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逗得彭洛在车里笑成一团,好久才缓过气来,“他们就是想抱孙子了,你也得体谅老人家的心意。”
“我体谅啊,我可体谅了。你也看到了,我不是不想要孩子,而是老天他不给我机会嘛。”他说得平淡又轻松,车子依旧平稳地向前疾驰,身侧的少年却低垂了头,突然沉静下来道,“四哥,你别骗我了。”
“我骗你什么了?”正巧吃了个红灯,他煞了车,回身笑笑地看他,“说啊,怎么不吭气儿了?”
“我说了,四哥你该不高兴了。”
“没事儿,有话就说是我教你的,四哥怪过你吗?”
“那好…….”听得出他暗地里吸了口气,才猛地抬起头来。这话大概盘在心里很久了,只欠个机会一吐为快。彭洛的眼睛很亮,那张从初见起就觉得清秀过分的脸,随着时光推移,看起来还是没有任何成熟的迹象,只是他所说的每一言每一语,确实已经不属于一个孩子所能出口的,“我说,四哥你就是故意的,故意不要孩子的。你顺着别人的意思做了这么多为史家的事,只有这一件,你想为自己做吧。”
“啊,还有呢?”
少年被他过于冷静的态度吓了一跳,一时张口结舌,甚而忘了摇头。
“没有了吧。”他顺手摸了摸彭洛的头,“臭小子,没事净会瞎想。”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不是我偷懒啦....因为住在没有电脑的地方,每周一次对着稿子打上好几万字实在是难上加难,只能把内容拆开来每日更新了,不然来不及打啦。
分裂与动摇2
再后来,开回去的一路上,两人都互自沉默着。在没有足够的把握之前,史世彬不会开口——以免让过多的话语泄露真相。其实直到别墅映入眼帘,他的心还是因为那袭话在抖。
——为什么?
因为他妈的全被这小子说中了,一字不差,活像是他活在了自己心里。
史世彬风流天下的名,一半靠吹,一半靠实打实地做。黑道上的人命朝不保夕,家世好的机遇更多,被仇杀的风险也相对应的更大,因此一般都较旁人更为早熟:十六岁成人,十八岁干出头一枪事业,二十岁结婚,二十三时就该留个后以防万一了。他前几步都按部就班地在走,唯独最末这一项,年届二十六还依然和各方盼子心切的顽固势力耗着。
这当然不是什么偶然,他的生理正常,万花丛中走,走火的不是一回两回,关键在于善后做得干净利落——爱钱的送钱打胎闭嘴,不肯收的算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轻点的酒饭里加药,重的就强行灌药,有胎也保准把胎排干净。
这么说来他确实是很残忍,逼死了结发之妻,对自己的亲生孩子也不曾手软过分毫——但他自认有一个绝对善良的初衷:像自己这么活的人,再出现一个都是他的罪孽。
他是太爱自己的孩子了,才不想其中的任何一个沦为末日家族阴影下的行尸走肉。他自己没有走脱这片阴霾,因而他也无法保证降生的下一代能走脱,他付不起这个责任,因而只能让史家的血脉趁早断在自己手里。
……这种为家族而活的苦不是人受的,众人口中的荣耀,压在自己身上是无法言说的负累。父母一朝去世的十六岁时,他就暗暗发誓,要让一切的一切终结在开始之前。
悲逆的轮回由他打破,罪的深渊,由他一人去坠。
“六,”车泊进了地下车库,史世彬沉吟着,终于还是这样开口了,“我看你的伤也快好透了,那边房子也建完了,不如想想搬回去住的事吧?”
他的脆弱,他的勉强,好像注定欺瞒众生而独独沦陷在那些干净纯粹的灵魂面前。但是,太危险了……被看穿的话,无论对己对人,都太过危险了。
彭洛握着车把的手紧了紧,“好。”只有一个字的短促回答,听不出感情。同时他开了门,猫一般灵巧地消失在车厢内。
这个倔强到底的孩子,到头来不肯转过神来让史世彬看一眼他的神色,也不想可能就缺那么一点受伤,或是一点凄茫,史世彬的决定就会有所不同。
“开玩笑的……”
毕竟,差别的只是这么一句话而已。
而把这句话当成口头禅的男人,注定叫人即使看透了他的心,也无法摸透他表象上的捉摸不定。
史世彬一个人在车里慢慢地抽完了一包烟,吐尽最后一口隐哀,终于打算下车,回那个不能算家的家。但他愣是没想到,大屋里除了彭洛,还多出一个静候已久的金发女人。她身材有致,如瀑披散的金色长发使向来幽暗的客厅陡然上升了两个光亮度,惹得史世彬有点儿睁不开眼。他真的一时还没想起来这位是谁,直到她野猫一般凶悍地扑上前来,并小鸟依人地依偎在他怀中,“亲爱的我想死你了!”
纯种的美式问候。
身体记忆优先于一切,新近才上过床的女人,体味、四肢触感,甚至丰满胸部的轮廓都还记忆犹新,那个名字在他唇畔转了两转,才顺畅地吐了出来,“…….伊林~格蕾丝……”
“请叫我格尔特小姐。”她绽放出迷人的微笑,这与杂志封面的闪亮妆面照相比,丝毫没有逊色——或许本人还要更漂亮些,“当然了,如果你能直称我为伊林,我会更高兴的。”
伊林?格尔特。
狡猾的女人,特意把隐瞒已久的真实姓氏报上,几乎等同于示威。这个名字的前半部分或许温香软玉,但后半部绝对是黑色血腥的——纽约新兴的格尔特家族,专长在于人体器官走私。自从白粉纠葛害得纽约黑帮濒临绝境,这些从事冷僻生意的小家族开始中兴。格尔特是有手段的一家,趁早垄断了熟悉的器官走私,这边一家独大拢来的资金,反过来还能对蚕食毒品市场起到辅助。
因为背景不凡,他推开这女人的时候,表情还不能表现得太过冷淡。再一次审视她毫无瑕疵的脸,“金发尤物是祸水”,这句美国古谚还真是灵验。毫无以为这个来头不小的女人是个麻烦,天大的麻烦。
“嘿,亲爱的。”她的两眉拧起,却又邪恶地笑弯了嘴角,“你吓着我们的小宝贝了,”她指了指自己的下腹。
这一招很有效,史世彬确确实实地被打击到了,“这不可能是我的孩子。”
“真无情,但我对爸爸发过誓了,他是。”
“我们只做过一次。”
“——哦,承认吧,那是一夜。”她毫不讳饰地加以指正,完全不顾在场的还有未成年的听众。彭洛听到这一句的时候眼睛瞪得有铜铃大,兴趣斐然的视线反复折回在两人之间。“彭洛,”史世彬有些忍无可忍了,“你先上楼,我们大概会谈很久。”
“这是你的弟弟?”她好像才发现周围有人,不知是不是因为彭洛太过安静了,“长得真可爱,他有十二岁了吗?”
“是十五岁,”想了想,史世彬还是不太确定,“……或许十六岁,记不清了。”
“真的吗?”她很有些怀疑的样子,不过很快地,她就把话题牵了回来,“我爸爸的意思和安老板一样,我们必须结婚,越快越好——我想你的老管家也不会反对吧?”
当然不会,他将是最热心操办婚礼并等待着孩子降生的那一个。
天知道这个花边不断地女星是怎样让众人信服,她肚子里怀的就是史家的种。无论伊林本人有多么的美国化,她的聪明之处在于,携子逼婚的这一条很中国,也很奏效。
至少最后史世彬无奈地妥协了。
但结婚可以,和前两任一样,他将不会有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我真的是很胡涂,存稿老按成发布然后又忘解锁…包涵了
谈谈歌,careless whisper是八十年代至今被翻唱次数多得吓人的歌了。r&b,rock,soul,jazz,几乎什么口味的都有,还是推崇歌词,通篇没有落笔Love,却把爱描绘得最为不朽。原版和本版一样,萨克斯性感得一塌糊涂......另外一提,kenny g版本也忠实地采用了萨克斯。
玫瑰,玫瑰
“我要这个,”“我要那个。”
漂亮女人总有任性的理由,漂亮又有家世的女人尤其如此。格尔特和玄武走得愈来愈近的同时,惹恼伊林也变得越来越不理智。她就像一只盘踞在史家别墅的大号金毛狗,豢养的花费不菲还常常需要人哄,不过因为长相可人,适度忍耐还是可以接受的。
就当史世彬如此安慰自己时,伊林看中了新的东西,“我要那个露台。”
“哪一个?”他是故意的,房子里的露台大大小小不下七个,只求她别看中那个。
而偏偏眼界不凡的格尔特二小姐玉手一抬,不偏不倚地点向了二楼的拐角方向,“喏,我看到那个玻璃房子了,我觉得很漂亮,你不能送给我吗?”
事实上,如果她晚一天提出这个要求,史世彬就不会为难了。彭洛去白帮浸满七次化生池,最早当晚,最迟明早也就要离开了。虽然在背地里把已送出的东西转手送人不大厚道,但也总比当面去讨还的要好。
“怎么了,难道真的不行吗?”她还在追讨。
“我去看看……”他最后只能找个理由尽快脱身,“别跟上来,那儿可能旧了,还有点儿脏。”
谈婚论嫁期间,伊林虽然来过史家大宅不少次,但却从不知道彭洛住在二楼的拐角房间。一是因为彭洛怕生的毛病这么多年还没改,二是她根本不关心这类无关紧要的事,她永远只关心她的米兰婚纱订做进程如何,婚宴的布置又如何,对此她能细心到不放过一枚六层蛋糕上的蜡烛用色。
而这对史世彬而言是最后的迂回机会。
走到二楼的那扇房门前,他原本打算敲门,但随即略显诧异地发现,门并没锁。轻轻一推就能无声开启的门扉,好像从之前到现在,这间房间始终是空置着的。房子里收拾得很干净,这并不是缺少摆设的意思,而是物物整洁有序:床单拉平了,衣橱关严了,独剩一盏昏黄的床头灯亮在寂静里,不是太亮,一点小小的温暖伪造得刚好。
就是这种完美过剩的布置让一切看起来像是上千元一晚的宾馆套房。出出进进的人流之间,就和流浪汉赖以为家的地下铁站一样,从不曾真正留驻过什么人。
他走进去时,第一眼确实也没发现有人——即使他确信彭洛就在此地。
“四哥,你找我吗?”
直到他忽然出了声,史世彬循声看过去,还得低下头,才最末发现这小子竟躲在写字台底下。因为老板台十分宽大,足够瘦削的少年全身隐没在阴影里。他之前也大概是这么仰面平躺着,支着腿,两手背在脑后,大睁着两眼正定定地看着上头,“我大概该走了吧。”不用史世彬开口,他便先猜出了他的来意。
“谁说的?”彭洛这么一说,史世彬便更开不了口了,“四哥家就是你家,你要住多久就住多久。”
“我不是小孩子了,哥——”他却仰躺着笑出了声,“别哄我,我都听到了。”
老五带出来的手下果然耳力不凡,不可否认他在楼下和伊林的对话能全数被楼上的彭洛听到。“这房子的隔音难道真这么差?”他被这些薄地板和薄墙壁害了不止一次,至今说话时都已经含恨了,“别上心啊,女人是真长不大的,永远要用哄。”
“总之你都要结婚了嘛,我再住下去,总会添麻烦的。”
彭洛越是懂事,他自然地就觉得越过意不去,“先别说这个。诶,你躺地板上干什么,大冷天的不怕着凉啊?”
“我身体好着呢,再说,不是开着地暖么?”
“别废话,先给我起来说话。”
向来听话的彭洛这一次却无动于衷。他躺在原地静了好一会儿,闭了眼,又睁开来盯着头顶的橡木板,“不行啊......一看见这窗子,我就走不了了。”
这话任谁听了都会心酸。彭洛不会撒娇,但无声的行为同样传递出情愫,纠结蔓生而上,投影在他头顶的头顶,那个光影迷离的巨幅天窗上。——不是自己的,永远不是自己的。一度在手中的,也可能其实是属于别人的。从拥有的那一刻起就开始练习失去,以免今后念及,实在是一种多么形容都不过分的悲哀。
“你真喜欢,可以原样拷贝一个放在你那所新房子里。”史世彬实在是很想补偿他什么,可惜他早就知道无论自己说什么,彭洛都不会接受。
“她喜欢独一无二的东西。”果然,彭洛侧过头来只是笑笑,并抬手向外指向天窗,“比如这个,比如你。”
“一个人走,认得路么?”
“认得,”他仍笑道,“我已经过了会迷路的年纪了。”
“一口一个装老,你到底多大了?”
“十六岁半。”
“——已经过了十六啊。”难免史世彬会如此感慨,“那倒真是不小了。光阴似箭哪……下一次再见,该不会小六你身边带着个女人了吧?”
“很难讲。”他大概是很认真地设想过未来,不过最终还是摇了摇头,“也没有那么快,我入继的那一年都快十二岁了,只是四年而已,四哥。”
……十二岁?
他满以为那会儿的彭洛只有八岁不到的,也没较真地算过年岁……
这么一说,好像时光并不如自己所想的那么飞速流逝,而是缓缓地,缓缓地,恍如指间沙般一丝丝一缕缕地漏了过去,流年依稀,东去如水。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这才是本卷的主题曲.....
不信?
那是.....摇滚到头了却摆这么首纯音乐上来,喜剧效果真是有了。
但子亦首先是一个Otaku,恩,原声比轻小说更有爱,轻小说比漫画有爱,漫画又比动画有爱,游戏很少几乎不玩(bl系除外),其次才是一个摇滚迷。原声最爱的是两大阿姨,大神洋子和梶浦大神,虽然确实对飘渺派歌姬情有独钟,但是...但是至今无法接受日系摇滚。
往日1
他但凡做梦,常常都是梦见过去的种种。床边睡着复姓司徒的女人时,他的脑海中总要不停演练灭门当天的惨剧,正因为司徒家是个中罪魁祸首。睡着清元时,他就能安适地入眠了。在伊林决定大举搬入史家的前一天,他最后享受一次单身汉独享大床的权利,这一次少见地没有梦见女人,而他梦见了彭洛。
那是小时候的彭洛,头也不敢抬起看人,身高只到他腰际的彭洛。没来由地喜欢那双眼睛,那副容貌,或许是看了太多出彩的东西,回首想想清水淡墨,也是一种写意的美。那会儿子的司徒尘燕闹得很凶,夜不归宿他倒乐得个清静,最怕她喝醉后回家里来乱撒酒疯。他甚至特意嘱咐过看门人,说见到少夫人的车子开进来就通知他,好能迅速地从后门小道逃开这个混乱的家。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的时候,他不喜欢反常的吵闹,因而就往往跑到老五那头图个清静。小彭洛先是托给了光头教的,他如果去得早,还能碰巧看到孩子蜷着身子侧躺在小床上,张着噌亮的眼睛上下打量来人,却没有多少是真的害怕。去的晚了,彭洛便睡着了,每说上三句,光头就会比一个低声的手势提醒他不要吵到小孩,“光是训练就很累了,让他睡个饱。”
“你说反了吧,训练得累了,应该天打雷劈都叫不醒才对。”
“你以为他是攻击派?”马良闷笑一声,当即想起了旧事。他们这两个老男人聚在一块儿也没别的可聊,时下流行风尚都与己身毫无关系,除了烟酒女人,剩下的只有往日还能聊作谈资,“我倒记得你这小子,那才叫头一沾地人事不知,比昏过去了还夸张。可你是练攻击的,压根儿不必考虑防御问题,彭洛是防守派,我教他的东西里,头一条就是睡觉只能睡七分熟,还有三分得醒着。”
“真他妈变态!”
“小声。”果然不出几句,光头就又得提醒他轻声说话,“哪里变态了,全世界的杀手都被教导睡五分熟,我都给孩子网开一面了。”
“——是三分啊,五哥。”他的声音够大,到底还是把孩子闹醒了。彭洛不知醒了多久,看起来就像压根没有睡过去一样,眼神明亮口齿清晰,“怎么变成了五分呢?”
“哦,你管你睡,你四哥有点儿一根筋,我得循序渐进和他讲道理,免得他一激动把桌子都掀了。”
“可是三分和五分不一样,五哥,你告诉我不能说谎的。”
“这个么……”难得思维敏捷智商超群的老五也会不知应对,史世彬却笑道,“小孩子不能说谎,等你长大了,不说谎还活不下去呢。”
“真的吗,四哥?”
“是真的。你五哥也说我一根筋嘛,我很少骗人的。”
可是他伪造自己,掩埋自己,否定自己,一直以来都在对整个世界撒谎,撒一个弥天大谎。他喜欢彭洛,很大程度上在于能从他流离失所的童年之上发现自己的影子,年少时的自己被迫出卖己身换取荣耀和地位,但现今的他已经有足够能力,至少足够荫蔽一个流浪狗一般,努力在漂泊中求生的小小生命。
往日2
——如他所说,当时已有十二岁的小孩,身形、骨架和容貌都是十岁之下的模样,足见营养不良有多么严重。
可是彭洛吃得这么少,身子这么小,跑起来却有那么快。
不知不觉中就已醒了过来。他一向睡得不深,又常常失眠,起身抽上几根烟,倦极了再睡,过不了几小时又会醒,这么折腾过一夜,往往记不得哪里是梦,哪里又是真正的回忆。反正一样由自己的意识主控,思绪牵到哪里,就会浮出对应的画面。
——他想起四年前的那次任务,第一次带上彭洛,算是让他见见世面。
让入训不过三个月的小孩跟着自己演练实战是老二出的馊主意,老五就头一个不同意,却被他一句“我在他这个年纪闭着眼都能开枪打死人了”给堵了回来。安小标当然是狠角,但不是人人都能像他这样,天生彪悍勇猛到一天不见血就不痛快的地步。但无论如何,老二是老二,他说的话之比安炎的轻那么一点儿分量,自然是迟早要付诸实施的。
——机会很快来了,得到消息,要干掉阻挠青龙玄武和谈的顽固势力。其实只是一群看不开利益优先准则,死守着敌友分界的青龙帮老顽固,青龙内部只是看重他们出过的力才负责给养老,却没叫他们跳上台面来搅事。能少付这么些赡养费,外带少了这么几张烦人的嘴和几个老爱指手画脚的人物,青龙的执政层也很乐意。
歼灭这种四面楚歌,八方树敌的人,其实着实不算难事。有人提供枪支弹药和场地,连行踪如何哪几个是左撇子都有完备的资料,做不成才叫有愧于玄武遇敌必歼的金字招牌。但这种事务放来带带新人,倒还算合适。
史世彬已多年没再摸枪,抽惯了引线的粗粝十指,有一天竟也会和高级白领一样,因为长时间地触摸键盘而变得纤长。但黑道人就是黑道人,隔了这么久再端上步枪,他能想到的头一句就是舒服得骂娘。虎口胸侧各有两块凹陷留给枪把枪托,好似只有端上了家伙,自己的人才能变得完整。“拿走!”嫌无名指上的婚戒碍手碍脚,他眼也不眨地摘下扔给了副手,“送你老婆去。”
“史哥,大方。”面罩后的眼睛笑弯了,大战在即,他还空出了一手竖起大拇指,“我要是把人追到了,一定请你喝喜酒。”
“呸,我稀罕你丫地喜酒么,有本事多宰几个人来看看。”
前前后后于是泛起一阵高低不同的笑声。这场景是他熟悉的,但□裸的血腥和对人命的漠视,往往会让初来乍到的人畏缩害怕。他把彭洛安置在身边以防出事,荫蔽之后,哪怕四处无光,他也一摸就能摸到彭洛的手,果然是在发抖,“你看见那边的门了么,”他将孩子的视线引到对面的建筑,一边牵紧了他的手,“记着,这里头的不是人,是猎物。一旦有哪一个出来,我们就要开枪,然后跑。路线都清楚了么?”
“清楚了……”
“保证不迷路?”
“保证。”
连身边的兄弟都说他对彭洛细心,还阴阳怪气地与孩子打趣说,“我当年跟着史哥的时候,枪都拿不来。他就把我往战壕里一扔,说凡是个会怕死的,就会杀人。”
彭洛虽然没敢发话,但他那对瞪得老大的眼珠子天真透了,好像就是在问“真的吗?”
难怪四处又笑倒了一片人,“逗你玩的,好大哥怎么会叫人送死去呢!”
正在兴头上,眼尖的探子喊了声,“有动静!”于是四维瞬乎之间全然静了下来。
史世彬的眼睛原是很好的,托辐射的福,他鼻梁上如今架上了一副无比斯文的眼镜,在玄武常戴,出去就必须换隐形。这在出任务的时候尤其麻烦,万一隐形眼镜掉了,根本就来不及去捡,只掉一只还会造成重影,严重妨碍准头。他看见里头出来了六个人,目标却只有一个。扳机在手的感觉很对,他左右换了一下角度,最后眯眼向瞄准镜里看了一眼,还是卸下了枪口。
身后的副枪手一愣,不过反应得挺快,当即举枪开始新一轮的瞄准。
当积累得越来越多的只是经验,而非清晰的视野,那就说明一个人真的开始了衰减。但凡一枪定胜负的实战,凭着感觉走迟早会出事,还不如趁早让贤。
现在掌枪的兄弟外号雷雨,年纪也一大把了,就是因为技术了得才一直没从一线退下来。天天跟着一群小年轻搏命,他连谈婚论嫁的正事都耽误了,这也是史世彬觉得最对不住他的地方。不过好在这小子容易摆平,他就一个缺点:爱财,一个优点:记恩。
他那枚戒指不是没头没脑地送的,给点好处雷雨就上了筋,稳稳地端上枪,一扣,不负众望地一发即中。
“退!”
子弹一经射出,只等他一声叱令,训练有素的众人便急速四散。这一行吃的是经验饭,但对身体素质的要求也不低。经验老道的人光从发弹时的弧度就能嗅到准头有几分,从子弹出膛到击中目标的前后时间差不过1毫秒,但别忘了这既是一颗子弹飞出的时间,也将是飞来的时间,这份双倍空隙已然足够整个阵营全身而退。
“嘭!!”
爆炸声随之响起时,最晚撤离的史世彬刚好闪进大楼的承重柱后,其余人等自然早已到位。微微侧头就能看见远方的火光,绚烂如流星,如花火,那一种血与罪混杂交织的色泽,到底是曾几何时开始迷恋上的呢?——他总是不免如此追溯。
当然他们也能选择狙击,挨个击中对方首脑的金贵脑壳正是老五的看家本领。但这群老不死精明得很,密谋时聚作一团,窝在安着三层防弹玻璃的小房间里,出来后却各坐各的车,清一色的黑色大奔等在楼下,一列排开数十辆,天知道哪几辆有人,又有几个人。但只要惊动一个,其余的定然如惊弓之鸟,立即马力全开地逃之夭夭,狙击手在这里吃亏到底。
所以组织才出动了爆破组——他们干小额命案的时候还是比较少的,一般而言炸飞某所仓库是正事,而炸穿一栋大楼才算让人血脉喷张的大事件。之所以他们这群人没有像9.11恐怖分子那么出名,原因在于玄武到底有所顾忌,选取的境内目标总是废弃或半废弃的,方圆十里不见人烟。免费为市政规划出力,他们也算一帮幕后英雄。
就因为如此,史世彬没少为这个生疏的小任务伤神。左思右想,还是挑这个时机下手最为合适。一群人从会议室里走出来的同时,击中地埋弹只露出地面数毫米的引线。感应式的固然保险,但人多了就不好控制时机,不一定能全中,他最终决定冒险,事实证明效果相当令人满意。可怜那群叱咤黑道多年的老资格,连被什么玩意害的都没看清,就先被炸了个尸骨无存。
“大哥,还剩三个。”
可是新传来的消息让的心情立时跌入谷底,“老狐狸……”出了漏网之鱼总是难免,史世彬却始终不甘,暗骂了三通老天才稳住情绪,耳麦那边的人只听得到他的冷笑,“有暗道?”
“明摆着么,路不止一条!人又不可能飞出去,青龙果然没把地形图透干净,真他妈卑鄙!这活怎么干?”
“凡事留一手……跟我玩这套。”他沉吟了一下,“换两手计划,5号位准备。”
既然对方玩起了留底手,这老套的一招他们又何尝不会。何止两手准备,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上场他是个亡命徒,下了枪口他就是个智囊。虽然比不上老五的万能,拟出一套千变万化的临场战术总不成问题。没有一定的把握,他压根就不会接任务。必要时当然要玩命,但若有人以为混道上就是靠一个不怕死,一句豁出命,那他就是个十成十的傻子。
人又不是猫,都是血肉做的身体,真有九条命都不够用!
往日3
“五号完毕。”
“很好。”他说话时人在电梯,隔着铁箱听到了令人满意的一声巨响,周身随之晃动了一阵。怕死的大佬看见火光就不会搭电梯,移动迅捷的便宜不占白不占,哪怕电梯真坏了他也有法子活命。方一出门,厚重的硝石烟气扑面而来,他的喉口泛起久违的微痒,眼眶发涩欲湿,却又享受地眯成一线。
久违了啊…….真正的硝烟战场实在宛如一位故友,用暂时的不适惩罚他不告而别这么多年,随后却送上安心的拥抱。
“十六位。”
烟雾中闪掠过的人影,从来比青天白日里看更清楚,瞒不过他的眼。
蹲十六点的年轻人,他没记错的话应该就是小满,手脚伶俐也懂得随机应变,平日里的一张贫嘴上了场子依然不改,“神了啊,史哥,我刚撂下一个胖子,只剩两个了。”
“谁叫你这么急着打死人?”
“我知道我知道……我这不是手痒嘛,您多包涵,多少年没开荤了,一时没忍住嘛……”小满嘿嘿地笑了一会儿,忽而又不怀好意地开始打听,“史哥,你这回非得告诉我不可,你长着千里眼不是?怎么知道他们会走这条路?”
“先背下地图再想着偷懒吧!”他笑斥道,“你要是能知道,那我还当什么大哥。叫十二准备。”
这一枪再放出去,能走的路就全被切断了。他们必然会上同一辆车,任务至此大概地完满了,只等着定时炸弹轰隆一下,就可以收工。
“哥,不好了——”小满的声音再次传来,却紧张得有些变调,“十二空了,雷哥不在。”
“你看看清楚。”他下意识地选择不信,但心中的不祥已经开始贮累。
小满已然慌张起来,“真的没有……哥!你说雷雨他会不会……”
——“砰!”
他的话来不及说完了,话筒忠实地收录了一记冷枪,然后是一具躯壳重重倒地的声音,他再熟悉不过了。一秒足以夺去一条年轻的生命,这一枪,同时打得相距甚远的史世彬周身一颤。
已经不得不信,连同僚都下手,雷雨是真反了。
这男人是集团手下的一员干将,就是因为最信任,才会放在最重要的首击和末位上,谁知道他放出完美的头枪只是施了个苦肉计外加烟雾弹,临阵倒戈给了众人一个措手不及。
“补位要多久?”他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这个。
“至少三分钟。”
“到时他妈的连个鬼影都不见!”三分钟?三分钟足够他们上天了!
他心生烦躁,但同时清楚这是兵家大忌,想尽一切办法,他必须冷静。到手的鱼就要下水溜了,小满的命债就压在这桩案子上,怎么着也得把这群家伙烤了焚了给人家做伴!
他正想到小满跳脱灵活的身影,暮然,眼里就撞进这么一个万分形似的影子。——瘦削又纤小的背影在烟雾中移动得飞快,看不见两脚,时隐时现地恍同幽灵一般。
——组里还有孩子吗?
他一想就浑身起个了激灵,几大步冲过去,逮准人影就伸手一拽——把人拽到掩体后头定睛一看,一张惊恐又青涩的脸,不是彭洛还能是谁?
“你丫地死这头来干什么?!”他的气不打一处来,人在应战状态,张口就是爆粗。孩子的身子在他手里抖了抖,大概还没听过他这么讲话,一下子被吓得连句话也不敢说了。
“这样——”史世彬只好先放手让他两脚着地,竭力压下怒火,换了种还算温和的语气循循善诱,“六,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雷…….雷哥……”
三个字也够了,“他叫你往这边跑?”他是笑了一下的,可是转身过去,却忍不住甩手横出一拳砸在水泥柱上,砸出的口子多深他没看见,但血立时开始滴滴答答地淌。彭洛看不见,就连他也看不清楚,但那疼是钻心的,从指骨传到心口,痛得钻心彻骨,“以后耳朵长硬点,人家让你去死,你难道就乖乖地去死?”
“他说是四哥你的意思…….”后头的声音被火炮爆裂声掩埋,全然模糊了。
“够了。”疼痛是最好的镇定剂,痛过之后,他的头脑以最快速度冷静下来,“你一路奔过来,身上都没带伤?”
“没有。”
看他跑得这么快,也不像是有伤。“看见子弹了么?还有炸弹?”
“看见了。”他低了良久的头,才敢把头抬起来那么一丁点,细密刘海下的眼睛隔着浓烟来看,依然是亮,是透,怎么看都不像在说谎,“我跑得快,都躲过去了。”
他听后着实愣了一下。
是,触媒炸弹从感应压力到爆炸会有极短的延迟效应,但除非传导器劣等,正常人都不应该闪得过——不然也就不用造出来炸人了。至于和子弹赛跑,那根本就是天方夜谭,这一手他年轻时也玩过,能救自己命的只可能是无休止、无规律的快速移动,这给阻击方带来瞄准困难,再加上烟雾效果,要射中还真没这么简单。
“那你跑得是挺快。”他最后这么说道。不止是快,看起来这孩子的耐力也相当惊人。临时才回想起老三不止一次夸过小六的脚力好,只是他这人浮夸惯了,说的话实在不容易叫旁人听进耳里去,“这样,你帮四哥一个忙,干得好,你想要什么我给你什么;但要是干砸了——”他扭头盯着孩子的眼睛,为了不让情势太过紧张,他还特意放轻了语调中的威胁口吻,仿似耳语,又更如一句诅咒,“你,我,所有我们的人到时都得死,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就是这样他还打了个颤,才小声地答应了。
“拿着。”他卸了枪,从枪把里摸出一包不起眼的东西,牛皮纸外裹着,轻薄得两指就能夹住,“你要做的很简单,看见二楼那个露天花台了么?你必须赶在他们之前到,一看见目标,就把这个点着了抛在他们面前。记着一定要快,点着了就撤手,然后快跑,什么都越快越好,明白?”
“明白。”这一回利索多了。
他抬腕看了下表,不由皱眉,“和你废话一分半,至多还剩下二十秒。这里是六楼,你能跑到吗?”
“跑不行。”彭洛老实得让他又要冒火,但旋即这孩子当着他的面不见了,只有话音夹着隐隐的笑声迟迟地自下而上飘过来,“跳可以!”
往日4
他没看清彭洛到底是怎么从六层楼的盘旋楼梯间直愣愣地跳下去的,不过想到他既然有这个胆子,应该不会伤得太多。
史世彬于是想起自己摔得肋骨寸断的那一回,就是败在跳楼上头的。左脚粉碎性骨折,打那回起留下了病根,但只要能成事,他从来没有后悔过。
从这时起,他确定自己没有看错——这个孩子是他真真正正的倒影,他喜欢小六,爱护小六,但并不代表他能阻止小六将他的少时艰辛一幕幕重演。
那包药是他新晋制成的浓缩破坏狂,一小点就能炸穿三层钢筋,他没跟彭洛说明的是,投出去后人闪得慢一点,就会被卷进火海。轻的是伤到体无完肤,重的,很有可能就是丧命当场。
这种搏命之举他在年少无畏时没有所做,但不曾记得有谁为他如此担惊受怕过。照理说他也不该放太多心在小六身上,但或许因为这孩子的格外纤弱,拼命努力着的时候,看起来才会比当年的自己更让人难耐心酸。
“嘭!”
声音不大,十分短促。光亮也只是一瞬之间,他依靠着围栏感受震得四处动荡的低频冲击波,才发现自己在前一秒脆弱得闭紧双眼,一手撑着额头,不敢睁眼去看低头所及的一切。一片狼藉见多不怪,总是焦黑莫辩的尸首相叠,看不清死了几个,死时是哭是笑还是不甘。
如果小六莫名其妙地消失在这世上,他想他会后悔。
“世彬,”
无论何时,最能安定人心的声音总来自后方,光头马良不变的沉稳,一直以来支撑着他,也支撑过很多人踏过周身尸横遍野,不回头看,想也不想以荼毒人命为职业的悲哀,“车子爆了,人死绝了。”然后他停了一下,才给出中肯的评价,“干净,漂亮。”四字完毕的简洁评语,代表马良标准的最高赞赏。
“六呢?”他却还没什么心情消受。
“——我还想问你,你把我的宝贝徒弟弄哪儿去了?”
让他送死去了。
总不能真这么说,史世彬笑笑,道了声,“我去看看。”便沿楼梯下去。
这一路他走得不快也不慢,总有一些事必须思考,也总有一些事必须面对。
“诶,大哥来了。”
能听见兄弟的声音是个好消息。但直到一个小小的身体一头撞进腰里,他才算真的放心了。“六?”拉开人后的头一件事,先上下摸索有未带伤,“哪里痛么?”
“不痛。”他还是老毛病,一经人摸立刻像触电似地往后缩。也是隔远了他才看清,这小子全身上下都没事,唯独没把脸面护好,真真黑成了再世张飞。
“……擦脸去。”忍着笑,他掏出手绢扔了过去。
“你没看到,大哥,这小子厉害,跑起来快得跟子弹头一样。”一看他没有怪彭洛临场添乱的意思,好心的手下人就开始趁机吹风,“不过跑得太快也不好,我们就叫了声大哥来了,他就扑出去了,知道的只讲他是收不住脚,不知道的看他结结实实地撞上去,真要误会当个仨月的兄弟感情就能好到这份上。”
这番话是反的,说得十分巧妙,偏生让他没法教训彭洛的耳根软。
不过自己干了什么好事,彭洛到底还是知道点,擦好脸后站得离他足有三米开外,说话时低头看地,“四哥对不起…….”
“喂,过来。”
这冷淡过头的语调至少在孩子听来是喜怒莫辩,要不是有人在背后推了他一把,彭洛还不敢自个儿走上前来。末了人站定在自己面前,仰头只跟他眼神对了一下,立马就又低得看不见脸,还是那句闷闷的话,“真对不起…….”
“你小子——”他张手扑了下去,看模样是要打人,也不知彭洛哪只眼睛看到了他的动作,跳开得比野兔还快。
“躲什么躲?”不过他一瞪眼,害怕归害怕,小孩还是战战兢兢地又挨近过来,“四哥你别打人。”“谁说我打人了?我打了么?我这还不是没打么?”
彭洛被他这番话堵得懵了。趁他还没缓过神来,史世彬再一张手,轻轻松松地就把人揽了过来。因为手头觉得轻,他索性顺手托起了彭洛。从六楼跳下去时都没见他慌成这样,这会儿却脸色刷白,话都哆嗦了,“四哥……我……”“你什么?你小子立大功了!不高兴还想哭给我看不成?”他这回不逗人玩了,认认真真地说话,痛痛快快地咧开嘴笑,“说吧,你要星星还是月亮,四哥都能给你摘下来!”
“——六又不是女人,有你这么哄的么?”
正说着话,动作神速的光头也到了。直升机的风叶响声还在墙外,他大概担心得也不少,对空直接跳下飞机,着陆在二楼花台的动作难度堪比电影特技。不过老五也是一把不朽的老刀,一番折腾后仍然西装笔挺面不改色,该说笑话的时候,还是照常当他的冷面笑匠,“你要问就该问,六啊,你是要糖呢还是要巧克力?”
话音未落,笑倒了一片枪林弹雨也刮不倒的硬汉。
“我不要糖,”彭洛细细的声音想在这么一群狂笑声中跳脱出来,着实不易,“不过我要星星和月亮。”
“唷,你还真要你四哥爬上天去摘啊。”老五挪揄他道。
“我不是真要,看就成了。我就缺个能看星星和月亮的地方。”
这么一说他算是听出意思了,“说来说去,你是要一所房子?”
旁人笑也该笑够了,听罢这话便都静了下来,想想这孩子小小年纪的胃口倒不小,拐弯抹角地要到最后,竟然是一笔房产。
“四哥真聪明。”彭洛有时其实也很狡猾,他是下了一个又一个套等着让人钻,“我要建在林子里的,不用很大,但一定要有个天窗。四哥,你猜得出这是哪儿么?”
“——啊,”他已经有被人摆了一道的感觉,“不就是老二的房子么。你五哥跟谁关系都铁,让他去跟老二说两句不就成了。”
“你别送我去当炮灰啊。”老五推得倒快,“那可是老二,指不定惹毛他一句就会掏枪,翻脸不认人的种。”
“那屋又小又湿又多蚊子是他亲口说的,他不老想着大屋么?”被逼无奈,史世彬只得破费一回,“你就跟他说,他要的水景别墅,我买单。”
作者有话要说:本超长章的主题音乐,隆重介绍——来自seethers翻唱的经典奥斯卡金曲:careless whisper.摇滚的质感,温柔的歌词,子亦第一次听就完全被俘虏了,就此决定第二卷全部启用英伦摇滚系配乐!
最爱的歌词:我将再也不会起舞,(只因)罪恶的脚步失却了节拍。
婚礼1
彭洛原先住的木屋,确实是他花高价从不肯吃亏的安小标手里换过来的。被雷击劈成了一团灰,可惜也没办法,那叫作天做孽。老五张罗再建这档子事的时候于是多长了个心眼,批来国外常有的组合房板,能防火,搭积木似地建起来时那速度跟玩似地,五天就能叫一栋小楼拔地而起,看着卖相还相当地不错。
“旧貌换新颜了嘛。”安小标一瞅见这个,嫉妒之情溢于言表,嘴里就开始酸溜溜了,“怎么我的房子就没被劈过呢,那么多人记挂着我的人头,到头来连把火都没人放过。”
“谁敢啊。”史世彬不由地笑起来,“你可别这么想啊,要是你的别墅也经这么一遭,我大概就得真想想,老天是不是盯上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