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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归宿
作者:薄雨微晴
文案
他享受过的温暖不算多,世人的鄙夷和讥讽,他早已不在意,只是难得有她愿意把他当作一个正常的人,像寻常人家的妻子那般,把他当作她的天,尊敬他,仰慕他,就算她是一个骗子,他也认了,而他,唯恐她不骗他一辈子。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人说这就是你的家,让她有了归属感,那个愿意舍身护她的人,给她撑起了一片天。
谁是谁的归宿?
本文慢热+小温馨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未来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明轩;余佩 ┃ 配角:张及之;捧砚;巧儿 ┃ 其它:穿越;架空;言情
☆、穿越
凌笑醒来的时候口干舌燥,全身发软,这是在床上躺了很久的身体该有的反应,但是为什么就是觉得哪里怪怪的呢,动了一下腿,艰难的翻了身,觉得身体都不像是自己的了,躺了一天一夜,该起来收拾收拾自己,明天又要上班了。
闭着眼睛在枕头下摸手机,摸来摸去都没有,觉得床有点奇怪,自己的床明明柔软舒适,可是手的触感却是薄薄的棉絮,硬硬的床铺,凌笑猛地睁开眼,入目的不是自己熟悉的白白的墙壁和天花板,也没有躺在自己熟悉的像狗窝一样的小床上,现在自己躺的床很大很硬,薄薄的棉絮盖着也不冷,床单被套颜色绚丽,绝对不是自己的粉粉嫩嫩的小熊四件套,房间四壁都是木质的,在正对面开了窗户,窗扇半开,有阳光从外面打进来,清澈明亮,房间不大,全部都是木制的家具,透着一股子古色古香的气味。
凌笑不知道自己在哪,今天是周末,她从昨天开始有点发烧,没有太在意,只躺在床上休息,但是明天要上班,如果回不去怎么跟主管请假,刚毕业的她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工资低得勉强够生活费和房租,但是作为应届毕业生,经验比工资重要,等有了经验了就炒了老板,再换个工资高的工作,只是她现在还在实习期,还没有跟公司叫板的能力,只有先默默忍着了。
伸出手来揉了揉眼睛,终于发现不对的地方,躺的地方不对就算了,这手,十指纤细修长,手上连个疤痕都没有,但是凌笑的手要大很多,手指没这么细也没这么长,手上还有个疤,小时候被水烫的,她是农村的孩子,家里的事大部分都要做,碰一下磕一下是常事。一种很诡异的想法浮现在心头,她挣扎着起来,穿上鞋,再打量了一下自己,还是女子的身材,只是不知道还是不是自己的身体了,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穿越吧。
慢慢的走到门口,刚要开门,门就被推开了,进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手里拿着一个碗,碗里装着黑乎乎的东西,他高高瘦瘦的个子,脸色苍白,面上沉沉的,眼神阴冷的直盯着看她,凌笑嘴角扯出个笑,本来想打声招呼,看到他这个样子,只好识相的瘪了下去,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呢,少说为妙。
少年根本没有看她,直接跨过她向前面走去,这时她才发现,他走路有点跛,他把碗放在屋中间的桌上,转过头看着她,“你现在又想耍什么花样?”
凌笑觉得自己很无辜,貌似她现在是穿越了,而且穿的这个原主不受待见,从眼前这个不怎么友好的眼光中就可以知道,两人绝对气场不和,现在怎么办,装失忆?又会被认为是耍花样吧?不装?怎么对付眼前的人?
面对眼前这个不怎么友好的叛逆少年,凌笑觉得自己还是不要装失忆的好,目前敌暗我明,还是不要把自己全部暴露出来,只用很讥讽的语气说:“我现在这副样子,还能耍什么花样?”的确,她现在浑身无力,行动似弱柳扶风,想要做什么,还真是挺难为她。
“哼,还不是你自找的,你要是安分点,也不会生出这些事端。”少年向门外走去,“既然能起床了,就把药喝了自己出来吃早饭,没有人会给再给你送的。”
原来他还会送饭过来,也没有那么坏嘛,虽然目前还不知道他们俩的关系,但是能轻易进女子卧室的,想来也不过是夫妻或是兄妹了。
夫妻?!凌笑觉得有点雷,应该不会吧,她倒不是没谈过恋爱,最后却因为各种原因分了,现在一个人单身了好久,但是不代表说谈过恋爱就能接受直接过渡到结婚去,她摇摇头,不对不对,应该是兄妹,宝哥哥那么大了不也经常和姐姐妹妹们一起厮混么?只是这个哥哥不怎么待见自己罢了,凌笑安慰着自己,走过去拿起碗喝药,真苦。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衣服,不像是能穿出去的,打开衣柜,里面各种各样颜色深深浅浅的衣服,看不出来原主以前到底有个什么穿衣风格,找了件颜色亮花纹简单的换上,颇费了一番功夫,更伤头脑筋的是那一头长发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松松散散的披在后面,用头绳随便系了一下,发髻什么的太高难度了,实在是不会。
拿着碗走出去,站在院子中间,四处打量了一下,这是标准的古代四合院似的建筑,两边有厢房,前面应该就是正厅了,用餐的话,去哪儿呢?正想着,就见厢房旁边站着一个老婆婆,见她站在那四处看,连忙招呼:“夫人,用饭了。”
夫人?!凌笑转头看看,旁边没人,确定是在叫自己,顿时觉得天雷滚滚,雷真的劈下来了,里焦外嫩。
按捺不住内心的震惊,脸上表情很是怪异的她直往房间里去,没有看到赵家的脸上责怪的表情,赵家的是家里的老仆人了,对待主子忠心得很,但是林家也不曾亏待她。
屋中的桌上,少年面对着她,坐在主位上,看她怪异的头发,微微皱眉。
前面已经摆好了饭菜,她径直走过去坐下,躺了这么久,早就觉得饿了,等前面的少年,哦,不,应该说是男人,现在他是一家之主了,拿起了筷,她才开动。
凌笑吃得很慢,躺久了有点饿,但是面前的男人吃得很斯文,连碗筷的碰撞声都没有,气氛有点诡异,至少在凌笑看来是这样,好不容易吃完了饭,男人撂了句:“以后你给我安安分分的在屋子里养身体,等你哪天好了再出来,要是再出什么幺蛾子,这辈子就别想出去了。”
要是这句话真的管用,也不会一直闹到现在了,没有哪个女子愿意跟着这样一个废人,她可以理解她的不甘,但是理解是一回事,怎么做却又是另外一回事,男人的尊严,让他不能放任她嫁给了自己,还想着别的男人,想到这件里,他眼神又冷了几分。
似乎情况不妙啊,这是要囚禁的意思,而且还是一辈子?凌笑琢磨着,要不要向老婆婆打听一下,这时赵家的已经进来收拾了,看着她欲言又止,凌笑对她笑了笑,好像受到了鼓励,终于把话说出来:“我说夫人,就算你再念着那个男人,你已经嫁过来这么久了,不该有的念想早该断了,老爷是你的丈夫,是你的天,你以后要仰仗他过活,你怎么就想不明白?”
凌笑被这句话震着了,什么情况?红杏出墙?老仆人见她没说话,只当她听进去了,再接再厉的说道:“就算你真的被老爷休了,可那张家公子已经娶了妻了,他怎么会休了妻子再娶你这个已经嫁过人的妇人,你家中父母如何接受一个被休回来的女儿?”
被休?然后当小三?去破坏别人的家庭?凌笑现在已经不知道怎么回答了,这几句话给她的信息量太大,她一时还反应不过来,老仆人看她失魂落魄的样子,以为她是终于听进去了,心里还期望着他家老爷以后会好过一点,谁家娶妻不是娶了个贤内助,以夫为天,相夫教子,到了少爷这儿,就什么都由着她,哪有半点为人妇的自觉。
他家少爷,现在应该称老爷了,林明轩林公子,用完饭后去了书房,开始处理家中事务,他家算是地主小康之家,他是家中唯一嫡子,继承了大部分财产,在未分家前,也算当地的大户,千亩良田,把田租出去,靠收租也能过得富足,林明轩父母感情极好,两人青梅竹马长大,家庭条件也差不多,就有两家长辈做主凑成一对,婚后两人相敬如宾,倒也过得甜蜜,只是过了多年也没有消息,眼看丈夫过了而立还后继无人,他母亲不得不替他张罗着娶了一房小妾,小妾倒是争气,第二年便有了孩子,还是个男孩,如此家中有了香火,他母亲才安心,只是心里也盼着能有个自己的孩子,终于又过了几年,有了林明轩,此时林父已届不惑,算是老来得子,母亲林罗氏也成了高龄产妇,在生产林明轩时难产,撒手人寰,林父悲恸至极,想随妻子而去,看着襁褓中的幼子,终是不舍,勉力抚养他长大,只是不再有心思去管理其他事情,家道渐渐下滑,等林明轩到了快到弱冠之时,却是再也支撑不住,替两个孩子安排了亲事,分了家,追随亡妻而去了。
当初分家,分了一小部分田产和一处房产给庶长子林明清,他先成亲,也把他姨娘接到他家中去,林明轩分有家中祖宅,和大部分田产,这田产虽也不多了,但现在家中人口更少,只两个主人和些许浆洗打扫的老仆,到也够一家子的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开坑,坑品保证,欢迎捧场~
☆、面谈
凌笑回到卧室,只觉得一口去在心头喘不过来,原主的所作所为太出乎意料,都超出她能掌控的范围了,现在要先想好怎么办,以后怎么走,现在她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朝代,开放程度怎么样,要是像宋朝那样的朝代,什么也别想了,现在肯定不能再闹着要回去,要是说出去是为了找别的男人,说不定会被浸猪笼呢,还是先走一步算一步吧,不管还能不能回去,都要先和饭票搞好关系。
理清了思绪,现在要做的就是和她名义上也是实质上的丈夫搞好关系了,但是看那男人看她的样子,眼神犀利阴冷,脸上乌云滚滚,估计比万里长征还难,也是,都快被戴绿帽子了,要是再没点表示,她就该担忧了。
现在还是上午,凌笑却只能躺在床上养身体,她想不通自己到底是怎么穿过来的,她既没什么通灵的古玉,也没有被雷劈出现灵魂时空扭曲的情况,难不成是是发烧把自己给烧死了,原主也这么翘的,但是在发烧之前也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只是可怜家中的老爸老妈,辛辛苦苦养她这么大,刚毕业还没来得及报答他们,就发生这种事,只求他们不要太伤心,以后他们就只有弟弟一个孩子了,又想着自己一人孤身在异世,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以后也不知道要怎么孤苦伶仃了,越想越凄凉,最后埋进被窝里,默默的流着眼泪,到后来竟然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是下午,感觉身体好了很多,既然想要了要怎么做,凌笑也不犹豫,直接问了老仆人,得知林明轩在书房,就直接往书房去,穿过跨院左转,旁边就是了,只是在刚要进去的时候,从里面出来一个四十多岁的青年男人,见到是她,立即拦着:“夫人,这里是书房,请移步。”
里面传来林明轩清冷的声音:“管家,让她进来。”
“夫人请。”
原来是管家,凌笑在心里记下了人,穿越之后既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也没有装失忆认不得人,现在两眼一抹黑,一切都只能小心应付,慢慢熟悉。
书房门口放着一架屏风,上面是古代的山水画,但是凌笑是个不懂欣赏的俗人,只能勉强认得出画了些什么,真正说到意境却不看不懂了,转过屏风,后面有一个书桌,林明轩端坐在那,皱着眉头看着她,像是有迎来了一个大麻烦,书桌前面摆着几本书,具体内容不知,后面是一个小型的书架,只有半架子书。书房布置得及其简单,除了一张塌,一些装饰,再没有别的东西了,看得出来是个很自律的人。
林明轩看着她四处打量,眉头不觉又皱了几分,就在他耐心快用完了时候,面前的女人终于转过头来对着他:“我想和你谈谈。”开门见山,直接说明来意。
他们有什么好谈的,林明轩正揣摩这句话的意思,忽然发现面前的人哪里不一样了,对了,没有像以前那样一见面就大吵大闹着要回去,没有再穿五颜六色的衣服,连脂粉都洗去了,但是由于刚睡醒的缘故,脸蛋粉粉嫩嫩的,白里透红,比抹了胭脂还好看,简单的衣服衬得整个人都很清爽,轻快明亮了许多,难道这次是想清楚了,想要彻彻底底的和他断了,就算是被休也不要紧,也要去找那个什么张公子么?也是,留在他这个废人身边能有什么好的?
看着这样的他,林明轩觉得挽留的话难以说出口,以前从来没有仔细打量过,只觉得她是有几分颜色,但是现在这无意间透露出来的风情,却让他觉得自己有点配不上她了,她的眼神干净明亮,像溪水一样澄澈,让他觉得自己内心的那些龌蹉的想法无处遁形,罢了,这次她要走,就让她走吧,本就不该把她强留在身边的。
“你想谈什么?”
“我以后不闹了,好好跟你过,之前是我糊涂,现在想明白了,既然进了你家门,以后会恪守为□□的责任,那个什么张公子王公子的,我都不认得了。”要不是为了小命着想,用得着这样低声下气吗,凌笑一口气憋在心里,来不来去不去,硬的不行,只能用软的。
林明轩定定的看着她,似乎是在考虑这句话的真实度,一个像疯子一样的女人突然就变正常了,谁都会怀疑,他家夫人虽然没疯,但是像疯子一样不懂人事。
“你想好了,如果你现在要走,我给你写休书,放你去找你的张公子?”桌下的手用力握紧,手背上露出几条青筋,面上却显得很淡然,就算自己的腿废了,自尊却还没废,留这样一个心不在自己身上的女人在身边,总以为时间久了会慢慢的有感情,谁知道越闹越厉害。
“嗯,我想好了,但是过去的事情一笔勾销,我知道我以前做了些出格的事情,但是现在我悔过了,你不能拿以前的事情来判断我以后做的事。”凌笑总是有几分心虚的,谁知道原主以前做了什么,如果等她名义上的丈夫想秋后算账的时候,自己岂不是很亏,但是又不能说不是自己做的,冤死了。
“你听好了,我再说一遍,如果你现在想走,我马上让管家送你出去,这次不走,以后无论什么情况你都别想走了。”话虽说得咬牙切齿,却有一丝恳求的意味以及不易察觉的希冀。
“我想得很清楚,你也要答应我的条件。”现在自然是不能走的,但是真正想走的时候,就不是你能留得住的了,凌笑心里算盘打得噼里啪啦,但是未来终究是不可预料的。
既然他的夫人想改邪归正了,也要给个机会不是。晚饭后,凌笑回了卧室,林明轩自己去了书房,只是今晚他注定要失眠了。
父亲过世,他要为父亲守孝三年,这三年内不得有房事,当初是在父亲过世后百日内娶了余氏阿佩,也就是现在的凌笑,但是他那时悲伤过度,加上余氏又哭闹不休,也就没有和她圆房,后来父亲安葬后,余氏吵闹不休样子,心思也淡了,所以他才想着余氏还是清白的身子,既然他不愿跟着自己,就放他出去,只是现在她居然安分下来,想要老老实实的和自己过日子了,这让林明轩有些意外,自己也没什么好图的,人已经是废人了,家财也不算多,盛世清明,他的这点家产只能说不愁吃喝,但是真要说道富甲一方,那也还差得远。既然她说了愿意安安稳稳的过日子,那自己就待她好再多两分,一辈子这样也行了。
这边林明轩想清楚了,但是那边的凌笑,哦,不,现在是余佩了,压根儿没想那么多,在没搞清楚这个世界的规则之前,她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动作,现在不用担心吃穿,以后的慢慢谋划,一副随遇而安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病由
第二天早上,余佩是被一阵吵闹给吵醒的,坐起身来往窗外看,外面一片灰蒙蒙,下人们起得早,一大早的就开始洒扫,确保主人起床后院里屋子里都是干净的,他们的手脚都放得很轻,女主人爱睡懒觉,吵不得,但是林明轩起得早,下人们起来的时候他也就差不多起了,然后给他送水,但是今天给他送水的下人进去他房间的时候,发现他还没起来,隔着屏风,听见里面传来沉重的呼吸声,下人以为他还没醒,轻手轻脚的又出去了。
此时的林明轩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他的腿疾本来是娘胎里带出来的,大夫都说没得治了,它不疼,除了走路有点跛也没有别的毛病,林明轩想就这样了,反正也不能治了,颇有些灰心丧气。但是近来几天却发现隐隐有些疼,他也没管它,以为是自己太忙的缘故。现在是初春,佃户都开始准备播种的事宜,来他这里的人渐渐多了,他的事也就多了起来,更是无暇顾及它。。
但是现在他正蜷缩在塌上,左腿里像是有千万只蚂蚁在爬,又像是有千万根针在往上扎,又疼又痒,他已经昏迷过去,只是从疼得扭曲的脸上流下的汗表明他还是有感觉的,他感觉自己像是在黑夜里行走,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了刀子上,剜骨般疼,却又停不下来,直到前面豁然开朗,一片光明,灿烂的阳光下,一个娇俏的人儿站在那儿,对着他浅笑吟吟,他正要努力去看清她的模样,她又转过身去,只留下窈窕的背影,想追过去,刚跨出一步,腿上疼痛的感觉将他从昏迷中拉了出来。
林明轩一睁开眼,便看到镇上的老大夫坐在塌前,微微眯着眼,正把手放在他的手腕上,细细切脉,余氏站在旁边,一双眼睛好奇的盯着大夫看。
余佩一大早的被吵醒了,正不爽,却听见下人在说老爷不知道怎么不好了,碍于余佩之前不理事,没有来告诉她,商量着报跟管家,让管家拿主意,下人是等了好久都不见林明轩起床,才大着胆子进去瞧一瞧的,林明轩虽然不经常发作下人,但是他腿不好,自尊心更强,脾气也比一般人怪,经常冷着一张脸,很有几分主人的威严。
知道事情的原委,余佩也就不睡了,这正是一个好机会,一来如果林明轩真的病了,她就可以多表现,让他知道自己的是真的改变了,而来如果林明轩只是小病,她多在他面前晃一下也是有好处的,毕竟要让一个人改变他的看法,也得要有行动才行。
余佩起来简单的梳了头发,随便用发绳绑了一下,便跑了出去,这是管家已经来了,看到余佩,给她行了礼:“夫人来了正好,老爷不知道怎么了,有劳夫人进去照看着,我去请大夫。”说完不等余佩回答,便匆匆走了出去。
余佩进了书房,看到林明轩正蜷缩在塌上,五官扭曲,脸上冷汗直流,看得出来他很痛苦,便让下人打了热水来给他擦拭,仔细看,她的丈夫还是长得挺不错的,眼眶深邃,鼻梁挺直,脸庞冷冽,两条眉毛不粗,很黑,明明这张脸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但是此刻因为疼痛,两条眉毛像两条毛毛虫一样连接在一起,五官一起扭来扭去,余佩竟然有一种他很可爱的感觉,余佩是外貌协会的人,不可否认,她对眼前的这张很有好感。
大夫来得很快,和他一起进来的管家气喘嘘嘘的站在一边,大夫倒像是这样的经历多了,脸不红气不喘,余佩起来站在旁边,早有下人搬了一张小桌子放在塌前,大夫坐下来,把带来的药箱放上面,打开药箱从里面拿出脉枕,拿过林明轩的手放上面,静静的把脉,林明轩就是这个时候醒来的。
好一会儿,大夫才把完,捋了捋胡子,思考了一会,才问道:“你感觉腿现在如何?”
“针扎一般疼,也很痒。”林明轩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什么时候开始疼的,怎么样的疼法?”
“前几天,刚开始只有一点痒,后来慢慢开始疼,到现在就疼得厉害了。”
“嗯,”大夫迟疑了一下:“按理说你这腿应该不会疼啊,”又问道:“是不是被寒气冻过,或者接触过极其寒凉的水?”
林明轩顿了一下,看了一眼余佩,才道:“前几天不小心掉到后院的古井里去了,井水颇凉。”
现在正值初春,虽说现在暖和了些,但前几天正春寒料峭,古井井水更是彻骨寒凉,虽然不知道他是什么原因掉下去的,但是这病症的缘由却是知道了。
管家也看了余佩一眼,急切的问道:“胡大夫,老爷到底怎么样了?”
“哼哼,还能怎么样,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腿,这辈子有得受。”说着又对着林明轩道:“疼痛的滋味不好受吧,你放心,这病啊,还真就跟着你一辈子了。”胡大夫也是被气急了,明明知道自己腿不好还不好好照顾的病人,让医生怎么说。
林明轩还来不及说什么,管家在旁边就急了,“胡大夫,您一定要救救我家老爷啊,他也不是自己跳去的,他是为了救夫人,他平常对自己的腿也很爱惜,真的不是故意的,胡大夫,您一定要救救他啊!”
旁边站着的余佩倒是吓了一跳,怎么还扯到自己身上来了,听了这话,也不难猜出,肯定又是原主留下的烂摊子,居然跳井,她到底是有多喜欢那个什么张公子,又是多不愿意和林明轩一起生活啊,怪不得林明轩都打算把她给休了,余佩觉得有点头疼,难怪下人们都对她怪怪的,这样的人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关键是现在她接受了原主的身体,也就要一并接手她留下来的烂摊子,余佩觉得,要改变别人对她的看法,路漫漫啊。
“我还是那句话,他这腿想要好是好不了了,不过看在是救人的份上,我这里有个治这腿疾的方子,每日早中晚泡腿三次,配上按摩穴位,可以慢慢减轻疼痛直至不痛,但是在完全不痛前不得停,每日先泡再按摩,每次按摩一炷香,泡两刻钟,不得马虎。”大夫很是慎重的说道:“要不是我为你治了这么多年,我都懒得管你了,唉。”
管家一听还有方法治,高兴得不得了,只要有得治,别的都好说。
此时躺在床上的林明轩说话了:“多谢胡大夫了。”
又对管家说道:“管家,代我送胡大夫出去。”
管家躬身让道:“胡大夫,请。”
那边管家自去安排人同胡大夫回去抓药,学习那按摩的技巧。
这边余佩站在林明轩的床边实在觉得尴尬,她不知缘由还想要别人改变对她的看法,现在是她改变对自己的看法了,这该的原主,现在真的死了,这该死的尴尬就落到她的头上。
“咳咳,那个,你觉得还好吧?”人都出去了,余佩觉得有些不自在,没话找话,缓和一下气氛。
林明轩看了她一眼,回到:“还死不了,”又想到刚说好了以后要好好过日子的,又补充了一句:“还好”,这些小问题就先放一边,他倒是想看看她到底有大的诚意。
话虽这样说,从他依旧皱着的眉头上可以看出来,还真是忍着的。
“那个,要不,以后我来给你按摩?”余佩迟疑了一下,还是说出了这句话,要搞好两人的关系,只有做点能改善两人关系的事情来,但是要是她知道这句话在以后给她带来的尴尬,或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想得那么单纯。
听了这话,林明轩愣了愣,也好,既然她是真想这样做,姑且让她试试,看看她到底下了多大的决心,想要和他一起生活,于是点了点头,随即又说道:“我的字是元好,”以前她都是直接叫他林明轩的,这样称呼会显得更亲近些,元好是他的字,就像他的名明轩一样,父亲总是希望他可以健康开朗,希望他的腿可以好起来,在弱冠之前就给他赐了字,但是他现在既对不起他的名,也不符他的字。
“嗯,我知道了。”余佩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叫他相公肯定是叫不出来的,但是她又不知道他的名字,好歹听下人们说我们林家怎么样怎么样,知道了他的丈夫姓林。
折腾了一个早上,余佩也觉得肚子饿了,林明轩又不方便行动,想叫人把早饭摆到书房来,但是林明轩不愿意,怎么能在书房吃饭,他自己不方便动,又不愿意让别人帮助他,好在他以前曾坐过轮椅,叫人拿了轮椅到到床前,一寸一寸挪过去,没有伤的那条腿到还是用上力,下了塌支撑着坐上了轮椅,让捧砚推着去了饭厅。
折腾了一个早上,余佩早已饥肠辘辘,等看到桌上的稀饭馒头后,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现在什么吃的摆在她面前都会是珍馐美味的,林明轩慢条斯理的洗了手,刚拿起一个馒头,就看见余佩的手也伸了过去,然后也不管他,就这样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人在饿了的时候吃相是不怎么好看的,林明轩虽不是什么大家公子,但是该有的礼仪,林父是一点不落的请了先生来教的,明明看余佩怎么样吃他应该觉得很粗鲁的,却不知道怎么觉得她有一种不拘小节的豪气在里面,要是在以前,她肯定扭捏得不得了,哪会像现在这样大口吃饭。
他也没有说话,食不言,余氏没有规矩可以,他自己却不行,只是这次他吃得很慢,看着余佩像吃得差不多了,才放下碗,这时余佩也只能放下碗了,好在她是真的已经吃饱了,万恶的封建社会,她总是得小心翼翼,她是文科生,对古代的东西也只了解一点点,礼节这方面,只要她的丈夫宽容一点,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前因
余佩吃完了早餐,自觉无所事事,家里的事用不着她管,她想管别人也不放心,她倒是一直想出去看看,来这里几天了,一直闷在家里,人都快发霉了,于是又只能去找她的丈夫,话说林明轩其实是个很上进的人,整天没事几乎都呆在书房,不是看书就是在处理事务,虽说他不能考取功名,但是一直在刻苦学习。
余佩第二次来书房,这次没有人在外面,估计里面的人也没什么事,敲了敲门,问道:“我可以进来吗?”
“进来。”
余佩推门而入,转过屏风,便看到正坐在书桌前的人,一身月白衣衫,头发用玉簪束起来,露出完美的美人尖额头,眼眸深邃,嘴唇紧紧抿在一起,下巴削尖,冷峻凌冽,明明是一副温润儒雅的打扮,却配上一副拒人千里的表情,好在这人五官长得不错,倒也没有违和感。
林明轩一副被人打扰了不爽的表情,余佩只当没看到,大大咧咧的走到他面前,微笑着看着他。
“你又有何事?”
“你最近忙不忙?”
林明轩皱了皱眉,“无事,你想做甚?”
“可不可以带我出去玩?我好久没出去过了。”来了之后就没出去过。
果然又是惦记着出去,就说她怎么最近都安分下来,原来是学会和他耍心眼了,还要他陪着,让他出去丢人现眼,让自己都觉得自己没用,这样她就可以走得名正言顺了,林明轩越想越生气,余佩也觉得气压越来越低,不就一起出去么,要不是她没搞清楚情况,也不来叫他了。
“我有些要买的东西,你和我一起去吧,我保证不闹事。”苦逼,不是自己的错还要赶着去承认错误的感觉真的是太憋屈了。
“我看你是想让人看我的笑话去的吧?”林明轩的自尊受到挑战,才不管她找了什么理由,在他看来都是借口,目的还只有一个。
“你有什么笑话是可以看的?”余佩也来火了,知道他自尊心强,她说话已经很注意了,结果还是打击到他那脆弱的心灵,余佩也不客气了。
“你只是腿不方便,又不是私德有问题,多少人顶着一张完美的人品,做那些道德败坏的事,那样的人才是真正的丢人现眼,才该让人笑话,你有吗?”这话说得真不客气,平时余佩本来就一副看不起他的样子,现在说出一番大义凛然的话来,到教林明轩好一番打量。
林明轩眯着眼,定定的看了她半响,才问道:“谁教你如此说的?你的张公子?你们何时见面了?”林明轩显然起了疑心,平常的余氏可是不折不扣的愚蠢妇人,哪能说得出这样的大道理,最近她的行为也确实反常了些,要不是他一直盯着,他都要以为她被人换了,要不就真是她私下里去会她的心上人去了。
林明轩越想越生气,总觉得余氏早已和她的心上人花前月下了,而自己头上似乎也已经被带了绿帽子,他眼里像要冒出火一般,死死的盯着余佩,要她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事实本就如此,还用得着谁教?再说我被关在这深宅后院,哪有机会出得厅房一步,我都说了以前的都忘了,你却偏偏抓住不放,真真是比女子还小心眼。”余佩本来心里心虚,越说越理直气壮,最后竟然胡搅蛮缠起来,不过这样倒是化解了林明轩的怀疑,只是他扔对余佩的转变持观望态度。
林明轩仔细观察她的表情,看不出来什么,心里想着总是她眼皮子底下,她一个妇人也翻不出什么花样来,且看看她又要耍什么花样吧。
“既然如此,那就去收拾一下,午饭后出去。”原来古代的集市是从下午开始的,有些远的人家从要走好几个时辰才能到,故市集也开始得晚。
午饭后,余佩换了一件亮丽的衣服,她总觉得依原主那张扬的性子,应该不会选低调的,而且,她在铜镜里模糊的影子也表明,这张脸还是很耐看的,而且身材还不错,皮肤也白皙水嫩,俗话说一白遮三丑,她打扮一下,应该还可以当个小美人。
孰料林明轩看到她这身打扮,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这副妆扮分明是要去会情郎,在家里的时候,都没见她打扮给他看过,结果一出门就花枝招展,还笑得那么勾魂。
“哼”了一声,自己转过轮椅,径直往外面走去,后面站着的小厮急急忙忙跟上去,余佩站在原地,不知道自己哪里又惹恼他了。
出了角门,外面是平平整整的青石小路,路面干净光滑,余佩以为是林家的人为出门方便特意铺的,直到进了城全是这样的路,才知是官家出了钱,县城离林家也不远,大约半个小时的路程,林家半隐在一座小山后面,前面有小河流过,河边是大片大片的竹林,屋子在竹林后面若隐若现,在古人来说,算是好地方了,有山有水,安静又不失雅致,也没有离群。
转过弯,前面是高大的城门,上面写着两个繁体字,余佩盯着瞅了半响,最后无奈的叹了口气,一个都不认识,不过这喧嚣的闹市,她是认识的,终于有点人气了,余佩停下来,站在阳光下,眯着眼,仰头轻轻的呼吸了下自由的空气,阳光打在她的头发上,照射出绚丽的色彩来,她就那样直挺挺的站着,却像一只安静的精灵,林明轩转过头,刚好看到这一幕,不由得心漏了一拍。
他转过头,耳根微微泛红,嘴里不耐烦的说到:“快跟上,磨磨蹭蹭的做什么?”
余佩的心情很好,压根儿不受他的影响,小跑了两步,像只兔子,蹦蹦跳跳的追上去,终于可以见识古代人的生活了。
街上果然很热闹,熙熙攘攘的人群,各色小摊,捏面人的,玩杂耍的,也有挑着担子吆喝的,余佩看得高兴,林明轩却是目不斜视的穿过,径直往后面走去,越往后渐渐的都安静下来,也没有小摊贩,都是有门面的店子,外面看得很大气,里面的装修也甚是豪奢,林明轩直往一个店子里去。
掌柜的正坐在柜台后面,拿着毛笔不知道在写什么,听到小二在招呼人,抬起头来看了看,急忙迎过来,“东家来了,有事要办,劳捧砚来知会一声即可,何苦您亲自走一趟?”
林明轩摇摇头:“无事,你忙你的,我随便走走。”
掌柜的见林明轩带着夫人,猜测大概真的没什么事,他知道这位夫人的事迹,到也没有显示出多大的恶意,只是轻轻行了一礼便退下来,说来也算不上尊重。
余佩也不在意,她四处打量这间店子,卖的是笔墨纸砚,东西分门别类整整齐齐的放在货架上,大厅中错落有致的放了几张桌子,用屏风隔起来,屏风旁缀了些布,更多的遮了些视线,影影绰绰中有朦胧的感觉,二楼也有些房间,看不清楚上面的样子,估计就是传说中的雅间了,由于家具全是木质的,看起来很是古色古香。
林明轩就在大厅找了个位置坐下来,靠着窗户,这里的环境很好,从外面看不清屏风后面是个什么情形,余佩跟过去,可以看到其他桌子上坐着人,有的在埋头苦读,有的在奋笔疾书,偶尔有几声低语传来,也是很快就消失,看来是常客,估计也没少给店子做贡献。
林明轩身体不方便,就不和余佩一起出去,只是转头吩咐小厮道:“捧砚,跟着夫人去,”
捧砚应了一声,低眉顺眼的走在后面,死死的跟着余佩,生怕她做出什么对不起林明轩的事来。
余佩带着小厮在街上东看看,西摸摸,兴致颇高,后来走进一间专卖小玩意儿的店子,里面有各种女子的装饰品,包括脂粉,像花黄、额饰、手绢、团扇什么的,各种各样应有尽有,捧砚不敢离了余佩一步,不得已也跟着进去,余佩也不是想甩开他,只是作为女性,对这些东西的好奇总是免不了的。
余佩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有一个女子站到她前面来,对着她打眼色,目光不断的飘向旁边的捧砚,余佩抬了抬眉,这是什么情况?应该是熟人了。
余佩转过头,对捧砚道:“你去外面等着,我一会就出来。”
捧砚这会子对着一屋子的妇人正不舒服,想着就这么大点地,也能盯得住人,就应了出去。
那女子见那小厮如此听话,倒是露出了意外的表情。“看来你在林家过得还不错嘛,林家有钱,又有奴仆供你使唤,为何又非要来缠着我相公?”两人站到一个角落,女子便迫不及待的说道,如是往常,这余氏肯定会说,她家相公长得俊,又是秀才老爷,将来前途不可限量,跟着他做小也是好的。但是这时的余佩却说,“确实是这样啊,那我以后不去缠着他了,祝你们夫妻和和□□的过日子。”
这女子却压着嗓子尖声喊了出来:“怎么,拿到钱了就想独吞了?还是你看上那个瘸子,不谋他的家产了。”
余佩有点头疼,从她的这句话就知道他们在打什么注意,只是他们选错了人,原主只知道闹着要出去,不懂怎么去谋划别人的家产,她可能担心等自己把林家的家财拿到手了,他那秀才相公只要家财不要她了。幸好原主脑子秀逗,要不然真要做点什么出来,这烂摊子就不好收了。从余佩目前在林家的地位来看,应该还没掌握什么实权,幸好现在还来得及,要不然日子就真不好过了。
“不要你管,总之,我不惦记你家相公了,你也不要惦记我谋不谋什么的,你也不希望我回去跟你抢你相公吧?”余佩见那女子一副尖酸刻薄,爱钱又不愿与人分享她的良人,直觉是个小气难缠的,也不愿和她多纠缠,就这一次说清楚了就好了。
那女子却不这样想,事出反常必有妖,以余佩一贯没脑子的行为,肯定是拿到什么好处了,却不愿意给她,才这样说的。且看她现在穿金戴银,出门都有人跟着,在林家必定也是掌了家了,想清楚后,又说道:“你到底得了什么好处,若不交出来,我去告诉林公子你谋取了他家家财,到时候你也保不住,现在你若交出来,我分与你一点,大家都能得到好处,岂不比你一人担着风险强?”
真当自己是傻瓜了,这原主以前是多没有脑子啊,这样被贬低的话都能听到,“你爱说说去,其实你还真说对了,我爱上我家相公了,现在对你家相公没兴趣,至于他的家财,我自是要替他看好的,若是我知道又谁再打它的主意,我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见余佩说得坚定,又像是换了个人似的,那女子一时也摸不清她说的是真是假,这林家虽没有权,但也算是有钱的,她家相公读书,笔墨纸砚就得花费不少,再加上有一堆狐朋狗友,家里的开销极大,却又没什么收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再仔细看看这余氏身上穿的戴的,无一不是当下小姐夫人们极爱的,那头上的额饰,她看了好多天,央求相公给她买,还被骂了一顿,说那东西既不能吃也不能穿,钱还不如留着给他买笔墨,最后还是没买成,想到这,她便嫉妒得不得了,看来还是得回去和相公商量一下,她还是不相信余佩没有拿到钱。
余佩被这一打扰,便兴致缺缺,随便买了几个小东西,就回去和林明轩汇合了,逛街以后有的是机会,但是目前发现的这个事,却像一个不定时炸弹,如果那林明轩听到了什么,就算她真的没做,也够她喝一壶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厨
现在正是四五月,温暖的阳光照得人懒洋洋的,余佩就在这样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开始熟悉她的新环境,林家挺大,可能因为是祖宅的缘故,经过几代人的翻修,成了三进的豪宅,一层一层的各有特色,屋子多到数不过来,客厅,正厅,厢房,还有些堆放杂物的屋子,现在住的人少了,大部分屋子都被锁了,不过也可以想象人多的时候该是怎样的热闹。
走进一个角门,竟然又是一个小跨院,中间有几个角门,有一个是连接外面的,现在有仆人在那守着,另外还有两个门,一个锁了,一个半掩着。
余佩走进半掩那一个,里面杂草丛生,无人打理,花草树木都以一种极其自由的方式自然生长着,再往前走,便是矮矮的薄墙,墙边杂乱的放着一些怪石,余佩爬上去,往外一看,原来旁边便是锁着的小院子,里面有一个小花园,正值百花争艳的时节,姹紫嫣红,各种花开得好不热闹,地上连枯败的叶子都没有,很是干净整洁,好一个小巧玲珑的院子。
余佩溜达了一个上午,对这原汁原味的古代建筑满意得很,现代有些所谓的古镇,都是用石灰水泥翻修得整整齐齐,远远看上去到还好,真正走进去,便感觉很别扭。
饭后午休,躺在床上的余佩心里还美滋滋的,现在是真正生活在古色古香中呢。
一觉醒来,已是黄昏,夕阳西下,依旧耀眼,却已经感觉不到发出的热度了,莫名的有些忧伤,上午那个蹦蹦跳跳的身影恍若前身,而有些记忆却真正成了异世见闻。
天色将晚,跟着大夫出去的小厮捧砚也回来了,林明轩吃了药,要在晚上睡觉前按摩腿,余佩自告奋勇的接过来这个活儿,便去跟着小厮学,林明轩先沐浴一番,再泡了腿,如此折腾了半天才好,可是在按摩的时候却让两人都一场尴尬。
原来按摩的时候为了找准穴位,林明轩要把腿都露出来,但是他们俩压根就没有圆房,没有过亲密接触,林明轩是虽是男子,到底还年轻,又自尊极强,不愿把残废的腿露给女子看,余佩虽说是个现代人,看遍了夏天各种露腿,但事到临头,还是有些害羞。
最后,余佩觉得自己说话要算话,她眼一闭,大声说道:“我还是试一下吧,反正咱俩是夫妻,我也看得的。”
这是什么话,他又不是什么看不得的,就是不愿意在别人面前露出腿而已,虽说这个别人是她的妻子,勉强说来也算是悦己者,只觉得现在的余氏真是一点规矩都不守了,虽说以前就是个不守规矩的,哪像现在,说话没了边儿,但是到也不那么令人讨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