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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生死之恋(清穿)
作者:常悦心
文案
一个不小心死到古代的女孩,一段细水长流的爱情,一段生死相随的缘分,一个有欢喜有痛苦的人生经历!
一个光明磊落的高贵皇子,一生高山流水的追求,一份终身不悔至死不渝的相许!
不为江山,不为美人,只为了心心相印心有灵犀的眷念!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重生 宫斗 竞技
搜索关键字:主角:毓敏(红杏、江岷)、四四、十三 ┃ 配角:老康及其数字军团 ┃ 其它:清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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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命运,并不会因为你的意愿而有什么改变。或许,你可以改变你在一个环境中的心情,但是,你没有办法改变环境。
站在24楼的窗口,屋里弥漫的是Vitas最著名的歌剧,看着闪烁的霓虹,我怀念小时候的星星。在外婆的家门口,小河旁,洗衣青石板上,和邻家哥哥一起认,那颗、那颗、是什么星星。可是,那些被辨认过的星星,在这一刻的都市,早就看不清。
好累啊,有太多事情都变质了。这个世界上并非没有值得我留念的东西,可是,却敌不过我的疲惫。是不是我太消极?答案,我并不知道。我仿佛可以预料我的结局,我并不看重我存在的价值,因为我知道,地球,绝对不会因为任何人而停止转动。
我一直觉得人生是一场笑话,所有的人都在说着冠冕堂皇的话,都在标榜仁义道德,都在赞美纯真和美好。到头来才发现,世界其实是容不下什么美好或者仁义道德的。我想坚持的任何东西,原来,不过是笑话。
又回到那个高中时代困扰我许久的问题,人的结局都是一死,存在的意义在于过程,可是,如果人一旦觉得过程是痛苦的时候,还有什么活着的必要?既然是迟早都要到来的结局,我们为什么不可以选择它到来的时间。都说生老病死是不可控的。生真的是不由自主的就生了,老也是在时间的单行线中就老了,病的滋味,我也尝够了,被别人背叛会难受,其实,我觉得最难受的,是自己的身体背叛自己。那死呢?我总觉得,死是唯一一件可以自己控制的事情,所以,我想自己控制。
我觉得我痛苦过的事情真的太多了,太多了。有好多我想努力的事情,有好多我已经努力的事情,可是,还是不可控制的让我痛苦着。
我不懦弱,我真的已经好努力了,可是,原来世界最容不下的,就是幸福,最难实现的就是简单。所以,即使我还有留念,我也可以放弃。
屋里的音乐还在弥漫,但我想,以后,我再也听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
☆、闹剧
醒来的时候,耳边是不停的唧唧咋咋的说话声。我没有死?地狱?天堂?人有灵魂?我记得我跳下去的时候,耳边都是Vitas的歌剧,和蹦极一样感觉的无着无落,还有一些害怕吧。后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脑袋有点晕,但我想我是必死无疑的,24楼的高度,没听过世界上有这种奇迹。
张开眼睛,一群古代的人,而且我可以确定是清代,为什么确定,因为清宫戏实在太泛滥,打开那个台都能看见。“看来世上真有鬼。”我心里这么想,然后就这么说出来了。
“红杏,你撞坏脑袋了吧?”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如此这般说。但我还没有搞清楚红杏是谁。
“你们是鬼呢?还是……?我的意思,这里是天堂呢还是地狱?不对,看你们中国复古的打扮,我应该问这里是天宫还是阎王殿?”我一口气把我的疑问问出来。揉揉后脑勺,坐了起来,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我先前是躺在地上的。
“桂公公,红杏真的被撞坏脑袋了,这下可怎么办?”还是那个小姑娘,转头向一个年长点的人到。
周围的四五个人都面面相觑的看着我,我越发疑惑,难道都不是?那还能是哪里?人死了,如果有灵魂的话,我想不到除了这几个地方还有什么去处可去?难道说真的存在什么魔界?精灵界?
这也太不可思议点吧?
老天爷什么意思呢?早知道死了还有知觉和灵魂,打死我也不自杀了。把自己的灵魂弄到一个莫名奇妙的地方来,还不如在原来的地凑合过呢!好歹,那是我的地儿。
拿出我所向无敌的可爱微笑(想当年,这微笑让我买菜都可以免费拿点葱啊蒜啊的),问:“请问这里是哪里呢?”
“这里是皇宫啊,御膳房啊!”一个小太监惊奇的说,仿佛我不知道这里是哪里是天大的罪过。
为什么我知道他是太监呢?也因为那犹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的清宫戏。就那三德子的形象我就忘不了。作为三德子的老乡,虽然我不喜欢《康熙微服私访记》,我还是看了那么不少几集,更何况,那片,还是在我们的手里完成的后期制作。
可是,皇宫?这到底是哪里?“请问这是哪个皇宫,是谁的皇宫?”
“哪个皇宫?你怎么能说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呢?天地下就这一个皇宫,这当然是大清的皇宫。”那个桂公公如此说,天,他长得还真挺像三德子……为什么不是像陈小春呢(陈小春就是我心中的韦小宝)?
我有一种撞到电桩的感觉,脑袋里“铛”的一声,大清?难道?莫非?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原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已经存在时空穿越的技术了?已经有超光速的东西存在?不对呀,我明明是自杀,不是参与物理实验啊!想起支边的时候闲下来没事看的那些清穿小说……!不是吧!我……穿了??这时的心情,说实话,真的比下定决心不活那一刻还要奇怪。我所有的信念和知识都受到了冲击……
“红杏,你真的撞坏脑袋了吧?”
“请问现在是多少年啊?”我心里头开始不安。这可不是我可以控制的世界,我也不像表妹,幻想与那些王子的际遇。现代相对公平的社会都有我接受不了的黑暗,那个可怕的封建社会,会是怎么的恐怖……
但是,死都敢死,又有什么好怕呢?我只好自我安慰。反正,这世界呢就是那样了,不会如你的意,有太多事情是你不可控的了。万一,真的是24楼跳下来没死,跑清朝去了,我还真的没有勇气再跳一次(清朝哪有那么高的楼啊!?),谁知道我再跳会跑哪里去啊?到这里至少我还能交流,还可以说是我的祖国,你说,要一不小心,我跳到什么非洲国家,我还真不如就这样凑合的活着!
老天爷是给我教训呢!别干走来豺狼来了豹的事!
“康熙39年”有人惊异的回答“你连这个都不知道了……”
康熙……天啦,真的是清穿。可我不喜欢清朝,我要回去你也让我回唐朝啊,我这小胖子,回唐朝也许能当美女呢!再说,唐朝女人有地位,我想见识见识武则天呢,我也想当回女主人呢……不过,幸好不是慈禧的时候,我实在受不了那种民族屈辱。好歹,现在是康乾盛世!
作者有话要说:
☆、红杏
在一阵持续的叽叽喳喳声中,我终于弄明白了,我是御膳房的小宫女,叫红杏(我发誓,我可不喜欢出墙!)。今天有奉天府进贡的东西送进宫,鸡鸭牲口乱七八糟的笼子就码得比较高,我也在帮忙收拾东西,结果,不知道是谁没放好呢,还是天意,鸡笼子就倒了,把我压下边了。而且,有个笼子正好砸中我的后脑勺,于是我就晕倒了,大家七手八脚把我从笼子底下拉出来,放平在地上,正要想办法救我,我就醒了,然后,就胡言乱语(什么胡言乱语,你自杀后还能醒来,醒来还在一个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的地方,你试试你能说出什么正常的话来!)。
我陷入了自己的沉思。看来,《寻秦记》诚不我欺,清穿小说也不是纯粹瞎写的,穿越时空这回事是真的。
但是,我没有项少龙的那些道具和身手,也没有他的使命。跟那帮清穿女主比,我也差远了,人家都穿得如花似玉、身负绝技,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我呢?赵本山说的唱歌要命就是我。跳舞?你看我这么胖,就知道我跳不动。琴?我生在农村,从小就与泥巴为伴,真没学过那阳春白雪的玩样。下棋?象棋我倒是会,跳棋下得还可以,但是,古代流行的围棋,我好像没有摸过。书画?书法还可以,跟着隔壁爷爷从四岁练到上高中,比不上古人,在现代算不错了,画就不说了,不会。绣花女工?本姑娘生下来就跟着一帮男生混,连十字绣我都没耐心,所谓刺绣,我长期保留在听说过的状态。诗词歌赋?还成,算是我的强项,但是到了古代也就是个入门级。神啊!我最拿手的娱乐,非麻将莫属,不是说哪任四川省长来上任,飞机刚飞到成都上空就被麻将声震惊了么?我正是四川人!我只不过是个不想活着的灵魂,我回来干嘛来了?
正在我胡思乱想间,一个威严且带有怒气的声音闯入:“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周围的一群人,马上全部跪在地上,同声高呼,“奴才(奴婢)见过太子,各位爷!太子吉祥!各位爷吉祥!”
oh!嫌给我的刺激不够么?太子!各位爷!我坐在地上,举目四顾。首先入眼的是一地的鸡毛鸭毛,鸡飞鸭跳,扭头往后一看,乖乖隆的咚,从大到小,一群帅哥(其实,到底帅不帅我当时没有看清楚,但是,因为人靠衣装的道理,一群锦衣华服的年轻男子,从二十多到十岁左右,有那么十来个,个个气质出众,神采飞扬,怎么能让我不说是帅哥呢?后面还跟着一群小太监。
我不知道别人遇到这样的情景会有什么反映,要说大场面我也见过,两会新闻我都跑过,国家领导人见得自然也不少,可是,怎么处理目前的场面,我真的没有经验。就那么傻愣愣的坐在那里。
“这是怎么回事?”其中有人开口。
“回太子爷,奴才们正在整理奉天府上贡的贡品,鸡笼子倒了,砸到了红杏,刚救过来。”桂公公如此说道,看来,他在这里比较有地位。
“不过,红杏醒来后好像砸傻了,说了一堆奇怪的话,也不认得人了。”那个一直的小宫女,□□梅的,看起来和“我”私交不错的宫女如此说道。
“我没有傻,我就是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我得赶紧给自己澄清,要不然把我当傻子处理了可怎么办才好?不知道这时候有没有精神病医院,但是,反正我不想去那样的地方。
“谁准你自称我的?”不知道哪个太监声音说出来的,反正是对方的,不是我方的。
“那我说什么啊?”我睁大眼睛,看着一群帅哥,撅撅嘴。
“看来她是真的砸到脑袋啦,你们找个人带她下去吧,好好给她讲讲规矩,免得出错。”帅哥中的一位如此说。明显在救我嘛,再呆下去,我真不知道我会说出什么了!我决定了,以后一定要报答他。
“是,四爷,奴婢这就带她下去。”春梅赶紧过来拉我。
四爷……再次乖乖隆的咚,雍正也,一个我很欣赏的家伙,虽然历史上他风评不太好。我赶紧仔细看了他两眼,却惊入心底,怎么有如此相似之人!还没有回过神来,我已经被人拉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无结果的思考
被带下去之后,我休了有五天工伤假,也趁此机会弄明白了很多事情。原来,我们要自称奴婢,是不能说我的。(真他妈没人权!果真是吃人的礼教。越来越理解鲁迅爷爷的愤怒。但是,我不得不遵守,因为,要掉脑袋的,多大点事,就掉脑袋)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我只能努力去记,至于能做成什么样子,我也不敢保证。大不了一死。这万恶的封建社会!孙爷爷、毛爷爷、周爷爷,我想你们!
然后我开始思考自己的处境!要是我是学理科的,物理化学什么的,一定要振兴民族,提前发展民族工业。可是,我不是学理的。假如我是学工商啊,管理啊,经济啊什么的,我就提前发展资本主义商业,促进经济发展,打击封建制度的基础,增强实力,以抵御以后的列强入侵。这样的话,也不算我白来一趟白死一回!
但是,你们猜我是学什么的?邵飘萍林白水都是我的同行,范长江是我的前辈,狗仔队正是我辈中的败类!我一学新闻的,纯纯的文科,唯一能和机器沾的边,就是摄像机照相机对编辑非编机(这些机器我也只会用,不会生产)。我实在不能也不敢去想象新闻学在皇宫中的前途!散播消息,那是什么罪啊?肯定要掉脑袋的!
那我怎么办呢?当一辈子宫女?据说我这宫女还是什么贱籍出身,现在,连爹娘家人在哪里死活都不知道了!宫女25岁能出宫。我今年据说才13岁。因为我记不得,只能据说了。12年,在这万恶的封建帝国,我怎么过啊?
要不,再死一回?可我真的怕了,万一真死到非洲去了,成了黑奴,卖到美洲,我还不如在这里呢!
清朝的历史,我多少还是知道的。康熙年间的历史知道得不算多,大事情知道,平三藩,收台湾,平准格尔,尼布楚条约签订,九子多嫡等等。雍正的事情知道得多一点。除开那些火爆的手段,设军机处、摊丁入亩、改土归流、废除腰斩等等,总的来说,我觉得雍正不应该背负上历史上那些指责。他整个就一改革型人才嘛!要是活在现在,接受点现代教育,受了马克思的洗礼,没准就是一个继往开来的人物。可比康熙那种保守派好!虽然,事实上正是雍正,把封建□□推向了顶峰。
但是,不论怎样,总的来说,我很郁闷,这个社会女人没有什么地位的,要是我是男人(皇宫里的男人,非皇族……巨汗),我完全可以去考个功名什么的,也许可以帮助雍正改革。可是,我就是一个女人,怎么混?这是一个问题。
我可以说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
唯一欣慰的事情是,我现在变小了,从27变成了13,所以我还有发展的空间。而外貌呢,和我的本尊还比较像!不,其实就是一样的,只不过打扮变了,而且年轻回去了。还是那么一个小胖子(也还好,不是很胖,但是不苗条就是了),还是那么可爱型。在皇宫,要是美女,万一……太恐怖,我不想嫁给老男人的!也不想和一群女人耍心眼。
目前让我不得不郁闷的事情是:我不会梳头(穿衣服学了两天学会了),也不会满语了(蒙语会那么几句,去内蒙支边时学的),还有那个恶心的名字:红杏(我本名叫江岷,虽然很男性化,但是,很有气质啊,我生在岷江边,叫江岷,多跩啊)。想哭,都哭不出声!
后来,梳头的事情解决了,春梅主动承担,看得出来,这个小女孩对我很好的。她也是所谓贱籍出身,额娘已经没有了,和我一起进的宫。语言方面,满语是学不会了,走一步看一步了。名字也就这样了,红杏就红杏吧,只要坚持不出墙,红杏也挺美的。
作者有话要说:
☆、工作
还没有思考出任何结果的时候,我就回到工作岗位了,还好,我只是在御膳房打杂的小宫女,每天也就是什么洗菜扫地的,这也难不倒我,我一向听毛爷爷的话,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生存能力还是比较强的。庆幸我不是什么乾清宫的服务员,要是在那里,估计,两天以内,把脑袋玩掉。
我开始了不断闹笑话的历程:找不到厕所、不认得路、说一些大家听不懂的话、洗不干净衣服(没有洗衣粉肥皂……)、老是张牙舞爪(豪放习惯了)、太多了!但是大家也只当我脑袋有点不好使了,都说我笑得比以前可爱,干事也比以前灵活,比以前有条理了。可能御膳房这个地方离权利的中心还是比较远吧,好多清宫戏里皇宫表现得无比激烈的钩心斗角和恐怖我基本没有感受到,但八卦倒是不少的。
每天和大家一起干点毫无建设性的活,剩下就是睡觉,我还得严格管住我的嘴和腿。心中常常觉得无聊,但无法,谁让这里是皇宫,不是故宫博物院——可以买票参观的地方。
当然,也没有人关心我的内心生活。我不知道我该庆幸死而复生的幸运,还是该做些什么。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是我可以控制的。也许,在那个世界我是真的死了吧。会有人难过,可是,那都与我无关了。我希望他们幸福,可是,已经没有可是了。我想,我是真的等于死了,那个曾经风风火火的江岷已经死了。那个让大家放心不下的江岷,大家终于可以放心了。我想,真正关心我的人都能理解我的脆弱。倒是会给不熟识的人留下笑谈了。
哲学家和艺术家都有选择自杀的权利。比如海明威的自杀,其实就是一种必然。只有自杀才能让他们的一生完整。
作者有话要说:
☆、缘起
不论怎样,既然活着,生活就要继续,如果真的没有办法改变什么,我学着随波逐流。
静极思动。郁闷了没出十天,我开始捣鼓吃的了。在积极主动的学大厨们的各项技术的同时,利用生在御膳房的优势,我开始倒腾自己做东西。水煮鱼、牛排、披萨、蛋糕、果冻、水果沙拉、花茶、水果茶等等只要是我能想出来的民间小吃现代小菜西方快餐我都给捣鼓出来了。
大家对于我的“发明”表示出了热烈的欢迎。以至于,终于带来了麻烦。
或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吧。一直以来,我人生最中要的两件事情就是:吃和睡!没想到,因为吃,我走入了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
话说有一天,一个烈日高照的日子,我和几个比较熟悉的太监宫女正在吃水煮鱼剁椒鱼等美味的时候,一个爽朗的声音传进来:“听说御膳房有个小宫女会做很多奇怪的东西,在哪里,给爷叫过来!”
大家咽下去的,没咽下去的,都赶紧跪下,同声叫到“四阿哥、十三阿哥吉祥”我在慢半拍之后也跪下了我大清人生的第一跪。并且,谨记,不能抬头看“主子”的脸。
“是谁会做一些奇怪的吃的?”十三笑盈盈的说。
我看着四只脚尖,郁闷的想,哪个大嘴巴比我这学新闻的传播还快?
我正想回答,却听十三又说:“你们在吃什么呢?”
“回十三爷,我…女婢们再吃水煮鱼。”我只得回答。谁让我没有人权啊?
“你就是那个会做奇怪东西的宫女?都起来说话吧。”说实话,对一个十多岁的小孩,还要下跪,还要如此之卑微,我真的很郁闷,虽然,他没有用压迫人的语气。
“是”我看了他一眼,根据我所了解的历史,他现在也就是14岁左右吧,眉清目秀,五官端正。正是男孩淘气好玩的年纪。历史上雍正和十三关系很好,但是没想到的是现在就很好。看来,关系是从小发展的。
“跟爷说说,你都会做些什么?”
“奴婢会做的都是些民间的小东西,登不得大雅之堂的。”我心里想的是,我会做的多了,但是,不打算告诉你。
“民间的?那你也说说吧。我不告诉皇阿玛,没关系的。
我只好支支唔唔的东说点西说点,但是,说着说着,就没控制住,吃啊,我一说到吃的就热情高涨,在现代就是那个毛病,曾经把某高官都说得心动不已。好吃,改变我的命运。
“就说这水煮鱼吧,一定要选择两大三斤左右的草鱼或者鲶鱼,要鲜活的,做好之后,麻辣鲜香,色泽鲜艳,入口又滑又嫩,和蒸的煮的都不一样……而果冻是用水果榨汁做的,保留着水果的味道,却可以做得形状各异,晶莹剔透,入口即化……”
四阿哥一直是面带微笑的听着,基本没有开过口,野史害人啊,说雍正是一个冷漠刻薄之人,怎么眼前的雍正是如此的“正常”?而且,康熙爷貌似对雍正有过“喜怒无常”的批评,我倒宁愿相信眼前的四阿哥和我一样,是个性情中人!再加上和故交相似的容貌和那天对我的帮助,我对雍正不由自主的就多了几分亲近之意。
十三也不是二月河笔下武将的模样,虽说现在才14岁,没有发育完全,但是,他的书生气明显多于武力之气。如果用现在的眼光来看的话,十三可以说是白面小生。他时不时的问着我一些问题,没有架子,完全是一幅半大孩子的表情,说道好吃的东西,我看他都快了咽口水的趋势,要不是教养好……。
“你叫什么名字?”问了我半天吃的,终于关心我是谁了。
“我…呃,奴婢叫红杏。”我还是不喜欢奴婢那个词,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喜欢,我可是改革开放后长起来的一代,维护人权,尊重人性已经融入我的血液。
“那,红杏,我以后可不可以来吃你做的好吃的?”十三用微微讨好的语气。
“可以啊。”我一幅有我的就有你的的表情。惹得十三一阵大笑。
我想说不可以,我敢么?你命令我做的话,我也不敢说不,谁让红杏本来就是你家的奴才。
作者有话要说:
☆、公主
深宫的生活实在是无聊的要命,御膳房的小宫女其实和饭店后厨打杂的也差不多,洗完、洗菜、小跑腿,分三班倒,有忙乱的时候,但是基本没有什么挑战。不该我的班(他们叫当值)的时候,我实在不知道做什么。春梅会绣花做点小玩样什么的,据说我摔坏之前也会,但以我动态的性格,要做那么静态的事情,是有点难度。我也想学,好歹也是一门手艺,不是都说还能卖那玩样补贴家用么?现在学会了,以后出宫了也好有一技之长。但是每每想到还有12年时间学,我就在开始了两三针之后暂停了。
想锻炼锻炼身体,最好能踢踢球什么的(我以前校队的),可是,上哪儿找21个人一起玩呢?有人也没有草坪啊!足球我也不会做!只好原地跳绳,外加一些在春梅看来奇怪的动作(早知道学太极好了,学什么健身操)。
终于有一天,一个人,走出御膳房的地盘,在一个靠近池塘的台阶上坐着看着水里的鸳鸯,哀叹我都能发霉了。前一阵还有问题可以思考,可是,对于自己的前世今生,我是怎么都想不清楚了,只好什么都不想。
我把手里的叶子一片一片往水里扔。
“你在做什么?”背后传来一个小女孩的声音。
“无聊呗。”我有一搭没一搭的说,也没有回头。
“什么叫无聊啊?”
“无聊就是没有事情做,没有意思。”
“你不用做事情么?”
“今天不该我当值”
“你不用绣花弹琴么?”
“我不会”
“绣花和弹琴你都不会吗?”
“恩”
“画画呢?”
“不会。”
“下棋呢?”
“围棋么?不会。”
“那你会什么啊?”
我终于忍不住回头看看,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歪着头站在我背后,用惊异的神情望着我。看她的打扮,应该是那个公主吧。
“奴婢不知是格格,请格格原谅。”我赶紧站起来,开玩笑,脑袋呀!
“本格格恕你无罪。你是那个宫的?”
“御膳房的。”
“其实我也挺无聊的。”说完,还叹了一声气,也学我坐在台阶上
晕,十岁的小姑娘,正是好玩的时候,哪知道什么叫无聊啊?
“我也没有事情做,没有什么意思。嬷嬷让我绣花,我又不喜欢,弹琴也没有意思,我想和秀儿出去玩,嬷嬷也不让,十三哥不能总来找我。”
“那要不以后我去找格格玩?”这小姑娘还满可爱的,我一时没控制住,又把她当成邻家小孩了。
“好,你今天先陪我玩吧。”
玩什么呢?我以前玩的东西在这里可玩不了,网游、街机游戏别想了。只好回归童年,可是这里也没有什么材料。“我教你玩五子棋吧。”
“你叫什么名字啊?”
“红杏。”
“那红杏,以后我们无聊的时候就一起玩。我叫敦恪,是十三格格。”小姑娘认真的说,在说到十三格格的时候,有着与年龄不符合的沉稳。
原来是十三的亲妹妹。想想也是,在这里的主子,都是什么级别。哎!
作者有话要说:
☆、怪事
回到住的地方的时候,夕阳西下,春梅正在院子里绣花。我们住的地方是个小院,里面住了七八个宫女,都是在御膳房打杂的。其余的人这个时候可能都干活去了。
“红杏,刚刚桂公公来找你,问你什么时候做那个什么果冻,说他有一个同乡想尝尝。”
“哦,知道了,下次多做点就是了。”我也没有停步,直接去打水洗脸。院里有口井。突然灵光一闪,我说怎么十三也知道我的存在,感情……
这样一想就觉得害怕,完了,指不定有多少人知道我的存在。
“你刚刚去哪里了?”春梅一幅不放心的表情,因为我告诉她,我去御膳房了。而桂公公从御膳房来找我,谎言穿了。
“没去哪里,随便走走。”使劲的把凉水往脸上浇,真爽啊!这古代没有什么洗面奶之类的东西,我只好原生态了。
“你千万不要到处乱走,你又不懂规矩,又爱胡言乱语的,要是闯祸了,怎么办啊?”感情春梅真的把我当傻瓜了。
“娘,我知道了。”
“你说什么?”春梅停下手中的活。
“你天天都把这事说上三遍,可不是跟我娘一样。”
“你记起事了?记得你娘了?”神啊,我服了,我只想逗逗她玩的。
“没有,我想来,只有当娘的女人才能有那么啰嗦。”我挤眉弄眼的说。
“你……你说我像老女人一样啰嗦!”春梅恼怒状,欲来收拾我。这孩子以前挺稳重的,不过,近墨者黑这古训是完全正确——被我带坏了。
我吱吱一顿笑,然后就往门口跑。原来古往今来的女人都怕老,才14岁就怕老。
“你给我站住~”
眼看春梅要抓到我,我往门口那么一闪,也就那么一闪的时候,就撞在了别人身上。满脸的水也没有擦……
“你这个不长眼的奴才!”“九也、十爷、十四爷吉祥!请爷恕罪。”
我也只好赶紧跪在地上,不敢抬头看我到底撞到的是谁。
可是,不能完全怪我吧,我怎么知道你们这些大爷会到下人的地方来?我也不认识你们,远日无情近日无恩的!
“谁是红杏?”某人发问。
“我,呃,奴婢就是。”我回答得很不耐烦。想来,我有什么好怕他们的,是我撞人不对,但是,我会道歉的。
“听说你会做一些奇怪的吃的?”
怪了,怎么就是奇怪的了,你没见过就是奇怪么?全球化的时代,你没有见过的东西多了。你可以说新鲜,但是,不应该说奇怪。不与古人般见识。“是,奴婢会做一些民间的食物。”
“你要是做来让爷吃高兴了,爷就饶您今天不敬之罪。”
“是,奴婢遵命。”
“你现在就去做,做好了送到阿哥所来。”
“是。”
然后,就看到他们的脚尖走了。直到走,我也没有看清楚,这九十十四三位八爷党的大爷到底长什么尊荣,也不知道一直和我说话的到底是哪位大爷。
为了图省事,我做了当年我妈拿手、我和我爸最爱的泡椒猪蹄、泡椒鸡翅,榨了点西红柿汁和冰水白糖调了。
“秦公公,能不能摆脱你帮我送到阿哥所给九爷他们啊?”我可怜兮兮的说到。其实,我很想去看看帅哥的,可是,今天好像不是好天气。
平时秦公公算是照顾我的。
“九爷让你亲自去,记着规矩,少说话。”秦公公给我一个很无奈的表情。
“那我去了。要是我没回来,明年今天记得帮我烧纸。”不改搞笑的本色。其实,我觉得他们不会把我怎样,我只是懒得应付他们而已。
“别胡说了,快去快回。”
作者有话要说:
☆、初识
一路东转西转到了阿哥所,我热的冒汗了,虽说已经是晚上了,可这是七月啊。
被一个小太监栏在门外,又被另外一个小太监带进去,大人物总是这样的,古今同理。
我进去的时候,几位大爷正在下棋,我不卑不亢的说了句“各位爷吉祥,奴婢送吃的来了。”
“我正在跟九哥打赌,说你不敢来了。”说话的应该是十阿哥,因为屋里一共四个人,显然是八爷党,十四肯定是最小那个,那叫九哥的,就只有他。可能是有比较才有胖瘦吧,他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胖(受野史影响太深),但是,和十四的健壮,老四的清瘦比起来,只能说他的胖吧!
“奴婢为什么不敢来?想来几位爷断不会为了小事为难奴婢。”不想来是真的。
“做的是什么,快拿出来吧。”说话的应该是十四,因为,十四五的年龄,比十三略显阳刚英武。十三是柔中带刚,而我相信,十四长大定是硬汉形象,唔,和胡军一样的类型吧!
我把两盘菜拿出来,把西红柿汁拿出来分好,就想走。
“这叫什么?”一直没有开口的两位中的以为开口,我想,应该是老九,因为,没开口那个人看起来更有贤王的气质。
“这叫水晶猪蹄,水晶鸡翅。”我纯属瞎掰,但是,文人不就喜欢好听的么?
“这个呢?”
“这叫热火冰心”
“我先尝尝。”十四夹起一块送进嘴里。大家都看着他。“嗯,不错,不油不腻,清香爽口,脆嫩鲜美,没想到猪蹄还能做成不软也好吃的。”
说完,又来了一块。
剩下的三个人也没有客气,都动手吃上了。
老实喝了一口西红柿汁,“这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个味,又酸又甜,里面还有冰。”
“这是番茄汁,为了解暑,我在里面加了点碎冰。她颜色鲜红,又加了冰,所以叫火热冰心”也是我瞎掰的,根据是火山飘雪。
“有点意思。”
“你叫什么名字”八帅哥终于开口了。他真的很沉得住气,而且,笑得确实不是一般的温柔可亲,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了岳不群。传说,他老婆少,孩子也少,还爱装君子,不会……
“红杏”我赶紧停止自己的胡思乱想。
“那个旗的?”不知道他怎么会关心起我来了。
“奴婢也不知道,上回撞了脑袋,后来就不记得了。”
“谁教你做这些东西的?”我知道了,他肯定是怀疑我了吧,是不是间谍,是不是别有用心等等。
“我也不知道,我自己反正知道这些东西,按着脑袋中的记忆,就做出来了,但是,人和事却不记得了。”大爷,有完么?再问!再问大姐我就要露馅了。
“原来刘太医说有人脑部受伤会忘记东西,但是,以前学会的书却不会忘记是真的。”还是老十可爱些。
“好了,既然你把吃的送来了,我也就不和你计较了,先前的不敬之罪就算了。下去吧。”老九面无表情的发话。根据我的初步观察,这几个人,最有心机,最奸诈,绝对是老久。
我告退,一溜烟跑回去了。也没有注意是不是又被人看在眼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亲密接触
来这里有多久了,我走在荷花池通往御膳房的路上,这是我第三次走出御膳房的地盘,因为现在荷花开得别样的红,我刚看完花准备回去。
就在我掰着自己的手指头边走边玩的时候,居然看到老四从另外一条路向这边走来。
“四爷吉祥。”我赶紧请安,恍惚间,竟然看见他脸上隐约有郁郁之色。
看了我一眼,他继续往前走。
“四、四爷,”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口叫住他。开口的一刻,还是有点紧张。
“有什么事么?”他停住脚步,回头看看那我,我清楚的看到了他眉间的不快。但肯定不是因为我。
“我,呃,上次十三爷让奴婢给他做点心,但是,这么久了奴婢一直也没有见到他,刚好今天做了一些,看到四爷,可不可以麻烦四爷带给十三爷?”其实,我只是看到你不开心,想陪你走走,因为,在以前,我不开心,老大每次都会陪我走走。他真的长的和老大好像啊。有时候,我自己想来,要是有前世今生,他们也许就是同一个人。
“可以。”四爷微微颔首。
“那四爷在这里等奴婢?”我歪头看着他,用的是问句。
“我跟你一起去拿吧,大热天,免得你来回跑。”他看看我,向御膳房的方向走去。
我心中大喜,目的达到。“那就麻烦四爷了。”
他在前面,我在后面,看着他的后背,消瘦,清朗,也就二十出头的年纪吧,却要面对和承受那么多,心中,竟微微有些心疼。
“四爷,你不开心么?”如果换成别人,我肯定不敢问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在清穿小说中最让人害怕的人,我却一点都不害怕,我甚至笃定,他绝不会生我的气。
脚步有一刻的迟缓,“连你都能看出来我不开心么?今天皇阿玛在朝堂之上批评我喜怒不定。”
“四爷,其实,你不用因为皇上的话而不开心的。”我咬咬嘴唇,把心中的话说出来。“四爷是一个恩怨分明嫉恶如仇的性情中人,可能会有一些情绪的起落。皇上日理万机,自然不能每个细节都注意到,他只看到四爷表现出来的情绪,有这样的映像是正常的。随着四爷阅历增加,慢慢的就能做到喜怒不显于色。皇上也不会因为觉得四爷情绪变化大些就怎么样的,只要四爷差办得好,慢慢的成熟起来,受到一点批评算什么呢?对不对?”
“你一个小丫头怎么知道我是恩怨分明嫉恶如仇的?”四爷回头,略带审视的看着我。
“就是小丫头才知道,你不知道女人的第六感最强么?”我一本正经的回答他,我当然不能说我从历史上判断的。
“什么是第六感?”审视更重了。
“第六感么,就是五官以外的感觉啊。人有五官,声音能听到,味道能闻到,但是,有些感觉,是听不见摸不到的,但是心中又会有,就是第六感啊。”我只好解释,真怕这大爷怀疑我的身份。
“那为什么女人第六感强?”继续往前走。
“呃,这个,大概是因为女人一天到晚没有什么事情,就爱胡思乱想,就想出来了,所以比较强吧。呵呵”我干笑两声。这事还真没法解释,以前不是大家都那么说么。
“你竟然跟爷胡说八道。”他轻笑
“没有,没有啊”我也轻笑
“四爷吉祥”很快就走到了御膳房的地盘,已经有人看见伟大的四爷,上前请安。
“四爷,你就在这里等我吧,我进去拿东西。”说完一溜烟的跑了进取,自动忽略掉后面隐约的笑声。
把蛋糕和果冻分两盒装好,交到四爷手上。“四爷,这两个盒子里的东西都是一样的,您一份,十三爷一份,嗯,不过都是甜食,你要是不爱吃,就都给十三爷吧。”貌似清穿上都说老四不吃甜的,我不敢确定。
送完四爷,我往自己的小院走去,一抬头,春梅赫然在眼前。
“你胆子真大,敢让贝勒爷给你送东西?”
“啊?他自己同意的啊,我没有强迫他啊。”
“真不知道你这脑袋怎么办才好,要是……”
“娘,我知道了,我以后一定会小心的。”打那次以后,我就一直□□梅娘,她好像已经习惯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友情岁月
晚上要睡觉的时候,小十三出现在我面前。并且,一幅别人欠他八百万的表情。
“十三爷,你有什么事么?”莫非早上的点心没吃够?
“没事,我随便走走,正好来感谢你给我点心。”这孩子,尽然还有不好意思的表情。
“呵呵,那你怎么谢我啊?”看他不开心,陪他聊聊。
“你敢喝酒么?”十三要死不活的看着我。
“敢,怎么不敢?”开玩笑,想当年,啤酒随便灌,白酒一斤半。我好歹是酒城混长大的。
“那我请你喝酒。”他还是那副要死不活的表情。
于是,我两出现在了上次我和敦恪下棋的地方。
“小丸子,去给爷拿酒来。”十三一屁股坐在地上。
“小丸子?”我哄的笑了出来,我还小樱桃呢,原来古人也有那么幽默的时候。
“怎么了,小丸子是我的小太监,敦恪给他赐的名,有什么不对么?”他一脸不解的看着我。
我也一屁股坐下,“没有,没什么,呵呵,真的没什么。”即使我说了,你也不一定理解啊。
酒很快就拿来了,我两一人一碗。
“你这个人挺好玩,不过,做的东西很好吃。”
“为了东西好吃,干”
“干”
“十三爷怎么想起喝酒了?”
“今天是我额娘的祭日。”十三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星,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为了不让泪流出来。
“哦,十三爷不要难过,人,活着总有太多无奈,也许,娘娘在天上过得特别开心呢,你看,那颗星星,就是娘娘在看着你。”我知道他娘是三十八年去的,原来是今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