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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子亦 当前章节:14911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18:46

“我看你是被女人盯上了。”冷不丁他冒出这么一句。

“我哪一天不被女人盯上?”

“——唔,有道理。”安小标偶尔地也会来幽默一把,大概是因为喜事将近,大家的心情都不错,“时候到了,走,上飞机。”

所谓喜事,喜得是玄武联姻格尔特,成功开辟海外疆域。至于他是跟格尔特家的谁结婚,只要是个女人,彼此差得其实都不多。不过他也没想到安炎会如此重视这段姻亲,特意把婚礼办到了拉斯维加斯。三家都是有名的财大气粗,鼎力支持之下,摆上仨月不断的流水席估摸着也不成难事。俊男配靓女好似一直都是件众望所归的事,更何况这对新人门当户对,彼此劣迹斑斑情史冗长,拴在一道实在般配透顶。谁也没用真心,当然谈不上谁会对不起谁,史世彬从应付伊林的那一刻起就想到了今后的好聚好散。

奇异的一点是,旁观者看好或是看坏这段闪电婚姻的理由,都是这一点。若即若离的松散关系可能让他们明晨开始就各自玩开,也有可能歪打正着地拯救这一对安分不下来的滥情人。

无论如何,既然排场已然摆开,大把大把的真金白银也都投下去了,哪怕穷看个热闹也好。跨国联姻的直接经济效应从婚礼当场就所见一斑,效果简直是立竿见影。看戏凑热闹的小角色来得不少,在场的也不缺东西两岸有头有脸的人物。用西班牙语大骂脏话的墨西哥大麻商人,还是操一口夹生英语的东洋组员,俨然都誓要借此机遇把神圣的婚姻殿堂扭曲为国际犯罪人才流通市场。

其中最稳固的一条联合战线,毋庸置疑,就是格尔特和幕后的玄武。史家除了财产就只剩一个空壳,人丁寥落是这一家的致命伤,谁都清楚史家独子效力于谁,谁就是真正的最终受益人。

如果没有那个尚未出世的孩子,秦叔自然不会白白卖给玄武这么大的便宜。但香火飘零的史氏太需要后继有人,婚礼之前,花白头发的中年男人只是拍了拍史世彬的肩,千言万语,尽在无言。

秦叔是史家真正的元老。他是亲眼看着自己从一团肉疙瘩这么大,渐渐地长成人模人样的,除了已故的父母,史世彬嘴上虽饶不过,但心里还是最敬重他。秦叔其实年纪不大,这头斑白的头发就是在史家出血案的那几年里积劳而成的。

这么大喜的日子,玄武的人也差不多都到齐了。就连忙疯了的安小标也连夜从意大利飞回来,搭上史世彬,再风尘仆仆地直飞美国。虽然他只是坐坐就走,连仪式后的酒宴都无法参加,面子总是给到了。

但有一个人从始至终没有出现。

即使人多,要从人群里揪出老五问话还是挺容易,认准他那颗刺青的光溜脑壳就准没错,“光头,小六人呢?“他问罢又向外扫视了一圈,确定自己的眼力范围所及内,确实是没有彭洛的影子。

“他有任务。”马良无愧于万事通,怎么问都问不倒,组织里的大小事务都在他脑中汇编成册,随时能调出来取用。边气定神闲地抽着烟,他几乎想也不用想,张口即来。

“看见二哥赏脸了吧,白粉生意都能暂搁,能有他小子什么事?”

“就有非他不可的事。光头说到要紧处,却笑笑地玩起了诡秘,“你安心想你的新娘子,小六他也大了,知道怎么做最合适。”

“你敢说你真没在我家安窃听器?”

“真没……”马良叼着烟笑开了。

“我说认真的,老五,这天下还有你不知道的事么?”

“有啊,你那新娘的肚子怎么大的我就不知道。”史世彬认真了,马良就开始不正经,“你也真强啊,干到药也挡不住了?”

“鬼知道!”

“我知道你郁闷,换了我,被一娘们的肚子牵着走难免会不通气,不过你这回惹到的是大户,看看这排场,哪能容人兴风作浪呢。”

“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直到现在还站在这里?”史世彬冲他大翻白眼,“能逃我早就逃了。别废话,你到底知不知道六去干什么了?”

老五淡定地吐出一串烟圈,“知道。但按安老板的意思,我不能说。”

他一搬出安炎,就等于下了最后通牒,史世彬只能识相地闭嘴。不过该知道的差不多也都探明白了,他之前还以为小六在为玻璃台的事情闹情绪,老五这么一说,他倒反而放心了。

彭洛就一点不好,小小年纪就喜欢把什么都憋在心里,哪怕暗地里哭,也不会在人前折损一点笑颜。他也知道亲自赶人的那档子事他做得有点过,小六要是真懂事了,就会知道其中的人情世故——他是这么期望着的,但同时却也在暗自祈祷,让那对清澈见底的眸子再干净几年。

可惜人总是要成长的。这互相矛盾的两者之间,总难免拼个你死我活,终难全。

婚礼2

“噢,对了,有个玩意还你。”

这话由老五说着实奇怪,他是圈里出了名的放债人,还没听说过有欠过人什么东西。史世彬刚想问这是哪一笔帐,光头的动作倒快,已经把东西掏出来了——他一开始举得很高,迎光看是一个璀璨夺目的亮点,等光耀过去了才能直视,原来是一枚分量十足的钻戒。

“怎么,自己的东西都不认得了?”看史世彬接过去后左右翻看,马良笑道,“别瞅了,这成色、这切割,哪一个不是你当年亲口订的,错不了。”

史世彬这才恍然大悟,“这是…….”

“对,就是你结第一次婚那会儿用的。“

“你从死人身上挖下来的——?”他想想又觉得不对,这戒指的尺寸偏大,应该原先是戴在自己手上的那枚,“不会是从焦炭里……”

“宾果,就是从死人堆里掘出来的。”马良点头道,“还记得青龙内乱的事么,你借彭洛的手灭掉的那群人都成了灰,我收拾的时候发现了这个。”

“——你早不给我?”都过了四年,要不是最近才恰好回想过曾经,真要忘得一干二净了。

“现在也不迟么。”他贼笑几声,“我就猜你还会结婚,礼金我这就算给了啊。”

但史世彬却就着西服下摆拭了拭戒身,转手就把戒指投进了上衣口袋,“这玩意不吉利,不用为好。”

“你是说…….雷雨?”

“真是无所不知啊,老五。”他语带嘲讽地,“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想想我就替你捏把汗。”

“他是有苦衷的。”马良低头抽烟,缓缓地吁出一口气,“都快结婚了,他老婆得了尿毒症,多少钱养都不够,是个无底洞。”

“我懂。”史世彬扭过头去,“凭他的枪法,小满根本来不及说话。”如果那小子没有冒冒失失地在麦克风里讲错东西,或许还能活下来。但一旦背叛的事实被透了出去,小满就非死不可了,“对了,小满走得开心么?”

“一枪过颅,没受苦。”

“那倒还是我欠了他。”他笑了一下,“被炸得连骨头都不剩,你说他留这玩意下来,是不是没法瞑目?”

“别想太多。”同样也拍了拍他的肩,光头老五叼着卷烟走了。说马良也是一杆老烟枪,没人相信,因为他身上从不留一点儿味,借他自己的话说,这方便隐蔽,是出于职业操守的考虑。

他有时真的羡慕光头,活得这么执着又潇洒,从来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马良是排布他人的天才策划人,因而他从不受人摆布。

“像你这么活一天,我宁可一枪崩了自己的脑袋。”玩笑时,马良确实有这么说过。

对史世彬而言,被人摆布好似已成为了一种习惯。婚礼是一场仪式,但不怎么神圣,好在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做木偶,听听光头的劝言,想想他的娇妻,要比之前的任何一位美女更明艳动人。想想她大有可为的黑道背景,在座的这些权威人物,全都是看在两家的面子才于百忙之中抽身前来。

该满足了,他对自己说,钱、权、势、女人、身家、皮相,旁人想要的他都有了,只是旁人有的他常常没有罢了,比如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比如一个真心所爱的妻子。

“和我结婚你觉得是被胁迫么?”在走上红毯之前,一扇巨型拱门挡在他们的眼前。伊林轻轻地握着他的手,表情淡定地问着这样的话。

“我不觉得。”

“至少编造一个值得我信服的谎言吧。”她低头叹息,“你比传言中所说的更冷漠。”

“很高兴你终于在婚礼之前意识到了这一点。”

“——知道吗,无论你打算怎样对待我,”她忽然抬起头来,化了精致妆容的双眼渐渐迷离,涌起若有似无的水雾,“也无论你是否相信我,我爱你。”

“你要我也爱你吗?”

拱门已然缓缓地开启。来自满堂宾客的欢呼与喝彩,经久不息的掌声,枝形吊灯迷乱人眼的光辉,这一整幅精致的场景像是一部电影,而他们是即将上场的演员。

“至少对我好一点。”她的话听起来有些许的哽咽,她盯视着他,最后一次深深的凝视,然后侧过头去,用含着泪光的双眼向众人微笑,“……至少。”所有人大概都以为她是激动得难以自持,而并非在这个极度幸福的时刻,因为伤心而潸然泪下。

神父在祭坛上唱诵了怎样的祝婚词,他完全没有听进去。这是一大通冗长、无味、枯燥,将捆绑着两个毫无感情之人厮守终生的无聊誓言。“I do.”两个单词,两个音节,伊林的嘴唇轻巧地扇动了一下,然而此时她的双眼直视前方,并没有看他。

“Do I ?

Do I really love you so ,so deep that I just can’t help ?”

(是吗?

告诉我是否真的如此爱你,以至深到无法自拔?)

他一度以为自己真的坠进了臆想中的世界,这番饱含深情的说辞理应不该出现在以严谨保守著称的教堂婚礼上,更不应从一个神职人员的口中吐出。

“Do I,Ellen?”他才发现这位神父的样貌相当出众,海蓝宝石般深邃的双眼,湛如永夜。循着他的视线,白纱披肩的金发女人脸容平静,只是因为欧亚人种的特点,皮肤在强光下显得有几分苍白,“Go.”

“Yeah, you go with me.”(是的,你和我走。)

“You son of the bitch go alone!”(你他妈的自己滚蛋!)

她的眼瞳迎光缩小,闪烁着凌厉慑人的警告,“Or your heaven is calling.”(不然就等着去死。)

“This guy your angel,ah?”

他其实早该拿枪,从一开始就嗅得出来,这位伊林的旧情人相当疯狂。但直到神父装扮的外籍男子举枪直指着他的脑门,史世彬还是坚信会有和平解决的办法。在场的人这么多,无论哪一方贸然开枪只会让情势更乱,在场中人里其实有不少忌惮于两大家联手的实力,一旦趁乱放出几弹冷枪,即使不必伤到人,也能让这场欢宴以猜忌和大乱草草收场。“你被人利用了,”他直截了当地这样说,“如果你有事后活命的勇气,那尽可以开枪。”

婚礼3

“我根本没有活下去的打算。”他漂亮的蓝眼睛微微眯起,那是宁静中孕育着的癫狂。

如果他能有眼前之人十分之一对于爱情的忠贞,或许根本就不会走第三次红地毯,史世彬悲哀地想到这一点,不禁摇头苦笑,“那么你死了,伊林怎么办?你要她觉得愧疚,还是干干脆脆地忘记你的存在?”

“你愿意陪伴我吗?”这个浪漫得无可救药的男人,竟再次去征求所爱的女人的意见,即使知道从她口中吐出的不是诅咒,就是恶语,“可以。”这原本是个激奋人心的回答,如果伊林没加上后面的话,“你必须死,我可以死,但这个人必须活着。记着我并非为你而死,我为我的丈夫而死。”

“你为何深爱着一个不爱你的人?”

“这句话你应该先扪心自问。”她的气场强大,与女性体的柔弱不成正比的,往往是精神力无以伦比的坚毅与肯定。她轻而易举就卸下了男人手里的枪——前提是她必须有这个勇气动手,“爱是单行道,丹,拜托你清醒过来。这是我的婚礼,你是我的客人,仅此而已。”

“不……”他的语声在拒绝,但他的心房已经开始崩溃,他只是不愿承认而已。

“我们结束了。”

“不!”

撕裂的尾音被异样搅乱,他感到空气的震颤,第一时间俯身隐蔽,同时借势狠狠地把伊林向下拽——这让他的动作整体慢了一拍,结果这颗子弹在千钧一发之际,紧贴着他的左耳飞了过去。

“丹!”伊林惊惶地监视着他耳廓的伤口,口中咒骂着旧情人的名字。

“…….不是我干的——噗!”

他苍白无力的申辩很快得到了最有力的证明,子弹似乎是从背部射来的,他吐了一口血,当机身体瘫倒,昏死在以染血为禁忌的神坛上。

多亏这一枪,让史世彬断定狙击点在教堂上方,“该死的!”这样一来他们就处于绝对劣势,无论哪一个角落都无法逃脱瞄准。教堂太大太过空旷,在大难不死地逃出去之前,先得确定没被扫射成活筛子。进退两难之间,他们只能蹲守原处,随机应变,“目标是我们,让客人先走。”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电话通知光头疏散看客,以免惹出多余的人命。

“你确定你没有问题?”

“难道在这种场合你也会带狙击枪?”他反问空手而来的光头老五。

“……我去找增援,你保重。”然后电话线干净利落地断了。

等待不知何时会出现的第二发子弹,正如同玩俄罗斯赌,未知的死亡在此刻未曾到来,却从不代表下一秒一切不会陡然生变。不知不觉中他们的手再次紧紧相握——出于对死亡的恐惧,互拥取暖几乎是本能行为。注意到史世彬的视线,伊林却突然苍白着脸抽开了手,“我们两个谁会先死?”女人总是在一些无意义的问题上纠缠不休,他想劝她实际,但最末发现无论什么都比不上行动,“听着,”他抓住她的另一只手,没有戴婚戒,只有纱制手套摩擦皮肤带来的躁动不安,“只要我们像这样步调一致,根本不会有人死。你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我们的婚礼。”她苍白的脸孔终于回复了一些血色。

“你至少要当够一天的新娘不是么?”他看见伊林定定地点着头,然而她的手在自己手中依然颤栗不止,她已经开始语无伦次,“……我总是抱怨爸爸不爱我,他永远关心他的生意……但是,天哪……我早该理解他的,充斥暗杀的生活太恐怖了……”

“安静。”虽然知道絮絮不止能缓解她的紧张,但这会分散注意力,她的还有他的,史世彬不得不另找办法,“告诉我怎样才能让你安静,并且冷静。”

她极快地闭了口,惊疑不定地上下扫视着自己的丈夫,几秒后她最终握紧了他的手,“抱着我。”

不是太难的要求。一个伸手,一次用力,微微施加一点禁锢的牢度,就会让这个拥抱看起来很认真。“我一直担心你拥抱我是为了抛弃我,”伊林的声音里,带有一种松弛下来的疲倦,“但直到现在,我想我终于不用再失眠了。”

“你答应过我要安静。”史世彬皱眉。

“好的,最后一句——说你爱我。”

“你要我说谎么?”

“……嘿。”她在笑,倚靠着他的肩膀,冷掉的眼泪却同时坠落下来,淌进他的领口,“如果今后你再说谎,别让我听出来。”

“你真的应该安静了。”

她确实沉默了好一会儿,然而微笑着打破沉默,好似一种必然,“——自欺欺人不是么?不论我是否能骗过自己,我已经骗过你了。”

“什么?”

“……不用再担心什么枪手,”她的头颅低垂,细微的语音,几乎要紧贴着他的耳廓才能勉强听清,“听着,他已经得手了。”

史世彬震惊地放开她,根本不用费力去找,殷红的血渗染白纱,已经泼散了一整块胸口,“什么时候——”

“我不知道……”没有他的支撑,她甚至无法直起身体,“丹中弹之后,我才感觉到痛。”

毫无疑问,子弹加了麻醉剂,枪上有消音器。伊林脸色的苍白不是他的错觉,那是大量失血的直接体征,但有一件事让他万分懊恼,“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有区别么?”她虚弱地弯起嘴角,“你救不了我,如果死神在召唤,谁也救不了我。”

“你是如此的害怕……”

“知道么,”她低头笑出了声,“让你欠我的债,我是故意的……”

然后她的身子委然,向一边侧倒,无声无息地熟睡在教堂的拼花地板上。彩绘玻璃透进绚烂的光,他听见无名的圣咏,还有广场中鸽群起飞的声响。

这就是电影的结尾么?悲剧性的收场,难道就只有承受的权利?

如果这世上真的存在上帝——

他站起身来,一枚银质十字架镶在空无一人的大礼拜堂正中。他冷冷地质问着,对象或许是上苍,一字一句透过空旷四壁反射回他的耳畔,恍同这誓言不朽,恍同这诅咒不灭:

“——你已夺走我的父母,现在,请把我的妻子留下。”

不悔

伊林在一家私立美国医院住了五天,一直是重度昏迷。用最好的药和最好的大夫,能给的最后也只有一句话,中国人说“听天由命”,美国人说“事在人为”。意思就是生死一线,全凭病人的主观意念。

“她很坚强,”但同时,伊林的主治医师也补充道,“很少有人在放血后能撑这么久。老实说,她能活着进医院急救就是个奇迹。”

但这不能成为他逃脱罪责的理由。让女人挨枪是可耻的,格尔特的眼睛在看着,如果他还不能适当地表现什么,婚姻告吹是小事,很难讲爱女心切的美国佬不会冲动得一枪送自己上路。所以这五天里他没有回国,也根本不能回国。日夜守着病床并没有想象中难熬,他的身心疲累到极点,一闭眼就能无梦地死睡良久。醒来时或许是深夜,也可能是黄昏,看看静躺在呼吸机旁的新婚妻子,那不也是一个睡美人么。

如果她将永远这么睡下去,史世彬踌躇着,他是否能永远这么守下去。

“早上好。”

幸好在第六天的清晨,他被她温柔的问安叫醒。

拉斯维加斯的晨光圣洁和煦,他们互相看着对方的脸,一个病容苍惨,一个眼圈乌青。清晨是人最不设防御的时候,一时来不及穿戴层层伪装,就这样意外地看到了真实的对面之人。奇怪的是,当可能成为植物人的新婚妻子暮然醒转,史世彬发现,即使伊林的安危对自己而言性命攸关,他却全然惊喜不起来——毕竟这只是最坏的故事中,一个最好的结局罢了。

令他真正惊讶的,其实是低头之后,才发觉两人的手彼此相握。

他想起来自己昨晚睡得格外舒服的缘故了——即使他不愿承认——他确实需要一点体温和慰藉。

“很高兴你在这里。”和之前一样,一旦他的视线注意到,伊林就轻轻地抽走自己的手。婚前性感主动的美国派,似乎只是忽然之间,就有了“史夫人”该有的矜持端庄。端坐床头的她脸容略显憔悴,身形因为昏迷而急速消瘦了一圈,“我梦见你守在这里,当我醒来,发现你确实身在此地真是一件意外惊喜。”只有言语中的俏皮,还能让他溯回一些之前对于这个女人的印象。

“你也一样。”他揉了揉眼,趴在床沿上边闭着眼补觉边问,“睡得好吗?什么时候醒的?”

“大概是凌晨。我觉得你应该起床了,才出声叫你的。”

“为什么我非得起来不可呢?”他真的很困,即使伊林醒来对他而言是最好的消息,但他更需要睡眠。五天远远不够,他失眠的历史超过了五年,“我觉得你大概也需要休息……”

“——但是,亲爱的,我饿了。”

“噢……”

挂了五整天葡萄糖的人想念食物的实感,这无可厚非。她到底是刚从垂危线上险险挣扎过来的人,她说得没错,他确实欠了她的,“好吧,想吃什么?”

“红烧肉。”她微笑道,并特意补充,“要正宗中国味的。”

史世彬陡然就联想到了彭洛,这小子做得一手好菜,可惜这几天里音讯全无。这么一想,他自己的胃也开始大唱空城计了,“我去去就来。”

“拜~”临走时,半坐在病床上的伊林附上飞吻一枚,笑容灿烂如金。

——看起来他的格蕾丝小姐又回来了。这样看来,至少她的恢复情况相当不错。外表柔弱的人不一定缺少强韧的生命力,黑道上不缺千金和小开,他们是三代显赫的贵族,却同时也是随处可活的野草和杂菜。因为钱纵然再多,来得总是不干不净的,要做好“还”的准备。

送走史世彬后,伊林的脸色暗淡多了。她微闭着眼靠回病床后的白墙,看似是在对一团空气自言自语,“都给我滚!”

“小姐,我们只是奉命行事。”声音来自她耳中的隐形耳机,蓝牙对讲,有效距离至多不超过十米——这代表着十米之内就有一个黑洞洞的枪口,随时准备谋杀她的丈夫。

“你们到底是听谁的指示行事?”她无法像往常那样大叫,才拔高了音量,肺部就一阵隐痛,不禁俯身咳嗽起来,“……我也姓格尔特……我说,我不让他死!听到了吗?”

“如果我说他确实该死呢?”

门扉一启,一脸冷酷的高大男人走了进来,稳坐在方才还坐着史世彬的椅子上。

“……是你,爸爸。”她当然有过惊讶,不过是绝望来得更快,迅速掩埋了她眸中的生色,“难怪了,你一向很固执。如果你真的非杀了他不可,那不如趁现在就送我一枪。”

“真该感谢他,让你触摸到天堂的边缘!”伏加?格尔特讽刺地说道,“我怕死的女儿有一天竟然会对我说,噢爸爸,我宁可被你射死。你忘了小时候你还晕血么?让我想想,你是在你垂死的梦里看到了天使还是全能上帝?他们教导你尽快远离人世么?”

“爸爸!”她皱着眉打断他滔滔不绝的讥讽,格尔特家的好口才一脉相承,可惜她总是在父亲面前相形见拙,“没有天使,也没有上帝,死亡是一片虚无和永恒的寂静,那比什么都来得可怕。”

“是的……”伏加的声调终于柔缓下来,用一种父亲对女儿应有的语气说话,“死亡时虚无和寂静,既然你已经感同身受,为什么还是如此轻言死亡?你为他死,那个花花公子可能转眼就忘了你的名字。”

“我想这个话题我们已经讨论了很多次。我爱他,爸爸,再重复一次,我很爱他,这是仅有和所有,我希望你能理解。”

“噢,爱。”一贯的嘲讽语气再次卷土重来,“八岁起你就嚷嚷着这个字眼,现在你二十四岁了,告诉我你从你成打的前男友那里学到了什么是爱?”

“不悔。”她直盯着自己父亲灰色的眼眸说,“爱是不悔。”

简短的字句,却反而狠狠将了伏加一军。他迅速转开视线,言辞闪烁道,“你并不懂……”

“我懂,爸爸,正如你找到了妈妈,我找到了我的所爱,无论他现在怎么看我,我们已经结婚了,至少还有未来等着我去把握。”

“你中毒了,伊林。”他只能深深地锁起眉头,“不对等的爱情注定让你经受很多,将会有比死亡更深刻的恐惧,你确定不会退缩?”

“放心,爸爸,我有心理准备。”她笑了一下,面容苍白地转头看向窗外,“我知道他一定不乏女人或是……男人,但他必须对我用心。”

“天知道一个人怎么可能身体属于别人而将心给你!”

“如果你所说的不幸成真……”她转过身子来正对着伏加,浅灰眼眸中的坚定显然不可动摇,“用不着你动手,我会先杀了他和他的情人然后自杀,你知道我一向说到做到。”

代沟?

史世彬和病愈的伊林启程回国时,距离混乱的婚典当日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半月。他一落地收到的消息不是成片,而是成海地涌上来,天知道他这么一个闲人是什么时候成了组织里的头号红人。听说婚礼上那段血腥浪漫的插曲在众人口耳相传间被炒得沸沸扬扬,白给他宣传了不少新媳妇的事。总有多事的人不辞辛劳地去打探出来:中弹的俄罗斯小伙,叫做丹的,命也真是挺大。那枪竟没要了他的命,离奇绯闻反而成全了他登台美国的秀场生涯。

光头问他这顶绿帽子戴得舒不舒服,他笑笑回敬道,不然就替他把周三的酒会推了,省得一群陪酒女涌上来忙着替他摘帽子。

“扫帚配簸箕,你们俩呀,刚好!”光头老五只得笑骂。

马良还带来了小六的消息,和他一下飞机就风闻的一样,说是这对模范师徒大吵了一架,好在要紧的任务是干成了。

说实话史世彬一开始压根就不信,这消息简直是荒诞不经,小六会和人吵架?还是和待他恩重如山的恩师兼兄长吵架?直到今时今日,光头马良神色为难地站在他跟前,清清楚楚地说了这么一句,“——我说,你有没有听过一个词儿,叫什么……青春期叛逆?”

“噗!”

可怜他新泡的蓝山咖啡,一下就全报废了。

……不会是真的吧?

就是这样史世彬还半信半疑地,找了个清净地给彭洛拨去电话。听起来一切如常,还是很温和的态度,偶尔夹杂着呵呵地笑声。但一提及老五,什么都不对了。

“四哥你别问了。”然后就匆匆地挂线。

他当然没有鸡婆到再打回去追问,人家说别问,那就别问,他等着听马良怎么解释。

“这是六的任务。”光头保持着冷静从容的常态,墨镜挡着他的眼,史世彬想从他的神色中先读出什么,终是无法。他低头翻看纸页,粗粗浏览一个大概后,脸色和语声一道阴沉下来,“你当他是陪客?”

他早就猜问题出在任务上,一看,果然是八九不离十。 要不是实在被惹急了,小六那种脾气,还会着得起来?

“任务需要,有优势就要发挥彻底。”人聪明过了,有时说话就会没人性,“你,我,从头发丝到脚趾头都被剥削殆尽了,你以为玄武会放过六?这又不是慈善机构,养兵千日,就是要用的。”

他将企划书散散地往前一扔,“萧芒月那里的男人都死光了?”

“活着呢,就是没合适的。”

“我可听说高、矮、胖、瘦,甭管妖的、纯的、聪明的还是装傻的,那儿什么都有。”

“道听途说嘛。”光头摊了摊手,“那行干多了,变浊世殊途同归的事。小六很干净,派他去组织有十成的把握,他能安然回来。”

“你就不怕他也浊了?”

“不可能……”马良一撇嘴,笑了,“我带大的小子,什么根底,我最清楚。谁都会变,他这个死心眼,变不了。”

“那也不能大大方方随随便便地就把人推出去啊,”史世彬点了烟,想了想又分给马良一支,“你都舍不得他死,倒舍得他被人吃。这么多年兄弟,我都难理解你,别说小六会有多难过。”

“小不忍则乱大谋呵……”光头的学历是高,一到感慨万千时,便一仰头古言连篇,“成大事者,蛰也;成小器者,躁也。”

“说人话说人话!”史世彬不耐地用指节敲着茶几,光头的这毛病和尹飞扬颂意文那是一个德行,只顾自己清高,全然不管听众的云里雾里。往往一被人指出,还发出一声特不屑的轻哼,“大老粗,那我直说了。不过我这唾沫不是白费的,人你一定给我劝成,不然今后还有他的罪受。”

彭洛自和他闹了一通,人还不在玄武,不知躲到哪儿去发闷了。好在光头神通广大地查到了孩子的下落,他自己拉不下脸来去接人,亏他想得出来,一意孤行地以为代沟是矛盾的症结,劝人的事推给与彭洛最好说话的史世彬,接人的事么,别人不找,反去拜托安小标。

“娘地,离家出走而已,他被人绑了再来找老子!”就这番话,还是看在他和老五交情不浅的份上。一般人敢骚扰忙人老二,一定会被他割了舌头。

“不然你去说说吧。”老五这回真是一根筋到底了,也不想想光头出马也劝不成的事,他怎么能成?

不过话说回来,马良的考虑也不是全没道理。玄武六人的排行是按入继顺序,不是照年纪这么排,老五比他大,而最年轻的那个甚至不是彭洛,而是现年整十六岁的玄武二把手,安小标。

谁用年龄衡量这个这个冷血毒枭,那就死定了。他父母就都是毒贩,他娘刚生下他就去赴死刑了。安小标在监狱高墙内呱呱坠地,被重罪犯和狱警抚养长大,你能说他十六年历练之后还是个小屁孩?他好勇斗狠,嗜血的本性比野兽还疯,纵然他跟小六的年纪差得不多,可这人,那才真叫是站在两条道上。

“你们俩有完没完?”安小标能让他进门就不错了,这牢骚听便听罢,“我很忙!我真的很忙!谁家的小孩让谁去养,凭什么要我管?”

“没让你真管,就陪我去一趟,让老五安心。”

“你又不是不知道,六跟我生。他见了我转身就逃,怕都怕死了,我没心去吓他。”安小标难得如此耐心地解释了一大通,殊不知他那张比彭洛更孩儿向的脸,让这话听来要多奇怪有多奇怪,“还有,说真的,我没时间。”他本来想再说什么,电话突然响了。接完后安小标一灰一棕的眼眸更是诚恳,“呐,我不骗你啊,三分钟后我就飞意大利,飞机已经停好了。”

巧了,史世彬的手机恰好也收来一条短信,老五发过来的,说小六已经自个儿回去了。

……真是,一通白忙。

“这样吧,”他收了手机,“你顺道帮我带样东西,这总不难吧?”

说客

武的头号说客,向来非光头老五莫属。他精明睿智,组织里上上下下的润滑工作干得地道又效率奇高。可以这么说,老板安炎的左右手,一是主杀伐的老二,二就是主内务的老五。没成想这么个情商智商双高的人才,却败在一个“直肠子,缺心眼”的小孩身上。史世彬问过老五为什么找他劝,老五也不客气,直截了当地挑明了道,“你跟他是一路人,傻!”

绕了一大圈,他最末驱车缓行,穿过良久未至的森冷树林,还是停在了那栋新建的斜顶小楼面前。此时天色已经暗了,夜蒙蔽了楼房的色调,却凸显出轮廓,他还记得老五是如何费心费力地替彭洛张罗新屋的。

光头是好意,史世彬心里清楚,他不会害彭洛。

在薄板木门上敲了三下,“来了!”里头传来声音,彭洛的动作向来又轻又快,门很快就被打开。

“……四哥?”冬夜的寒气似乎冻住了少年,他穿得很少,薄薄的毛衣搭上牛仔,都是单件,下头还赤着脚。

“怎么,”他一眼扫完了人,重又看着彭洛的脸笑道,“不欢迎啊?”

“……没有。”

“那进去说话。”他一步踏进门槛,省得小六明白过来又想反悔。进门时他顺手关严了房门,以免再有冷风灌进来。室内虽然不至于地冻天寒,但还是见凉。一个礼拜内搭起的房子是没法安地暖的,他俯身拭过了地板,凉得透人。

“这样还赤脚?”

“习惯了。”少年给他找了把椅子,自己就着地板盘坐下来,“还是离地近点舒服。”

这么古怪的行径,他刚进玄武那会儿还要更严重些。比如整天爬树,又比如不肯吃好好的大米饭而喜欢挖野菜。史世彬回想起来,“你是在东北林区长大的吧?”

“四哥还记得啊。”他惊喜道。

“难怪你不怕冷,你是北方娃嘛。想不想回家看看?”

彭洛随之神色黯然,“回不去了,那儿早被砍成了一座秃山,我走的时候都不敢回头多看。”

“林子很大吧。”史世彬指向窗外的林荫,“……这儿,大概比不上。”

“没法儿比。”他笑了起来,“不过谢谢你啊,四哥,有总比没有好。望远镜我也收到了,比之前的还好用。”

“望远镜?”史世彬先是奇怪,但略加一想,便是一阵了然,“六,你谢错人了。这八成是老五干的,他这人害羞,送东西一向不署名,要是我,还不敲锣打鼓地弄得众人皆知啊?”

“……那,”些许的尴尬只是一闪而过,“也替我谢谢他。”

“一定。”这事情大概有眉目,他心中暗喜,忙问,“不怪你五哥吧?”

“说不怪那是假的。但有什么办法,他不是别人,是我五哥。”

“真懂事了。”这么一来,大概就再没他什么事了,史世彬摸了摸少年的头,还是忍不住多嘴几句,“你五哥是周全的人,他这么做有他的考量。挑给你的虽不算是个好人,表面斯文总是要讲的,机灵点就能蒙混过去。”

“这我知道。”彭洛明白得比他想象中更多,说这话时,笑容已渐趋勉强,“这事总是早晚,十六上下要打声头炮嘛么,总比应付急色鬼的好。”

“一次。”史世彬叹着气,两手撑住他的瘦弱的肩,认真道,“四哥保证,就这一次了。”

彭洛抬起眼来,不辨情绪地看着面前的史世彬。两人静了半晌,却听彭洛忽然呐呐开口,“四哥,我问你件事成不?”

“什么事?”

“那个……”他犹豫了一下,才一口气儿问完了话,“你抱过男人没?”

“抱过啊。你小时候我就没少抱过你。”

“……不是,我问的是……”

“——那事儿啊,”看样子是没法装傻充愣,史世彬思量一番,索性爽快了,“有过,不多。年轻时爱玩,后来想想,还是女人舒服。”顿了顿,他忽然想起一茬有意思的,自顾自笑得狡黠,“诶,我说小六,你怎么不问我有没有被人抱过?”

他的脸腾地红透了,“……不成……这,这不成的。”

“算你有眼光,你四哥向来骑人,还没被人骑过。不过嘛——”他特意压低了声音,凑近过去与彭洛说,“你尹叔可就差一点儿栽了。”

“啊?!”

“……差一点儿,差一点儿。”前脚还在骂人家八卦,他揭起别人的短还是十分起劲,天知道尹飞扬知道了会不会把他阉了,“你也知道他那张脸会惹事,有一回在国外,就被人盯上了,还正好被我逮了个正着。衣服都扒光了,一没枪二没刀的,你知道他怎么办?”

“怎么办?”

史世彬回味了一番过往,长眉微扬,“他就说话。他说,做可以,但最好别让他找到人。留一滴□都能拿去化验,DNA一到手,只要人还在地球上,就等着被注射过量雌激素,再被卖到泰国去当人妖。——你学着点,小六,就这番话,吓得那家伙提起裤子就跑。”

彭洛显然还没从故事中缓过神来,“……好厉害。”末了,他也只挤得出这三个字。

“那是,人家的技术后备力量充足,脑子也好用,不然怎么够资格当我史世彬的发小。”他得意道。这种怪诞男人一手培养的杀手,将来怎么惊世骇俗也就不足为奇了。故事也说完了,小六也给他弄晕乎了,史世彬估摸着,他该干正事了,“无论如何,你这关熬过去了,得庆祝庆祝我们小六长大了——你十六岁那会儿没人操办,今天四哥给你补上。”

这才是他来这儿的目的,光是劝人,他还不兴替光头跑这个腿。

“可这里什么都没有啊,”彭洛慌了,赶忙站了起来,“不然我去做点东西吃。”

“回来!吃什么东西,要紧的是这个。”他从进来的时候就拎着个纸袋,不过手脚很快,小六一转身他就给藏到了桌子底下,这会儿才拿出来往少年手里一抛,“拿杯子。”

彭洛拆开纸袋一看,不禁又犯难了,“……没有酒杯。”

“是个杯子的都拿来,哪那么多废话。——哦,对了,再拿杯水,还有方糖。”一楼地板的冰凉实在让他这把老骨头吃不消,一眼望过去,实木楼梯让他的眼神陡然一亮,“上头应该也安着天窗吧?走走走,上楼去喝,还好看星星。”

苦艾酒 Absinthe

苦艾酒 Absinthe

祖母绿般通透明晰的液体,静置是凝析的晶石,迎光微微晃荡,就碎成了迷离的光影。背负着成瘾和致幻的恶名走过百年,只有在一个世界,这种酒始终是合法的。

意大利,苦艾之都。

它的家乡在法国,最优秀的酿制技术却流落异地。看似清澈透明的酒液,连口味也是清冽的,酒精含量却高达65%之巨。“在地下社会的老家,这玩意是成人仪式的必备——”苦艾传统式尹飞扬向他灌输的,史世彬一开始压根就不知道自己十六岁生日上咽下去的苦水到底有多么价值不菲又意义不凡,在90年代,苦艾酒在欧洲方方解禁,大陆范围内仍然是麻醉药品类的禁物,上品苦艾酒俨然成为一种珍稀的奢侈品,那种迷人心魄的绿色,确实也让很多人驻足欣赏,而唯独不敢浅尝。

不过当今的世道不同了,苦艾酒堂而皇之地登门上市,随处可觅,不过这一瓶他是托老二从都灵空运的。正宗苦艾酒才不伤身,他懒得从零零总总的色素混合体中挑个纯天然的,干脆直接从源地拿正版的,最是牢靠。对小六的事,他向来一点也不马虎。

“因为苦,才要加糖吗?”彭洛新奇地看着他摆弄一把奇特的开槽匙,匙子搁在杯口,上置一枚方糖,被冬夜冰镇过的凉水缓缓地自上而下流淌,携着微溶的甜味,过槽渗入浅绿色的苦艾酒液。

一切精致而规整得宛如一场仪式。

事实上这确实是。史世彬最后用匙子搅了搅酒,“好了。”递给彭洛的时候,透绿的酒色已变为乳白,“就当牛奶喝。”看见彭洛有在犹豫,他笑笑地加了一句。

“一下子……喝完吗?”

“一口喝光。”这对一个没碰过酒精的人是有点严苛,即使是酒徒,面对苦艾酒时也不得不绅士地小口啜饮,因为那骇人的酒精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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