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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薄雨微晴 当前章节:14913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06:35

林明轩挽起亵裤,露出修长的腿来,因为没有经常用力的缘故,腿很纤细,白皙剔透,透过皮肤可以看见底下的血管,腿其实没有变成畸形,相反还很匀称。

捧砚很认真的一边按摩,一边向余佩讲解从大腿到小腿上的穴位,或轻或重,按多少次,后来让林明轩翻了个身,大腿后面有有几个地方的穴位需要特别小心,重不得,余佩一边用心暗自记住,一边仔细听,末了还试了一次。

林明轩扬扬眉毛,没想到他的妻子记忆如此好,捧砚演示一遍就能记住,这余氏倒也不是那般蠢。

折腾了大半个时辰,终于完工了,虽然感觉有点累,但是也还是颇有成就感,自己终于有点用了,余佩在心里感叹,算是为原主还债,顺便当借用身体付的利息,虽然不知道自己在现代的身体怎么样了,但是可以想象灵魂都离开了,下场估计不会太好。

余佩躺在床上,又一次失眠了,现代的父母不知道怎么样了,他们一定很伤心,好不容易看着子女长大,还要白发人送黑发人,自己的身体在租的小房间里,不知道多久才会被发现,在古代又该怎么生活,她不懂这个世界的规则,如果出得去,她该如何在这个陌生的时空生存,如果不出去,大约也就只能囿于这方寸之地了。

她靠着墙壁坐着,蜷缩成一团,头埋在双臂里,眼角缓缓流下两行清泪,过了一会,双肩也轻轻的蠕动着,慢慢的传出抽噎的声音来,窗外一片寂静,房内一灯如豆,跳跃的火花中闪烁着一个抖动的影子,偶尔有抽噎的声音从窗户里传出去,打破外面的宁静,最后又都归于寂静了。

翌日,阳光灿烂,难得的好天气,余佩也难得睡了个好觉,只是眼睛酸涩得疼,用力揉了揉,努力睁开眼,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阳光斜照进来,明晃晃的,看来错过早餐的时间了,早餐而已,不过也不要紧,生活还是会继续。

从逛街发生事后,余佩比以前更安分了,整天除了吃饭,就呆在卧室里享受宅女的生活,没有互联网,时间过得很是慢,想了想,决定先老老实实的做一个内宅妇人,她决定学绣花,以前也学过十字绣,还不是很难,但是在糟蹋了N块布以后,她深深的觉得闭门造车是行不通的。

这天中午,她吃完了饭,问了浆洗婆子,原来家里人的衣服一直是直接从外面买的,只有一个老婆子专门负责做亵衣亵裤,老婆子虽然会针线,但是也不会什么复杂的绣法,花样也是简单的,余佩也不求学多难的,就跟着学了一阵,粗大的针脚,歪歪曲曲的缝线,余佩汗颜,不是做这个的料,好在她时间多,可以慢慢练,这可算是古代女子的生活必备技能了。

最近林明轩不知道在忙什么,余佩除了每天去给他按摩,以及和他一起吃饭的时间,几乎见不到人,倒真像是两个相互搭伙过日子人,她最近按摩越来越熟练了,也越来越没有了刚开始的尴尬,林明轩对她也多了几分客气,两人算是真正的相敬如宾了。

余佩折腾完了绣花,又想去厨房玩玩,每天吃仆人做的菜,就算是林家种类丰富,也架不住只做蒸煮的厨娘,吃惯了现代各种调料做出来的美食,再吃这个时代的东西,就有点食难下咽了。

余佩从小会洗衣做饭,后来上学虽然没有机会进厨房,但是毕业之后自己一个人也住一段时间,做饭什么的不再话下。

管厨房的是福家的,林家的老仆人,一直管厨房,她在厨艺上已经很有水平了,林家人也习惯了这口味,所以在厨房坐得很稳。

余佩去的时候她正在洗菜,看到余佩,连忙抬起头来,惊奇道:“夫人来这里做什么,要吃什么吩咐一声就是了,何苦劳烦您亲自跑这一趟。”话说得很圆滑,态度也很恭敬,想来是个会做人的。

“家里最近事务多了,相公一直在书房忙,我担心他伤了身子,来给他煲个烫,给他补补。”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余佩不由在心里腹诽,“我容易么我,想做点什么,都得考虑她头上那片天。”

也怪不得她,上次心血来潮学刺绣,刚学会拼接布,就被老仆人教导要给林明轩做衣服,说什么相公的亵衣总不能一直让下人做,免的落了口舌,后来被念叨得没办法,才应承说学会了就做。

福家的见她居然知道关心老爷,以为经过上次的事终于想通了,也不枉老爷从井里将她捞出来。

“嗨,要什么汤,夫人说一声,我这就做,您是精贵的人儿,哪能在这种地方多停留。”福家的越想越开心,对着余佩也就越亲近。

“我以前糊涂,做了许多错事,我亲自做,当给相公道歉的,这样也更有诚意些。”面前这人很是热心,也难得有人对她友好,余佩也很客气。

“夫人可真贴心,老爷有福了,夫人要做什么,我看看有没有食材。”

“据说鸡汤很补身子,有没有老母鸡。”鸡汤很有营养,当然余佩是想给自己补补,这个身体瘦瘦弱弱的,风都能吹跑。

“有鸡肉,但是不是老母鸡的,夫人若是要,明天我家那口子采买的时候,我叫他给您看看?”

“嗯,我听说有句话叫以形补形,再买点猪大骨回来,这个对腿骨很有好处的。”其实就是这具身体的年龄还不是很大,还能长几年,多补补还能再长长。

福家的听到这话,就放心上了,这可是大事,要是真对老爷的腿有好处,可马虎不得,就是没有老母鸡也不能没有这个。

余佩也不是一定要现在做汤,料到厨房也不可能现在就有,为以后能多来找的借口而已,现在来得早了,就想着先和这福家的搞好关系,以后再来也好。

福家的拿了肉出来余佩伸过头去一看,原来是鸡肉,不由得怀念起现代的土豆鸡块来,在心里默流了下口水,最后决定还是做一次。

“家里土豆吗?”

“”有,夫人要这个做什么?

“你给我拿几个出来,等下我要做菜。”

“哎,好。”虽然觉得夫人就是在浪费食材,但是主人的事下人也不好多说。

厨房的格局和余佩老家的差不多,用的是大的铁锅,在灶上砌了一面墙,用来遮挡前面烧火的喷出来的灰尘,前面烧火,后面做饭。

余佩是真心怀念现代的饭菜了,用电饭锅煮的饭和现在蒸出来的,味道完全不一样,还有现代的小炒,也让她无比怀念。

“今天的晚饭我来做,你给我打下手。”余佩豪气的挥挥手,为即将到来的美味兴奋不已。

福家的很自觉的拿了食材出来,就去前面烧火,余佩先把米下锅,然后去清点食材,土豆和鸡都有,还有白菜,有猪肉,西红柿,洋葱,豆角等,看来这个时空食物的种类已经很丰富了。

余佩做了焖锅饭,土豆鸡块,用猪肉炒白菜梗,还加个番茄鸡蛋汤,都是家常菜,待做完时,已是满身油烟,可是她却感到很满足,可以吃自己亲手做的饭菜,再尝尝那些熟悉的味道,感觉自己并不是在陌生的时空,这些都一直陪着自己。

余佩回房去换衣服,看着那些色彩飞扬的长衫,余佩觉得自己也应该积极一点才行,就算身在异世,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自己好歹还接受过十几年的教育呢。

换完了衣服出来,刚好也开饭了,桌上除了余佩做的饭菜之外,还有加了两个个菜,今天比以前吃的都简单,但是林明轩仍然像往常一样,安安静静的吃饭。

饭毕,叫了福家的来,问道:“今天的饭菜同往常不一样,可是换了人?”

福家的也不知道到底合不合老爷的口味,支支吾吾的说不出来,倒是坐在一边余佩说道:“今天的菜是我下厨做的”

这话让林明轩有些意外,没想到她倒是有一手好厨艺,本来想叫福家的以后常做,看来是不大可能了。

“没有,味道很好,”林明轩说完这话也就闭口了,这是人家的绝技,也不好让她拿出来。

余佩却没在意这些,说道:“你要是喜欢,我把这法子交给福家的,你想吃的时候就都能吃到了。”

她这大方到让真让林明轩意外了,在他眼里,她就是一个无才无德的妇人,没心没肺,没有好处哪会做什么大方的事情来。

“这次又想提什么条件?”

“我有什么资格提条件,哼,好心当作驴肝肺。”余佩是真有点生气了,就算原主做得再怎么差,她都来了这么久了,她做的改变难道他都看不到么。

福家的见两人要谈崩,连忙插话道:“老爷,您是真的误会夫人了,夫人今天还特意去厨房要给您煲了鸡汤补身子呢,可惜今天厨房没有老母鸡,哦,对了,还说猪大骨对您的身子也好,还让老福一定要买这个呢,说叫什么以形补形。”

这话让林明轩感到有点尴尬,本来么,以前这样的伎俩也没少用,只是狼来了喊多了,现在狼真的来了,也就没人信了,他摸了摸鼻子,假装“咳”了声,算是揭过不提。

余佩想了想,决定不跟别扭的人一般见识,“哦,对了,我曾听说药膳这个词,据说是把药材加到食物中去,也是一种调养,下次大夫过来,您问问他您的药可不可以加到里面去。”余佩说得诚恳,为了以后日子好过点,也算是为了报答他。

“这个我倒也曾耳闻,只是不曾真正有人做过,下次大夫来的时候我问问就是了。”林明轩话说得委婉了些,看来这余氏是真的想改过了,她这样为他想,他也就可以多给她几分尊重。

福家的见两人越说越亲近,到也真正替林明轩高兴,有个知冷暖的人在身边,老太爷老夫人也能安息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乡

日子过得很快,天气渐渐变热了,夜晚也越来越短,余佩躺在床上,感觉到阳光从窗户斜射进来的温暖,起床,舒服的伸个懒腰,最近日子过得太好,简直是偷得半生闲了。

今日家里下人一直在进进出出,下人不知道在忙什么,最近余佩虽然表现不错,但是家里的事也还是没人告诉她,也没有人提出要她管家。

余佩走到前厅,发现林明轩一身青衫,脚蹬青皂靴,头发全束在头顶,打扮得很是干净利落,其实林明轩长得还不错,如果不是常年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就算是坐着也能引得一大堆大姑娘小媳妇的脸红心跳。

他端坐在轮椅上,看着管家指使下人跑来跑去,连捧砚也被支使得团团转,他这是要出门?

“是要出去吗?”余佩有点好奇。

林明轩看着她,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余佩只得看向旁边的管家,管家看了看林敏轩,见他也没有不耐烦的样子,回到:“回夫人话,今年气候好,雨水足,地里的庄稼长得极快,老爷要去地里看看,让佃户们经心些,争取有个好收成。”

余佩听了不由心动,可以出去啊,于是两眼发亮的盯着林明轩问道:“可以带我一起么,我也想去看看。”

林明轩皱了皱眉看着她:“你也想去?”

余佩看他不愿意的样子,立马保证:“我不会给你添乱的,真的,我就去玩儿的,您看我最近表现得多好。”说完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他,生怕他不答应。

林敏轩听了她这句自夸的话,嘴角微微抽了抽,想着她最近的确安分了些,又看她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像要被放出门的小狗一样,嗯,比以前活泼了些。

要不是看她最近给他按摩也认认真真,像是她说的要好好过日子的样子,他才不会让她跟着。

林明轩假装“咳”了一声,忍住微微冒出来的好心情,说道:“你去准备准备,我们一会儿就走。”

余佩见他答应得这么干脆,不由得有些狐疑的看着他。

林明轩被看得有些恼了,“还不快去,磨磨蹭蹭的的下就不用去了。”

余佩一溜烟的小跑回去换衣服。

出来时林明轩已经在马车上了,管家和捧砚与马车夫站在旁边等着,见余佩出来,立马拿出一个小板凳放地上,就有一个老仆妇过来扶着她坐上去。

余佩换了一身浅绿色衣服,脸上略施淡妆,头上也梳了个妇人髻,插了一根簪子,簪子上垂下来几缕流苏,镶着宝蓝色的珠子,很是养眼,最近跟福家的学会了梳发髻,借口嘛,当时是为了讨好她家相公,福家的很是热情,倒是各种各样的发髻到让她看花了眼。

简简单单的打扮,却让林明轩看惊了去,虽然余佩平时也有打扮,但是因为在家,也就随意了些,现在要出门,而且是以林明轩妻子的名义,自然花了心思。

林明轩转过头看窗外,敛去脸上的不自然,想这最近余氏倒是越来越好看了,许是长了年纪,家里也好吃好喝的供养着,和以前疯疯癫癫的样子相比,她安分下来,好好打扮一番,竟也还有几分颜色。

余佩见他不理自己,也乐得轻松自在,轻轻在车窗旁掀起一个角,细细打量外面的风景,现在正是草木生长的季节,大地一片青绿,一眼望去,铺天盖地的绿色,真是久违的风景了。

马车一路行得很稳,很快就到了地方了,这边有一个庄子,房子仍然是标准的四合院型的,只是看起来有些老旧了,管事的一家就住在这里。

林明轩先下了马车,对着车夫道:“赶到角门去,”又转过身,对躬身在前的人道:“林管事,叫你媳妇来,把夫人接进去。”

林管事虽觉得诧异,仍是应了声,吩咐身后的小厮去了。

余佩听了撇撇嘴,本来想和他一起的,看来现在不太可能了。

林管事家的带着几个妇人一起来,接了余佩下车,簇拥着她往屋子里面去。

余佩林家做的事大家也都知道,但之前也从未见过真人,想来是个不受老爷待见的,但是现在见她穿着打扮不俗,又是老爷亲自带她到庄子里来,又特意叫人去接她,这是要让她掌家了吗?

林管事家的一边走一边想,庄子这边也不是全部干净的,林管事因着之前对林老爷有功,给赐了林姓,他倒是对林家忠心耿耿,只是全然不顾自己的家,不为家里打算,少不得有些事要自己出手。

余佩被迎到主卧去,簇拥着坐到主位上,林管事家的立在下面,笑意盈盈的说道:“夫人这一路上累着了吧,我叫人送水来给你梳洗。”说着转过身去,对门口守着的姑娘道:“快去,叫厨房给夫人烧了热水来,夫人这一路可给累着了。”

说完又转身,对余佩道:“夫人来得不巧,现在正是春天,什么都还没出来,要是秋天来,蔬菜瓜果的什么都熟了,满山的果子也可以任意摘,好吃好玩。”

余佩有点吃不消这位大婶的热情,她做事麻利,自己都没反应过来,就都安排下去了,只是自己一路坐车过来,时间也不长,哪里就能累着了,只随意道:“我原就打算出来散散心,走走就好了”

余佩梳洗完,林管事家的又过来和她闲聊,那门口的姑娘也在,林管事家的拉她过来,站在余佩面前,道:“这个我家丫头巧儿,来给夫人请安,她从小在地里野惯了,望夫人不要嫌弃。”

她这边刚说完,巧儿就已经跪了下去,规规矩矩磕了个头道:“奴婢给夫人请安,夫人万福。”

余佩被了吓了一跳,几乎要站起来躲到旁边去,却又想到这是在万恶的封建社会,只得不住的道:“好了好了,赶快起来,我看看,嗯,小姑娘不错,生得真好看。”

小姑娘被句话夸得羞红了脸,躲到林管事家的后面去了,林管事家的见余佩没有不高兴,也笑道:“就是个乡下野丫头的丫头,哪能比得夫人好看,夫人要是喜欢,让她跟着服侍您,您看可好。”

这是想要让巧儿去林家做丫头了,也是在试探余佩到底有没有权力,余佩只装着不懂的道:“哟,瞧你说得,这么个娇滴滴的姑娘,我哪敢让她服侍。”又对着巧儿说道:“别听你娘瞎说,我一见你就和你投缘得紧,等会儿我们俩一起出去玩,不让人跟着。”

林管事家的见余佩假装傻充愣,也不敢说得太多,只得接着她的话道:“夫人想出去,多叫几个人跟着,乡下人粗鲁,莫叫人冲撞了去。”

余佩点了点头,在外面自然要多注意些,她可不想偶遇了谁,然后被沉塘。

午饭后,余佩给林明轩按摩了腿,小憩了一会,林明轩也和她一起休息,只是一个在床上,一个塌上。

“你上午看了庄稼,觉得怎么样?”余佩没话找话。

“嗯,要是一直风调雨顺,今年会有很好的收成。”低沉而和缓的声音,带着几分慵懒,听得出来主人现在心情不错。

林明轩觉得这种感觉很好,两个人在一起闲聊的感觉实从来没有过,怎么说呢,他们自成亲后也很少在一个房间单独相处,但是现在这样躺着也没有感觉到尴尬,像老夫老妻那样自然。

他感觉到余佩最近的变化,她没有用很轻蔑的眼神看他,也没有对他的腿表示任何讥讽或嘲笑,不像是别人那样,明面上对他很热情,转过身却嘲笑他是个没用的废人,她会尊重他,依附着他,他想或许可以对以后的生活有些期待了。

“下午还去吧,带我一起去?”趁他现在心情好,赶紧提要求。

“你想看什么?”一个妇人家,总是想着出去,但是他现在心情不错,可以听听。

“您看我整天呆在屋子里,连门都很少出,都要长蘑菇了,现在难得出来了,自然要出去晒晒,好不好嘛?”撒娇卖萌都出来了。

“何为长蘑菇?”语气虽略显诧异,心情却更好了些。

余佩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怎么说呢,越想越觉得像是自己真的快变成蘑菇人了,“我整天捂在屋子,自然要发霉的,发霉了自然就长蘑菇了。”从薄被里传出闷闷的声音来。

“咳咳,原来是这个意思。”林明轩忍住不笑出声来,只是满满的笑意怎么都忍不住,“既然如此,那你下午就和我一起吧,下午要去的地方正好人也少,带两个下人,正好不用林管事跟着。”

原来是个挡箭牌来着。

这边林明轩与余佩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那边林管事家的也拉着巧儿在说私房话。

“你若进了老爷家,勤快点,做事麻利些,多与老爷说些好话,若是他看上你了,接你进去,那就是一辈子的衣食无忧,还有奴仆使。”林管事家的苦口婆心的地劝道。

“可是还有夫人那边呢?”巧儿不愿的道。

“夫人那儿你别管,只要爷松了口,她也没有法子,再说还有爹娘在呢。”想了想又说道:“夫人对你的印象好,只要你哄得夫人高兴,让她把你接进去,也不是没有机会。”

只是巧儿终究不愿意,老爷虽是有钱,可惜他身子不好,长得好看也没有用,她看上大牛哥舅舅家的儿子,是个秀才,文质彬彬,斯文有礼,长的也好看,对她也很温和,还叫她姑娘,她只是个乡下野丫头罢了,哪能担得起他一声姑娘。

可惜巧儿再怎么不愿意也改变不了她娘的主意,又不敢说自己的一颗心早落在旁人身上,只得听她娘的安排,看是跟着老爷还是夫人一起出去,只是她对这个夫人她倒是真心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有在看的筒子么,留个脚印也好啊。。

☆、踏青

余佩躺在床上,昏昏欲睡,穿外一片静谧,难得的温馨时光,只是她猛地坐起来,转过头去看着林明轩。

林明轩也是迷迷糊糊,快要睡着了,被她这一打扰,也清醒过来,问道:“你怎么了?”

余佩激动的看着他:“我们这是要去山上吧?”

“嗯,去地里。”

“你下午的事不多吧?”

“只剩下最后一处,完了便回去。”

“元好,你可曾踏过青?”

“不曾,”自己身子不好,小时候父亲不让出去,后来便是自己不愿意出去了。

“那你想不想去一次,我陪你去一次?”余佩双目放光,像大灰狼在诱拐小绵羊。

看着这样一双眼睛,竟然说不出拒绝的话来,点了点头道:“好。”

“再一个野炊如何?”

“也好。”

余佩一个翻身起来,趿上鞋子就要往外走。

“如此急急忙忙的是要做什么去?”林明轩在床上支起脑袋,问道。

“要用的东西,食物是要的,炊具是要的,还有一些佐料,我要亲自去准备,您先睡吧。”

被她这么一打扰,哪里还能睡得下去,“我和你一起去吧,你看着,要什么吩咐一声就行了。”

“是我打扰到您午休了。”余佩摸摸头,不好意思的说道。

“不要紧,我也正好去处理点事情。”看她兴致这么高,林明轩也有些雀跃,下午少安排点事,也能多空出些时间来。

余佩和林明轩一起出现在厨房,吓得厨房的下人战战兢兢,以为出了什么事,一边小心的应付余佩两人,一边使人去叫林管事家的。

余佩在厨房里转了一圈,看了看摆在案上蔬菜,觉得不够,转身问道:“除了这些,还有没有?有就再拿些来”

厨房下人见余佩问,连忙答道:“有的,有的。”说着又拿了些其他蔬菜出来,余佩叫人准备了几个袋子,装上各种蔬菜,带上肉,带了佐料,还叫人带上锅,搞得厨房的人手忙脚乱,人仰马翻,林明轩站在一边看着,没有露出任何不悦的表情,厨房的人更加不敢怠慢,林管事家的来的时候正好看见这样一番场景。

“哎哟,夫人,您这是要做什么呢?吩咐下来,让奴婢们做。”

“无妨,我都做好了,等下你叫几个得力的婆子跟着,搬运这些东西。”

“好勒,夫人您要出去,可不要走太远,乡下人不懂礼节,小心冲撞了您,叫婆子们都跟紧些!”林管事家的看到林明轩也在,很关心她的去向。

“嗯,老爷也一起的,不打紧。”

“哟,这样好啊。”林管事家的答道:“这样让巧儿那丫头也一起去吧,正好跟着服侍夫人,婆子们粗手大脚的,怕是没那么仔细。”

余佩倒是挺喜欢那小姑娘,娇娇弱弱的,还羞涩得不得了,在现代这种姑娘都快绝迹了,她看了看林明轩,他脸上没什么表情,余佩当他没意见,便同意了。

等过了下午最热的时候,一行人就出发了。

乡间小路也用石头铺得整整齐齐,大约是为了秋收的时候搬运方便,此时却是方便了他们的马车出行,到了目的地后,林明轩带着林管事及几个下人下了马车,余佩则让马车继续走。

据林管事介绍,前面不远处有个小盆地,里面还有一个小湖泊,这边是平原地区,这小小的湖泊倒成了平原上的一颗明珠了,也亏得有这个湖泊,既解决了喝水的问题,还能灌溉庄稼。

余佩带着婆子们先到了这里,湖泊其实不小,湖水却是清澈见底,湖边水草袅娜,整个湖面碧波荡漾,在阳光下金光闪闪。

余佩在离湖不远的地方安顿下来,指挥着婆子们把所有食物都清洗了一遍,然后叫了两人在倾斜度较大的土坡上打了两个洞,又叫两人去拾了柴火,做完了这些,林明轩还没回来。

余佩见不远处有座小山,鲜花怒放,姹紫嫣红,便带了巧儿和两个婆子往山上走去,留下几人看东西。

这山从远处看,只能看到点点嫣红点缀青绿,近看,却是漫山的各色花朵,在山腰下,盛开着洁白的山茶花,中间夹着着猩红的杜鹃,山上也有梨花,海棠花却是不多了,还有些余佩叫不出名字的树木,看着很是赏心悦目。

“这儿可真好看,”小姑娘高兴的道,估计也没怎么出门。

余佩点点头,确实,就算是大自然的美也各有不同,这里算是上佳。

继续往上走,山上有几条小路,走到快半山腰的时候,两人来来回回摘了不花,已是累得不行。

“夫人您累不累,要不要停下来休息一下?巧儿走不动了”

“也好,我也累了。”两人随意的就在一颗树下坐下来,余佩把花编成了一个花环,在巧儿头上比了比,给自己戴上了,惹得巧儿和旁边的两人不住的笑。

余佩看了看太阳,估计林明轩这个时候也已经回来了,于是便往回走,经过一颗树的时候,余佩停了下来,无他,那棵树上的大叶子让余佩想起了传说中让人听见就能流口水的叫花鸡,叶子很大,很适合,让身边的婆子去拣大的摘了几张。

“要这个做什么?”巧儿好奇的问道。

“做一个你没有吃过的人间美味。”

回去的时候林明轩果然已经在那儿了。

“老爷。”巧儿见了礼,自己退下去。

“这边风景美吧?”余佩难得出来一回,而且这边风景独好,心境开朗,说话便少了几分顾忌,多了几分洒脱。

“嗯,甚美。”花环下的人也露出的笑脸也美。

“等下我们去那小山上,山上更美,还有山顶上没去过呢,我们一起去,可好?”

“就我们两个人。”甚好。

余佩见他答应了,想了想,又道:“现在就让婆子们做饭,等我们回来了就可以吃,如何?”“你安排就是。”

余佩让婆子们去附近去砍了竹子来,砍下中间的部分来,按竹节截下来,让人淘了米,混着切成丁的腊肉,装了水,封密了。

又让人做排骨藕汤,用从庄子里带来的汤罐子,慢慢煨。

余佩亲自去洗了叶子,包好鸡,放了佐料,用水湿了泥,包裹在外面,让婆子放在炖汤的火下面。又让婆子们把竹子削成了细的竹签,把其他的肉和菜串起来,放在一旁。

等一切都搞完了,余佩才松了口气,去推着林明轩准备走,有婆子想跟着,余佩转过身道:“你们都不用去了,在这守着,对了,等那汤煨到一半的时候,在另一边生了火,把放了米的竹子放在火里烧,闻到香味就停了火,埋在火了慢慢烤。”

林明轩遣走了林管事和小厮及几个没事做的婆子,留下了巧儿,和两个两个做饭的婆子,还有两个跟着等会儿搬东西,由着余佩推着走了。

“您看,这边风景多美,您见过比这更美的风景吗?”余佩很兴奋。

“不曾。”林明轩摇摇头。

“这湖也很美是不是?”

“是的。”

“您现在心情好不好?”

“极好。”

余佩一路兴高采烈,几乎要扔下林明轩自己往前面跑去。很奇怪,她和婆子们一起来的时候,都没有这种心情,只是身边换了人,就像是换了种心情。

两人走到小山脚下,余佩望了望山,看了看旁边的人,建议道:“您的腿如何?要不咱们走上去?”

经过最近的药浴和按摩,腿已经不怎么疼了,偶尔走下到也不要紧,林明轩看着余佩,她站在小山前,笑靥如花,后面姹紫嫣红的花朵仿佛都失去了颜色,只剩下她笑吟吟的面庞。

点了点头,从轮椅上下来,余佩连忙站到前面去,想要扶着,又有点不好意思,好在林明轩也没有要她帮忙的意思,自己一瘸一拐的在前面,余佩怕他出什么事,在后面紧紧跟着。

走到半山腰的时候,林明轩停了下来,余佩连忙问道:“怎么了?”

“无事,休息一下,”两人都是不怎么走路的人,走了这一会儿便已气喘吁吁,余佩之前只顾着看周围的花了,到还没觉得,现在两人不说话,她又要看顾着林明轩,倒是有些累了。

余佩看见旁边有个大石头,上面很是干净,大约是经常有人坐,便说道:“我们去那边坐坐?”“也好。”

两人才坐下,便有阵阵微风过来。

“闻到花香了吗?”

“嗯,很香,甚是好闻。”花香没有,倒是旁边的人,也不知道抹了什么,阵阵香味直往鼻子钻,香甜又不腻人,怎么都闻不够。

两人休息够了,才起身,继续往上面走去,上面不是像下面那样宽阔的小道,只踩出了可通过一人过的小路,上面果树也少,其他不知名的杂树多,越往上连果树都没有了,只是各种野花更多,香味也混杂。

两人好不容易来到了山顶,却只能看见茂密的树木,里面都被遮挡住了,仔细看还有几分阴森森的感觉,本来里面就比外面温度低,再加上有风吹过来,更有一种惊悚的感觉。

余佩胆子小,不敢继续走了,倒是林明轩,见到这样更是来了兴致,非得进去探个究竟,余佩只得跟上,却离他更近了,林明轩见状弯了弯嘴角。

林明轩走进前去,停下来观察良久,才发现旁边隐藏着一条小路,路口有两颗大树,树上缠着树藤,树藤上垂下条藤下来,长长短短,极是自然,也就遮住了路,若不是近前来仔细看,还发现不了。

里面却又是另一番风景。

单单小路就是个九曲回肠的样子,两边的杂树都被修理了,只剩下同样长得弯弯曲曲的树,枝枝蔓蔓牵连着,阳光从树叶的缝里洒下来,留下一地斑驳的碎影,越往里走越是幽深,尽头却又有不同。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丛翠竹,郁郁葱葱,但是围着竹子的却是一条像小溪,围了一圈,成了孤岛,溪水却是活水,溪外有几座竹屋,小溪在流经每座屋子前面时却成了一个漩涡,溪上有竹桥直通小岛,岛上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几个石几。

“好个曲径通幽,好个曲水流觞,今天不枉我来这一趟。”林明轩感叹到。

余佩内心也极震撼,以前只在书里看到古人描写的那一幕,如今亲临其境,虽然没有人,但她似乎已经看到那些文人雅士在眼前写诗作赋的情景。

林明轩虽不能考科举,但却是极爱诗文的,如今见到这一幕,如何不震撼,极其虔诚的拜了拜,往旁边走去,旁边有一条小径,不同进来时的曲径通幽,却是铺满了鹅卵石,像是随意丢在上面的,却又形成了一个个不同的图形。

鹅卵石尽头是一座塔,拾梯而上,上面是一个棋盘,棋盘两面各有两个石头盒子,里面装着棋子,从塔上往外面看,能看到下面碧绿色的湖,就连地形的微微起伏也看得清清楚楚。

许是两人都被震惊了,一路上都没有说话,此时在塔上坐下来,两人对望了一眼,相视一笑,像是突然心有灵犀,余佩发现了林明轩骨子里的文学气质,林明轩也发现了余佩不再是那个愚昧无知的妇人。

坐了一刻,两人便往会走,这里像是许久没有人来了,这塔上倒是因为高的缘故,风吹雨打的到也还干净,路边疯长的杂草却因为无人打理,显得有些荒凉。

两人原路返回,一路上虽然没说话,也不觉得尴尬。到半山腰的时候,听见从旁边的小路传来年轻男子谈笑的声音,许是也来踏青的,也没有多看,自顾回去了,还有另外一场盛宴等待着他们呢。

作者有话要说:  

☆、野餐

余佩两人回去的时候,婆子们早已按她的吩咐把饭菜都做好了,有婆子打了水来让两人洗手,林明轩在旁边休息,余佩开始准备烧烤的事宜。

“老爷和夫人回来了,饭好香,菜也好香,我馋虫在肚子里直打转。”巧儿见她回来,忍不住跑过来表示自己对晚餐的向往。

余佩点了点她的头,笑骂道:“小吃货,一边去,还没出锅呢。”

让人把竹子从火里扒出来放凉,余佩就着煲汤和烧竹筒饭留下的木炭,加上从庄子里带来的,在原地烤起烧烤来,先拿了一串肉和金针菇,还有豆腐,让婆子在旁边学,烤好了之后放了佐料,装到盘子里,放在林明轩面前,接下来就让婆子烤。

草地上早已放了一块厚布,余佩盛了汤过来,两人走了一个下午,已是极累,一口汤下去,说不出的舒爽,就在婆子烤肉的时候,余佩让人把竹筒饭给拿了过来,一打开便闻到一股香味。

“尝尝,米饭的香味和肉的香味,还有竹子的清香,保证是人间美味。”余佩一副献宝的表情,拿着竹筒凑到林明轩跟前,只是那香味也止不住的往她鼻子里钻,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林明轩看得好笑,但也被香味勾起了食欲,就着她的手尝了一口,眯起眼,“不错,果真当得起人间美味。”

“那当然。”余佩很是得意,她做的东西能有不好吃的么,丝毫没有感觉到两人现在有多暧昧,倒是旁边的巧儿羞红了脸,几个婆子也偷笑着转过身去。

余佩将手里的竹筒给他,自己拿了一个吃起来,一个竹筒的饭并不多,林明轩吃得很快,刚要拿起第二个,被她止住了等等,还有别的好吃的,这时叫花鸡和烧烤也弄好摆到面前来了。

掰了一个鸡腿给他,“这是叫花鸡,也是人间美味,保准您吃了还想吃,”余佩给自己掰了一个鸡翅,大口大口吃起来。

林明轩吃了鸡腿,什么话也没说,只拿眼看着余佩,余佩正低头猛吃,忽然觉得不对劲,抬起头来,便看到林明轩幽怨的眼神,一边看她还一边看着她手上的肉。

“咳咳,”余佩假装咳了两声,给他掰了个鸡翅,又说道:“烧烤也不错,您尝尝。”

正吃着,不远处就有人出来,嘻嘻哈哈的说笑声传的很远,听声音正是刚刚上去的那群人,这么快回来,看来是没有找到那处地方,两人相视一笑,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那群人越走越近,走在最前面的一人个子挺拔,面容冷淡,他只认真的走路,偶尔转过头看看旁边的人,显然别人说话他只在听,没有参与,后面的人虽说得热火朝天,却也时常看着他的表情。

他们原是从另一边上山的,来时也没有见到余佩他们,在山上的时候也走到那阴森的地方,只是几人都是文人,胆子都不大,没敢一去探究,倒是走在前面那人想去,却被劝住了,故一直不太高兴。

倒是在下山的路上闻到饭菜的香味,想着还有人也在踏青,还有可以吃的,也想来蹭些,刚才几人便是在拿这个说笑。

近得前来,却发现是一对夫妻,倒是有些打扰了,好在还有仆人在,也不是那么尴尬。

林明轩早已舍弃了轮椅,此时正坐在地面上,他不愿在人前露出弱势来,只安稳的坐在那,看来人在他们面前停下来,这才放下手中的食物,强撑着站起来。

“请问诸位有何贵干?”林明轩冷冷的问道。

“咳咳,打扰,”走在后面的一男子出声道:“在下周翎,这位程晞,”指着前的男子,“在下与几位朋友踏青,看到二位的野炊,觉得别有一番趣味,又见公子远看虽冷清,走近却又别有一番气度,故想要结交。”看林明轩的脸色好了许多,又道:“相请不如偶遇,既然你我有缘,不如我们几位与公子结交一番,以后也多个朋友。”

林明轩见几人都是书生打扮,想来是书院的学生,他自己未能进得书院,身边也没有这样的朋友,也是平生的一大憾事,正好借这个机会,结交几个友人,以后真有什么事,也好有个门路。

又见几人都斯文有礼,脸上表情也就放松下来,邀请众人坐下。

仆人上来撤了剩下的饭菜,余佩让给每人上了一碗汤,其中一人不住地盯着她看,弄得她以为自己脸上有饭,借口下去找婆子看了一番,确定自己脸上是干净的,却看到巧儿一脸娇羞的偷看那男子,羞得小脸通红。

“哟,这是看上哪位老爷了?看你小脸儿红得,啧啧,真真是人比花娇。”余佩一脸笑意的打趣。

巧儿跺跺脚,“哪有,少夫人可别乱说。”一路跑开了。

余佩让人烤了些烧烤,端上去,此时几人早已互通姓名,开始高谈阔论起来。

林明轩正好借机介绍:“这是内人余氏,今天这野宴也是她的想法,亏得有她,林某才有机会与众人结交。”又对着余佩道:“跟大家打个招呼吧。”

余佩点头,笑着说道:“大家慢慢吃,不要客气。”

众人连忙拱拱手道:“林夫人辛苦。”

他们几人相见融洽,吃得甚是欢乐,余佩这边却是食物不够了,见没有要散的样子,急得不知道该怎么办。

正好林明轩抬头,便叫了她过去,余佩跟他说了,听得直皱眉,主人家没有足够的食物招待客人,这可是件失礼的事,虽说现在是在荒郊野外,大家也不会怪罪,但是总不能尽兴。

余佩附过去,在他耳边轻轻说了个建议,林明轩点点头。

林明轩清了清嗓子,说道:“在下与诸位有缘,能在这春光明媚的时候与诸位相识,也是美事一桩,诸位都是天之骄子,才华亦非凡,某因为身子的原因,未曾有幸入得书院,想见识一下诸位的才华,还请诸位不吝赐教。”

这一番话既捧了众人,又给几人表现自己的机会,都同意下来,还有点跃跃欲试,踏青嘛,不就那么回事。

只是到底怎么来,众人也没个章程,这是林明轩又说道:“不如我们分成两队,每对作诗一首?如今我们正在踏青,不如以此为意,输了的一队去那边湖里捉鱼,我们也趁此时机享受一番全鱼宴。”

众人微笑着点头表示同意,有比试,就可以在那人面前露脸,有惩罚,也好玩,这个提议还不错。

他们一行七人,分三人与程晞一队,还有三人与林明轩一队,几人随行都有小厮跟着,也带了笔墨纸砚,正好此时用得上。

那边一队众人另行找了个地方作诗不提,这边因着林明轩腿不方便,就在原地坐着,撤了吃食下去,换上干净的布来。

几人谦让着推了一番,林明轩作为主人,让他开笔。

林明轩虽未进过书院,但是父亲极疼他,也找过好几位极有名气的先生给他上课,他家里那小半架书,已是一笔巨额财富,多少书生买不起书,都只能借了同窗的自己抄,那半架子书也让他亲花了不少钱。

林明轩今天是真正高兴,这个踏青让他收获了好多,此刻让他写诗还真不是什么难事。

只见他提笔就写到: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其余几人一看,拍手叫好,看来这林元好也不是个谦虚得不着笔墨的人,是个可以结交的,接下来几人也很快有了,补齐了上去。

夏日游,杨花飞絮缀满头。年少轻狂,任意不知羞。为比花容,一身罗裳玉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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