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牛奶多过于茶。
他手上戴着红绳,和一些手链。有时嫌累赘,只留一条红绳。
他走路慢慢的,说话软乎乎。
他喜欢看路边的草。
他虽然什么都不太在意,但其实什么都做得很好呢。
他从小就作曲,在纸上也能直接谱曲。但他觉得这没什么,成员们才叫厉害呢。
他老觉得没什么。
他大半夜出去坐末班公交,被人发现,追了一路。他还噙着笑说起这件事。当然,他肯定被训了。不过他一般是不听的。
他一个人的时候喜欢古典乐,没有最爱的,但常听巴赫。他会把曲子放给屋子里的木槿听。
他老是不扫掉下来的木槿花,还觉得可爱。最后全由百颇去扫。
他的口味清淡,但微辣也可以哦。不过,放辣椒要提前说。虽然他不会表露什么,但他吃几口就不吃了。
他喜欢蓝莓。最喜欢的时候,买了一本书,《如何实现蓝莓自由》。这是本小册子,没他的爱情小说有趣。后来,小册子一直丢在文俊豪衣柜里。
他向来只看纸质书。就是那些“作为一个人必须要读的经典文学名著”、“人这一辈子都要看哪些书”,诸如此类。
他讨厌鸡汤作品。会立刻退款。
他说他去年还是最喜欢《呼啸山庄》呢。
他也爱看点电影,他最喜欢看温情电影,大家都不相信。他把《麦琪的礼物》看了两遍。
他喜欢孩子。他仅仅有一次提出过领养孩子的事。但被成员们捂住了嘴。
他会和席然去看小宝宝阿欢。每次看完,他都想,他更加喜欢孩子了。
他倒是不在意自己是否被亲人喜欢,因为他以前都不晓得什么叫亲人。他本身就是在山里长大的嘛。只要山里的木头和野花、兔子和小狗喜欢他,那就足够的了。而它们当然是永远喜欢着他。
他太敏锐。但不敏感。
他只在意他在意的,他不在意的,他自动看不见。
他早就知道世界是堕落的。对那些不好也不坏,不真也不假的大多数人,他都没什么想法。如果遇到疯子,他倒是会观察。这个也被训了。那当然不可以啊!他最后勉强同意了。
他不喜欢收短信,有事请直接打电话。不过他的私人手机设了白名单。想打也打不进去。
他的电话铃声是噗噗噗噗。
他的手机白名单,没超过十个人。
他不太能理解某些存在于八卦中的爱恨情仇,那些对他来说有点太无聊了。
他蹲在菜市场,是因为他在和一只小鸡崽对视,不是在听旁边的阿姨聊小三和老公。
他把小鸡崽揣在怀里带回去,晚上看到小鸡崽被猫吃掉了。他知道这是动物世界的规则,就像以前,他在山里看见动物捕猎。但他发现,人类不能接受这样的情况。
他以前老觉得自己也是动物。或者植物
他的乌龟走丢后,他没有再养小动物。他慢慢意识到,他已经明白了人类的思维,他确实生活在社会。
他喜欢自然,讨厌社会。最近几年改变一些,从99%的厌世降到了72%。谁也不知道这个数据哪来的。
他喜欢杜若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