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君斯属下们的视觉来看,当一个他们认为无情无欲苛刻严厉的上司,在加班时间光明正大的从一众下属面前离开,然后十几分钟之后,又拿着一个保温桶若无其事的回来。
这足以引起他们的好奇心。
他们坚信,万年单身王老五终于要脱单了!
他秦君斯手上做了这么多年,他们自然清楚他家并不在这里,亲戚这方面排除;朋友的话,如果只是一个普通朋友的话,怎么可能会大老远的给饭。
可是,碍于常年来秦boss对他们精神方面的摧残,他们无人有胆量敢上前去找秦君斯的八卦。
一个个的只能在休息时间聚在一起瞎猜瞎聊瞎玩。
但站在秦君斯的视角来看,他并没有做错什么,作为一位上司他要不仅要求自己做到事事严格完美的,他也会要求他的下属,做事雷厉风行和完美,力求每件事都不能出现小瑕疵。
这个在他看来非常正常!
所以说,世界观不同的人很难走到一起。
至于唐默,或许是个例外,也或许是在某个方面和他很合拍!
二哈从带回来之后就没给它洗过澡,今天晚上闲着也是闲着,唐默就挽起衣袖准备给它好好洗个澡。
找了一个大一点的盆,装上点温水,唐默伸手进去试试,觉得水温刚刚好,就起身把还懒洋洋的趴在阳台上的二哈抱过来。
“汪?”二哈被小心的抱起的时候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什么,就发觉自己站到了水上,它傻愣愣的举起一个爪子往水面上一拍,溅起几个水漂,几滴小水珠溅到了它的脸上。
它被吓了一跳。
唐默看到它的举动,莫名的有些想笑,突然间又有些明白为什么有些人那么喜欢养狗,更有甚者会把狗狗当做自己的孩子那样看待照顾。
简直是……
要被萌翻了!!!
二哈在唐默走神期间也不知道做了什么,它突然一个腾空跃起,快速的从狭小的卫生间跑出,迅速的钻到茶几底下,也不吱声就那么静静的趴着。
直到唐默跟出来,发现它在茶几底下躲着的时候,想伸手把它抱出来,它勐地一个抬头朝着唐默恶狠狠的吼叫。
唐默吓了一跳差点摔倒,如果不是他反应快躲得及时,他估计就要到医院去打针了,这又是一个不小的支出。
走神了一会儿,唐默似乎是想到,貌似有些猫猫狗狗啊是不喜欢洗澡的,属于很排斥的那种。
想到这里,唐默就有些犯难了,要是老不洗澡的话,身上长跳蚤虱子了可怎么办啊!
二哈此刻的情绪很激动,几乎是表现出,只要唐默一靠近它,它就要扑上前跟他决一死战的模样,唐默看到它这样都差点气笑了。
一人一狗僵持了半天之后,最后还是唐默率先败下阵来,他叹了一口气,然后转身回到浴室开始收拾狼藉。
等到东西都收拾好了之后,他打算把二哈抱回屋去睡觉,却看到那二货正呲牙咧嘴的站在沙发上瞪着他,那小模样看起来还没消气。
唐默:“……”傲娇!
第二天一早,和秦君斯一起吃早饭的时候,唐默说起了昨天晚上的事情:“你说,养只狗怎么这么麻烦?”
秦君斯想了想,迅速喝完碗里的豆浆,然后站起来到柜子里拿了一个东西递给他。
“这个是什么?”唐默不解的看着他。
“狗口罩。”秦君斯淡淡道,“洗澡的时候套住嘴巴,洗完取下就行。”
“你什么时候买的?”唐默摆弄手上的口罩,“还挺好玩的。”
“前两天。”秦君斯犹豫了一下,道:“帮它洗澡的时候记得戴手套,别被咬了。”
“记下来。”唐默笑嘻嘻的把自己吃下的半个鸡蛋塞进秦君斯的嘴里,看着他无奈的吃下的时候,又笑笑:“我去收拾一下准备上班了。”
“今天晚上,别送饭了。”在唐默下车前,他说了一句。
又怕对方误会他的意思,接着道:“打车麻烦。”
“知道了。”唐默楞了一下,笑道:“那你早点回来,我给你留饭?”
“嗯。”
在一起几个月的时间,两个人的相处模式有很大的改变,从暗恋时和对方说话时那种激动不知所措的语气,到热恋时看到对方就很开心的腻歪的心情,再到现在相处自如的默契。
有时候,唐默总觉得他们之间相处的方式进展的太快了,可在内心深处又有些莫名的开心,觉得他和秦君斯天生就是一对,不然相处方式不会那么快的就从热恋中的小夫夫进化到老夫夫。
有人欢喜有人忧,程允那边就没有这么甜蜜了。
他知道这段时间陶然对他频繁出现在他家已经没有那么反感排斥了,可是程允也不傻,他知道是因为陶然知道赶不走他还不如任由他出现,换句话来说,就是陶然视他如无物。
其实,他很希望陶然能接受他。
程允撑着下巴发呆,接近年底公司有些忙,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去找过陶然了,也不知道对方有没有想他,可他现在又脱不开身,好心酸!
好不容易勾搭上陶然的衣角,这好几天没在他眼前晃荡,会不会一朝回到解放前,陶然又把他忘记到脑后了。
他也隐约觉得自己这样有点傻,也想改变一下自己在陶然心里的形象,可是不管他在背后做了多大的准备,一看到陶然他就给忘记了。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吧!
唉!
程郜站在程允的面前好久,看到他在发呆没有发现自己的出现,有点无奈的用手上的文件敲了一下傻弟弟的头,说:“想谁?这么出神?”
“想我男神!想我男人!”程允疼的呲牙咧嘴,可是又不敢给程郜脸色看,只能自己在心里默默的吐槽。
“别想了,忙过这两天给你放假。”程郜好笑的看着他的动作,然后状若无意道:“你这两天有没有见过唐默?”
“唐默?没有呀?你问他干嘛?”程允不解的看着他。
“……”程郜默默的伸出手在他的脑袋上敲了一下,说:“干活去!”
真蠢!
天气逐渐变冷,唐默衣柜里备着的过冬的衣服都是前几年的了,他打算这两天出去买几件新衣服。
毕竟恋爱了嘛,还是要打扮的好看一点,帅气一点,不能像以前那样那么邋遢不顾形象!
心里想着要找个时间去逛街买新衣,可是整个人却是很懒惰,直到天气真正转凉了他还是没有买。
这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外面寒风刮着屋里气温低着,唐默面瘫脸站在屋内,透过玻璃门看着窗外的天气。
淅沥的雨丝在冬日的清晨迎着寒风到处飘洒着,唐默披着毛毯打了一个巨大的喷嚏,就这天气还要去上班,这真的是要逼死上班族啊!
不过学生党的日子也不好过,唐默有些幸灾乐祸,想当年,他每天早上骑着自行车迎着寒风冒着雨去上学呢,这日子就这么过下来了!
太心酸了!
这年头,谁的日子也不好过的!唐默打了一个哈欠,最后看了一眼还没有没有叠好的被窝,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气从被窝里钻出来,如果再回去躺一下,也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爬起来的勇气和决心。
二哈身上的毛虽短,但也是能保暖的,它看到唐默披着毛毯从屋里出来,汪汪两声继续趴在地上咬着磨牙棒。
相比磨牙棒,它更加喜欢唐默给它熬的大骨头棒子,可是买都买了钱也花了,总不能把磨牙棒浪费吧,所以唐默还是把磨牙棒扔给二哈。
家里还剩下的那几根磨牙棒,要是都被二哈解决了之后,他就再也不买这种东西了,还是明天早起到菜市场去买骨头棒子毕竟合适。
他和秦君斯吃肉喝汤,二哈咬骨头,一样三用!合算的紧!
唐默自从出来工作之后就学会了精打细算,而且那个骨头汤也蛮好喝的,又有营养。
他是一个极为怕冷的人,以前上学的时候,全班同学基本上春夏秋冬一条牛仔裤,他不行,他冬天要穿保暖内衣,然后在外面又穿一件羽绒服才敢出门。
可是……
唐默苦着脸从衣柜里找出他前年买的保暖内衣裤,刚抖开准备穿上却发现裤子破了有个洞洞。
凑上前仔细的看了看,唐默有些怀疑的被老鼠要出来的,可是认真的看了看之后又觉得不像。
他在这里住了这么些日子,也没见过有老鼠啊,唐默心不通,可问题是好好的衣服放在柜子里几个月再拿出来,就破了个洞洞……
它是经历了什么奇幻冒险记?
唐默的脑洞有点大,然后他觉得自己有点想多了,拿着裤子站在原地想了半天,最终还是决定放弃不穿。
如果是在家里穿的话无所谓,可是这裤子是要穿出门的,想想就觉得有些小害羞。
唐默柜子里的保暖裤子的颜色都是黑色的,如果不注意看的话,会以为他穿的是黑色休闲裤。
秦君斯基本上每天都是在穿西装的,今天天气冷,他在出门前多穿一件毛呢大衣,看起来格外的有型!
至少,唐默看到之后眼神基本上就没有离开过他!
对此,秦君斯很享受他的眼神。
唐默原本还想着今天晚上下班就直接到商场去买衣服,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计划赶不上变化,在公司忙来忙去的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下班后就拖着累得惨兮兮的身子回家之后,才反应过来。
“算了,明天再说吧。”唐默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凉白开一饮而尽自顾自道。
“汪汪?”二哈最近有些黏唐默,看到唐默回来了,就把半个身子倒在唐默的脚上。
唐默弯腰把它抱起来放在沙发上,刚想和逗逗他,就听见敲门声。
他有些愣神,站起来就去开门。
“您好!您是唐默吧?”快递小哥长得很帅气,确认了名字之后,他把手上拿着的两大包东西递给唐默,“这是您的快递,请接收。”
“是我!”唐默签了名字,拿着东西回屋边看边拆开,“这是个啥?”
他打开了其中一个包裹,发现里面里面有两件男士的羊毛衫,码数一大一小颜色也一深一浅,唐默拿起包裹里放着的一张纸,看了看,发现是母上大人的笔迹:
天冷了添件衣服,你和小秦一人一件,别小气吧人家的给扣下,不然回家看我收拾你!
唐默看着看着就乐了,其实他妈妈并不大方,在某些地方很护短也小气,这次看她这么大手笔的一下子买了两件羊毛衫,还有一件说是要给秦君斯,估计就是存了心,想要秦君斯好好照顾他儿子。
再加上前段时间她来的时候,也看出来秦君斯是个人傻钱多大方重感情的货,才这么做的。
唐默哭笑不得的将两件羊毛衫放好,其实他妈还是很懂他,也对他很好,不然按照她那个性子,怎么可能给一个刚见了几天面的秦君斯买衣服。
而且这料子摸起来还蛮舒服的,这价格也不便宜啊,唐默啧啧啧想道。
在一个人想了一下,又拿起另一个包裹,地址看了老半天也想不起是谁,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是个男士围巾,摸了摸,发现很舒服也很保暖,可是一看到里面的那张卡片,他顿时就把已经围在脖子上的围巾扔下。
是程郜给他送的!
——天凉了,给你买了件围巾,怕你拒绝就不亲自给你送来,别着凉了!
我擦!!!!!!
这些东西要是让秦君斯看到了该如何是好!!!他应该怎么解释?!
老情人送的?还是说好朋友给他送的过冬围巾?
拉倒吧,这种瞎话三岁小朋友都能看穿!
唐默此时此刻很想打电话质问程郜,可是他并没有做,因为他知道,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程郜都会答应他,并且保证不会有下次,可是该来的时候还会再来!
一个人在客厅里抓狂了老半天,唐默瞄到厨房里放着的那个保温桶,是上次程郜给他装汤用的,还没有还回去。
想了想,唐默把围巾用袋子装好,然后把它放进衣柜里,这围巾他并不打算用,他打算找个时间把程郜给他的东西都一次性还回去。
虽然这围巾看起来是好东西,不便宜,但唐默觉得这个便宜还是不要占为好,免得再惹上什么感情债!
太心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