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平行时空里,我赠予你一把枪,你愿意拯救你的爱人罗密欧吗?”
“我愿意。”
【我只为你,点亮眼睛】
我碰到迟倦的时候,是在商圈一楼的吧台处,他跟以前一样,偏爱全黑的打扮,领口开得很低,性感到无以复加。
五年过去了,一如既往,骚的一批。
但有一点变了,譬如身边有朋友分烟的时候,他这个千年老烟鬼竟摇了摇头,没碰那根烟,包括面前调的酒,也是一滴都没沾。
别人问他怎么转性了,他说,还想多活两年。
我在猜,今儿个若不是蒋鹤的生日,这位爷估计连面都不会赏。
差不多到了凌晨十二点,四九城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启,我偏了偏头,却发现他正在跟蒋鹤挥手。
我愣了下,抬眼看了看表,怕自己眼花了。
才十二点,这就要走了吗?
四周突然一阵嘈杂,看来有不少人都盯着他,开玩笑,这迟倦可是浪迹花场的存在,就算早不吃这碗饭了,也会有一群人惦记着的。
毕竟这样妖孽的皮囊,在场有几个女的能把持住?
别说我这样一个十八线网红了,就算是女明星过来,说不定也想问问他的微信。
我还记得,在这次聚会上,他送了蒋鹤一瓶香水,女式的,叫配枪朱丽叶。
别人问他,怎么非要选个女式的?
迟倦只是笑,“我老婆挑的。”
那人吓得挑眉,手里的酒杯都拿不稳了,“什么时候结婚的,我们怎么不知道?”
迟倦边摆手边往门口走,轻描淡写地说,“现在你知道了。”
真拽。
我望着他的背影,喉咙莫名的紧了紧,又涩又痒。
迟倦这一走,我身边就空了几个位置,不用猜也知道,都是往他那送的。
我也没忍住,抿了口酒,提着包就走出了蓝色港湾的门口。
夜风瑟瑟,我躲在过道里,目睹着前仆后继的浪蝶被他冷漠地推开。
这男人,可真冷啊。
别人都拿那样水汪汪地眼睛看他了,竟没能让他挪开目光一次。
反而找了个甜品店,对着里面精致的小蛋糕沉思了起来。
站他身边的那网红,脸有点挂不住了,伸手推了他一下,问道,“你喜欢吃甜的呀?”
迟倦没理她,指了指面前一样粉色草莓的蛋糕,让店员包了起来。
等拿到手里后,他仿佛才后知后觉地瞥了那网红脸一眼,声线很淡,“多少钱?”
网红脸喜笑颜开,“一百块。”
在这里,十块等于一万,迟倦的身价,网红脸琢磨了一下,十万块睡一晚,第二天再拿出去吹,啧,又赚回来了。
迟倦笑了。
网红脸也跟着笑,她没想到,高岭之花原来这么容易就能拿下。
可后来,她就笑不出来了。
迟倦嗓音挺沉的,像是在开玩笑,可面上的神色过于凛冽,听的人压根没办法当做玩笑。
他说,“你照照镜子。”
就这么一句话,打得人措手不及、哑口无言。
大家都知道迟倦不是个任由人拿捏的角色,但却没想到,他能这样不给人面子。
网红脸碰了一鼻子灰,自然不会再不要脸的继续纠缠。
我站在暗处,窥伺着一切,目光盯在了他手里的小蛋糕上。
我在想,谁这么有福气。
想着想着就忘了自己还躲着呢,情不自禁迈腿的时候,细高跟正好卡在了地砖的缝里。
我下意识的喊了一声,又立马捂住嘴,往角落里藏,可到底还是暴露了。
我对上迟倦那双眼睛时,看到了里面一闪即过的失望。
我知道他失望什么。
我入圈三年了,靠脸积累了不少的粉丝,但在圈内并排不上什么名次。
平时大家都叫我“小姜朵”,她们看到我总是可惜地啧啧两声,然后说“实在是太像了,太像了。”
我找人打听过,才知道那位叫“姜朵”的是曾经名声大噪的焚一老板。
缠绕她一生的两段恋情,被人传的神乎其神。
我当然耳闻过,我还嫉妒过。
这世上有这么相似的两个人,一个能把豪门贵公子玩弄于手心又全身而退,另一个却只能活在她的阴影下,当一个傀儡,甚至连名字都不能拥有。
不过,我一点儿也不羡慕她。
因为姜朵死了呀,出国的那班飞机上失事死的,活活烧死的。
一寸骨灰都找不到了。
我抬眸,再次对上那双桃花眼,只是笑,并没有吭声。
迟倦把我拉了起来,隔着袖口的薄薄衣料,我感觉他应该很冷。
冷得手都冻僵了,却还在拎着那盒蛋糕。
我歪了下头,问他,“是草莓味的吗?”
这家蛋糕店我经常光顾,最畅销的并不是这块草莓慕斯,可它是我最喜欢的。
我记得,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吃草莓,都是顶稀罕的事情。
迟倦低头看了眼那盒蛋糕,突然问,“你想要?”
我摇头。
因为我知道,他不会给我。
不属于我的东西,我不会暴露出一丁点的欲望,怕争取了却还是不属于我。
那样多难看啊。
果然,他没有给我,而是说,“今天是我老婆生日,这是买给她的。”
我“嗯”了一声,没有逗留,跟他说了句再见。
转身的那一霎那,我眼睛有点酸,不知道是为什么,也许是熬夜直播累的。
————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看到了自己快掉到下巴上的黑眼圈。
昨晚回家后,我就通宵直播了一宿,聊聊闲话,跳跳舞。
很难得,我碰着了我人生中第一个金主。
我业绩一直很差,但我特用功,别人一天直播三小时就赚回本了,我却一定要老老实实直播满八小时。
老板看我这么兢兢业业,就也没舍得开了我。
忘了说,我们老板叫林檎,人特好,工资开的高,放假放的多,尤其是对我很宽容。
我总叫他“老好人”,他也乐呵呵地应着。
但我知道,这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别人都有金主在背后撑腰,时不时还能陪着金主出去应酬,我却什么都没有。
时间长了,我也急。
可太巧了,昨晚直播的时候,我的房间被刷了一百个穿云箭,折成人民币也快三万了。
这是头一次。
头一次有人这样往我身上砸钱。
我受宠若惊地喊了无数声谢谢,然后问他想看点什么,唱歌跳舞我都行的。
那位金主只说,多笑笑。
我僵硬地笑了十分钟,一句也没吭,却默默地记住了金主的 ID 号。
一串乱码,很难记。
下午去上班打卡的时候,老板来找我了,目光有些难以琢磨,从我身边绕了几圈,才问道,“小蝶,昨晚的榜一你认识么?”
我老实摇头,真不认识,那串乱码我也是头一次见。
老板没说什么,嘱咐我多休息,眼霜多涂涂。
等他走后,我胆战心惊的朝着镜子看了许久,尤其是眉骨到眼角那块,生怕出了问题。
那可是我花了好几十万整出来脸,不每天呵护着,很难维持的。
三年前,我出了场车祸,脸上挂了彩,做了很久的修复手术,才有了今天的样子。
也就是那场手术,把我从“李蝶”变成了“小姜朵”。
别人都说我撞了狗屎运了,横空出世的时候正好撞上姜朵去世的档口,直播滤镜大,浓妆吊带一弄,根本没人能看出区别来。
况且,我听说姜朵的脾气不好,惹跑了不少大佬,可我不一样,从小性子就软,一向很好说话。
可男人的劣根性就是贱,就算找到了我这样的替代品,也一定要挑根刺出来。
往日姜朵身上的劣习,如今倒成了别人学不来的万种风情。
不过没关系,我告诉自己。
我今儿起,也有撑腰的人了。
打开软件,我望着跟那串乱码空荡荡的聊天屏幕,沉思了一下,最后觉得还是主动出击的好。
这世界上,哪有让金主等着的道理?
可还没等我酝酿出“橄榄枝”,那头像是心有灵犀似的发了条消息过来。
很简短的一句话。
【礼物收到了吗?】
我愣了片刻,还没来得及回,就看到了公司一群人正在分蛋糕的热闹模样,我定睛一看,是上次蓝色港湾附近的那家蛋糕店。
是草莓慕斯。
兴许是我太久没回,乱码又发了条消息来。
【蛋糕。】
我急忙回道,【收到了,谢谢。】
那头发了个表情,【玫瑰】。
太老套了,若不是他页面写了年龄,我都怀疑是近四十的大叔了。
我琢磨了几分钟,回了个【可爱】。
过了许久,乱码才切入正题——
【这周末,带你去归礼寺。】
我没有拒绝的理由,顺应地回了个好,然后就跟着公司里的同事分蛋糕了。
你看吧,迟倦不愿意给我的,我还是能得到。
002
【喃喃自语,在黑暗里】
去归礼寺的那天,我特意穿了件白色的连衣裙,还带着小飞袖设计,很可爱,是我一直都无法涉及的领域。
可我偏要把它套上我身上,就算不适合,也要套。
我吃了“小姜朵”的红利,却一直厌恶这层身份带来的风尘感,姜朵的脸太妖冶,不像是个正经人,可我是很正经很保守的。
那天,我化了淡妆,攥着两张门票,在归礼寺前等人。
过了很久,我看到了一辆 BugattiVeyron,眨眨眼的功夫,车里就下来一人。
白衣黑裤,脖子上蜿蜒的青筋很漂亮,再往上看,那双勾人不偿命的双眸,正在往我这边看。
我呼吸有些不顺畅了。
“性张力”这个词,就是为迟倦量身打造的。
他走近后,递给我了一瓶水,然后问,“等很久了?”
我摇头,“没有。”
才一小时而已,不算什么。
爬山的路上一直都很安静,迟倦并没有同我搭腔,我亦没有自作多情的问他为什么给我打赏这么多钱。
陪他,陪尽兴了,我的任务就结束了。
只是与他同跪在蒲团上的时候,我恍惚了一瞬,像是经历了一场古时候的婚礼。
起身的刹那,我的眼眶有些酸胀,我侧过头轻轻揉了一会儿,耳旁突然传来了迟倦的声音——
“要去求根红绳么?”
我松开手,摇摇头。
寺庙里红绳最廉价,一根十元而已,承载不了我太多心愿,更何况,我一贯活得很寡淡,本来就没有什么心愿要去求。
可抬头的时候,我瞧见了迟倦眼底的红血丝。
很重,很浓,像是纠缠了许多的眷念,我仓促的低下头,不敢再看,可还是松了口,“你要是想求的话,我可以陪你。”
金主的话,还是不要反驳的好。
我乖顺的陪他求签,解签,最后又看他虔诚的买了根红绳,缠在了他自己的手腕上,与那偏白的肤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抿唇,移开了目光,看了下时间。
这次“约会”,我只给自己腾了半天的时间,毕竟直播的时长不能动,我还是要靠工资吃饭的。
过了好半晌,我看着越来越逼近的钟表,忍不住开了口,“时间不晚了,我得回去了。”
迟倦脚步一滞,生生顿住。
他匆忙的丢下一句话,“你在这里不要动,等我。”
我望着他难得慌乱的背影,心脏骤然一疼,可我不懂我在疼什么,不过仅仅相识几天而已,根本谈不上什么情情爱爱。
我把这些疼痛,都归根到最近直播吃不消的原因上。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站在原地发呆,时而看看天,时而看看地,差不多过了半刻钟,迟倦堪称狼狈的跑了过来,额前的头发潦草的被风吹乱,脖子上甚至还渗出了汗水。
可他依然很漂亮,我心底如此想着。
我听到他说,“戴上。”
低头,他手心里正静静地躺着另一根红绳。
我不知道他许了什么愿,只是礼貌的笑了笑,对他说,“不了,我不信鬼神,更何况,你这样子,姐姐会伤心的。”
我记得那天在蓝水港湾,他说过,他结婚了的。
我有道德底线,我不像姜朵那样,没自尊不自爱只知道任人践踏。
离开的时候,我模糊的听到了他说了一句话,可惜风太大,语焉不详了。
不过不重要了。
他有老婆了。
————
上次匆匆一别,我跟迟倦便再也没了联系,那个乱码的账号也从此消失在我的榜单上,果然,公子哥么,都是寡情的。
不想联系,就不联系了。
我业绩又恢复了半吊子的模样,可林檎倒是拍手叫好,约了公司一票子网红打算找个轰趴馆通宵。
我自然没什么意见,在公司里,我一向是个透明人。
只是林檎预定地点那会儿,我心跟着颤了颤。
因为他选的是焚一。
说实话,我并不抵抗焚一,也跟朋友去过几次,只是它给我的印象太差了。
焚一有个姓程的女老板,平日里爱在前台晃悠,我头一次去的时候,她就哭的梨花带雨的往我怀里钻。
天晓得,我真不认识她。
后来解释清了,知道是闹了个乌龙,这个程老板每次看我的时候,眼神都幽幽的。
有点怵得慌。
第二次去的时候,没了程老板,却多了个陆姓的少爷,我自然是听说过他跟姜朵的纠缠,于是尽量贴着墙根走,不被他发现。
我躲角落那会儿,正好看见了他小臂上的疤。
蜿蜒曲折,一看就是下过狠手的。
我啧了声,感叹这陆家公子真是个痴情种。
姜朵那样的渣女,根本配不上他这类天之骄子的,往自己身上捅刀子,值得么?
姜朵会有一丝怜悯么?
我嗤了一声,刚打算挪开视线的时候,就撞上了陆北定微冷的眸子。
我下意识想跑,却发现自己早钻进死胡同里了。
没辙,我只好刻意地笑,朝他先打了个招呼,“我叫李蝶。”
陆北定的神情变化莫测,我看不懂,也懒得去揣测,只想捏着包走。
就在我转身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他说——
“你还是回来了,你还是舍不得他。”
我脊背一僵,好脾气地解释道,“陆先生,您认错人了。我叫李蝶,蝴蝶的蝶。”
姜朵回没回来我不知道,但我是李蝶,来北漂的一个小网红而已,没那么大能耐。
这一来二往的,我便对焚一有了抵触,很少再去。
但这次,我不想让大家因为我扫兴,只好默默的忍了下来。
简单收拾了下,我还往包里塞了对墨镜,怕又偶遇姜朵的熟人,惹一身腥。
不过幸好,这次程小姐没在前台守着,陆少爷也没在吧台买醉。
我放心的找了个暗处,抿了口含酒精的饮料,望着舞池里摇曳生姿的人群。
漫天彩纸飞舞,徒增的都是虚无。
四九城是很宽容的,我打眼一瞧,十个里面九个是彩虹头,五颜六色的,绚烂极了。
在这里头,我一身 T 恤长裤,显得老土又多余。
公司里的姐姐们都说我性子太闷,连发色都闷,浑身上下没有一丁点能激起欲望的因子,跟当初的“野蝴蝶”姜朵比,差远了。
我听了这些话,也只是温和地笑。
平淡又籍籍无名的过完一生,又有什么不好,难道一定要轰轰烈烈到连死都有人拍手叫好,才叫精彩么。
我垂下头,对林檎说,“我有点困,先上楼找个房间睡了。”
那些震耳欲聋的音乐,在我这里,都成了钻入皮肤般的噬咬,疼到让我难以呼吸。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好像是两三年前,我就不大能听得来那些音乐。
在别人耳里,是刺激,是愉悦,在我这里,总是阵阵耳鸣。
我走的时候,听到有人在笑我“不合群”,笑我“装”,笑我“没那个资本,还一副公主做派。”
我抿唇。
习惯了,无所谓了。
我轻车熟路地推开了一间房,正打算躺床上睡的时候,听到了身边聒噪的电视声。
放的是烂大街的偶像剧,程厌以往很爱看,甚至还有过当演员的念头。
那时候啊,我伸出手指,把她头一推,骂道,“我把你推进焚一,不是叫你把焚一当跳板的。”
程厌顶着一双大眼睛,都快急哭了,一直摆手说自己不是那个意思。
我当然知道,她老实得很,做不出来过河拆桥的事,可我就是想逗她玩玩。
但我现在太累了,耳朵疼,浑身疼,太难受了,我想是我修复手术找的医生太差,留了后遗症吧。
电视声还是很大。
我有些受不住,蜷缩在床上,双手无力的朝着背后摆了摆,说,“程厌,声音关小点。”
就那么一句话,空气骤然间就静了下来。
我安稳的闭着眼,耳鸣的症状缓缓消失。
不知道过了多久,等我起身的时候,还眩晕地痴了一会儿,对着面前的人,半天说不出来一个字。
是迟倦。
他怎么在这儿?
我头又开始疼了。
结果还没等我问出口,他突然一手把我抱住,我下意识想推,却感到了他从胸腔里闷出来地呜咽声。
那样地沉重,侵入我的四肢百骸,我连推的力气都统统消失了。
我知道,他现在情绪很激动,或许是因为我长得像姜朵的缘故。
可这是一场梦。
我不会陪任何人玩什么替身梗,更不会自甘堕落的去成为姜朵二号。
我叫李蝶,蝴蝶的蝶。
我没推开的原因,也仅仅是因为,他抱的力气太大,我刚起床,有些低血糖而已。
我拍了拍他,礼貌的说,“迟先生,我醒了。”
你也该醒了。
松开的那刹那,他握住我的手,像是怕我随风跑了似的,眼神紧张地黏在我身上。
可有什么用,我又不是姜朵。
姜朵也活不回来了。
我腾出另一只手,一根一根的把他手指掰扯了下来,然后借力从床上下来,昂头看了他一眼,说道,“跟我来。”
我拉着他的衣袖,没有给他肌肤相抵的机会,带他走到了卫生间里,然后拧开了水龙头,当着他的面,一点一点地卸掉脸上的伪装。
姜朵的眼是上挑的,我只有画了眼线才能模仿一二,姜朵的左脸中间有颗凶痣,似妖似魔,很漂亮。
可我的那颗痣,完完全全是拿眼线笔点出来的,只要拿卸妆水一揉,就什么都没了。
你看看吧,你执着的所有证据,在我这里,全都是面具。
我目光直直地盯着迟倦,对他说,“你应该知道,我是靠姜朵的红利才走到今天的,所以关于姜朵的事情,我知道的不比你少。”
我连整,都要整成她的样子。
更何况,我的老板是林檎,关于姜朵的所有,我如数家珍。
那句程厌,真真是我的口误。
————
后来,迟倦求我,我没有理过。
那个乱码日复一日的砸钱,林檎都提醒了我几次,我照样熟视无睹。
我真没打算玩下去。
过了差不多一个月,乱码消停了,我的垃圾箱也不更新了,迟倦又消失了。
那天晚上,我砸了手机,对着支离破碎的屏幕发呆。
过了许久,垃圾箱里又冒出来一条消息,我没给他备注,却能一眼看出来是谁。
【朵朵。】
他这样叫我。
我心脏骤然一疼,钝痛的要命,颤抖着手指给他回消息。
我说,“我叫李蝶。”
后来啊,他带我去了西藏,找了个很大的别墅,听说原先是蒋鹤的地方,他给盘下来了。
那天晚上,下了场难得的大雨,雨点砸的骨头都疼,我缩在别墅里,看着钟表等他回来。
外面电闪雷鸣,我不放心,开了扇门,亮着所有的灯等他。
过了很久,差不多凌晨三四点了,我揉了下眼,才看到了从远及近的那人——
他逆着光,浑身湿透了,衣服紧紧的贴着身体,每一寸肌肉都被很好的勾勒了出来。
还是那样耀眼。
我目光往下,瞳孔紧缩,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跑了出去,冲着他骂,“你他妈是有病吗?”
这是我头一次骂人。
因为我看到了他手里攥着的红绳,更看到了他裤腿上被灌木荆棘刮出来的血痕。
他只是笑,脸色苍白的抱住我,声音沉沉的说,“上次归礼寺的你不要,我知道是我心不够诚,这次是我特意给你求的,你戴着试试。”
我双手攥着他的衣服,死死的被他裹住,像是要嵌进彼此的灵魂一样。
雨水侵蚀着我的身体,我却心甘情愿的一错再错。
我慌不择口的骂他,用尽了肮脏的词,打他也是下了狠手的,就像他当初在我心头戳刀子一样的狠。
这是我头一次看到迟倦在我面前哭,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哭起来,真丑。
在我印象里,他一直都是顶级矜贵的,从小就被人簇拥着的人,学不会狼狈。
只有我,只有我这样的,从淤泥里靠男人一步步走到今天的,才狼狈过,才痛哭流涕过,才捏着别人的衣角低声下气过。
过了许久,我说,“姜朵不会原谅你的。”
她小肚鸡肠、放不下的太多、能依靠的人也多,所以她不会。
可我是李蝶。
我会原谅你。
在你找到我之前,我就已经苦苦等了你很久了。
迟倦。
末尾:
【爱会在凌晨惦起,跳跃了时空差距】
三年前,我做完修复手术出院的时候,身边只有林檎陪着我。
那时的我看起来很惨,被火烧过的地方统统做了植皮手术,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脸倒是没毁容,只是眉骨那需要再动动。
林檎给我削了一个苹果,问道,“你还要跟他在一起么?”
我点头。
他叹了口气,对我说,“朵朵,如果要在一起,得有一个人忘掉之前的事,不然,会累的。”
“那就我来吧。”我听到了自己的声音。
打那天起,这世界上,就没有姜朵了,有的,只是一个籍籍无名的李蝶。
姜朵爱迟倦,轰轰烈烈,全城皆知。
李蝶爱迟倦,她自己知道就好了。
【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