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来,还不适应陌生的天花板,我瞪大眼睛盯着那灯看了好一会,感觉身上凉飕飕的,坐起来,果不其然被子已经踢到地上。
程娜敲门起来,对着我说已经要迟到了。
她全身穿戴整齐,正在给自己套手表,准备去上班。而我没有告诉她我的工作的事情,慌乱里赶紧站起来说:啊!真的很晚了!
她瞥了眼我掉在地上的被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嫌弃我,没说什么,走开去拿包准备出门。
我装作很着急的样子洗漱换衣,心里面很忧愁——我要装作自己有工作的时间多久?还要上下班都出门才能不引起怀疑,万一被发现了又怎么办?
门打开又关上,我刷着牙小心翼翼从洗手间探出头来——没人,去上班了。
长舒一口气,哎,我也是何苦,留在之前的住处,可以天天睡懒觉了,不用七点钟起床去挤地铁坐公交。
说不习惯,那肯定是有的,从独居到同居,就像把一只习惯自由的小鸟关回笼子里。
很多事情我们要开始慢慢适应。
慢悠悠把衣服扔进洗衣机,扭开洗衣液倒进机洗盒里,放下来的时候有几个肥皂泡泡飞了出来,我呆呆看着,不知为何,竟然又凭空地觉得有些幸福——从今天开始,我们竟然又变回了原来的姐妹,将要一起生活,一起洗漱起床,日夜相伴。
这过于简单的幸福感,让我觉得自己变得特别可怜,只是简简单单地住在了一起,姐姐和妹妹,其实本来就应该生活在一起,互相帮助的,但却因为某人的“背叛”,使得两人不得不分开两地,不得见面。
说到底,倒都是我的错!
客厅里茶几上那些东西都没有了,整个客厅关于程娜秘密的事物全都没有了,程娜一如既往的内敛,即便是在我面前,成年以后也不再表露过自己的真实心意。
在程娜家里等衣服洗好,无所事事中,把自己要做的事情列了一张表出来,表上内容如下:
1.假装自己还在上班的事情
2.慢慢和程娜打好关系,帮她多做点家务,分担点压力
3.剧本赶紧写完, 卖了赚钱,不然没钱用很尴尬
4.或者找一个新的工作,稳定起来,最好是很空闲的坐班看店这种
......
下午我整场都在外面转悠,市中心的商业城我看了,小区外面一圈街道也逛了,离程娜下班却还有一段时间,离我自己下班也还有一段时间。
路过一家饰品店,我看着玻璃橱窗里陈列的饰品风格,想象了一下自己去戴某对耳环是什么样子。看到有比较喜欢的,马上就想到它戴在程娜耳朵上是什么样子。
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送给在意的人,恐怕是我的一大乐趣。
我觉得最漂亮的东西,戴在自己身上反而觉得浪费,如果能出现在她的身上,这件物品就变得更加迷人。
清吧上第一次看见程娜穿着西装弹琴,她的耳钉是一枚树叶,绿色的树叶金色的脉络,明明是最普通的一款,也让我看了又看。
从此我就对植物样子的饰品更加留意,好像自己也喜欢上了这个风格一样。
但我和程娜终究是有所不同的。
她喜欢春意盎然的东西,我喜欢个性、张狂的东西。
就像现在我一眼看中了那个摆在柜子里的一条项链,项链是两朵半开的红色水晶玫瑰紧紧靠拢在一起,宛如一枚爱心,而它的两边被银质的荆棘环绕,玫瑰会被荆棘伤害,我倒是很少听过。
刚想进去把这条项链买下来,就被窗另一边,店里的人吸引目光。
是两个女生在互相挑选戒指,她们可能只是觉得戒指好看,一起约好了来玩的。
挑着挑着,其中一个人突然从一侧抱住另一个女孩,亲昵地用牙齿去咬她的耳垂,给她顺势戴上了自己一直握在手心里的戒指。
我站在一边的角落里假装等人,我怕自己的视线会打乱了这一副甜蜜的画面。
她们笑得正开心的时候,若是抬起头突然看见橱窗外一个人眼巴巴看着她们无疑之间的亲密,会不会觉得有些窘迫,会不会就此不敢再去牵对方的手。
等她们去结账,然后又若无其事地挽手从店里出来,我才想起来,又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要把自己的心掩藏起来。
她们既然已经在一起了,又怎么会因为别人的视线而感到羞耻。
下午六点四十二分,程娜的电动车停在楼下,我站在楼道的高处,点一根苹果烟,靠在露台悠哉地看着她锁好车,整理一下自己的包包之后进小区楼。
大约十分钟之后,我摁了一下门铃,程娜给我开门,看到我,她有点不好意思。我迷惑地看着她垂下的眼睑和弯弯的睫毛。
“忘记给你配钥匙了。”她略带歉意地说。
“噢。”我说,“没事啊,反正我比你下班晚一点。”而且昨天也没说要配不是嘛。
她侧身让我进去,桌上摆了些外带的卤水菜,我两眼放光,不自觉咽了口水,问我能吃吗。
她看傻子一样看我:“难道分桌吃饭吗,以后你做一餐我做一餐,这样我就不收你房租。”
我为难:“我做那饭菜......”
小时候不是没做过,那盐糖比例差得离谱,入口难以下咽,吃完要喝几杯水解腻。程娜那时候就叫我别做饭了,吃饭的爹妈也面露尴尬,说佳佳以后找个会做饭的对象,就不用做饭了。
而且我也是真不想下厨!有机会吃姐姐做的饭菜,这不是件很好的事情吗。我就像每一个不愿意下厨的人那样开始给她数我过去的大作——可乐焖鸡翅,可乐当汤汁,鸡翅烧焦、酸辣土豆丝,酸到没有土豆味、糖醋排骨,样子还行,但是糖焦了......
“别想逃,我已经听爸妈说你最近和他们炫耀自己很会做饭。”她不给我逃避的机会,“我也不喜欢做饭。”
“那平时点外卖啊。”我跟着她走进厨房,帮她洗泡在水里的蔬菜,刚刚为了帮我开门,她停下厨房的活,现在我来接替后厨的工作。
有段时间没有下厨,刀功也十分生疏,勉勉强强把土豆青瓜之类的蔬菜削皮成条,也用了将近四十分钟,期间程娜在那边处理猪肉,市场的师傅有些粗心,没有完全清掉猪的硬毛,所以她在那里用点火器去烧。
我不疑惑为什么程娜会有点火器,她以前就特别喜欢钻研那些异国风情,什么焦糖布丁,炙烧寿司,所以有点火器是理所应当的。
她一扭头,看见我还在摆弄那些蔬菜,不由得大笑。
“你不知道我家里有刨丝刀啊!人工剁丝你不觉得累么?”
我尴尬地把刀洗干净放回去:“我这不是觉得自己切口感好些吗。”
确实青瓜丝不要太细会比较有口感,爽脆。但土豆丝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了,炒土豆丝不能过宽,不然就会失去爽口的感觉。
猪肉做的是比较清淡做法的香芋扣肉,软糯香芋和肥瘦相间的片肉,入口即溶的优质脂肪层搭配紧而不柴的瘦肉,是妈妈以前的手艺,而程娜学过来之后把口味变得更加清淡,突出的是香芋的味道。
好在程娜本身比较会调味,让平平无奇的家常菜也变得令人胃口大开。
一直都是吃外卖和餐馆快餐的我,偶尔吃了顿不是那么油腻和重调料的饭菜,就觉得身心非常放松。
“征服一个男人就要征服他的胃”这句话对任何人都适用。
在之前,我也是天真地想要去征服前面交往过的人的胃,特意学习很多菜谱,做得再多再好吃,结果还不是没让她吃到。
果然征服这件事,还是要建立在双方有感情的基础上吧。
“我吃饱了。”起身将碗筷收拾进厨房,我们从小就很有默契,一人做饭一人洗碗,如果父母在家,则妈妈做饭爸爸洗碗。
走到洗碗池边,一眼却看到了洗碗机,我想洗个碗做家务证明一下自己是有用的都不行,叹口气出门去。
可能是因为着实不喜欢洗碗,这种“我是废物”的罪恶感马上就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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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回来了,见谅各位
程佳是个不喜欢做家务的人呢,虽然大家都不喜欢做,但是她是宁愿出去赚钱也不愿意做家务的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