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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霁初吹干头发,抬手抹掉额前最后的潮湿,心不在焉地来到冰箱前。
凉气不断冒出来,脸上的热度也跟着急速冷却。他盯着零星的酒瓶和更稀少的食物,烦闷地把冰箱门一摔,拿着仅剩的三个鸡蛋朝厨房走去。
叶启维溜进来的时候,他正不熟练地往平底锅里倒油。不宽敞的空间勉强站得下两人,他们都沉默不语,但心绪似乎已经开始密会。
凝固的爱欲又有了融化的迹象,叶启维突然俯身凑近,鼻尖依恋地蹭着他的侧颈,随后渐渐下移,停留在锁骨处。
陈霁初手不稳地虚握住锅铲,几乎纹丝不动。他闻到叶启维身上弥散着熟悉的气味,同一牌子的沐浴露味。他能对这具构造相同的身体产生感觉,甚至难以自持地渴望亲密相贴,但依旧不知道内心深处被什么驱动着,引燃了刚才不光彩的宣泄。
被触碰的位置突然传来刺痛,唇齿终于离开那隐约发烫的肌肤,留下一个发红的牙印。
叶启维走回卧室,在黑色吉他旁边蹲下来,似乎心情不错。他用指尖小心地抚摸着独特的镜面护板,试图看清这些旋钮都代表什么功能,却被拽入了琴面倒映出的缩影里。
一张扭曲变形的脸,被金属件和琴弦切割得残缺不全,在反射的光栅中更像是一种幻象。
乏味的记忆飞快倒退着,他想起自己有多么痛恨照镜子。
好像很多事情都是突如其来的。某天,他如往常一样面无表情地站在镜子前,却几乎认不出自己。
他畏怯地闭上眼睛,片刻后再睁开,还是觉得这是另一个人。镜子里藏着某种凶恶的兆头,这副怪异的模样,仿佛下一秒就会杀光所有人。他抗拒看到如此阴沉的自己,但这似乎就是他的本色。
腿开始微微发麻,叶启维调整了一下姿势。支离破碎的脸随着角度的变换,在某刻悄然完满。通过这把未来风格的电吉他,陈霁初的吉他,他意外看到了失而复得的东西。
蜕变发生在瞬息之间,和世界同归于尽的惊惧消失了,代之以一种餍足的、平和的面目,与绚丽多彩的条纹交织在一起。
“吃饭了。”陈霁初推开虚掩的门,朝里面喊道。
发现叶启维正入迷地盯着乐器,他像是受到蛊惑一般,走过来说:“我最近又写了一首歌。”
叶启维仍没有起身,垂着头问:“还是没有歌名吗?”
陈霁初犹豫了片刻,突然默不作声地将吉他拿起来,在灼灼的注视下坐到床尾。
他甚至没去连接音箱,直接用微弱的清音弹奏通宵写就的连复段。此时没有失真的音墙渲染,也没有那晚绝望中哼唱的缥缈人声,陈霁初只是一遍遍重复着不完整的曲调。琴弦在拨片的带动下小幅度地振动着,没经过电流信号的处理,却依然美妙得像一种神迹,仅仅一个片段就足以让听者陷进去。
被音波和它的创作者一同撩拨着,叶启维的感官逐渐复苏了,随即迷醉于奇异的氛围当中。他早已席地而坐,手臂搭在屈起的膝盖上,仰头凝视着他的拯救者。
琴声戛然而止,陈霁初终于想起饭就要放凉了。似乎有些紧张,他嘴角紧绷地回答:“我叫它终曲。”
叶启维明白这背后隐晦地代表了什么。
“一定要现在吗?”他沉闷地说,“听着你写的旋律,好像有某种狂热降临到我头上,能将我的弱点,甚至是所有人类的弱点,一瞬间暴露在日光下。我并不恐惧被它支配着,相反,我近乎谵妄地需要它。我自私地渴望占有你的全部,当然也包括你的歌。我从未拥有它们,尽管你那天亲口说送给我了,我也知道这不属于我。但我还是盼望听到更多,只能我一个人听。”
“你能不能多等待一下,哪怕只是熬到诅咒灵验的时刻,加入那该死的二十七岁俱乐部呢?这真不应该是终曲。”
创作者被安排在他创作的最高处骤然陨落,不是谁都有资格挑战这种宿命的。
陈霁初被迫承受着叶启维审视的目光,忽然明白歌里缺少的是什么。在意念衰弱之际,他盲目地汲取各种意义上的热力,不加甄别地注入音符里,却几乎与起源断了线。
“这次的灵感全部来自于你。”陈霁初笑了一下,“它完完全全属于你。”
一直以来,他都是靠单薄的电吉他独奏,叠加各种声效作曲的。成形的曲风介于电子乐和迷幻摇滚之间,他曾经以为这就足够了。他过度依赖于音频合成软件,制作出来的东西如同公式一般规整,但这只是编码的功劳。
陈霁初从来不写歌词,他觉得庞大的内容物就是那些厚重的、刺耳的底噪。所以即使在弹奏的过程中,他也无法找回丧失的表达欲。若是没有人声,歌就显得更加空洞了,好像没有任何鲜活的实感。
“而且我想尝试加入几句歌词,在这趟旅程结束之后。”
满盈其中的灵感注定不容辜负,陈霁初不得不开始构思真正的内容。还是努力寻求诗性的语言吧,这首终曲,最好能穿透被囚禁的心。
吃完饭,叶启维说要先去置办一件东西,也不指明具体是什么,只是让陈霁初和他一起。
走到半路的时候,陈霁初就觉得莫名熟悉,直到他昨晚喝酒的街区显现在眼前。
“来这里干什么?”他疑惑地问。
叶启维一言不发地拉住他的手,继续向前走。
他们来到这条街上唯一的车行,赛文摩托。
红色的招牌已经褪色了,下面一行小字更是被冲刷出破败感,勉强能看出“原厂装备”的惨白印记。
“上次是你开车载我,这次换我来吧。”叶启维突然认真地说。
店里光线昏暗,凌乱地摆满了机车和零部件。老板正吹着电风扇打盹,发觉有人进来,也只是不咸不淡地看他们一眼,好像根本无意招揽生意。
叶启维环视了一下四周,径直走向一辆深蓝色的摩托车,然后探身观察着前轮和气缸。
意识到他们不是随便看看,老板终于喜笑颜开地站起来,铁艺椅子在地面上摩擦,发出一声尖锐的噪音。
“帅哥好眼光。这台美式V缸街车,倒置减震,真空胎,而且采用双离合变速箱,特别省油。”
叶启维满意地点点头,问旁边的陈霁初:“只能让你将就着坐这个了,可以吗?”
看到对方的眼睛难得闪出一丝神采,陈霁初轻轻拍了拍车后座,应道:“好啊。”
这场寻人之旅的启程并不顺利。两人闷声不响地站在门口,毫无头绪,连走到阴凉地的心情都没有。
叶启维双手抱臂,倚着新买的摩托车,在此起彼伏的蝉鸣中开口:“我只知道他叫李远柯,不是本地人。”
陈霁初点开手机搜索,发现连蹦出来的同名者都寥寥无几,更没有找到有哪个人是做导演的。
“我早就试过了,什么也搜不到。这导演要么是个籍籍无名的新人,要么就是因为某种个人原因,不能抛头露面。”
陈霁初心烦地将手机放回去,无奈道:“真的就查无此人了?那我们还能怎样找到他?”
叶启维想了想,提出一种方案:“不如先去那个拍摄地看看。”
“在哪里?”
“说实话,我也只是有个大致的印象。你也知道,我当时意识解离很严重,记忆不怎么清晰,期间还断片了。”
叶启维盯着地面,一番挣扎后,终于决定道:“如果你信我,就上车吧。”
陈霁初从容地接住他抛过来的头盔,并未犹豫分毫,当即跨坐在他的身后。
气温逐渐攀升,不断刮过来的都是热风,两人浑身汗淋淋的。
他们穿过市中心,飞速驶离这座城,朝着越来越偏远的地方前行。
陈霁初终于有了一种逃的感觉,似乎这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出路。逃出家,逃出学校,逃出各种被审判的可能性。
他们很快就到达了野外,路过长满杂草的田地,到处流淌的小河。偶有绿皮火车聒噪地从上方经过,并没有阻碍他们的行程,但在这种时候叶启维总会停下来,静静地看着车尾消失。
又过不久,陈霁初看到了白色风车,重型机械,密集耸立的水泥柱。他们依次驶过飘出烟草味的卷烟厂,制造轰鸣的发电站,还有集装箱码头。
这是一座工业城市。喧闹的街区再次出现了,穿过隧道时,叶启维突然刹车,停靠在路边。
“我烟瘾犯了。”他解释道。
陈霁初跟着摘下头盔,几滴汗珠随后砸在车座上。
“也给我来一根。”
叶启维挨近他,叼着点燃的烟蜻蜓点水地碰了碰他的。呼吸缠绕的瞬间,陈霁初几乎听到了毕毕剥剥的声响。他不经意咬破爆珠,是薄荷味的。
“天太热了,好想喝点冰镇啤酒。”
叶启维吐出一个烟圈,笑着说:“怎么回事,你酒瘾犯了?话说你酒量真好啊,要是我一次性喝这么多,第二天连喝水都会想吐。”
“可能是因为我爸酗酒,我初中时就经常和他一起喝。”
“那这个呢?”叶启维轻轻碰了一下他的鼻钉,“什么时候打的?疼不疼?”
陈霁初本想说高考后,但意识到这是叶启维错失的经历,临时改口道:“成年后打的,不觉得疼。据说疼痛时人体会释放内啡肽,我主动找痛,而我爸滥用止疼的药物。我们其实都是受虐狂,只是方式不同罢了。”
他们都毫无节制地活着,把复归健康当成一种可笑的幻觉。
几辆装载泥沙的卡车连续驶过,狂乱地扬起灰尘,叶启维反应迅速地挡在他身前。
陈霁初眼睫微颤,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忽然说:“我这里原来有颗痣,浅褐色的,更像是晒斑。但我一直觉得碍眼,所以就让穿孔师直接穿在痣上面了,没想到这么细的钉就能完全将它盖住。不像你的这颗就很好看,尽管也小小的,但我第一次遇见你时就注意到了。”
隧道突然亮灯了,幽绿的荧光打在两人的脸上,带来这个夏日最初的凉意。他们耗费了一整天,靠着叶启维模糊的记忆,满不在乎地前往所谓的拍摄地。
叶启维并非执意寻回两年前那段离奇的经历。他把这当成一次散漫的流浪,不去估算距离,甚至不去决定哪里是终点。似乎这样做便感受不到时间了,至少在他们找到李远柯之前。
但昼夜从不停歇,两人不得不开始寻找旅店,以度过不算漫长的一宿。
他们再次离开,逃出这条空荡荡的隧道。陈霁初两手搭在叶启维的肩上,抬头望了一眼浑浊的天空,竟也能找到几颗时隐时现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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