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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

作者:无水停舟 当前章节:7910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10:02

费临大四这年,行程安排得特别满,因为打算留学,手术不能丢,课业要跟着走,还要挤时间出来学德语。

他给自己留下来休息的时间,是周五下午的《内科学》结束之后。

下半学年,五月的天空是青蓝色的。

他可以在教室发会儿呆,看几集蜡笔小新,等司机来接他回家。

江医大的教学楼设计得很欧式,一栋楼有好几个入口,散养的鸽子侵占了某个入口,每每这个时候,它们齐刷刷站在入口的顶端。

“费临。”一个甜甜的女声出现在费临身旁。

费临放下手中的mp4,抬起头看向声音的来源,一个齐刘海高马尾的女生坐到了他旁边的位置上。

他好像并不认识这个人。

一系有甲乙丙丁4个大班,每个大班里又有3个小班,费临这种书呆子,能把自己小班上的人认完都是奇迹。

“啊?”费临发出疑惑。

“这个。”女生推过来一个粉色的信封,“给你。”

信封上还有个桃心,费临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瞬间反应过来。

费临食指按在信封上,原封不动给她推回去:“如果是其他事,请你直说,如果这是情书,抱歉,我现在不找女朋友。”

情书甚至没有被打开,就被拒绝,脸皮薄一点的小姑娘可能会伤心地跑了。

但是这姑娘是个坚强的人,她抬头挺胸质问:“那你什么时候找?我排个队行吗?”

费临看着那双扑闪的大眼睛几秒钟,说:“我不找女朋友。”

姑娘又问:“你为什么不找女朋友?”

费临很认真地回答:“因为这里是医学院。”

女生偏头:“我不明白。”

费临停下准备继续播放的蜡笔小新,重新看向女生:“你学医有时间谈恋爱吗?都学会了吗?考多少分啊?你以后出去是要手握人命的,我专业第一都还没心思谈恋爱,how dare you啊!年轻人!你怎么谈得下去啊!”

因为费临身边平时没出现过什么人,大家一直以为他是那种冰山男神。

但现在看起来,不冰山,但是男神经病。

“那怎么才能谈得下去,和沈仙儿那种吗?”女生觉得不可理喻,谈不谈恋爱怎么还和学习挂上钩了。

“啊对!”费临有点不耐烦了,“我就是要和沈仙儿那种人谈恋爱,你先去拿个专业课满绩点再找我,搞快点,慢了我就和他在一起了。”

“——哐哐哐”

一阵巨响从身后传来,费临和女生双双回头,不见人影。

“啪。”

一本厚重的《内科学》从桌子下面砸到桌面上,接着扒上一双修长的手,再接着,一张惊魂未定的脸从桌子后面慢慢探出来。

年轻的学长眉目清俊,鼻梁高挺,唇锋潋潋,神色惊中带喜,额角有一块不知砸到哪里砸出来的红痕,他嗫喏着:“你,你你,你要和我谈恋爱吗?”

费临脖颈一僵,逐渐反应过来这个人是谁,愣在当场。

三秒钟的寂静,只有风吹动窗帘的声音。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女生尖叫着冲了出去。

回声拉了好远好远,直到彻底消失,费临和沈别害保持着那个姿势面面相觑:费临坐在倒数第二排,身体旋转90°仰望沈别,沈别站在最后一排,低头看着费临。

“你不是毕业了吗?”费临张嘴半天,挤出几个字。

沈别揉着额角:“本科毕业,保送了江医大研究生。”

费临又问:“那你不是该在医院吗?”

沈别:“也可以回来看看。”

费临白皙的脸开始胀红:“我,我不是那个意思。”

沈别也有点脸红:“你,你可以是那个意思。”

费临内心爆炸,我靠,他在说什么?什么乱七八糟的,我们现在的对话是什么意思?

“拜拜,我要回家了。”费临背上书包,火速离开教室。

费临走了好久,沈别才又坐下,手掌按在狂跳不止的左心。

-

一个小插曲,费临心想俩人又不再见面了,好话赖话被他本人听了也无所谓,不足以在费临心里引起太多的波澜。

只是周天回学校的时候,同寝的张旭河问他:“费神,你和沈仙儿认识啊?”

费临手中的书一顿,眼神犀利:“不认识,谁说的?”

张旭河:“乙班的同学说上周五看见你和沈仙儿在教室里一起学习。”

“啊?”费临皱起眉头,“瞎说。”

这个传闻只掀起了一点小骚动,大家在期待,如果两个人真的可以同框,那必得搞一张限定符,法力大增。

又到了星期五。

费临通常会提前到教室看书,上课上了一阵之后,他忽然觉得背后有道说不清道不明的视线,一种诡异的感觉冒了出来。

他试探着转头。“卧槽。”低呼一声,这人又来了。

啊,学校又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他是江医大的研究生,的确是想回来就回来。

不过,有点烦。

那个名字让他心烦。

不对啊,回学校就回学校,跑他们教室里来干嘛!

费临一直扭头盯着沈别,把沈别盯得有点不好意思。

沈别清了清嗓子,用书挡住半张脸,压低声音:“咳咳,你,你听课啊。”

“你都博一了,来听大四的课做什么?”费临推了下眼镜架,问道。

“我——”沈别噎住。

23岁的沈别,在临床待了四年,四年的时间把他塑造得有种介于青涩学生和沉稳医生之间的气质,清俊宽和的脸庞,月影清辉般的眉眼。

不知道为什么总想偷看那个人,被他发现之后,紧张,悸动,脸红心跳。

啊……不会这样就被讨厌了吧,沈别颓然地想到。

传闻中的沈仙儿,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

费临没得到回应,也就努力忽视他,把注意力重新放到课堂上。

周五的课,下课之后大家都闪得特别快,偶有部分走得慢的。

费临站起来转过身,问:“你不走吗?”

还在教室里的人听到动静,循声看去,惊呼相机合在!

沈别都是上课上到一半的时候偷偷摸到最后一排,大家都没注意过。平时也不见费临和谁一起活动,现在!啊这!

“费临,你,你要回家了吗?”沈别也站了起来,手指轻扣桌面,掩饰紧张。

虽然在学生们的书中,这两人一直肩并肩,但实际上直到上周,才在知道对方是谁的情况下,face to face。

似乎都没对“他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产生过疑问。

虽然没见过,但是见过。

虽然不认识,但是认识。

费临单间挎着背包侧身走出桌椅,“我这周不回家,我要去吃饭了。”

“诶,那我……”们一起去吃吧。

沈别的话还没说完,费临又一声“拜拜”就冲出去了。

还没走的同学赶紧调转手机方向。

“呃。”沈别望着空荡荡的门口,也背上包离开。

风云突变,夏天的雨说来就来,哐啷几个雷砸下来就开始泼水。

沈别走到楼下的时候,发现费临被大雨拦在了门口,他赶紧走上前去,从书包里拿出一把伞:“费临,一块去吃饭。”

费临低头看看伞,抬头看看雨,又有点闪躲地偷看了下沈别的眼睛,纠结了一下才说:“那麻烦你了。”

伞不大,两个大高个一起打有点挤,沈别把伞微微朝费临那边倾斜。

距离很近,穿过那条开满栀子花的小道时,花香和沈别身上淡淡的木质香萦绕在一起,很好闻。

费临掩饰自己凑近闻香的意图,走着路侧身问:“你怎么知道会下雨?”

“啊?啊!”沈别睁大眼,舔了下唇,“我每天都带。”只有周五带,为的就是这一天罢了,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沈别。”费临像是酿酿了什么,加大音量喊了他名字,“上个星期我说那个话是为了拒绝那个女生,你不要误会。”

沈别听到这话愣了一下,随即意识到费临在说什么,眼睫稍稍垂下一片阴影,步伐依旧,运动鞋在水泥路上溅起水花。

“哦,我没有误会。”

两个人到了食堂,两人各自刷了饭菜,端着盘找位置坐下。

沈别看了一眼费临的盘,小山一样,五个荤菜三个素菜。

好像猪崽啊,沈别忍俊不禁。

“沈同学,你吃这么点儿能饱吗?”费临看着沈别盘里的一荤一素目瞪口呆,犹豫了一下下之后,戳了一个狮子头到沈别盘里,“这个肉丸谢谢你的伞。”

沈别看着那个狮子头欲言又止,最后挤出个“不用谢。”

吃完饭之后,沈别把费临送回了宿舍,江医大最偏僻的一栋楼,兰苑。

不过,沈别暗喜费临住这么远,可以一起多走一段儿。

474路接驳公交缓缓开动,沈别坐在窗边,雨痕划过玻璃,今天是个幸运的日子。

新的一周,不断有人通过张旭河旁敲侧击费神。

费临躺在床上闭目养神:“哦,上周五刚认识的。”

张旭河一拍手掌:“好家伙!学霸就是要和学霸玩儿呗。”

费临听到这句话,才恍然想起,自己为什么会认识那人。“老张,”费临翻身趴在床栏杆上,“给我一张你们的符呗。”

“嗯?——???”张旭河的嗯,嗯了几个调,最后在费临的灼灼注释下,拿了一张新的递给他,没错,他打印了好些备份。

费临仰躺着,看着A4纸上两张蓝底寸照,白衬衫的少年葱郁得像八月的兰树,令他想起了前几天伞下的味道。

自己很帅,他也很帅,这照片看着顺眼了不少。

费临把这张纸放在了枕头下。

星期五,他又来了。

下周五,他还在。

这学期,只要费临不回家的周五,都和沈别一起吃饭。

渐渐熟了,聊的东西也就多了,一聊开了,费临对沈别颇有点心心相惜的感觉,不错,这的确是可以和他印在同一张A4纸上的男人。

两个人加了企鹅好友,那个时候还在用诺基亚滑盖翻盖,费临最喜欢听的就是手机啾啾嘀嘀嘀叫起来的声音。

他也早忘了“沈别这个博一生为什么要来听大四课程”的疑惑,享受着他的周五限定友谊。

终于,要结课了,往后就是考试周。

最后一次课结束,费临邀请沈别去自己家吃饭。

沈别提前把自己捯饬成“家长会喜欢的吧”的三好青年模样,带着lamer和陈年普洱去了学校。

他已经从倒数第一排成功晋级到倒数第二排,物理层面和费临肩并肩了。

费临看到沈别提着东西来的时候惊呼:“我靠,吃个饭而已,你这是见岳父岳母的阵仗吗?”

说完,四面八法的目光都收束了过来,费临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赶紧朝挥挥手:“看书看书。”

沈别被他一声吼得脸颊绯红,嘴硬:“大惊小怪什么!我们家都这么送。”

费临:“牛逼。”

费临他爸妈热情好客,再加上主要是费临热情好客,沈别被邀请留宿一晚。

沈别假意推拒,兴高采烈且迫不及待地答应了。

费临拿了新的蜡笔小新睡衣给费临,过过水,带着淡淡的阳光味道。

费临卧室里就有卫生间,里面的洗浴用品全是费临的,牛奶味的沐浴露,草莓味的牙膏,薄荷味的洗面奶,香草味的洗发露……

沈别差点晕在里面。

等到洗完出来的时候,费临光脚端了两杯蜂蜜水进来,用脚一勾带上了门。

“啪”一声后,房间内外仿佛隔绝成两个世界。

沈别用毛巾擦着头发,几滴水珠落在地板上。

“学长,蜂蜜水。”费临把水放在床头柜上。

沈别的所有动作都变得缓慢而迟疑:“哦……谢谢。”

费临的床很软,睡惯了棕垫床的沈别差点栽到费临大腿上。

“小心。”费临拖着沈别头,推着他坐起来。

到目前为止,其实两个人的成长是有些相似的。

在早早的年纪,知道了自己要做什么,心无旁骛地朝目标努力,在学习上逐渐活成别人家的小孩,尽管其实那不是完美小孩。

两个人靠在床头,一人抱一杯蜂蜜水慢慢喝。

“学长,我打算学神经外科。”费临忽然说道。

“哦,你决定了,你父母怎么想呢?”沈别问他。

费临偏头叹了口气:“他们随便我啊,但我忽然想,再往后学,就是往一个方向专精,和其他分科就有壁了,我不知道会不会后悔。”

沈别放下空杯:“你去过神经外科了吗?”

“去过了,很喜欢。”费临慢慢滑下去,躺平,目光从下自上接住沈别的视线,“我很享受那种感觉,比如……一个射频毁损术,帕金森马上不抖了。”

“控制,我喜欢这种能掌控的感觉。”费临补充。

“试过其他科室吗?”沈别只留下床头灯,也探进了被窝。

轻薄的空调被在六月已经稍有些厚,热量不会散失,只会转移,隔着一段距离,沈别都能感到明显的热意。

不知道是来自自己,还是来自旁边。

沈别在被子里握紧了拳头,心脏快要跳出嗓子眼。

费临两只手枕在脑后,思考了一下说:“就……说去过也算,说没去过也算,待了几天没什么意思就换地方了,时间短太短,了解得不全面。”

“哦说到这个……”沈别转头看他,“医院你家开的啊,你说去就去。”

“啊!外科教研室组长不是肝胆外科的主任吗?我毛遂自荐啊,去其他科室也是他打招呼的。”

“哦……”沈别翻身,背对费临,“我也走错过路,不能给你什么建议,还年轻,嗯……其实就算不喜欢,也不是没意义的,走过错的路才让你走上对的路。”

“睡觉吧,小学弟。”再不睡我要疯咯。

“晚安,学长。”

如果不是这床四平八稳又宽又软,沈别觉得他一定能摔下去。

第二天,费临睁眼的时候,感觉自己抱了个东西。

意识回笼,他发现自己像抱抱枕一样,把沈别夹在两腿两手之间。手臂还揽在沈别精窄的腰腹上,学长的皮肤居然丝滑得一批。

“!”

费临莫名唇焦舌燥,但是又有股无形的力驱使他再摸一摸,他握拳松掌再握拳再松掌,最后一巴掌糊在学长的腹肌上。

人间巧克力。

手感真他妈好!

别醒,千万别醒!

费临大胆地东摸西摸。

然后,稍微一抬头,看到沈别的下巴,清晰的下颌线,浓密的睫毛以及……在动的眼皮。

啊……这熟悉的,ST段抬高的感觉。

该死地心梗啊!

费临若无其事地起了床,洗漱完,出去,不出意外,一会儿沈别也会“醒来”,然后大家都假装无事发生吧。

果然如费临预料的,他坐在餐桌前,叫洗漱穿戴好的沈别过来吃油条。

吃完早饭,司机把沈别送回医院。

就这样,没课了,沈别和费临没有了周五的限定约会,企鹅上莫名也没什么联系了。

一直到考试结束,费临才听到一些传闻。

传闻说沈仙儿和费神在谈恋爱。

一是整个一系甲班,都看到沈仙儿每周五来陪费神上课,二是不少学生看到他们一起去食堂吃饭,三是还有学生看到他俩上了同一辆私家车。

当然,这些都只能证明他们是好朋友。

敲定传闻的源头是那位情书被拒的姑娘,她现身说法:“不信你们可以去问费神有没有说过‘我就是要和沈仙儿那样的人谈恋爱’,也可以去问问沈仙儿有没有对费神说过‘你要和我谈恋爱吗’。”

头铁的张旭河跑来问了。

费临官宣:“说过啊,怎么了?”

当费临意识到大家都这么想他和沈别的时候,第一反应居然是窃喜。

见鬼!我为什么会窃喜!

费临不承认,不否认。

这个态度让传言变得更加疯狂,不知道有没有传到沈别耳朵里。

大四结束,大家没有暑假了,直接被拉进医院,上任生产队的驴。

不是,是上任实习医生。

沈别也在附一院。

两个人在手术室外面碰上了,这是继费临的骚操作之后,两个人第一次见面。

“——谣言不是我传的,我拦不住呀!”也就推波助澜了一下下吧。

“——谣言不是我传的,但我真的喜欢你。”

两人同时说完,同时呆住,费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啥?”

手术室的门刚好打开,推出一床术后患者,沈别拉着费临躲开转运车,闪进一个角落里,看看身后,又凝视费临。

“我说,我喜欢你,你要不要和我试试。”

沈别想,费临没有主动来找他说谣言的事,要么是故意疏远他,要么是他也不阻止这些传闻发酵,那他说什么,都不会更坏了。

居然,也不反感,甚至有点激动。

嘴巴几乎不受控制就飚出一句话:“那还可以摸吗?”

沈别摸不着头脑:“啊?”

费临一拳轻砸沈别小腹:“可以摸腹肌吗?”

沈别脸上腾地红起来:“可以……”

费临:“那试试就试试。”

——

问:拥有一个同医院的博士男友是种什么体验?

费临:谢邀。

人在江医大附一院,刚下手术台,这医院拜我的人太多了,怕被认出来,匿了。

有些事不能明说,明说了会被打。我简单说几句,懂的都懂。

虽然觉得双强的爱情不需要他帮我做什么,但是他还是主动肩负起了买饭送水等等杂物,这两个月重了五斤,我怀疑他把我当猪养,他说可以做运动消耗掉,没关系。

我问他做什么运动,他说我不用管。

我说,我得让你明白明白,什么叫雷霆雨露俱是天恩。

如果非要说什么明显的改变,那就是他带我迅速掌握了临床思维和科研思维吧。

问出这个问题的人,是不是觉得在更强的人面前,是一朵娇花长在大树下,可以受到庇护。

但我觉得,我是大树旁的另一棵树苗,我会像旁边那棵大树一样,接受阳光和雨露,然后茁壮成长,像他一样高大挺拔,或者更甚。

这个问题,可以等我也成为博士,邀请他回答。

嘻嘻。

——

附一院医生放权放得多,忙起来实习生一样收病人。

费临完全可以独立接收病人开医嘱了,只要带教审核,护士那边就可以执行。

沈别把夜班调成了和费临一样的,他端着一杯咖啡上来费临的科室时,费临正在狂码病程,余光瞟了一眼,噘着嘴等沈别喂。

一口气炫了半杯,费临长吁一口气,咬牙切齿:“上辈子杀人放火这辈子当内科医生,哥,我们快跑!快跑!”

沈别想坐下来帮费临写病程,白大褂里的对讲机传出护士的声音:“沈医生——收病人!”

沈别拍拍费临的脑袋,说:“加油,小学弟。”

——

问:拥有一个同医院的博士男友是种什么体验?

沈别:谢邀。

他拽到天上去了,还不知道能不能射下来。

——

费临:“今天你在下面。”

沈别:“好叭。”

作者有话说:

彻底说拜拜了。

携两位大哥求个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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