

径自推开那扇平平无奇的小门——门口没有挂门牌,重新上漆后颜色也变了,但他依然认得——这里头就是化生池,不止是道上,还包括整个世界的无数双眼睛,都在时刻觊觎着的东西。有了这玩意,犯罪的风险能降到更低,当流血受伤都让人无所畏惧,那么这天下就真的要大乱了。

房里不大,入目的只有白墙和白水,除此之外别无装饰。容人站定的是狭窄的一条浮桥,左右都是水,有些摇晃不定。他将身子靠在扶手上,先是仰头盯着空荡荡的天花板抽完了一支烟,才回过身,低下头,开始留意水面的状况。

一眼就注意到了不远处的一团乌发,像晕开的墨迹,散在冰霜似地雪水里。

这当然不是浮尸,没有尸体会有意识地沉在水底。他注视了很久,三分钟后还是毫无动静,于是他决定动手——伸手拎着长长的,湿漉漉的头发,他一直在想下头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入手的重量比想象中更轻,如果是个女人,那未免瘦得太过恐怖——事实证明,如此纤小孱弱的躯体,只能属于一个真正幼小的孩童。

……是想自杀么?

还是这么小的孩子,就不要命了吗?

一出水,所携的化生池水迅速结晶,连同紧闭的双眸也被冰封。虽然是模糊不清的脸孔,还是让人不得不注意——光是那对深深凹陷的眼窝,怎么看都不像是东方人。

“Non…”这个孩子开口说话并不容易。缓缓地动唇,努力多次,才能让蒙蔽在前的薄片碎裂,漏出细细的吐息,“——Non… lasciarmi.”

意大利文?

“Non lasciarmi.”她的眼睛已然睁开,出乎意料地,竟是一种纯黑色的空洞与深邃,“Non lasciarmi.”

同一句话,重复了三次。可惜他只听尹飞扬优雅地吟诵过十四行诗,知道这是意文,也仅仅止于知道是意文而已。他从第一声起就辨认了出来,是因为这孩子的发音和尹飞扬很像,这种飘逸流畅的念法,无论何时听起来,都宛如曼妙的吟唱。

“她叫你不要离开。”

水面上凭空多了一张脸。不老的不仅是妖孽般的容颜,还有那副浑然天成的柔煦声线,“醒过来了,牙牙,天都亮了。”他对那女孩说。

而梦中的孩子显然不愿醒转。她张着大大的眼睛,不再说话,而是无声地纳入史世彬的整个人影。

“这一次很严重啊,”尹飞扬摇了摇头,“你还是抱抱她吧,不然她醒不过来。”

从池水里新近抱出的身体,既小,又冷得惊人。尘燕死后,他一直本能地害怕这种尸体一样的体温,但怀中的女孩无助的眼神比他更为惊恐,尚在颤抖的睫羽,看得谁也不忍心放手,“你在虐童?”他试过了女童轻若无骨的份量,对尹飞扬的怀疑越来越重,“还是人体试验?”

“我爱她,”对方却如此坚称,那戒备的眼神简直像受到了污蔑,“这是我的孩子。”

史世彬抖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去意大利躲了几年,说话就肉麻成这样。别跟我说你结婚了还有孩子了?”

“没有。”他一脸感伤地说道,“只找到了完美的孩子,没有找到完美的恋人。”

“直说没有女人配得上你得了。”史世彬是个现实主义派,同样的话,别人或许能说得很浪漫,到他嘴里就只剩直白,“这孩子有病?”

“是有无法避免的悲哀。”尹飞扬嫌恶地指正他道。

“给我说人话,别成天作诗。”

这就是他们不合的主要原因。往往说了没几句话,久别重逢的喜悦就被无法中和的个性差异和处事风格给抹煞了,他们又开始互相诅咒着别再看见对方的脸,“史家的太子,高估你的智商真是我的不是,我原本以为你听得出来,獠牙的神智混乱,这是化生池不可逆的治疗副反应。”

很久没听到这个外号了,史世彬来不及感怀,便感觉怀里的小身体动了动,大概是快要清醒了,“她叫獠牙?听起来像是杀手的代号。”

“她是杀手。”随口说出这种话来,淡定的男人竟还能面带微笑,“天生的杀手。”

作者有话要说:温柔的一章,用到了温柔却不失个性的歌。yellow,又一经典摇滚的翻唱,蔡健雅。

My child 我的孩子

尹飞扬这人怪,他知道不是一天两天的了。打小这家伙就与众不同,男孩子聚在一道总要打打杀杀,再不济,至少嘴里模拟刀枪棍棒的响声是不停的,可他从来只是看,一次都没参与进来过。要说没兴趣,那也不必干看着;要说有兴趣,给他飞镖手枪他都不要。长大了也还一样,他的父母早死,早早地继承了大笔产业。按理说正是年少气盛的时候,他不想着开疆拓土,却头一个把资产分份存进国内外银行,等着吃利息。——这种招数史世彬过了二十八岁才迫不得已地用,他倒是沉得下心。更绝的还在后头——刚继任的那两年,白帮不服这个行事软弱又保守的年轻主子,闹起了内讧。尹飞扬尹大帮主干脆人间蒸发,不见踪影了。

“不是说我不求上进么?”史世彬接到这个电话的时候,已经是来自意大利的国际长途了,尹飞扬的语气还闲得活像是去度假,“那我就不求上进给他们看看,这烂摊子谁爱理谁理去,反正我不管了。”

就这么一怪人,不温不火地在道上混着,竟还真坐稳了白帮。

——那也只有白帮容得下他这种闲人,史世彬知道他的兴趣在哪儿:作诗,听歌剧,欣赏古画中的美女,不过现今看起来,几年不见,史世彬关于发小的资料库需要更新——化生池里碰见的那小孩就是证据,他又有新花样儿玩了。

栽培一个路都走不太稳的小孩,到底有什么乐趣可言?

“你不知道,四哥,”去尹家的地盘连泡了三天,彭洛也跟那姓尹的一样,不知中了哪门子毒,一谈起小孩的事就开始呵呵傻笑,“獠牙很可爱的,我教她叫哥哥,她叫我……哈哈,叫我格格。”

“那她怎么叫尹飞扬的?”

“噢,叫飞飞。”

这回他也没忍住,连着刚喝的水一道笑喷了出来,“飞飞……我的妈唷,就是他妈也不敢这么叫。”

“反正她就这么叫,一叫,尹叔就得抱着她玩飞高高,可有意思了。”

他最爱看发小怎么出糗,听了这遭,那还不来劲,“彭洛,你别私底下给他支会啊,我明天跟着你偷偷地去,看看这家伙到底怎么带小孩的。”

他说到做到,隔天就拾起了少说五年没再用过的潜伏战术,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到化生池边等着看戏。可天不遂人愿,这天尹飞扬刚好有事出去了,他还真是个懒人,也不管合不合适,临走时一眼揪着了彭洛,就把捡来的女儿扔给他管了。

“她吃什么喝什么?”好在彭洛细心,急急地追上去问了。

“不吃什么也不喝什么,不就八九个小时嘛。”

“她要出池子玩呢?”

“不准。”

“那她要是再沉池底了呢?”

这回这个不负责任的领养人思考了一下,可惜说出来的话依然没有人性,“沉沉池底没关系,能锻炼心肺功能,过了五分钟要是还没动静,你就拉她上来换口气。”

天知道这个怪人是怎么训练獠牙的,这么小的孩子,不憋得小脸酱紫才怪。

彭洛的心比史世彬还软,一见着獠牙又自说自话地埋头往水底钻,他就紧张兮兮地盯着自己那防水表看,才过了一分半钟就忍不住拉人上来,“没事吧?……难受吗?还行么?”

尹飞扬说小姑娘听得懂一点中国话,可要开口还得等几年。此时小獠牙便眨巴着眼睛盯着彭洛看,点点头,又摇摇头,末了把自己也弄糊涂了。

“她说没有事,不难受,还可以。”史世彬看不下去了,抬手劈了彭洛一脑瓜,“你小子动点脑筋,这么问,你叫人家点头好还是摇头好?”

“还是四哥你聪明。”他吐吐舌头,回头一瞥孩子,语气便又兴奋起来,“四哥,四哥你看,她盯着你瞧呢。”

“看见了。”打从他进这门,小女孩乌溜溜的眼睛就没从自个儿身上挪开过,看得他浑身都要起毛了。

“她一准儿喜欢你。等着,我把她抱过来。”

彭洛的身手敏捷,动作快得如风驰电掣,都没见他脚动几步,一晃眼的功夫,人就已经抱来了。小姑娘人小眼睛大,彭洛人大,但眼睛小,大眼小眼都眼巴巴地望着他,叫史世彬哭笑不得,“知道了,我哄哄她,满意了?”

“小心……”

从池水里拎出来的小不点,湿淋淋的就往怀里送,当然滑溜得很。彭洛叫得晚了一步,他头一下愣是没抱住,原还想伸手出去抓个牢实的,没料到臂上一沉,手里却是落得个空。扭头一看才发觉,这孩子已经蹬着他胳膊攀上了肩膀,还没坐实呢,迈脚就试探着往上,看样子还想爬到他头顶去。“她属猴子的?”史世彬赶忙把她扒拉下来,“怪不得你喜欢她,小六,改天让她和你比赛爬树。”

“我爬不过她。”彭洛这话不是谦虚,“这几天我被她蹬得不少,别看獠牙的人小,窜上窜下比谁都快。”

——那倒真是个能成气候的孩子。

彭洛的速度在道上已经数一数二了,一个小娃娃这会儿就比他强,长大了还了得?

想到这儿,他便不能再只持着玩心看她了。小心翼翼地把孩子放正,好不容易让她安顿在腿上,史世彬心下开始盘算尹飞扬的布置——他就知道这家伙平白无故地收个孩子,不是善心泛滥也不是求好看才拿来玩的,这么厉害的一件潜力型兵器,他要拿来对付谁?

……可白帮不是玄武,树敌是黑道有名的少,人面关系几乎是八面玲珑,各方交情或深或浅都有那么一点。尹飞扬缺队公关小姐还说得过去,他最不缺的就是杀手。

——难不成是为人做嫁衣?

“呐?”不安分的小女孩站到了他膝盖上,张着漂亮的大眼睛冲他笑。一张不知世事的纯美笑靥,全然不解自己任人摆布的未来。

她是最精致的偶人吗?

欧化的面容,深嵌着东方的灵魂。发与眸是暗夜的深璀,幼年方方露出一对虎牙的精灵,转眼就会化为一只暮色苍鬼,融入这个非要嗜血啃骨才能生存下去的世界。

可笑的是,那只手尽管将操纵她的成长很久,最末却总要那么轻巧地一撤,再将她转手,以此铸成一场完美的悲剧。

——那时的獠牙还会这么笑吗?

他竟觉得心疼,甚至有些可惜。

…….恐怕是再也看不到了。孩提时的无忧岁月,正如昙花一现,总是短暂得让人感怀莫名。

当而今这个尚能一展欢颜的孩子向他张开双手,史世彬竟不知所措。他当然应当回拥,但又直觉性地感到这种惯用的交际方法好似在这个场合突然地不适合了。他想起自己的双手,这双手里沾过上千人的血和痛——炸药是残酷的东西,夺十人、百人还是更多人的性命,区别的只是用量,而与时间无关——好像仅仅是拥抱,就会让无暇蒙垢一般。

“她在…….拥抱着你吗?”这大概就是彭洛问出这么奇怪问题的原因。

“我不知道。”他看了看两手环在自己脖颈间的孩子,因为他几乎没有动作,看起来就像是被小孩抱着的模样。她靠得很近,感受得到冷冰冰的体温,还有披散后肩的长发梢间,不断滴落的水珠。没有得到回应的话,普通小孩应该会依依呀呀地唤回大人的注意力,而非像这样静静地拥着他。

他是一个褒贬不定的人。前期旁人所给的评价,无一例外是“神迹”、“传奇”,因为惊恐而遥遥产生的崇敬,那崇敬的是一个光耀的影子。当然他的本性也并不至于后期这么臭名昭著,无论如何,他到底只是一个木讷冷淡,有着一段不堪年少的可怜男人。

是的,她应当是拥抱着自己。

没有语言,则试图用跳动的心脏,微凉的体温传来安慰——他多年以来背负的沉重,大概连一个不知世事的孩子都觉得可怜吧。亏得自以为瞒得天衣无缝,一个人扛得动所有的所有……到头来,最瞒不过的竟是一个偶然遇见的小孩,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特殊的,那就加上她是未来的杀手。

…….如果她注定要成为杀手的话。

总有一天她的眼神会浑浊,态度会冷漠,可能心狠手辣也可能满口脏话,但这种与生俱来的善解人意,他希望能有幸被保留下来。仅仅是这一点,就足以叫人珍视了。

“你破纪录咯,獠牙……”一边嘟囔着,他最终还是将她拥入怀中,“你是我抱过的最小的女人了。”

“是唯一抱过的才对吧。”彭洛笑道,“四哥你啊,从前抱一个女人的时候眼睛都瞄着另一个呢。”

“诶,有吗?”

“有哦。”他好看地笑了一下,“四哥,你也喜欢獠牙吧?我说了的嘛,她讨人喜欢的。”

“啊……大概。”

小小的头颅垂在自己的肩膀,使他意识到,他能给她的或许也只有这一个肩膀罢了。而这个孩子给他的,将无疑是整个世界。——亲情变质,故友拔刀,生死不定,这是他所处的地方。而从一个足够清澈的灵魂身上,他能看到反射出的美好镜像。

…….即使只是镜像,即使只是看到,而无法真正触及。

作者有话要说:准确地来说,二卷相当于整个故事的核心外传。为什么既是外传又有核心呢?就是很重要的外传的意思。情节是相对独立的,但不交代清楚的话,继续下文的故事可能会觉得突然。

这段过去有点长,史世彬是个有故事的男人,而且故事很无奈也很苦涩,成人化色彩很重,不推荐小孩子看。不过此段除外,想到酷酷的獠牙有“相当可爱”的小时候,作者我也萌得偷笑不止了。

分裂与动摇1

和尹飞扬谈起要收养獠牙,一大半都是玩笑的意思。想看看他那张俊脸会如何扭曲,可惜最终连一点惊讶都未瞧见。好像忙了一日回到白帮总部,他乍一听到的不是女童诱拐事件,而是关于晚饭的菜色如何,“啊,卖给你也不是不可以。”

“难道不能送吗?”既然如此史世彬就开始得寸进尺了。

“你这是抢劫。”记得前几天还骂过他勒索,这回被对方表情淡雅地回敬了,“培养费免了,也至少要付够我养孩子的奶粉钱。”

“好啊,那我就破费点,你能真卖吗?”

尹飞扬给他一个白眼,那潜台词就是“废话,你不真买我真卖个屁”,“獠牙是抢手货,早就有主了,你就是倾家荡产我也不能给你,做生意要讲信用。”

“不是说宝贝女儿么?怎么卖的比谁都快?”他挪揄道。

“你站着说话不腰疼,要不是被逼,我还想留着她在身边出力呢。”

这么一说他倒来了兴趣,“什么金主,你都惹不起?”

“这你最好不要问。”尹飞扬一抿唇,轻轻地笑了。他原本定然是不想说,可怪人就是怪人,玩心一起,不用你问,他就会临时改掉主意,“还是说你愿意跟你老爹反目?”

——尹飞扬的臭脸他没看到,自己却不争气,在白帮帮主面前立时垮了脸。

见到史世彬灰败的脸色,尹飞扬仰起头来笑得愈加妖孽,可算是满意了,“是吧,我也劝你别和安老大作对。他神得很,手也够长,我把牙牙护得这么周全,风声还是漏到了他耳里——其实给谁都一样,还不迟早是你们玄武的人?最心酸的是我这个当爹的,辛辛苦苦教她本事,到头来全是为人忙……”

“你怎么不提他给了你多少数目。”史世彬冷笑。

尹飞扬一皱眉,“俗不俗?”但也没有反驳的意思,说明他是戳中了这个笑面商人唯利是图的本性。

他开始真的担心了,若非必要他不愿和白帮有太多牵扯,那即意味着再见獠牙可能是多年之后。他几乎不敢想那个女孩的面目将会是如何模样,或许自此刻起就该封存那副纯真笑靥,以免现在一次、将来一次,为一朵迟早凋落的花心痛两回。

“四哥,别灰心。”他的隐忧或许真的是有够明显,驾车回去的路上,被彭洛一瞥便捕捉到了。这个少年向来贴心,小时候没让人操过心,长大了还会变着法地劝人宽心,“你快别说自个儿老了,老天都不认你这话。”

“怎么说?”

“他不让你认女儿,只让你认妹妹呢。”

史世彬暗暗一惊,心想姓尹的漏气儿倒是快,“你尹叔都跟你说什么了?”

“就说,四哥你啊浪子回头,总算想到成家立业生儿育女的事了。养个别人家的有什么好,不如自己趁早养一个,史家祖辈地下有知,一定会欣慰的。”

他一听便笑了,“这前半句我还信,后半句嘛,老实交代,你收了秦叔他们多少劝口费?连这副死活腔调都一样的,听着——”突然地压下嗓子,他学起忠心耿耿的老管家苦口婆心的说教,“世彬啊……你从前是年轻,不懂事,可有些事啊,上了点年纪再不懂就不对了…….时候到了,自然会知道有家的好,你看我跟你秦姨的日子,过得不是挺好?你也大了,就没从中得到什么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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