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浪漫言情 > 《生死之恋(清穿)》作者:常悦心【完结】 > 生死之恋(清穿).txt

  ☆、第 15 章.11

作者:常悦心 当前章节:14907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14:36

“胤祥,真的有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感觉也,要不我们也学一把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哎呀,要是带点酒来就好了!”

“瑶圃琼台玉作田,高人策蹇灞桥边。诗成自为丰年喜,沽酒寻梅亦偶然。”十三居然给我摇头晃脑的。

“你,你自己写的?”

“岷岷姑娘都诗兴大发了,本人不才,怎么也要吟成一首,应应景啊!”

“可是,我没有听太明白也,高人策蹇灞桥边是什么意思啊?”

“一个人赶着毛驴慢腾腾的在桥上走。”他好笑的看着我,大约是料到了我不一定能听懂。

“不过说到寻梅,我还真的想问你,北京到底有没有梅花啊?”都说北京有梅花,大家老写梅花,可是,我本人是真没见过,而且,就我的知识来说,北京也不能有梅花,梅花在零下更本不能开花,他是在长江流域一带,冬天零度左右的地方才能映雪绽放。

“大约没有,我不曾见过,梅花主要在江南一带,京里冬天太冷,梅花不好养。”

“那你干嘛还要说梅花?”

“这是吟诗啊,写雪的诗总离不开梅,再说,我不是说寻么,又不是说见到梅花了。”

“原来你也是无病□□啊!我还以为只有你三哥喜欢无病□□呢!”

“我哪一句是无病□□了?句句都是有感而发。”

“好吧,十三爷字字珠玑,妙手天成,才高八斗……”我摇头晃脑的说起来。

“你会滑冰吗?”

“不会,你会?”

“会,不过很久没有滑过了。”

“胤祥,我发现我有点崇拜你了。”这是心里话,接触得越多,越发现这家伙不但光明磊落、谦和大度,而且才华横溢,怨不得老康说他:诗文翰墨,皆工敏清新,精于骑射,发必命中,驰骤如飞。

“崇拜?”他还是不太习惯我的新人类用词。

“就是很敬仰你,很佩服你,觉得你非常非常的优秀。”我抓了一把雪,扔向他,转身就跑。这样表扬人,人家会不好意思的!

“喂,你怎么这样!”他也抓着雪,追了上来。

我最近开始练轻功了,虽然还是半调子,不能飞檐走壁,但是,好歹也有点健步如飞的级别了吧!可是,还是三两下就被这家伙抓住了,赶紧耍赖求饶。

“好了好了,不冰你,放过你还不行么?小赖皮!”

玩得我两都觉得饿了的时候,小丸子也说该打道回府了,我有些内疚,我和胤祥现在都算练武之人,可是小丸子在马车上等我们,他又没有习武,估计有点冷。

还是回去吧。

“唉,胤祥啊,你的侧福晋还没有消息么?”我不问问始终是不安心,坐在往回走的马车里,我手里拿着暖炉,低头问到。

“什么消息啊?”他的声音过了变声期,越来越好听了。

“十四爷可都当阿玛了,你这当哥哥的,不能输吧!”

“哪有小丫头打听这些事情的?”

“我就是好奇,问问。”

“我压根没有碰过她,能有什么消息?”十分不耐烦的声音。

“你说什么?”我吃了一惊,睁大眼睛看着他,我什么可能都想过,但是,没有想到这一种可能。

“我早就跟你说过,我心中只想要你一个人做我的福晋,她不过是皇阿玛硬指给我的,你以为我会碰他么?你把爷当什么人?”

“可是……”难道历史真的因为我的介入改变了一点点?难道胤祥是真的爱我?

“没有什么好可是的,岷岷,你就等着当我的福晋吧,既然我们都相信自己的幸福要自己争取,只要你点头的一天,我就有办法让皇阿玛同意你做我的福晋。什么都不准说,除非你现在就点头同意。”

“你!”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霸道了?怎么都没有发现!

☆、三件斗篷引发的尿床

作者有话要说:  恳求各位的评论,渴求各位的指正!

我说看官们,你给点草马儿才跑得快啊!你给点表扬南希才有动力啊!

南希在这里呼唤:求求你表扬我!

嘿嘿,以上是玩笑时间,说正经的,希望你们指点。千万别看出了什么毛病啊,前后冲突的地方自个偷着乐,就是不告诉我!

又是腊八了,正式的两周年店庆。全店上下都很兴奋,说是喜气洋洋也不为过。大约也是为了给我面子吧,老九早早就订下了国色天香。

我吩咐厨房熬了好几锅稠稠的腊八粥,在店门口分给过往的乞丐和穷人,并不是为了什么人心工程。其实平时只要有乞丐上了门,我从来不会少了他们一口吃的,很多分店,也招了不少逼不得已才当乞丐的人。但是我也知道,有些乞丐,你是没有必要帮的,他们是自己好吃懒做成了乞丐,怪不得别人,也给不起机会。

当过乞丐知道,大雪初晴的日子,最是寒冷难熬,再说,这是也算大过节的,也应该有乐同享。

晚饭的时候,老九他们前脚刚进门,老四和十三居然也到了,两年来,还是头回两拨人碰齐了,我只好把他们都带到了国色天香。

“四哥好兴致,也出来吃饭。”老八微笑着像老四问好。

“八哥这话差了,今天第一楼两周年庆典,四哥是毓敏的主子,自然是要来的。”

“各位弟弟客气了。兄弟们也难得一起用膳,今天就不讲规矩,好好吃一顿吧。”

“对了,毓敏,我还有礼物送给你呢。”老九的小太监拿出来一个包。

“巧了,今天我也有东西送给岷岷。四哥还说他也给岷岷送东西来。”十三微笑着说。

“你们真是麻烦,都拿出来吧,神神秘秘做什么?”老十非常不满,大约他又饿了。

三个包裹一打开,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表情,反正我是傻眼了,三个斗篷,老九送的,是深蓝色的孔雀绒斗篷,大约跟红楼梦上晴雯熬夜补那件差不多的级别吧,一看就价值不菲。老四送的更别说了,雪白的狐狸毛,狐狸毛本来就难得了,一根杂毛没有的狐狸毛,还做成了这么大一个斗篷,用膝盖都可以想得出其价值。

只有十三送的,非常的普通,里子是羊绒,面子是深绿的丝绸,大街上哪家衣服店估计都有卖。裁剪得很有意思,不像一贯的斗篷那么长,而是短了一截,边上是一圈羊毛,还能看出来羊毛本身卷卷的样子,角上用白色的线绣了几朵雪花,非常的逼真可爱。

说实话,我真的是一眼就喜欢上了十三送的这件。孔雀绒狐狸毛,那么贵,我敢穿么?弄脏了心疼不说,出去就是招人。跟用黄金打一牌子挂脖子上,用钻石镶字告诉别人:我是有钱人,有什么区别?

“你们怎么都想起来送我这个?”我非常纳闷,而且,还这么巧。

“看着好,想你会喜欢。”老九如是说道。

“以前就说过把猎的狐狸皮毛送你。”老四如是说道。

“你今年穿的还是去年那件,而且我好像就看见你穿过一件。”十三如是说。

完了完了,我突然听到了心咕咚的一声。

一番话就见出了高下,要是他们三个人都是在追我的男人,要是要在这三个里选一个老公,你们说,我还能选谁?

一个是为了讨好我,一个是宠着我,一个是关心我。我突然觉得,就在这一刻,我感情的天平,完全的偏向了十三。

爱情不是拿来争奇斗艳的,爱情不是拿来供着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就是油盐柴米,爱情最终是生活。

我突然明白了很多,就像这三件斗篷,也许,十三送的最不值钱,最平凡,最普通,可是,只有这件,才是我天天都可以穿的,我去哪里都可以穿着它,它是给我温暖的。孔雀绒的固然华丽,狐狸毛的固然珍贵,可是,我怎么能天天穿?他们只有在争奇斗艳的时候才有用,可是,我什么时候是个争奇斗艳的人呢?否则,我也不会只有一件斗篷!我不是买不起,我只是觉得,一件就够了,斗篷又不是内衣,要常常换洗,弄那么多干嘛?

“十三弟,我说你可真抠门,你这羊绒的总共也值不了十两银子吧?还做个一半长的,你连这点布料都要省?”老十一脸的不屑。

“我专门订做的,岷岷常常出去走,我怕长了不方便,故意让师傅做这么短的,我再穷,能穷到这个份上?”十三一脸坦荡。反而是送了大礼的老四和老九脸上有些不自然的神色。不知道是因为送礼撞车了,还是因为十三的一番话。

“那我可都收下了!我在这里谢谢各位爷的礼物。我这就去下厨,一定让你们吃好喝好!”我抱着三件斗篷准备出包厢。

“今天收了这么多礼,是不是要请我们吃饭啊?”老十不甘心的说。

“有九爷在,我可不敢请客,我请客不是驳了九爷的面子么?”我才不会请客呢,反正你们的冤大头是当定了。

等我都上好菜的时候,十四又抽风了“诶,毓敏,上回我听朗氏宁说,你这里还可以做他家乡的菜,叫什么西餐,还有什么洋酒么?干脆你去弄点来,给我们尝尝。”

“你们要是吃不惯,可得照付钱啊!”其实,我的西餐真正招待过的只有老外,招待的中国人我都是弄的假西餐。

“哪回缺了你的?”

我也没有敢把先前的菜都撤下,也没有敢给他们来正真的西餐,就是去弄了个牛排,弄了个浓汤,把我珍藏的葡萄酒拿了出来,算是西餐。牛排我还弄到了八成熟。现代流行的四成六成我还真不敢上。最庆幸的是,我连高脚杯都有,要不还真没情调。这些东西,全是路易斯给我弄过来的。

结果,还真有不识货的。老八和老四看见牛肉里的红血丝,死活一口不吃。

“四爷,八爷,你们就尝一口,我保证好吃。”

“毓敏,这都没有熟透,怎么吃啊?”老十四也表示怀疑。

老九和十三比较有冒险精神,看了看我,就吃上了。但是,没有使用我教了半天的刀叉,直接用筷子送进嘴里。

老十不愿轻易尝试肉,就喝了一口葡萄酒,说又酸又涩,不喝了。

十四说杯子倒是好看,喝了一口后,说,酒实在不怎么样。

十三也喝了一口,说,这回的酒没有上回的好喝,不过肉很好吃。

老四说,汤还不错。

“十三哥说的上回的酒是什么酒?”十四耳朵尖。

“哦,那十三爷成亲的时候我送的酒,叫威士忌。”

“还有吗?拿出来来呀,留着给谁喝啊?”

“有,我这就拿去。”

这回终于对了胃口,几位大爷对威士忌赞不绝口,推杯换盏,喝将开来。

“我提议,我们应该干一杯,不论怎么说,今天也是第一楼两周年庆典也,我能把一个酒楼开了两年,还越开越好,离不开各位爷的大力支持,所以我敬各位爷一杯!先干为敬!”

“你是该干一杯,不说别的,你从爷这里就没少收刮银子!”老九看着我,“毓敏,你该单独敬我一杯,我放着自己的酒楼不去,天天来你这里捧场!”

“那是那是,九爷给面子,来,敬九爷一杯。”

……

……

“毓敏,你酒量不错嘛!没见你喝过酒,原来是深藏不露!”十四大为惊讶。

“呵呵,十四爷,你没听过啊,先胖不算胖,后胖压大炕!”

“毓敏,你能喝过爷,我就说你厉害。”老十很不服气。

“十爷,说说你的辉煌战绩。”

“反正,大哥,太子哥哥,三个,四哥他们都喝不过我。”

“我说,十爷,你可别说话巴巴的,尿床哗哗的!我们真刀真枪来一回,桌子上见功夫,我虽然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稀松,但是喝酒,可不是吹的。”我撩起袖子,进入战斗状态。

“哈哈……”

“哈哈……”

大家都笑了起来,我还有点没回过神,好久没有这么兴奋过了,有点投入。“你们笑什么啊?”

“你说十哥是说话巴巴的,尿床哗哗的,还真是说对了!”十三狂笑起来。

老四也笑得很厉害。

老八敲着桌子说:“毓敏,你这张嘴啊……”

莫非有什么典故?难道老十真哗哗尿过床?

“你们笑什么?难道你们没尿过床?”老十难为情起来,一脸通红。

“我们没有尿床打湿过别人的衣服。”老九很不给面子的揭短。

原来,在老十很大的时候,有一次和老八一起睡觉,竟然发大水把老八的衣服都淹了,还被几个兄弟看见了,从此,就成了他的一大痛楚了。没想到,今天被我无意中又扯出来了!

太有才了!比两周年店庆都可乐。

☆、有企图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没有喜欢萨特、霍金和因扎吉的,可以留下QQ交流交流,我对此三人很感冒。

萨特的一个观点很有意思:爱不过是个枉费心机的企图,这个企图就是占有一个自由。情人们既要求这个誓言又恨它,他想被自由所爱,又要这个自由是不再自由的自由。

我常常忍不住琢磨这句话,我常常想,其实,我对爱情的一切怀疑是源于这一句话吧。但不是怪萨特说了出来,而是,在我看到这句话之前,我就已经同意了。

所以,不论是前世今生,我都很矛盾,一方面渴望爱情,一方面却又怀疑爱情,纠缠在爱情与自由之间的悖论。

我怀疑爱情,与心理障碍无关。而是单纯的思考。我的内心在期待爱情的时候,大脑却不断的对爱情进行反思。我总是妄图从哲学上,找到爱情的根源。我渴望人类社会的万能原理,就像史蒂芬霍金追寻物理世界的万能原理一样。史蒂芬霍金说,他相信万能原理的存在,是因为他相信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可以统一起来。我却不太相信我能找到爱情的终极根源,因为,我很难把人的大脑和内心练习起来,也更难吧基因和情感联系起来,最难的,是把物质和灵魂联系起来。

可怕的事情是,当你从社会学和人类学的角度把爱情的功利和善变搞的越清楚的时候,你的内心会更加的渴望爱情。让你深受折磨。这个脆弱善变还夹带着基因疯狂复制需要的的肮脏的东西,寄托着人类最伟大的美好。明知道是最可怕的东西,你却还渴望,这种感觉会把你折磨得生不如死。我想,正是因为如此,萨特和波伏娃终身未婚。

我常常觉得自己是一个奇怪的人。所有的人都说我开朗,说我是最快乐的人,可是我却选择了自杀。我的古代文学学地很好,现代的朋友常常说,我生活在古代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可是,好像在我内心深处,左右我的灵魂的,都是西方哲学中流行的观点。又或者很多东西本来就是相通的吧,只不过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才会看不清楚。

我一直觉得自己最讨厌的就是优柔寡断模棱两可的人,很多事情我会选择说穿了它,直来直往的去办,不喜欢和人打哈哈。但是,看着眼前的三件披风,我想,我其实当了很久优柔寡断模棱两可的人了。我一直一来回避了很久的事情,是该要直接面对了!不仅仅是面对他们,而是,我要面对自己的心。

爱情既然她是个说不清楚的东西,我真的也不用去想太多的结局。我很清楚我要面对的现实,妻妾众多甚至始乱终弃。同时陪伴的,还有波澜壮阔的九子夺嫡,不堪入目的兄弟相残、腥风血雨。

可是,什么地方有单纯的爱情呢?爱情,不过是一种生活,活着,就要生活。

我曾经以为我可以离开了他们生活,出来两年后我发现,其实我不能。我没有那么天真,以为离开了他们我照样可以施展才华。我也没有那么单纯,以为在一个封建社会,真的会有一个小姑娘的商业奇迹。我想,没有身后的背景,也许,任何一个张公子李公子来一闹,我就算完了。因为,这是一个没有110和法院的社会。

我不可能真的去做一个乞丐过一生。我也不可能真的去闯荡江湖,看我练了两年才勉强算是强身健体的资质,就知道自己不是黄蓉,不能去找自己的靖哥哥。

既然我一开始就到了那里,就注定我走不了了,就像人生下来了就不能换父母一样。我真的用不着再逃避,没有必要去重复西西佛的故事。(如果不知道的,敬请参阅加缪《西西佛神话》)

即便是我会错了意,闹了个丢脸的笑话,那也比伤害别人的情感要好些。

如果再有人来暗示什么,我一定要挑明了说。

静下心来问问自己,其实,我的选择已经很明白了。

我曾经以为我会爱上老四。因为他在第一次出现就帮了我,因为他长的那么的像老大,因为我那么信赖他,因为我曾经是那么的爱着老大,因为他对我宠爱有加。可是慢慢的才发现,也许真的是爱老大爱得太久了,久到耗尽了我所有的青春。久到丧失了我对爱情的幻想。是的,丧失了对爱情的幻想。曾经的我,多么希望有一个外表酷酷的人,对我好好的,就像老大那样,所有人都怕他,只有我不怕他,让我有一种被宠的虚荣,让我有一种独占的快乐。他所有的冷酷,所有的成熟都让我觉得安全,让我知道,不论我遇到什么,他可以替我解决。他的冷酷让我以博他一笑为乐趣。可是,当十几年过去了,当我经历了生死,我才发现,那段曾经被我强迫变为亲情的爱情,真的已经是亲情了。我心中,已经把老四当成了哥哥。

初见的心动也让我以为我会爱上十二阿哥。他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我没有见过比他更帅的人,没有见过比他更谦谦有礼的君子。好几次,我看到他的时候都会觉得晕眩,我不知道那么美好的人是不是真的,我怀疑是神仙下凡。结果,他也许真的就是神仙下凡吧,他常常淡定得没有任何欲求,我不知道这一切是他自我克制的结果,还是佛法有成的结果,又或许,一切都是浑然天成。可是,正是这种美好,生出了距离,我在他面前常常有自己是跳梁小丑的感觉,有时候对着他我说话都会紧张。你要知道,和康熙说话我都不会紧张。也许,十二真的就是我的偶像,是我的命中的秘色瓷,注定有惊艳的一遇,却无法拥有。他在别人眼中不一定就是完美的,却正好点中我的死穴。我害怕完美的东西,完美的东西让我觉得不真实;我讨厌完美的东西,完美的东西让我觉得事物都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就像我看足球的时候,从来不会喜欢卡卡,不会喜欢梅西,只会喜欢充满争议的因扎吉。

老九的仗势欺人在这个时代并不算什么坏脾气。有时候想想,他真的对我很好,算是一个为我一掷千金的人。我何德何能呢?让一个风华绝代的皇子为我如此。我心中常常对他充满了感激。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知遇,我也不知道我该怎么报恩。可是,我却怀疑他不知道什么是爱。他有一个受宠的母亲,有一张人见人爱的脸,有一个经济意识出色的大脑。他太习惯了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他太习惯别人对他的顶礼膜拜,他太习惯玩弄女人为乐,他太习惯女人就是衣服,想穿就穿,想脱就脱。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贯穿华服的他,对我这件粗布衣服有了兴趣。可是,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知道自己的心里在想什么。

十四和老九是同一类人,只不过,十四比老九单纯,比老九更有风度。他们一样的地方在于,都是被宠坏的人,想要什么就去争,不择手段也要弄到手。在他们的眼里,别人都不是人,自己才是人。这或许是十三和他们最大的不同。十四把我当成了他少年时代的玩伴,一个有些特色的玩伴。霸道如他,看到好玩的东西自然是想占有,却没有考虑过占有物的感受。占有一个人人都想占有的东西,对于他们来说,很有成就感。却多半与爱情无关。

有时候我不知道十三是什么时候长大的。我明明记得,他第一次到御膳房找我的时候,还仅仅是一个贪吃的小鬼,有阳光一样的笑容,有时也会充满阴霾。可是,今天再看,才刚刚过十七周岁的他,虽然还有些稚嫩,可是已经就像一个男人一样站在我面前了。昨天,我还觉得我需要照顾他,今天就发现,他也知道照顾我了。有时候我想,他是这几个人里面对我最不好的吧,好像他从来没有刻意讨好过我,从来没有送过我什么贵重的礼物,从来没有刻意去为我做什么,倒是不时的跑到我这里骗吃骗喝的,有苦水就倒在我身上。可是又好像对我最好的就是他,因为他的一切好都是自然而然的,从来不刻意为之。你知道么,这种感觉很奇怪的。老四他们带我出去玩,或者做什么,会让我觉得,他们是刻意为了我才那么做的。只有十三,每次我觉得好像都是顺路,他自己要出去玩了,他自己想做什么了,顺便带上我。可是,顺便的反而更快乐。这就是缘分么?

我不知道未来怎样,但是我想,现在,十三就是我要的爱情了吧。

难道我就要企图占有十三那个自由了么?他可是一个最自由的人啊!有时候我想,要占有十三的自由,我真的舍不得!有时候我真的感觉他就是赵子龙,肆意、洒脱,英勇矫健的纵横在千万大军中。我希望他一直那么快乐着,自由着,当一个快意恩仇的侠王!

☆、一笑而过

作者有话要说:  渴求各位狠狠的评价。

过年了,照例是要忙的。首先就是年终大会,各地的掌柜们都带着账本来了,由于我采取了股份制的措施,和现代的管理手法,我倒是不怕他们贪污腐败。因为我相信,他们离了我,去贪,可能反而没有在我这里挣得多,而且我的背景,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江湖上甚至说我是公主的都有了。编的比当年明正德皇帝朱厚照游龙戏凤还有意思,说我是康熙宠爱的女儿,骄纵无比,私自出宫,云云!总之,人的想象力,还真的是没边的!既然吴承恩写得出西游记,很多人也编的出好故事!

但是,我一律是不会去澄清什么的。一方面是呢,这样对我并没有什么坏处。而来是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确有其事,一句话,我不和□□讨论大海的故事!

第一楼目前一共有15家分店,加上总店,我就有16加店了。江岷古玩只有北京和南京两家。今年年初,我又经营了几家粮店。今年一年,我的总收入已经达到了800多万两。

800万两,什么概念?大清一年的赋税,好像才4000多万两吧!

再这么干下去,我真的要富可敌国了。我以前一直觉得富可敌国是骗人的,可是现在才知道,还真不是骗人的,这社会上啊,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总账那天,我心里不断的骂:奶奶个腿的,这么多钱,我怎么花啊?其实我倒不是真担心怎么花,我知道,老四迟早会替我花的。但是,这么多的银子,都是我挣的,真的很有成就感啊!

咱有钱了,以后不能再当没有文化的人。我决定要开始发展企业文化。

说实话,我不是真的想附庸风雅,而视,跟着我的这群掌柜们,都跟着富裕了,他们一人一年也是好几万两啊!你要知道,当时,一家人5两,就够一年粗茶淡饭的干活了!我本人就是喜欢真金白银,但是,对于花钱,我并没有太大的爱好,只要能活得差不多,钱再多的时候,对我就没有什么实质意义。所以,我不会因为钱变坏,也不会钱多了就找不着北了。但是,我不能保证别人都不会。我得给他们上上思想政治教育课了。我也得干点慈善事业了。要不然,钱多了,要出乱子!

第一楼的文化核心就是:绝不挣来历不明的钱,坚决帮穷苦贫困的人!

第一楼的信念是:团结一心,乞丐也能成大业!

第一楼的口号是:用心做菜,诚信做人,以食立店,以德立身。

第一楼的宗旨是:做最好的菜,提供最好的服务。

第一楼的特殊规定:只要有乞丐上了门,一律得给饭吃,统一的打卤面和热汤。这项支出,全算在我头上。

第一楼特别忠告,不论是谁,要是违反了我制定的店规的,一律交官办理!绝不宽恕。你要知道,现在管刑部的是十三。大家都知道,我对十三最好,甚至已经有人猜测我和十三到底是什么关系。

然后,我们的新年加周年庆典,是在城南贫民多的地方,办一个公塾,周围所有的贫苦人家,不限年龄,不分性别,只要愿意去念书的,都可以去。所有的费用,都由第一楼承担。此项活动,年后,会逐渐像有分店的城市推进。以后会逐渐有更多的慈善活动展开。

今年的新年特殊活动,全体掌柜集体当一天乞丐,名曰“忆苦思甜之旅”。

等我忙完这些的时候,彻底的年关了。在此过程中,我特别的感谢师父,要不是他天天逼着我练武,让我身体越来越好,我哪有精力处理这么多的事情啊?初八以后,。有时饭都顾不上吃。

今天28了,明天古玩店要春节歇业了,很久没有过去了,我准备去看看,顺便在街上溜达溜达,也许就能看见什么好玩的。

我觉得自己今天打扮的挺像侠女的,一双小靴子,十三送的斗篷,束腰的汉装。要是把手里提的八珍糕换成一把宝剑,那不就是一个侠女么,哈哈!

路上不断的有人和我打招呼,有摆小摊的,有卖字画的,还有要饭的,算命的。我心里还是很骄傲的,看来我人做得不错,要不然怎么大家对我都还挺好的呢?

“江老板,这么冷的天,去哪儿啊?”

“逛逛街啊,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

……

……

一路溜达,到了我的古玩店。发现老四的马车停在门口。

“江老板来拉!”伙计何邵南笑着迎上来。

“拿着,这是给你们的八珍糕,你们一人一盒,过年了,带回去给大妈尝尝。”我把盒子递给伙计。

这伙计是一个读书人,考了N年没有考上那种,我也不知道他是点背,还是没有学问。有一回我碰到他在街边上帮人写字,可是,生意惨淡,看着他可怜兮兮的,我就想起以前我大学打工出去散宣传资料,大热天的,都没有人要,干站着。于是,我就把他弄了回来。挺斯文一人,还有一个六十多的老母。

一开始,我还怕他卖不好古玩。结果,这家伙还挺有研究的。一心一意干上了,连科考,都没什么兴趣了。我想,也许我是捡到了一个文物奇才。什么东西到了他手里,都能说出个道道来!

但是总的来说,我这古玩店,开得挺失败,好东西进来了我就不想卖,快整成博物馆了,一年下来,总共赚了5000多两银子。倒是人家南京那边,一年挣了十多万两。明年是不能这么干了,我不挣钱没关系,可是不能让掌柜和何邵南跟着倒霉啊,我的店都是拿营业提成的。我老不让卖东西,他们得郁闷了!今年先给他们一人500两的红包吧!毕竟,错在我啊。

“江老板,四爷和老掌柜在里面呢,您进来吧。”

“你也进来吧,叫小卫也进来,正好我有话说。”小卫也是一个小乞丐,连父母都没有。我在路边捡的,让他在这里看看门,晚上也住在店里。

老四和老掌柜在里面正在琢磨一张画,大约又是什么董其昌的吧,我知道他好那一口。

“四爷,看上这副画了么?看上了就拿回去,记我账上就行。”我笑呵呵的走进去。

“多谢,那我就真拿回去了。”

“老掌柜,收起来吧,一会差人送到四爷府上。”

“成,江老板吩咐的事情,马上就办。”

“先别着急,邵南,你也过来,这是一千两银票,你俩一人拿一张,算是我今年给你们的红包。小卫呢,你还小,还没有成家,我先不给你,等你取媳妇,要花钱的时候,少不了你的。”

“江老板,这怎么成?哪有老板给红包这样给的?这太多了。”

“你们知道我的规矩,都是每个掌柜伙计都拿营业的提成,业绩好的多拿,业绩少的少拿,可是,今年我们店里这点业绩实在不怪你们,都是我看着什么都好,不让你们出手,才只有这点收入。所以今年的红包,算是我的一点心意。辛辛苦苦干一年,都不容易,当初说好是叫你们来跟着我发财的。从明年起,我不再干涉古玩店的买卖。该怎么来,你们还怎么来。今年这点钱,就算我的心意,拿回家,该置宅子的,该置田地,你们看着办。”

“那就谢谢江老板了。”

“什么谢不谢的,都是一口锅里吃饭的。我带了三盒八珍糕过来,你们一人拿一盒,回家尝尝,算是我给二位的家人拜个年,年后几天酒楼也忙,我就不亲自上门拜年了!”

“谢谢江老板,想得真周到。跟着您这样的老板,也是我们的福气。”

“呵呵,一会你们早点关门就回去吧,小卫你不能乱跑,要在里院好好看着。过完年我再放你的假,晚上我让大郭来陪你!”

“放心吧,岷姐姐,我一定看得好好的。”

“江岷。”四爷咏叹似的叫出了我的名字。

“四爷,你一会去哪里啊?”老掌柜和何邵南都回家了,就剩我两和小卫了。

“回府。”

“那一会我们一起走吧。”我在柜子上东看看西看看。前一阵,我们居然收到了一个钧窑胭脂红花盆,那可是钧窑最好的瓷器了,号称“纵有家产万贯,不如钧瓷一件”,我没发现有什么特别好,我还是最喜欢秘色瓷,然后定窑汝窑也不错,哥窑我也很喜欢,就是钧窑,我觉得太艳丽了,始终不是很喜欢。但是没想到我的第一件镇店之宝就是钧窑。老掌柜都不敢摆出来。

“你长大了。”

“我才16也,还不算很大吧。”时间久了,我干脆以16的人自居,在我心中16就是不大,那时候我才上高中呢,天天尽跟零食过不去的时候。

“当起老板来有模有样的了。”

“嘿嘿,那是四爷□□得好!谁不知道我是四爷府出去的人啊?”有四个小碗挺不错的,一套,挺漂亮。

“你有什么打算么?”

“有啊,明年继续把生意往江南推进,要是有可能,我想把酒楼和客栈结合在一起开,算是扩大规模,另外,明年我想巡视一番我的酒楼,有好几个我还没有去过呢。”好几个分店开张都是让老朴和小碗去的。

“你什么时候回府啊?”我突然觉得气温都变了。

“四爷,我说实话,你生气么?”我收回东看西看的眼睛,看着老四,我压根就没有打算过回府。

“你压根就没有想过要回去吧。”他也看着我,非常的冷,不知道是冷静,还是冷。

“我回去不知道做什么,我野习惯了,四爷,我不想回去了。”我很坦然的看着他。

“走吧。”他站起身,往门外走。

“哦。”我跟了出去。

“你的马车呢?”他回头问我。

“我走着来的。”我微笑着说。

“那我送你回去吧。”他跳上了马车。

“好。”我也爬了上去。

“怎么没有穿我送你的斗篷?”他看着我手中抱着的斗篷,是十三送的那件。

“太珍贵了,不敢穿,穿上不自在。”我低着头。

“看来,十三弟最明白你的心。”他仿佛在自言自语。

“四爷,奴婢野惯了,跟个猴子一样,像狐狸皮那样的东西,穿在我身上也穿不出贵气,压根就是浪费。我觉得那样的东西,还是更适合四福晋。你以后送我些普通的东西就可以了。”我低着头,闷闷的说。我不心虚,但是我担心,我担心他不开心。我希望他开开心心的,我希望他也把我当亲人,可以还像以前一样,在我面前笑,放下伪装。我宁愿伤害自己,都不想伤害他。我觉得他是天底下最可怜的人了,心里装着天下,不但没有几个人理解,还不断的有人添乱。有时候,连感情都那么脆弱。我没有发现什么走到他心里去的人。有时候,我真的觉得,我是没有能力去爱他,我太累了,我需要一个人来爱,所以我会选择十三。如果,我是当年的我,我还是那个风风火火的我,我爱上的应该是老四吧!我会用我的全力,去给他那颗孤独的心一点点的温暖。可是现在,我真的没有那个能力了。我是死过一次的人。

“送给你的就是适合你的,等你再大一点,穿起来就好看了。”他淡淡的说。听不出任何的情绪。

“四爷,对不起。”

“终究,是十三弟懂了你的心。”

“是。”

然后,是无尽的沉默。

“四爷,从我见你第一眼,我就把你当成亲人了,你相信么?我问过你,你相不相信前世今生,我好像前世就认识你。我说的都是真的。我想,我前世就认识你。所以,我醒来的时候,就把你当成了亲人。”我不知道这种解释有没有用,哪怕显得可笑,我也要试试。

马车停了下来,老四跳了下去。没有回答我的话。

“到了,来,我扶你下马车。进去吧,我空了再来看你。”

“嗯,四爷新年好,我现在这里给你拜早年了!”

☆、跑了,又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有点乱,因为我需要过渡,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过完年没几天,我逃命似的跑了,巡视我的分店去了。

和老四说完话后,我突然觉得自己特别的脆弱,谁都不想面对,我觉得我看见他们任何一个人都会放声大哭,干脆就上路了。也许,在路上,会让心静下来。

师父和小碗一起同行。先去保定,再去郑州、太原,然后是西安,然后到徽州,然后南京杭州苏州,然后从大运河回京。

走到西安的时候,我跟师父说,我特别的想去西域,要不我们去西域找小师兄吧。

结果,师父跟我说,他也不知道小师兄到底在哪里,而且西域并不太平,和大清时战时和,让我还是不要去了。

我想想也是,漫漫戈壁,没有现代的交通工具,没有指南针,我去玩命没关系,难道还带上两个人跟我一起玩么?以后有机会再去吧。还是好好的去巡视我的店吧。

其实,这算是我第一次古代旅行,算起来也算是行走江湖了。最奇怪的是,我在路上莫名其妙的就学会了骑马。本来我们一开始是坐马车走,走到郑州的时候,我跟师父说,要是我会骑马的话,我们干脆骑马走,那样更有闯荡江湖的味道。师父说,那你试试,看能不能骑。于是他去买了一匹不错的母马,也许是学武了,胆子也大了,平衡感也好了吧,上去没多久,我就敢跑了。于是,我们真的弃车骑马了。

一开始我担心师父年纪大了,是不是会累,但是,结果是我累得不行的时候,快七十岁的师父,居然没事一样!武林高手就是不一样!

在路上也真的很有趣,打劫的抢钱的,黑店的卖人肉包子的干活全被我们碰上了,过了我一番大大的当侠女的干瘾。为什么说是干瘾呢?因为真正的坏人,都是师父和小碗解决掉的。我只不过是在旁边叫几声好而已。但是,每次他们打得差不多的时候,我总会站出去,很拽的说:告诉你,本姑奶奶就是貌美无双、天下无敌、江湖人称如花似玉拳打天下脚踢四方的一代女侠无敌白骨精!说完之后还要大笑三声。

我不知道我的大名到底有没有被传扬出去,其实到底有没有人记住我都不是很有把握。但是看着师父无奈摇头、小碗捧腹狂笑的样子,我很有彩衣娱亲的自豪感。

这其中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我救了一个书生也,白白净净的一个家伙,他说,等他到京城考试的时候,要来找我玩。我一看他那表情,觉得他有以身相许的可能,把我乐了个半死。

一路走来,有很多各地特色,让我大大的见识了一番。其实很多地方我现代的时候都去过,不过,不同的时代,风情还是不一样的。当然,我见识得最多的是各地的地方小吃。因为我每到一处,总是先吃,吃好了才工作。所以,你们都以为我出去旅行,如此奔波肯定要瘦,那我告诉你们,没有的事,路上走掉的肉,到一处我就给他补回来了。

我本来想一路旅行一路走,走到郑州想游游南太行,走到洛阳想看龙门石窟,走到西安想法就更多了:华山啊、太白峰啊、骊山啊……

师父说,除非我真的决定要游历,否则,选择两年都不会京的走法,是不妥的。

而且,走着走着我就开始有点想胤祥了。让我惊觉,我可能是真的恋爱了。不能在路上这样耗着,这算个什么事呢!而且,一路走来,我也明白了很多事情,想想,也就想开了,有什么大不了呢?逃避不是我的风格。直接面对就是了。天底下,哪有过不去的事情呢?

而我所到之处,店里多半都没有什么事,倒是都因为我的驾临非常的兴奋了一番。

我们的行程安排得算快了,可是,这一走还是从冬天走到了春天,快到京城的时候,已经是三月末了!

而且,这两个多月发生了一件大事。

为什么说是大事呢,因为,乾隆他妈终于嫁给乾隆他爸了!你想啊,没有这两人的结婚,就生不出来乾隆,没有乾隆,就没有嘉庆,以此类推,就没有后半时代的清朝,所以说,是发生了大事。

其实,离北京也就一两天的路程了,本来归心似箭的,但是大约是够倒霉的,我刚进入直隶境内,居然感染了风寒。其实用现代话说就是流感,但是来势汹汹,居然高烧不下,越是着急要走,越是不见好转。

因为病得太凶,把小碗吓坏了,居然直接送信给了老四。

我没料到我迷迷糊糊一觉睡醒,居然看到了老四。

“四、四爷?”这是梦中还是真的?一张嘴,声音嘶哑的吓人。

“毓敏,你醒了。太医,毓敏醒了,你过来看看。小碗,拿水来。”老四一开口,就是一连串的吩咐。

“四爷,你怎么在这里?”我挣扎的想起来,但浑身软绵绵的。

“你病了,小碗说几日不见好,我带了胡太医过来。”他一边说着,一边端过茶水,喂我喝水。

“四爷,我没事,就是风寒,过几日自己就好了。”

“太医,你过来看看。”

“施针之后,暂时没有大碍,一会服药之后,汗一出,调养几日,就好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