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他的话,同事们会怎么说?隔壁住着一位可爱的姑娘?她丈夫经常不在家?你去啊,别见外!
怎么才能让他们明白他并不想这样呢?他所追求的是有人能接纳他的爱,他希望有人能终结自己的孤单。在无尽黑暗的夜晚,孤单像压在心头的石头般冰冷沉重。
因此他没对任何人说,而是继续靠在墙边,任凭想象蔓延。他对那位姑娘日思夜想,最终会遇见也就不是什么稀奇事了。整幢楼的邮件都会放在一楼门廊的一张桌子上,那天早晨他下楼去上班,看到她从桌上拿了封信,上楼朝他走来。
他知道她就是那个姑娘,绝对没错。她身材娇小羸弱,头发乌黑,罗伯特靠在墙边时幻想的所有美好,都在她身上体现了出来。她穿一件宽松的长外衣,走过他身边时,她把衣服往胸前拉了拉,然后加快了脚步,似乎很怕他。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正直勾勾地盯着她,于是红着脸赶紧下楼,走到街上,一路都恍恍惚惚的。
后来,他又在相同的情况下遇见了她几次,但是过了几周,他才终于鼓足勇气,敢站在楼梯下看她处理信件:她的脚踝纤细,小腿曲线柔和,包裹在长外衣下的身体玲珑有致。她走到楼梯顶端时,好像突然意识到了他的注视,回头看了他一眼,两人的目光交会了。
在心脏几乎停跳的这一瞬间,罗伯特试着读懂她脸上的表情。然而她丈夫的声音突然从房间里传了出来,语气很不友好。“艾米,你怎么这么慢!”——她走了,这一瞬间也消逝了。
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罗伯特非常吃惊,不明白她怎么居然会选择这样的人做丈夫。那个男人矮小精壮,一脸好斗的凶相。长得也不好看,脸绷得紧紧的,颧骨高高耸起,嘴巴撇成死板的一条线。罗伯特经过他身边的时候,那个男人把他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两只眼睛像黑洞一样无情。那一刻,罗伯特似乎理解了她脸上的表情。这男人就像一只没有被驯服的野兽,可能会不分青红皂白地扑杀任何人。仅仅是擦身而过,都能让人感受到他的危险,更何况与他朝夕相处了。
那个男人血液中残暴的细胞终于在某天晚上爆发了。罗伯特从沉沉的睡眠中惊醒,昏昏沉沉地坐在床上,意识到吵醒他的并不是高分贝的声音,而是藏在话语中的恶意。墙那边传来的说话声几乎听不清楚,但每个字都充满了危险。
他从床上下来,耳朵贴墙而站。他闭上双眼,想努力听清隔壁的对话。他仿佛能看到那对互相咒骂的夫妇,画面生动得就像眼前这道墙根本不存在一样。
“你知道了,”男人说,“可那又怎样?”
“……出去!”姑娘说。
“然后你好去告诉所有人,告诉全世界?”
“我不会那么做的!”姑娘哭了起来,“我发誓不会的!”
“你以为我会信吗?”男人说道,接着声音变得温和并带有嘲弄意味,“一万块钱啊,还有哪儿能赚到一万块?挖金矿?”
“那也比这样好!既然如此……我走!”
男人这次没用语言回应,而是狠狠地打了她,她撞上墙带来的冲击甚至弄疼了罗伯特的脸。“文斯!”她高声喊道,声音因恐惧而颤抖,“文斯!不要!”
接着又是一阵痛打,姑娘的疼痛唤醒了罗伯特的每根神经。他听着墙那边混乱的呼吸声,指甲都嵌进了墙里。她好像躲过去了。
“哦,不!”她哭喊着,伴随着嘶哑的呼吸声,好像深深吸入了一口气,但没有回应。接着是砰的一声,有什么绵软的东西撞击地面,然后突然安静了。令人恐惧的安静。
罗伯特急忙退后,惊恐地盯着那堵墙,仿佛那就是她已经死去的冰冷的身体。他的思绪瞬间混乱了,但又马上回过神来。有件事被逐渐放大,直到他不得不承认,不得不去面对。
她被杀了,无须半点怀疑,因为他就站在她身后听到了整个过程!要是没这堵墙,他甚至可以伸出手碰到她,做点儿什么帮帮她,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站在原地干等着,直到一切都太晚了。
不过有件事现在还来得及做,他对自己说。隔壁那个疯子并不知道有他这个证人存在,那么就可以当场逮捕他。打电话报警,五分钟后……
但还没等罗伯特从紧张中反应过来,隔壁房间又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好像在进行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活动。有什么东西被挪开了,接着,清楚地传来人的身体被拖动的声音,然后一扇吱嘎作响的门被人小心翼翼地打开了。最后这阵动静把罗伯特吓傻了,同时让他终于明白隔壁到底发生了什么。
凶手惨无人道,但绝不愚蠢。只要能在天亮前的这几个小时内,无论用什么办法把尸体安全处理掉,那么他犯下的罪就可以一笔勾销了!
罗伯特在房门前驻足。从门外走廊传来沉重却有规律的脚步声,那个男人准备拖着尸体下楼。他刚杀了人,明显慌了,甚至冒着被人撞见的风险带着尸体一起出门。要是这时候碰到谁,他会怎么做呢?
罗伯特背靠在门上,紧紧地闭上双眼,他觉得呼吸困难,仿佛那个男人已经把手掐在了他的脖子上。他是个懦夫,毫无疑问。真正需要拿出勇气的时刻,他才发现自己是个无可救药的懦夫。他看到姑娘的脸浮现在眼前,神情中不再有恐惧,而是蔑视。
不过——这想法让他看到了短暂的胜利场景——他还是可以报警啊。他仿佛看到自己真那么做了,却看不到胜利的场景。他听到一些动静,来自刚刚发生了杀人案的房间。尸体呢?没有。杀人犯呢?不存在。只有一个因为吵架被老婆抛弃了的男人。报案人呢?一个想象力丰富的年轻男人,彻头彻尾的傻子,换句话说,就是罗伯特自己。
楼下大门传来咔嗒一声,罗伯特急忙走出家门,穿过走廊,一步一步小心地下了楼。下到一半,他看到一块手绢,皱成很小的一团,有一块丑陋的污渍。他小心地捡起手绢,举起来对着昏黄的灯光展开来。那块污渍黏糊糊湿漉漉,是红色的,几乎盖住了绣在手帕边缘的“艾米”两个字。血,她的血。这算证据吗?
当然算,他都能听到警察嘲弄地回答,当然可以算作流鼻血的证据。他感到心中一阵绝望。
汽车发动的声音唤醒了他,他赶忙冲下楼梯,但太晚了。当他贴着大门的帘子往外看时,车已经呼啸着从路边开走了。闪亮的后车灯犹如一双恶毒的眼睛,黑暗中看不清车牌号码。他为自己感到愤怒,要是反应能再快一点,而且种种迹象都明确地表明凶手肯定会借助汽车,这一点简直是显而易见的。现在,机会溜走了,一切都错过了。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气势汹汹地在屋里绕圈。半小时后,他听到凶手偷偷摸摸地回来了。这说明什么?罗伯特思考着,说明他已经把她处理掉了,他安全了,可以假装什么都没发生,继续生活。
如果我能闯进他家,逼他说出真相……各种念头在他脑中翻滚,或者我把他告发给一个有权有势的大人物,说话有分量……
但这些都和他曾经投入到姑娘身上的热情一样,只是空想。哪支复仇之剑会听命于他呢?他不过是个无名的小职员……
突然,灵感如浪潮般席卷罗伯特的全身。他眯起眼睛盯着墙壁,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正一字一字地写下绝妙的点子。
没有人的过去是清清白白的——同部门的老员工是这么说的吧?任何人都有嫌疑,隔壁的那个男人更是如此。他有暴力倾向,隔着墙说起一万美元时,语调让人非常不舒服。这样的人一定有很多不光彩的记录,只不过被警方忽略了,一旦揭开一角,就可以顺藤摸瓜,发现真相。要是来个善于调查的人,重翻那男人的过去,一定能伸张正义。这就是有力的武器:多年积攒的黑暗记录,就等这一次点燃!
罗伯特一边深思一边慢慢地将女子那皱巴巴的手帕塞进信封,并封好。接着,他绞尽脑汁回忆,将事件发生时被害人与凶手之间可怕的对话一字不落地写在了一张纸上。之后信封和纸都被他放到了衣橱的抽屉里,第一步完成。
这时,罗伯特开始问自己,对那个男人了解多少?知道他叫文斯,仅此而已。这点儿信息可不够掀开一个人黑暗的过去,必须了解更多,至少要找到个起点。
罗伯特一夜没睡,终于想到了房东太太,那个又矮又胖,一脸倦容的女人,她人生唯一的乐趣似乎就是按时收房租,不过她应该知道些有关那个男人的事。她住在公寓一楼最里面的房间,一大清早,罗伯特就用敲门声把她叫醒了。
她看起来比平日里还要疲倦,一开始都没听清罗伯特的问题,让他再说一遍。“你问他们?”最终她说道,“斯奈德夫妇,人很好,就这样。”她冲罗伯特眨了眨眼睛,“你该不会和他们发生什么冲突了吧,啊?”
“不不,没那回事儿。您知道的就这些吗?我的意思是,不知道他们从哪儿来的之类吗?”
房东太太耸了耸肩。“我很确定这不关我的事。”她高傲地说,“我只知道,他们会每月一号按时付租金,是一对受人尊敬的好人。”
他转身离开这个臃肿的女人,正巧看到送信的邮递员关上公寓大门。奇迹从天而降,房东太太不在了,如今他一个人站在堆着信件的桌子旁。正对着他的那个信封上,笔迹清晰地写着“文森特,斯奈德夫人收”。
上班路上,他把信藏在衣服的内侧口袋里,直到把自己锁在办公室的小隔间里,才打开信,认真地读了起来。只有一页信纸,上面没写几行字,暖昧不明地表达了家里一切安好。信尾落款是:你的妹妹,西丽亚。没什么值得深究的——不,等一下,信上还写了回信地址,是北部山区的一个小镇。
罗伯特只犹豫了一小会儿,就将信和信封都塞进口袋,拉直夹克,径直走到主管办公室。斯普拉格先生是部门主管,同时也是受这份工作影响最深且最不满的一个。他酸溜溜地问道:“什么事儿?”
“对不起,先生,”罗伯特说,“我必须请几天假,你看,我家有人突然病危了。”
斯普拉格埋怨了一番,说这会打乱整个部门的计划,不过脸上还是适当地出现同情的表情,说道:“有人快死了?”
“快死了。”罗伯特说。
02
从火车站走到那幢房子并不远,整幢房子笼罩着一种严肃且不友好的气氛,来为罗伯特开门的年轻姑娘也带着同样的感觉。
“是的,”她说,“我姐姐是叫艾米?斯奈德,这是她婚后的名字。我叫西丽亚?汤普森。”
罗伯特说:“我来是想打听关于你姐姐的事。”
年轻姑娘看起来受了打击。“她出什么事了?”
“还不确定。”罗伯特清了清喉咙,说道,“她从所住的公寓失踪了,我正在寻找她。现在,如果你……”
“你是警察吗?”
“我为他们工作。”罗伯特说,心里祈祷这一模糊不清的表达能蒙混过关。祈祷收到了回应,姑娘示意他进屋,两人面对面坐在几乎空无一物的寒酸客厅里。
“我就知道,”她说,“我就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她的身子在椅子上可怜地摇来摇去。
罗伯特探出身子,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你怎么知道的?”
“我怎么知道?当你把一个孩子赶出屋子,并在她面前摔上房门,你还能期待什么呢!你就这么把她扔到了外面的世界,她甚至连怎么照顾自己都还不知道!”
罗伯特立刻收回伸出的手。“你对她做过这种事?”
“是我父亲。也是她父亲。”
“为什么?”
“你不了解他。”姑娘说,“他那个人,认为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罪恶的。他怕地狱之火和硫黄怕得要死,却让我们置身其中。
“自从她变得越来越漂亮,男孩们成天围着她转,他便那样对待她。当她和那个男人纠缠不清时,他就把她撵出了家,把她的行李家当全扔了出去。要是他知道我还在给她写信,”姑娘恐惧地说,“他肯定会把我也撵出去。我甚至不能在他面前提她的名字,他就是这么一个人。”
“那么,”罗伯特急切地问道,“那个曾和她纠缠不清的男人,后来和她结婚了吗?是不是那个文森特?斯奈德?”
“我不知道。”姑娘茫然地说,“我真的不知道。除了艾米和爸爸,没人知道。那件事是个秘密。我甚至不知道她结婚了,直到某日突然收到她从城里寄来的信。”
“既然你父亲知道,我不妨去和他聊聊。”
“不!你不能去!要是他知道我对你说了这么多……”
“可我不能就这么回去呀。”他恳求道,“我必须找到那个男人,接下来或许一切就都清楚了。”
“好吧。”姑娘虚弱地说,“还有一个人,当然不是我父亲,看在我的面子上拜托你离他远一点。我说的是在那边一所高中任教的老师,本森小姐。她见过那个人,而且她喜欢艾米;艾米寄给我的信都会先寄到她那儿,以防被爸爸看到。她或许能告诉你些什么。不过她向来守口如瓶。我来写张便条,你拿着去找她。”
他在门口向她表示感谢,她则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美丽的人总会身陷烦恼,”她说,“因此我永远不必为此担心。请你找到艾米,并确保她没事。”
“嗯,”罗伯特应道,“我会尽力。”
到学校后,他得知本森小姐正在上打字课,三点才下课,要是想单独和她聊聊,就必须等到三点以后。等待的时候,他只得焦躁地在镇上仅有的几条主干道上闲逛,感受路人好奇的凝视。他一边逛,一边想着艾米。这些街道都是她所熟悉的,这些商店的橱窗曾映出她的身影。想到这儿他不禁有些嫉妒,那身影不总是一个人。还有男孩子们。男孩子们自然会被她吸引,粗心的她却从未意识到玩火的代价。要是那时他就认识她,要是他也是那些男孩子中的一个……
三点整,他站在教室门外,等所有学生都离开了才急不可耐地走进去。本森小姐是位身材娇小、弱不禁风的灰发女士,几乎淹没在一排排罩着罩子的打字机之间。待罗伯特自我介绍完,又读了西丽亚?汤普森写的便条,本森小姐却表现出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
“她不该这么做!”她说,“她绝对不该让你来找我。她应该知道的。”
“为什么她不该这么做?”
“为什么?因为她知道我不会对任何人透露半个字。她知道要是我说了,会遭到怎样的报应!”
“听我说,”罗伯特耐心地规劝,“我并不想探究曾经发生过什么,我只想找到那个男人,我想知道他叫什么,从哪儿来,以及我去哪儿能问到更多有关他的消息。”
“不行。”本森小姐声音颤抖着说,“对不起。”
“对不起?”罗伯特愤怒地说,“一个姑娘失踪了,这个男人可能与此有关,而你却只能对我说一句对不起!”
本森的下巴不再绷得那么紧了。“你的意思是他——他对她做了什么?”
“是的。”罗伯特说,“他干的。”说完赶忙拉住她的胳膊,稳住已经摇摇晃晃的她。很明显,本森小姐已处于昏倒的边缘。
“我早该知道的。”她无力地说,“事情发生时我就该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可那时……”
那时她还是本森小姐的学生。一个好学生,虽然不聪明,但会尽力做好每件事。而且她发育良好,不像现在这些年轻人。
在事情发生的那天下午,她亲口告诉本森小姐,放学后她要去校长办公室更正错题。如果她本打算去做什么奇怪的事,自然不会对任何人提起,不是吗?这难道不是最明显的证据吗?
“证据?”罗伯特困惑地问。
对,证据。后来从校长办公室传出尖叫声时,整个学校就只剩本森小姐一个人了。她径直跑向办公室,猛地拉开门,就目睹了那样一幕。那姑娘哭得稀里哗啦,裙子褪到一半;普莱斯先生站在她身后,盯着门口一脸震惊的本森小姐。
“普莱斯先生?”罗伯特问,此时他仿佛闭着眼睛在稀泥里游泳,什么都看不清楚。
普莱斯先生,就是校长啊。他站在原地盯着她,脸刷地红了。姑娘冲出门跑了,普莱斯追了一步就停下了。然后他把本森小姐推进办公室,关上门,开始了一番长谈。
他滔滔不绝地发表长篇大论,无非是想告诉她,刚才那个女学生是个荡妇。她跑到校长办公室,说要敲诈他,当他表明自己的立场后,她就突然做出刚才那样的举动。不过他会宽宏大量、无比慈悲地处理这件事。他不会报警,因为这样做不仅会抹黑学校的声誉,还会让她那规规矩矩、受人尊敬的父亲丢脸。他的处理方法很简单,开除那个女学生,然后建议她父亲马上把她送出镇子。
最后,普莱斯先生还不忘意味深长地强调一句,幸好本森小姐及时出现,为这次的事做了证。如果本森小姐不能为他作证,那将是件非常遗憾的事。
“他是认真的,”本森小姐苦涩地说道,“他们家在镇上称王称霸,主宰着一切。如果我敢说出真正想说的话,甚至胆敢动一下心思,就一辈子也别想找到工作。但我还是该说出来的,我知道自己应该公之于众,特别是又发生了那样的事!”
她试着走回位于走廊尽头属于自己的办公室,浑身无力。刚一进门,她就看到了那位姑娘,躺在简报栏下方的地板上。那里通常都挂着一把锋利的剪刀,但此时,剪刀被那位姑娘紧握在拳头里。周围全是血,鲜血染红了一切。
“她是那种孩子,”本森小姐木讷地继续道,“那种……哪怕你为一点小事批评了她,她都会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以死相对。经历过那样的事之后,她脑中恐怕只有一个念头:赶紧去死吧。幸好老天垂怜,那一次她没有自杀成功。”
本森小姐叫来了医生,一个谨慎小心的男人,没多嘴问任何问题。她被父亲赶出来后,一直是本森小姐在照顾她。
本森小姐说:“等她终于能出门走走以后,我就利用职务之便把她送到了城里。当然,她当时还没毕业,但已经学到了不少技能。我为她写了封推荐信,解释说她遇到了些麻烦,需要帮助,恳请他们给她一份工作。”
本森小姐用手抵着额头。“要是那时我说了该说的……我早该知道,即便这样他也不会放心的,他会不停地追寻,不停地追寻,直到——”
“不是他!”罗伯特哑着嗓子喊道,“他不是我说的那个男人!”
她困惑地看着他:“可你说……”
“不,”罗伯特无力地说,“我找的是另一个人。完全不同的另一个男人。”
她往后缩了缩。“你居然耍我!”
“我发誓这不是我的本意。”
“不过没关系,”她低语道,“无论你跟谁说这件事,都不会有人相信。我会告诉大家你是个骗子,说的话全是胡编乱造!”
“不必如此,”罗伯特说,“你只需告诉我你把她介绍到哪儿去工作了。告诉我这个以后,其他的你都可以忘了。”
她犹豫了一下,双眼放光,又带着恐惧的神色,端详着他的面孔。“好吧。”最终她说道,“好吧。”
罗伯特准备离开时,她紧张地搭上他的胳膊,说道:“拜托了,因为我知道这些事,你一定觉得我不是个好人,对吗?”
“不,”罗伯特说,“我无权定论。”
那天剩下的时间里,他都在坐车赶路,而晚上那家旅馆的床铺也没比汽车坐椅好多少。特别是帕迪先生——优雅的帕迪——简直是最难对付的一关。他是个精神矍铄的男人,喜欢在小小的办公室里高谈阔论,显出一副热情活泼的样子。
他颇感兴趣地研究着罗伯特的名片。“信用调查师,嗯?”他羡慕地说,“无论身在何方,别人都能被你们查到?这可真是太棒了。就像《骑兵血战史》里的那些警察,只为社会和谐,对不对?只要我能帮上忙,不管……”
记得,他清楚地记得那个姑娘。
“她是我在这附近见过的最可爱的小姑娘。”他深思着说道,“虽说工作不太熟练,但光看着她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就值回付给她的薪水了。”
罗伯特努力控制自己,不发表多余的评论。“当时她有感兴趣的男孩吗?经常来办公室的,或者压根儿不在这儿工作的?又或者其他什么人,你都可以告诉我。”
帕迪先生眯着眼盯着天花板。“没有。”他说,“我想不起有这样的人。有很多小伙子追求她,但你休想了解她的心事,她半个字都不会透露。她那个太神秘了。事实上,就是因为她什么事儿都藏在心里,才招来了那样的麻烦。”
“麻烦?”
“哦,不是什么大事。有人丢了一个漂亮的钱包,店里的所有人都热心地帮忙,除了她,看起来就像她拿的。然后有一天,她拿着一封信,说自己扯上了些麻烦——于是,我们只能让她走。
“过了不久,”帕迪先生愉快地继续说道,“我们发现事实上并不是她,但已经太晚了。我们也不知该如何联系她。”他打了个响指,“她就像这样,消失了。”
罗伯特深吸一口气,以让自己的情绪稳定。“办公室里总该有人了解她吧,”他恳求般地问道,“或许有个和她聊得来的姑娘。”
“哦,有。”帕迪说,“嗯,我说过,尽管她对别人并不是那么友好,但偶尔也会和操控总机的珍妮,里佐凑在一起。如果你想找珍妮聊聊,就直接过去吧。只要我能帮上忙,不管……”
能帮上忙的是珍妮。她是个长相普通的姑娘,穿一身品位低俗的鲜艳衣服。她用不屑的眼神打量了罗伯特一番,然后冷淡地表示,关于艾米,她没什么可对他说的。有太多人来烦那孩子,你就让她清静一会儿吧。
“我并不是对她感兴趣,”罗伯特说,“我来是想找到那个娶了她的男人。一个叫文森特?西德尼的人,你认识他吗?”
从她深受打击的表情里,罗伯特断定她认识那个人。
“他!”她叫道,“这么说她还是和他结婚了!”
“怎么了?”
“怎么了?我跟她说了上千遍,他不是个好东西。我嘱咐她尽可能离他远点儿。”
“为什么?”
“因为我很了解他那样的人。这种兜里总揣着钱的愣头青,你永远不可能知道那钱是从哪儿来的。他是那种会耍小机灵逃过追捕的家伙,所以手里的钱才来得快!
”
“你为什么这么了解他?”
“为什么?因为我从小就认识他,他就住在我家隔壁。你看吧。”珍妮在装满了私人物品的抽屉里乱翻一通。最终拿出一沓照片,塞给罗伯特。“我们曾经一起出去玩过,文斯和艾米,我和我男友。好几次,我就当着文斯的面,对她说这家伙不是个好东西。但他总有办法让她对我的话充耳不闻。她就像个孩子;只要有人对她好,她就会马上全情投入。”
照片照得不太清楚,但足以认出文斯和艾米的脸。
“我能留一张吗?”罗伯特问,巧妙地装出自然而然的语气。
珍妮耸耸肩。“随便拿。”于是,罗伯特将照片收了起来。
“接着发生了什么?”他问,“我指的是文斯和艾米。”
“你可把我问住了。她被炒了鱿鱼之后,就和他一起离开了。她说文斯在南部找了份工作,在萨顿②上班。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们俩。我看他不可能老老实实地工作,但看她说话的样子,一看就知道她对他深信不疑。总之,我后来再也没见过她了。”
“你还记得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吗?就是她对你说要搬去萨顿那次。”
珍妮记得。她可能还记得更多的事,但罗伯特适时离开了,留她一人张大嘴,惊讶地看着他离开。
坐车去萨顿只用了一个小时,但把萨顿报搜罗在一起堆在面前,又花了罗伯特足足一个小时。这个镇的报纸做得不错,大开本,整齐地叠起来,保存完好。在珍妮,里佐说的那天之后的两天里,罗伯特在报纸上找到了想要的新闻。用花纹装饰的新闻标题横跨整个头版页面。
新闻报道说,一万美金失窃。一位胆大包天的独行大盗闯入萨顿银行及信托公司,旁若无人地抓住经理作为人质,然后冷静地拎着装有一万美元现金的袋子逃走了。警方已全面出动,搜寻歹徒。破案指日可待……
罗伯特用颤抖的双手翻看接下来几天的报纸。警方放弃了追查,没有逮捕任何嫌疑人……
罗伯特小心地裁下了照片,照片上只保留了文斯的部分。银行经理焦急地看向照片,接着艰难地咽了下口水。
“是他!”他有些不相信地对罗伯特说,“就是这个男人!他变成什么样我都能认得。要是我能亲手抓住他……”
“在这之前,您还有其他要做的事。”罗伯特说。
“我可不想做什么交易。”经理警惕地说,“我要抓住他,要回被他拿走的每一分钱。”
“我说的不是什么交易,”罗伯特说,“你要做的,只不过是登报指认抢劫银行的歹徒。如果你照我说的做,明天警察就会来找你的。”
“这样就行了?”经理怀疑地问。
“就行了。”罗伯特说。
03
他再次坐在熟悉的房间里,周围放着报纸和证物。之前他唯一的担心是凶手会不会趁他不在家时警觉地逃离了。想到这儿,他甚至有些呼吸不畅,直到听见隔壁传来一阵微弱的、鬼鬼祟祟的动静。这说明,情况和他离开时一样。
他开始小心地检查自己辛苦搜集来的笔记。与那么多个人的谈话记录全在这儿了,足够让正义得到伸张。不仅如此,他痛苦地想到,这些记录也描绘出一个姑娘的一生。她一步一步地,踏入一个又一个背叛者为她挖下的坟墓。
每个曾与她有关系的男人,都堪称背叛者的代言人。父亲、校长、雇主,最后是她的丈夫,每个人都有罪。珍妮,里佐的话还回荡在罗伯特耳旁。
只要有人对她好,她就会马上全情投入。如果他先开口,先迈出那一步,他就会是那个人。那天她站在楼梯上看他的时候,或许就在等他开口,或走向她。现在一切都晚了,如今,他再也无法让她知道,这些笔记都意味着什么;无法让她知道,他都为她做了些什么……
如罗伯特所料,警方看到银行经理登出的声明后,按部就班地行动起来。他们把那篇声明研究了一遍又一遍,然后仔细端详那张照片,把罗伯特从一个办公室礼貌地送到另一个办公室,最终把他请到门牌上写着“克瑟林警长”的房间。房间里迎接他的男人是个瘦高个儿,嗓音温柔。
这是个漫长的故事——在这之前,罗伯特从未意识到这故事这么长,有那么多细节要解释——不过他还是一字不漏地说完了,自始至终都没被打断。最后,克瑟林警长拿起报纸、手帕和照片,凝视着它们,接着好奇地看着罗伯特。
“都在这儿了。”他说,“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惹这么多麻烦。你到底图什么?”
对一个陌生人倾吐最私密的梦并非易事。罗伯特艰难地挑选措辞。“因为她。我对她有感觉。”
“哦。”克瑟林警长理解地点点头,“你想和她私通?”
“不是,”罗伯特愤怒地说,“我们都还没说过话。”
克瑟林警长轻轻地敲击着面前的报纸。
“哦,”他说,“这些都不关我的事。不过你做得非常棒,棒极了。事实上,昨天我们在离你家几个街区的地方,发现了一辆车,车里有一具尸体。这辆车一个月前失窃,尸体上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东西,衣服、线头都没有,只是一具留有巨大伤口的尸体。要是没有你走进来,拿着一份从A到Z分门别类的完美证据,这件案子很可能放上一百年都破不了。”
“我很荣幸。”罗伯特说,“这正是我所希望的。”
“嗯,”克瑟林警长说,“如果你想来警局谋个职位,随时来找我。”
他说完便走出了办公室,过了很久才回来,身边多了一个大块头,是一位态度冷漠的便衣侦探。这位便衣可怕地笑着。
“我们要把这件事做一个了结。”克瑟林警长对罗伯特说。说完,他朝新来的男人打了个手势。
他们小心翼翼地上了楼,站在门旁,克瑟林警长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一阵。接着迅速朝便衣侦探点了点头,狠狠地敲了敲门。
“开门!”他喊道,“警察。”
一阵让人难以置信的安静。罗伯特觉得自己嘴巴发干,看着克瑟林警长和便衣侦探从别在腰上的手枪皮套里拿出令人胆寒的蓝钢左轮。
“别跟我要花招!”克瑟林警长咆哮道,说完突然抬起脚,用鞋跟狠狠砸向门锁。门被踢开了,罗伯特慌忙缩到楼梯间的栏杆后面——他看见了她。
她站在房间中央,毫无遮掩地面对着他。这梦幻般的时刻让他明白,此时她脸上的神色,正是每次面对背叛者暴露本来面目时的表情。她后退了一步,突然转过身朝窗户奔去。
“哦,不!”她哭喊着,声音正如罗伯特上次听到的那样,接着呼喊声便被玻璃破碎声取代。她发出一声绝望的尖叫,然后突然归于寂静。
罗伯特站在原地,咸咸的汗流进他的眼睛,咸咸的血流出他的嘴唇。窗户仿佛遥不可及,但他还是走到窗边,推开克瑟林警长,往下看去。
她蜷成一团,躺在人行道上。浓密的黑发散落在脸上,遮住了怒目圆睁的双眼。
便衣侦探已经走了,克瑟林警长还在,同情地看着罗伯特。
“我以为他把她杀了,”罗伯特低语,“我发誓他杀了她!”
“我们发现了他的尸体,”克瑟林警长说,“她是凶手。”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罗伯特恳求道,“你为什么不让我知道!”
克瑟林警长一脸精明地看着他。“什么?”他说,“然后呢?等你向她告密,然后带着她一走了之?那样我们就真的有麻烦了。”
这些问题没有答案,也无须多言。
“她只不过是突然崩溃了。”克瑟林警长解释道,“她以那的方式长大,不知道该往哪条路走,也没人能够信任……一切都是注定的。你无能为力。”
他走下楼梯离开了,留罗伯特一个人待在她的房间。他慢慢地环顾四周,看着她留下的东西,接着小心地拉过一把椅子,高高举过头顶,用尽全身力气朝那堵墙砸去……
注释:
①《翠谷香魂》(Green Mansions)是W.H.Hudson的长篇小说,一九五九年被改编为电影,扮演女主角利玛(Riam)的是奥黛丽?赫本。
②萨顿,英国英格兰东南部的城市。
抉择时刻
01
有的人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欢,但是休?洛奇耶不属于这种有自知之明的人。大家都见过这类人——开会时,即使克制,他们尖锐的嗓音也会盖过众人的声音穿透而来;发表意见时他们会猛戳你的胸膛;所有问题都由他们总结陈词、一锤定音——我猜你们和我一样,对这类人又嫉又恨。恨是因为没人喜欢被大声指责或被戳胸膛;嫉妒则是因为每个人都希望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自我感觉良好,不用在乎别人的看法,戳着别人的胸膛高谈阔论。
对我而言,感谢我的工作,让我每天必须按时出现在这个混乱是常态的地方,唯一不变的,就是把头发梳成专门为公务员设计的滑稽发型。这让我发现越来越难以做出正常的判断。休有次察觉到,我拥有超群的领导力。他说我在单位里与众不同、出类拔萃。我并未因此乐在其中,不过——在此我再一次诅咒他们——我不得不说,他有权这么说。
撇开这些不谈,同时撇开休其实是我妹婿这一事实——你稍微仔细想一下,就会发现这层关系有多微妙——我非常喜欢他,和所有认识他的人一样。他是个高大魁梧的英俊绅士,红润的脸庞上有一双清澈的蓝眼睛。他性格直爽、外向,无论你说起什么话题,他都能马上理解。他的大方不容你拒绝,却是那种很少见的大方,他会让你觉得接受他的好意是在表达喜爱和好感。
我不敢说他有极强的幽默感,但有时候适度的幽默感已经足够了。休就是这样的人。他也有暴躁的一面,表现在当他发现你可能在某方面需要他的帮助,却没有来找他时,他会毫不留情地彻底忽视你。换个说法,你见到休十分钟后,如果他喜欢你,你最好向他提出些他能满足得了的要求。他们结婚差不多一个月后,我妹妹伊丽莎白就对他说,我多么渴望得到那幅挂在他山顶别墅私人画廊里的科普利①作品。如今,我仍能清楚地回忆起画被送来时我惊讶的心情。画用纸箱子包着,外面贴着他写的礼物卡,这么个庞然大物就突然闯入我简陋的家中。我费了很大的劲才把它还回去,最终我以“这幅画甚至比我住的整幢楼都值钱”和“而且它挂在我家的墙上一点儿都不漂亮”结束了这场争论。我想他肯定认为我在撒谎,不过休要评价一个人根本不需要费这么多口舌。
毫无疑问,是山顶别墅和洛奇耶家族两百年的历史,把休塑造成了这个样子。第一代洛奇耶族人在山顶盖起这幢能俯视河流的别墅,他们辛苦劳作,家族迅速繁荣起来;同样成功的后代族人继续大把投资、激情满满,逐渐在山顶别墅和外界之间筑起一道高不可攀的围墙。说实话,休更像一个生活在十八世纪的绅士,猛然发现自己竟身处二十世纪,只得尽量去适应罢了。
基本上可以这么说,山顶别墅就是旁边那幢久负盛名、却一直无人租住的别墅的复制品,气势宏伟,只需望一眼就足够引人驻足赞叹。别墅的外墙是粗石结构,大块的石头别有一番优雅风情,绵延至河边的广阔草坪常年有专人悉心护理,仿佛鲜绿色的地毯,微风拂过便神奇地泛出光泽。房子另一边是花园和小树林,马厩与附属的小屋藏于其中。穿过小树林,就是通往镇上的羊肠小道。这条小径也是礼貌与友好的象征,供住在沿路大宅里的人们分享。可以负责任地说,休一定是周围住户中往路上扔碎石最少的一个。
休迷恋山顶别墅,几乎一辈子都在这里度过;除非有迫不得已的可怕事情发生,否则他绝不出门;而如果你在外面碰见他,那就意味着他此时正在心里为何时回去做倒计时。如果你不够谨慎,就很有可能不知不觉间跟着他回了家,接下来你将再也无法离开这幢房子,眼看着宝贵的时间一周一周地流逝。我承认,自从妹妹把休带回家,我待在山顶别墅的日子比待在自己公寓的日子还多。
有一阵子我很好奇,究竟是什么让伊丽莎白决定步入婚姻。因为在遇到休之前,她就像漂亮姑娘通常表现的那样轻浮、永远不知足。当我直截了当地这么问她时,她说:“太美妙了,亲爱的。正如我第一眼见到他时所设想的那般美妙。”
后来我得知,他们的初次相会是在一场美术展览上,展出一些类似超现代风格艺术品。她正专心致志地研究一件令人眼花缭乱的展品,察觉到一位高大英俊的男士正盯着自己看。然后——引用她自己的话——她尽量不让他尴尬,直到他突然问:“你喜欢这东西吗?”
这个突兀的问题显然远远出乎她的预料,但她不得不回答。“我也不知道,”她虚弱地说,“我应该喜欢吗?”
“不,”陌生人说,“这东西简直毫无意义。跟我来,我带你去看些值得一看的东西。”
“于是,”伊丽莎白对我说,“我就像只小狗一样紧贴在他脚边,他一边带领我一会儿上坡一会儿下坡,一边告诉我什么是好东西什么是烂东西。他的声音高亢悦耳,我们走过之处都引起了围观。你能想象那样的场景吗,亲爱的?”
“能,”我说,“当然能。”我在脑中想象自己是休,身处那样的情境,我马上就意识到,任何事都不可能动摇他如钢铁般坚固的自信。
“哦,”伊丽莎白继续说道,“我必须承认,一开始我有一些迟疑,不过没过多久,我就看出他是真的懂,并不是信口开河,而且他真诚得可怕。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急切地想知道他的行事风格,包括处理任何事。世界上的其他人总是身陷各种各样的杂事,不知该如何抉择——晚餐吃什么,工作怎么搞定,该投票给谁——但休永远知道该怎么办。正是‘不知道’造成了所谓的神经紧张,和俗人之间复杂的破事儿,对不对?我决定带走休,感谢老天,把那些俗人都留给精神病医生吧。”
于是我们就来到了这里。在这个有着完美草坪的伊甸园,没有糟糕的神经质和复杂琐事,即使眺望远处的大海,也看不到一丝蛇的影子。一切安然,直到雷蒙德闯入的那一天。
那一天,休、伊丽莎白和我在草坪上散步,在八月骄阳的照射下,我们的行动变得迟缓,意识也渐渐麻木,而且都已经累得连礼貌性的闲聊都懒得说了。我躺在草坪上,用一顶亚麻软帽遮住脸,倾听周身夏日的喧嚣,享受极致的欢愉。
微风扫过不远处的杨树,发出一阵低沉的、有节奏的沙沙声;船桨划开下面的水,传来水滴的声响;拴在草坪上的某只羊,脖子上的铃铛不时发出的令人忧伤的叮当声。那群羊是休的心头好,他一直认为再没有什么比一群羊在上面漫步更能衬托草坪了。因此,每年夏天,都会有五六头肥嘟嘟、懒洋洋的母羊出现在草坪上,既满足了休的心愿,也为草坪增添了几分愉悦的田园风情。
首先让我察觉不对劲的是那群羊——铃铛声突然响亮起来,同时夹杂着咩咩的叫声,就像骤然遭到狼群的袭击。接着我听到休愤怒地高喊一声:“他妈的!”我睁开眼睛,看到了比狼群更不和谐的东西——一只黑色的狮子狗!毛被修剪成滑稽的样子,戴着个红色的假领子,像个得意扬扬的小丑,正疯了一般追得羊群到处乱跑。很明显,这只狮子狗并没有伤害羊羔的恶意,大概只是把它们当成好不容易找到的有趣玩伴而已。但同样明显的是,这群慌乱的母羊可没理解这个意思,再这么下去,狮子狗没玩够,羊就都要逃到河里去了。
这一刻,我把休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此时,他已经跳过矮墙站在羊群之中,正一边把羊群赶离河边,一边冲这条脑子不好使的狗呼号指令。
“趴下,伙计!”他大喊,“趴下!”过了一会儿,他又像在命令自己的猎犬似的,严厉地发号施令:“走开!”
我觉得像他这样的人应该做得更聪明才对,看到狮子狗对各项指令置之不理,就该捡根棍子或者石头,吓唬吓唬它。狮子狗还在兴奋地狂吠,冲向羊群,休则开始徒劳地追赶起那条疯狗来。这时,从草坪边缘的白杨林那边传来个声音,那只狮子狗突然僵住了似的,一动不动。