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人已经全杀光了。”
颜冬青边说边从角落里出来,入秋的天气没那么热了,但手套沾了血他嫌脏,用牙咬下来后放进了口袋里。
施朝雨靠在车前,手里拿着的是刚从档案室里取来的账本,上面记录的东西和之前在流朱翻出来的差不多,对得上。
颜冬青也凑了过来靠在车上,好奇地往他的账本上看,只不过上面的东西他看不懂,接着无趣地耸了耸肩膀。
“大佬,您也该歇歇了吧?都上任一年多了还什么场面都自己亲自操刀,太不给我们这么做手下的机会了吧?”
施朝雨没移开视线,问他:“什么机会?”
颜冬青觉得他明知故问,他虽说才跟在施朝雨身边不到半年,但是施朝雨和他以前的雇主完全不一样,居然什么事情都亲自去办,大到手刃叛徒,小到收复据点没有一样是消停的,他开个小差的机会都没有。
“大佬,你养过小狗吗?”颜冬青突然问他。
施朝雨没明白他的意思,转过头看他,“什么意思?”
他没养过狗,但是为了让长青里的杜帆不那么孤单,倒是送了一只拉布拉多给他。
只不过杜帆看样子和他一样不喜欢狗,无论那只狗多活泼地把杜帆扑倒,杜帆也是笑了几下后就又去捣鼓他的收音机了,他没觉得这只狗有多讨杜帆的欢心。
在英国和母亲生活的童年里他的生活中也没出现狗,母亲是不喜欢动物的,甚至看到狗会刻意地避开,在街上他也从没有碰过,只记得深巷中见过一只可怜巴巴的狗,但是他没有摸。
颜冬青又说:“大佬,你没养过狗所以不知道,狗很好养,但是也很难养的。”
施朝雨并没有出声制止他讲下去。
“我小的时候孤单嘛,我妈又只是一个清洁工,从早忙到晚根本没有时间带着我,在黑市嘛我又上不了学,我妈只好把我关起来,”颜冬青深吸了口气,苦笑着说,“后来我妈就给我带回来了一条狗,一只病狗。一开始还能跑能跳的,我给东西吃他就舔我的手、对我摇尾巴,可是后来它就不吃不喝了。”
施朝雨垂下视线,浓密的睫毛遮掩了他眼里的情绪。
“我不知道他怎么了,又不敢给他吃药,而且那个时候我家也没有药,它吐黄水的时候我把他抱在怀里去开门,但是门在外面被锁住了,我打不开就只能哭,哭着哭着我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它居然不吐黄水了,还一个劲舔我的手。”
金凯站在一旁鼻孔出气,不知道他是在闹哪出,转过头点了根烟。
“第二天我醒来又不见了,这次我偷偷在天没亮的时候就跑了出去,我找了好久都没看见它,我以为它是不喜欢我了,又或许是我家太穷了它嫌弃了,结果我在一个巷子里找到了它。”
施朝雨抬起视线,路灯的暖光照在他一半的脸上,整张脸显得比往常要冷上很多。
“然后呢,你找到了?”
颜冬青顿了顿,说:“找到了,只不过它死了。”
这在施朝雨的意料之中。
这样的故事太过于无趣了,一听开头就能猜中结局,但不知为何他居然听了下来。
“那个时候我才明白,狗狗在临死的时候是会逃离主人,躲到一个主人看不见的地方面对死亡的。”
施朝雨的心一颤,一股不安涌上心头,他总觉得好像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了。
而且,他控制不住。
这时只见汪清明从远处跑了过来,慌慌张张地:“大少爷、杜帆、杜帆不见了!”
不安的预感在这一刻成了真。
赶到长青的时候风刮在脸上都是冷的,入秋后落叶多,即使每天都有清扫还是显得落寞,整座安静的别墅更显得萧条。
卧室里的东西什么都没少,甚至连备用的绷带也没有少一盒,杜帆什么都没带走。
施朝雨又走到了书房,书桌上放着一大捧的白色玫瑰,一旁居然是一个串着戒指的项链,只不过看上去戴了很久了,项链都褪色了,只有那枚戒指依旧亮眼。
退回了戒指后,杜帆还愿意给他送白玫瑰。
好像是在告诉他,杜帆还是爱着他的。
施朝雨在这一刻居然会想哭。
过了几分钟后他给汪清明打了电话,说那两张机票作废了,他们不去了。
汪清明应了声,又说,大少爷,再过一段时间就是您母亲的忌日了,大佬他想今年和你一起去祭拜,您的意思是?
施朝雨这才想到居然入秋了,他转过头从窗边看下去,只见秋风吹动着落叶,再也不见那苍翠的绿了。
好,我会去的。
施朝雨摘了一片白色的花瓣到面前,淡淡的香味萦绕在鼻尖,可是从前收到花的喜悦再也没有了,他的心好像也开始下雨了。
小帆船,你要去一个没有老大的地方了是吗?
在失去母亲的第二十个秋天,他再次失去了生命里最为重要的人,他有一种预感,此后每年的秋天里,他不光要去母亲的墓碑前祭拜,更要在她的面前多一层的忏悔。
失踪的杜帆什么都没拿,只带走了一辆自行车。
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瞒着他们消失的,也不知道他又换了什么面目去了什么地方,流朱的搜查好像没有任何的作用,只是简单地找一个人却如同大海捞针,再也没有找到他的踪迹。
自此,长青的灯彻夜不灭,可再也没有等回它的主人。
长青路边的花草陷入了冬季,这儿几乎没有人踏足,只有清洁工日复日地清扫保持它的整洁。
此一别,再见已是千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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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回忆结束。
特别感谢“一条面包”打赏的两条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