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仙姿亲自为他送茶倒水,直到确定这年轻剑客完全没有注意她之后,才悻然走开,躲在柜台上拿眼尾的余光偷偷瞟着。这个时候,那公子似乎嫌周围的人太过吵闹,身子挪了挪,如剑般冷冽的目光扫了过去,旁边那桌汉子毫无察觉,继续高谈阔论。
“大哥,我今天翻了皇历,上面说今日不宜出行哦。”
“滚你X的,皇历上天天都有忌讳,要是它说明天不宜行房,你是不是就能忍住了?”
“嘿嘿……”
猥琐的谈话和笑声越来越响,一叶枫皱了皱眉,心里告诉自己:不关我的事,一边端起酒壶开始往杯子里倒。
“的确啊大哥,那妞儿实在是够劲,长得美性子又烈,好不容易才……”说到这里,那人收敛了一些,压低了声音:“下了药迷倒,就算老天爷让我忍我都忍不了,老大一会回去就把她给办了!记得给兄弟留一口啊!”
偏偏人都是有劣根性的,一叶枫也不例外。先前人家大明大方的高声说话他也爱理不理,如今放低了声音,他反而一字不漏的全听了进来。
“看你急得,这样好的货色怎么舍得留给你,老子还打算拿来当压寨夫人……以后就是你大嫂了,给老子放尊重点。”
“是,是。不过那小妞性子很烈啊,穿的戴的又都很名贵,我看她不一定愿意……”
“你懂什么,只要把她身子要了,还怕她不死心塌地?”
“不过那妞儿姓唐,叫什么来着……对!好像叫唐燕呢,会不会是唐门的人?”
“不可能,这里和川西差了十万八千里,安心吧,唐门的人怎么可能被咱这样下三烂的迷药给放倒了!”
——唐燕?不可能!莫非是……
桌子上全是溢出来的酒水,手还维持着倒酒的姿势。等一叶枫回过神来,一壶酒全给桌子喝了。他愣愣的看着湿淋淋的桌面,面无表情的起身,也没看见怎么挪的步子,人已飘到了邻桌。
猛然间,那‘老大’的眼前戳过来一截殷红剑鞘,一叶枫连剑带鞘指着他,漠然无起伏的语调好似捕快拿着海捕文书对照念公文:“那女子可是左眉间一点沙粒大小朱砂痣,丹凤眼,脸上纹着半条青龙?”
“话倒是没、没错……不过你是什么东西,居然敢……”
——果然没错,那臭丫头居然用了唐燕的名字!
话没说完,那本来在眼前指着的剑鞘就突然戳到了他的嘴里,迫他把后面的话吞进了肚子。
“带路。”冷冰冰的年轻剑客瞥着其他人,被他看了一眼的人,突然都起了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这个人的眼里,他们分明都是肉块,只待宰割。
这帮人都是混黑道的老江湖。老江湖虽然武功不见得很高,但绝对很有眼光。当即看出这年轻人是不好惹的,包括先前脏字乱飞狂妄无比的‘老大’,如今都老老实实的点头哈腰在前带路。
一路上,这些以拐卖良家妇女、偶尔兼职打劫没雇保镖的客商为生计的贼人,将事情讨论了几遍,一致认为遇到这样杀气冲天的人物,还是保命要紧。当下对一叶枫极尽巴结奉承,虽然他们看上去都三十开外,不过满嘴‘大哥’叫得还真是顺口。
“嘿嘿,我们不知道那位小姐是大哥的朋友,冒犯之处还望多多海涵……”那个叫李虎的黑虎帮老大赶紧的撇清自己,“不过大哥您放心!那位小姐毫发未损,我们连她一个小指头都没动过!”
看着一叶枫似乎没有要杀自己的意思,李虎胆子壮了些,凑近悄声道:“不过也就是那么标致的姑娘才配的上大哥这样的一表人才啊!大哥和那位唐姑娘可是那个……那个……老相好?”
老相好……听了这个词后,难得的一叶枫如万年冰山的脸上扯起个意味深长的诡异微笑:“她么……算是吧。”他在心里补充:如果是唐燕本尊的话,倒是没错,初见唐燕女装,真的误认天人……当然唐燕是他的初恋情人这件事绝对不能说出去,不然以他和唐燕的名声之盛,此消息绝对可以轰动江湖,以后他也不用做人了。
于是,一面抱着复杂的微妙心情,一面恶劣的准备看那胡作非为的老婆大人化名躲自己却落入小贼之手的狼狈模样,一叶枫悠悠然随着一群山贼进了无名荒山上的大寨,然后就迎来了等候多时的一剑。
那一剑仿佛天外飞鸿,是极其突然而美丽的。高明的剑意与曼妙的招式,如果是一叶枫手中使出来,无论指向谁,都会留下一具尸体。
可惜这剑手天生就是要给自己丢人的,虽然剑意高明,剑法也好,可惜她的功力太上不得台面,否则,以这样不光明的埋伏加偷袭突然发难,就算是一叶枫,也不可能避的开去。
上官一叶枫瞬间侧身,长剑穿过他的肩胛,钉入了李虎的咽喉。
今日不宜出行。
一叶枫冷然看过自己肩上莫明其妙多出的血洞,猛的瞟见了堂上摆着的皇历。
麻药,又见麻药。
天杀的,第三次了。
她也真是给上官家丢人,堂堂武林三大剑法之一的问剑,她居然都要上药!
看到娇妻无恙的欣喜被无语取代,一叶枫扶着门槛慢慢倒地。
——还能挥剑杀人的话,这些小毛贼应该奈何不了她才对的吧。
意识渐渐模糊,然后给自己一个嘲讽的微笑。
自己,看来注定要栽在她手里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
剑器行终于完结了,黑线……算算和第一卷的蝶恋花相差一年,我也真是很能拖了,不过第三卷预定写唐剑凌和花流痕的故事,也要在半年后才动笔(众人:PIA她!),汗,因为纳兰的坑实在是太多了,现在再继续写下去的话,我会死的,绝对的!
我实在是很喜欢唐二和一叶枫啊,虽然这书给我写成了正统的BG(众人:哪里正统了?)……不过基于同人狼的本性,还是有很多暧昧的地方,本书不是耽美,却本着暧昧王道的理念,誓将擦边球进行到底。当然,居然没有被言情FANS指责‘纳兰你个XXX居然打着言情的幌子也耽美’,纳兰已经圆满了o(∩_∩)o...毕竟搞不好就要两面得罪人了啊啊啊囧
于是,半年后的第三卷唐剑凌和花流痕两家大哥不得不说的故事,也将是暧昧王道,算是伪耽美?但是两个相性很好的帅哥在一起真的比较养眼啊囧,所以下一卷可能不会出现女主角了(其实对于花妖和上官清,我还是挺喜欢的,不然也舍不得把她们配给我最爱的两个孩子)
回头看看,虽然我不擅长写中篇,但是这个系列却很喜欢,希望就这样下去永不结束o(∩_∩)o...
不多说了,喜欢这个系列的朋友们,大家半年后见(众人:……)
撒花~
作者有话要说:
☆、1:人怕出名猪怕壮
人怕出名猪怕壮,这就是王半仙如今最烦恼的一件事。他今年六十六岁,住在小县城郊最好的庄子里,和老伴相依为命了半辈子,既没有纳妾,也没有染足青楼,他觉得,自己命中无后,是老天爷给的惩罚,最好老老实实的接受,因为他偌大家业,都是骗人得来的。
有的人骗人,骗的心安理得,反而会认为是被骗的人不好,这样的人当然不会对骗人这个行业有什么抵触情绪,但王有才不同。他早年是个读书人,出身贫寒,苦读诗书考上了秀才,父母砸锅卖铁给他娶了老婆,老婆穆氏家里也是一样的庄稼人,两家人就指望他能求取功名,改变这种人下人的生活环境,但偏偏他又体弱多病,那年好容易拖着病体赴京赶考,中了举子,按说和头几名老爷一样,那一场恰好碰上了蔡京主试,算是宰相门生,只要抱牢了这个大腿,随便都能谋个一官半职,事实上其他人也确实官运亨通,十几年后都是蔡相有名的爪牙,但可惜蔡京是个很挑剔的人,他一嫌王有才名字土气,不给他长脸;二嫌王有才举止土气,不给他长脸;三嫌王有才出身土气,不给他长脸;四嫌王有才面黄肌瘦一副病痨鬼身板,不给他长脸;五嫌王有才……不给他长脸,所以大笔一挥,给了个待定,让他卷铺盖滚回家里留等后用,一等就是三年没消息。
三年时间,磨光了家里人对王有才的期待,父母久病无钱医治,带着对儿子的希望与失望黯然离世,妻子的娘家人也与他断绝了往来,亲戚朋友帮衬着给他父母下葬后,也都渐渐疏远了。为了供他安心读书,父母借遍了亲朋,如今他们看在二老已去的份上,纷纷烧毁了借条,这已经是很大的恩惠,如今的疏远,只能说是世事如此,到不能怨恨人情淡漠。
三年后,这个待补的举人老爷只有一个老爷的名义,却还是一贫如洗,很久后,王有才异地偶遇当年一个发达了的同窗,对方才神神秘秘的告诉他,其实主试的蔡老师不待见他,不单单是因为他不给老师长脸,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自己没有长眼。蔡京并不是一个完全的坏人,或者说他是一个很聪明的奸人,虽然他常干损人利己的事,但至少他不常干损人不利己的事。所以蔡京虽然知道从贫穷落魄的门生那里收不到什么好处,但并不刻意打压他们,反而会提拔一些可造之材,培养为己后用。可惜王有才不但没钱送礼,而且对蔡京并没有表什么忠心,相爷认为这是条养不熟的狗,干脆就不养了。可惜当时他太渺小,蔡京不打算养,蔡京的对头也不知道有这么条走狗可以找来养养,于是没人想养的王有才,就只能继续落魄凄凉贫穷。
被弃之不用的王有才,在父母去世之后好像开了窍,他不再苦苦等候奇迹,开始自谋生路。他老婆卖了出嫁的首饰,他卖了自己的棺材本,凑起了一点小钱,租了个店面,给人算卦看相。当然子不曰怪力乱神,他自己知道很多都是骗人的,而文王传下来的那些貌似不骗人的易经八卦他也看不懂,所以他以博览群书的才智,利用人们的心理,拟定了很多神秘的规矩。比如,他的算命店铺就和别人的不同,进门后,四周都用黑幕遮着光,搞得幽暗阴森,求卦人与他之间隔着张桌子,桌子上还有个大屏风,只挖了两个小洞,双方只能看到彼此的眼睛。客人如是求签问卦,便根据他的指示,自行摇动桌子上的卦筒,抽出的卦签从下方送过去,再让对方解读。这样一来,上门的客人刚一进来就有一种新鲜感和神秘感,更会有种心理上的压力,这种情况下,就会不自觉的吐露出很多切实的信息。而且,人在看不到听话人的情况下,会有种倾诉的欲望,不用王有才多说,他更多的时候只需要听,就可以分析出很多东西。
如果王有才把他那些小窍门写成书本,流传至今,那他应该被奉为现代心理学的大宗师和启蒙老师。不过王有才自认是一个为生活所迫,不得不违背圣贤教育的江湖骗子,所以他的心里一直很内疚,尽管凭着博学多识和舌灿莲花,以及让人难以置信的超级好运,他骗了几十年都没有翻船,还积累下了不薄的家产,终于让一家人过上了理想中的美好生活,甚至名声在外,博得了‘王半仙’的外号,但他本人却很痛苦,所以觉得无后是上天给他的惩罚,也就懒得去沾花惹草广播雨露,因为那是‘逆天而行’。其实早在五六年前,王有才就认为自己靠骗人已经赚够了老本,够他和老伴舒舒服服活到死,已经可以洗手不干了,所以他那时就把招牌摘了店关了,打算见好就收安心养老了,但无奈还是前面那句话,人怕出名猪怕壮,王半仙陆地飞仙的名声不仅响彻十里八里,而且还越传越神奇,越传越离谱,居然还传到江湖中了,搞得很多帮派、世家的大佬都不远千里前来求见,有问平安的,有问财运的,还有一脸横肉的黑老大带着十几个彪壮汉子,气势汹汹的跑来问‘老子半月后要和仇家决生死,半仙您给算算,那一天适合不适合砍人’的。
这样一来,虽然王有才已经关门不干了,但消息灵通的江湖人士还是能找到他的‘灵蕴山庄’来,把想要颐养天年的他从房间里请出来,孜孜不倦的求问。如果拒绝,那也好办,王半仙羽化登仙的日子也就不久了——他知道那样的话自己这辈子唯一能打包票算对的就是自己的忌日了。
所以王有才更苦恼了。自从洗手不干后,来找他算命的反而都是来头奇大的江湖中人(能在芸芸众生中准确找到一个糟老头的住址的,都是有点能耐的),不管他怎么搬家,这些人就是有本事登门造访,所以到后来,他干脆省下了这个工夫,在山庄里布置了一间净室,专门接待这些惹不起的大佬。
这一天,正是王有才六十六岁大寿,他无子无女,又和亲朋疏远很久了,家中只有老伴和四个小厮,以及一个看门房的哑巴一起陪着吃了碗长寿面。吃完饭,他和老伴互相扶着在庄子里散步,正是初春时分,院子里的桃花瓣飘落在青石路上,飘落在池中的水面上荡漾着,王有才与老伴就坐在池子边的石凳上,手拉着手,说了说人生,谈了谈理想。当然他们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不过扯淡是不分年龄的。
白发苍苍因为保养得当看上去确有几分神仙气质的王有才说:“小翠啊(老婆穆氏的闺名),当年要是我有爹娘死后转性的一半机灵,对相爷的暗示一口应承,现在搞不好也是个大官啦。”
穆氏笑眯眯的回答他:“老爷,当官也不定有没有如今的日子好,上次来找你的那个黑龙帮的当家的不是说吗,要杀尽天下贪官污吏,你看当官是个多危险的事情啊……可是当个清官,还不如卖豆腐赚钱呢。”
王有才也笑:“嘿嘿,杀尽贪官污吏,说的倒是好听,但这世道劫富济贫的江湖好汉,有几个当真是劫了为富不仁的富,济了孤直守贫的贫呢!还不都是救济了他们自己的腰包。连咱们这个县的董太爷都活得好好的,那些要杀尽贪官污吏的好汉,连一个小小的县官都没辙,偏生敢带刀带棒吆五喝六的硬闯到咱的庄子来,逼着你家老爷给他们算富贵,这些口上说的好听的好汉,只怕还不如董太爷来的磊落呢。”
穆氏有些惊慌的捏了捏老伴的手心,“嘘,可当心些,那些人翻脸比翻书还快的,而且神出鬼没,经常不走正门翻墙入院,有些话还是不要多说为好。”
王有才心知穆氏说的是正理,点了点头,便不言语了。这时他们看见门房老张头带人找了过来,离着老远就咦咦啊啊的比划着什么。等走进了看,一个青年男子面无表情的等在老张头后面,似乎很有耐性的在等他介绍完毕。
王有才偷偷打量了那人几眼,凭着他多年看相的经验,他知道这个年轻人不简单。这人看上去有些落魄,衣服没有一处是整片的,破破烂烂的挂在身上,有些地方还露出了带着新伤的肤肉,但王有才能看出来,他的衣料非常高档,穿的戴的饰品都很值钱,这些小挂件都留在身上的意思,就是他的衣衫破烂并不是被打劫的,那多半就是和人动了手。而能被人把衣服划烂成这样却没有受什么伤,还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漠然站在这里,更没有一丝引以为羞的意思,那只能说,这人是个武林高手了,而且还是个已经习惯刀头舔血生死相拼的高高手。
老张头比划着西边,意思这人是从西边过来的,想在这里住几天。比划完就表示自己要继续回去看门房,如果主人不想留人,他就顺便把这个青年一起带走。
哑仆比划完这些,比说话汇报的时间长得多,但那个青年一点不耐烦的意思都没有,仍是安安静静的站在那里等着。除了他的气质有点阴冷,表情也不够亲和外,王有才倒是觉得,这个江湖高手如果衣服没烂,身上没伤的话,礼仪风度倒是更像个世家公子。
不过知道对方是高手后,王有才怎么也不肯得罪的。他挥手让老张头回去看门,自己和老伴起身走到了青年的面前。他其实也有点好奇,因为通常来这里找他的江湖中人,都是要算命测字的,来借住的倒是还没碰到过。所以他开口问道:“这位公子怎么称呼?”
那人点点头,拱手道:“在下姓唐。”
作者有话要说:
☆、2:南边日出西边雨
“哦,唐公子,您打西边来,天气如何啊。”王有才瞥着他身上的布条随口问了句。
姓唐的年轻人倒也不着急,仍是慢条斯理却不带什么感情起伏的刻板声音:“微雨,不碍行路。”
“您是第一次来小县?”
“是。”
“呵呵,老夫可以给您当个向导。本县虽小,各种店铺却很齐全。唐公子若想落脚,出门左转不远,就有两家客栈的。”
王有才说到这里,就看见对方一直没有表情的脸上,迅速掠过一抹尴尬之色,然后那唐姓青年再次拱了拱手,直截了当的道:“老先生,我没钱。”
这个说法王有才觉得很稀奇。因为青年身上的挂件都很值钱,如果说他的钱袋是被抢了,不可能劫匪会留下这些东西不拿,但如果说不是被洗劫了……王有才不信一个身上行头都能买十栋豪宅的公子爷,居然会不带钱包就出门,所以他再次试探了句:“这样啊,唐公子莫怪,老夫看您身上似乎带了不少贵重物事,比如您腰带上镶的这几颗珠子,随便拆一颗当掉,也够您半月盘缠。老夫可以告诉您当铺怎么走。”
青年摆了摆手:“不必了,我已发出旗火,通知家人将盘缠送过来,不出半月,定能送到。届时吃住费用定会付清。既然老先生能看得出来,唐某身价不菲,那就应该不会拒绝唐某的请求吧。至于当铺,”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出来,虽然进门后他就一直安静规矩礼仪完美,但说话间的这股子骄矜味道却是掩饰不了的:“不瞒你说,唐某还没有落魄到要去当东西的地步,如果今天唐某迈进了当铺的大门,以后就不用再做人了。”
看到这种说法做派,王有才越发肯定他是哪个世家的公子少爷,知道这种人不会和他为难,便将心里的不悦明显的表达了出来:“唐公子,您肯住在老夫的庄园里,的确是很看得起老夫。但是一住就是半个月,老夫这里毕竟不是客栈,一来咱们伺候不周,二来,您就算去住客栈,说半个月后结账,店家看在您的腰带份上,也会同意的!”
唐姓青年不耐烦的道:“你没看到唐某的衣服成这样了吗?进县城之前,遇到一点小意外,打发完后,就一路赶了过来,离得最近的就是你家,不住你家,难道要唐某以这副样子去住店?我的脸还要不要了?”
王有才勉强道:“老夫可以送一套衣服给公子上路的。”
青年瞟了他一眼,“你打发叫花子呢?”
王有才:“老夫可以喊成衣店的师傅来庄子里给公子量体裁衣,用什么料子您说了算。”
青年叹了口气:“那就麻烦了。”说完就要往进走,王有才忙拦住了他问:“公子何意?”
青年挑眉:“你去叫裁师,我进去喝杯茶。偌大庄子,待客之道不会连杯茶水都欠奉吧?”
穆氏扯了扯老伴衣角,连使眼色,意为这人看上去是个世家贵公子,为何要赶人走,留下来好生招待,或许另有好处。王有才苦笑,心想老婆子就是不晓事,这人要是个单纯的世家贵公子当然好说,问题是武林高手和世家公子两样身份合起来到一个人身上,那就是麻烦的同义词。武林世家固然名声在外,势力极大,但看他这身破烂衣服也该知道,仇家也都是既多又狠的。留他在家里住,除非他们吃了雄心豹子胆了!
王有才打定主意要赶走这人,复又说道:“既然量体裁衣,料子又合公子之意,那公子穿戴整齐,总可以去住店了吧?”
唐姓青年冷冷的道:“那样的话唐某欠你一身衣服,莫非你认为,唐某有白拿人东西的习惯?”
王有才一股气憋在喉咙里说不出话来,半晌反问:“那公子的意思是?”
青年道:“唐某的意思一早就说了,既然老先生记性不好,那就破例说第二遍。唐某要在这里打扰几天,最多半个月,必有家人送盘缠过来,到时欠你多少花费,唐某双倍补上。现在,你去叫裁师,大婶给上茶。另外,唐某晚饭还没吃,如果庄子里没有厨子,麻烦你顺路叫四菜一汤带回来。”
王有才活了这么久头一次碰到这么自以为是的主儿,打估计打不过,请也请不走,惹又惹不起,寻思了半天,按他说的做还真是目前最好的办法,只得转身就走,不再废话。他老伴本就没他想得那么多,现在倒是心甘情愿的引那青年进屋去了。
王有才一肚子晦气没处发泄,走到自家庄子门前才一回头,眼见身后空无一人了,才敢吐了口吐沫,狠狠拿鞋底擦了擦,咕哝道:“霉气!这个姓唐的,虽然在这些江湖汉子中,算是个斯文的高手,强迫起人来,却更有一套。这些公子少爷最是难打发,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矩,这不能,那不行,还非住定了老夫的庄子,又要吃又要喝,偏生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气死我了,喧宾夺主到这个份上,还得供着……你住,你好好的住,你可不知道老夫这里是有名的是非之地,三天两头就有江湖好汉拿刀带棒的砸门,好心劝你你不走,到时候可别哭!”
他自低头咒骂发泄,却听身旁冷不防有个柔软儒雅的声音,带点笑意的搭话:“这位仙长请了,您方才说,什么要哭?”
王有才既然是出了名的半仙,又被迫无法金盆洗手不干,索性日常生活都穿着道士的装束,听到有人称‘仙长’,立即知道是在向自己搭话。不过他心情正差,顺口就道:“哭什么哭,你哪只耳朵听到老夫说过!”说着才抬眼看过去,这一看之下却有些发愣。
说话的是个年轻男子,穿一件烟青色长袍,袖口和衣摆处隐约有一些像是水墨画般的纹样,这样看上去,本来颜色很素款式也普通的袍子,就多了一些飘逸洒脱的雅致。他披着长发,耳畔的几缕发丝在脑后用与衣同色的带子结起,虽然与戴冠束发的正经人还是不太一样,一看就是江湖装扮,但也与来庄子里闹过的那些披头散发的凶人有很大区别。像是要证明王有才的眼光似的,他随即发现这年轻男人的身后背负了一件很显眼的物事,像是一张古琴那么长宽,横面上有七根琴弦,只是与普通古琴不同,这物事的一端却像是剑柄般细长,还有一些古朴的雕花。这种琴非琴、剑非剑的东西,王有才没有见过,以为是什么新奇的装饰品,不过琴弦货真价实的存在,他也是认识的,所以他以为这个儒雅好看的男人是个走江湖卖艺的琴师。因为男人一副江湖打扮,气质却高雅温柔的不太像是江湖中人,王有才便往最合理的地方猜去了。他愣住是因为没见过气质这么清和的男人,一旦碰到,难免就呆了呆。
是的清和。自从在书本上认识了这个词后,王有才还是第一次看到一个陌生人就想起这个词。一肚子的怨气在看到这人后不自觉的消除了大半,态度也变好了不少:“这位先生,你站在老夫庄子门口,有何贵干?”
那琴师微微一笑:“原来您的确就是盛传的王仙长。在下从江南赶来这里,是想求仙长赐教的。”
王有才见到这人后,第二次愣了愣。在他的意识里,一个跑江湖卖艺的琴师,消息灵通知道他这么号人存在,是很正常的,但是能打听到他的住址还不远千里的寻过来,就不太正常了,因为这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还有金钱,如果不是这人的身家丰厚背景吓人,那就是他的确诚心可嘉。
王有才再次打量了他几遍,还是从他身上看不出什么有用的讯息来。这人简朴到了一定的境界,除了衣袍和那把琴剑,身上别无他物,实在看不出家底如何,但这人举止气质又像个很有家教的,当然艺术大师有这种气质倒也说得过去,所以多看了几眼后,王有才更不能确定这人的来路了。
不确定之下,王有才习惯性的问道:“先生从南边来,天气如何?”
琴师柔声道:“江南近日天很晴朗,气候宜人,烟花三月,草长莺飞,若是仙长有意出游,可以考虑买舟南下,不要辜负了两岸风光。”
“您是第一次来小县?”
“是。在下第一次来,第一天来,这里如有什么名胜古迹、新鲜趣闻,还望仙长不吝指点,难得来一趟,若是错过,岂不可惜至哉。”
王有才不禁对这人心生好感,毕竟他早年就是个落魄才子,对这种书卷气的口吻熟悉已极。不过想起那时的凄凉光景,心中也是百味杂陈。
看到王有才没有做声,琴师又道:“仙长看似有事在身,即将出行。敢问欲往何处,几日可归?”
王有才道:“去城中有点杂事而已。”
琴师笑道:“如若仙长不弃,可否容许在下随行?多个使唤之人,仙长之事料理起来也应顺当一些。”
这人笑容儒雅,语气轻柔,一看就是个不会惹事的,王有才倒也放心,点头就同意了。不过他也没有白活这几十年,看这琴师一副江湖装扮,再想到家中那不好说话的唐公子也是个江湖中人,不管他二人是否认识、有无恩仇,都最好不要见面,才能给自己少招麻烦。想到这里,就没将家中那瘟神的事情告诉琴师,只说有个亲戚在路上被狼群袭击,衣衫被撕扯的不成样子,所以去成衣店请师傅去量一量,做件合适的衣服换上,顺路再买点吃食带回家去招待。
这番话倒是合情合理,琴师听了,也没多疑,何况他确实千里迢迢来找仙长,是诚心求教的,对方家里有什么事,真懒得多管。所以王有才跟他说了什么,他也没往心里去,只一心帮仙长尽快办完事,好给自己算卦,所以他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在王有才请裁缝的同时,自告奋勇去酒楼买吃食了。
刚才在路上,王有才已经知道了琴师姓花,这个姓氏可有点不好称呼,按说他一直叫那青年是‘先生’,因为他一副琴师的打扮,而现在如果称呼人家‘花先生’,虽然也没错,但王有才自己觉得别扭,所以他见对方年轻,虽然不是世家公子的打扮,身上也没佩戴什么贵重玩意,但奉承话料想谁也不会不爱听,于是思来想去,就称呼了一声‘花公子’。他见这花公子很主动的包揽了买食物的活,又没要自己出钱,心里明白对方有求于自己,这是刻意示好,但他也知道自己那一套纯属糊弄人的,实际上帮不了对方什么,心里过意不去,就多叮嘱了几句,让他不要破费,捡便宜的买。至于回去那姓唐的能不能吃得惯,他倒不是很担心,反正小县城也没什么好东西给他吃,吃不惯正好早点滚蛋。
作者有话要说:
☆、3:玄银烧雪只等闲
由于王有才当初搬了几次家,又是下决心洗手不干了,所以这小县城的普通百姓只知道他是城郊那个灵蕴山庄的主人,因为诚心向道,所以一直是俗家道士的打扮,并不太清楚他是干什么营生的。灵蕴山庄隔三差五就有江湖人士上门叨扰,还都是大有来头的人物,不是某某帮派的掌门人,就是某某世家的当家大佬,所以城里的地痞恶霸倒也不敢把主意打到灵蕴山庄上去,这也算是王有才因祸得了点小福了吧。
县太爷董庆天也是个有眼色的,尽管知道灵蕴山庄可以敲出很多油水,但却勒令手下爪牙不要去惹他。好在王有才夫妇虽然‘结交’了不少江湖匪类,却挺安分守己的,一来二去,县衙方面对这个不好下手的山庄倒是放了心,也就听之任之不加理会了。
这时王有才亲自来请裁缝回府量体裁衣,成衣店的老板也非常恭敬的招来了手下活最细的老师傅跟他走一趟。带着这个姓李的裁缝,王有才顺路就去说好的汇合地点等那花公子。
两个老头一前一后走到怡香酒楼的门口,王有才没看到花公子的身影,心想等饭菜做熟带走,确是需要一段时间,正在考虑是进去和那姓花的一起候着,还是就在门口等他出来,还没想好,就听到酒楼里响起一片噼里啪啦的声音,与此同时,几个身影分别横着从大门和二楼窗口飞到了街上,一时间重物落地声此起彼伏。
王有才和李师傅缩了缩脖子,两人心有戚戚焉的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后退几步,避到了墙角。不管是江湖械斗也好,地痞打架也罢,反正起冲突的时候,都不是他们这些本分人可以插手的,索性离得远一点明哲保身。王有才知道花公子就在这酒楼里买吃食,不免有点担心他受到牵连。心里打定主意等风波平息,就进去看看。
不过那几个被打飞出来的汉子滚爬起来后,竟然没有再冲进去闹,而是略带惊慌的你看我,我看你,然后就这么忍气吞声的迅速走了,连狠话都没多说一句。酒楼里霎时恢复了平静,王有才有点意外这不同寻常的情况,想进去吧,又有点胆气不足,正犹豫着,就看到那花公子拎着几个捆好的荷叶包,神态悠然的走了出来。
“花公子!”王有才赶忙上前招呼了一声,看到那姓花的青年微笑着走过来,还小心翼翼的问了句:“刚才这里好像有人在打架,你没有事吧?”
琴师闻言,回头瞟了一眼二楼的窗户,轻描淡写的道:“没什么,几个不长眼的东西,没见过有人用金叶子买东西,就想动手讹诈。世道变了,连别人的成名兵刃都没认出来就敢乱伸手。”
李师傅唯唯诺诺的跟在两人身后,就听王有才也震惊的对那青年道:“金叶子!哪家的老板这么不注意,带着这烫手的玩意就敢出门打尖,那是很容易被宵小惦记上的。何况,小县的饭馆也花不了这许多,店家找不开的呀。”
琴师满不在乎的答道:“敢带着烫手玩意行走的人,自然是有保命的本事的,至于找不找的开,那有什么打紧,只要仙长您满意了,就当赏他们的了。”
王有才听这话越说越不对头,猛然发现有一长串人跟在自己身后,手中还拎着锅碗瓢盆什么的,刚才急着和花公子赶路回家,也没太在意,但他们转了两条街,那些人居然还跟在身后,就觉得不太对劲,愕然止步道:“这些人……花公子……你提着的……”他一边扭头看那些跟着自己的人,一边又去看琴师手中提着的荷叶包,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琴师笑了笑:“这些,”他扬了扬手中提着的东西:“是一些开胃的点心小吃,等您回府后,先将就着用些垫吧垫吧,至于他们,”他又拿眼看了看跟着的那群人,解释道:“在下让那酒楼老板暂且歇业几天,让他们跟着去您的庄子里伺候着,您和您亲戚想吃什么,尽管点单,炊具和材料他们都自备着,一切花费都已付清了。”
王有才结结巴巴的道:“这怎么好意思……公子太破费了……”客气话没说完一半,就猛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满脸愕然:“莫非,刚才用金叶子付账的那位老板……将那些人扔到街上的……是……”
琴师温文尔雅的脸上掠过一抹不快之色:“仙长不必同情那些蠢货。在下是听人说,求签问卦心要诚,所以连日都是焚香沐浴,戒酒吃斋,手上更是许久未沾血腥,总算他们运气不差,不带眼睛出门还能这么便宜就算了的好事哪里去找,该给您立个牌位日夜供奉才对。”
扑通一声,那个听他们说话的李师傅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姓花的琴师笑眯眯的转身要拉他起来,老头吓得连连摆手,自己连滚带爬的站好,继续闷声不响的跟着。他心里祈求各路神明保佑,连跑掉的勇气都没有了。
王有才心里暗暗叫苦,连想看走眼了,没料到这个看上去如此好说话的琴师,竟然不比那姓唐的慈善多少,不但对出手伤人之事一点犹豫都没有,而且说得轻松之极,就像是江湖上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般。一边暗道人不可貌相,一边脊背上遍布冷汗。这种人最是难缠,若是算卦的时候稍微不合他意,说不定小命就交代了。想到这里,先前对这花公子的好感荡然无存,不管他对自己如何恭敬,在王有才的心里,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披着人皮的魔鬼,想到自己一日之间连续撞到两尊惹不起的人物,运气之差犹如见鬼,王有才的心情难免沉重起来。
那琴师态度和善恭谨的又问了王有才许多需要,他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着话,心里却苦涩到了极点。只想,还打算用些便宜吃食将那姓唐的煞星早早打发走,却不料前门迎狼,后门接虎,这下可好,这个琴师将本县城最好的酒楼炊事房都搬到了自家院里,那姓唐的岂非住的更舒坦了,这怎么可能走的了。
王有才又是惊异不定,又是胆战心惊,眼见一段路途就要走尽,心想那姓唐的和这个姓花的看上去都不是省油的灯,万一两人再有个什么仇隙,见面还不得把自家房子拆了,难免自己和老伴也会被殃及,心思急转,勉强带了点笑容开口询问:“花公子,不知您找老夫所为何来?”
琴师颊上掠过一抹红晕,腼腆的道:“求姻缘。”
王有才松了口气。坠入情网的年轻人脑子一般都不太好使,而且心地会变得绵善许多。这种事他也不是没遇到过,以前有个土匪老大看上了一个姑娘,要迎娶做压寨夫人,跑来问他黄道吉日,那一贯黑杀神般的脸上,居然像是开了花似的,笑容从头到尾都没收起来过,不但对人亲切了许多,性子也和善不少,对于不小心冒犯了他的,居然也能包涵包涵了。听到琴师来求姻缘,王有才知道对方不会为难自己了,回话的时候,就镇定了不少:“公子长途跋涉,来到小县,想必一路辛苦,回庄之后,您就先在西厢住下,老夫让人将饭菜送到您房中去,再留一个小厮专门伺候您,有什么需要,您说一声,让下人们办。”
姓花的琴师也是养尊处优惯了的,并不觉得被人这么热心伺候有什么不妥,当即欣然点头:“确实也有些倦了,如此就叨扰仙长了。”
王有才至此才算真的放了心,道:“公子好好歇息,明日老夫再与您细细分说。”
琴师道:“天色已晚,也不好麻烦仙长,那就明日再见。”
虽然他对那些被打飞到街上的汉子非常不假辞色,但对王有才倒是一直恭恭敬敬,听他对自己的安排毫无意见,王有才知道自己算是度过了第一个难关,进庄之后,忙喊了一个小厮领着琴师去西厢落脚,让他就留在那里听候吩咐,自己又把那琴师雇佣来的厨师伙夫安顿完毕,这才叹了口气,硬着头皮带着裁缝去见那个姓唐的。
刚入大厅,就看见老伴与那客人干巴巴的坐着,似乎这样僵硬的气氛已经持续了很久。穆氏看到他们回来,面带欣喜的起身招呼,暗暗对王有才抱怨了两句:“这小哥进来后只顾喝茶,竟然没有多说一句话,不论我问他什么,都是一概不理。若非当家的及时回来,都快要闷死我了。”
王有才示意老伴避到后堂去,免得惹那姓唐的不快,然后便让李老头去给那姓唐的量体。老裁缝本以为大生意上了门,但在路上已经被那姓花的吓了一跳,又想起了灵蕴山庄勾结了很多江湖匪类的传闻,不免心里打鼓。再看到这王有才招呼的客人竟然浑身衣物都是利刃划伤的裂口,哪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只得强定心神,一言不发的去干活。
那姓唐的我行我素也真是天下少有,看到王有才回来,也不客气,开口就道:“老先生,晚饭准备好了么?”
这时有小厮将那姓花的带回来的点心小吃呈盘端了过来,王有才赔笑道:“公子慢用,老夫将本县最好酒楼的炊事房师傅请了回来,公子想吃什么,尽管点了让他们现做。”
姓唐的青年冷冰冰的面容上浮现出一丝讶异。先前王有才一副怕事模样,言语里只想将他早早请走,他岂能不知。但形势逼人,他也只能赖定了这里,如今这老头竟似转了性般,如此热心尽力的侍奉,到让他觉得事有蹊跷。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他想了想,森然道:“老先生,实话告诉你,唐某的家族最擅用药,若是想在酒菜中玩花样,可不要怪唐某翻脸?”
王有才心中有气,却不敢言,只道:“公子误会了,今日老夫有亲戚晚辈上门做客,将酒楼炊事房整个请来,是他孝敬老夫的,老夫只是借花献佛。”
唐姓公子尖锐的眼神便盯着正在给他裁量的李师傅看,那人被看得心里发毛,一五一十的回答道:“王员外说的不错,方才他是和一个小哥一同回来的。那小哥身手高明,对别人不是个好说话的,独独对他却十分恭敬,想是他的亲戚晚辈不假。为了孝敬员外,那小哥特意将怡香酒楼的炊事房全搬了回来,让王员外想吃什么随意点单,帐都付过了,这些小老儿都是听见的。”
唐公子脸色稍缓,这个李裁缝没有一点武功,惊慌的样子也不似作伪,想来所说不假。至于王有才有什么身手高明的亲戚上门,他倒一点没有往心里去。这些市井小民能分得清什么才叫高明?可能随便一个跑江湖卖艺的把式,他们也觉得是高手了。想到这里,唐公子转对王有才有些愧疚,毕竟自己强住这里,已经让对方万分为难,或许还会给人家带来无穷麻烦,他也没有欺压平民的习惯,虽不擅表达善意,说话却努力放缓和了语气:“那是唐某太过小心了,你放心,只要贵庄对唐某没有恶意,从今往后,唐家堡就交你这个朋友。”说着,随手扔了什么东西过来,王有才拿到手里一看,是个精巧的纯银打造的火焰纹章,就听那唐公子淡淡的道:“这是我唐剑凌的信物,若是老先生日后遇到什么麻烦,将此出示,或可保个平安。”
唐家堡威震川西,‘花飞霜’唐剑凌又是说一不二的当家大公子,只要是当今江湖人物,几乎没有不知道的。有了他的信物,那就不止是‘或可保个平安’而已了,在江湖人眼里,这枚小小的玄银火焰令牌‘雪在烧’简直是不下于皇帝的尚方宝剑,如无必要,谁都不愿招惹的。
不过王有才并不知道这些,他虽然看得出来唐剑凌是个高手,但就如唐剑凌所想的那样,一般人是分不出绝顶高手和跑江湖卖艺的‘高手’之间有何差别的。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只要是会一点武功的,都是惹不起的高手。而且唐剑凌给出自己印信的时候,介绍语气未免也太淡然了一些,仿佛自己对自己的令牌都不太有信心的样子,所以王有才就没有当做怎么一回事。毕竟,他经常被江湖人物找上门来求签问卦,也收到过一些门派谢礼,其中就有不少人给过他印信,只不过人家说话的口气,可比唐剑凌唐大公子嚣张的多了,都是拍着胸脯保证说,‘以后谁敢欺负你,只要亮出我们某某派的信物,就是天皇老子也不敢动你’。但实际上,其他门派来威逼王有才算命的时候,他亮出来这些所谓的信物,对方根本无动于衷的样子,所以渐渐地,王有才对这些江湖人物随手给的印信,已经不当真了。
一点没发觉自己威震江湖的信物被人完全小瞧了的唐家掌门大公子剑凌,如今盘膝坐在东厢客房的床上,默默打坐用功。他穿着的普通麻布衫子,是主人家特意给他烧水泡澡之后准备替换的。李裁缝说,他所要的衣服最早也要明日正午才能赶工完毕,到时候再给送上门来,唐剑凌再无奈也只能接受了王有才的好意。
自从受了这缠人的内伤后,他不敢大摇大摆出现在繁华闹市,一直抄小路隐藏踪迹,在山林里与仇家周旋了大半月,总算摆脱了对方,出山后已经不辨方向,见到灵蕴山庄地处偏僻,又是个普通人家,就一头撞了进来,算起来,他今夜在这灵蕴山庄才吃上了一口热饭,居然味道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