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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光晦暗不明 当前章节:14850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12:48

秦盛看了看表,现在已经下午三点半了,从这里去认知街道需要一个小时的车程。

他望了一样温软,温软了然的点了点头,背上了一个双肩包,把枪交给了秦盛,两人打了辆出租车,往仁知街去了。

他们是四点半到认知街的,两人在冰厂外面转悠了一圈,考察了一下地形,他们从破旧的一个通风处爬了进去。

冰厂里面有人把守,四个男人,个个膀大腰圆,看上去很粗壮。要下到地下室,必须经过那道楼梯,但他们几个正聚在楼梯口那里打牌。

温软有些着急,眼看着时间到了四点四十,那些人牌打得正热,没有一个要走动的意思。

“哈哈,我有炸弹,这下你们输定了。”

“我也有,比你大!话说那个宋初都已经被关两个小时了,不会早就冻死了吧。”

“怎么可能,上头吩咐,不要冻死他,冰窖里面的温度被调到5度了。”

“周哥吩咐过,不是要你调到零下几十度的吗,你怎么敢擅自调到5度!不要命了吧。”

那人作势要站起来去把温度调低,秦盛下意识的要拔枪,温软拉住了他,解决一个好说,但这里有四个,他们赢的机率太小了。

“你才不要命了,这是林先生吩咐的,他说他只是要惩罚一下他,暂时还不需要他的命,他还有大用处。别忘记了,林先生才是大老板!”

秦盛和温软都有些惊讶,那个林先生,看来是黑龙帮老大,但他为什么不杀宋初,难道是为了引诱他们来吗。如果是这样,那刚刚给他们发短信的人势必是第三方无疑了,说不定就在黑龙帮潜伏着。

就在这时,一个人的手机铃声响了,他接了电话,“喂,什么?好的,我们马上来。”

那人放下扑克,指着两个人说,你们两个赶紧跟我去仓库那边,刚刚有人打电话过来,说那里着火了,缺人手,赶紧跟我去救火。阿豹,你待在这里看着宋初。

好,三人纷纷起身,两分钟后,就只有那个叫阿豹的男人坐在板凳上吸烟。

阿豹是个光头,上身纹着难看的纹身,一副古惑仔的模样,长得极其猥琐。但长得五大三粗,看上去有一米八,是个不好对付的。

秦盛和温软相视而笑,他们知道机会来了,也明白肯定是那个人帮助了他们,时间现在是四点五十,他们还有十分钟救宋初。

秦盛拿出那把勃朗宁,弹匣容量十三发,枪口初速三百米每秒。秦盛那把手枪的弹夹并没有装满,里面只有五颗子弹。

所以,他争取一发即中。

秦盛右手握着手枪,左手端在右手手腕处,他瞄准那个豹子的右腿骨,侧脸的线条如刀削一般冷硬,透着股男人的血腥,温软望着他的侧脸,心脏都要膨化了,尼玛太帅了,她男人又帅出新高度了。

“砰!”一声沉闷的响声,声音不太大,但也足以让所有人听见,是子弹打入骨头的声音。

那个叫豹子的男人立马拿出砍刀,他右手先捂着血流不止的腿龇牙咧嘴。然后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手立马开始摸口袋,他想要打电话,就在这时,秦盛眉眼不动安如山,又来一枪,他的右手中弹。

秦盛和温软从通风口跳出来,那个豹子才知道他们在那里,因为是高处,所以刚开始都没发现他们。

“你奶奶的,敢开枪打我,老子毙了你!”

秦盛和温软没想到那个叫豹子的男人攻击力那么强,他即使手和脚都中弹了,但拿砍刀的手依旧非常利落,速度也比得上一般人了。

温软被他那一脸凶相,吓得腿有些发软,但还是激灵的拿起了一个板凳,跑到秦盛后面去站着。

“温软,你先去救宋初,这里有我。”

温软虽然见证了秦盛厉害的枪法,但还是有点担心,但比起危在旦夕的宋初,秦盛反而更安全些,她也不矫情了,说了句,你小心,就急忙顺着楼梯口往下走。

豹子见温软下去救宋初了,讥讽的笑了笑,脸上浮现阴冷的表情。

他的砍刀顺速朝秦盛那个挥去,“哼,你别以为我好对付,我混这条道十几年了,还怕你这把枪不成!还有,你的妞恐怕命保不住了,你们以为整个冰厂就只有我一个人把守吗,真是可笑,我守的只是上面而已,下面还有更可怕的东西在那等着你们呢!”

秦盛一听脸都白了,他怎么就没想到呢,如果下面还有别人在那看守,那么温软!

他一下子慌了神,被豹子朝腿上砍了一刀,估计腿筋要断了。秦盛急忙瞄准他的腰腹,一枪过去,豹子果然倒在地上了,他没有死,但也无力反抗了。

秦盛急忙跑下楼梯,也顾不上腿上的疼痛,他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他听见两声剧烈的枪响,心脏一下子剧烈的收缩着,胸口仿佛嵌了一颗子弹。

温软没有枪,他是知道的,唯一的枪在他手上,那么中弹的是谁,是温软吗。

他全身的血液就此凝住,仿佛降到了一个冰点,感觉不到一丝热气。

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么自私,如果宋初因为他来晚了而被冻死,或许他会内疚自责一辈子,但如果他的温软,他最最喜欢的那个温软,因为他的疏忽死了,那么他直接开枪自杀。

他还剩两颗子弹,只求温软现在还活着,单凭两颗子弹,他或许对付不了豹子口中那个更可怕的角色,但他就算是死,也不会让温软收到任何伤害。

作者有话要说:  温软有没有中弹,大家觉得呢?

☆、“林清许。”

秦盛跑到地下室的时候,宋初正拿着枪瞄准了那个即将扑向温软的大狼狗,地上还两只狼狗躺在血泊里,全部都是脖子上中弹,一枪毙命,有一只甚至还在抽搐着。

秦盛没等宋初开枪,他一秒钟就对准了那只正往温软身上扑的大狼狗,也是一枪毙命,宋初回眸看他,他第一次看到秦盛身上有这么重的杀气,他裤腿上都是血迹,嘴巴抿成一条线,似凌厉的刀片。

秦盛旋风的速度跑向温软将她牢牢地抱在怀里,仿佛要嵌入皮肉骨血。

“对不起,我来晚了。”

秦盛不停的亲吻她的额头,一滴灼热的泪滴在她的脸上,温软摇了摇头,吸了一口气,“不,你没来晚,刚刚好。其实我很厉害的,你看我手里还拿着板凳呢,一条狗我能对付,三条确实有点吃力,再说了,还有宋初在呢。”

温软怎么可能不害怕,当她一下去,看到三条狼狗虎视眈眈的望着她,瞬间觉得自己变成了盘中餐,腿都软了,她正准备拿起手里的板凳去砸,宋初就有如神降。

他一身寒气,似冰雪骑士,拿着枪,收起枪落,立马就收服了两条狗,帅出新高度啊,温软想,如果不是爱上了秦盛,那么这样的宋初,绝对是她的菜啊。

温软知道秦盛很担心自己,软声安慰他,“秦盛,我真的没事。”

秦盛捧着她的脸,然后上上下下看了三圈之后才确认她确实毫发无损,这才放下心来。

倒是温软见秦盛血淋淋的腿,一下子就哭了,“你的腿怎么流了这么多的血,肯定是被那个豹子砍的,赶紧去医院看看吧。”

宋初把枪收起来,一脸冷毅,声音低沉,“我们快走吧,待会儿就有人来了。”

秦盛和温软这才想起宋初,一时小两口都歉意满满。

“宋初,你怎么出来的,肯定冻坏了吧。”温软很好奇宋初是怎么自己出来的,而且还在她即将被咬的时候英雄救美。

秦盛立马脱下外套往宋初身上盖着,“别感冒了。”

宋初也没有推辞,他把衣服穿上,哈了一口热气。“别废话了,赶紧走。”

他走在前面,露出一个孤寂的身影,似一个孤胆英雄,带着一身沧桑与冷绝。

温软扶着秦盛,急忙跟上他,温软小声地附在秦盛耳旁说,“宋初真帅,像一个冷血杀手。”

秦盛这次倒没有吃醋,他望着宋初料峭的背影,轻声说了句,“不,他不是杀手,他是警察。”

三人离开冰厂的时候,天已经有些黑了,街道上的路灯一盏盏亮起了,似璀璨的希望。

宋初打了辆车,吩咐温软带秦盛去医院把腿整治一下。

“你不一起去吗,你现在一个人很危险,要是黑龙帮再把你抓起来该怎么办?”

温软一脸担忧地问道,宋初老不跟他们一起,总是单独行动,没有一点团队意识,虽说他确实很厉害,但让他一人孤身在外,她还是不放心。

“我有我的事还没有完成。”宋初这句话是对秦盛说的,他看向秦盛,虽未说明其他事情,但他相信秦盛已经明了。

“好,你去吧,注意安全。”

秦盛没有留他,他拉着温软一起进了车,把车门关上了。车子发动后,温软朝后视镜往后看,宋初已经不见踪影,果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跟古代的游侠似的。

“你为什么不问清楚?”温软有些生气,这还是她跟秦盛谈了之后的第一次闹别扭。

秦盛握住了她的手,叹了口气,他目光望向窗外的淡薄夜色,语气有些哀伤,“宋初不想要我们知道的,必定就是我们不该知道的,他想说自然会说。”

“好吧,但是他总得告诉我,他是怎么没等我们去救,就能自己出来的吧,这个我非常好奇。”温软撅着嘴巴开始卖萌。

秦盛宠溺地刮了刮她的鼻子,眉眼熠熠生辉。

“这个我下次帮你问好了吧。”

“这还差不多。”温软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甜甜的笑开了。

出租车司机面对这对情侣有些无奈,腿都成那样了,还有功夫打情骂俏,果然爱情是最好的止疼药啊。

去医院骨科看了一下,好在只是骨折了,并没有伤到腿筋,但必须打石膏,秦盛不愿意,他认为这种关键时刻自己拖着个打石膏的腿实在太不方便了,而且很怂,一下子高冷的气质就变low了。

但在温软的软磨硬泡之下,秦盛还是不得不屈服,右腿变成了石膏腿,温软还不厚道的拍了留念照。

宋初见秦盛和温软上了车后,他打通了一个电话。

“喂,是时候出来见一面了。”

“好。”

他是唯一获得真相的人,而接电话的那个人却是当年的参与者,真相即将浮出表面,只是不知是否又是一场生死搏战。

他们约好的地点在小舟山,那是B城的一个小风景区,宋初提前半小时到了小舟山,他坐在悬崖上的一个亭子里,这里是最高点,无论谁从那条路上上来,他都能看清对方,并且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忽然他听见天空中传来轰隆隆的声音,他心里一下子了然了,对方是坐直升机直接过来的,他抬眼看着上空,直升机慢慢降落,巨大的风被卷起,吹得他衣角掀动。

宋初抬手看了一下表,刚好是他们约好的时间,一分不差,真是个守时的人。

飞机慢慢降落在平地上,巨大的螺旋桨还在煽动着,林先生一身劲装从飞机上走下来,奇怪的是,他是从驾驶座下来的,机舱里没有任何人,也就是说,他是自己一个人开着飞机过来的。

宋初脸上冒出钦佩的表情,这个社会上,向来有点名气派头的人都不会自己去当司机,林先生没想到却能自己开飞机过来,一证明了他的勇气和定力,二证明了他能力非凡。

这样一个男人,能爬到黑龙帮头目的位置,身上怎么可能不沾一滴血。他再儒雅的外表都掩不住他骨子里透出来的霸气和凌厉。

“宋初,久等了。”

林先生今天没戴眼镜,他那双狭长的细眼分外清晰,眼仁很黑,照理说人最先老的是眼睛,然而他那双眼睛非常的年轻,少了戴眼镜后的那份儒雅和睿智,反而透出另一种精明的味道。

“刚来,林先生,能否告诉我你的全名。”宋初直接开门见山,单刀直入,都没兴趣和他打太极。

林先生那个笑容极淡,淡到几乎一纵即逝,像蒙娜丽莎的微笑。

他依旧用着他那好听的嗓音缓缓开口,似泉水叮咚,又似春风浮动,“已经很多年没问过我全名了,大家一直叫我林先生,叫着叫着,我都快忘了自己的本名。”

他似乎陷入了久远的回忆,眼睛眯起来,似打盹的狐狸。

宋初没有说话,等待着他继续说,他就站在那里看着他,秋风深深,树叶沙沙作响,山下有零散的几个游人,两个男人就那样站在山顶上,似是闲聊,又似是对峙,有些庞大的直升机作为他们的背景,遮挡了一片日光。

林先生之后作思忖状,他食指点着自己微翘下巴,下巴光洁紧致,胡子理得非常干净,这样一个动作,由他做起来,竟显得异常的迷人,或许有些人就是天生的王者,他们自带光环,也许容貌普通,但那一身气度却能让万众瞩目。

他唇角微勾,之后才慢慢吐出三个字,那三个字绕着他的舌头,似是一朵半开的莲花,极美,极清狂。

“林清许。”

林清许,非常简单的三个字,组合在一起却似书香门第的公子,清清如许,他的名字和他的人极为贴切,似乎他是为了那个名字而生,又似乎那个名字是为了他而生。

他的人,他的名,其实都没有错,可错就错在,他明明是一身清骨,却入了这浊世,成了黑暗之王。

宋初心头一动,他有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和澎湃的情绪,几乎要像这个男人顶礼膜拜。

果然是他,他要找的人,终于找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宋初,记住,要活下去。”

黑龙帮一直要找的那样东西,严格来说,不是一份资料,而是一个人,二十年前警方派到黑龙帮的卧底。

然而这个卧底,在黑龙帮一待就是二十年,一个男人所有的青春与热血,全部都被耗在这里。但他终究不负使命,坐上了第一把交椅。

宋初从怀里掏出一份资料,那是林清许的警察档案,他郑重其事的把那份东西递给他,“林先生,秦天先生在那封信里说到,当初你是代替他进入黑龙帮的,赵一行高级警官派你进去当卧底,这件事只有赵警官和秦先生知道。

但赵警官和秦警官在十八年前均殉职,没有人能证明你的身份,这份档案秦先生冒死为你保留了下来,有了他,你就可以重新回归警队了。”

林清许接过档案,他脸上没有任何情绪,不见喜怒,不显山水,照理说一个人在经过这样的大起大落之后应该会很激动的,但他却异于常人,他很平静的打开了那份有些泛黄的档案。

上面有他28岁时的照片,那时候的他一脸青涩还有对正义的无限无限渴望,打击坏人是他的最爱,他记得那时候他的愿望就是成为像赵警官一样的高级警司。

现在想来,真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他如今却是最大的黑帮老大。

档案内容

姓名:林清许

出生年月日:1966.11.23

籍贯:XX

编号:001XXX

荣耀:1988年四月份从XX警校毕业,进入XXX警局,九月份缴获五十克毒品。

1989年xxxxxxxxx

1990年xxxxxxxxx

1991年xxxxxxxxx

1992年xxxxxxxxx

1993年xxxxxxxxx

1994年8月,派去黑龙帮当卧底,隶属赵一行高级警司。

上司对其评价:林清许从进警局后就一直虚心学习,屡破棘手案件。年轻有为,沉着冷静,心思缜密,非常适合当卧底。他在黑龙帮这几年屡次给我传递消息,让我获得很多有用的情报,在此嘉奖。

档案上还盖在三个大红公章,下面有赵一行的签名,墨水都已经很淡了。

林清许把档案握在手里,目光幽暗,他望向宋初,慢慢开口,“你当初就是看到这个档案,才肯上黑龙帮的车,任由他们把你关在冰窖里的吧。”

宋初摇了摇头,他眉心有些皱,似微风吹动水面荡起来的涟漪。

“就算当时没找到这份档案,我也会跟你们走。”

“哦?为什么?不怕我杀你?”他一连问出三个问句,但表情却非常轻松,带着浅浅的笑意,似一个渊博的智者。

“你不会,在我上楼的时候,你没杀我,那么以后也不会杀了。”宋初笃定的回答,他目光眺望远处的风景,一脸云淡风轻。

“说不定我当时只是想通过你找到东西,事后就会杀掉你。”

林清许掏出一根苏烟,拿烟很细长,有点像女士烟,但他抽烟点火的样子非常的醉人,带着点迷离的味道。他并没有递烟给宋初,自顾自的抽着,烟的味道很淡,有点像薄荷,清清凉凉的。

“不,你不会杀我,因为你不屑,如果你想杀我,就不会下车见我,你不喜欢看到血腥,所以但凡要杀我,你必定会坐在车里,随便一个指派,我就命丧当场了。”

宋初观察到山下有一群人在往山上走,全部都是男人,有一百来个,非常庞大的队伍。他们提着刀,刀面在太阳的照射下,亮得刺眼,宋初没有做任何反应,只是那样淡漠的看着。

“呵,你倒是个心思缜密的人,不过为什么要把档案交给我,你就不怕我在黑道待了二十年,坐上这么高的位置,开始贪恋权势了吗,你留在身上,说不定还是道保命符,但你交给了我,我就可以杀人灭口,随时要你的命。”

林清许用眼角扫了一眼半山腰上的那一队人马,不用二十分钟,他们就可以走到山顶,杀宋初易如反掌,当然杀他也易如反掌。

宋初双手插袋,他仰着脖子看蔚蓝的天空,干净得没有一丝杂质。他叹了一口气,语调颇为伤感。

“林先生,如果我说,这次我没有用任何推理,也没有找任何证据,只是单凭直觉做事,你会不会笑我。

直觉告诉我,你非常厌恶你现在的生活,你想回归警队想了二十年,如果没猜错的话,你的人物还没有完成。

哪怕你现在手里有档案,你也无法就这样回去,因为黑龙帮还没有解散。

这个组织还在运作一天,你就不得不继续干下去,哪怕当年,你师傅,你兄弟全死了,你也不能就那样放弃。

你把前任老大吴青送进监狱,但斩草要除根,他的余孽旁支还在,所以你不得不继续留在那里,只有位置爬到最高,你才可以看清一切,掌握一切证据。”

林清许这次又笑了,与之前那些淡薄的笑不一样,这次他笑得非常苦涩,那是一种经过漫长无尽岁月终于快要熬到尽头的心酸,那是一段苦涩难言的秘密终于能与人诉说的欣慰,那也是长达二十年的重担马上就可以卸下来的悲痛。

那个身上始终带着点点光芒的男人,极慢的开口,“宋初,你愿意听我讲一讲我的故事吗,大体和你说的差不多,但我真的很想跟一个人说说,我想再不说,我这一辈都快要被这些东西给压垮了。”

“你说,我听着。”

宋初点了点头,那群人已经快走到山顶了,他们只有不到十分钟,但他想,林清许的二十年,只为换着十分钟,心酸得令人掉泪。

林清许背靠在柱子上,他的样子很慵懒,似乎陷入了久远的回忆。

“我22岁当上了警察,那时候一腔热血,想要大干一番天地,我结识了秦天,他是我师兄,非常有血性的一个男人,英俊痴情,我记得他的妻子非常的美丽,我很羡慕,他还有个儿子叫秦盛,其实秦盛很小的时候,我抱过他,但他忘了,对于秦盛,我是非常愧疚的。

当初吴青(前任黑龙帮头目)察觉到黑龙帮里有卧底时,然后他开始大清查,每个人他都怀疑,有一次我们去云南交易一匹军火,我给赵警司告了密,当时他是派秦天和我接头的,后来我们被人发现了,秦天为掩饰我的踪迹,暴露了行踪,他还中了弹,当年他回去修养,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

当年赵警司在另一个任务中殉职,于是全世界知道我身份的人就只有秦天了,吴青这个人非常厉害,他之后竟然查到了秦天,他设法找到了秦天,严刑逼问下,知道卧底的资料在秦盛那里。

但当时他急于去缅甸,就把找出卧底的任务交给了我还有周南天。之后我们抓了秦盛,一直虐待他,秦盛是个很好的孩子,他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说,我想秦天就是怕黑龙帮把他一家老小全抓过去,所以才只说出秦盛一个人的名字,秦盛这孩子受苦了。

周南天非常好女色,要是当初被抓的是嫂子,后果不堪设想,为了救秦盛,我把卧底的事嫁祸给帮派另一个人,好在秦盛最后逃了一劫。

再之后我想方设法把吴青送到了监狱,但黑龙帮势力真的很大,一个头目进去了,其他人争锋想要当老大,黑龙帮依旧横行霸道。

于是我想方设法做了老大,周南天记恨于我,但他忌惮于我的势力,一直虎视眈眈不敢轻举妄动。直到前阵子,牢里放出来一个人,他告诉了周南天当初那个人是被冤枉的,卧底一直都在,于是他就背着我自作主张找上了秦盛。

我不能光明正大的救你们,一旦我出手阻拦,他定会怀疑。但昨天你们逃走,仓库失火的事,他现在已经知道是我干的了,你看下面大批人马,全都是个个堂会的堂主和头目,无非是被他请来,一起诛杀我这个卧底。

黑社会就是这样,不是我砍死你,就是你砍死我,打打杀杀,无止境的犯罪。他们所有的犯罪证据我都把它放在你家里了,记得到时候拿着这些东西上法庭。”

听他说完这些,宋初心头一滞,像被谁刺了一下,听林清许的意思,再清楚不过,他没打算逃,他打算死。

宋初眼看着他们就要上来了,他掏出手里的枪,正色望着林清许,声音有些不安“林先生,你打算就这样死吗,你的档案已经找到了,证据你也有了,为什么不跟我一起走。”

林清许摇了摇头,他把烟蒂放在地上,轻轻用脚尖碾灭。橘色的火花一下子熄掉,似他猝然停歇的一生。

“我真的累了,长达二十年,一个人的孤军奋战,这些年,没有一个警察找到我,我像是一个被抛弃的人,甚至连赵警司和秦天的葬礼都不能去。

逃不掉的,从我进入黑龙帮那一天开始,我就逃不掉了,他们要杀的是我,就算我能逃到哪去,逃到天涯海角都会被追杀。

我已经四十八岁了,半截身子已经入了土,就算是重新再当警察,我也当不了几年就退休了,再说了,我早就没有资格再当警察了,我满手都是鲜血,自己的,别人的,一身罪孽。

宋初你听着,你要活下去,代替我那份好好活下去,帮我和秦盛还有嫂子说句抱歉。”

宋初摇了摇头,他一定要救林清许,就算只是逃得了一时,也要逃,活得了一时,也要活。

“不,你有直升机,我们一起走。”

宋初指着直升机说,他已经听到大批人马赶到的脚步声了,宋初急忙去拉林清许的手,但林清许甩开了他的手,他身手非常的好,比宋初还要好不知道多少倍,身姿矫健得不像快五十岁的人,林清许将手里的那份警察档案交给宋初。

“宋初,记住,要活下去。”

他的眼睛亮如昼日,笑容和蔚蓝的天空一样纯静,明明已经是四十八岁的人了,帅气得一塌糊涂,周南天赶到的时候,林清许回头望了众人一眼,那一眼有太多情绪,叙述他这一生的传奇。

林清许就在众人的注目下,把宋初退下了悬崖,宋初手里拿着的正是那份档案,他的档案拽得紧紧地,哪怕是在坠落悬崖的那一刻,他都没有想过要放手。

因为他知道,他手里拿着的一是单纯的一张纸,而是一个男人的一生,他的清白,他的青春,他的爱,他的恨。

宋初最后看到的是林清许美如神祉的笑容,记忆中他那张浅笑的脸,在阳光中熠熠生辉,随着他按下那一声按钮,变成了碎片。

宋初眼底滑过一滴泪,消散在风中,不见痕迹,人生第一次直面这样惨烈的悲剧,他心里从此多了道疤。

作者有话要说:  在我眼里,林清许才是本文最帅的男人啊,被他秒杀了。

秦盛正提着刀来砍我,宋初给了我一个赞许的眼光。

☆、“B市小舟山爆炸惨案,死亡人数高达81人,重伤17人,失

秦盛还在病房里吊着腿,他腿打着石膏,温软为了防止他乱动,把他的腿架在吊环上。

自从宋初那天跟他们告别会,这已经过了三天了,没有一个消息。他有些烦躁的看着窗外,屋外阳光一片大好,不少病人在花园里走动。

“温软出去买个水果怎么这半天,不会是被抓了吧。”秦盛皱着眉,心里有隐隐地担忧,他正准备把腿放下了,跳着去找她,温软就进来了。

秦盛看着她两手空空,只拿着一份报纸,撅着嘴巴有些生气,“水果呢,我第一爱吃的荔枝呢,第二爱吃的水蜜桃呢,就算都没有,也好歹有个苹果吧。”

温软脸色发白,跟医院的墙有得一拼,她紧抓着那份报纸,手还抖着,尽量不让自己哭出来。

她本想瞒着他,但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宋初的死,他有权利知道。

秦盛见温软脸色不对,双眼通红,一时有些慌,他两只手紧紧地拽着雪白的床单,额角渗出丝丝密汗。

他哆哆嗦嗦的开口,声音有些哽咽,“是谁出事了,我妈还是宋初?”

这个世上,对他而言,最重要的不过三个人,一个碧沉,一个温软,一个宋初。

他们分别代表着他的亲情爱情和友情,割一不可。

温软没有立刻回答,她把报纸藏在身后,看着他这副要吃人的表情,她难过得心似被谁剜了一刀。

她眉眼一片哀色,声音颓唐,“秦盛,你别这样,你先冷静下来,我再跟你好好说。”

秦盛立马抽出那条打了石膏的腿,他单腿跳下床,三步两步走到温软面前,伸出手找她要报纸。

“温软,我现在没法冷静,不管是谁死了,我都必须要知道。”他哑着嗓子,似被烟熏过一样,双眼红得似兔子,像一个一碰就碎的水晶娃娃。

温软流着泪剧烈的摇了摇头,她紧压着牙关,不让自己哭出来。两人四目相对,秦盛抬头一阵哀嚎,似鹤鸣,似辕啸,他眼睛红得滴血,艰难的从温软手里拿过报纸。

新闻头条,非常大的一个篇幅,“B市小舟山爆炸惨案,死亡人数高达81人,重伤17人,失踪7人。”

下面还附带了照片,打了马赛克,但依然能从报纸上看现场的血肉模糊,死亡名单里面清楚的写着一个人的名字,小小的两个字,还没小拇指指甲盖大,铅字印刷着“宋初”两个小字。

秦盛如遭雷击,一下子全部的感觉失灵,他听不见也看不见,只知道温软在拼命的摇晃着他说些什么,但他没办法回应她。

他眼里呈现宋初的那张脸,记忆中他总是浅笑着,他眼窝有点深,看人的眼神很专注,和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能和他一样嫌弃那个孩子不讲卫生。

他想起宋初当初抛得那枚硬币,是不是从一开始,他就做好了牺牲的准备。如果时空倒流,他一定不会去跟宋初结识,他想,这样他就不会成为他的朋友,也就不会死,至少现在还在某个地方好好的活着。

秦盛做了很长的一个梦,梦里他爸爸秦天没有死,他也不曾被人绑架过,一家人和乐美满。他在大学里结识了一个叫宋初的男子,他像一个大哥哥一样照顾他。后来他娶了一个叫温软的好姑娘,宋初也娶了他爱的人,两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了一辈子。

然而是梦总会有要醒的那一天,秦盛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晚上,入目即是白色的天花板,空气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

温软伏在他的床边,手握着他的手,眼睛肿得像个核桃,她眉心拧成一个川字,连睡觉都心事重重,一脸哀伤。

秦盛抬手去擦她眼角的泪珠,温软这些日子跟着他憔悴了不少,现在回想,好像自从他们认识开始,她一直被他奴役着,奔波劳累,疲于奔命,和他在一起后,又开始东躲西藏,亡命天涯,今天死的是宋初,明天死的会不会就是温软了呢。

宋初,一想起宋初,他胸口就闷得发疼,像被谁打了一拳。

温软察觉到有人在摸她的脸,迷糊间睁开了眼睛,她见秦盛已经醒了,差点喜极而泣,他昏迷了一天了,中途不断地说梦话,他时而喊着宋初的名字,又时而喊着她的名字。

她看着他陷入魔怔,自己却无法帮他,真的很心疼。

“秦盛,你好些了吗?有没有哪里不舒服?”温软握着他的手,神情很紧张,她眉里眼里都是他,专注而温情。

“温软,今天几号了?”秦盛抬眼望着窗外迷离的夜色,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啊,21号,怎么了?”温软一脸疑惑,也随之望向窗外。

“21号了,宋初今天的生日呢,可我没办法跟他说生日快乐,真的没办法说出口。”

秦盛身子有些颤抖,一滴泪从眼角慢慢滑下来,顺着他白皙的脸滴落到他简洁的下巴曲线上。

温软将头埋在秦盛的怀里,开始小声的啜泣,像一只小猫一样,哭得断断续续,却挠得人心疼。

“秦盛,你一定要振作起来,碧沉姐还等着我们去接她呢,还有,还有警方那边我们必须去认尸,宋初的父母都在国外,暂时联系不上。”

秦盛一阵剧烈的咳嗽,咳得肺都要出来了,他摸着温软的脸,非常的难过,眼里都是破碎的星光。

“温软,我们明天一早就去警察局,宋初还在等着我们,我们得去接他回家。还有我想最后再确认一下他的尸骨,我不相信他就这样死了,我都还活着,他怎么可以死。”

温软点了点头,抽噎了一下,附和着回答,“好,我们一早就去,你现在好好休息,饿不饿,我去给你买点吃的。”

“我不饿,对了,我记得你妈妈应该今天就回来了吧,你有没有去接她。”

秦盛想起了温软妈妈去云南一周游的事,他开始担心未来的丈母娘大人是否安好。

“我今早已经去接她了,她这些天过得很好,现在在家里休息,我跟她说了谈了男朋友的事,她挺高兴的,知道我来你这,本来想一起过来看看你,被我拦住了。”

温软有些诧异秦盛竟然还记得这件事,说不感动是假的,今天去接妈妈的时候,只说男朋友病了,在医院里需要照顾,她心情好,也就没有责怪她夜不归宿的事,还想着煲点汤送过来。

“跟阿姨说一下,等事情处理好之后,我去登门拜访。”

秦盛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声音很温切,他这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他将来是要迎娶温软的,婚前肯定必须要得到丈母娘的首肯。

温软没做他想,点了点头,难过的心情一下子缓和了不少。她还是坚持下楼去买点粥给秦盛吃,毕竟一天没吃东西了,还是得吃点。

温软走后,秦盛再次拿起昨天那张报纸,报纸估计被温软翻过很多遍,上面都起毛边了,秦盛仔细的翻阅。

发现一条重要消息,死的那些人全部都是黑龙帮的人,都是个个堂会上的一把手二把手。

里面标出两个重要人物,一个是林清许,另一个是周南天,黑龙帮的一把手和二把手。

这两个人一死,也就意味着黑龙帮群龙无首,个个堂会的堂主也都死伤不少,黑龙帮东山再起非常的困难,这个帮会现在应该乱成一锅粥了,相信不久就会解散,剩下的都是一帮乌合之众,难成气候。

这次爆炸案,上面写着是有人蓄意在小舟山埋下了很多炸弹,相信是蓄意谋杀,秦盛心里一顿,不会是宋初安排跟他们同归于尽吧,仔细想了想又觉得不可能。

他脑袋越来越乱,觉得这件事肯定还有蹊跷,现在还不是悲伤的时候,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宋初的尸首他还没见到,不应该这样大乱阵脚。

温软回来后,秦盛跟她说出了心里的疑问,温软大喜,坚信宋初应该还没死,至于为什么,她的回答是,因为他不是甘心就这样死去的,他还有未了的心愿。秦盛问她是什么心愿,她又故作神秘不肯说。

作者有话要说:  

☆、“我无法确认他的死亡,也无法确认他的存活。”

第二天,温软和秦盛一大早就往公安局里赶,秦盛单手拄着拐杖,走得有些艰难,但即便是这样,他帅气依旧,本来平日里长得挺萌的的一个人,但一旦认真沉寂下来后,你反倒首先注意到的是他的盛世姿容,而后才是他的萌感。

温软见有不少女警察盯着秦盛看,急忙贴着秦盛,一副这颗好白菜已经被我拱了的得瑟表情。她轻轻附耳对着秦盛说,“都成半个残废了,怎么还这么会招蜂引蝶!”

秦盛挑眉扫了一眼偷看他的女警,十分严肃的回答,“你说她们不会垂涎宋初的尸体吧。”

温软绝倒,气氛被两人这样一缓和之后,心情也就没那么沉重紧张了。

他们跟警察说明了来意,警察指着休息厅一厅的人,神色肃穆的说,“那些都是尸首的家属,都是来认尸的,但是没办法,大多数尸体都面目全非了,有些甚至都只能找到残肢,很少有完整的尸身,所以你们要做好心理准备。刚刚有一对父母只能找到孩子的一只手,妈妈已经休克送到医院去了,你们要有心理准备。”

温软明显的感觉到秦盛握着她的那只手抖了一下,凉汗从手心里丝丝冒出来,像眼泪一样。

温软有力的回握着秦盛的手,安慰性的望着秦盛,秦盛眼里有极具汹涌的漩涡,深不可测,温软试探性的问,“秦盛,我们还看吗?”

秦盛坚毅的点了点头,看,怎能不看,就算宋初只剩下一根手指头,他也得把他找出来。

那警察领着他们去了停尸间,一进门温软就闻到浓稠的血腥味,她没忍住捂着嘴巴就跑了出去。

秦盛担忧的跟上去,见她吐了,递给她一瓶水,拍了拍她的脊背,眉眼冷寂似残灰。

“温软,你就待在外面吧,我去看就好,这种场景,你们女孩子都会怕的。”

温软没有坚持,毕竟她这是生理反应,没办法控制,要是硬着头皮逞强,到里面去之后再吐出来,这是对死者的大不敬。

秦盛把她安顿好之后,自己一个人进去了,密封袋把尸体的残骸都一包包装好,他一个个打开去看,里面血肉模糊,从这根本就认不出来谁是谁。

法医在旁边说,得靠血迹和DNA判断,但这次人数太多,估计至少还得等上半个月才能出来结果。

总共有几十个袋子,秦盛一个个打开,每一块残骸他都看得非常仔细,那么怕腐肉的他,现在却没了任何恐惧,因为他知道,他看到的不是一块块肉,其中可能有他最好的朋友。

一个小时后,他没有在里面找到宋初,其实他能认出的只有宋初的脸而已,那么多破碎残骸,就算真的有宋初在里面,他也没办法认出来。

他这么做,只不过是心不甘,他仅凭这自己那点直觉猜测宋初不在里面,他不甘心,更不愿意相信,那么高贵儒雅的宋初会混在这一堆堆残骸里,等着人去辨认。

他想,宋初就算是死,也必须体面地去死。

秦盛出了停尸间,温软急忙跑过来,她满脸都是紧张的神色,她怕听到结果,又渴望知道结果。

“怎么样,他在里面吗?”

温软最后还是忍不住问了,这段时间,她一个人待在外面想了很多,全部都是宋初的种种,记忆里宋初是个高深莫测的人,感情非常的内敛,以至于他能隐忍爱一个人爱了十八年而不露馅。

她在想,一个人一生之中有多少个十八年,粗粗算来大约也就四个十八年,而宋初要是现在死了,他才三十四岁,人生两个十八年都不到,但他却用了一半的生命在爱碧沉。

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从十六岁爱到三十四岁,他把最好的年纪交付给了一段没有结果的感情。

这段感情,还未开始,就已经鲜血淋漓。

宋初从一开始就告诉了她这个秘密,是不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已经做好奔赴死亡的打算。

他就是怕自己哪天突然死了,碧沉连知道这件事的契机都没有。

他果然每一步都算得极稳,不出任何偏差,他帮碧沉护住了秦盛的命,却没办法护住自己的命。

温软心想,用痴情两个字都配不上宋初的那段感情。

秦盛摇了摇头,他闭上眼深吸一口气,眼里浮现宋初的面容。

他眸色暗沉,声音沧桑,“找不到他,但现场确实有他的血迹,我不相信他已经死了。”

温软拉着秦盛的手,将脸埋在他手心里,眼泪一滴一滴砸落下来。

她喃喃的回答,“我们去接碧沉姐好不好,她有权利知道这件事情。”

她和秦盛始终说不相信宋初死了,但却没有一个能有勇气坚信他还活着,是啊,倘若还活着,为什么不来找他们。

黑龙帮已经危险不到他们了,为什么他还不现身,如果还活着,那么他在哪,身处何方,有没有想过这里还有人在等他。

秦盛和温软按照宋初给的那个地址,找到了碧沉,他们找到碧沉的时候,碧沉正在给雪糕洗澡,看得出来她过得很好,小小的出租屋被她打扫得干净整洁。

衣帽架上还挂着一件宋初的衣服,似乎他未曾走远。

秦盛见母亲一切都好,心里又漫过一阵愧疚,本该是他的责任,但宋初却把她照顾得这样好,这么久不见反而更年轻了,秦盛哑着嗓子喊了一句妈。

温软也跟着喊了一句碧沉姐,她看着碧沉貌美如花的脸,无可抑制的为宋初感到难过,她这次把那个箱子一起带来了,按宋初的说法,他不在了,箱子要交给碧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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